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乐文化: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议案
公告编号:2019-085837736证券简称:永乐文化主办券商:兴业证券 公告编号:2019-085837736证券简称:永乐文化主办券商:兴业证券 北京春秋永乐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议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 责任。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北京春秋永乐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定于2020年1月6日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 时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为2019年12月26日,有关会议事项详见公司于2019年12 月16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上(www.neeq.com.cn)披露的 《公司关于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公告编号:(2019-075)。 二、增加临时提案的情况说明 (一)提案程序 2019年12月23日,公司董事会收到合计持有39.52%股份的公司实际控制人、董 事长杨波先生,实际控制人、董事、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王仞先生书面提交的《关于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议案的提议函》,提请在2020年1月6日召开的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中增加临时提案。 (二)临时提案的具体内容 (一)《关于公司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海淀支行申请贷款并由关联 方提供关联担保的议案》 由于公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海淀支行(以下简称“招商银行海 淀支行”)签署的授信协议(授信额度为人民币5,000 万元整,授信期限为1年)即 将到期,根据公司日常运营和发展的需要,为补充流动资金,公司拟继续向招商银行 海淀支行申请流动资金贷款授信人民币5,000万元,借款用途为补充流动资金,授信 公告编号:2019-0851年。具体贷款内容以双方签订的贷款协议为准。 公告编号:2019-0851年。具体贷款内容以双方签订的贷款协议为准。 为保证上述5,000 万元流动资金贷款授信的实现,本次贷款仍由北京中关村科 技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关村担保”)在授信额度内向招商银行海淀支行 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公司关联方自愿为公司的该贷款授信向中关村担保提供反担 保,具体措施如下:(1)股权质押反担保: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杨波和实际控制人、 董事、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王仞分别出质303.75 万股股权,本次合计出质股份占公 司总股份的10.00%,向中关村担保提供股权质押反担保;(2)房产抵押反担保:公 司实际控制人、董事、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王仞以其拥有的一套位于北京市朝阳区的 房产向中关村担保提供房产抵押反担保;(3)信用保证反担保:公司实际控制人、董 事长杨波和实际控制人、董事、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王仞以及董事、常务副总经理练 华向中关村担保提供个人连带责任信用保证反担保。具体内容以各方签署的协议为 准。 (二)《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春秋永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向北京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北京分行红星支行申请贷款并由公司及关联方提供担保的议案》 根据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春秋永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乐科技”) 日常运营和发展的需要,为补充流动资金,永乐科技拟向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 分行红星支行(以下简称“北京银行红星支行”)申请流动资金贷款授信人民币200 万元,借款用途为补充流动资金,授信期限为1 年,具体贷款内容以双方签订的贷 款协议为准。为保证上述200万元流动资金贷款授信的实现,本次贷款拟由中关村担 保在授信额度内向北京银行红星支行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永乐文化及公司实际控 制人、董事长杨波和实际控制人、董事、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王仞以及董事、常务副 总经理练华为该笔贷款授信向中关村担保提供连带责任信用保证反担保。具体内容以 各方签署的协议为准。具体内容以各方签署的协议为准。 (三)《关于公司向北京海淀科技企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申请委托贷款并由关联 方提供关联担保的议案》 为更好地支撑公司经营、增加流动资金,北京海淀科技企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海淀科技担保公司”)拟通过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双秀支行(以 下简称“北京银行双秀支行”)向公司提供委托贷款,贷款金额预计为3000万元,贷 款期限为三个月(贷款实际起止日期具体以借款借据记载的为准),贷款利率为5.655% 公告编号:2019-085 公司关联方自愿为公司的该委托贷款向海淀科技担保公司提供担保,具 体措施如下:(1)房产抵押反担保: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王 仞以其拥有的一套位于北京市朝阳区的房产提供房产抵押担保;(2)信用保证担保: 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杨波和实际控制人、董事、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王仞以及董 事、常务副总经理练华提供个人连带责任信用保证担保。具体内容以各方签署的协议 为准。 公告编号:2019-085 公司关联方自愿为公司的该委托贷款向海淀科技担保公司提供担保,具 体措施如下:(1)房产抵押反担保: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王 仞以其拥有的一套位于北京市朝阳区的房产提供房产抵押担保;(2)信用保证担保: 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杨波和实际控制人、董事、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王仞以及董 事、常务副总经理练华提供个人连带责任信用保证担保。具体内容以各方签署的协议 为准。 (三)审查意见说明 经审核,董事会认为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杨波先生,实际控制人、董事、总经理、 董事会秘书王仞先生合计直接持有公司24,010,950股,合计占公司股份总数39.52%, 杨波、王仞符合提案人资格,提案时间及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 定,临时提案的内容属于股东大会职权范围,有明确的议题和具体决议事项,公司董事 会同意将股东杨波、王仞提出的临时提案提交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除了上述增加临时提案外,公司于2019年12月16日公告的原股东大会通知事项 不变。 四、调整后的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事项 (一)审议《关于选举仝芳妍女士担任公司董事的议案》 (二)审议《关于公司出售资产相关权益的议案》; (三)审议《关于公司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 (四)审议《关于公司关联交易的议案》; (五)审议《关于公司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海淀支行申请贷款并由关 联方提供关联担保的议案》; (六)审议《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春秋永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向北京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红星支行申请贷款并由公司及关联方提供担保的议案》; (七)审议《关于公司向北京海淀科技企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申请委托贷款并由关 联方提供关联担保的议案》。 五、备查文件目录 杨波、王仞提交的《关于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议案的提议函》 公告编号:2019-085 董事会 2019年12月23日 公告编号:2019-085 董事会 2019年12月23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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