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泰紫金季季享定开债券发起A : 华泰紫金季季享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开放申购、赎回业务

时间:2019年12月24日 09:40:23 中财网
原标题:华泰紫金季季享定开债券发起A : 华泰紫金季季享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开放申购、赎回业务的公告


华泰紫金季季享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开放申购、赎

回业务的公告


1.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华泰紫金季季享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华泰紫金季季享定开债券发起
基金主代码
006654
基金运作方式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9年
01月
17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华泰证券
(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名称华泰证券
(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
作管理办法》、
《华泰紫金季季享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华泰紫金季
季享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申购起始日
2020年
1月
2日
赎回起始日
2020年
1月
2日
转换转入起始日本基金暂未开通转换业务
转换转出起始日本基金暂未开通转换业务
定期定额投资起始日本基金暂未开通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华泰紫金季季享定开债券发起
A华泰紫金季季享定开债券发起
C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码
006654 006655
该分级基金是否开放申购、赎回(转换、
定期定额投资)
是是
2.日常申购、赎回(转换、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办理时间
(1)开放日及开放时间
本基金在开放期内接受投资人的申购和赎回申请。本基金在开放期办理本基金份额申购、
赎回等业务的开放日为开放期内的每个工作日。封闭期内,本基金不办理申购与赎回业务。

投资人在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
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本基
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

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现新的证券/期货交易市场、证券/期货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他
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应在实施日
前依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下文简称《信息披露办法》)的有
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2)申购、赎回开始日及业务办理时间
除法律法规或基金合同另有约定外,本基金在每个封闭期结束后第一个工作日起(包括该

日)进入开放期,开始办理申购与赎回业务。本基金每个开放期为每三个月前
5至
10个
工作日。如在开放期内发生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致使基金无法按时开放申购与赎回业务的,
开放期时间中止计算,在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影响因素消除之日的下一工作日起,继续计
算该开放期时间,直至满足基金合同关于开放期的时间要求,基金管理人可以合理调整申
购或赎回业务的办理期间并予以公告。在确定申购开始与赎回开始时间后,基金管理人应
在每个开放期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开放期的开始与结束
时间。

基金管理人不得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或者时间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或者转换。

在开放期内,投资人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和时间提出申购、赎回或转换申请且登记
机构确认接受的,其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为该开放期内下一开放日基金份额申购、赎
回的价格。在开放期的最后一个开放日,投资人在业务办理时间结束之后的时间提出申购、
赎回或转换申请的,视为无效申请。


(3)本次开放期时间为
2020年
1月
2日(含)至
2020年
1月
10日(含),投资者可在
此期间办理申购及赎回业务。


2020年
1月
2日至
2020年
1月
10日期间,本基金在此次开放期内进行总基金规模上
限限制,当接受当日有效申购、赎回申请将导致本基金资产净值(含
A类和
C类)合计
超过
42亿元人民币时,基金管理人将于次日暂停本基金(含
A类和
C类)申购。

本基金自暂停申购业务起至
2020年
1月
10日期间,本公司将正常办理本基金的赎回业务。

(4)本基金自开放期结束之日起次日(包括该日)起至下一个开放期首日(不包括该日)进
入封闭期,封闭期内本基金不接受申购、赎回申请。

3.日常申购业务
3.1.申购金额限制
投资者通过管理人网上交易系统每个基金账户首次申购的最低金额为人民币
100元(含申
购费),追加申购单笔最低金额
1元;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直销柜台申购,单个基金账户的
首次最低申购金额为
1万元(含申购费),追加申购单笔最低金额为
1000元(含申购费)
。本基金本次开放期间不对单个客户申购规模上限进行限制。

每个交易账户最低持有基金份额余额为
1.00份;
3.2.申购费率
本基金
A类基金份额在申购时根据申购金额的不同收取不同的基金申购费用;C类基金份
额不收取申购费用;本基金申购费用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登记等各项费用,不
列入基金财产,两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率如下表所示:
申购金额(M)
A类基金份额申购费率
C类基金份额申购费率
M<100万
0.5%
100万≤
M<1000万
0.3% 0
M≥1000万每笔
1000元
3.3.其他与申购相关的事项
(1)基于投资者利益最大化原则,自
2020年
1月
2日至
2020年
1月
10日期间,本基金
在此次开放期内进行总基金规模上限限制,当接受当日有效申购、赎回申请将导致本基金
资产净值(含
A类和
C类)合计超过
42亿元人民币时,基金管理人有权对当日申购申请
采用比例确认的方式实现基金资产净值的有效控制。即在
2020年
1月
2日至
2020年
1月
10日期间任一开放日,若该日(T日)本基金资产净值(含
A类和
C类)合计超过
42亿
元人民币,将于次日暂停基金(含
A类和
C类)申购;并且基金管理人将有权对
T日的
有效申购申请采用“比例确认”的原则进行部分确认,以保证基金资产净值(含
A类和
C

类)不超过基金资产净值上限,未确认部分的申购款项将退还给投资者,由此产生的利息
等损失由投资人自行承担。最终比例确认的结果以基金管理人公告为准。当发生比例确认
时,投资人申购费率按照最终请确认金额所对应的费率区间计算,而且最终确认金额不受
申购金额最低限额的限制。最终确认金额以四舍五入的方法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2)本基金目前对单个投资人累计持有份额不设上限限制,但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数
的比例超过基金份额总数的
50%,或者有可能变相规避前述
50%比例的,基金管理人可拒
绝或暂停接受该投资人的申购申请。基金管理人可以规定单个投资人累计持有的基金份额
数量限制,具体规定见更新的招募说明书或销售机构的相关公告;
当接受申购申请对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构成潜在重大不利影响时,基金管理人应当采
取设定单一投资者申购金额上限或基金单日净申购比例上限、拒绝大额申购、暂停基金申
购等措施,切实保护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基金管理人基于投资运作与风险控
制的需要,可采取上述措施对基金规模予以控制。具体见基金管理人相关公告。

发生基金合同规定的暂停基金资产估值情况时,基金管理人可暂停接收投资人的申购申请;
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
50%以上的资产出现无可参考的活跃市场价格且采用估值技术
仍导致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时,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确认后,基金管理人应当采取
延缓支付赎回款项或暂停接受基金申购赎回申请的措施。

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规定申购金额和赎回份额的数量限制。

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进行公告。

4.日常赎回业务
4.1.赎回份额限制
每个交易账户最低持有基金份额余额为
1.00份。

4.2.赎回费率
本基金的
A类基金份额和
C类基金份额根据投资人持有期限不同收取不同的赎回费,具体
赎回费率如下表所示:
份额持有时间(N)
A类基金份额赎回费率
C类基金份额赎回费率
N<7日
1.5% 1.5%
7日≤
N<30日
0.2% 0.1%
N≥30日
00
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本基金的赎回费用在投资人赎回本基金
份额时收取,对持有期少于
7日的投资人收取的赎回费全额计入基金财产,对持有期不少

7日但少于
30日的投资人收取的赎回费归入基金财产的比例不得低于赎回费总额的
25%,
其余用于市场推广、登记费和其他手续费。

4.3.其他与赎回相关的事项
基金管理人可以在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范围内调整申购费率、赎回费率或收费方式,
并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5.日常转换业务
5.1.转换费率
本基金暂未开通转换业务,后续开通将另行公告。

5.2.其他与转换相关的事项
本基金暂未开通转换业务,后续开通将另行公告。

6.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本基金暂未开通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后续开通将另行公告。

7.基金销售机构
7.1.场外销售机构

7.1.1.直销机构
华泰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基隆路
6号
1222室
办公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东方路
18号
21层
法定代表人:崔春
联系人:孙晶晶
客服电话:4008895597
网址:https://htamc.htsc.com.cn/
7.1.2.场外非直销机构
A类份额: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汇成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江苏天鼎证券投资咨询有限公司、上海基煜基金销售有限公
司、阳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植信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肯特瑞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上海陆金所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联泰基金销售有
限公司
C类份额: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汇成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江苏天鼎证券投资咨询有限公司、上海基煜基金销售有限公
司、阳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植信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肯特瑞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上海陆金所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联泰基金销售有
限公司
(1)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江苏省南京市江东中路
228号
办公地址:江苏省南京市江东中路
228号
法定代表人:周易
联系人:夏璐
客服电话:95597
网址:www.htsc.com
(2)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
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
办公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
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
法定代表人:李建红
联系人:黄国航
电话:0755一
83199084
网址:www.cmbchina.com
(3)北京汇成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
11号
11层
1108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
e世界
A座
1108室
法定代表人:王伟刚
联系人:于伟
电话: 400-619-9059
网址:www.hcjijin.com
(4)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
190号
2号楼二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宛平南路
88号东方财富大厦
法定代表人:其实

联系人:何薇
客服电话:95021
网址:fund.eastmoney.com

(5)江苏天鼎证券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南京市秦淮区太平南路
389号
1002室
办公地址:江苏省南京市鼓楼区平安里
74号
法定代表人:方有伟
联系人:黄丹昀
电话:025-962155
网址:www.tdtz888.com
(6)上海基煜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崇明县长兴镇潘园公路
1800号
2号楼
6153室(上海泰和经济发展区)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488号太平金融大厦
1503室
法定代表人:王翔
联系人:李关洲
电话:4008205369
网址:www.jiyufund.com.cn

(7)上海陆金所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
1333号
14楼
09单元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
1333号
法定代表人:王之光
联系人:宁博宇
客服电话:4008219031
网址:www.lufunds.com
(8)上海联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富特北路
277号
3层
310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长宁区福泉北路
518号
8座
3层
法定代表人:尹彬彬
联系人:兰敏
客服电话:400-118-1188
网址:
www.66liantai.com
(9)北京植信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密云区兴盛南路
8号院
2号楼
106室-67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盛世龙源国食苑
10号楼
法定代表人:王军辉
联系人:王慧超
客服电话:4006-802-123
网址:www.zhixin-inv.com
(10)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江苏省南京市中华路
26号
办公地址:江苏省南京市中华路
26号
法定代表人:夏平
联系人:展海军

客服电话:025-58587039
网址:www.jsbchina.cn

(11)北京肯特瑞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显龙山路
19号
1幢
4层
1座
401
办公地址:北京市亦庄经济开发区科创十一街
18号院
A座
法定代表人:江卉
联系人:娄云
客服电话:4000988511
网址:kenterui.jd.com
(12)阳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海南省三亚市迎宾路
360-1号三亚阳光金融广场
16层
办公地址:北京朝阳区朝外大街乙
12号昆泰国际大厦
1号楼
12层
法定代表人:李科
联系人:王超
客服电话:95510
网址:fund.sinosig.com
7.2.场内销售机构
本基金无场内份额,不安排场内销售机构。

8.基金份额净值公告/基金收益公告的披露安排
基金份额净值是指估值日各类基金份额的基金资产净值除以估值日该类基金份额总数,基
金份额净值的计算,精确到
0.0001元,小数点后第五位四舍五入,由此产生的误差计入
基金财产,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基金管理人每个工作日计算基金资产净值、各类基金份额净值,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
规或《基金合同》的规定暂停估值时除外,经基金托管人复核,按规定公告。

9.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本公告仅对本基金的开放日常申购、赎回等业务事项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
详细情况,请认真阅读本基金《华泰紫金季季享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
合同》、《华泰紫金季季享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2)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
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基金之前应认真阅读各基金的《基金合同》
、《招募说明书》等文件。敬请投资者留意投资风险。

华泰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19年
12月
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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