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禾传媒:关联交易公告
公告编号:2019-029 公告编号:2019-029 北京佳禾广告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关联交易概述 本次关联交易是偶发性关联交易。 为满足公司经营业务发展的资金需要,公司拟与北京海淀科技企业融资担保 有限公司签订《委托担保协议书》,委托北京海淀科技企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向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分行提供担保。 期限为2年,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提供人民币800万元的授信额度,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分行提供人民币200万元的授信额度,总共1000 万。由北京海淀科技企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为该合同提供最高额保证担保。公司 董事长李义民及其配偶郭军以个人无限连带责任保证形式,以及股东伍玉智及其 配偶王连宝以其拥有的的二套房产抵押形式向北京海淀科技企业融资担保有限 公司提供反担保。 (二)表决和审议情况 2019年12月24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审议公司关联方为公司借款提供反担保的议案》。关联董事李义民、伍玉智回 避表决,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2 票回避表决,并提交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关联交易不存在需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情况 公告编号:2019-029 公告编号:2019-029 1.自然人 姓名:李义民 住所:河北省廊坊市广阳区广阳道鼎兴公寓C座902室 2.自然人 姓名:郭军 住所:河北省廊坊市广阳区广阳道鼎兴公寓C座902室 3.自然人 姓名:伍玉智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十里堡北里28号院3号楼12层3单元1202 4.自然人 姓名:王连宝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十里堡北里28号院3号楼12层3单元1202 (二)关联关系 李义民,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现直接持有公司5%的股权,并担任 公司董事长以及总经理。 郭军,为李义民妻子,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现直接持有公司45% 的股权,不担任公司职务。 伍玉智,公司股东,现直接持有公司5%的股权,并担任公司财务负责人以 及副总经理。 王连宝,为伍玉智丈夫,不持有公司股权,不担任公司职务。 三、交易的定价政策、定价依据及公允性 (一)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定价主要遵循市场价格的原则,公司关联交易价格公允,不存在通过交易损 害公司利益或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告编号:2019-029 公告编号:2019-029 为满足公司经营业务发展的资金需要,公司拟与北京海淀科技企业融资担保 有限公司签订《委托担保协议书》,委托北京海淀科技企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向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分行提供担保。 期限为2年,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提供人民币800万元的授信额度,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分行提供人民币200万元的授信额度,总共1000 万。由北京海淀科技企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为该合同提供最高额保证担保。公司 董事长李义民及其配偶郭军以个人无限连带责任保证形式,以及股东伍玉智及其 配偶王连宝以其拥有的的二套房产抵押形式向北京海淀科技企业融资担保有限 公司提供反担保。 五、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关联交易是公司正常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的需要,是合理的,必要的, 有利于公司进一步扩展市场份额。 上述关联交易为公司偶发性关联交易,是公司业务快速发展及生产经营的正 常所需,并按正常的市场经营规则进行,是合理及必要的。公司与关联方的关联 交易将按公允原则执行,交易价格符合市场定价,公司与关联方是互利双赢的平 等关系,不会对公司造成风险,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目录 北京佳禾广告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北京佳禾广告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12月24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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