兴业货币 : 兴业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2019年第4号)

时间:2019年12月23日 22:06:12 中财网

原标题:兴业货币 : 兴业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2019年第4号)










兴业货币市场
证券
投资基金




说明书
(更新)



201
9


4
号)


























基金管理人:
兴业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国
民生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














重要提示





本基金经
2014

6

26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

2014

634
号文
注册
募集
,基金合同于
2014

8

6
日正式生效。



基金管理人保证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
证监会
注册
,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
注册
,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
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
资产
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
资人在投资本基金前,需充分了解本基金的产品特性,并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
各类风险,包括:因政治、经济、社会等环境因素对证券价格产生影响而形成的
系统性风险,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统性风险,由于基金投资人连续大量赎回基金
产生的流动性风险,基金管理人在基金管理实施过程中产生的基金管理风险,本
基金的特定风险,基金运作风险等等。

本基金为货币市场基金,属于证券投资基
金中的低风险品种,其预期收益和预期风险均低于债券型基金、混合型基金及股
票型基金。



投资人在
认购(或
申购)本基金时
,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
及《基金合同》。



基金管理人建议投资人根据自身的风险收益偏好,选择适合自己的基金产
品,并且中长期持有。

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
投资人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
人自行负责。

投资人购买本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并不等于将资金作为存款存放
在银行或存款类金融机构。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

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
不构成新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
、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


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编制、披露与更新要求,
将不晚于
2020

9

1
日起









本基金信息披露事项以法律法规规定及本招募说明书“第十六
部分
基金

信息披露


章节约定的内容为准。



本基金本次更新招募说明书仅对基金经理相
关信息进行更新,基金经理相关
信息更新截止日为
2019

1
2

2
3

。除非另有说明,本招募说明书所载其他
内容截止日为
2019

8

5
日,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现数据截止日为
201
9

6

30
日(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目录
一、绪言
................................
................................
......
1
二、释义
................................
................................
......
2
三、基金管理人
................................
................................
7
四、基金托管人
................................
...............................
17
五、相关服务机构
................................
..............................
23
六、基金的募集
................................
...............................
41
七、基金合同的生效
................................
............................
42
八、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
......................
43
九、基金的投资
................................
...............................
52
十、基金的财产
................................
...............................
65
十一、基金的业绩
................................
..............................
66
十二、基金资产的估值
................................
..........................
68
十三、基金的收益与分配
................................
........................
73
十四、基金的费用与税收
................................
........................
75
十五、基金的会计与审计
................................
........................
78
十六、
基金的信息披露
................................
..........................
79
十七、风险揭示
................................
...............................
86
十八、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产的清

................................
....
90
十九、基金合同的内容摘要
................................
......................
92
二十、基金托管协议的内容摘要
................................
.................
1
07
二十一、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服务
................................
...............
120
二十二、其他应披露事项
................................
.......................
121
二十三、招募说明书的存放及查阅方式
................................
...........
123
二十四、备查文件
................................
.............................
124

一、绪言

本基金的募集申请经中国证监会
201
4

6

26

证监许可【
201
4

634


注册


基金合同于
2014

8

6
日正式生效。



本《招募说明书(更新)》依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
称“《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
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销售办法》”)、《
公开募集

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货币市场基金
监督管理办法》、《关于实施<货币市场基金监督管理办法>有关问题的规定》、
《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5

<
招募说明书的内容与格式
>


《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以下简称“《流动性风险
规定》”)
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兴业
货币市场
证券投资
基金基金合同》编写。



基金管理人承诺本招募说明书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本基金是根据本招募说明书
所载明的资料申请募集的。本基金管理人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
招募说明书中载明的信息,或对本招募说明书作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根据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编写,并经中国证监会
核准
。基金合同
是约定基金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基金投资者
自依基
金合同取得基
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为本
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并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
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基金投资者欲了解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应
详细查阅基金合同。



本基金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数不得达到或超过基金份额总数的
50%
,但
在基金运作过程中因基金份额赎回等情形导致被动达到或超过
50%
的除外。




二、释义


在本招募说明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语或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1
、基金或本基金:指
兴业
货币
市场
证券投资基金


2
、基金管理人:指
兴业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3
、基金托管人:
中国
民生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


4
、基金合
同:指《
兴业
货币
市场证券投资
基金
基金
合同》及对基金合同的
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5
、托管协议:指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就本基金签订之《
兴业
货币
市场
证券投资基金
托管协议》及对该托管协议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6

招募说明书
或本招募说明书
:指《
兴业
货币
市场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
书》及其更新


7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指《
兴业
货币
市场证券投资
基金
基金
份额发售公告》


8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指《兴业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产品资料概要》
及其更新


9

法律法规:指中国现行有效并公布实施的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
司法解释、行政规
章以及其他对基金合同当事人有约束力的决定、决议、通知等


10

《基金法》:指
2003

10

28
日经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
会第五次会议通过,并经
2012

12

28
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
员会第三十次会议修订,自
2013

6

1
日起实施
并经
2015

4

24
日第十
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修改
<
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
>
等七部法律的决定》修
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投资基金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
1

《销售办法》:指中国证监会
201
3

3

15

颁布、同年
6

1
日实施
的《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
2

《信息披露办法》:指中国证监会
2019

7

26
日颁布、同年
9

1

实施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
修订


1
3

《运作办法》:
指中国证监会
2014

7

7

颁布,
同年
8

8
日实施
的《
公开募集
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
4

《流动性风险规定》:指中国证监会
2017

8

31
日颁布、同年
10

1
日实施的《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
及颁布机关对
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5

中国证监会: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16

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指中国人民银行和
/
或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



1
7

基金合同当事人:指受基金合同约束,根据基金合同享有权利并承担义
务的法律主体,包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份额持有人


1
8

个人投资者:指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自然人


1
9

机构投资者:指依法可以投资证券投资基金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
合法登记并存续或经有关政府部门批准设立并存续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
团体或其他组织


20

投资人
、投
资者
:指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和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
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的合称


2
1

基金份额持有人:指依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合法取得基金份额的投资



2
2

基金销售业务:指基金管理人或销售机构宣传推介基金,发售基金份额,
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转换、转托管及定期定额投资等业务


2
3

销售机构:指
兴业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以及符合《销售办法》和中国证监
会规定的其他条件,取得基金代销业务资格并与基金管理人签订了基金销售服务
代理协议,代为办理基金销售业务的机构


2
4

登记业务:指基
金登记、存管、过户、清算和结算业务,具体内容包括
投资人基金账户的建立和管理、基金份额登记、基金销售业务的确认、清算和结
算、代理发放红利、建立并保管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
和办理非交易过户



2
5

登记机构:指办理登记业务的机构。基金的登记机构为
兴业
基金管理有
限公司
或接受
兴业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委托代为办理登记业务的机构


2
6

基金账户:指登记机构为投资人开立的、记录其持有的、基金管理人所
管理的基金份额余额及其变动情况的账户


2
7

基金交易账户:指销售机构为投资人开立的、记录投资人通过该销售机



构买卖基金的基金份额变动及
结余情况的账户


2
8

基金合同生效日:指基金募集达到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规定的条件,
基金管理人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完毕,并获得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的
日期


2
9

基金合同终止日:指基金合同规定的基金合同终止事由出现后,基金财
产清算完毕,清算结果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予以公告的日期


30

基金募集期:指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至发售结束之日止的期间,最长
不得超过
3
个月


3
1

存续期:指基金合同生效至终止之间的不定期期限


3
2

工作日:指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


3
3

T
日:指销售机构在规定时间
受理投资人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申请的
开放日


3
4

T+n
日:指自
T
日起第
n
个工作日
(
不包含
T

)


3
5

开放日:指为投资人办理基金份额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的工作日


3
6

开放时间:指开放日基金接受申购、赎回或其他交易的时间段


3
7

《业务规则》:
指《
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开放式基金业务规则》,是规
范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登记方面的业务规则,由基金管理人
和投资人共同遵守


3
8

认购:指在基金募集期内,投资人
根据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规定

请购买基金份额的行为


3
9

申购:指基金合同生效后,投资人根
据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规定申
请购买基金份额的行为


40

赎回:指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份额持有人按基金合同
和招募说明书

定的条件要求将基金份额兑换为现金的行为


4
1

基金转换:指基金份额持有人按照基金合同和基金管理人届时有效公告
规定的条件,申请将其持有基金管理人管理的、某一基金的基金份额转换为基金
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基金份额的行为


4
2

转托管: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在本基金的不同销售机构之间实施的变更所
持基金份额销售机构的操作



4
3

定期定额投资计划:指投资人通过有关销售机构提出申请,约定每期


日、扣款金额及
扣款方式,由销售机构于每期约定扣款日在投资人指定银行账
户内自动完成扣款及
受理
基金申购申请的一种投资方式


4
4

巨额赎回:指本基金单个开放日,基金净赎回申请
(
赎回申请份额总数
加上基金转换中转出申请份额总数后扣除申购申请份额总数及基金转换中转入
申请份额总数后的余额
)
超过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的
10%


4
5

元:指人民币元


4
6

基金收益:指基金投资所得债券利息、买卖证券价差、银行存款利息、
已实现的其他合法收入及因运用基金财产带来的成本和费用的节约


4
7

摊余成本法:
指计价对象以买入成本列示,按照票面利率或协议利率

考虑其买入时的溢价与折价,在剩余存续期内按实际利率法摊销,每日计提损益


4
8
、影子定价:
为了避免采用

摊余成本法


计算的基金资产净值与按市场
利率和交易市价计算的基金资产净值发生重大偏离,从而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
益产生稀释和不公平的结果,基金管理人于每一估值日,采用估值技术,对基金
持有的估值对象进行重新评估,即

影子定价



4
9

每万份基金已实现收益:指按照相关法规计算的每万份基金份额的日已
实现收益


50

7
日年化收益率:指以最近七个自然日的每万份基金已实现收益折算出
的年收益率


5
1
、销售服务费:指本基金用
于持续销售和服务基金份额持有人的费用,该
笔费用从基金财产中扣除,属于基金的营运费用


5
2
、基金份额分类:本基金分设两类基金份额:
A
类基金份额和
B
类基金份
额。两类基金份额分设不同的基金代码,收取不同的销售服务费并分别公布每万
份基金已实现收益和
7
日年化收益率


5
3

A
类基金份额:指按照
0.25%
年费率计提销售服务费的基金份额类别


5
4

B
类基金份额:指按照
0.01%
年费率计提销售服务费的基金份额类别


5
5

升级:指当投资

在单个基金
账户
保留的
A

基金份额达到
B

基金份
额的最低份额要求时,基金的登记机构自动将投资

在该基金
账户
保留的
A


金份额全部升级为
B

基金份额



5
6

降级:指当投资

在单个基金
账户
保留的
B

基金份额不能满足该


金份额

最低份额要求时,基金的登记机构自动将投资

在该基金
账户
保留的
B

基金份额全部降级为
A

基金份额


5
7
、基金资产总值:指基金拥有的各类有价证券、银行存款本息、基金应收
申购款及其他资产的价值总和


5
8
、基金资产净值:指基金资产总值减去基金负债后的价值


5
9
、基金份额净值:指计算日基金资产净值除以计算日基金份额总数


60
、基金资产估值:指计算评估基金资产和负债的价值,以确定基金资产净
值、各类基金份额的每万份基金已实现收益和
7
日年化收益率的过程


6
1
、流动性受限资产:指由于法律法规、监管、合同或操作障碍等原因无法
以合理价格予以变现的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到期日在
10
个交易日以上的逆回购
与银行定期存款(含协议约定有条件提前支取的银行存款)、资产支持证券、因
发行人债务违约无法进行转让或交易的债券等


6
2

指定媒介: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用以进行信息披露的全国性报刊及指定
互联网网站(包括基金管理人网站、基金托管人网站、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
网站)等媒介。



6
3
、不可抗力:指本基金合同当事人不能预见、不
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
事件。




三、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情况


名称:
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五四路
137
号信和广场
25



办公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路
167

13

14



法定代表人:
官恒秋


设立日期:
2013

4

17



批准设立机关及批准设立文号:
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
[2013]288



组织形式:
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
12
亿元人民币


存续期限:
持续经营


联系电话:
021
-
22211888


联系人:郭玲燕


股权结构:


股东名称


出资比例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90%


中海集团投资有限公司


10%


合计


100%







(二)主要人员情况


1
、董事会成员


官恒秋先生,董事长,硕士学位,高级经济师。曾任兴业银行国际业务部副
总经理,兴业银行深圳分行党委副书记、副行长,兴业银行杭州分行党委书记、
行长,兴业银行南京分行党委书记、行长。现任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党委书记、
董事长。



明东先生,董事,硕士学位,高级经济师。曾先后在中远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及中国远洋运输(集团)总公司资产经营中心、总裁事务部、资本运营部工作,
历任中国远洋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部总经理、证券事务代表,中国远




运输(集团)总公司
/
中国远洋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总经理。现任中远
海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党委委员,中海集团投资有限公司总经理。



胡斌先生,董事,硕士学位,经济师职称。曾任兴业银行乌鲁木齐分行企业
金融总部营销管理部总经理,兴业银行总行企业金融总部企业金融营销管理部总
经理助理,兴业银行北京分行党委委员、行长助理,兴业银行总行投资银行部副
总经理等职务。现任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党委委员、总经理,兼任兴业财富资
产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李春平先生,独立董事,博士学位,高级经济师。曾任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

公司总裁助理,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执行董事,长江养老保险股份
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总裁,上海量鼎资本管理公司执行董事,上海保险交易所
中保保险资产登记交易有限公司运营管理委员会主任等职。现任杭州华智融科股
权投资公司总裁。



陈华锋先生,独立董事,博士学位。曾任加拿大不列颠哥伦比亚大学尚德商
学院金融学助理教授,美国德州农工大学梅斯商学院金融学副教授(终身教职),
清华大学五道口金融学院讲席副教授(终身教职)。现任复旦大学泛海金融学院
教授、博士生导师、
MBA
项目学术主任。



陈汉文先生,独立董事,博士学位。曾任厦
门大学会计系主任、博士生导师,
厦门大学管理学院副院长,厦门大学研究生院副院长等职。现任对外经济贸易大
学国际商学院教授。




2
、监事会成员


林榕辉先生,监事会主席,博士学位。曾任兴业银行总行计划资金部副总经
理、信用审查部总经理、漳州分行党委书记、行长,同业业务部总经理、风险管
理部总经理、研究规划部总经理、企业金融总部副总裁、金融市场总部副总裁等
职务。现任兴业银行总行同业金融部总经理。



杜海英女士,监事,硕士学位。曾任中海(海南)海盛船务股份有限公司发
展部科长、发展部副主任(主持工作)、发展部主任,中共中国海运
(集团)总
公司党校副校长,集团管理干部学院副院长等职。现任中远海运发展股份有限公
司总经理助理、中海集团投资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河南远海中原物流产业发展基
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




郎振宇先生,职工监事,本科学历。曾任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
总经理助理、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总行资产管理部综合处副处长、兴业基金管
理有限公司综合管理部副总经理、人力资源部副总经理等职。现任兴业基金管理
有限公司综合管理部总经理。



楼怡斐女士,职工监事,硕士学位。曾任鞍山证券上海管理总部宏观研究员、
富国基金交易部交易员、华泰柏瑞基金管
理有限公司交易部交易总监。现任兴业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交易部总经理。



3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官恒秋先生,董事长,简历同上。



胡斌先生,总经理,简历同上。



王薏女士,督察长,本科学历。历任兴业银行信贷管理部总经理助理、副总
经理,兴业银行广州分行副行长,兴业银行信用审查部总经理,兴业银行小企业
部总经理,兴业银行金融市场总部风险总监、金融市场风险管理部总经理。现任
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党委委员、督察长。



黄文锋先生,副总经理,硕士学位。历任兴业银行厦门分行鹭江支行行长、
集美支行行长,兴业银行厦门分行公司业务部兼同业部、
国际业务部总经理,兴
业银行厦门分行党委委员、行长助理,兴业银行总行投资银行部副总经理,兴业
银行沈阳分行党委委员、副行长。现任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
理。



张顺国先生,副总经理,本科学历。历任泰阳证券上海管理总部总经理助理,
深圳发展银行上海分行金融机构部副总经理、商人银行部副总经理,深圳发展银
行上海分行宝山支行副行长,兴业银行上海分行漕河泾支行行长、静安支行行长、
上海分行营销管理部总经理,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上海分公司总
经理,上海兴晟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兴投(平潭)资本管理有限
公司
执行董事。现任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



庄孝强先生,总经理助理,本科学历。历任兴业银行宁德分行计划财会部副
总经理,兴业银行总行审计部福州分部业务二处副处长、上海分部业务二处副处
长,兴业银行总行资产管理部总经理助理,兴业财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

现任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党委委员、总经理助理,兼任上海兴晟股权投资管理



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张玲菡女士,总经理助理,本科学历。历任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市场部渠
道经理,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副总经理、渠道部副总经理、
营销管理部总经理、市
场总监。现任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




4
、本基金基金经理



1
)现任基金经理


王卓然
女士
,新加坡国立大学统计学硕士

4
年证券从业经验。

2015

6


2017

4
月在成都农村商业银行金融市场事业部担任债券交易员、投资顾问;
2017

5
月加入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9

2

21
日起担任兴业货币市场
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
2019

8

22
日起担任兴业增益五年定期开放债券
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




2
)历任基
金经理


朱文辉,于
2014

8

6
日至
2015

10

19
日期间担任兴业货币市场证
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丁进,于
2015

9

21
日至
2019

2

26

期间担
任兴业货币市场证券
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刘禹含
,于
201
7

4

21
日至
2019

12

1
8
日期间担
任兴业货币市场
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5
、投资
策略
委员会成员


胡斌
先生,总经理;


庄孝强先生,总经理助理;


周鸣女士,
固定收益投资部总经理兼固定收益投资总监



冯小波先生,
基金经理



徐莹女士,
固定收益投资部货币与利率投资团队总监



丁进先生,基金经理



雷志强先生,基金经理。



陈子越先生,
固定收益研究部总经理助理




6
、上述人员之间均不存在近亲属关系。



(三)基金管理人的职责按照《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基



金管理人必须履行以下职责:


1
、依法募集资金,办理或者委托经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机构代为办理基
金份额的发售、申购、赎回和登记事宜;


2
、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3
、对所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分别管理、分别记账,进行证券投资;


4
、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确定基金收益分配方案,及时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
配收益;


5
、进行基金会计核算并编制基金财务会计报告;


6
、编制季度、
中期报告
和年度报告;


7
、计算并公告基金资产净值

每万份基金已实现收益和
7
日年化收益率



8
、办理与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有关的信息披露事项;


9
、按照规定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0
、保存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的记录、账册、报表和其他相关资料;


11
、以基金管理人名义,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行使诉讼权利或者实施其
他法律行为;


12
、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或《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职责。



(四)基金管理人承诺


1
、基金管理人承诺不从事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
券法》”

)的行为,并承诺建立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违反《证
券法》行为的发生;


2
、基金管理人承诺不从事以下违反《基金法》的行为,并承诺建立健全的
内部风险控制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下列行为的发生:



1
)将基金管理人固有财产或者他人财产混同于基金财产从事证券投资;



2
)不公平地对待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



3
)利用基金财产为基金份额持有人以外的第三人牟取利益;



4
)向基金份额持有人违规承诺收益或者承担损失;



5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禁止的其他行为。



3
、基金管理人承诺加强人员管理,
强化职业操守,督促和约束员工遵守国
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行业规范,诚实信用、勤勉尽责,不从事以下活动:




1
)越权或违规经营;



2
)违反基金合同或托管协议;



3
)故意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他基金相关机构的合法权益;



4
)在向中国证监会报送的资料中弄虚作假;



5
)拒绝、干扰、阻挠或严重影响中国证监会依法监管;



6
)玩忽职守、滥用职权
,不按照规定履行职责
;;



7
)泄露在任职期间知悉的有关证券、基金的商业秘密、尚未依法公开的
基金投资内容、基金投资计划等信息
,或
利用该信息从事或者明示、暗示他人

事相关的交易活动




8
)违反证券交易场所业务规则,利用对敲、倒仓等手段操纵市场价格,
扰乱市场秩序;



9
)故意损害投资人及其他同业机构、人员的合法权益;



1
0
)以不正当手段谋求业务发展;



1
1
)有悖社会公德,损害证券投资基金人员形象;



1
2
)信息披露不真实,有误导、欺诈成分;



1
3
)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禁止的其他行为。



4
.本基金管理人将根据基金合同的规定,按照招募说明书列明的投资目标、
策略及限制等全权处理本基金的投资。



5
.本基金管理人不从事违反《基金法》的行为,并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

采取有效措施,保证基金财产不用于下列投资或者活动:



1
)承销证券;



2
)违反规定向他人贷款或者提供担保;



3
)从事承担无限责任的投资;



4
)买卖其他基金份额,但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除外;



5
)向其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出资;




6
)从事内幕交易、操纵证券交易价格及其他不正当的证券交易活动;



7
)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禁止的其他活动。



(五)基金经理承诺


1
.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本着谨慎的原则为基金份额持有



人谋取最大利益;


2
.不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及其被代理人、受雇
人或任何第三人谋取利益;


3
.不违反现行有效的有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
泄漏在任职期间知悉的有关证券、基金的商业秘密、尚未依法公开的基金投资内
容、基金投资计划等信息,或
利用该信息从事或者明示、暗示他人从事相关的交易
活动



4
.不从事损害基金财产和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证券交易及其他活动。



(六)基金管理人的风险管理制度


投资业务风险可以分为基本风险和操作风险。基本风险包括投资对象的市场
风险和流动性风险;操作风险包括交易过程风险和投资纪律执行风险等。



本公司建立健全了的风险管理体系,针对基金
运作各个环节构建了相应的风
险管理方法,并加以有效执行。



1
、风险管理体系


本基金的风险
管理
体系包括风险控制决策体系、风险控制监控体系、风险控
制执行体系、风险控制保障体系及自律体系。

其中,
风险控制执行
体系
是在风险
控制决策、监控、保障和自律体系共同支持下完成的,
各个风险控制环节的
关系
如图
1
所示




1

风险控制体系
示意图





风险控制决策由投资决策委员会负责,风险控制监控由
风险管理部
负责,风
险控制执行由各业务部门和职能部门负责,风险控制保障包括财务保障、屏蔽保
障和技术保
障,自律体系包括法制教育和道德培养等。




督察长全面介入各个风险控制环节之中




2
、投资风险管理


本基金的投资风险控制
包括
事前风险控制、事中风险控制和事后风险控制。

事前风险控制主要

投资分析和投资决策中的风险
控制
;事中风险控制主要


易实施过程中的风险控制;事后风险控制主要
指投资
组合

建之后的风险评估与
跟踪





投资分析的风险控制


投资分析风险
主要

投资
研究人员在收集信息、处理信息过程中可能存在的
致使基金份额持有人
遭受损失的风险因素。

对此,本公司
建立了从研究初选库到
投资备选库的严格研究流程和制度
,并有效执行,
以防范投资分析风险。




投资决策

风险控制


投资决策风险主要是指因投资决策失误所导致的可能使投资遭受损失的风
险。

对此,本公司
制定了详细的投资决策流程和制度,以防范投资决策风险。


建立严格的
投资备选库
制度

严格的投资
权限
审批制度,
定期或不定期绩效和风

评估等。




基金交易

风险控制


交易风险是指
基金投资
交易实施过程中可能产生的风险。

本公司
严格执行集
中交易制度,确保交易执行过程的公平独立。为了确保交易过程的独立性
与公平


交易部
独立于
基金管理
部门,以有效控制交易风险。




投资风险的事后控制


本公司
对基金投资
进行
实时监控
,并按月、按季进行风险定期评估,以
加强
投资风险的事后控制。

风险管理部每月对
基金投资风险进行评估,并将评估报告
提交投资决策委员会讨论
和审议;每季度分析市场环境变化和重大事件影响,报
告面临的各项风险暴露情况,
对基金投资风险提出建议和警告

根据投资决策委
员会或投资
主管
的要求

不定期对基金
投资

特定
风险进行评估,并提交相关报
告。



(七)基金管理人的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制度



1
)内部控制的原则


①全面性原则。内部控制制度覆盖公司的各项业务、各个部门和各级人员,



并渗透到决策、执行、监督、反馈等各个经营环节。




独立性原则。公司设立独立的督察长与监察稽核部门,并使它们保持高度
的独立性与权威性。



③相互制约原则。公司部门和岗位的设置权责分明、相互牵制,并通过切实
可行的相互制衡措施来消除内部控制中的盲点。



④重要性原则。公司的发展必须建立在风险控制完善和稳固的基础上,内部
风险控制与公司业务发展同等重要。




2
)内部控制的主要内容


①控制环境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重视建立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与内部控制体系。基金管
理人在董事会下设立有独立董事参加的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负责评价与完善
公司的内部控制体系;公司监事会负责审阅外部独
立审计机构的审计报告,确保
公司财务报告的真实性、可靠性,督促实施有关审计建议。



公司管理层在总经理领导下,认真执行董事会确定的内部控制战略,为了有
效贯彻公司董事会制定的经营方针及发展战略,设立了总经理办公会、投资决策
委员会、风险控制委员会等委员会,分别负责公司经营、基金投资、风险管理的
重大决策。



此外,公司设有督察长,全权负责公司的监察与稽核工作,对公司和基金运
作的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进行全面检查与监督,参与公司风险控制工作,发
生重大风险事件时向公司董事长和中国证监会报告。




风险评估


公司内部稽核人
员定期评估公司及基金的风险状况,包括所有能对经营目
标、投资目标产生负面影响的内部和外部因素,对公司总体经营目标产生影响的
可能性及影响程度,并将评估报告报总经理办公会和风险控制委员会。




操作控制


公司内部组织结构的设计方面,体现部门之间职责有分工,但部门之间又相
互合作与制衡的原则。基金投资管理、基金运作、市场等业务部门有明确的授权
分工,各部门的操作相互独立,并且有独立的报告系统。各业务部门之间相互核
对、相互牵制。




各业务部门内部工作岗位分工合理、职责明确,形成相互检查、相互制约的
关系,以减少舞弊或差错
发生的风险,各工作岗位均制定有相应的书面管理制度。



在明确的岗位责任制度基础上,设置科学、合理、标准化的业务操作流程,
每项业务操作有清晰、书面化的操作手册,同时,规定完备的处理手续,保存完
整的业务记录,制定严格的检查、复核标准。




信息与沟通


公司建立了内部办公自动化信息系统与业务汇报体系,通过建立有效的信息
交流渠道,保证公司员工及各级管理人员可以充分了解与其职责相关的信息,保
证信息及时送达适当的人员进行处理。




监督与内部稽核


基金管理人设立了独立于各业务部门的监察稽核部,履行内部稽核职能,检

、评价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合理性、完备性和有效性,监督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
执行情况,揭示公司内部管理及基金运作中的风险,及时提出改进意见,促进公
司内部管理制度有效地执行。内部稽核人员具有相对的独立性,监察稽核报告提
交全体董事审阅并报送中国证监会。










四、基金托管人

1. 基金托管人概况

1. 基本情况


名称: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民生银行”)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2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2



法定代表人:洪崎


成立时间:
1996

2

7



基金托管业务批准文号:证监基金字[
200
4

101



组织形式: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注册资本:
28,365,585,227
元人民币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电话:
010
-
58560666


联系人:罗菲菲


中国民生银行是我国首家主要由非公有制企业入股的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
行,同时又是严格按照《公司法》和《商业银行法》建立的规范的股份制金融企
业。多种经济成份在中国金融业的涉足和实现规范的现代企业制度,使中国民生
银行有别于国有银行和其他商业银行,而为国内外经济界、金融界所关注。中国
民生银行成立二十年来,业务不断拓展,规模不断扩大,效益逐年递增,并保持
了快速健康的发展势头。



2000

12

19
日,中国民生银行
A
股股票(
600016
)在上海证券交易所
挂牌上市。

2003

3

18
日,中国民生银行
40
亿可转换公司债券在上交所正
式挂牌交易。

2004

11

8
日,中国民生银行通过银行间债券市场成功发行了
58
亿元人民币次级债券,成为中国第一家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成功私募发行
次级债券的商业银行。

2005

10

26
日,民生银行成功完成股权分置改革,
成为国内首家完成股权分置改革的商业银行,为中国资本市场股权分置改革提供
了成功范例。

2009

11

26
日,中国民生银
行在香港交易所挂牌上市。



中国民生银行自上市以来,按照“团结奋进,开拓创新,培育人才;严格管
理,规范行为,敬业守法;讲究质量,提高效益,健康发展”的经营发展方针,



在改革发展与管理等方面进行了有益探索,先后推出了“大集中”科技平台、“两
率”考核机制、“三卡”工程、独立评审制度、八大基础管理系统、集中处理商
业模式及事业部改革等制度创新,实现了低风险、快增长、高效益的战略目标,
树立了充满生机与活力的崭新的商业银行形象。



民生银行荣获第十三届上市公司董事会“金圆桌”优秀董事会奖;


民生银行在华夏时报社主办的第十一届
金蝉奖评选中荣获“
2017
年度小微
金融服务银行”;


民生银行荣获《亚洲货币》杂志颁发的“
2016
中国地区最佳财富管理私人
银行”奖项;


民生银行荣获新浪财经颁发的“年度最佳电子银行”及“年度直销银行十强”

奖项;


民生银行荣获
VISA
颁发的“最佳产品设计创新奖”;


民生银行在经济观察报举办的“中国卓越金融奖”评选中荣获“年度卓越资
产管理银行”;


民生银行荣获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授予的“
2016
年度银行间本币市场
优秀交易商”、“
2016
年度银行间本币市场优秀衍生品交易商”及“
2016
年度银
行间本币市场优
秀债券交易商”奖项;


民生银行荣获中国银行间交易协商会授予的“
2016
年度优秀综合做市机构”

和“
2016
年度优秀信用债做市商”奖项;


民生银行荣获英国
WPP
(全球最大的传媒集团之一)颁发的“
2017
年度最
具价值中国品牌
100
强”;


民生银行在中国资产证券化论坛年会上被授予“
2016
年度特殊贡献奖”。



2
、主要人员情况


张庆先生,中国民生银行资产托管部总经理,博士研究生,具有基金托管人
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从事过金融租赁、证券投资、银行管理等工作,具有
25
年金融从业经历,不仅有丰富的一线实战经验,还有扎
实的总部管理经历。

历任中国民生银行西安分行副行长,中国民生银行沈阳分行筹备组组长、行长、
党委书记。



3
、基金托管业务经营情况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于
2004

7

9
日获得基金托管资格,成为《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颁布后首家获批从事基金托管业务的银行。为了
更好地发挥后发优势,大力发展托管业务,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资产托管
部从成立伊始就本着充分保护基金持有人的利益、为客户提供高品质托管服务的
原则,高起点地建立系统、完善制度、组织人员。资产托管部目前共有员工
71
人,平均年龄
38
岁,
100%
员工拥有
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62%
以上员工具有硕士以
上文凭。



中国民生银行坚持以客户需求为导向,秉承“诚信、严谨、高效、务实”的
经营理念,依托丰富的资产托管经验、专业的托管业务服务和先进的托管业务平
台,为境内外客户提供安全、准确、及时、高效的专业托管服务。截至2019年
6月30日,中国民生银行已托管190只证券投资基金。中国民生银行资产托管
部于2018年2月6日发布了“爱托管”品牌,近百余家资管机构及合作客户的
代表受邀参加了启动仪式。资产托管部始终坚持以客户为中心,致力于为客户提
供全面的综合金融服务。对内大力整合行内资源,对外广泛搭建客户服务平台,
向各类托管客户提供专业化、增值化的托管综合金融服务,得到各界的充分认可,
也在市场上树立了良好品牌形象,成为市场上一家有特色的托管银行。自2010
年至今,中国民生银行荣获《金融理财》杂志颁发的“最具潜力托管银行”、“最
佳创新托管银行”、“金牌创新力托管银行”奖和“年度金牌托管银行”奖,荣
获《21世纪经济报道》颁发的“最佳金融服务托管银行”奖。


2. 基金托管人的内部控制制度

1. 内部风险控制目标


(1)建立完整、严密、高效的风险控制体系,形成科学的决策机制、执行机
制和监督机制,防范和化解经营风险,保障资产托管业务的稳健运行和托管财产
的安全完整。


(2)大力培育合规文化,自觉形成守法经营、规范运作的经营思想和经营理
念,严格控制合规风险,保证资产托管业务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监管规
则。


(3)以相互制衡健全有效的风控组织结构为保障,以完善健全的制度为基础,
以落实到位的过程控制为着眼点,以先进的信息技术手段为依托,建立全面、系


统、动态、主动、有利于差错防弊、堵塞漏洞、消除隐患、保证业务稳健运行的
风险控制制度,确保托管业务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及时。


2. 内部风险控制组织结构


总行高级管理层负责部
署全行的风险管理工作。总行风险管理委员会是总行高级
管理层下设的风险管理专业委员会,对高级管理层负责,支持高级管理层履行职
责。资产托管业务风险控制工作在总行风险管理委员会的统一部署和指导下开
展。



3. 总行各部门紧密配合,共同把控资产托管业务运行中的风险,具体职责
与分工如下:总行风险管理部作为总行风险管理委员会秘书机构,是全行风险管
理的统筹部门,对资产托管部的风险控制工作进行指导;总行法律事务部负责资
产托管业务项下的相关合同、协议等文本的审定;总行内控合规部负责该业务与
管理的合规性审查、检查与督导整改;总行审计部对
全行托管业务进行内部审计。

包括定期内部审计、现场和非现场检查等;总行办公室与资产托管部共同制定声
誉风险应对预案。按资产托管部需求对由托管业务引发的声誉风险事件进行定向
舆情监测,对由托管业务引起的声誉风险进行应急处置,包括与全国性
媒介
进行
沟通、避免负面报道、组织正面回应等。内部风险控制原则



1
)合法合规原则。风险控制应符合和体现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各项政策。




2
)全面性原则。风险控制覆盖托管部的各个业务中心、各个岗位和各级人员,
并涵盖资产托管业务各环节。




3
)有效性原则。资产托管业务从业人员应全力维护
内部控制制度的有效执行,
任何人都没有超越制度约束的权力。




4
)预防性原则。必须树立“预防为主”的管理理念,控制资产托管业务中风
险发生的源头,防患于未然,尽量避免业务操作中各种问题的产生。




5
)及时性原则。资产托管业务风险控制制度的制定应当具有前瞻性,并且随
着托管部经营战略、经营方针、经营理念等内部环境的变化和国家法律法规、政
策制度等外部环境的改变进行及时的修改或完善。发现问题,要及时处理,堵塞
漏洞。




6
)独立性原则。各业务中心、各岗位职能上保持相对独立性。风险监督中心
是资产托管部下设的执行机构,不受其
他业务中心和个人干涉。业务操作人员和



检查人员严格分开,以保证风险控制机构的工作不受干扰。




7
)相互制约原则。各业务中心、各岗位权责明确,相互牵制,通过切实可行
的相互制衡措施来消除风险控制的盲点。




8
)防火墙原则。托管银行自身财务与托管资产财务严格分开;托管业务日常
操作部门与行政、研发和营销等部门隔离。



4. 内部风险控制制度和措施


(1)
制度建设:建立了明确的岗位职责、科学的业务流程、详细的操作手册、
严格的人员行为规范等一系列规章制度。



(2)
建立健全的组织管理结构:前后台分离,不同部门、岗位相互牵制。



(3
)
风险识别与评估:风险监督中心指导业务中心进行风险识别、评估,制
定并实施风险控制措施。



(4)
相对独立的业务操作空间:业务操作区相对独立,实施门禁管理和音像
监控。



(5)
人员管理:进行定期的业务与职业道德培训,使员工树立风险防范与控
制理念,并签订承诺书。



(6)
应急预案:制定完备的《应急预案》,并组织员工定期演练;建立异地灾
备中心,保证业务不中断。



5. 资产托管部内部风险控制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从控制环境、风险评估、控制活动、信息沟通、
监控等五个方面构建了托管业务风险控制体系。



(1)
坚持风险管理与业务发
展同等重要的理念。托管业务是商业银行新兴的
中间业务,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资产托管部从成立之日起就特别强调规范
运作,一直将建立一个系统、高效的风险防范和控制体系作为工作重点。随着市
场环境的变化和托管业务的快速发展,新问题新情况不断出现,中国民生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资产托管部始终将风险管理放在与业务发展同等重要的位置,视风险
防范和控制为托管业务生存和发展的生命线。



(2)
实施全员风险管理。完善的风险管理体系需要从上至下每个员工的共同
参与,只有这样,风险控制制度和措施才会全面、有效。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资产托
管部实施全员风险管理,将风险控制责任落实到具体业务中心和业务



岗位,每位员工对自己岗位职责范围内的风险负责。



(3)
建立分工明确、相互牵制的风险控制组织结构。托管部通过建立纵向双
人制,横向多中心制的内部组织结构,形成不同中心、不同岗位相互制衡的组织
结构。



(4)
以制度建设作为风险管理的核心。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资产托管
部十分重视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已经建立了一整套内部风险控制制度,包括业
务管理办法、内部控制制度、员工行为规范、岗位职责及涵括所有后台运作环节
的操作手册。以上制度随着外部环境和业务的发展还会不
断增加和完善。



(5)
制度的执行和监督是风险控制的关键。制度执行比编写制度更重要,制
度落实检查是风险控制管理的有力保证。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资产托管部
内部设置专职风险监督中心,依照有关法律规章,定期对业务的运行进行稽核检
查。总行审计部也不定期对资产托管部进行稽核检查。



(6)
将先进的技术手段运用于风险控制中。在风险管理中,技术控制风险比
制度控制风险更加可靠,可将人为不确定因素降至最低。托管业务系统需求不仅
从业务方面而且从风险控制方面都要经过多方论证,托管业务技术系统具有较强
的自动风险控制功能。



3. 基金托管
人对基金管理人运作基金进行监督的方法和程序


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基金合同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基金的
投资对象、基金资产的投资组合比例、基金资产的核算、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
基金管理人报酬的计提和支付、基金托管人报酬的计提和支付、基金申购资金的
到账和赎回资金的划付、基金收益分配等行为的合法性、合规性进行监督和核查。



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的违反《基金法》、《运作办法》、基金合同和有
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基金管理人限期纠正,基金管理
人收到通知后应及时核对确认并以书面形式对基金托管
人发出回函。在限期内,
基金托管人有权随时对通知事项进行复查,督促基金管理人改正。基金管理人对
基金托管人通知的违规事项未能在限期内纠正的,基金托管人应报告中国证监
会。



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有重大违规行为,应立即报告中国证监会,同时
通知基金管理人限期纠正。




五、相关服务机构




基金份额销售机构

1、直销机构

(1)名称: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中心

住所: 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五四路137号信和广场25楼

法定代表人:官恒秋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路167号13、14层

联系人:许野

咨询电话:021-22211885

传真:021-22211997

网址:
http://www.
cib
-
fund.com.cn/


(2)名称: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上直销系统

网址:https://trade.cib-fund.com.cn/etrading/

(3)名称:兴业基金微信公众号

微信号:“兴业基金”或者“cibfund”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情况变更或增减销售机构,并予以公告。


2、其他销售机构


1
)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

浙江省杭州市文二西路一号元茂大厦
903



法定代表人

凌顺平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翠柏路
7
号杭州电子商务产业园
2
号楼
2



邮政编码:
310012


联系人:董一锋


电话:
4008
-
773
-
772


网址:
http
:
//www.5ifund.com



2

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
:浙江省
杭州市余杭区仓前街

文一西路
1218

1

202



法定代表人:陈柏青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
民生路
1199
弄证大五道口广场
1
号楼
27F



邮政编码:
2001
35


联系人:韩爱彬


电话:
4000
-
766
-
123


网址:
http
:
//www.fund123.cn/



3
)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
190

2
号楼
2



法定代表人:其实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宛平南路
88

26



邮政编码:
200235


联系人:
王超


电话:
400181
8188


网站:
http://
www.1234567.com.cn



4

深圳众禄基金销售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罗湖区梨园路物资控股置地大厦
8



法定代表人:薛峰


办公地址:
深圳市罗湖区梨园路
8

HALO
广场
4



邮政编码:
518028


联系人:童彩平


电话:
4006
-
788
-
887


网站:
http
:
//www.zlfund.cn



5

珠海盈米基金销售有
限公司


住所:珠海市横琴新区宝华路
6

105

-
3491


法定代表人:肖雯


办公地址:广州市海珠区琶洲大道东
1
号保利国际广场南塔
12



邮政编码:
510308


联系人:吴煜浩


电话:
020
-
89629066


网站:
http
:
//www.yingmi.cn



6

北京虹点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
工人体育馆北路甲
2
号裙房
2

222
单元


法定代表人:
胡伟


办公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北路
17
号恒安大厦
10



邮政编码:
100026


联系人:
陈铭洲


电话:
400
-
618
-
0707


网站:
https://www.hongdianfund.com/



7

上海陆金所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
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
1333

14

09
单元


法定代表人:郭坚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
1333

14



邮政编码:
200120


联系人:
程晨


电话:
40082190
31


网址:
http
:
//www.
lufunds.com



8

诺亚正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

上海市虹口区飞虹路
360

9

3724



法定代表人

汪静波


办公地址:上海市杨浦区昆明路
508
号北美广场
B

12



邮政编码:
200082


联系人:
李娟


电话:
400
-
821
-
5399


网址:
http
:
//
www.noah
-
fund.com



9

上海凯石财富基金销售有
限公司


住所

上海市黄浦区西藏南路
765

602
-
115



法定代表人

陈继武


办公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延安东路
1
号凯石大厦
4



邮政编码:
200001


联系人:
王哲宇



电话:
400
6
-
433
-
389


网址:
www.vstonewealth.com



10

武汉市伯嘉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

武汉市江汉区泛海国际
SOHO7

23

01

04



法定代表人

陶捷


办公地址:武汉市江汉区泛海国际
SOHO7

23

01

04



邮政编
码:
430000


联系人:陆锋


电话:
4000279899


网址:
http://www.buyfunds.cn/



11

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虹口区欧阳路
196

26
号楼
2

41



法定代表人:杨文斌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南路
1118
号鄂尔多斯国际大厦
903

906



邮政编码:
200120


联系人:张茹


电话:
400
-
700
-
9665


网址:
http://
www.ehowbuy.com



12

上海
联泰
基金销售
有限公司


住所: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富特北路
277

3

310



法定代表人:
燕斌


办公地址:
上海市长宁区福泉北路
518

8

3



邮政编码:
200335


联系人:
兰敏


电话:
400
-
166
-
6788


网址:
http://
www.66zichan.com



13
)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高翔路
526

2

220



法定代表人:张跃伟



办公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
1267

11



邮政编码:
200120


联系人:
张佳琳


电话:
400
-
820
-
2899


网站:
http://
www.erichfund.com



14
)北京汇成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
11

11

1108



法定代表人:王伟刚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
11

11

1108



邮政编码:
100190


联系人:
王骁


电话:
4
00
-
619
-
9059


网址:
http://
www.hcjijin.com



15

深圳市新兰德证券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住所:
深圳市福田区华强北路赛格科技园
4

10

1006



法定代表人:
张彦


办公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外大街
28
号富卓大厦
7



邮政编码:
100032


联系人:文雯


电话:
400
-
166
-
1188


网址:
http://www.jrj.com.cn



16

上海万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福山路
33

11

B



法定代表人:王廷富


办公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浦明路
1500
号万得大厦
11



邮政编码:
200120


联系人:徐亚丹


电话:
400
-
821
-
0203


网址:
http://
www.520fund.com.cn




17

上海利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
上海市宝山区蕴川路
5475

1033



法定代表人:
李兴春


办公地址:
上海市虹口区东大名路
1098
号浦江金融世纪广场


邮政编码:
200127


联系人:陈洁


电话:
400
-
921
-
7755


网址:
http://www.leadfund.com.cn



18

北京肯特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
北京市海淀区海淀东三街
2

4

401
-
15


法定代表人:
江卉


办公地址:北京市亦庄经济开发区科创十一街
18
号院京东
A

4



邮政编码:
100176


联系人:韩
锦星


电话:
400
-
098
-
8511


网址:
http://kenterui.jd.com



19

上海华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
上海浦东新区世纪大道
100
号环球金融中心
9



法定代表人:
陈灿辉


办公地址:
上海浦东新区世纪大道
100
号环球金融中心
9



邮政编码:
200003


联系人:
徐璐


电话:
4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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