凯石湛混合A : 凯石湛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2019年第1次更新)

时间:2019年12月25日 13:36:38 中财网

原标题:凯石湛混合A : 凯石湛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2019年第1次更新)










凯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凯石

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2019


1
次更新
)








基金管理人:
凯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广发
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














【重要提示】

凯石湛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2018年12月18日中国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8】2119号文准予
募集注册。


基金管理人保证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
监会注册,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收益
及市场前景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基金管理人
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投资本
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最低收益;因基金价格可升可跌,亦不
保证基金份额持有人能全数取回其原本投资。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
人在投资本基金前,需全面认识本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充分考虑
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对投资本基金的意愿、时机、数量等投资行
为作出独立决策。投资人根据所持有份额享受基金的收益,但同时也需承担相应的
投资风险。投资本基金可能遇到的风险包括:因受到经济因素、政治因素、投资心
理和交易制度等各种因素的影响而引起的市场风险;基金管理人在基金管理实施过
程中产生的基金管理风险;由于基金投资者连续大量赎回基金产生的流动性风险;
交易对手违约风险;投资股指期货的特定风险;连续六十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
有人数量不满200人或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情形时基金管理人将依基金合同
约定终止基金合同的风险;投资本基金特有的其他风险等等。


本基金投资港股通机制下允许买卖的规定范围内的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的股

(以下简
称“港股通标的股票”)
,会面临港股通机制下因投资环境、投资标的、
市场制度以及交易规则等差异带来的特有风险,包括港股市场股价波动较大的风险



(港股市场实行
T+0
回转交易,且对个股不设涨跌幅限制,港股股价可能表现出比
A
股更为剧烈的股价波动)、汇率风险(汇率波动可能对基金的投资收益造成损失)、
港股通机制下交易日不连贯可能带来的风险(在内地开市香港休市的情形下,港股
通不能正常交易,港股不能及时卖出,可能带来一定的流动性风险)等。具体风险
烦请查阅本基金招募说明书的

风险揭示


章节的具体内容。



本基金可根据投资策略需要或
不同配置地市场环境的变化,选择将部分基金资
产投于港股
或选择不将基金资产投资于港股,基金资产并非必然投资港股。



本基金是一只混合型基金,其风险和预期收益高于债券型基金和货币市场基金,
低于股票型基金。本基金将投资港股通标的股票,需承担港股通机制下因投资环境、
投资标的、市场制度以及交易规则等差异带来的特有风险。



投资有风险,投资人在投资本基金前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和基金合
同等信息披露文件。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
金的业绩并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
者自负”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
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本招募说明书所载内容截止至2019年11月29日,基金投资组合报告和基金业
绩表现截止至2019年9月30日(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目 录
一、绪言
................................
............................
6
二、释义
................................
............................
7
三、基金管理人
................................
.....................
13
四、基金托管人
................................
.....................
22
五、相关服务机构
................................
...................
26
六、基金的募集
................................
.....................
38
七、基金合同的生效
................................
.................
40
八、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
...........
42
九、基金的投资
................................
.....................
53
十、基金的业绩
................................
.....................
70
十一、基金的财产
................................
...................
72
十二、基金资产的估值
................................
...............
73
十三、基金收益与分配
................................
...............
79
十四、基金费用与税收
................................
...............
81
十五、基金的会计与审计
................................
.............
84
十六、基金的信息披露
................................
...............
85
十七、风险揭示
................................
.....................
92
十八、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产的清算
.........................
99
十九、基金合同内容摘要
................................
............
102
二十、托管协议的内容摘要
................................
..........
122
二十一、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服务
................................
....
144

二十二、其他应披露事项
................................
............
145
二十三、招募说明书的存放及查阅方式
................................
146
二十四、备查文件
................................
..................
147

一、绪言

《凯石湛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以下简称“本招募说明书”)依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公开募集
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公开募集开放式
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以下简称“《流动性规定》”)、
《证券投资基金
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销售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
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
《凯石湛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编写。


本招募说明书阐述了凯石湛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投资目标、投资策略、风险、
费率等与投资者投资决策有关的全部必要事项,投资人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
读本招募说明书。


基金管理人承诺本招募说明书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本基金是根据本招募说明书所载明
的资料申请募集的。本基金管理人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招募说明
书中载明的信息,或对本招募说明书作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根据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编写,并经中国证监会注册。基金合同是
约定基金合同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基金投资人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
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为本身
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并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
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基金投资人欲了解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应详细查
阅基金合同。


本招募说明书约定的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编制、披露与更新要求,最迟将自2020
年9月1日起执行。



二、释义

在本
招募说明书
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语或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1

基金或本基金:指
凯石

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


2

基金管理人:指
凯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3

基金托管人:指
广发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


4

证券经纪商:指为本基金提供证券经纪服务的证券公司。本基金的证券经纪

为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5

基金合同:指《
凯石

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及对
基金合同
的任何
有效修订和补充


6

托管协议:指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就本基金签订之《
凯石

混合型
证券
投资基金托管协议》及对该托管协议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7

招募说明书:指《
凯石

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8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指《凯石湛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及
其更新


9
、证券经纪服务协议:指《凯石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证券经纪服务协议》及
对该服务协议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10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指《
凯石

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11

法律法规:指中国现行有效并公布实施的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
司法解释、行政规章以及其他对基金合同当事人有约束力的决定、决议、通知等


1
2

《基金法》:指
2003

10

28
日经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
五次会议通过,

2012

12

28
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
次会议修订,

20
13

6

1
日起实施
,并经
2015

4

24
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



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
<
中华
人民共和国港口法
>
等七部法律的决定》修改
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
3

《销售办法》:指中国证监会
201
3

3

15
日颁布、同年
6

1
日实施的
《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
4

《信息披露办法》:指中国证监会
20
19

7

26
日颁布、同年
9

1
日实
施的《
公开募集
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
5

《运作办法》:指中国证监会
20
1
4

7

7
日颁布、同年
8

8
日实施的《

开募集
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
6
、《流动性规定》:
指中国证监会
20
17

8

31
日颁布、同年
10

1
日实施
的《
公开募集开放式
证券投资基金
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
》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
的修订


1
7

中国证监会: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1
8

银行
保险
业监督管理机构:指中国人民银行和
/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
员会


1
9

基金合同当事人:指受基金合同约束,根据基金合同享有权利并承担义务
的法律主体,包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份额持有人


20

个人投资者:指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自然人


2
1

机构投资者:指依法可以投资证券投
资基金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
法登记并存续或经有关政府部门批准设立并存续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团体
或其他组织


2
2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指符合《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管理办



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投资于在中国境内依法募集的证券投资基金的中国境
外的机构投资者


2
3

投资人:指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和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
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的合称


2
4

基金份额持有人:指依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合法取得基金份额的投资人


2
5

基金销售业务:指基金管理人或销售机构宣
传推介基金,发售基金份额,
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转换、转托管及定期定额投资等业务


2
6

销售机构:指
凯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以及符合《销售办法》和中国证监会
规定的其他条件,取得基金
销售
业务资格并与基金管理人签订了基金销售服务协议,
办理基金销售业务的机构


2
7

登记业务:指基金登记、存管、过户、清算和结算业务,具体内容包括投
资人基金账户的建立和管理、基金份额登记、基金销售业务的确认、清算和结算、
代理发放红利、建立并保管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
和办理非交易过户



2
8

登记机构:指办理登记业务的机构。基金的登记机构为
凯石基金管理有限
公司
或接受
凯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委托代为办理登记业务的机构


2
9

基金账户:指登记机构为投资人开立的、记录其持有的、基金管理人所管
理的基金份额余额及其变动情况的账户


30

基金交易账户:指销售机构为投资人开立的、记录投资人通过该销售机构
办理认购、申购、赎回、转换及转托管业务而引起
的基金份额变动及结余情况的账



3
1

基金合同生效日:指基金募集达到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规定的条件,
基金管理人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完毕,并获得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的日






3
2

基金合同终止日:指基金合同规定的基
金合同终止事由出现后,基金财产
清算完毕,清算结果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予以公告的日期


3
3

基金募集期:指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至发售结束之日止的期间,最长不
得超过
3
个月


3
4

存续期:指基金合同生效至终止之间的不定期期限


3
5

工作日:指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


3
6

T
日:指销售机构在规定时间受理投资人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申请的开
放日


3
7

T+n
日:指自
T
日起第
n
个工作日
(
不包含
T

)


3
8

开放日:指为投资人办理基金份额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的工作日
(若本
基金参与港股通交易且该工作日为非港
股通交易日时,则管理人可根据实际情况决
定本基金是否开放申购、赎回及转换业务,具体以届时提前发布的公告为准)


3
9

开放时间:指开放日基金接受申购、赎回或其他交易的时间段


40

《业务规则》:指《
凯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开放式基金业务规则》,是规范基
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登记方面的业务规则,由基金管理人和投资
人共同遵守


4
1

认购:指在基金募集期内,投资人根据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规定申请
购买基金份额的行为


4
2

申购:指基金合同生效后,投资人根据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规定申请
购买基金份额的行为


4
3

赎回:指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份额持有人按基金合同
和招募说明书
规定



的条件要求将基金份额兑换为现金的行为


4
4

基金转换:指基金份额持有人按照
基金合同
和基金管理人届时有效公告规
定的条件,申请将其持有基金管理人管理的、某一基金的基金份额转换为基金管理
人管理的其他基金基金份额的行为


4
5

转托管: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在本基金的不同销售机构之间实施的变更所持
基金份额销售机构的操作


4
6

定期定额投资计划:指投资人通过有关销售机构提出申请,约定每期
申购
日、扣款金额及扣款方式,由销售机构于每期约定扣款日在投资人指定银行账户

自动完成扣款及
受理
基金申购申请的一种投资方式


4
7

巨额赎回:指本基金单个开放日,基金净赎回申请
(
赎回申请份额总数加上
基金转换中转出申请份额总数后扣除申购申请份额总数及基金转换中转入申请份额
总数后的余额
)
超过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的
10%


4
8
、流动性受限资产:指由于法律法规、监管、合同或操作障碍等原因无法以
合理价格予以变现的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到期日在
10
个交易日以上的逆回购与银行
定期存款(含协议约定有条件提前支取的银行存款)、停牌股票、流通受限的新股及
非公开发行股票、资产支持证券、因发行人债务违约无法进行
转让或交易的债券等


4
9

摆动定价机制:指当开放式基金遭遇大额申购赎回时,通过调整基金份额
净值的方式,将基金调整投资组合的市场冲击成本分配给实际申购、赎回的投资者,
从而减少对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不利影响,
确保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
并得到公平对待


50

元:指人民币元


5
1

基金收益:指基金投资所得红利、股息、债券利息、买卖证券价差、银行



存款利息、已实现的其他合法收入及因运用基金财产带来的成本和费用的节约


5
2

基金资产总值:指基金拥有的各类有价证券、银行存款本息、基金应收申
购款及其他资产的价值总和


5
3

基金资产净值:指基金资产总值减去基金负债后的价值


5
4

基金份额净值:指计算日基金资产净值除以计算日基金份额总数


5
5

基金份额分类:
指本基金根据

/
申购费
、销售服务费收取方式的不同
,将
基金份额分为不同的类别

本基金分设两类基金份额:
A
类基金份额和
C
类基金份



5
6

A
类基金份额:指
在投资
者认
/
申购时
收取认
/
申购费,但不
从本类别基金
资产中计提
销售服务费的基金份额类别


5
7

C
类基金份额:指不收取认
/
申购费,但
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
销售服务
费的基金份额类别


5
8

基金资产估值:指计算评估基金资产和负债的价
值,以确定基金资产净值
和基金份额净值的过程


5
9

港股通:指内地投资者委托内地证券公司,经由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
券交易所设立的证券交易服务公司,向香港联合交易所进行申报,买卖规定范围内
的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的股票


60

指定
媒介

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用以进行信息披露的全国性报刊及指定互
联网网站(包括基金管理人网站、基金托管人网站、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
等媒介


6
1

不可抗力:指
基金合同
当事人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事件



三、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概况

名称:凯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黄浦区延安东路1号2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延安东路1号2层

法定代表人:陈继武

设立日期:2017年5月10日

批准设立机关及批准设立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7]320号

组织形式: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1.5亿元人民币

存续期限:持续经营

联系人:李琛

联系电话:021-80365000

凯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陈继武

9,750

65%

2

李琛

2,800

18.66%

3

王广国

490

3.27%

4

李国林

490

3.27%

5

陈敏

735

4.9%

6

朱亲来

735

4.9%



合计

15,000

100%





本基金管理人公司治理结构完善,经营运作规范,能够切实维护基金投资人的
利益。公司日常经营管理由总经理负责。公司根据经营运作需要设置市场管理部、


销售中心、运营部、交易部、财务部、综合管理部、信息技术部、战略与产品部、
监察稽核部、投资银行部、投资部和研究部,共十二个职能部门。


(二)主要成员情况

1、董事会成员

陈继武先生,董事长,厦门大学经济学博士,历任浙江省国际信托投资公司投
资银行总部副经理、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经理、中国人寿资金运用中心基金
投资部投资总监、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投资总监、副总经理。现任本基金管理人
董事长、上海凯石益正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上海凯石财富基金销售
有限公司董事长。


李琛先生,董事,中国人民大学经济学硕士,历任中国农业银行公司业务部托
管业务部主任科员、大成基金市场部总经理助理、方正富邦基金市场总监、国开泰
富基金市场部总经理、上海凯石益正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现任本基金管理
人总经理,代理督察长。


陈敏女士,董事,工商管理硕士,经济师。历任上海市信托投资公司副处长、
处长,上海市外经贸委处长,上海万国证券公司党委书记,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副总裁、党委委员,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现任本基金管理人执行董
事。


彭和平先生,独立董事,中国人民大学硕士。历任中国人民大学人事处副科长、
科长、副处长、处长,中国人民大学校长助理、校友会秘书长、教育基金会秘书长
等职务,直至退休。


赵锡军先生,独立董事。历任中国人民大学国际交流处处长、中国人民大学财
政金融学院金融系主任、证监会国际部研究员等职。现任中国人民大学教授、博士
生导师。


连柏林先生,独立董事,经济学学士。历任安徽省计划委员会经济研究所任干
部、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任科长、中国银行安徽省分行信贷处公司业务部任总经
理、招商银行上海分行任行长、招商银行任总行行长助理兼招银租赁有限公司董事
长。


2、监事


袁渊先生,职工监事,厦门大学经济学学士、辽宁大学财政学硕士。历任东吴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事务部基金会计、副总经理、诺亚正行(上海)基金销售投
资顾问有限公司运营总监。现任本基金管理人运营部总监。


3、高级管理人员

陈继武先生,现任本基金管理人董事长。(简历请参见上述董事会成员介绍)

李琛先生,现任本基金管理人总经理,代理督察长。(简历请参见上述董事会
成员介绍)

韩璐先生,安徽农业大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士,历任前海开源基金管理有限
公司信息技术部副总监。现任本基金管理人首席信息官。


4、基金经理

高海宁,金融学士。17年金融行业从业经验。历任中国人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银行业务部、国际业务部助理、研究员;国开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研究中心研究员、
国开泰富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助理、公司公募投资决策委员会主任。


王磊,南京大学材料物理与化学硕士,11年金融行业从业经验。历任华泰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银行部项目经理、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研究所行业研究员、太
平洋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研究部高级研究员、权益投资部权益投资副总裁。


5、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的姓名及职务

投资决策委员会是公司进行基金投资管理的最高投资决策机构,由董事长陈继
武、梁福涛、李广瑜、刘晋晋、高海宁、王磊、桑柳玉组成。其中董事长陈继武任
投资决策委员会主席。


6、上述人员之间均不存在近亲属关系。


(三)基金管理人的职责

1
、依法募集资金,办理基金份额的发售、申购、赎回和登记事宜;


2
、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3
、对所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分别管理、分别记账,进行证券投资;


4
、按照基
金合同的约定确定基金收益分配方案,及时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收
益;


5
、进行基金会计核算并编制基金财务会计报告;



6
、编制
基金
季度
报告

中期报告
和年度报告;


7
、计算并公告基金
净值信息
,确定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


8
、办理与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有关的信息披露事项;


9
、按照规定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0
、保存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的记录、账册、报表和其他相关资料;


11
、以基金管理人名义,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行使诉讼权利或者实施其他
法律行为;


12
、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职责




(四)基金管理人的承诺

1
、基金管理人承诺不从事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行为,并承诺建立
健全内部控制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行为的发
生;


2
、基金管理人承诺不从事违反《基金法》的行为,并承诺建立健全内部风险控
制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下列行为的发生:



1
)将基金管理人固有财产或者他人财产混同于基金财产从事证券投资;



2
)不公平地对待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



3
)利用基金财产为基金份额持有人以外的第三人牟取利益;



4
)向基金份额持有人违规承诺收益或者承担损失;



5
)侵占、挪用基金财产;



6

泄露因职务便利获取的未公开信息、利用该信息从事或者明示、暗示他人
从事相关的交易活动;



7

玩忽职守,不按照规定履行职责;



8
)法律
、行政
法规

中国证监会禁止的其他行为。



3
、基金管理人承诺严格遵守基金合同,并承诺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采取有
效措施,防止违反基金合同行为的发生;


4
、基金管理人承诺加强人员管理,强化职业操守,督促和约束员工遵守国家有
关法律法规及行业规范,诚实信用、勤勉尽责;


5
、基金管理人承诺不从事其他法规规定禁止从事的行为。




(五)基金经理承诺

1
、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本着谨慎的原则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
取最大利益;


2
、不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受雇人或任何第三者谋取利益;


3
、不泄露在任职期间知悉的有关证券、基金的商业秘密,尚未依法公开的基金
投资内容、基金投资计划等信息,或利用该信息从事或者明示、暗示他人从事相关
的交易活动;


4
、不以任何形式为其他组织或个人进行证券交易。



(六)基金管理人的内部控制制度

基金管理人内部控制是指本基金管理人为了防范和化解风险,保护基金财产的
安全与完整,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公司和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保证经营活动合
法合规和有效开展,保证经营运作符合公司的发展规划,在充分考虑内外部环境的
基础上,通过建立组织机制、运用管理办法、实施操作程序与控制措施而形成的系
统。


1、内部控制的总体目标

(1)保证公司经营运作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监管规则,自觉形成
守法经营、规范运作的经营思想和经营理念。


(2)防范和化解经营风险,提高经营管理效益,确保经营业务的稳健运行和受
托资产的安全完整,实现公司的持续、稳定和健康发展。


(3)确保基金财产、公司财务和其他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及时。


2、内部控制的原则

(1)健全性原则。内部控制包括公司的各项业务、各个部门或机构和各级人员,
并涵盖到决策、执行、监督、反馈等各个环节。


(2)有效性原则。通过科学的内控手段和方法,建立合理的内控程序,维护内
控制度的有效执行。


(3)独立性原则。公司与股东、公司各机构、部门和岗位职责保持相对独立,
公司基金资产、自有资产、其它资产的运作分离。


(4)相互制约原则。公司内部部门和岗位的设置应权责分明、相互制衡。



(5)成本效益原则。公司运用科学的经营管理方法降低运作成本,提高经济效
益,以合理的控制成本达到最佳的内部控制效果。


3、制定内部控制制度遵循的原则

(1)合法合规原则。公司内控制度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各项规定。


(2)全面性原则。内部控制制度涵盖公司经营管理的各个环节,不得留有制度
上的空白和漏洞。


(3)审慎性原则。制定内部控制制度以审慎经营、防范和化解风险为出发点。

(4)适时性原则。内部控制制度的制定随着有关法律法规的调整和公司经营战略、
经营方针、经营理念等内外部环境的变化进行及时的修改或完善。


4、内部控制的制度系统

公司制定了合理、完备、有效并易于执行的内控制度体系,公司内控制度体系
由不同层面的制度构成,按照其效力大小分为四个层面:第一个层面是公司章程;
第二个层面是公司内部控制大纲;第三个层面是公司基本管理制度;第四个层面是
公司各部门根据业务需要制定的各种制度及实施细则等。


(1)公司章程是公司管理制度的基本原则,公司章程、董事会及其下属的专门
委员会的管理制度是制定各项制度的基础和前提。


(2)内部控制大纲是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监管机构的有关规定以及公司章
程规定的内控原则,进行的细化和展开,对制定各项基本管理制度和部门业务规章
的总览和指导性文件,是公司经营运作和风险管理的核心制度。公司内部控制是公
司为实现内部控制目标而建立的一系列组织机制、管理办法、操作程序与控制措施
的总称。


(3)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涵盖公司各项业务及管理活动的各个方面,是对各项
业务及管理活动的基本规范,为公司各主要部门业务工作手册的制定提供了依据。

基本管理制度主要包括风险控制与风险隔离制度、投资管理制度、基金会计制度、
信息披露制度、监察稽核制度、信息技术管理制度、公司财务制度、资料档案管理
制度、人力资源管理制度、固有资金投资管理办法、合规管理制度和和紧急情况处
理制度。



(4)部门业务规章是根据公司章程和内控大纲等文件的要求,在基本管理制度
的基础上,对各部门的主要职责、岗位设置、岗位责任、操作规程等内容的具体说
明,将内部控制落实到每个岗位、每个员工和每道程序。


5、内部控制的要素

公司内部控制的要素主要包括:控制环境、风险评估、控制活动、信息沟通(报
告制度)、内部监控和法律法规指引。


(1)控制环境构成公司内部控制的基础,控制环境包括经营理念和内控文化、
公司治理结构、组织结构、员工道德素质等内容。


(2)公司建立科学严密的风险评估体系,对公司内外部风险进行识别、评估和
分析,及时防范和化解风险。风险评估的前提条件是设立目标。设立目标是管理过
程中重要的一部分。尽管其并非内部控制要素,但它是内部控制得以实施的先决条
件。


(3)控制活动是指为确保内控目标的实现而对公司各环节的经营行为采取的控
制手段,公司目前制定了包括授权控制、资产分离控制、业务隔离控制、岗位隔离
制度、物理隔离制度和危机处理机制。


(4)信息沟通是指公司建立完善的信息报告系统,确保获得真实、及时、完整
的经营信息,并在内部进行沟通,每个员工应当清楚自己在内控中的职责,经营管
理层应当及时了解内部控制中存在的问题。


(5)内部监控。公司建立有效的内部监控制度,设置独立的监察稽核部门,对
公司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进行持续的监督,保证内部控制层层落实。


(6)法律法规指引。公司将严格贯彻基金管理相关的法律法规,严格依法经营。

督察长和监察稽核部负责确保公司运作和各项业务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


6、内部控制运作体系

内部控制运行体系包括决策、执行、监督三个体系。公司决策体系由董事会、
总经理和各类专项委员会组成,对公司管理、基金运作等重大事项进行集体决策,
遵循科学决策程序,有效避免权力过于集中,出现风险。在总经理的领导下,由公
司各职能部门组成,承担着公司开展基金业务的日常投资运作活动和具体管理工作,
认真执行内部控制战略,并采取具体措施落实内部控制。包括监察及风险控制委员


会、督察长、监察稽核部、监事,负责确保公司管理、基金运作、员工行为符合有
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各项规章制度。


7、内部控制的组织体系

公司通过三条控制主线和四个层次,有效贯彻内部控制制度,实现内部控制目
标:

(1)三条控制主线包括监事对股东会负责并直接向股东会汇报、在董事会层面,
以监察及风险控制委员会、督察长及监察稽核部为核心对公司所有经营行为的检查
监督体系、在经营管理层,以总经理及督察长直接领导下的监察稽核部和各类专项
委员会为核心对公司经营内设职能部门和人员的检查监督体系。


(2)四个层次包括员工自律、部门主管的检查监督、公司的督察长和监察稽核
部的检查、监督、控制和指导和公司外部监管部门的监管。公司所有员工上岗前必
须经过岗位培训,签署自律承诺书,保证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监管部门的监管规
定、基金合同、公司的各项管理制度,保证良好的职业操守,保证诚实信用、勤勉
尽责、专业实践等。公司各部门的主管在权限范围之内,对其管理负责的业务进行
检查监督,保证业务的开展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监管规定、公司的业务
规范和守则。公司所有员工应自觉接受并配合公司监察稽核部对各项业务和工作行
为的监察和稽核,以及对业务开展过程中进行的风险分析、风险管理建议和风险控
制措施。合理的风险分析和管理建议应予采纳,公司规定的风险控制措施必须坚决
执行。公司外部监管部门的监管,公司所有部门和员工自觉接受并配合公司外部监
管部门依法进行的监管。


8、内部控制的定期审核

公司应当定期评价内部控制的有效性,根据市场环境、新的金融工具、新的技
术应用和新的法律法规等情况,适时改进。


9、内部控制的主要内容

公司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按照投资管理业务的性质和特点严格制定管理规
章、操作流程和岗位手册,明确揭示不同业务可能存在的风险点并采取相应的控制
措施。主要内容包括:


(1) 投资管理业务控制:包括建立严密的研究业务控制、投资决策业务控制和基
金交易业务控制等;

(2) 信息披露控制:包括建立完整的信息披露制度、界定信息披露的主要内容、
设立专门的负责人、界定岗位职责、禁止披露内幕信息、持续检查与评价制度等;

(3) 信息技术系统控制:包括根据有关要求建立信息技术系统管理规章、手册和
风控制度、建立信息安全、人员备份、授权制度、事故防范与灾备处理、系统维护
制度等;

(4) 会计系统控制:包括建立基金会计与公司会计间的隔离,制订基金会计制度、
公司财务制度、会计工作操作流程和会计岗位工作手册,并针对各个风险控制点建
立严密的会计系统控制。公司对所管理的基金以基金为会计核算主体,独立建账、
独立核算,保证不同基金之间在名册登记、账户设置、资金划拨、账簿记录等方面
相互独立。基金会计核算独立于公司会计核算。


(5) 监察稽核控制:包括制定公司监察稽核制度、设立独立的监察稽核部门、
制定清楚的职权范围、强化内部检查制度和报告制度,及时了解监管动态和要求等;




四、基金托管人




基金托管人情况


1
、基本情况


名称: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广
发证券)


住所: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区中新广州知识城腾飞一街
2

618



办公地址:广州市天河区马场路
26
号广发证券大厦
34



法定代表人:孙树明


成立时间:
1994

1

21



基金托管资格批文及文号:证监许可【
2014

510



注册资本:人民币
7,621,087,664



存续期间:长期


联系人:崔瑞娟


联系电话:
020
-
66338888


广发证券成立于
1991
年,是国内首批综合类证券公司,先后于
2010
年和
2015
年分别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主板上市(股票代码:
000776.SZ

17
76.HK
)。截至
2018

12

31
日,公司共有证券营业部
264
家,分
布于中国大陆
31
个省、直辖市、自治区。



广发证券总资产、净资产、净资本、营业收入和净利润等多项主要经营指标从
1994
年起连续多年位居十大券商行列。截至
2018

12

31
日,集团总资产
3,891.06
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为
850.18
亿元,
2018
年营业收入为
152.70
亿元,营业利润为
60.52
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43.00
亿元。资本实
力及盈利能力在国内证券行业持续领先,总市值居国内上市证券公司前列。



2
、主要人员情况


刘洋先生现任广发证券资产托管部总经理。曾就职于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浦银安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美
国道富银行。刘洋先生于
2000

7
月获得北京大学理学学士,并于
2003

7
月获
得北京大学经济学硕士学位。




广发证券托管部员工均具备基金从业资格,主要人员均具备多年基金、证券、
银行等金融机构从业经历或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经验,从业经验丰富,熟悉基金托管
工作。资产托管部员工学历均在本科以上,专业背景涵盖了金融、法律、会计、统
计、计算机等领域,是一支诚实勤勉、积极
进取的专业团队。



3
、基金托管业务经营情况


广发证券于
2014

5
月取得中国证监会核准证券投资基金托管资格。广发证券
严格履行基金托管人的各项职责,不断加强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确保基金资产的
完整性和独立性,切实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提供高质量的基金托管服
务。



截至
2018

12
月底,广发证券已托管
16
只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包括宝盈
睿丰创新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前海开源睿远稳健增利混合型证券投资基
金、建信睿盈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东方睿鑫热点挖掘灵活配置混合型证
券投资基金、国泰睿吉灵活配置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大成睿景灵活配置混合型证
券投资基金、长信利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长信睿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
券投资基金、长信中证一带一路主题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天弘中证环保产业指
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天弘中证
100
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天弘中证
800
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天弘上证
50
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浦银安盛睿
智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平安大华睿享文娱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
基金、建信鑫荣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二)
基金托管人的风险管理原则和内部控制制度


公司开
展基金托管业务遵循以下风险管理原则:


1
、合规性原则。保持风险管理政策与监管部门要求相一致,并把监管规定
作为业务开展和风险管理应遵从的最基本要求。



2
、全面性原则。资产托管业务风险管理应涵盖可能出现的所有风险类型,
应渗透到决策、执行、监督、反馈等各个环节,风险控制应落实到业务涉及的
所有岗位、所有环节,包含事前风险控制、事中风险监控、事后风险报告和处
理。



3
、制衡性原则。资产托管业务各级业务部门和岗位的设置应当权责分明、



相互制约,建立不同部门、不同岗位之间的制衡体系。



4
、独立性原则。公司的风险控制相关部门,
包括合规与法律事务部、风险
管理部、稽核部等,均应保持高度的独立性,各自从独立的风险控制角度出发,
对资产托管业务的风险进行管理。



5
、持续性原则。公司对资产托管业务开展持续的风险管理工作,根据实际
情况动态调整风控措施和风控手段,并通过顺畅的风险报告和传导机制,及时
有效地处理各种风险事项,确保风险管理政策和措施的贯彻实施。



广发证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的相关要求,制定了完善的内部控
制制度,具体包括《广发证券资产托管业务管理办法》、《广发证券公募基金投
资监督管理规定》、《广发证券资产托管业务信息披露管理规定
》、《广发证券资
产托管业务资金清算管理规定》、《广发证券托管金融产品账户业务操作指引》、
《广发证券资产托管业务基金估值与会计核算管理规定》、《广发证券资产托管
业务从业人员管理规定》、《广发证券资产托管业务应急管理规定》、《广发证券
资产托管业务信息保密与业务档案管理规定》、《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资产托
管业务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风险准备管理规定》、《广发证券资产托管业务系
统维护管理规定》等,囊括了基金托管业务的账户管理、估值核算、资金清算、
投资监督、内部控制、风险管理、业务系统管理、保密和档案管理、应急处理、

业人员管理等全部业务环节。



(三)
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运作基金进行监督的方法和程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基金合同、
基金托管协议相关规定,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的投资范围和投资对象、基金投融
资比例、基金投资禁止行为、基金参与银行间债券市场、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
基金份额净值计算、应收资金到账、基金费用开支及收入确定、基金收益分配、
信息披露等进行监督。



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等有
关法律法规或基金合同、基金托管协议相关规定的行为,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
知基金管理人限期纠正,基金管理人收到通知后应及时核对,并以书面形式对
基金托管人发出回函确认。在限期内,基金托管人有权随时对通知事项进行复



查,督促基金管理人改正。基金管理人对基金托管人通知的违规事项未能在限
期内纠正的,基金托管人应报告中国证监会。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有重
大违规行为,应立即报告中国证监会,同时通知基金管理人限期纠正。




五、相关服务机构

(一)基金份额销售机构


1
、直销机构



1
)凯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中心


住所:
上海市黄浦区延安东路
1

2



办公地址:
上海市黄浦区延安
东路
1

2



法定代表人:陈继武


成立日期:
2017

5

10



联系人:
龚靖文


电话:
021
-
80365194

021
-
80365195


传真:
021
-
80365196

021
-
80365197


2
、除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其他销售机构


(1)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广州市黄埔区中新广州知识城腾飞一街
2

618



办公地址:广州市天河区马场路
26
号广发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
孙树明


联系人:
马梦洁


联系电话:
020
-
66338888


客服电话:
95575


网址:
www.gf.com.cn


(2)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
66

4
号楼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内大街
188



法定代表人:王常青


联系人:许梦园


联系电话:
010
-
85156398


传真:
010
-
65182261



客服电话:
95587


网址:
www.csc108.com


(3)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
38

45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
38

45



法定代表人:霍达


联系人:黄婵君


联系电话:
0755
-
82943666


传真:
0755
-
829437373


客服
电话:
95565


网址:
www.newone.com.cn


(4)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35

2
-
6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35
号国际企业大厦
C



法定代表人:陈共炎


联系人:辛国政


联系电话:
010
-
83574507


传真:
010
-
83574807


客服电话:
4008888888

95551


公司网址:
www.chinastock.com.cn


(5)
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
上海市徐汇区长乐路
989

45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长乐路
989

45



法定代表人:李梅


联系人:陈飙


电话:
021
-
33389888


传真:
021
-
33388224


客服电话:
95523

4008895523



网址
: www.swhysc.com


(6)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南京市江东中路
228



办公地址: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
228
号华泰证券广场、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

4011
号港中旅大厦
18



法定代表人:周易


联系人:胡子豪


联系电话:
021
-
50351281


客服电话:
95597


网址:
www.htsc.com.cn


(7)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

: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
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亮马桥路
48
号中信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张佑君


联系人:王一通


电话:
010
-
60838888


客服电话:
95548


网址:
www.cs.ecitic.com


(8)
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
:
青岛市崂山区深圳路
222

1
号楼
2001


办公地址:青岛市市南区东海西路
28
号龙翔广场东座
5



法定代表人:姜晓林


联系人:焦刚


电话:
0531
-
89606166


传真:
0532
-
85022605


客服电话:
95548



司网址:
sd.citics.com


(9)
中信期货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
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
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13

1301
-
1305
室、
14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
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13

1301
-
1305
室、
14



法定代表人:张皓


联系人:刘宏莹


电话:
010
-
60833754


传真:
021
-
60819988


客服电话:
4009908826


公司网址:
www.citicsf.com


(10)
申万宏源西部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高新区(新市区)北京南路
358
号大成国际大厦
20

2005



办公地址
:
新疆乌鲁木齐市高新区(新市区)北京南路
358
号大成国际大厦
20

2005



法定代表人:李琦


联系人:王怀春


电话:
0991
-
2307105


传真:
0991
-
2301927


客服电话:
4008000562


网址:
www.hysec.com


(11)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济南市市中区经七路
86



办公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市中区经七路
86



法定代表人:李玮


联系人:
朱琴


联系电话:
021
-
20315161


传真:
021
-
20315125



客服电话:
95
538


网址:
www.zts.com.cn


(12)
中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
深圳市南山区科技中一路西华强高新发展大楼
7
层、
8



办公地址:
深圳市南山区创业路
1777
号海信南方大厦
21



法定代表人:
林炳城


联系人:
罗艺琳


联系电话:
0755
-
82570586


传真:
0755
-
82960582


客服电话:
95329


网址:
www.zszq.com


(13)
西藏东方财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拉萨市北京中路
101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宛平南路
88
号金座东方财富大厦


法定代表人:
陈宏


联系人:付佳


联系电话:
021
-
23586603


客服电话:
95357


网址:
www.18.cn


(14)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
5047



办公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
5047



法定代表人:谢永林


联系人:赵杨


联系电话:
0755
-
82088888


传真:
0755
-
82011018


客服电话:
95511
-
3


网址:
www.bank.pingan.com



(15)
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天津市河东区海河东路
218



办公地址:天津市河东区海河东路
218



法定代表人:李伏安


联系人:
潘鹏程


联系电话:
022
-
58558888


客服电话:
95541


网址:
www.cbhb.com.cn


(16)
包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青山区钢铁大街
6



办公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北四环东路
115



法定代表人:李镇西


联系人:
张晶


联系电话:
0472
-
5189165


传真:
0755
-
33352053


客服电话:
95352


网址:
www.bsb.com.cn/


(17)
深圳众禄基金销售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梨园路物资控股置地大厦
8

801


办公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梨园路
8

HALO
广场
4



法定代表人:薛峰


联系人:徐丽平


联系电话:
0755
-
33227950


传真:
0755
-
33227951


客服电话:
4006788887


网址:
www.zlfund.cn/


(18)
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
190

2
号楼
2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宛平南路
88
号金座东方财富大厦


法定代表人:其实


联系人:王维


联系电话:
021
-
54509977


传真:
021
-
64385308


客服电话:
95021/40018181
88


网址:
www.fund.eastmoney.com


(19)
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欧阳路
196

26
号楼
2

41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南路
1118
号鄂尔多斯国际大厦
903

906



法定代表人:杨文斌


联系人:王诗玙


联系电话:
021
-
20613999


传真:
021
-
68596919


客服电话:
4007009665


网址:
www.ehowbuy.com


(20)
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高翔路
526

2

220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

1267

11



法定代表人:张跃伟


联系人:
王敏


联系电话:
021
-
2069
-
1831


传真:
021
-
2069
-
1861


客服电话:
4008202899


网址:
www.erichfund.com


(21)
上海利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宝山区蕴川路
5475

1033



办公地址:上海市虹口区东大名路
1098
号浦江国际金融广场
18




法定代表人:李兴春


联系人:陈孜明


传真:
021
-
61101630


客服电话:
95733


网址:
www.leadfund.com.cn


(22)
嘉实财富管理有
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
8
号上海国金中心办公楼二期
53

5312
-
15
单元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
91
号金地中心
A

6



法定代表人:赵学军


联系人:李雯


联系电话:
010
-
60842306


传真:
010
-
85712195


客服电话:
4000218850


网址:
www.harvestwm.cn


(23)
宜信普泽(北京)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
88

9
号楼
15

1809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
88

SOHO
现代城
C1809


法定代表人:
戎兵


联系人:魏晨


联系电话:
010
-
52413385


传真:
010
-
59644496


客服电话:
4006099200


网址:
www.yixinfund.com


(24)
南京苏宁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南京市玄武区苏宁大道
1
-
5



办公地址:南京市玄武区苏宁大道
1
-
5



法定代表人:王锋



联系人:张云飞


传真:
025
-
66996699


客服电话:
025
-
66996699


网址:
www.snjijin.com


(25)
海银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银城中路
8

402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
银城中路
8

4



发定代表人:惠晓川


联系人:毛林


联系电话:
021
-
80133597


传真:
021
-
80133413


客服电话:
4008081016


网址:
www.fundhaiyin.com


(26)
泰诚财富基金销售(大连)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辽宁省大连市沙河口区星海中龙园
3



办公地址:
辽宁省大连市沙河口区星海中龙园
3



法定代表人:
李春光


联系人:
徐江


联系电话:
0411
-
88891212


传真:
0411
-
84396536


客服电话:
4000411001


网址:
www.haojiyouji
jin.com


(27)
上海基煜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崇明县长兴镇潘园公路
1800

2
号楼
6153
室(上海泰和经
济发展区)


办公地址:上海市昆明路
518
号北美广场
A1002
-
A1003




法定代表人:王翔


联系人:骆睆



联系电话:
021
-
65370077


传真:
021
-
55085991


客服电话:
021
-
65370077


网址:
www.jiyufund.com.cn


(28)
上海凯石财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黄浦区西藏南路
765

602
-
115



办公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延安东

1
号凯石大厦
4



法定代表人:陈继武


联系人:冯强


联系电话:
021
-
63333389
-
129


传真:
021
-
63333389


客服电话:
4006433389


网址:
www.vstonewealth.com


(29)
珠海盈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珠海市横琴新区宝华路
6

105

-
3491


办公地址:广州市海珠区琶洲大道东
1
号保利国际广场南塔
1201
-
1203



法定代表人:肖雯


联系人:邱湘湘


联系电话:
020
-
89629099


传真:
020
-
89629011


客服电话:
020
-
89629066


网址:
www.yingmi.cn


(30)
奕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
1

A

201
室(入住深圳市前海
商务秘书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海德三道航天科技广场
A

17

1704



法定代表人:
TEO WEE HOWE


联系人:叶健



联系电话:
0755
-
89460507


传真:
0755
-
21674453


客服电话:
4006840500


网址:
www.ifastps.com.cn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选择其它符
合要求的机构销售本基金,并及时公告。


(二)登记机构

名称:凯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延安东路
1

2



办公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延安东路
1

2



法定代表人:陈继武

联系人:卢珊

电话:021-80365032

传真:021-80365058

(三)出具法律意见书的律师事务所

名称: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

住所:上海市银城中路68号时代金融中心19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68号时代金融中心19楼

负责人: 俞卫锋

电话:(021)31358666

传真:(021)31358600

联系人:陆奇

经办律师:安冬、陆奇

(四)审计基金财产的会计师事务所

名称: 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住所: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陆家嘴环路1318号星展银行大厦507单
元01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黄浦区湖滨路202号企业天地2号楼普华永道中心11楼

电话:021-23238888


传真:021-23238800

联系人: 施翊洲

经办注册会计师: 陈熹、施翊洲






六、基金的募集

(一)基金募集的依据

本基金由基金管理人依照《基金法》、《运作办法》、《销售办法》、基金合
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并经中国证监会2018年12月18日证监许可【2018】2119号
文准予募集注册。


(二)基金类型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三)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四)基金存续期限

不定期

(五)基金份额分类

本基金根据认
/
申购费、销售服务费收取方式的不同,将基金份额分为不同的类
别。

其中:



1

在投资者认
/
申购时收取认
/
申购费但不
计提
销售服务费的
基金份额
,称为
A
类基金份额





2

从本类

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
而不收取认
/
申购费
的基金份额,称

C
类基金份额。



本基金
A
类和
C
类基金份额分别设置代码。由于基
金费用的不同,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和
C
类基金份额

分别计算

公告基金份额净值

计算公式为计算日各
类别基金资产净值除以计算日发售在外的该类别基金份额总数




投资者可自行选择认购、申购的基金份额类别。

本基金不同基金份额类别之间
不得互相转换。



(六)募集情况

经毕马威华振会计事务所验资,基金募集的有效认购户数为6,807户,募集期
的有效认购份额335,717,533.45份,利息结转的基金份额71,863.63份,两项合计共
335,789,397.08份基金份额。







七、基金合同的生效

(一)基金备案的条件


本基金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
3
个月内,在基金募集份额总额不少于
2
亿份,
基金募集金额不少于
2
亿元人民币且基金认购人数不少于
200
人的条件下,基金募
集期届满或者基金管理人依据法律法规及招募说明书可以决定停止基金发售,并在
10
日内聘请法定验资机构验资,自收到验资报告之日起
10
日内,向中国证监会办
理基金备案手续。



基金募集达到基金备案条件的,自基金管理人办理完毕基金备案手续并取得中
国证监会书面确认之日起,《基金合同》生效;否则《基金合同》不生效。基金管理
人在收到中国证监会确认文件的次日对《基金合同》生效事宜予以公告。

基金管理
人应将基金募集期间募集的资金存入专门账户,在基金募集行为结束前,任何人不
得动用。



(二)
基金合同不能生效时募集资金的处理方式


如果募集期限届满,未满足
基金备案
条件,基金管理人应当承担下列责任:


1
、以其固有财产承担因募集行为而产生的债务和费用;


2
、在基金募集期限届满后
30
日内返还投资者已缴纳的款项,并加计银行同期
活期
存款利息



3
、如基金募集失败,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及
销售
机构不得请求报酬。基金
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
销售
机构为基金募集支付之一切费用应由各方各自承担。



(三)基金存续期内的基金份额持
有人数量和资
产规模


《基金合同》生效后,连续
20
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
200
人或
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
5000


情形
的,基金管理人应当
在定期报告中披露
;连续
60
个工作日出现前述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
根据基金合同约定
进入清算程序
并终
止,
而无需召开
基金份额
持有人大会(未完)
各版头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