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生信用 : 民生加银信用双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19年第3号
原标题:民生信用 : 民生加银信用双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19年第3号 民生加银信用双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 2019年第3号 基金管理人: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零一九年十二月 重要提示 民生加银信用双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经2012年2月16日中国证监会证监许 可【2012】195号文核准募集,原基金合同于2012年4月25日正式生效。 根据中国证监会2017年8月31日发布的《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 性风险管理规定》(以下简称“《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对已经成立的开 放式基金,原基金合同内容不符合该《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的,应当在《流动 性风险管理规定》施行之日起6个月内修改基金合同并公告。根据《流动性风险 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并报监管机构备案,民生加 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对民生加银信用双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合同进行了 修改。修改后的基金合同于2018年3月23日起生效。 基金管理人保证本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 国证监会核准,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核准,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 和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基金”)是一种长期投资工具,其主要功能是分 散投资,降低投资单一证券所带来的个别风险。基金不同于银行储蓄和债券等能 够提供固定收益预期的金融工具,投资者购买基金,既可能按其持有份额分享基 金投资所产生的收益,也可能承担基金投资所带来的损失。 基金投资者应当充分了解基金定期定额投资和零存整取等储蓄方式的区别。 定期定额投资是引导投资者进行长期投资、平均投资成本的一种简单易行的投资 方式,但并不能规避基金投资所固有的风险,不能保证投资者获得收益,也不是 替代储蓄的等效理财方式。 基金在投资运作过程中可能面临各种风险,既包括市场风险,也包括基金自 身的管理风险、技术风险和合规风险等。巨额赎回风险是开放式基金所特有的一 种风险,即当单个开放日基金的净赎回申请超过上一日基金总份额的百分之十时, 投资者将可能无法及时赎回持有的全部基金份额。 基金分为股票基金、混合基金、债券基金、货币市场基金等不同类型,投资 者投资不同类型的基金将获得不同的收益预期,也将承担不同程度的风险。一般 来说,基金的收益预期越高,投资者承担的风险也越大。 本基金按照基金份额初始面值1.00元发售,在市场波动等因素的影响下,基 金份额净值可能低于基金份额初始面值,投资者存在遭受损失的风险。 因拆分、封转开、分红等行为导致基金份额净值变化,不会改变基金的风险 收益特征,不会降低基金投资风险或提高基金投资收益。 民生加银信用双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是债券型基金,通常预期风险收益水 平低于股票型基金和混合型基金,高于货币市场基金,为证券投资基金中的较低 风险品种。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 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基金合同,全面认识 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 场,对认购/申购基金的意愿、时机、数量等投资行为做出独立、谨慎决策,获 得基金投资收益,亦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包括:因政治、经济、社 会等环境因素对证券价格产生影响而形成的系统性风险、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统 性风险、由于基金投资者连续大量赎回基金产生的流动性风险、基金管理人在基 金管理实施过程中产生的基金管理风险、本基金的特定风险等。 投资者应当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基金法律 文件,了解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的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 验、资产状况等判断基金是否和投资者的风险承受能力相适应。投资者应当通过 本基金管理人或代销机构购买本基金,基金代销机构名单详见本基金份额发售公 告。 基金管理人承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 资产,但不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本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 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也不构成对 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 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 行负担。 本招募说明书依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对基金信息 披露相关内容进行修订。 基金经理相关信息更新截止日为2019年11月5日。除非 另有说明,本招募说明书所载内容截止日为2019年04月25日,有关财务数据和净 值表现截止日为2019年03月31日。(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目 录 重要提示................................ .............................. 1 一、绪言 ................................ .............................. 4 二、释义 ................................ .............................. 4 三、基金管理人 ................................ ........................ 9 四、基金托管人 ................................ ....................... 24 五、相关服务机构 ................................ ..................... 26 六、基金的募集 ................................ ....................... 49 七、基金合同的生效 ................................ ................... 49 八、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 ................................ ............. 50 九、基金的投资 ................................ ....................... 59 十、基金业绩 ................................ ......................... 74 十一、基金财产 ................................ ....................... 76 十二、基金资产估值 ................................ ................... 77 十三、基金收益与分配 ................................ ................. 80 十四、基金的费用与税收 ................................ ............... 82 十五、基金的会计与审计 ................................ ............... 83 十六、基金的信息披露 ................................ ................. 84 十七、风险揭示 ................................ ....................... 89 十八、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产清算 ............................. 92 十九、基金合同内容摘要 ................................ ............... 95 二十、基金托管协议内容摘要 ................................ ........... 95 二十一、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服务 ................................ ....... 95 二十二、其他应披露事项 ................................ ............... 97 二十三、招募说明书的存放及查阅方式 ................................ ... 99 二十四、备查文件 ................................ ..................... 99 附件一:基金合同内容摘要 ................................ ............. 99 附件二:基金托管协议内容摘要 ................................ ........ 112 一、绪言 《民生加银信用双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 招募说明书》(以下简称 “ 招募 说明书 ” 或 “ 本招募说明书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 称 “ 《基金法》 ” )、《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 “ 《销售办法》 ” )、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 “ 《运作办法》 ” )、《 公开募 集 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 “ 《信息披露办法》 ” )、《公开募 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以下简称《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 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与《民生加银信用双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 简称 “ 基金合同 ” )编写。 基金管理人承诺 本招募说明书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本基金系根据本招募说明书所载明 的资料申请募集。本基金管理人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招募说明书 中载明的信息,或对本招募说明书作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根据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编写,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基金合同是 约定基金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投资者自依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取 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当事人,直至其不再持有本基金的 基金份额,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 合同的完全承认和接受,并 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基金份额持有人 作为基金合同当事人并不以在基金合同上书面签章或签字为必要条件。投资者欲了 解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应详细查阅基金合同。 招募说明书约定的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编制、披露与更新要求,自《信息披露办 法》实施之日起一年后开始执行。 二、释义 在本招募说明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语或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基金或本基金: 指民生加银信用双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 金; 基金合同或本基金合同: 指《民生加银信用双利债券型证券投资 基金基金合同》及对本基金合同的任何 有效修订和补充; 招募说明书: 指《民生加银信用双利债券型证券投资 基金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指《民生加银信用双利债券型证券投资 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 指《民生加银信用双利债券型证券投资 基金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及其更新 托管协议: 指《民生加银信用双利债券型证券投资 基金托管协议》及其任何有效修订和补 充; 中国证监会: 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中国银监会: 指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 《基金法》: 指2003年10月28日经第十届全国人民 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 2012年12月28日经第十一届全国人民 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修 订,自2013年6月1日起实施,并经 2015年4月24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 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全国人 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 民共和国港口法>等七部法律的决定》修 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 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销售办法》: 指中国证监会2013年3月15日颁布、 同年6月1日实施的《证券投资基金销 售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 的修订; 《运作办法》: 指中国证监会2014年7月7日颁布、同 年8月8日实施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 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 时做出的修订; 《信息披露办法》: 指中国证监会2019年7月26日颁布并 于2019年9月1日实施的《公开募集证 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不时 作出的修订; 元: 指人民币元; 基金管理人: 指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指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注册登记业务: 指本基金登记、存管、清算和交收业 务,具体内容包括投资者基金账户管 理、基金份额注册登记、清算及基金交 易确认、代理发放红利、建立并保管基 金份额持有人名册、办理非交易过户业 务等;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 指办理本基金注册登记业务的机构。本 基金的注册登记机构为民生加银基金管 理有限公司或接受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 限公司委托代为办理本基金注册登记业 务的机构; 投资者: 指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 机构投资者和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 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者; 个人投资者: 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可 以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自然人; 机构投资者: 指在中国境内合法注册登记或经有权政 府部门批准设立和有效存续并依法可以 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企业法人、事业 法人、社会团体或其他组织;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 指符合《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 投资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可 以投资于在中国境内依法募集的证券投 资基金的中国境外的机构投资者; 基金份额持有人: 指依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合法取得本 基金基金份额的投资者;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指按照本基金合同第九部分之规定召 集、召开并由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合法 的代理人进行表决的会议; 基金募集期: 指经中国证监会核准的基金份额募集期 限,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最长不超过3 个月; 基金合同生效日: 指募集结束,基金募集的基金份额总 额、募集金额和基金份额持有人人数符 合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相关规定,基 金管理人依据《基金法》向中国证监会 办理备案手续后,中国证监会的书面确 认之日; 存续期: 指自本基金合同生效日起至终止日止之 间的不定期期限; 日/天: 指公历日; 月: 指公历月; 工作日: 指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 正常交易日; 认购: 指在基金募集期内,投资者按照本基金 合同的规定申请购买本基金基金份额的 行为; 申购: 指在本基金合同生效后的存续期间,投 资者申请购买本基金基金份额的行为; 赎回: 指在本基金合同生效后的存续期间,基 金份额持有人按基金合同规定的条件要 求将基金份额兑换为现金的行为; 销售服务费: 指从基金资产中计提的,用于本基金市 场推广、销售以及服务基金份额持有人 等费用; 基金份额类别: 指根据认购费、申购费收取方式的不同 将基金份额分为不同的类别,各基金份 额类别的代码不同,基金份额净值和基 金份额累计净值或有不同; 基金转换: 指基金份额持有人按基金管理人规定的 条件,申请将其持有的基金管理人管理 的某一基金的基金份额转换为基金管理 人管理的、且由同一注册登记机构办理 登记业务的其他基金的基金份额的行 为; 转托管: 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将其基金账户内的某 一基金的基金份额从一个销售机构托管 到另一销售机构的行为; 指令: 指基金管理人在运用基金财产进行投资 时,向基金托管人发出的资金划拨及实 物券调拨等指令; 代销机构: 指符合《销售办法》和中国证监会规定 的其他条件,取得基金代销业务资格并 接受基金管理人委托,代为办理基金认 购、申购、赎回和其他基金业务的机 构; 销售机构: 指基金管理人及本基金代销机构; 基金销售网点: 指基金管理人的直销中心及基金代销机 构的代销网点; 指定媒介: 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用以进行信息披露 的全国性报刊及指定互联网网站(包括 基金管理人网站、基金托管人网站、中 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等媒介; 基金账户: 指基金注册登记机构为投资者开立的记 录其持有的由该注册登记机构办理注册 登记的基金份额余额及其变动情况的账 户; 交易账户: 指销售机构为投资者开立的记录投资者 通过该销售机构办理认购、申购、赎 回、转换及转托管等业务而引起的基金 份额的变动及结余情况的账户; 开放日: 指为投资者办理基金申购、赎回等业务 的工作日; T 日: 指销售机构在规定时间受理投资者申 购、赎回或其他业务申请的工作日; T+n日: 指T日后(不包括T日)第n个工作 日,n指自然数; 基金利润: 指基金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公允价值 变动收益和其他收入扣除相关费用后的 余额; 基金资产总值: 指基金持有的各类有价证券、银行存款 本息、应收款项以及以其他资产等形式 存在的基金财产的价值总和; 基金资产净值: 指基金资产总值减去基金负债后的净资 产值; 基金份额净值: 指以计算日基金资产净值除以计算日基 金份额余额所得的单位基金份额的价 值; 基金资产估值: 指计算、评估基金财产和负债的价值, 以确定基金资产净值和基金份额净值的 过程; 流动性受限资产: 指由于法律法规、监管、合同或操作障 碍等原因无法以合理价格予以变现的资 产,包括但不限于到期日在10个交易日 以上的逆回购与银行定期存款(含协议 约定有条件提前支取的银行存款)、停 牌股票、流通受限的新股及非公开发行 股票、资产支持证券、因发行人债务违 约无法进行转让或交易的债券等; 摆动定价机制: 指当本基金遭遇大额申购赎回时,通过 调整基金份额净值的方式,将基金调整 投资组合的市场冲击成本分配给实际申 购、赎回的投资者,从而减少对存量基 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不利影响,确保投 资者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并得到公平对 待; 法律法规: 指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有效的法律、行 政法规、司法解释、地方法规、地方规 章、部门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对 于该等法律法规的不时修改和补充; 不可抗力: 指任何无法预见、无法避免、无法克服 的事件和因素。 三、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概况 名称: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莲花街道福中三路 2005 号民生金融大厦 13 楼 13A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莲花街道福中三路 2005 号民生金融大厦 13 楼 13A 法定代表人:张焕南 成立时间: 2008 年 11 月 3 日 批准设立机关及批准设立文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 [2008]1187 号 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中外合资) 注册资本:人民币叁亿元 存续期间:永续经营 经营范围:基金募集、基金销售、 资产管理和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他业务 股权结构:公司股东为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持股 63.33 %)、加拿大皇 家银行(持股 30 %)、三峡财务有限责任公司(持股 6.67 %) 电话: 010 - 68960030 传真: 010 - 88566500 联系人:张冬梅 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设有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董事会下设专门委 员会:审计委员会、合规与风险管理委员会、薪酬与提名委员会;经营管理层下设 专门委员会:投资决策委员会、风险控制委员会和产品委员会,以及设立常设部门。 投资决策委员会下设公募投资决策委员会和专户投资 决策委员会;常设部门包括: 投资部、研究部、固定收益部、专户理财一部、专户理财二部、专户理财三部、专 户理财四部、资产配置部、战略发展与产品部、专户产品管理部、市场策划中心、 渠道管理部、机构一部、机构二部、机构三部、机构四部、电子商务部、客户服务 部、交易部、监察稽核部、风险管理部、运营管理部、信息技术部、深圳管理总部、 综合管理部、纪检监察室。 基金管理情况:截至 2019 年 4 月 25 日,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管理 45 只开 放式基金:民生加银品牌蓝筹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民生加银增强收益债 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民生加银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民生加银稳健成长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民生加银内需增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民生加银景气行业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民生加银中证内地资源主题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民生加银信用双 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民生加银红利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民生加 银平稳增利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民生加银现金增利货币市场基金、民生 加银 积极成长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民生加银家盈理财 7 天债券型证券投资 基金、民生加银转债优选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民生加银家盈理财月度债券型证券 投资基金、民生加银策略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民生加银岁岁增利定 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民生加银平稳添利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民 生加银现金宝货币市场基金、民生加银城镇化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民生 加银优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民生加银研究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民生加银新动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民生加银新战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 券投资基金、 民生加银和鑫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民生加银量化中 国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民生加银鑫福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民 生加银鑫安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民生加银养老服务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 基金、民生加银鑫享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民生加银前沿科技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 投资基金、民生加银腾元宝货币市场基金、民生加银鑫喜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 基金、民生加银鑫升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民生加银汇鑫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 证券投资基金、民生加银中证港股通高股息精选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民生加银鑫 元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 基金、民生加银家盈季度定期宝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民生加银智造 2025 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民生加银家盈半年定期宝理财债 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民生加银鹏程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民生加银恒益纯债债券型 证券投资基金、民生加银新兴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民生加银创新成长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民生加银睿通 3 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二)主要人员情况 1 、董事会成员基本情况 张焕南先生:董事长,硕士。历任宜兴市实验小学校长,无锡市委办公室副主 任,市委副秘书长,江苏省政府办公厅财贸处处长,中国银监会江苏监管局调研员, 中国银监会银行监管一部副主任,海南省政府副秘书长、研究室主任,民生银行董 事会战投办主任。现任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民生加银资 产管理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 李操纲先生:董事、总经理,博士。历任江苏经济管理干部学院经济系教师; 华夏证券有限公司东四营业部副总经理;华夏证券有限公司清算中心总经理;华夏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中国金融在线有限公司首席运 营官;阳光保险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执行委员会委员;鹏扬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2019 年 3 月加入民 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现任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 宋永明先生:董事、副总经理,博士。历任中国建设银行山西省分行计划财务 部科员,中国人民银行银行管理司监管制度处主任科员,中国银监会银行监管一部 国有银行改革办公室秘书处主任科员,中国银监会人事部(党委组织部)综合处、 机关人事处副处长,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处长,中国银监会城市银行部综合处兼城商 行监管处处长,中国银监会国有重点金融机构监事会副巡视员(副局级)。 20 17 年 7 月加入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现任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 总经理。 Clive Brown 先生:董事,学士。历任 Price Waterhouse 审计师、高级经理, JP Morgan 资产管理亚洲业务、 JP Morgan EMEA 和 JP Morgan 资产管理的首席执行 官。现任加拿大皇家银行环球资产管理(英国)有限公司亚洲区和 RBC EMEA 全球资 产管理首席执行官。 王维绛先生:董事,学士。历任外汇管理局储备管理司副司长及首席投资官、 汇丰集团伦敦总部及香港分行全球市场部董事总经理、加拿大皇 家银行香港分行资 本市场部董事总经理、加拿大皇家银行北京分行行长。现任加拿大皇家银行董事总 经理、香港分行中国区 CEO 。 张星燎先生:董事,硕士。历任葛洲坝电厂会计、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主任、财务部副经理、湖北大冶有色金属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监事 会副主席、湖北清能地产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党委委员、副总经理、总会计师、中 国长江三峡集团公司资产财务部主任。现任三峡财务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党委副 书记。 任淮秀先生:独立董事,经济学博士。历任中国人民大学工业经济系讲师,基 本建设经济教研室主任、党支部书记, 投资经济系副系主任,投资经济系副教授, 财金学院投资经济系系主任,人民大学财金学院副院长。现任中国人民大学财政金 融学院教授委员会副主席。 钟伟先生:独立董事,博士后。历任江南大学商学院讲师、北京师范大学经济 学院副教授,教授,曾在同济大学管理科学与工程学院从事博士后研究, 2005 年至 今兼任厦门大学经济学院教授、博导,北京市跨世纪哲学社会科学人才入选者,教 育部新世纪哲学社会科学人才入选者。 2008 年共同创立金融智库中国金融四十人。 现任北京师范大学金融系教授、博士生导师。 于学会先生:独立董事,学士。从事过 10 年企 业经营管理工作。历任北京市汉 华律师事务所律师、北京市必浩得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现任北京市众天律师 事务所合伙人、律师。 2 、监事会成员基本情况 朱晓光先生:监事会主席,硕士,高级经济师。历任中国银行北京分行财会部 副科长,中国民生银行总行财会部会计处处长,中国民生银行福州分行副行长,中 国民生银行中小企业金融部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督察 长、副总经理。现任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党委委员、监事会主席。 谭伟明先生:监事,香港专业文凭,香港会计师公会会士、香港特许公认会计 师工会资深会员。曾在 普华永道国际会计事务所、黛丽斯国际有限公司、怡富集团 从事财务工作,曾任摩根资产管理董事总经理兼北亚区主管、德意志银行资产与财 富管理董事总经理兼全球客户亚太区(日本除外)主管。现任加拿大皇家银行环球 资产管理董事总经理兼亚洲业务总主管。 刘大明先生:监事,博士。历任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职员,北京光磊(博诚慧) 文化发展有限公司业务主管,三峡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研究发展部研究员及投资银行 部研究员、部门经理助理。现任三峡财务有限责任公司投资银行部部门负责人。 董文艳女士:监事,学士。曾就职于河南叶县教育局办公室从事统计工作 ,中 国人民银行外管局从事稽核检查工作。 2008 年加入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现 任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深圳管理总部负责人兼工会办公室主任。 刘静女士:监事,博士。曾就职于中国证监会稽查总队、稽查局。 2015 年加入 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现任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风险管理部总监。 李杨女士:监事,硕士。曾就职于广发银行北京分行。 2012 年加入民生加银基 金管理有限公司,现任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电子商务部总监。 3 、高级管理人员基本情况 张焕南先生:董事长,简历见上。 李操纲先生:总经理,简历见上。 宋永明先生:副总经理,简历见上。 于善辉先生:副总经理,硕士。历任天相投资顾问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2012 年加入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曾兼任金融工程与产品部总监、总经理 助理。现任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兼资产配置部总监、 专户投资总监、投资决策委员会主席、公募投资决策委员会主席、专户投资决策委 员会主席。 邢颖女士:督察长,博士。历任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学院法律教研室副教授、 北京观韬律师事务所律师、湘财荷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产品部经理及监察稽核部副 总监、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监察稽核部 经理、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法律合 规部总经理、方正富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监察稽核部总监, 2012 年 4 月加入民生加 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现任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党委委员、督察长,兼任监 察稽核部总监。 王国栋先生:副总经理,硕士。历任金融时报社证券新闻部、总编室编辑、记 者,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办公室 / 办公室品牌宣传处副处长、高级 业务主管,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党委办公室 / 办公室处长、主任助理,中国出口 信用保险公司上海分公司党委委员、总经理助理,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党委办公 室 / 办公室副主任。 2016 年 6 月加入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曾任党委委员、董 事会秘书,现任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 4 、本基金基金经理 高松先生 : 北京大学医学部博士,加拿大多伦多大学医学院博士后, 9 年证券从 业经历,曾于国金通用基金公司(筹)研究部担任研究员;于方正富邦基金管理有 限公司研究部、投资部先后担任研究员、基金经理的职务。 2016 年 7 月加入民生加 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担任基金经理一职。现任民生加银养老服务灵活配置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 (2016 年 12 月至今 ) 、民生加银品牌蓝筹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7 年 03 月至今 ) 、民生加银信用双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9 年 03 月至今 ) 的基 金经理。 邱世磊先生 :中国人民大学管理学本科、硕士, 9年证券从业经历,曾就职于 海通证券债券部担任高级经理,在渤海证券资管部担任高级研究员,在东兴证券资 管部担任高级投资经理。 2015年 4月加入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曾担任固 定收益部基金经理助理,现担任基金经理职务。自 2016年 1月至今担任民生加银 新战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经理;自 2016年 8月至今担任民生加银鑫福 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自 2016年 12月至今担任民生加银鑫喜灵 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自 2018年 3月至今担任民生加银鹏程混合 型证券投资基金、民生加银转债优选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自 2018年 9 月至今担任民生加银汇鑫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自 2019年 8月至今担任民生加银增强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自 2019年 11月至 今担任民生加银信用双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自 2016年 1月至 2016年 6月担任民生加银新动力灵活配置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自 2016 年 6月至 2017年 4月担任民生加银新动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由民生 加银新动力灵活配置定期开放混合型证 券投资基金转型而来)基金经理;自 2018 年 9月至 2019年 11月担任民生加银和鑫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 经理。 本基金历任基金经理: 乐瑞琪先生 (2012 年 04 月至 2015 年 06 月 ) ; 陈薇薇女士 (2012 年 07 月至 2014 年 04 月 ) ; 刘旭明先生 (2018 年 09 月至 2019 年 03 月 ) ; 杨林耘女士( 2 014 年 03 月至 2 019 年 1 1 月)。 5 、投资决策委员会 投资决策委员会下设公募投资决策委员会和专户投资决策委员会,由 9 名成员 组成。由于善辉先生担任投资决策委员会主席、公募投资决策委员会主席、专户投 资决策委员会主席,现任公司副总经理兼资产配置部总监、专户投资总监;杨林耘 女士,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公募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现任公司首席研究员;牛 洪振先生,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公募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专户投资委员会委员, 现任公司交易部总监;何江先生,公募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现任 ETF 与指数投资 部(筹)总监;蔡晓先生,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公募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专户 投资决策 委员会委员,现任研究部副总监;孙伟先生,公募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 现任投资部副总监;李宁宁女士,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专户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 现任公司总经理助理;赵景亮先生,专户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现任专户理财一部 总监;尹涛先生,专户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现任专户理财二部总监助理。 6 、上述人员之间不存在亲属关系。 三、基金管理人的职责 按照《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基金管理人必须履行以下职责: 1 .依法募集基金,办理或者委托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认定的其他机构 代为办理基金份额的发售、申购、赎回和 登记事宜; 2 .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3 .对所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分别管理、分别记账,进行证券投资; 4 .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确定基金收益分配方案,及时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 收益; 5 .进行基金会计核算并编制基金财务会计报告; 6 .编制 季度报告 、 中期 报告 和年度报告; 7 .计算并公告基金净值 信息 ,确定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 8 .办理与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有关的信息披露事项; 9 .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0 .保存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的记录、账册、报表和其他相关资料; 11 .以基金管理人名义,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 行使诉讼权利或者实施其他 法律行为; 12 .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职责。 四、基金管理人承诺 1 .基金管理人承诺严格遵守《证券法》、《基金法》等法律法规,并建立健全 的内部控制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违反《证券法》、《基金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行为的发生。 2 .基金管理人承诺严格遵守《基金法》、《运作办法》,建立健全的内部控制制 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以下《基金法》、《运作办法》禁止的行为发生: ( 1 )将基金管理人固有财产或者他人财产混同于基金财产从事证券投资; ( 2 )不公平地对待其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 ( 3 )利用基金财产为基金份额持有人以外的第三人牟取利益; ( 4 )向基金份额持有人违规承诺收益或者承担损失; ( 5 )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禁止的其他行为。 3 .基金管理人承诺加强人员管理,强化职业操守,督促和约束员工遵守国家 有关法律法规及行业规范,诚实信用、勤勉尽责,不从事以下活动: ( 1 )越权或违规经营; ( 2 )违反基金合同或托管协议; ( 3 )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他基金相关机构的合法利益; ( 4 )在向中国证监会报送的资料中弄虚作假; ( 5 )拒绝、干扰、阻挠或严重影响中国证监会依法监管; ( 6 )玩忽职守、滥用 职权; ( 7 )泄漏在任职期间知悉的有关证券、基金的商业秘密,尚未依法公开的基 金投资内容、基金投资计划等信息; ( 8 )除按法律法规、基金管理公司制度进行基金投资外,直接或间接进行其 他股票交易; ( 9 )违反证券交易场所业务规则,利用对敲、倒仓等手段操纵市场价格,扰 乱市场秩序; ( 10 )故意损害投资者及其他同业机构、人员的合法权益; ( 11 )以不正当手段谋求业务发展; ( 12 )有悖社会公德,损害证券投资基金人员形象; ( 13 )信息披露不真实,有误导、欺诈成分; ( 14 )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禁止的其他行为。 4 .本基金管理人将根据基金合同的规定,按照招募说明书列明的投资目标、 策略及限制等全权处理本基金的投资。 5 .本基金管理人不从事违反《基金法》等法律法规的行为,并建立健全内部 控制制度,采取有效措施,保证基金财产不用于下列投资或者活动: ( 1 )承销证券; ( 2 )向他人贷款或者提供担保; ( 3 )从事承担无限责任的投资; ( 4 )买卖其他基金份额,但国务院另有规定的除外; ( 5 )向其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出资或者买卖其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 发行的股票或者债券; ( 6 )买卖与其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有控股关系的股东或者与其基金管理 人、基金托管人有其他重大利害关系的公司发行的证券或者承销期内承销的证券; ( 7 )从事内幕交易、操纵证券交易价格及其他不正当的证券交易活动; ( 8 )依照法律法规规定,由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禁止的其他活动。 五、基金经理承诺 1 .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本着谨慎的原则为基金份额持有人 谋取最大利益; 2 .不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及其被代理人、受雇人或任何第三人谋取利益; 3 .不违反现行有效的有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 ,泄 漏在任职期间知悉的有关证券、基金的商业秘密、尚未依法公开的基金投资内容、 基金投资计划等信息; 4 .不从事损害基金财产和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证券交易及其他活动。 六、基金管理人的内部控制制度 本基金管理人即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保证本公司诚 信、合法、有效经营,防范、化解经营风险和所管理的资产运作风险,充分保护资 产委托人、公司和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内部控制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文件, 以及《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章程》,制定《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内部 控制大纲》。 内部控制体系是指公司为防范和化解风险,保证经营运作符合公司的发展规划, 在充分考虑内外部环境的基础上,通过建立组织机制、运用管理方法、实施操作程 序与控制措施而形成的系统。内部控制制度是公司为实现内部控制目标而建立的一 系列组织机制、管理办法、操作程序与控制措施的总称。 内部控制制度由公司章程、内部控制大纲、基本管理制度、部门管理制度、各 项具体业务规则等部分组成。 1 .内部控制的总体目标 ( 1 )保护基金投资人利益不受侵犯,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 ( 2 )保证公司 经营运作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监管 规则,自觉形成守法经营、规范运作的经营思想和经营理念。 ( 3 )建立和健全法人治理结构,形成合理的决策、执行和监督机制。 ( 4 )防范和化解经营风险,提高经营管理效益,确保经营业务的稳健运行和 受托资产的安全完整,实现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 5 )确保公司经营目标和发展战略的顺利实施。 ( 6 )确保基金、公司财务和其他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及时。 2 .内部控制遵循以下原则 ( 1 )健全性原则。内部控制须覆盖公司的各项业务、各个部门和各级岗位, 并渗透到各项业务过程,涵盖 到决策、执行、监督、反馈等各个环节。 ( 2 )有效性原则。通过科学的内控手段和方法,建立合理适用的内控程序, 并适时调整和不断完善,维护内控制度的有效执行。 ( 3 )独立性原则。公司各机构、部门和岗位的职责应当保持相对独立,公司 基金资产、自有资产、其他资产的运作应当分离。 ( 4 )相互制约原则。公司内部部门和岗位的设置应当权责分明、相互制衡。 ( 5 )成本效益原则。公司运用科学化的经营管理方法降低运作成本,提高经 济效益,以合理的控制成本达到最佳的内部控制效果。 3 .制定内部控制制度遵循以下原则 ( 1 )合法合规性原则。公司内控制度应当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各项 规定。 ( 2 )全面性原则。内部控制制度应当涵盖公司经营管理的各个环节,不得留 有制度上的空白和漏洞。 ( 3 )审慎性原则。制定内部控制制度应当以审慎经营、防范和化解风险为出 发点。 ( 4 )有效性原则。内部控制制度应当是可操作的,有效的。 ( 5 )适时性原则。内部控制制度的制定应当随着有关法律法规的调整和公司 经营战略、经营方针、经营理念等内外部环境的变化进行及时的修改或完善。 4 .内部控制的基本要素 内部控制的基本要素包括控制环境、风险评估、控制活动 、信息沟通和内部监 控。 ( 1 )控制环境构成公司内部控制的基础,控制环境包括经营理念和内控文化、 公司治理结构、组织结构、员工道德素质等内容。 ( 2 )公司管理层应当牢固树立内控优先和风险管理理念,培养全体员工的风 险防范意识,营造一个浓厚的内控文化氛围,保证全体员工及时了解国家法律法规 和公司规章制度,使风险意识贯穿到公司各个部门、各个岗位和各个环节。 ( 3 )公司按 “ 利益公平、信息透明、信誉可靠、责任到位 ” 的基本原则制定 治理结构,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和监事会的监督职能,严禁不正当关联交易、利益输 送和内部人控制现象的发生 ,保护投资者利益和公司合法权益。 ( 4 )公司根据健全性、高效性、独立性、制约性、前瞻性及防火墙等原则设 计内部组织架构,建立决策科学、运营规范、管理高效的运行机制,包括民主、透 明的决策程序和管理议事规则,高效、严谨的业务执行系统,以及健全、有效的内 部监督和反馈系统。 各职能部门是公司内部控制的具体实施单位。各部门在公司基本管理制度的基 础上,根据具体情况制订本部门的业务管理规定、操作流程及内部控制规定,加强 对业务风险的控制。部门管理层应定期对部门内风险进行评估,确定风险管理战略 并实施,监控风险管理绩效,以不断改 进风险管理能力。 ( 5 )公司设立顺序递进、权责统一、严密有效的内控防线: 1 )各岗位职责明确,有详细的岗位说明书和业务流程,各岗位人员在上岗前 均应知悉并以书面方式承诺遵守,在授权范围内承担责任。 2 )建立重要业务处理凭据传递和信息沟通机制,相关部门和岗位之间相互监 督制衡。 3 )公司督察长和内部监察稽核部门独立于其他部门,对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 情况实行严格的检查和反馈。 ( 6 )内部控制风险评估包括定期和不定期的风险评估、开展新业务之前的风 险评估以及违规、投诉、危机事件发生后的风险评估等。 ( 7 )风险评估是每个控制主体的责任。 1 )董事会下属的合规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和督察长对公司制度的合规性和有效 性进行评估,并对公司与基金运作的合法合规性进行监督检查。 2 )投资决策委员会负责对基金投资过程中的市场风险进行评估和控制。 3 )各级部门负责对职责范围内的业务所面临的风险进行识别和评估。 ( 8 )授权控制是内部控制活动的基本要点,它贯穿于公司经营活动的始终。 授权控制的主要内容包括: 1 )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管理层必须充分了解和履行各自的职权,建立 健全公司授权标准和程序,确保授权制度的贯彻执行。 2 )公 司各业务部门、分支机构和公司员工必须在规定的授权范围内行使相应 的职责。 3 )公司业务实行分级授权管理,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越级越权办理业务。 4 )公司重大业务的授权必须采取书面形式,授权书须明确授权内容和时效, 经授权人签章确认后下达到被授权人,并报有关部门备案。 5 )公司授权要适当,对已获授权的部门和人员须建立有效的评价和反馈机制, 对已不适用的授权须及时修改或取消。 ( 9 )建立完善的资产分离制度,基金资产与公司资产、不同基金的资产和其 他委托资产要实行独立运作,单独核算。 ( 10 )建立科学、严格的岗位分离制度,业务授权、业务执行、业务记录和业 务监督严格分离,投资和交易、交易和清算、基金会计和公司会计等重要岗位不得 有人员的重叠。重要业务部门和岗位须实行物理隔离。 ( 11 )制定切实有效的应急应变措施,建立危机处理机制和程序。 ( 12 )采用适当、有效的信息系统,识别、采集、加工并相互交流经营活动所 需的一切信息。信息系统须保证业务经营信息和财务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 完整性,必须能实现公司内部信息的沟通和共享,促进公司内部管理顺畅实施。 ( 13 )根据组织架构和授权制度,建立清晰的业 务报告系统,凡是属于超越权 限的任何决策必须履行规定的请示报告程序。 ( 14 )内部控制的监督完善由公司合规与风险管理委员会、督察长和监察稽核 部等部门在各自的职权范围内开展。必要时,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合规与风险管 理委员会、总经理等均可聘请外部专家对公司内部控制进行检查和评价。 ( 15 )根据市场环境、新的金融工具、新的技术应用和新的法律法规等情况, 公司须组织专门部门对原有的内部控制进行全面的检讨,审查其合法合规性、合理 性和有效性,适时改进。 5 .内部控制的主要内容 ( 1 )研究业务控制主要内容包括: 1 )研究工作 应保持独立、客观。 2 )建立严密的研究工作业务流程,形成科学、有效的研究方法。 3 )建立投资对象备选库制度,研究部门根据基金合同要求,在充分研究的基 础上建立和维护备选库。 4 )建立研究与投资的业务交流制度,保持通畅的交流渠道。 5 )建立研究报告质量评价体系。 ( 2 )投资决策业务控制主要内容包括: 1 )投资决策应当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符合基金合同所规定的投资 目标、投资范围、投资策略、投资组合和投资限制等要求。 2 )健全投资决策授权制度,明确界定投资权限,严格遵守投资限制,防止越 权决策。 3 )投资决策应 当有充分的投资依据,重要投资要有详细的研究报告和风险分 析支持,并有决策记录。 4 )建立投资风险评估与管理制度,在设定的风险权限额度内进行投资决策。 5 )建立科学的投资管理业绩评价体系,包括投资组合情况、是否符合基金产 品特征和决策程序、基金绩效归因分析等内容。 ( 3 )基金交易业务控制主要内容包括: 1 )基金交易实行集中交易制度,基金经理不得直接向交易员下达投资指令或 者直接进行交易。 2 )公司应当建立交易监测系统、预警系统和交易反馈系统,完善相关的安全 设施。 3 )投资指令应进行审核,确认其合法、合规与完整后方可 执行,如出现指令 违法违规或者其他异常情况,应当及时报告相应部门与人员。 4 )公司应当执行公平的交易分配制度,确保不同投资者的利益能够得到公平 对待。 5 )建立完善的交易记录制度,交易记录应当及时进行反馈、核对并存档保管。 6 )建立科学的交易绩效评价体系。 7 )场外交易、网下申购等特殊交易应当根据内部控制的原则制定相应的流程 和规则。 8 )建立严格有效的制度,防止不正当关联交易损害基金持有人利益。基金投 资涉及关联交易的,应在相关投资研究报告中特别说明,并报公司相关部门批准。 ( 4 )基金清算和基金会计业务控制主要内容包括: 1 )规范基金清算交割和会计核算工作,在授权范围内,及时准确地完成基金 清算,确保基金资产的安全。 2 )基金会计与公司会计在人员、空间、制度上严格分离。 3 )对所管理的基金以基金作为会计核算主体,每只基金分别设立不同的独立 帐户,进行单独核算,保证不同基金在名册登记、帐户设置、资金划转、帐簿记录 等方面相互独立。 4 )公司应当采取合理的估值方法和科学的估值程序,公允反映基金所投资的 有价证券在估值时点的价值。 5 )与托管银行间的业务往来严格按《托管协议》进行,分清权责,协调合作, 互相监督。 ( 5 )基金营销业务控制主要内容包括: 1 )新产品开发前应进行充分的市场调研和可行性论证,进行风险识别,提出 风险控制措施。 2 )以竭诚服务于基金投资者为宗旨,开展市场营销、基金销售及客户服务等 各项业务,严禁误导和欺骗投资者。 3 )注重对市场的开发和培育,统一部署基金的营销战略计划,建立客户服务 体系,为投资者提供周到的售前、售中和售后服务。 4 )以诚信为原则进行基金和公司的对外宣传,自觉维护公司形象。。 ( 6 )信息披露控制主要内容 包括: 1 )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建立完善的信息披露制度, 保证公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及时。 2 )公司设立信息披露负责人,负责信息披露工作,进行信息的组织、审核和 发布。 3 )公司对信息披露应当进行持续检查和评价,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提出改进办 法,对信息披露出现的失误提出处理意见,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4 )公司掌握内幕信息的人员在信息公开披露前不得泄露其内容。 ( 7 )信息技术系统控制主要内容包括: 1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遵循安全性、实用性、可操作性原则,严 格制定信息系统的管 理规章、操作流程、岗位手册和风险控制制度。 2 )信息技术系统的设计开发应符合国家、金融行业软件工程标准的要求,编 写完整的技术资料;在实现业务电子化时,应设置保密系统和相应控制机制,并保 证计算机系统的可稽性。 3 )对信息系统的项目立项、设计、开发、测试、运行和维护整个过程实施明 确的责任管理,信息技术系统投入运行前,必须经过业务、运营、监察稽核等部门 的联合验收。 4 )公司应当通过严格的授权制度、岗位责任制度、门禁制度、内外网分离制 度等管理措施,确保系统安全运行。 5 )计算机机房、设备、网络等硬件要求应当符合有关 标准,设备运行和维护 整个过程实施明确的责任管理,严格划分业务操作、技术维护等方面的职责。 6 )公司软件的使用应充分考虑软件的安全性、可靠性、稳定性和可扩展性, 应具备身份验证、访问控制、故障恢复、安全保护、分权制约等功能。 7 )信息技术系统设计、软件开发等技术人员不得介入实际的业务操作。 8 )建立计算机系统的日常维护和管理,数据库和操作系统的密码口令应当分 别由不同人员保管。用户使用的密码口令要定期更换,不得向他人透露。 9 )对信息数据实行严格的管理,保证信息数据的安全、真实和完整,并能及 时、准确地传递到各职能 部门。 10 )严格计算机交易数据的授权修改程序,建立电子信息数据的定期查验制度。 11 )建立电子信息数据的即时保存和备份制度,重要数据应当异地备份并且长 期保存。 12 )指定专人负责计算机病毒防范工作,建立定期病毒检测制度。 13 )信息技术系统应当定期稽核检查,完善业务数据保管等安全措施,进行排 除故障、灾难恢复演习,确保系统可靠、稳定、安全地运行。 ( 8 )公司财务管理控制主要内容包括: 1 )公司根据国家颁布的会计准则和财务通则,严格按照公司财务和基金财务 相互独立的原则制定公司会计制度、财务制度、会计工作操作流程和会计岗位工作 手册,并针对各个风险控制点建立严密的会计系统控制。 2 )公司应当明确职责划分,在岗位分工的基础上明确各会计岗位职责,严禁 需要相互监督的岗位由一人独自操作全过程。 3 )建立凭证制度,通过凭证设计、登录、传递、归档等一系列凭证管理制度, 确保正确记载经济业务,明确经济责任。 4 )建立帐务组织和帐务处理体系,正确设置会计帐簿,有效控制会计记帐程 序。 5 )建立复核制度,通过会计复 核和业务复核防止会计差错的产生。 6 )建立严格的成本控制和业绩考核制度,强化会计的事前、事中和事后监督。 7 )制定财务收支审批制度和费用报销管理办法,自觉遵守国家财税制度和财 经纪律。 8 )制定完善的会计档案保管和财务交接制度,财会部门应妥善保管密押、业 务用章、支票等重要凭据和会计档案,严格会计资料的调阅手续,防止会计数据的 毁损、散失和泄密。 9 )强化财产登记保管和实物资产盘点制度。 ( 9 )监察稽核控制主要内容包括: 1 )公司设立督察长,对董事会负责。根据公司监察稽核工作的需要和董事会 授权,督察长可以列席公司 相关会议,调阅公司相关档案,就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 情况独立地履行检查、评价、报告、建议职能。 2 )督察长应当定期和不定期向董事会报告公司内部控制执行情况,董事会应 当对督察长的报告进行审议。 3 )公司设立监察稽核部门,对公司经营层负责,开展监察稽核工作,公司应 保证监察稽核部门的独立性和权威性。 4 )全面推行监察稽核工作的责任管理制度,明确监察稽核部门各岗位的具体 职责,配备充足的监察稽核人员,严格监察稽核人员的专业任职条件,严格监察稽 核的操作程序和组织纪律。 5 )公司应当强化内部检查制度,通过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内部 控制制度的执行 情况,确保公司各项经营管理活动的有效运行。 6 )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应当重视和支持监察稽核工作,对违反法律、法规和 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应当追究有关部门和人员的责任。 6 .基金管理人关于内部控制制度的声明 ( 1 )公司承诺以上关于内部控制制度的披露真实、准确。 ( 2 )公司承诺根据市场变化和公司业务发展不断完善内部控制制度。 四、基金托管人 (一)基本情况 名称: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 “ 中国银行 ” ) 住所及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1 号 首次注册登记日期: 1983 年 10 月 31 日 注册资本:人民币贰仟玖佰肆拾叁亿捌仟柒佰柒拾玖万壹仟贰佰肆拾壹元整 法定代表人:陈四清 基金托管业务批准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字【 1998 】 24 号 托管部门信息披露联系人:王永民 传真:( 010 ) 66594942 中国银行客服电话: 95566 (二)基金托管部门及主要人员情况 中国银行托管业务部设立于 1998 年,现有员工 110 余人,大部分员工具有丰富 的银行、证券、基金、信托从业经验,且具有海外工作、学习或培训经历, 60 %以 上的员工具有硕士以上学位或高级职称。为给客户提供专业化的托管服务,中国银 行已在境内、 外分行开展托管业务。 作为国内首批开展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业务的商业银行,中国银行拥有证券投资 基金、基金(一对多、一对一)、社保基金、保险资金、 QFII 、 RQFII 、 QDII 、境外 三类机构、券商资产管理计划、信托计划、企业年金、银行理财产品、股权基金、 私募基金、资金托管等门类齐全、产品丰富的托管业务体系。在国内,中国银行首 家开展绩效评估、风险分析等增值服务,为各类客户提供个性化的托管增值服务, 是国内领先的大型中资托管银行。 (三)证券投资基金托管情况 截至 2019 年 3 月 31 日,中国银行已托管 710 只证券投资基金 ,其中境内基金 670 只, QDII 基金 40 只,覆盖了股票型、债券型、混合型、货币型、指数型、 FOF 等多 种类型的基金,满足了不同客户多元化的投资理财需求,基金托管规模位居同业前 列。 (四)托管业务的内部控制制度 中国银行托管业务部风险管理与控制工作是中国银行全面风险控制工作的组成 部分,秉承中国银行风险控制理念,坚持 “ 规范运作、稳健经营 ” 的原则。中国银 行托管业务部风险控制工作贯穿业务各环节,通过风险识别与评估、风险控制措施 设定及制度建设、内外部检查及审计等措施强化托管业务全员、全面、全程的风险 管控。 2007 年起 ,中国银行连续聘请外部会计会计师事务所开展托管业务内部控制审 阅工作。先后获得基于 “SAS70” 、 “AAF01/06” “ISAE3402” 和 “SSAE16” 等 国际主流内控审阅准则的无保留意见的审阅报告。 2017 年,中国银行继续获得了基 于 “ISAE3402” 和 “SSAE16” 双准则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中国银行托管业务内控 制度完善,内控措施严密,能够有效保证托管资产的安全。 (五)托管人对管理人运作基金进行监督的方法和程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 法》的相关规定, 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的投资指令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和其 他有关规定,或者违反基金合同约定的,应当拒绝执行,及时通知基金管理人,并 及时向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报告。基金托管人如发现基金管理人依据交易程序 已经生效的投资指令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和其他有关规定,或者违反基金合同约定 的 , 应当及时通知基金管理人,并及时向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报告。 五、相关服务机构 (一)销售机构及联系人 1 .直销机构 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中三路 2005 号民生金融大厦 13 楼 13A 办公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福 中三路 2005 号民生金融大厦 13 楼 13A 法定代表人:张焕南 客服电话: 400 - 8888 - 388 联系人:林泳江 电话: 0755 - 23999809 传真: 0755 - 23999810 网址: www.msjyfund.com.cn 2 .代销机构 ( 1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1 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1 号 法定代表人:陈四清 客户服务电话: 95566 联系人:侯燕鹏 电话: 010 - 66594838 传真: 010 - 66594431 网址: www.boc.cn ( 2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2 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2 号 法定代表人:洪崎 客服电话: 95568 联系人:穆婷 电话: 010 - 58560666 传真: 010 - 57092611 网址: www.cmbc.com.cn ( 3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25 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 1 号院 1 号楼 法定代表人:田国立 电话: 010 - 66275654 传真: 010 - 66275654 联系人:张静 客服电话: 95533 网址: www.ccb.com ( 4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 7088 号招商银行大厦 办公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 7088 号招商银行大厦 法定代表人:李建红 客户电话: 95555 联系人:邓炯鹏 电话: 0755 - 83198888 传真: 0755 - 83195050 网址: www.cmbchina.com ( 5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甲 17 号首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丙 17 号 法定代表人:张东宁 客户服务电话: 95526 联系人:谢小华 电话: 010 - 66 223587 传真: 010 - 66226045 网址: www.bankofbeijing.com.cn ( 6 )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天津市河西区马场道 201 - 205 号 办公地址:天津市河东区海河东路 218 号渤海银行大厦 法定代表人:李伏安 客服电话: 95541 联系人:王宏 网址: www.cbhb.com.cn ( 7 )哈尔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哈尔滨市道里区尚志大街 160 号 办公地址:哈尔滨市道里区尚志大街 160 号 法定代表人:郭志文 客服电话: 95537 或 400 - 60 - 95537 联系人:王超 电话: 0451 - 86779007 传真: 0451 - 86779218 公司网站: www.hrbb.com.cn ( 8 )包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内蒙古包头市钢铁大街 6 号 办公地址:内蒙古包头市青山区钢铁大街 10 号中环大厦 B 座 1804 室 法定代表人:李镇西 客服电话: 96016 或 010 - 96016 或各城市分行咨询电话 联系人:刘芳 电话: 0472 - 5189051 传真: 0472 - 5188086 公司网站: www.bsb.com.cn ( 9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35 号国际企业大厦 C 座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35 号国际企业大厦 C 座 法定代表人:陈共炎 客服电话: 400 - 888 - 8888 联系人:辛国政 电话: 010 - 83574507 传真: 010 - 83574807 网址: www.chinastock.com.cn ( 10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商城路 618 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168 号上海银行大厦 29 层 法定代表人:杨德红 客户服务热线: 95521 联系人:芮敏祺 电话: 021 - 38676666 传真: 021 - 38670666 网址: www.gtja.com ( 11 )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 4036 号荣超大厦 16 - 20 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 4036 号荣超大厦 16 - 20 层 法定代表人:何之江 联系人:石静武 业务咨询电话: 95511 转 8 网站: stock.pingan.com ( 12 )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长乐路 989 号 45 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长乐路 989 号 45 层 法定代表人:李梅 客服电话: 021 - 962 505 联系人:李玉婷 电话: 021 - 54033888 传真: 021 - 54038844 网址: www.swhysc.com ( 13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 A 座 38 - 45 楼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 A 座 38 - 45 楼 法定代表人:霍达 客户服务热线: 95565 , 400 - 8888 - 111 联系人:林生迎 电话: 0755 - 82943666 传真: 0755 - 82943636 网址: www.cmschina.com ( 14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淮海中路 98 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广东路 689 号 法定代表人:周杰 电话: 021 - 23219000 传真: 021 - 23219100 联系人:李笑鸣 客服电话: 95553 或拨打各城市营业网点咨询电话 公司网址: www.htsec.com ( 15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 4018 号安联大厦 35 层、 28 层 A02 单元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凤凰大厦 1 栋 9 层 法定代表人:王连志 开放式基金咨询电话: 4008 - 001 - 001 联系人:陈剑虹 联系电话: 0755 - 82558 305 开放式基金业务传真: 0755 - 82558355 网址: www.essence.com.cn ( 16 )中国中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与福中路交界处荣超商务中心 A 栋第 18 层至 21 层及第 04 层 01 、 02 、 03 、 05 、 11 、 12 、 13 、 15 、 16 、 18 、 19 、 20 、 21 、 22 、 23 单元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 6003(未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