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大诚鑫 : 光大保德信诚鑫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原标题:光大诚鑫 : 光大保德信诚鑫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光大保德信诚鑫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 基金 招募说明书(更新) 基金管理人:光大保德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重要提示 基金募集申请注册文件名称:关于准予光大保德信诚鑫灵活配置混合型证 券投资基金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 2016 】 1276 号) 注册日期: 2016 年 6 月 13 日 基金管理人保证本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 中国证监会注册,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申请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 金的投资价值和市场前景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 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 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投资有风险,投资人认购(或申购)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招募说明书、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 基金合同等信息披露文件,全面认识本基金产品的风险收 益特征,自主判断基金的投资价值,应充分考虑投资人自身的风险承受 能力, 并对于认购(或申购)基金的意愿、时机、数量等投资行为作出独立决策,自 行承担投资风险。 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具有较高风险、较高预期收益的特征,其风险和预 期收益低于股票型基金,高于债券型基金和货币市场基金。本基金的投资范围 包括中小企业私募债券,中小企业私募债是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由非上市中小企 业采用非公开方式发行的债券。中小企业私募债的风险主要包括信用风险、流 动性风险、市场风险等。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 则,在投资人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 险,由投资人自行负责 。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编制、披露与更新要求,自《信息披露办法》实施之日 起一年后开始执行。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 并不构成新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 本基金本次招募说明书的更新涉及《光大保德信诚鑫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 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光大保德信诚鑫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 议》变更的相关内容部分 、基金管理人部分、相关服务机构部分、基金份额的 申购与赎回部分 以及风险揭示部分,更新截止至 2019 年 12 月 25 日,其余 所载 内容截止 日为 2019 年 6 月 14 日 ,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 现截止日为 2019 年 3 月 31 日。 目 录 一、绪言 ................................ ............... 1 二、释义 ................................ ............... 2 三、基金管理人 ................................ .......... 7 四、基金托管人 ................................ ......... 20 五、相关服务机构 ................................ ....... 27 六、基金的募集 ................................ ......... 37 七、基金合同的生效 ................................ ..... 38 八、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 39 九、基金的投资 ................................ ......... 55 十、基金的业绩 ................................ ......... 66 十一、基金的财产 ................................ ....... 69 十二、基金资产的估值 ................................ ... 70 十三、基金的收益与分配 ................................ . 76 十四、基金的费用与税收 ................................ . 78 十五、基金的会计与审计 ................................ . 81 十六、基金的信息披露 ................................ ... 82 十七、风险揭示 ................................ ......... 90 十八、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产的清 算 ............. 95 十九、基金合 同的内容摘要 ............................... 97 二十、基金托管协议的内容摘要 .......................... 113 二十一、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服务 ........................ 129 二十二、其他应披露事项 ................................ 132 二十三、招募说明书的存放及查阅方式 .................... 134 二十四、备查文件 ................................ ...... 135 一、绪言 本招募说明书由光大保德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 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 “《销售办法》”)、《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以下 简称“《流动性风险规定》”)、《 公开 募集 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 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治理准则(试行)》(以下 简称“《治理准则》”)、《光大保德信诚鑫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 同》(以 下简称“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编写。 本招募说明书阐述了光大保德信诚鑫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投资 目标、策略、风险、费率等与投资人投资决策有关的全部必要事项,投资人在 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招募说明书。 基金管理人承诺本招募说明书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本基金是根据本招募说 明书所载明的资料申请募集的。本基金管理人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 未在本招募说明书中载明的信息,或对本招募说明书作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根据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编写,并经中国证监会注册。基金合 同是约定基金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基金投资人自依基金合同取 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其持有基金份额的 行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并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 他有关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基金投资人欲了解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和 义务,应详细查阅基金合同。 二、释义 本招募说明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或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1 、基金或本基金:指光大保德信诚鑫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 、 基金管理人:指光大保德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3 、基金托管人:指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4 、基金合同:指《光大保德信诚鑫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 同》及对基金合同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5 、托管协议:指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就本基金签订之《光大保德信诚 鑫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及对该托管协议的任何有效修订和 补充 6 、招募说明书或本招募说明书:指《光大保德信诚鑫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 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7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指《光大保德信诚鑫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及其 更新 8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指《光大保德信诚鑫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9 、法律法规:指中国现行有效并公布实施的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 件、司法解释、行政规章以及其他对基金合同当事人有约束力的决定、决议、 通知等 10 、《基金法》:指 2003 年 10 月 28 日经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 会第五次会议通过, 2012 年 12 月 28 日经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 会第三十次会议修订,自 2013 年 6 月 1 日起实施,并经 2015 年 4 月 24 日第十 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 会关于修改 < 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 > 等七部法律的决定》修改的《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 1 、《销售办法》:指中国证监会 2013 年 3 月 15 日颁布、同年 6 月 1 日实 施的《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 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 2 、《信息披露办法》: 指中国证监会 2019 年 7 月 26 日颁布、同年 9 月 1 日实施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 出的修订 1 3 、《运作办法》:指中国证监会 2014 年 7 月 7 日颁布、同年 8 月 8 日实施 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 4 、《流动性风险规定》:指中国证监会 2017 年 8 月 31 日颁布、同年 10 月 1 日实施的《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及颁布机关 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 5 、中国证监会: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1 6 、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指中国人民银行和 / 或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 会 1 7 、基金合同当事人:指受基金合同约束,根据基金合同享有权利并承担 义务的法律主体,包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份额持有人 1 8 、个人投资者:指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自然 人 1 9 、机构投资者:指依法可以投资证券投资基金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 内合法登记并存续或经有关政府部门批准设立并存续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 社会团体或其他组织 20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可 以投资于在中国境 内依法募集的证券投资基金的中国境外的机构投资者 2 1 、投资人、投资者:指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和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 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的合称 2 2 、基金份额持有人:指依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合法取得基金份额的投 资人 2 3 、基金销售业务:指基金管理人或销售机构宣传推介基金,发售基金份 额,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转换、转托管及定期定额投资等业务 2 4 、销售机构:指光大保德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及符合《销售办法》和 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取得基金销售业务资格并与 基金管理人签订了基 金销售服务代理协议,代为办理基金销售业务的机构 2 5 、登记业务:指基金登记、存管、过户、清算和结算业务,具体内容包 括投资人基金账户的建立和管理、基金份额登记、基金销售业务的确认、清算 和结算、代理发放红利、建立并保管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和办理非交易过户等 2 6 、登记机构:指办理登记业务的机构。基金的登记机构为光大保德信基 金管理有限公司或接受光大保德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委托代为办理登记业务的 机构 2 7 、基金账户:指登记机构为投资人开立的、记录其持有的、基金管理人 所管理的基金份额余额及其变动情况的账户 2 8 、基金交易账户:指销售机构为投资人开立的、记录投资人通过该销售 机构办理认购、申购、赎回、转换、转托管及定期定额投资等业务而引起基金 的基金份额变动及结余情况的账户 2 9 、基金合同生效日:指基金募集达到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规定的条 件,基金管理人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完毕,并获得中国证监会书面 确认的日期 30 、基金合同终止日:指基金合同规定的基金合同终止事由出现后,基金 财产清算完毕,清算结果报中国证监 会备案并予以公告的日期 3 1 、基金募集期:指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至发售结束之日止的期间,最 长不得超过 3 个月 3 2 、存续期:指基金合同生效至终止之间的不定期期限 3 3 、工作日:指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及相关的期货交易所的 正常交易日 3 4 、 T 日:指销售机构在规定时间受理投资人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申请的 开放日 3 5 、 T+n 日:指自 T 日起第 n 个工作日 ( 不包含 T 日 ) , n 为自然数 3 6 、开放日:指为投资人办理基金份额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的工作日 3 7 、开放时间:指开放日基金接受申购、赎回或其他交易的时间段 3 8 、《业务规则》:指《光大保德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放式基金业务规 则》,是规范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登记方面的业务规则,由 基金管理人和投资人共同遵守 3 9 、认购:指在基金募集期内,投资人根据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规定 申请购买基金份额的行为 40 、申购:指基金合同生效后,投资人根据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规定 申请购买基金份额的行为 4 1 、赎回:指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份额持有人按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 规定的条件要求将基金份额兑换为现金的行为 4 2 、基金转换:指基金份额持有人按照基金合同和基金管理人届时有效公 告规定的条件,申请将其持有基金管理人管理的、某一基金的基金份额转换为 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基金份额的行为 4 3 、转托管: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在本基金的不同销售机构之间实施的变更 所持基金份额销售机构的操作 4 4 、定期定额投资计划:指投资人通过有关销售机构提出申请,约定每期 申购日、扣款金额及扣款方式,由销售机构于每期约定扣款日在投资人指定银 行账户内自动完成扣款及受理基金申购申请的一种投资方式 4 5 、巨额赎回:指本基金单个开放日,基金净赎回申请 ( 赎回申请 份额总数 加上基金转换中转出申请份额总数后扣除申购申请份额总数及基金转换中转入 申请份额总数后的余额 ) 超过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的 10% 4 6 、元:指人民币元 4 7 、基金收益:指基金投资所得红利、股息、债券利息、买卖证券价差、 银行存款利息、已实现的其他合法收入及因运用基金财产带来的成本和费用的 节约 4 8 、销售服务费:指本基金用于持续销售和服务基金份额持有人的费用, 该笔费用从基金财产中扣除,属于基金的营运费用 4 9 、基金份额分类:本基金根据认购费、申购费、赎回费和销售服务费收 取方式的不同,将基金份额分为不同的类别 50 、 A 类基金份额:在投资者认购 / 申购时收取前端认购费或申购费的,但 不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的,称为 A 类基金份额 5 1 、 C 类基金份额:在投资者认购 / 申购时不收取认购费或申购费,而从本 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的,称为 C 类基金份额 5 2 、基金资产总值:指基金拥有的各类有价证券、银行存款本息、基金应 收款项及其他资产的价值总和 5 3 、基金资产净值:指基金资产总值减去基金负债后的价值 5 4 、基金份额净值:指计算日基金资产净值除以计算日基金份额总数 5 5 、基金资产估值:指计算评估基金资产和负债的价值,以确 定基金资产 净值和各类基金份额净值的过程 5 6 、流动性受限资产:指由于法律法规、监管、合同或操作障碍等原因无 法以合理价格予以变现的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到期日在 10 个交易日以上的逆回 购与银行定期存款(含协议约定有条件提前支取的银行存款)、停牌股票、流通 受限的新股及非公开发行股票、资产支持证券、因发行人债务违约无法进行转 让或交易的债券等 5 7 、指定媒介: 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用以进行信息披露的全国性报刊及指 定互联网网站(包括基金管理人网站、基金托管人网站、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 披露网站)等媒介 5 8 、不可抗力:指基金合同当 事人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 事件 5 9 、中国: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就基金合同而言,不包括香港特别行政 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 60 、养老金客户:指基本养老基金与依法成立的养老计划筹集的资金及其 投资运营收益形成的补充养老基金,包括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可以投资基金的 地方社会保障基金、企业年金单一计划以及集合计划。如将来出现经养老基金 监管部门认可的新的养老基金类型,基金管理人可在招募说明书更新时或发布 临时公告将其纳入养老金客户范围 6 1 、非养老金客户:指除养老金客户外的其他投资人 三、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概况 名称:光大保德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设立日期: 2004 年 4 月 22 日 批准设立机关及批准设立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 [2004]42 号 注册地址:上海市黄浦区中山东二路 558 号外滩金融中心 1 幢, 6 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黄浦区中山东二路 558 号外滩金融中心 1 幢(北区 3 号 楼), 6 - 7 层、 10 层 法定代表人:林昌 注册资本:人民币 1.6 亿元 股权结构: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大证券”)持 55% 的股 权;保德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 45% 的股权 电话:( 021 ) 80262888 传真:( 021 ) 80262468 客服电话: 4008 - 202 - 888 网址: www.epf.com.cn 联系人:殷瑞皞 (二)主要人员情况 1 、董事会成员 林昌先生,董事长,北京大学硕士。历任光大证券南方总部研究部总经 理、投资银行一部总经理、南方总部副总经理、投资银行总部总经理、光大证 券助理总裁。现任本基金管理人董事长。 Glenwyn P. Baptist 先生,副董事长,美国西北大学管理系硕士学位, CFA 。历任保德信金融集团企业金融部助理副总裁、保德信金融集团研究部总 监、保德信金融集团业务管理部首席运营官、保德信金融集团市场及业务管理 部共同基金总监、保德信金融集团投资管理部首席投资官、保德信金融集团业 务管理部总裁兼首席投资官。现任保德信国际投资总裁兼 CIO 。 包爱丽女士,董事、总经理,美国哥伦比亚大学硕士。历任贝莱德资产管 理公司研究员、经理、业务负责人,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战略发展部负责 人,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产品发展团队负责人、总经理助理 、督察长、 副总经理。现任本基金管理人董事、总经理。 俞大伟先生,董事,同济大学工商管理硕士。历任江苏东华期货有限公司 苏州办交易部经纪人,上海中期期货经纪有限公司苏州交易部经理,河南鑫福 期货有限公司苏州代表处经理,上海中期期货经纪有限公司苏州营业部副经 理、经理,上海中期期货经纪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光大期货有限公司常务副总 经理、总经理。现任光大期货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 王俪玲女士,董事,美国波士顿大学硕士,曾任荷兰银行(中国台湾)的 法务长,联鼎法律事务所(中国台湾)、泰运法律事务所(中国台湾)律师。现 任保德信金 融集团高级副总裁兼区域顾问(亚洲)。 孔伟先生,独立董事,甘肃政法学院法律系法学学士学位。曾任职于甘肃 省经济律师事务所、史密夫律师行(伦敦、香港)、外立综合法律事务所、上海 市瑛明律师事务所。现任北京市中伦(上海)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管理合伙 人、中微半导体设备(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通用环球医疗集团有限公司 董事。 郭荣丽女士,独立董事,东北财经大学博士。曾任东北财经大学讲师,招 商银行总行会计部副总经理、招商银行南山支行行长、招商银行总行会计部总 经理,渤海银行董事、首席财务官,中国银联党委委员、首席财务官兼银联 商 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现任上海通华金科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总裁、通联支付 网络服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上海通联金融服务有限公司董事。 王永钦先生,独立董事,复旦大学经济学博士、耶鲁大学博士后、哈佛大 学富布赖特高级访问学者。曾任职山东日照纺织抽纱进出口集团公司、山东日 照比特集团出口部经理、复旦大学经济学院讲师、副教授。现任复旦大学绿庭 新兴金融业态研究中心主任、经济学院 985 平台副主任。 胡雅丽女士 , 董事 ,武汉大学硕士。曾任职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家电行 业分析师,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家电行业首席分析师、MD、新三板市场首席 分析师,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研究所常务副所长。现任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研究所所长。 2 、监事会成员 陈浒先生,监事长,华东师范大学工理学士、工学硕士,美国宾夕法尼亚 大学沃顿商学院 MBA 。历任陆家嘴(集团)有限公司业务经理,上海市浦东新 区金融服务局局长助理,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战略发展部总经理、结构化融 资部总经理。现任光大发展投资有限公司总经理。 吴庚辉先生,监事,曼尼托巴大学理学硕士。历任加拿大永明金融集团精 算总监,美国国际集团国际团险管理部副总精算师,美国保德信金融集团集团 副总裁兼总精算师、全球资产管理高级投资副总裁、全球审计部高级副总裁。 现任美国保德信金融集团全球战略规划董事总经理。 王永万先生,监事,吉林财贸学院经济管理专业学士。曾任海口会计师事 务所审计员,海南省国际租赁有限公司证券营业部财务主管,湘财证券有限责 任公司海口营业部、深圳营业部及南方总部财务经理,宝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会计主管,摩根士丹利华鑫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运营部总监等职务 。现 任本基金管理人运营部总监。 赵大年先生,监事,中国科学技术大学统计与金融系学士,中国科学院数 学与系统科学研究院统计学专业硕士。历任申万巴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任职产 品设计经理,钧锋投资咨询有限公司任职投资经理。 2009 年 4 月加入光大保德 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先后担任风险管理部风险控制专员、风险控制高级经 理、副总监、总监(负责量化投资研究等)、量化投资部总监、基金经理、风险 管理部副总监,现任风险管理部总监。 3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林昌先生,现任本基金管理人董事长,简历同上。 包爱丽女士,现任本基金管理人董事、总 经理,简历同上。 李常青先生,中欧国际工商学院 EMBA 。历任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化学系教 师,安徽众城高昕律师事务所律师,天同(万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市场拓展 部高级经理、监察稽核部总监助理、北京办事处主任,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监察稽核部总监等职务, 2010 年 7 月加入光大保德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先后 担任监察稽核部总监、战略发展部总监、督察长兼风险管理部总监,现任本基 金管理人副总经理兼子公司执行董事。 盛松先生,北京大学硕士,中国国籍。曾就职于中国科学院空间技术中心 科利华有限公司,历任中国光大国际信托投资公司证券部交 易部经理,光大证 券资产管理总部总经理, 2003 年参加光大保德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筹备工作, 2004 年 4 月至 2 014 年 8 月担任督察长, 2018年3月至2019年11月兼任公司 量化投资部总监。现任本基金管理人副总经理、首席投资总监兼光大保德信量 化核心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梅雷军先生,吉林大学博士。曾任深圳蛇口安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投资管 理部经理,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南方总部机构管理部总经理兼任电脑部总经 理、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电子商务一部总经理、信息技术部总经理兼客户服 务中心总经理。 2004 年 7 月加入光大保德信基 金管理有限公司,现任本基金管 理人副总经理、首席运营总监兼首席信息官。 董文卓先生,中山大学金融学硕士。 历任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实习研究 助理、研究员,平安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固定收益部投资经理,平安养老保险股 份有限公司固收投资总监兼固定收益部总经理、年金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年 金另类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年金基金经理、专户投资经理、基本养老投资经 理等。2017年5月加入光大保德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2017年9月至2019年 3月担任专户投资经理。现任本基金管理人副总经理兼固定收益投资总监。 管江女士,上海财经大学财务管理专业学士。历任普华永道(中天)会计 师事务所金融组高级审计师。 2006 年 11 月加入光大保德信基金管理有限公 司,先后担任监察稽核高级经理、监察稽核部副总监。现任本基金管理人督察 长、董事会秘书兼监察稽核部总监。 4 、 本基金 基金经理 历任基金经理: 杨烨超先生,担任本基金基金经理时间为 2016 年 12 月 15 日至 2018 年 5 月 4 日。 陆海燕女士,担任本基金基金经理时间为 2017 年 3 月 6 日至 2018 年 5 月 4 日。 现任基金经理: 曾小丽女士,硕士, 2009 年获得天津外国语大学国际贸易专业学士学位, 2011 年获得中国人民大学世界经济专业硕士学位。 2011 年 7 月至 2014 年 7 月 在大公国际资信评估有限公司历任分析师、处经理、技术总监 / 评审委员; 2014 年 8 月加入光大保德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历任信用研究员,现任固收研究负 责人一职。现任光大保德信吉鑫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光大 保德信诚鑫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光大保德信安祺债券型证 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光大保德信尊丰纯债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 金基金经理。 翟云 飞先生,中国科学技术大学统计与金融系博士, 2010 年 6 月至 2014 年 3 月在大成基金任职,其中 2010 年 6 月至 2011 年 5 月任职金融工程师、 2011 年 5 月至 2012 年 7 月任职产品设计师、 2012 年 7 月至 2014 年 3 月任职量化投 资研究员、行业投资研究员; 2014 年 4 月加入光大保德信基金,担任金融工程 师(负责量化投资研究)、高级量化研究员。现任光大保德信风格轮动混合型证 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光大保德信量化核心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光大保德 信事件驱动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光大保德信创业板量化优 选股票型证 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光大保德信诚鑫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 金基金经理、光大保德信睿鑫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光大保 德信永鑫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5 、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 盛松先生,现任本基金管理人副总经理、首席投资总监兼光大保德信量化 核心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董文卓先生,现任本基金管理人副总经理兼固定收益投资总监。 戴奇雷先生,现任本基金管理人权益投资部总监兼光大保德信中小盘混合 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光大保德信均衡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 理、光大保德信动态优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光大保德信优势配置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林晓凤女士,现任本基金管理人权益投资部副总监兼光大保德信一带一路 战略主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光大保德信铭鑫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 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光大保德信睿鑫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上述人员无近亲属关系 。 (三)基金管理人 的 职责 1 、依法募集基金,办理或者委托经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机构代为办理基 金份额的发售、申购、赎回和登记事宜; 2 、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3 、对所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分别管理、分别记账,进行证券投资; 4 、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确定基金收益分配方案,及时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 配收益; 5 、进行基金会计核算并编制基金财务会计报告; 6 、编制基金季度报告、基金 中期 报告和基金年度报告; 7 、计算并公告基金净值 信息 ,确定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 8 、办理与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有关的信息披露事项; 9 、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0 、保存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的记录、账册、报表和其他相关资料; 11 、以基金管理人名义,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行使诉讼权利或者实施 其他法律行为; 12 、中国证监会规定和本基金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职责。 (四)基金管理人 的 承诺 1 、基金管理人承诺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按照招募说明书列明 的投资目标、策略及限制全权处理本基金的投资; 2 、基金管理人承诺严格遵守《证券法》、《基金法》、《信息披露办法》、《运 作办法》、《销售办法》、《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采 取有效措施,保证基金财产不用于下列投资或者活动: ( 1 )承销证券; ( 2 )违反规定向他人贷款或者提供担保; ( 3 )从事承担无限责任的投资; ( 4 )买卖其他基金份额,但是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除外; ( 5 )向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出资; ( 6 )从事内幕交易、操纵证券交易价格及其他不正当的证券交易活动; ( 7 )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禁止的其他活动。 基金管理人运 用基金财产买卖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及其控股股东、实 际控制人或者与其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公司发行的证券或者承销期内承销的证 券,或者从事其他重大关联交易的,应当符合本基金的投资目标和投资策略, 遵循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优先原则,防范利益冲突,建立健全内部审批机制和 评估机制,按照市场公平合理价格执行。相关交易必须事先得到基金托管人同 意,并按法律法规予以披露。重大关联交易应提交基金管理人董事会审议,并 经过三分之二以上的独立董事通过。基金管理人董事会应至少每半年对关联交 易事项进行审查。 法律、行政法规或监管部门取消上述限制 ,如适用于本基金,则本基金投 资不再受相关限制。 3 、基金管理人承诺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采取有效 措施,防止以下禁止性行为的发生: ( 1 )将其固有财产或者他人财产混同于基金财产从事证券投资; ( 2 )不公平地对待其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 ( 3 )利用基金财产或者职务之便为基金份额持有人以外的第三人牟取利 益; ( 4 )向基金份额持有人违规承诺收益或者承担损失; ( 5 )侵占、挪用基金财产; ( 6 )泄露因职务便利获取的未公开信息、利用该信息从事或者明示、暗示 他人从事相关的交易活动; ( 7 )玩忽职守,不按照规定履行职责; ( 8 )法律法规及监管机关规定禁止从事的其他行为。 4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加强人员管理,强化职业操守,督促和约束员工遵守 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行业规范,诚实信用、勤勉尽责,不从事以下活动: ( 1 )越权或违规经营; ( 2 )违反基金合同或托管协议; ( 3 )故意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他基金合同当事人的合法利益; ( 4 )在向中国证监会报送的资料中弄虚作假; ( 5 )拒绝、干扰、阻挠或严重影响中国证监会依法监管; ( 6 )玩忽职守、滥用职权,不按照规定履行职责; ( 7 )泄漏在任职期间知悉的 有关证券、基金的商业秘密,尚未依法公开的 基金投资内容、基金投资计划等信息;泄露因职务便利获取的未公开信息、利 用该信息从事或者明示、暗示他人从事相关的交易活动; ( 8 )违反证券交易场所业务规则,利用对敲、倒仓等手段操纵市场价格, 扰乱市场秩序; ( 9 )在公开信息披露和广告中故意含有虚假、误导、欺诈成份; ( 10 )其他法律、行政法规以及中国证监会禁止的行为。 5 、基金经理承诺 ( 1 )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本着谨慎的原则为基金份额 持有人谋取最大利益; ( 2 )不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代理人、受雇人或任何第三人谋取不当利 益; ( 3 )不泄漏在任职期间知悉的有关证券、基金的商业秘密、尚未依法公开 的基金投资内容、基金投资计划等信息; ( 4 )不以任何形式为其他组织或个人进行证券交易。 (五)基金管理人 的 内部控制制度 1 、内部控制概述 内部控制是指基金管理人为防范和化解风险,保证经营运作符合基金管理 人的发展规划,在充分考虑内外部环境的基础上,通过建立组织机制、运用管 理方法、实施操作程序与控制措施而形成的有机系统。 内部控制是由为保障业务正常运作、实现既定的经营目标、防范经营风险 而设立的各种内部控制机制和一系列规范内部运作程序、描述控制措施和方法 等制度构成的统一整体。 内部控制是由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管理层和员工共同实施的合理保证。 基金管理人的内部控制要达到的总体目标是: ( 1 )保证基金管理人的经营运作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监管规 则,自觉形成守法经营、规范运作的经营思想和经营理念; ( 2 )防范和化解经营风险,提高经营管理效益,确保经营业务的稳健运行 和受托资产的安全完整,实现基金管理人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 3 )确保基金、基金管理人财务和其他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及时; ( 4 )确保基金管理人成为一个决策科学、经营规范、管理高效、运作安全 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的基金管理公司。 2 、内部控制的五个要素 内部控制的基本要素包括控制环境、风险评估、控制活动、信息沟通和内 部监控。 ( 1 )控制环境 控制环境是内部控制其他要素的基础,它决定了基金管理人的内部控制基 调,并影响着基金管理人内部员工的内控意识。为此,基金管理人从两方面入 手营造一个好的控制环境。首先,从“硬控制”来看,本基金管理人遵循健全 的法人治理结构原则,设置了职责明确、相互制约的组织结构,各部门有明确 的岗位设置和授权分工,操作相互独立。其次,基金管理人更注重“软控制”, 基金管理人的管理层牢固树立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优先的理念和实行科学高效 的运行方式,培养全体员工的风险防范意识,营造一个浓厚的内控文化氛围, 加强全体员工道德规范和自身素质建设,使 风险意识贯穿到基金管理人的各个 部门、各个岗位和各个环节。 ( 2 )风险评估 本基金管理人的风险评估和管理分三个层次进行:一,各部门进行风险的 自我评估和分析,通过制定相应的控制措施进行自我风险管理;二,管理层下 属的风险管理工作委员会负责风险管理工作,设定明确的风险管理目标,建立 科学严密的风险控制评估体系,辨认和识别基金管理人内外部的重大风险,评 估和分析风险的重大性、制定相应的风险控制方案和有效防范措施。风险管理 工作委员会通过定期与不定期风险评估及时防范和化解风险;三,董事会专门 委员会 —— 风险管理委员会负责基金管 理人的全面风险管理工作,监控和评价 管理层的风险管理工作,并决策重大的风险管理事项。 ( 3 )控制活动 本基金管理人制定了各项规章制度,通过各种预防性的、检查性的和修正 性的控制措施,把控制活动贯穿于基金管理人经营活动的始终,尤其是强调对 于基金资产与基金管理人的资产、不同基金的资产和其他委托资产实行独立运 作,分别核算;严格岗位分离,明确划分各岗位职责,明确授权控制;对重要 业务部门和岗位进行了适当的物理隔离;制订应急应变措施,危机处理机制和 程序。 ( 4 )信息沟通 本基金管理人建立清晰、有效的垂直报告制度和平行通报制 度,以确保识 别、收集和交流有关运营活动的关键指标,使员工了解各自的工作职责和基金 管理人的各项规章制度,并建立与客户和第三方的合理交流机制。 ( 5 )内部监控 督察长和监察稽核部负责监督检查基金和公司运作的合法合规情况、公司 内部风险控制以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情况,保证内部控制制度的落实。 各部门必须切实协助经营管理层对日常业务管理活动和各类风险的总体控制, 并协助解决所出现的相关问题。按照基金管理人内部控制体系的设置,实现一 线业务岗位、各部门及其子部门根据职责与授权范围的自控与互控,确保实现 内部监控活动的全方位 、多层次的展开。 3 、内部控制原则 ( 1 )健全性原则:内部控制应当包括基金管理人的各项业务、各个部门或 机构和各级人员,并贯穿于到决策、执行、监督、反馈等各个环节; ( 2 )有效性原则:通过科学的内部控制手段和方法,建立合理的内部控制 程序,维护内部控制制度的有效执行; ( 3 )独立性原则:各机构、部门和岗位职责应当保持相对独立,基金资 产、自有资产、其他资产的运作应当分离; ( 4 )相互制约原则:部门和岗位的设置应当权责分明、相互制衡; ( 5 )成本效益原则:基金管理人运用科学化的经营管理方法降低运作成 本,提高经济效益 ,以合理的控制成本达到最佳的内部控制效果。 4 、内部控制机制 内部控制机制是指基金管理人的组织结构及其相互之间的制约关系。内部 控制机制是内部控制的重要组成,健全、合理的内部控制机制是基金管理人经 营活动得以正常开展的重要保证。 从功能上划分,基金管理人的内部控制机制可分为“决策系统”、“执行系 统”、“监督系统”三个方面。监督系统在各个内部控制层次上对决策系统和执 行系统实施监督。 决策系统是指在基金管理人经营管理过程中拥有决策权力的有关机构及其 之间的关系。执行系统是指具体负责将基金管理人决策系统的各项决议付诸实 现的一些职能部门。 执行系统在总经理办公会的直接领导下,承担了公司日常经营管理、基金 投资运作和内部管理工作。 监督系统对基金管理人的决策系统、执行系统进行全程、动态的监控,监 督的对象覆盖基金管理人经营管理的全部内容。基金管理人的监督系统从监督 内容划分,大致分为三个层次: ( 1 )监事会 —— 对董事、高管人员的行为及董事会的决策进行监督; ( 2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及督察长 —— 根据董事会 的授权对基金管理人的经 营活动进行监督; ( 3 )监察稽核部 —— 根据总经理及督察长的安排,对基金管理人的经营活 动及各职能部门进行内部监督。 5 、内部控制层次 ( 1 )员工自律和部门主管的监控。所有员工上岗前必须经过岗位培训,签 署自律承诺书,保证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以及基金管理人的各项管理制度;保 证良好的职业操守;保证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等。基金管理人的各部门主管在 权限范围之内,对其管理负责的业务进行检查、监督和控制,保证业务的开展 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基金管理人的规章制度,并对部门的内部控 制和风险管理负直接责 任; ( 2 )管理层的控制。管理层采取各种控制措施,管理和监督各个部门和各 项业务进行,以确保基金管理人运作在有效的控制下。管理层对内部控制制度 的有效执行承担责任; ( 3 )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的监控和指导。所有员工应自觉接受并配合董 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对各项业务和工作行为的检查监督。合理的风险分析和管 理建议应予采纳,基金管理人规定的风险控制措施必须坚决执行。董事会对内 部控制负最终责任。 督察长和监察稽核部负责对基金管理人内部控制和风险控制的充分性、合 理性和有效性实施独立客观的检查和评价。 6 、内部控制制度 内部控 制制度指规范内部控制的一系列规章制度和义务规则,是内部控制 的重要组成部分。内部控制制度制订的基本依据为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及其 他主管部门有关文件的规定。内部控制制度分为四个层次: ( 1 )《公司章程》 —— 指经股东会批准的《公司章程》,是基金管理人制定 各项基本管理制度和具体管理规章的指导性文件; ( 2 )内部控制大纲 —— 是对《公司章程》规定的内部控制原则的细化和展 开,是各项基本管理制度的纲要和总揽; ( 3 )公司基本管理制度 —— 是基金管理人在经营管理宏观方面进行内部控 制的制度依据。基本管理制度须经董事会审议并批准后 实施。基本管理制度包 括但不限于风险管理制度、投资管理制度、基金会计核算办法、信息披露管理 办法、监察稽核制度、信息技术管理制度、固有资金投资内部控制制度、公司 财务制度、档案管理制度、印章管理办法、行政管理制度、人力资源管理制 度、业绩评估考核制度、员工对外兼职管理办法、员工行为规范、纪律程序和 应急情况处理与业务连续制度等; ( 4 )部门规章制度以及业务流程 —— 部门规章制度以及业务流程是在公司 基本管理制度的基础上,对各部门的主要职责、岗位设置、岗位责任、操作守 则等的具体说明。它不仅是基金管理人的业务、管理、监督的需 要,同时也是 避免工作中主观随意性的有效手段。部门制度及具体管理规章根据总经理办公 会的决定进行拟订、修改,经总经理办公会批准后实施的。制定的依据包括法 律法规、证监会规定和《公司章程》及公司基本管理制度。 7 、基金管理人关于内部控制的声明 本基金管理人确知建立、维持、完善、实施和有效执行风险管理和内部控 制制度是本基金管理人董事会及管理层的责任,董事会承担最终责任。本基金 管理人特别声明以上关于内部控制的披露真实、准确、完备,并承诺将根据市 场环境的变化和业务的发展不断完善内部控制制度。 四、基金托管人 (一)基金托管人基本情况 1、基金托管人概况 名称: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民生银行”)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2 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2 号 法定代表人:洪崎 成立时间: 1996 年 2 月 7 日 基金托管业务批准文号:证监基金字[ 2004 ] 101 号 组织形式: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注册资本: 28,365,585,227 元人民币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电话: 010 - 58560666 联系人:罗菲菲 中国民生银行是我国首家主要由非公有制企业入股的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 行,同时又是严格按照《公司法》和《商业银行法》建立的规范的股份制金融 企业。多种经济成份在中国金融业的涉足和实现规范的现代企业制度,使中国 民生银行有别于国有银行和其他商业银行,而为国内外经济界、金融界所关 注。中国民生银行成立二十年来,业务不断拓展,规模不断扩大,效益逐年递 增,并保持了快速健康的发展势头。 2000 年 12 月 19 日,中国民生银行 A 股股票( 600016 )在上海证券交易所 挂牌上市。 2003 年 3 月 18 日,中国民生银行 40 亿可转换公司债券在 上交所 正式挂牌交易。 2004 年 11 月 8 日,中国民生银行通过银行间债券市场成功发 行了 58 亿元人民币次级债券,成为中国第一家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成功私募 发行次级债券的商业银行。 2005 年 10 月 26 日,民生银行成功完成股权分置改 革,成为国内首家完成股权分置改革的商业银行,为中国资本市场股权分置改 革提供了成功范例。 2009 年 11 月 26 日,中国民生银行在香港交易所挂牌上 市。 中国民生银行自上市以来,按照“团结奋进,开拓创新,培育人才;严格 管理,规范行为,敬业守法;讲究质量,提高效益,健康发展”的经营发展方 针,在改革 发展与管理等方面进行了有益探索,先后推出了“大集中”科技平 台、“两率”考核机制、“三卡”工程、独立评审制度、八大基础管理系统、集 中处理商业模式及事业部改革等制度创新,实现了低风险、快增长、高效益的 战略目标,树立了充满生机与活力的崭新的商业银行形象。 民生银行荣获第十三届上市公司董事会“金圆桌”优秀董事会奖; 民生银行在华夏时报社主办的第十一届金蝉奖评选中荣获“ 2017 年度小微 金融服务银行”; 民生银行荣获《亚洲货币》杂志颁发的“ 2016 中国地区最佳财富管理私人 银行”奖项; 民生银行荣获新浪财经颁发的“年度最佳电子银行”及“年度直销银行十 强”奖项; 民生银行荣获 VISA 颁发的“最佳产品设计创新奖”; 民生银行在经济观察报举办的“中国卓越金融奖”评选中荣获“年度卓越 资产管理银行”; 民生银行荣获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授予的“ 2016 年度银行间本币市场 优秀交易商”、“ 2016 年度银行间本币市场优秀衍生品交易商”及“ 2016 年度银 行间本币市场优秀债券交易商”奖项; 民生银行荣获中国银行间交易协商会授予的“ 2016 年度优秀综合做市机 构”和“ 2016 年度优秀信用债做市商”奖项; 民生银行荣获英国 WPP (全球最大的传媒集团之一)颁发的“ 2017 年度最 具价值中国品牌 100 强”; 民生银行在中国资产证券化论坛年会上被授予“ 2016 年度特殊贡献奖”。 2 、主要人员情况 张庆先生,中国民生银行资产托管部总经理,博士研究生,具有基金托管 人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从事过金融租赁、证券投资、银行管理等工作,具 有 25 年金融从业经历,不仅有丰富的一线实战经验,还有扎实的总部管理经 历。历任中国民生银行西安分行副行长,中国民生银行沈阳分行筹备组组长、 行长、党委书记。 3 、基金托管业务经营情况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于 2004 年 7 月 9 日获得基金托管资格,成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颁布后首家获批从事基金托管业务的银 行。为了更好地发挥后发优势,大力发展托管业务,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资产托管部从成立伊始就本着充分保护基金持有人的利益、为客户提供高品 质托管服务的原则,高起点地建立系统、完善制度、组织人员。资产托管部目 前共有员工 71 人,平均年龄 37 岁, 100% 员工拥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62.5% 以 上员工具有硕士以上文凭。 中国民生银行坚持以客户需求为导向,秉承“诚信、严谨、高效、务实” 的经营 理念,依托丰富的资产托管经验、专业的托管业务服务和先进的托管业 务平台,为境内外客户提供安全、准确、及时、高效的专业托管服务。截至 2019 年 3 月 31 日,中国民生银行已托管 182 只证券投资基金。中国民生银行 资产托管部于 2018 年 2 月 6 日发布了“爱托管”品牌,近百余家资管机构及合 作客户的代表受邀参加了启动仪式。资产托管部始终坚持以客户为中心,致力 于为客户提供全面的综合金融服务。对内大力整合行内资源,对外广泛搭建客 户服务平台,向各类托管客户提供专业化、增值化的托管综合金融服务,得到 各界的充分认可,也在市场上树立了良 好品牌形象,成为市场上一家有特色的 托管银行。自 2010 年至今,中国民生银行荣获《金融理财》杂志颁发的“最具 潜力托管银行”、“最佳创新托管银行”、“金牌创新力托管银行”奖和“年度金 牌托管银行”奖,荣获《 21 世纪经济报道》颁发的“最佳金融服务托管银行” 奖。 (二)基金托管人的内部控制制度 1. 内部风险控制目标 (1) 建立完整、严密、高效的风险控制体系,形成科学的决策机制、执行机 制和监督机制,防范和化解经营风险,保障资产托管业务的稳健运行和托管财 产的安全完整。 (2) 大力培育合规文化,自觉形成守法经营、规范运作的 经营思想和经营理 念,严格控制合规风险,保证资产托管业务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监管 规则。 (3) 以相互制衡健全有效的风控组织结构为保障,以完善健全的制度为基 础,以落实到位的过程控制为着眼点,以先进的信息技术手段为依托,建立全 面、系统、动态、主动、有利于差错防弊、堵塞漏洞、消除隐患、保证业务稳 健运行的风险控制制度,确保托管业务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及时。 2. 内部风险控制组织结构 总行高级管理层负责部署全行的风险管理工作。总行风险管理委员会是总 行高级管理层下设的风险管理专业委员会,对高级管理层负责,支持高级 管理 层履行职责。资产托管业务风险控制工作在总行风险管理委员会的统一部署和 指导下开展。 总行各部门紧密配合,共同把控资产托管业务运行中的风险,具体职责与 分工如下:总行风险管理与质量监控部作为总行风险管理委员会秘书机构,是 全行风险管理的统筹部门,对资产托管部的风险控制工作进行指导;总行法律 合规部负责资产托管业务项下的相关合同、协议等文本的审定,负责该业务与 管理的合规性审查、检查与督导整改;总行审计部对全行托管业务进行内部审 计。包括定期内部审计、现场和非现场检查等;总行办公室(品牌管理中心) 与资产托管部共同制定声 誉风险应对预案。按资产托管部需求对由托管业务引 发的声誉风险事件进行定向舆情监测,对由托管业务引起的声誉风险进行应急 处置,包括与全国性媒体进行沟通、避免负面报道、组织正面回应等。 3. 内部风险控制原则 (1) 合法合规原则。风险控制应符合和体现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各项政 策。 (2) 全面性原则。风险控制覆盖托管部的各个业务中心、各个岗位和各级人 员,并涵盖资产托管业务各环节。 (3) 有效性原则。资产托管业务从业人员应全力维护内部控制制度的有效执 行,任何人都没有超越制度约束的权力。 (4) 预防性原则。必须树立“预防 为主”的管理理念,控制资产托管业务中 风险发生的源头,防患于未然,尽量避免业务操作中各种问题的产生。 (5) 及时性原则。资产托管业务风险控制制度的制定应当具有前瞻性,并且 随着托管部经营战略、经营方针、经营理念等内部环境的变化和国家法律法 规、政策制度等外部环境的改变进行及时的修改或完善。发现问题,要及时处 理,堵塞漏洞。 (6) 独立性原则。各业务中心、各岗位职能上保持相对独立性。风险监督中 心是资产托管部下设的执行机构,不受其他业务中心和个人干涉。业务操作人 员和检查人员严格分开,以保证风险控制机构的工作不受干扰。 (7) 相互制约原则。各业务中心、各岗位权责明确,相互牵制,通过切实可 行的相互制衡措施来消除风险控制的盲点。 (8) 防火墙原则。托管银行自身财务与托管资产财务严格分开;托管业务日 常操作部门与行政、研发和营销等部门隔离。 4. 内部风险控制制度和措施 (1) 制度建设:建立了明确的岗位职责、科学的业务流程、详细的操作手 册、严格的人员行为规范等一系列规章制度。 (2) 建立健全的组织管理结构:前后台分离,不同部门、岗位相互牵制。 (3) 风险识别与评估:风险监督中心指导业务中心进行风险识别、评估,制 定并实施风险控制措施。 (4) 相对独立的业务操作空间:业务操作区相对独立,实施门禁管理和音像 监控。 (5) 人员管理:进行定期的业务与职业道德培训,使员工树立风险防范与控 制理念,并签订承诺书。 (6) 应急预案:制定完备的《应急预案》,并组织员工定期演练;建立异地 灾备中心,保证业务不中断。 5. 资产托管部内部风险控制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从控制环境、风险评估、控制活动、信息沟 通、监控等五个方面构建了托管业务风险控制体系。 (1) 坚持风险管理与业务发展同等重要的理念。托管业务是商业银行新兴的 中间业务,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资产托 管部从成立之日起就特别强调规 范运作,一直将建立一个系统、高效的风险防范和控制体系作为工作重点。随 着市场环境的变化和托管业务的快速发展,新问题新情况不断出现,中国民生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资产托管部始终将风险管理放在与业务发展同等重要的位 置,视风险防范和控制为托管业务生存和发展的生命线。 (2) 实施全员风险管理。完善的风险管理体系需要从上至下每个员工的共同 参与,只有这样,风险控制制度和措施才会全面、有效。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资产托管部实施全员风险管理,将风险控制责任落实到具体业务中心和 业务岗位,每位员工对自己岗 位职责范围内的风险负责。 (3) 建立分工明确、相互牵制的风险控制组织结构。托管部通过建立纵向双 人制,横向多中心制的内部组织结构,形成不同中心、不同岗位相互制衡的组 织结构。 (4) 以制度建设作为风险管理的核心。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资产托管 部十分重视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已经建立了一整套内部风险控制制度,包括 业务管理办法、内部控制制度、员工行为规范、岗位职责及涵括所有后台运作 环节的操作手册。以上制度随着外部环境和业务的发展还会不断增加和完善。 (5) 制度的执行和监督是风险控制的关键。制度执行比编写制度更重要, 制 度落实检查是风险控制管理的有力保证。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资产托管 部内部设置专职风险监督中心,依照有关法律规章,定期对业务的运行进行稽 核检查。总行审计部也不定期对资产托管部进行稽核检查。 (6) 将先进的技术手段运用于风险控制中。在风险管理中,技术控制风险比 制度控制风险更加可靠,可将人为不确定因素降至最低。托管业务系统需求不 仅从业务方面而且从风险控制方面都要经过多方论证,托管业务技术系统具有 较强的自动风险控制功能。 (三)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运作基金进行监督的方法和程序 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基 金合同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基金的 投资对象、基金资产的投资组合比例、基金资产的核算、基金资产净值的计 算、基金管理人报酬的计提和支付、基金托管人报酬的计提和支付、基金申购 资金的到账和赎回资金的划付、基金收益分配等行为的合法性、合规性进行监 督和核查。 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的违反《基金法》、《运作办法》、基金合同和有 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基金管理人限期纠正,基金管 理人收到通知后应及时核对确认并以书面形式对基金托管人发出回函。在限期 内,基金托管人有权随时对通知事项进行复查,督促基金管理人改 正。基金管 理人对基金托管人通知的违规事项未能在限期内纠正的,基金托管人应报告中 国证监会。 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有重大违规行为,应立即报告中国证监会,同 时通知基金管理人限期纠正。 五、相关服务机构 (一)直销机构 名称:光大保德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黄浦区中山东二路 558 号外滩金融中心 1 幢, 6 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黄浦区中山东二路 558 号外滩金融中心 1 幢(北区 3 号 楼), 6 - 7 层、 10 层 电话:( 021 ) 80262466 、 80262481 传真:( 021 ) 80262482 客服电话: 4008 - 202 - 888 联系人:王颖 网址: www.epf.com.cn (二)代销机构 1.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 1508 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 1508 号 法定代表人:周健男 联系人:何耀 联系人电话: 021 - 22169999 传真: 021 - 22169134 客服热线: 95525 网址: www.ebscn.com 2.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 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法定代表人:张佑君 联系人电话:( 0755 ) 83073087 传真:( 0755 ) 83073104 客服热线: 95548 网址: www.cs.ecitic.com 3.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南京市江东中路 228 号 办公地址: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 228 号华泰证券广场 法定代表人:周易 联系人:庞晓芸 联系人电话: 0755 - 82492193 传真: 0755 - 82492962 客服热线: 95597 网址: www.htsc.com.cn 4. 西藏东方财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西藏自治区拉萨市柳梧新区国际总部城 10 栋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宛平南路 88 号金座东方财富大厦 法定代表人:陈宏 联系人:付佳 客服热线: 95357 网址: http://www.18.cn 5.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济南市市中区经七路 86 号 法定代表人:李玮 客服热线: 95538 网址: www.qlzq.com.cn 6.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 66 号 4 号楼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门内大街 188 号 法定代表人:王常青 联系人:权唐 联系人电话:( 010 ) 85130588 传真:( 010 ) 65182261 客服热线: 400 - 8888 - 108 网址: www.csc108.com 7. 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青岛市崂山区深圳路 222 号 1 号楼 2001 办公地址:青岛市市南区东海西路 28 号龙翔广场东座 5 层 法定代表人:姜晓林 联系人:刘晓明 联系人电话: 0531 - 89606165 传真:暂无 客服热线: 95548 网址: www.zxwt.com.cn 8. 珠海盈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珠海市横琴新区宝华路 6 号 105 室 - 3491 办公地址:广州市海珠区琶洲大道东 1 号保利国际广场南塔 12 楼 B1201 - 1203 法定代表人:肖雯 联系人:邱湘湘 联系人电话: 020 - 89629099 传真: 020 - 89629011 客服热线: 020 - 89629066 网址: www.yingmi.cn 9. 北京百度百盈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上地十街 10 号 1 幢 1 层 101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信息路甲 9 号奎科大厦 法定代表人: 张旭阳 联系人: 杨琳 联系人电话: 010 - 61952703 传真: 010 - 61951007 客服热线: 95055 - 4 网址: www.baiyingfund.com 10. 北京蛋卷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阜通东大街 1 号院 6 号楼 2 单元 21 层 222507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创远路 34 号融新科技中心 C 座 1501 法定代表人:钟斐斐 联系人:侯芳芳 联系人电话: 010 - 57319532 传真: 010 - 84997571 客服热线: 400 - 159 - 9288 网址: https://danjuanapp.com/ 11. 北京汇成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 11 号 11 层 A 座 1108 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 11 号 11 层 A 座 1108 号 法定代表人:王伟刚 联系人:熊小满 联系人电话: 010 - 56251471 传真: 010 - 62680827 客服热线: 400 - 619 - 9059 网址: www.hcjijin.com 12. 北京植信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密云区兴盛南路 8 号院 2 号楼 106 室 - 67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惠河南路盛世龙源 10 号 法定代表人:王军辉 联系人:张喆 联系人电 话: 010 - 56075718 传真: 010 - 67767615 客服热线: 4006 - 802 - 123 网址: www.zhixin - inv.com 13. 和耕传承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东风东路、康宁北街 6 号楼 6 楼 办公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东风东路、康宁北街 6 号楼 6 楼 法定代表人:李淑慧 联系人:胡静华 客服热线: 4000 - 555 - 671 网址: www.hgccpb.com 14. 江苏汇林保大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南京市高淳区砖墙集镇 78 号 办公地址:南京市鼓楼区中山北路 2 号绿地紫峰大厦 2005 室 法定代表人:吴言林 联系人:张宏鹤 传真: 021 - 53086809 客服热线: 025 - 66046166 网址: www.huilinbd.com 15. 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杭州市余杭区仓前街道海曙路东 2 号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江南大道 3588 号恒生大厦 12 楼 法定代表人:陈柏青 联系人:周嬿旻 联系人电话: 021 - 60897869 、 0571 - 28829790 传真: 0571 - 26698533 客服热线: 4000 - 766 - 123 网址: www.fund123.cn 16. 上海大智慧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市浦东新区杨高南路 428 号 1 号楼 1102 单元 办公地址:中国上海市浦东新区杨高南路 428 号 1 号楼 1102 单元 法定代表人:申健 联系人:张蜓 联系人电话: 18017373527 客服热线: 021 - 20292031 网址: www.wg.com.cn 17. 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场中路 685 弄 37 号 4 号楼 449 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南路 1118 号鄂尔多斯国际大厦 903 ~ 906 室 法定代表人:杨文斌 联系人: 张茹 联系人电话: 021 - 58870011 传真: 021 - 68596919 客服热线: 400 - 700 - 9665 网址: www.ehowbuy.com 18. 上海基煜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崇明县长兴镇路潘园公路 1800 号 2 号楼 6153 室(上海 泰和经济发展区) 办公地址:上海市杨浦区昆明路 518 号 A1002 室 法定代表人:王翔 联系人:蓝杰 联系人电话: 021 - 65370077 传真: 021 - 55085991 客服热线: 4008 - 205 - 369 网址: www.jiy(未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