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金基金 : 国泰黄金交易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19年第三号)
原标题:黄金基金 : 国泰黄金交易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19年第三号) 国泰黄金交易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 (2019 年第三号) 基金管理人: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国泰黄金交易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19 年第三号) 1 重要提示 本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3]770 号文核准募集。 基金管理人保证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核准, 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核准,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保 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本基金主要投资对象为黄金现货合约,预期风险收益水平与黄金资产相似,不同于股票 基金、混合基金、债券基金和货币市场基金。在投资本基金前,投资人应全面了解本基金的 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对认购、申购或二级市场买入基 金的意愿、时机、数量等投资行为作出独立决策,获得基金投资收益,亦承担基金投资中出 现的各类风险,包括:因整体政治、经济、社会等环境因素对黄金价格产生影响而形成的系 统性风险,流动性风险,基金管理人在基金管理实施过程中产生的基金管理风险,本基金的 特定风险等等。 只有申购赎回授权参与人可以参与本基金的申购赎回业务,因此,除申购赎回授权参与 人以外的其他投资人认购或者上市交易买入的本基金份额,只能通过上市交易卖出,而不能 赎回。 本基金采用黄金合约申购赎回和现金申购赎回两种方式。 黄金合约申购赎回通过上海黄金交易所办理,以黄金现货合约为主要对价进行申购赎 回。合约申赎参与人应同时具有证券账户和黄金账户,并在办理申购赎回业务前完成账户备 案手续。 现金申购赎回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办理,以现金替代为主要对价进行申购赎回。现金申 赎参与人使用证券账户进行申购赎回。 投资有风险,投资人认购、申购或二级市场买入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招募说明书。基金 管理人提醒投资人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人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 与基金净值变化导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负担。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 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本招募说明书根据2019 年9 月1 日生效的《信息披露办法》和《基金合同》、《托管协 议》的修订更新了相关章节,并更新了基金管理人章节的相关内容,上述内容更新截止日为 2019 年11 月15 日。本招募说明书所载其他内容截止日为2019 年7 月18 日,投资组合报 告为2019 年2 季度报告,净值表现截止日为2019 年6 月30 日。 国泰黄金交易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19 年第三号) 2 目录 重要提示.......................................................................................................................................... 1 目录 ................................................................................................................................................. 2 第一部分 绪言 ............................................................................................................................... 3 第二部分 释义 ................................................................................................................................ 3 第三部分 基金管理人 ................................................................................................................... 7 第四部分 基金托管人 ................................................................................................................... 22 第五部分 相关服务机构 ............................................................................................................... 26 第六部分 基金的募集 ................................................................................................................... 30 第七部分 基金合同的生效 ........................................................................................................... 31 第八部分 基金份额折算与变更登记 ........................................................................................... 31 第九部分 基金份额的上市 ........................................................................................................... 32 第十部分 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 33 第十一部分 基金的投资 ............................................................................................................. 47 第十二部分 基金的业绩 ............................................................................................................. 50 第十三部分 基金的财产 ............................................................................................................. 51 第十四部分 基金资产估值 ......................................................................................................... 52 第十五部分 基金费用与税收 ..................................................................................................... 55 第十六部分 基金的收益与分配 ................................................................................................. 57 第十七部分 基金的会计与审计 ................................................................................................. 58 第十八部分 基金的信息披露 ..................................................................................................... 59 第十九部分 基金的风险揭示 ....................................................................................................... 65 第二十部分 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产的清算 ......................................................... 69 第二十一部分 基金合同内容摘要 ............................................................................................... 71 第二十二部分 托管协议内容摘要 ............................................................................................... 83 第二十三部分 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服务 ................................................................................... 94 第二十四部分 其他应披露的事项 ............................................................................................... 94 第二十五部分 招募说明书的存放及查阅方式 ........................................................................... 95 国泰黄金交易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19 年第三号) 3 第二十六部分 备查文件 ............................................................................................................... 95 第一部分 绪言 本招募说明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公开募 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 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销售 办法》)、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以下简称“《流动性风险管理 规定》”)和其他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以及《国泰黄金交易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编写。 基金管理人承诺本招募说明书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 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本基金是根据本招募说明书所载明的资料申请募集 的。本基金管理人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招募说明书中载明的信息,或对本 招募说明书作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根据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编写,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基金合同是约定基金 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如本招募说明书内容与基金合同有冲突或不一致之处, 均以基金合同为准。基金投资人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 合同的当事人,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并按照《基 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基金投资人欲了解基金份额持有人 的权利和义务,应详细查阅基金合同。 本招募说明书关于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的编制、披露及更新等内容,将不晚于2020 年9 月1 日起执行。 第二部分 释义 在本招募说明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语或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1、基金或本基金:指国泰黄金交易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 2、基金管理人:指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3、基金托管人:指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4、基金合同或本基金合同:指《国泰黄金交易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及对 本基金合同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5、托管协议:指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就本基金签订之《国泰黄金交易型开放式证 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及对该托管协议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6、招募说明书或本招募说明书:指《国泰黄金交易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国泰黄金交易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19 年第三号) 4 及其更新 7、基金份额发售公告:指《国泰黄金交易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8、上市交易公告书:指《国泰黄金交易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上市交易公告 书》 9、法律法规:指中国现行有效并公布实施的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司法解释、 行政规章以及其他对基金合同当事人有约束力的决定、决议、通知等 10、《基金法》:指2003 年10 月28 日经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 议通过,自2004 年6 月1 日起实施并经2012 年12 月28 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 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 修订 11、《销售办法》:指中国证监会2013 年3 月15 日颁布、同年6 月1 日实施的《证券投 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2、《信息披露办法》:指中国证监会2019 年7 月26 日颁布、同年9 月1 日实施的《公 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3、《运作办法》:指中国证监会2014 年7 月7 日颁布、同年8 月8 日实施的《公开募 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4、《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指中国证监会2017 年8 月31 日颁布、同年10 月1 日实 施的《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5、中国证监会: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16、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指中国人民银行和/或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 17、基金合同当事人:指受基金合同约束,根据基金合同享有权利并承担义务的法律主 体,包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份额持有人 18、个人投资者:指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自然人 19、机构投资者:指依法可以投资证券投资基金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登记并 存续或经有关政府部门批准设立并存续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团体或其他组织 20、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指符合现实有效的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投资于中国境内市 场的中国境外的机构投资者 21、投资人:指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和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 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的合称 22、基金份额持有人:指依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合法取得基金份额的投资人 23、合约申赎参与人:指基金管理人指定的可参与本基金黄金合约申购赎回业务的投资 人 24、现金申赎参与人:指基金管理人指定的可参与本基金现金申购赎回业务的投资人 25、申购赎回授权参与人:指合约申赎参与人和现金申赎参与人 国泰黄金交易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19 年第三号) 5 26、联接基金:指将其绝大部分基金财产投资于本基金,与本基金的投资目标相似,紧 密跟踪黄金资产的表现,追求跟踪误差最小化,采用开放式运作方式的基金 27、销售机构:指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和/或本基金代销机构,包括发售代理机构和/ 或申购赎回代理机构 28、发售代理机构:指基金管理人指定的代理本基金发售业务的机构 29、申购赎回代理机构:指基金管理人指定的办理本基金申购、赎回业务的机构 30、登记结算业务: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关于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型开 放式基金登记结算业务实施细则》以及相关业务规则定义的基金份额的登记、存管和结算及 相关业务 31、登记机构: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32、基金合同生效日:指基金募集达到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规定的条件,基金管理 人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完毕,并获得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的日期 33、基金募集期:指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至发售结束之日止的期间,最长不得超过3 个月 34、存续期:指基金合同生效至终止之间的不定期期限 35、工作日:指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黄金交易所的共同交易日 36、T 日:指销售机构在规定时间受理投资人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申请的开放日 37、T+n 日:指自T 日起第n 个工作日(不包含T 日) 38、开放日:指为投资人办理基金份额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的工作日 39、开放时间:指开放日基金接受申购、赎回或其他交易的时间段 40、认购:指在基金募集期内,投资人申请购买基金份额的行为 41、申购:指基金合同生效后,申购赎回授权参与人根据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规定, 以申购赎回清单规定的申购对价向基金管理人申请购买基金份额的行为 42、赎回:指基金合同生效后,申购赎回授权参与人按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规定的条 件要求将基金份额兑换为基金合同约定的对价资产的行为 43、黄金合约申购赎回:指以黄金现货合约为主要对价办理申购或赎回的业务,仅接受 合约申赎参与人的申请 44、现金申购赎回:指以现金替代为主要对价办理申购或赎回的业务,仅接受现金申赎 参与人的申请 45、申购赎回清单:指由基金管理人编制的用以公告申购对价、赎回对价等信息的文件 46、申购对价:指申购赎回授权参与人申购基金份额时,按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规定 应交付的黄金现货合约、现金替代、现金差额及其他对价 47、赎回对价:指申购赎回授权参与人赎回基金份额时,基金管理人按基金合同和招募 说明书规定应交付给赎回人的黄金现货合约、现金替代、现金差额及其他对价 国泰黄金交易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19 年第三号) 6 48、黄金现货合约:指《上海黄金交易所现货交易规则》以及相关业务规则中规定的黄 金现货实盘合约、黄金现货延期交收合约,及其不时修订规定的其他黄金现货合约 49、现金替代:指申购、赎回过程中,现金申赎参与人按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规定, 用于替代部分或全部黄金现货合约的一定数量的现金 50、现金差额:指最小申购、赎回单位的资产净值与按T 日收盘价计算的最小申购、 赎回单位的黄金现货合约市值之差 51、最小申购、赎回单位:指本基金申购份额、赎回份额的最低数量,申购赎回授权参 与人申购、赎回的基金份额应为最小申购、赎回单位的整数倍 52、预估现金部分:指由基金管理人估计并在T 日申购赎回清单中公布的当日现金差 额的估计值,预估现金部分由申购赎回代理机构预先冻结 53、基金份额参考净值:指基金管理人或基金管理人委托的机构在交易时间内根据基金 管理人提供的计算文件、黄金现货合约最新成交价格计算并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基金 份额参考净值,简称IOPV 54、基金份额折算:指基金管理人根据基金合同的规定将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基金份额进 行变更登记的行为 55、转托管: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在本基金的不同销售机构之间实施的变更所持基金份额 销售机构的操作 56、元:指人民币元 57、基金收益:指基金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公允价值变动收益和其他收入扣除相关费 用后的余额 58、收益评价日:指基金管理人计算本基金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增长率差额之基 准日 59、基金净值增长率:指收益评价日基金份额净值与基金上市前一工作日的基金份额净 值之比减去100%(期间如发生基金份额折算,则以基金份额折算日为初始日重新计算) 60、业绩比较基准同期增长率:指收益评价日业绩比较基准收盘值与基金上市前一工作 日业绩比较基准收盘值之比减去100%(期间如发生基金份额折算,则以基金份额折算日为 初始日重新计算) 61、基金资产总值:指基金拥有的各类有价证券、银行存款本息、基金应收申购款及其 他资产的价值总和 62、基金资产净值:指基金资产总值减去基金负债后的价值 63、基金份额净值:指计算日基金资产净值除以计算日基金份额总数 64、基金资产估值:指计算评估基金资产和负债的价值,以确定基金资产净值和基金份 额净值的过程 65、流动性受限资产:指由于法律法规、监管、合同或操作障碍等原因无法以合理价格 国泰黄金交易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19 年第三号) 7 予以变现的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到期日在10 个交易日以上的逆回购与银行定期存款(含协 议约定有条件提前支取的银行存款)、停牌股票、流通受限的新股及非公开发行股票、资产 支持证券、因发行人债务违约无法进行转让或交易的债券等 66、指定媒介: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用以进行信息披露的全国性报刊及指定互联网网站 (包括基金管理人网站、基金托管人网站、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等媒介 67、不可抗力:指本合同当事人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事件。 68、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指《国泰黄金交易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产品资料概要》 及其更新(基金合同关于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的编制、披露及更新等内容,将不晚于2020 年 9 月1 日起执行) 第三部分 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概况 名称: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浦东大道1200 号2 层225 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虹口区公平路18 号8 号楼嘉昱大厦16 层-19 层 成立时间:1998 年3 月5 日 法定代表人:陈勇胜 注册资本:壹亿壹千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辛怡 联系电话:(021)31089000,4008888688 股本结构: 股东名称 股权比例 中国建银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60% 意大利忠利集团 30% 中国电力财务有限公司 10% 二、基金管理人管理基金的基本情况: 截至2019 年11 月15 日,本基金管理人共管理119 只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国泰金鹰 增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金龙系列证券投资基金(包括2 只子基金,分别为 国泰金龙行业精选证券投资基金、国泰金龙债券证券投资基金)、国泰金马稳健回报证券投 资基金、国泰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国泰金鹏蓝筹价值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金鼎价 值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由金鼎证券投资基金转型而来)、国泰金牛创新成长混合型证 国泰黄金交易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19 年第三号) 8 券投资基金、国泰沪深300 指数证券投资基金(由国泰金象保本增值混合证券投资基金转型 而来)、国泰双利债券证券投资基金、国泰区位优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中小盘成长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由金盛证券投资基金转型而来)、国泰纳斯达克100 指数证券 投资基金、国泰价值经典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上证180 金融交易型开放 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国泰上证180 金融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国泰事 件驱动策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信用互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成长优选混 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大宗商品配置证券投资基金(LOF)、国泰现金管理货币市场基金、 国泰金泰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由国泰金泰平衡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变更注册而 来,国泰金泰平衡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由金泰证券投资基金转型而来)、国泰民安增利债券 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国泰国证房地产行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国泰估值优势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LOF)(由国泰估值优势可分离交易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封闭期届满转换而 来)、上证5 年期国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纳斯达克1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 券投资基金、国泰中国企业境外高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黄金交易型开放式证券投 资基金、国泰国证医药卫生行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国泰聚信价值优势灵活配置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国泰民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国泰国策驱动灵活配置混 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浓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安康定期支付混合型证券 投资基金(由国泰安康养老定期支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名而来)、国泰金鑫股票型证券 投资基金(由金鑫证券投资基金转型而来)、国泰新经济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国 泰国证食品饮料行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国泰深证TMT50 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国 泰国证有色金属行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国泰睿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 兴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互联网+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央企改革股票 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全球绝对收益型基金优选证券投资基金、国泰大健康股票型证券投资 基金、国泰黄金交易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国泰融丰外延增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 券投资基金(LOF)(由国泰融丰定增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转换而来)、国泰国证新 能源汽车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由国泰国证新能源汽车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转型而 来,国泰国证新能源汽车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由中小板300 成长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 资基金转型而来)、国泰中证军工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国泰中证全指证券公司 国泰黄金交易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19 年第三号) 9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国泰创业板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国泰利是宝货币 市场基金、国泰安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普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国泰润利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润泰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融信灵活配置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由国泰融信定增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转换而来)、国 泰景气行业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国证航天军工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 国泰民丰回报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中证申万证券行业指数证券投资 基金(LOF)、国泰策略价值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由国泰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 金变更而来)、国泰量化收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大农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 金、国泰智能装备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融安多策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国 泰智能汽车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上证10 年期国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国泰 瞬利交易型货币市场基金、国泰民安增益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由国泰民安增益定期开 放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转型而来)、国泰中国企业信用精选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QDII)、国泰聚优价值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可转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国泰招惠收益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江源优势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 金、国泰聚利价值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量化成长优选混合型证券投 资基金、国泰优势行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价值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国泰瑞和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嘉睿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恒生港股通指 数证券投资基金(LOF)、国泰聚禾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丰祺纯债债券型证券投 资基金、国泰利享中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多策略收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 金(由国泰新目标收益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变更而来)、国泰聚享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 基金、国泰丰盈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量化策略收益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由国泰 策略收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变更而来,国泰策略收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 金由国泰目标收益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转型而来)、国泰鑫策略价值灵活配置混合型证 券投资基金(由国泰鑫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变更而来)、国泰价值优选灵活配置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国泰金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由国泰金鹿保本增值混合证券投资基金转型 而来)、国泰消费优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惠盈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润鑫 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由国泰润鑫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变更注册而来)、 国泰黄金交易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19 年第三号) 10 国泰惠富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农惠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信利三个 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国泰民福策略价值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由国泰民福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保本期到期变更而来)、国泰沪深300 指数增强型证 券投资基金(由国泰结构转型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转型而来)、国泰中证生物医药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国泰中证生物医药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 金、国泰CES 半导体行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国泰中证500 指数增强型证券 投资基金(由国泰宁益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变更注册而来)、国泰瑞安三 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国泰中证计算机主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 基金、国泰民安养老目标日期2040 三年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国泰民利策略收 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由国泰民利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保本期到期变更而 来)、国泰兴富三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国泰惠丰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 基金、国泰惠融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中证全指通信设备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 资基金、国泰裕祥三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国泰中证全指通信设备交易 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国泰丰鑫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盛合 三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国泰惠信三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国泰鑫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另外,本基金管理人于2004 年获得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 会社保基金资产管理人资格,目前受托管理全国社保基金多个投资组合。2007 年11 月19 日,本基金管理人获得企业年金投资管理人资格。2008 年2 月14 日,本基金管理人成为首 批获准开展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业务(专户理财)的基金公司之一,并于3 月24 日经中国证 监会批准获得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QDII)资格,囊括了公募基金、社保、年金、专户理 财和QDII 等管理业务资格。 三、主要人员情况 1、董事会成员 陈勇胜,董事长,硕士研究生,高级经济师。1982 年1 月至1992 年10 月在中国建设 银行总行工作,历任综合计划处、资金处副处长、国际结算部副总经理(主持工作)。1992 年11 月至1998 年2 月任国泰证券有限公司国际业务部总经理,公司总经理助理兼北京分公 司总经理。1998 年3 月至2015 年10 月在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工作,其中1998 年3 月至 1999 年10 月任总经理,1999 年10 月至2015 年8 月任董事长。2015 年1 月至2016 年8 月, 国泰黄金交易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19 年第三号) 11 在中建投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任纪委书记,2015 年3 月至2016 年8 月,在中建投信托有限责 任公司任监事长。2016 年8 月至11 月,在建投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建投华文传媒投资有限 责任公司任监事长、纪委书记。2016 年11 月起调入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任公司党委书记, 2017 年3 月起任公司董事长、法定代表人。 方志斌,董事,硕士研究生。2005 年7 月至2008 年7 月,任职宝钢国际经营财务部。 2008 年7 月至2010 年2 月,任职金茂集团财务总部。2010 年3 月至今,在中国建银投资有 限责任公司工作,历任长期股权投资部助理业务经理、业务经理,战略发展部业务经理、处 长。2014 年4 月至2015 年11 月,任建投华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董事。2014 年2 月至2017 年11 月,任中国投资咨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2017 年12 月起任公司董事。 张瑞兵,董事,博士研究生。2006 年7 月起在中国建银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工作,先后 任股权管理部业务副经理、业务经理,资本市场部业务经理,策略投资部助理投资经理,公 开市场投资部助理投资经理,战略发展部业务经理、组负责人,战略发展部处长,现任战略 发展部总经理助理。2014 年5 月起任公司董事。 Santo Borsellino,董事,硕士研究生。1994-1995 年在BANK OF ITALY 负责经济研究; 1995 年在UNIVERSITY OF BOLOGNA 任金融部助理,1995-1997 年在ROLOFINANCE UNICREDITO ITALIANO GROUP – SOFIPA SpA任金融分析师;1999-2004 年在LEHMAN BROTHERS INTERNATIONAL 任股票保险研究员;2004-2005 年任URWICK CAPITAL LLP 合伙人;2005-2006 年在CREDIT SUISSE 任副总裁;2006-2008 年在EURIZONCAPITAL SGR SpA 历任研究员/基金经理。2009-2013 年任GENERALI INVESTMENTS EUROPE 权益部总 监。2013-2019 年任GENERALI INVESTMENTS EUROPE 总经理。2019 年4 月起任 Investments & Asset Management Corporate Governance Implementation & Institutional Relations 主管。2013 年11 月起任公司董事。 游一冰,董事,大学本科,英国特许保险学会高级会员(FCII)及英国特许保险师 (Chartered Insurer)。1989 年至1994 年任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总公司营业部助理经理;1994 年至1996 年任中国保险(欧洲)控股有限公司总裁助理;1996 年至1998 年任忠利保险有 限公司英国分公司再保险承保人;1998 年至2017 年任忠利亚洲中国地区总经理;2002 年至 今任中意人寿保险有限公司董事;2007 年至今任中意财产保险有限公司董事;2007 年至2017 年任中意财产保险有限公司总经理;2013 年至今任中意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2017 年至 今任忠利集团大中华区股东代表。2010 年6 月起任公司董事。 丁琪,董事,硕士,高级政工师。1994 年7 月至1995 年8 月,在西北电力集团物资总 公司任财务科职员。1995 年8 月至2000 年5 月,在西北电力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任财务部干 事。2000 年6 月至2005 年8 月,在国电西北公司财务部任成本电价处干事、资金运营处副 处长。2005 年8 月至2012 年10 月,在中国电力财务有限公司西北分公司任副总经理(主 持工作)、总经理、党组副书记。2012 年10 月至2014 年11 月,在中国电力财务有限公司 国泰黄金交易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19 年第三号) 12 华中分公司任总经理、党组副书记。2014 年11 月至今,在中国电力财务有限公司任副总经 理、党组成员、党委委员。2019 年4 月起任公司董事。 周向勇,董事,硕士研究生,23 年金融从业经历。1996 年7 月至2004 年12 月在中国 建设银行总行工作,先后任办公室科员、个人银行业务部主任科员。2004 年12 月至2011 年1 月在中国建银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工作,任办公室高级业务经理、业务运营组负责人。2011 年1 月加入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任总经理助理,2012 年11 月至2016 年7 月任公司副 总经理,2016 年7 月起任公司总经理及公司董事。 王军,独立董事,博士研究生,教授。1986 年起在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法律系、法学院 执教,先后任助教、讲师、副教授、教授、博士生导师、法学院副院长、院长,兼任全国法 律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委员、国际贸易和金融法律研究所所长、中国法学会国际 经济法学研究会副会长、中国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中国法学教育研究会第一届理 事会常务理事、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员、新加坡国际仲裁中心仲裁员、北京仲 裁委员会仲裁员、大连仲裁委员会仲裁员等职。2013 年起兼任金诚信矿业管理股份有限公 司(目前已上市)独立董事,2015 年5 月起兼任北京采安律师事务所兼职律师。2010 年6 月起任公司独立董事。 常瑞明,独立董事,大学学历,高级经济师。1980 年起在工商银行工作,历任河北沧 州市支行主任、副行长;河北省分行办公室副主任、信息处处长、副处长;河北保定市分行 行长、党组副书记、书记;河北省分行副行长、行长、党委书记;2004 年起任工商银行山 西省分行行长、党委书记;2007 年起任工商银行工会工作委员会常务副主任;2010 年至2014 年任北京银泉大厦董事长。2014 年10 月起任公司独立董事。 黄晓衡,独立董事,硕士研究生,高级经济师。1975 年7 月至1991 年6 月,在中国建 设银行江苏省分行工作,先后任职于计划处、信贷处、国际业务部,历任副处长、处长。1991 年6 月至1993 年9 月,任中国建设银行伦敦代表处首席代表。1993 年9 月至1994 年7 月, 任中国建设银行纽约代表处首席代表。1994 年7 月至1999 年3 月,在中国建设银行总行工 作,历任国际部副总经理、资金计划部总经理、会计部总经理。1999 年3 月至2010 年1 月, 在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工作,历任财务总监、公司管委会成员、顾问。2010 年4 月至2012 年3 月,任汉石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香港)董事总经理。2013 年8 月至2016 年1 月,任中 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7 年3 月起任公司独立董事。 吴群,独立董事,博士研究生,高级会计师。1986 年6 月至1999 年1 月在中国财政研 究院研究生部会计教研室工作,历任讲师、副研究员、副主任、主任。1991 年起兼任中国 财政研究院研究生部(财政部财政科研所研究生部)硕士生导师。1999 年1 月至2003 年6 月在沪江德勤北京分所工作,历任技术部/企业风险管理部高级经理、总监,管理咨询部总 监。2003 年6 月至2005 年11 月,在中国电子产业工程有限公司工作,担任财务部总经理。 2014 年9 月至2016 年7 月任中国上市公司协会军工委员会副会长,2016 年8 月至2018 年 国泰黄金交易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19 年第三号) 13 1 月任中国上市公司协会军工委员会顾问。2005 年11 月至2016 年7 月在中国电子信息产业 集团有限公司工作,历任审计部副主任、资产部副主任(主持工作)、主任。2012 年3 月至 2016 年7 月,担任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总经济师。2003 年1 月至2016 年11 月, 在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所投资的境内外多个公司担任董事、监事。2017 年5 月 起兼任首约科技(北京)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7 年10 月起任公司独立董事。 2、监事会成员 梁凤玉,监事会主席,硕士研究生,高级会计师。1994 年8 月至2006 年6 月,先后于 建设银行辽宁分行国际业务部、人力资源部、葫芦岛市分行城内支行、葫芦岛市分行计财部、 葫芦岛市分行国际业务部、建设银行辽宁分行计划财务部工作,任业务经理、副行长、副总 经理等职。2006 年7 月至2007 年3 月在中国建银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财务会计部工作。2007 年4 月至2008 年2 月在中国投资咨询公司任财务总监。2008 年3 月至2012 年8 月在中国 建银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财务会计部任高级经理。2012 年9 月至2014 年8 月在建投投资有限 责任公司任副总经理。2014 年12 月起任公司监事会主席。 Yezdi Phiroze Chinoy,监事,大学本科。1995 年12 月至2000 年5 月在Jardine Fleming India 任公司秘书及法务。2000 年9 月至2003 年2 月,在Dresdner Kleinwort Benson 任合规 部主管、公司秘书兼法务。2003 年3 月至2008 年1 月任JP Morgan Chase India 合规部副总 经理。2008 年2 月至2008 年8 月任Prudential Property Investment Management Singapore 法 律及合规部主管。2008 年8 月至2014 年3 月任Allianz Global Investors Singapore Limited 东 南亚及南亚合规部主管。2014 年3 月17 日起任Generali Investments Asia Limited 首席执行 官。2016 年12 月1 日起任Generali Investments Asia Limited 执行董事。2014 年12 月起任公 司监事。 刘锡忠,监事,研究生。1989 年2 月至1995 年5 月,中国人民银行总行稽核监察局主 任科员。1995 年6 月至2005 年6 月,在华北电力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工作,历任部门经理、 副总经理。2005 年7 月起在中国电力财务有限公司工作,历任华北分公司副总经理、纪检 监察室主持工作、风险管理部主任、资金管理部主任、河北业务部主任,现任风险管理部主 任。2017 年3 月起任公司监事。 邓时锋,监事,硕士研究生。曾任职于天同证券。2001 年9 月加盟国泰基金管理有限 公司,历任行业研究员、基金经理助理,2008 年4 月至2018 年3 月任国泰金鼎价值精选混 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09 年5 月至2018 年3 月任国泰区位优势混合型证券投资 基金(原国泰区位优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13 年9 月至2015 年3 月任国 泰估值优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的基金经理,2015 年9 月至2018 年3 月任国泰央 企改革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19 年7 月起任国泰民安养老目标日期2040 三年 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的基金经理。2019 年4 月起任投资总监(FOF)。2015 年 8 月起任公司职工监事。 国泰黄金交易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19 年第三号) 14 吴洪涛,监事,大学本科。曾任职于恒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03 年7 月至2008 年1 月,任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运作保障部经理。2008 年2 月加入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历任信息技术部工程师、运营管理部总监助理、运营管理部副总监,现任运营管理部总监。 2019 年5 月起任公司职工监事。 宋凯,监事,大学本科。2008 年9 月至2012 年10 月,任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上 海分所助理经理。2012 年12 月加入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历任审计部总监助理、纪检监 察室副主任,现任审计部总监、风险管理部总监。2017 年3 月起任公司职工监事。 3、高级管理人员 陈勇胜,董事长,简历情况见董事会成员介绍。 周向勇,总经理,简历情况见董事会成员介绍。 李辉,大学本科,19 年金融从业经历。1997 年7 月至2000 年4 月任职于上海远洋运输 公司,2000 年4 月至2002 年12 月任职于中宏人寿保险有限公司,2003 年1 月至2005 年7 月任职于海康人寿保险有限公司,2005 年7 月至2007 年7 月任职于AIG 集团,2007 年7 月至2010 年3 月任职于星展银行。2010 年4 月加入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先后担任财富 大学负责人、总经理办公室负责人、人力资源部(财富大学)及行政管理部负责人,2015 年8 月至2017 年2 月任公司总经理助理,2017 年2 月起担任公司副总经理。 封雪梅,硕士研究生,21 年金融从业经历。1998 年8 月至2001 年4 月任职于中国工商 银行北京分行营业部;2001 年5 月至2006 年2 月任职于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任高级产 品经理;2006 年3 月至2014 年12 月任职于信达澳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历任市场总监、 北京分公司总经理、总经理助理;2015 年1 月至2018 年7 月任职于国寿安保基金管理有限 公司,任总经理助理;2018 年7 月加入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担任公司副总经理。 李永梅,博士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20 年金融从业经历。1999 年7 月至2014 年2 月就职于中国证监会陕西监管局,历任稽查处副主任科员、主任科员、行政办公室副主任、 稽查二处副处长等;2014 年2 月至2014 年12 月就职于中国证监会上海专员办,任副处长; 2015 年1 月至2015 年2 月就职于上海申乐实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任副总经理;2015 年2 月至2016 年3 月就职于嘉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2015 年7 月起任公司督察长;2016 年3 月加入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担任公司督察长,2019 年3 月起转任公司副总经理。 刘国华,博士研究生,25 年金融从业经历。曾任职于山东省国际信托投资公司、万家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2008 年4 月加入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先后担任产品规划部总监、 公司首席产品官、公司首席风险官,2019 年3 月起担任公司督察长。 倪蓥,硕士研究生,18 年金融从业经历。曾任新晨信息技术有限责任公司项目经理; 2001 年3 月加入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历任信息技术部总监、信息技术部兼运营管理部 总监、公司总经理助理,2019 年6 月起担任公司首席信息官。 国泰黄金交易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19 年第三号) 15 4、本基金的基金经理 (1)现任基金经理 艾小军,硕士,18 年证券基金从业经历。2001 年5 月至2006 年9 月在华安基金管理有 限公司任量化分析师;2006 年9 月至2007 年8 月在汇丰晋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任应用分析 师;2007 年9 月至2007 年10 月在平安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任量化分析师;2007 年10 月加入 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历任金融工程分析师、高级产品经理和基金经理助理。2014 年1 月起任国泰黄金交易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上证180 金融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 金、国泰上证180 金融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的基金经理,2015 年3 月 起兼任国泰深证TMT50 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15 年4 月起兼任国泰沪深 300 指数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16 年4 月起兼任国泰黄金交易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 联接基金的基金经理,2016 年7 月起兼任国泰中证军工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和 国泰中证全指证券公司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17 年3 月至2017 年 5 月任国泰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17 年3 月至2018 年12 月任国泰策略收 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17 年3 月起兼任国泰国证航天军工指数证 券投资基金(LOF)的基金经理,2017 年4 月起兼任国泰中证申万证券行业指数证券投资 基金(LOF)的基金经理,2017 年5 月起兼任国泰策略价值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由国泰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变更而来)的基金经理,2017 年5 月至2018 年7 月任国 泰量化收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17 年8 月起至2019 年5 月任国泰 宁益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18 年5 月起兼任国泰量化成长 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18 年5 月至2019 年7 月任国泰量化价值精选混合 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18 年8 月至2019 年4 月任国泰结构转型灵活配置混合型证 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18 年12 月至2019 年3 月任国泰量化策略收益混合型证券投资 基金(由国泰策略收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变更而来)的基金经理,2019 年4 月 至2019 年11 月任国泰沪深300 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由国泰结构转型灵活配置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转型而来)的基金经理,2019 年5 月至2019 年11 月任国泰中证500 指数增 强型证券投资基金(由国泰宁益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变更注册而来)的基 金经理,2019 年5 月起兼任国泰CES 半导体行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 国泰黄金交易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19 年第三号) 16 理,2019 年7 月起兼任上证5 年期国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上证10 年期国债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和国泰中证计算机主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的 基金经理,2019 年8 月起兼任国泰中证全指通信设备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的基 金经理,2019 年9 月起兼任国泰中证全指通信设备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 联接基金的基金经理。2017 年7 月起任投资总监(量化)、金融工程总监。 徐成城,硕士研究生,13 年证券基金从业经历。曾任职于闽发证券。2011 年11 月加入 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历任交易员、基金经理助理。2017 年2 月起任国泰创业板指数证 券投资基金(LOF)、国泰国证医药卫生行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和国泰国证食品饮料行 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18 年1 月起兼任国泰黄金交易型开放式证券投资 基金和国泰黄金交易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的基金经理,2018 年4 月至2018 年8 月任国泰中证国有企业改革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的基金经理,2018 年5 月起兼任国 泰国证房地产行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18 年5 月至2019 年10 月任国泰 国证有色金属行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和国泰国证新能源汽车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 的基金经理,2018 年11 月起兼任纳斯达克1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 2019 年4 月起兼任国泰中证生物医药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和国泰中证 生物医药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 (2)历任基金经理 自2013 年7 月18 日至2014 年1 月12 日,由杨旭蔚担任本基金的基金经理;自2014 年1 月13 日起至2014 年8 月7 日由杨旭蔚和艾小军担任本基金的基金经理;自2014 年8 月8 日起至2018 年1 月21 日由艾小军担任本基金的基金经理;自2018 年1 月22 日起至今 由艾小军、徐成城担任本基金的基金经理。 5、本基金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 本基金管理人设有公司投资决策委员会,其成员在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投研部门负责人 及业务骨干等相关人员中产生。公司总经理可以推荐上述人员以外的投资管理相关人员担任 成员,督察长和运营体系负责人列席公司投资决策委员会会议。公司投资决策委员会主要职 责是根据有关法规和基金合同,审议并决策公司投资研究部门提出的公司整体投资策略、基 金大类资产配置原则,以及研究相关投资部门提出的重大投资建议等。 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组成如下: 主任委员: 国泰黄金交易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19 年第三号) 17 周向勇:总经理 执行委员: 张玮:总经理助理 委员: 吴晨:固收投资总监、绝对收益投资(事业)部总监 邓时锋:FOF 投资总监 吴向军:海外投资总监、国际业务部总监 胡松:养老金投资总监、养老金及专户投资(事业)部总监 6、上述人员之间均不存在近亲属或家属关系。 四、基金管理人职责 1、依法募集资金,办理或者委托经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机构代为办理基金份额的发 售、申购、赎回和登记事宜; 2、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3、对所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分别管理、分别记账,进行证券投资; 4、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确定基金收益分配方案,及时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收益; 5、进行基金会计核算并编制基金财务会计报告; 6、编制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 7、计算并公告基金净值信息,确定基金份额申购、赎回对价; 8、办理与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有关的信息披露事项; 9、按照规定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或配合基金托管人、基金份额持有人依法召集基 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0、保存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的记录、账册、报表和其他相关资料; 11、以基金管理人名义,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行使诉讼权利或者实施其他法律行为; 12、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职责。 五、基金管理人承诺 1、基金管理人承诺不从事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行为,并承诺建立健全内 部控制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行为的发生。 2、基金管理人承诺不从事违反《基金法》的行为,并承诺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采 国泰黄金交易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19 年第三号) 18 取有效措施,防止下列行为发生: (1)将其固有财产或者他人财产混同于基金财产从事证券投资; (2)不公平地对待其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 (3)利用基金财产为基金份额持有人以外的第三人谋取利益; (4)向基金份额持有人违规承诺收益或者承担损失; (5)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禁止的其他行为。 3、基金管理人承诺加强人员管理,强化职业操守,督促和约束员工遵守国家有关法律、 法规及行业规范,诚实信用、勤勉尽责,不从事以下活动: (1)越权或违规经营; (2)违反基金合同或托管协议; (3)故意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他基金相关机构的合法权益; (4)在向中国证监会报送的资料中弄虚作假; (5)拒绝、干扰、阻挠或严重影响中国证监会依法监管; (6)玩忽职守、滥用职权,不按照规定履行职责; (7)违反现行有效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基金合同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泄 漏在任职期间知悉的有关证券、基金的商业秘密,尚未依法公开的基金投资内容、基金投资 计划等信息,或利用该信息从事或者明示、暗示他人从事相关的交易活动; (8)违反证券交易场所业务规则,利用对敲、倒仓等手段操纵市场价格,扰乱市场秩 序; (9)贬损同行,以抬高自己; (10)以不正当手段谋求业务发展; (11)有悖社会公德,损害证券投资基金人员形象; (12)在公开信息披露和广告中故意含有虚假、误导、欺诈成分; (13)其他法律、行政法规以及中国证监会禁止的行为。 4、基金管理人承诺严格遵守基金合同的规定,并承诺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采取有 效措施,防止违反基金合同行为的发生。 5、基金管理人承诺不从事其他法规规定禁止从事的行为。 六、基金经理承诺 1、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本着谨慎的原则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取最大 国泰黄金交易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19 年第三号) 19 利益; 2、不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受雇人或任何第三者谋取利益; 3、不泄露在任职期间知悉的有关证券、基金的商业秘密,尚未依法公开的基金投资内 容、基金投资计划等信息,且不利用该信息从事或者明示、暗示他人从事相关的交易活动; 4、不以任何形式为其他组织或个人进行证券交易。 七、基金管理人的内部控制制度 1、内部控制制度概述 基金管理人为防范和化解经营运作中面临的风险,保证经营活动的合法合规和有效开 展,制定了一系列组织机制、管理方法、操作程序与控制措施,形成了公司完整的内部控制 体系。该内部控制体系涵盖了内部会计控制、风险管理控制和监察稽核制度等公司运营的各 个方面,并通过相应的具体业务控制流程来严格实施。 (1)内部风险控制遵循的原则 1)全面性原则:内部风险控制必须覆盖公司所有部门和岗位,渗透各项业务过程和业 务环节; 2)独立性原则:公司设立独立的稽核监察部门,稽核监察部门保持高度的独立性和权 威性,负责对公司各部门内部风险控制工作进行稽核和检查; 3)相互制约原则:公司及各部门在内部组织结构的设计上形成一种相互制约的机制, 建立不同岗位之间的制衡体系; 4)保持与业务发展的同等地位原则:公司的发展必须建立在风险控制制度完善和稳固 的基础上,内部风险控制应与公司业务发展放在同等地位上; 5)定性和定量相结合原则:建立完备风险控制指标体系,使风险控制更具客观性和操 作性。 (2)内部会计控制制度 公司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会计准则的要求,建立了完善的内部会计控制制度, 实现了职责分离和岗位相互制约,确保会计核算的真实、准确、完整,并保证各基金会计核 算和公司财务管理的相互独立,保护基金资产的独立、安全。 (3)风险管理控制制度 公司为有效控制管理运营中的风险,建立了一整套完整的风险管理控制制度,其内容由 一系列的具体制度构成,主要包括:岗位分离和空间分离制度、投资管理控制制度、信息技 国泰黄金交易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19 年第三号) 20 术控制、营销业务控制、信息披露制度、资料保全制度和独立的稽核制度、人力资源管理以 及相应的业务控制流程等。通过这些控制制度和流程,对公司面临的投资风险和管理风险进 行有效的控制。 (4)监察稽核制度 公司实行独立的监察稽核制度,通过对稽核监察部门充分授权,对公司执行国家有关法 律法规情况、以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遵循情况和有效性进行全面的独立监察稽核,确保公 司经营的合法合规性和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2、基金管理人内部控制制度要素 (1)控制环境 公司经过多年的管理实践,建立了良好的控制环境,以保证内部会计控制和管理控制的 有效实施,主要包括科学的公司治理结构、合理的组织结构和分级授权、注重诚信并关注风 险的道德观和经营理念、独立的监察稽核职能等方面。 1)公司建立并完善了科学的治理结构,目前有独立董事4 名。董事会下设提名及资格 审查委员会、薪酬委员会、考核委员会等专业委员会,对公司重大经营决策和发展规划进行 决策及监督; 2)在组织结构方面,公司设立的执行委员会、投资决策委员会、风险管理委员会等机 构分别负责公司经营、基金投资和风险控制等方面的决策和监督控制。同时公司各部门之间 有明确的授权分工和风险控制责任,既相互独立,又相互合作和制约,形成了合理的组织结 构、决策授权和风险控制体系; 3)公司一贯坚持诚信为投资人服务的道德观和稳健经营的管理理念。在员工中加强职 业道德教育和风险观念,形成了诚信为本和稳健经营的企业文化; 4)公司稽核监察部门拥有对公司任何经营活动进行独立监察稽核的权限,并对公司内 部控制措施的实施情况和有效性进行评价和提出改进建议。 (2)控制的性质和范围 1)内部会计控制 公司建立了完善的内部会计控制,保证基金核算和公司财务核算的独立性、全面性、真 实性和及时性。 首先,公司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有关会计制度和准则,制定了完善的公司财务制度、 基金会计制度以及会计业务控制流程,做好基金业务和公司经营的核算工作,真实、完整、 准确地记录和反映基金运作情况和公司财务状况。 国泰黄金交易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19 年第三号) 21 其次,公司将基金会计和公司财务核算从人员上、空间上和业务活动上严格分开,保证 两者相互独立,各基金之间做到独立建账、独立核算,保证基金资产和公司资产之间、以及 各基金资产之间的相互独立性。 公司建立了严格的岗位职责分离控制、凭证与记录控制、资产接触控制、独立稽核等制 度,确保在基金核算和公司财务管理中做到对资源的有效控制、有关功能的相互分离和各岗 位的相互监督等。 另外公司还建立了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执行严格的预算管理和财务费用审批制度,加 强成本控制和监督。 2)风险管理控制 公司在经营管理中建立了有效的风险管理控制体系,主要包括: 岗位分离和空间隔离制度:为保证各部门的相对独立性,公司建立了明确的岗位分离制 度;同时实行空间隔离制度,建立防火墙,充分保证信息的隔离和保密; 投资管理业务控制:通过建立完整的研究业务控制、投资决策控制、交易业务控制,完 善投资决策委员会的投资决策职能和风险管理委员会的风险控制职能,实行投资总监和基金 经理分级授权制度和股票池制度,进行集中交易,以及风险管理部对投资交易实时监控等, 加强投资管理控制,做到研究、投资、交易、风险控制的相互独立、相互制约和相互配合, 有效控制操作风险;建立了科学先进的投资风险量化评估和管理体系,控制投资业务中面临 的市场风险、集中风险、流动性风险等;建立了科学合理的投资业绩绩效评估体系,对投资 管理的风险和业绩进行及时评估和反馈; 信息技术控制:为保证信息技术系统的安全稳定,公司在硬件设备运行维护、软件采购 维护、网络安全、数据库管理、危机处理机制等方面均制定实施了完善的制度和控制流程; 营销业务控制:公司制定了完善的市场营销、客户开发和客户服务制度,以保证在营销 业务中对有关法律法规的遵守,以及对经营风险的有效控制; 信息披露控制和资料保全制度:公司制定了规范的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保证信息披露的 及时、准确和完整;在资料保全方面,建立了完善的信息资料保全备份系统,以及完整的会 计、统计和各种业务资料档案; 独立的监察稽核制度:稽核监察部门有权对公司各业务部门工作进行稽核检查,并保证 稽核的独立性和客观性。 3)内部控制制度的实施 公司风险管理委员会首先从总体上制定了公司风险控制制度,对公司面临的主要风险进 国泰黄金交易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19 年第三号) 22 行辨识和评估,制定了风险控制原则。在风险管理委员会总体方针指导下,各部门根据各自 业务特点,对业务活动中存在的风险点进行了揭示和梳理,有针对性地建立了详细的风险控 制流程,并在实际业务中加以控制。 (3)内部控制制度实施情况检查 公司稽核监察部门在进行风险评估的基础上,对公司各业务活动中内部控制措施的实施 情况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监察稽核,重点是业务活动中风险暴露程度较高的环节,以确保公 司经营合法合规、以及内部控制制度的有效遵循。 在确保现有内部控制制度实施情况的基础上,公司会根据新业务开展和市场变化情况, 对内部控制制度进行及时的更新和调整,以适应公司经营活动的变化。公司稽核监察部门在 对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监察稽核的基础上,也会重点对内部控制制度的有效性进行 评估,并提出相应改进建议。 (4)内部控制制度实施情况的报告 公司建立了有效的内部控制制度实施报告流程,各部门对于内部控制制度实施过程中出 现的失效情况须及时向公司高级管理层和稽核监察部门报告,使公司高级管理层和稽核监察 部门及时了解内部控制出现的问题并作出妥善处理。 稽核监察部门在对内部控制实施情况的监察中,对发现的问题均立即向公司高级管理层 报告,并提出相应的建议,对于重大问题,则通过督察长及时向公司董事长和中国证监会报 告。同时稽核监察部门定期出具独立的监察稽核报告,直接报公司董事长和中国证监会。 3、基金管理人内部控制制度声明书 基金管理人保证以上关于内部控制制度的披露真实、准确,并承诺基金管理人将根据市 场变化和业务发展不断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切实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第四部分 基金托管人 一、基金托管人基本情况 名称: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55 号 成立时间:1984 年1 月1 日 法定代表人:陈四清 注册资本:人民币35,640,625.7089 万元 联系电话:010-66105799 国泰黄金交易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19 年第三号) 23 联系人:郭明 二、主要人员情况 截至2019 年9 月,中国工商银行资产托管部共有员工208 人,平均年龄33 岁,95%以 上员工拥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高管人员均拥有研究生以上学历或高级技术职称。 三、基金托管业务经营情况 作为中国大陆托管服务的先行者,中国工商银行自1998 年在国内首家提供托管服务以 来,秉承“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宗旨,依靠严密科学的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体系、规范 的管理模式、先进的营运系统和专业的服务团队,严格履行资产托管人职责,为境内外广大 投资者、金融资产管理机构和企业客户提供安全、高效、专业的托管服务,展现优异的市场 形象和影响力。建立了国内托管银行中最丰富、最成熟的产品线。拥有包括证券投资基金、 信托资产、保险资产、社会保障基金、基本养老保险、企业年金基金、QFII 资产、QDII 资 产、股权投资基金、证券公司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证券公司定向资产管理计划、商业银行信 贷资产证券化、基金公司特定客户资产管理、QDII 专户资产、ESCROW 等门类齐全的托管 产品体系,同时在国内率先开展绩效评估、风险管理等增值服务,可以为各类客户提供个性 化的托管服务。截至2019 年9 月,中国工商银行共托管证券投资基金1006 只。自2003 年 以来,本行连续十六年获得香港《亚洲货币》、英国《全球托管人》、香港《财资》、美国《环 球金融》、内地《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等境内外权威财经媒体评选的68 项最佳托管银 行大奖;是获得奖项最多的国内托管银行,优良的服务品质获得国内外金融领域的持续认可 和广泛好评。 四、基金托管人的内部控制制度 中国工商银行资产托管部自成立以来,各项业务飞速发展,始终保持在资产托管行业的 优势地位。这些成绩的取得,是与资产托管部“一手抓业务拓展,一手抓内控建设”的做法 是分不开的。资产托管部非常重视改进和加强内部风险管理工作,在积极拓展各项托管业务 的同时,把加强风险防范和控制的力度,精心培育内控文化,完善风险控制机制,强化业务 项目全过程风险管理作为重要工作来做。从2005 年至今共十二次顺利通过评估组织内部控 制和安全措施最权威的ISAE3402 审阅,全部获得无保留意见的控制及有效性报告。充分表 明独立第三方对我行托管服务在风险管理、内部控制方面的健全性和有效性的全面认可,也 国泰黄金交易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19 年第三号) 24 证明中国工商银行托管服务的风险控制能力已经与国际大型托管银行接轨,达到国际先进水 平。目前,ISAE3402 审阅已经成为年度化、常规化的内控工作手段。” 1、内部风险控制目标 保证业务运作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监管规则,强化和建立守法经营、规范 运作的经营思想和经营风格,形成一个运作规范化、管理科学化、监控制度化的内控体系; 防范和化解经营风险,保证托管资产的安全完整;维护持有人的权益;保障资产托管业务安 全、有效、稳健运行。 2、内部风险控制组织结构 中国工商银行资产托管业务内部风险控制组织结构由中国工商银行稽核监察部门(内控 合规部、内部审计局)、资产托管部内设风险控制处及资产托管部各业务处室共同组成。总 行稽核监察部门负责制定全行风险管理政策,对各业务部门风险控制工作进行指导、监督。 资产托管部内部设置专门负责稽核监察工作的内部风险控制处,配备专职稽核监察人员,在 总经理的直接领导下,依照有关法律规章,对业务的运行独立行使稽核监察职权。各业务处 室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实施具体的风险控制措施。 3、内部风险控制原则 (1)合法性原则。内控制度应当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监管机构的监管要求,并贯穿于 托管业务经营管理活动的始终。 (2)完整性原则。托管业务的各项经营管理活动都必须有相应的规范程序和监督制约; 监督制约应渗透到托管业务的全过程和各个操作环节,覆盖所有的部门、岗位和人员。 (3)及时性原则。托管业务经营活动必须在发生时能准确及时地记录;按照“内控优 先”的原则,新设机构或新增业务品种时,必须做到已建立相关的规章制度。 (4)审慎性原则。各项业务经营活动必须防范风险,审慎经营,保证基金资产和其他 委托资产的安全与完整。 (5)有效性原则。内控制度应根据国家政策、法律及经营管理的需要适时修改完善, 并保证得到全面落实执行,不得有任何空间、时限及人员的例外。 (6)独立性原则。设立专门履行托管人职责的管理部门;直接操作人员和控制人员必 须相对独立,适当分离;内控制度的检查、评价部门必须独立于内控制度的制定和执行部门。 4、内部风险控制措施实施 (1)严格的隔离制度。资产托管业务与传统业务实行严格分离,建立了明确的岗位职 责、科学的业务流程、详细的操作手册、严格的人员行为规范等一系列规章制度,并采取了 国泰黄金交易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19 年第三号) 25 良好的防火墙隔离制度,能够确保资产独立、环境独立、人员独立、业务制度和管理独立、 网络独立。 (2)高层检查。主管行领导与部门高级管理层作为工行托管业务政策和策略的制定者 和管理者,要求下级部门及时报告经营管理情况和特别情况,以检查资产托管部在实现内部 控制目标方面的进展,并根据检查情况提出内部控制措施,督促职能管理部门改进。 (3)人事控制。资产托管部严格落实岗位责任制,建立“自控防线”、“互控防线”、“监 控防线”三道控制防线,健全绩效考核和激励机制,树立“以人为本”的内控文化,增强员 工的责任心和荣誉感,培育团队精神和核心竞争力。并通过进行定期、定向的业务与职业道 德培训、签订承诺书,使员工树立风险防范与控制理念。 (4)经营控制。资产托管部通过制定计划、编制预算等方法开展各种业务营销活动、 处理各项事务,从而有效地控制和配置组织资源,达到资源利用和效益最大化目的。 (5)内部风险管理。资产托管部通过稽核监察、风险评估等方式加强内部风险管理, 定期或不定期地对业务运作状况进行检查、监控,指导业务部门进行风险识别、评估,制定 并实施风险控制措施,排查风险隐患。 (6)数据安全控制。我们通过业务操作区相对独立、数据和传真加密、数据传输线路 的冗余备份、监控设施的运用和保障等措施来保障数据安全。 (7)应急准备与响应。资产托管业务建立专门的灾难恢复中心,制定了基于数据、应 用、操作、环境四个层面的完备的灾难恢复方案,并组织员工定期演练。为使演练更加接近 实战,资产托管部不断提高演练标准,从最初的按照预订时间演练发展到现在的“随机演练”。 从演练结果看,资产托管部完全有能力在发生灾难的情况下两个小时内恢复业务。 5、资产托管部内部风险控制情况 (1)资产托管部内部设置专职稽核监察部门,配备专职稽核监察人员,在总经理的直 接领导下,依照有关法律规章,全面贯彻落实全程监控思想,确保资产托管业务健康、稳定 地发展。 (2)完善组织结构,实施全员风险管理。完善的风险管理体系需要从上至下每个员工 的共同参与,只有这样,风险控制制度和措施才会全面、有效。资产托管部实施全员风险管 理,将风险控制责任落实到具体业务部门和业务岗位,每位员工对自己岗位职责范围内的风 险负责,通过建立纵向双人制、横向多部门制的内部组织结构,形成不同部门、不同岗位相 互制衡的组织结构。 (3)建立健全规章制度。资产托管部十分重视内控制度的建设,一贯坚持把风险防范 国泰黄金交易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19 年第三号) 26 和控制的理念和方法融入岗位职责、制度建设和工作流程中。经过多年努力,资产托管部已 经建立了一整套内部风险控制制度,包括:岗位职责、业务操作流程、稽核监察制度、信息 披露制度等,覆盖所有部门和岗位,渗透各项业务过程,形成各个业务环节之间的相互制约 机制。 (4)内部风险控制始终是托管部工作重点之一,保持与业务发展同等地位。资产托管 业务是商业银行新兴的中间业务,资产托管部从成立之日起就特别强调规范运作,一直将建 立一个系统、高效的风险防范和控制体系作为工作重点。随着市场环境的变化和托管业务的 快速发展,新问题、新情况不断出现,资产托管部始终将风险管理放在与业务发展同等重要 的位置,视风险防范和控制为托管业务生存和发展的生命线。 五、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运作基金进行监督的方法和程序 根据《基金法》、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和有关基金法规的规定,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的投 资范围和投资对象、基金投融资比例、基金投资禁止行为、基金参与银行间债券市场、基金 资产净值的计算、基金份额净值计算、应收资金到账、基金费用开支及收入确定、基金收益 分配、相关信息披露、基金宣传推介材料中登载基金业绩表现数据等进行监督和核查,其中 对基金的投资比例的监督和核查自基金合同生效之后六个月开始。 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违反《基金法》、基金合同、基金托管协议或有关基金法律 法规规定的行为,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基金管理人限期纠正,基金管理人收到通知后应及 时核对,并以书面形式对基金托管人发出回函确认。在限期内,基金托管人有权随时对通知 事项进行复查,督促基金管理人改正。基金管理人对基金托管人通知的违规事项未能在限期 内纠正的,基金托管人应报告中国证监会。 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有重大违规行为,应立即报告中国证监会,同时通知基金管 理人限期纠正。 第五部分 相关服务机构 一、申购赎回代理券商 序号 机构名称 机构信息 国泰黄金交易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19 年第三号) 27 1 国泰君安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商城路618 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168 号上海银行大厦29 楼 法定代表人:杨德红 客服电话:95521 网址:www.gtja.com 2 中信建投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66 号4 号楼 办公地址:北京东城区朝内大街2 号凯恒中心B 座18 层 法定代表人:王常青 客服电话:95587、4008-888-108 网址:www.csc108.com 3 招商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一路111 号招商证券大厦23 楼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一路111 号招商证券大厦23 楼 法定代表人:霍达 客服电话:400-888-8111、95565 网址:www.newone.com.cn 4 中国银河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 号2-6 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 号国际企业大厦C 座 法定代表人:陈共炎 客服电话:4008-888-888、95551 网址:www.chinastock.com.cn 5 海通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广东路689 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广东路689 号 法定代表人:王开国 客服电话:95553 网址:www.htsec.com 6 申万宏源证券 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长乐路989 号45 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长乐路989 号45 层 法定代表人:李梅 客服电话:95523、4008895523 网址:www.swhysc.com 7 东方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中山南路318 号2 号楼22 层-29 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中山南路318 号2 号楼22 层-29 层 法定代表人:潘鑫军 客服电话:95503 网址:www.dfzq.com.cn 8 光大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1508 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1508 号 法定代表人:周健男 客服电话:95525 网址:www.ebscn.com 国泰黄金交易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19 年第三号) 28 9 广发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州市黄埔区中新广州知识城腾飞一街2 号618 室 办公地址:广州市天河区马场路26 号广发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孙树明 客服电话:95575 网址:www.gf.com.cn 10 中信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 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 北座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亮马桥路48 号中信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张佑君 客服电话:95548 网址:www.cs.ecitic.com 11 中泰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市中区经七路86 号 办公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市中区经七路86 号 法定代表人:李玮 客服电话:95538 网址:www.zts.com.cn 12 中国中投证券 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与福中路交界处荣超商务中心A 栋 第18 层-21 层及第04 层01.02.03.05.11.12.13.15.16.18.19.20.21.22.23 单元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与福中路交界处荣超商务中心A 栋 第18 层-21 层 法定代表人:高涛 客服电话:95532 网址:www.china-invs.cn 13 华宝证券有限 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100 号环球金融中心57 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100 号环球金融中心57 层 法定代表人:陈林 客服电话:400-820-9898 网址:www.cnhbstock.com 14 平安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5033 号平安金融中心61 层-64 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5033 号平安金融中心61 层-64 层 法定代表人:何之江 客服电话:95511-8 网址:stock.pingan.com 15 方正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湘江中路二段36 号华远华中心4、5 号楼3701-3717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四环27 号盘古大观A 座40 楼 法定代表人:施华 客服电话:95571 网址:www.foundersc.com 国泰黄金交易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19 年第三号) 29 16 广州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西路5 号广州国际金融中心主塔19 楼、 20 楼 办公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珠江西路5 号广州国际金融中心5 楼 法定代表人:刘东 客服电话:95396 网址:www.gzs.com.cn 17 中银国际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200 号中银大厦39 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200 号中银大厦39 层 法定代表人:宁敏 客服电话:4006208888 网址:www.bocichina.com 18 新时代证券股 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北三环西路99 号院1 号楼15 层1501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北三环西路99 号院1 号楼15 层1501 法定代表人:叶顺德 客服电话:95399 网址:www.xsdzq.cn 19 国都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3 号国华投资大厦9 层10 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3 号国华投资大厦9 层10 层 客服电话:400-818-8118 网址:www.guodu.com 20 申万宏源西部 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高新区(新市区)北京南路358 号大成 国际大厦20 楼2005 室 办公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高新区(新市区)北京南路358 号大成 国际大厦20 楼2005 室 法定代表人:李琦 客服电话:4008000562 网址:www.hysec.com 21 西藏东方财富 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 注册地址:拉萨市北京中路101 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闸北区永和路118 弄24 号 法定代表人:陈宏 客服电话:4009112233 网址:www.xzsec.com 二、登记机构 名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17 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17 号 法定代表人:金颖 联系人:朱立元 电话:010-59378839 国泰黄金交易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19 年第三号) 30 传真:010-59378907 三、出具法律意见书的律师事务所 名称: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68 号时代金融中心19 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68 号时代金融中心19 楼 负责人:俞卫锋 联系电话:021-31358666 传真:021-31358600 经办律师:黎明、丁媛 联系人:丁媛 四、审计基金财产的会计师事务所 名称: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陆家嘴环路1318 号星展银行大厦507 单元 办公地址:上海市湖滨路202 号普华永道中心11 楼 执行事务合伙人:李丹 联系电话:021-23238888 传真:021-23238800 联系人:魏佳亮 经办注册会计师:许康玮、魏佳亮 第六部分 基金的募集 一、基金募集的依据 本基金由基金管理人依照《基金法》、《运作办法》、《销售办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 规定,并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3]770 号文(《关于核准国泰黄金交易型开放式证券投资 基金及联接基金募集的批复》)核准募集。 二、基金类型和存续期限 1、基金类型:黄金证券投资基金 2、基金运作方式:交易型开放式 国泰黄金交易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19 年第三号) 31 3、基金的存续期限:不定期 三、基金份额的认购 本基金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3]770 号文核准,自2013 年6 月24 日起向社会公开 募集,于2013 年7 月12 日结束募集。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资, 本次募集的净认购金额为410,325,000.00 元人民币,折合基金份额410,325,000.00 份,认购 资金在募集期间产生的银行利息共计11,800.00 元人民币,折合基金份额11,800.00 份,已分 别计入各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基金账户,归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有。上述资金总额已于2013 年7 月18 日全额划入本基金在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立的基金托管专户。 按照每份基金份额面值人民币1.00 元计算,本基金募集期间含本息共募集410,336,800.00 份基金份额,有效认购户数为3,767 户。 第七部分 基金合同的生效 根据有关规定,本基金满足基金合同生效条件,基金合同于2013 年7 月18 日正式生效。 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本基金管理人正式开始管理本基金。 第八部分 基金份额折算与变更登记 一、基金份额折算的时间 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管理人应逐步调整实际组合直至达到投资比例限制的要求,此过 程为基金建仓。基金建仓期不超过3 个月。 本基金存续期间,基金管理人可向登记机构申请办理基金份额折算与变更登记。本基金 进行基金份额折算的,基金管理人确定基金份额折算日,并提前公告。 二、基金份额折算的原则 基金份额折算由基金管理人向登记机构申请办理,并由登记机构进行基金份额的变更登 记。基金份额折算的比例和具体安排请详见届时披露的份额折算公告。 折算日折算后的每份基金份额净值将与0.01 克黄金现货合约Au99.99 的价值一致。基 金管理人将按照份额折算日黄金现货合约Au99.99 的收盘价,确定折算日折算后的每份基金 份额净值。基金管理人可调整每份基金份额对应的黄金现货合约克数,并提前进行公告。 基金份额折算后,本基金的基金份额总额与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额数额将发生 国泰黄金交易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19 年第三号) 32 调整,但调整后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额占基金份额总额的比例不发生变化。基金 份额折算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益无实质性影响。基金份额折算后,基金份额持有人将按照 折算后的基金份额享有权利并承担义务。 如果基金份额折算过程中发生不可抗力,基金管理人可延迟办理基金份额折算。 三、基金份额折算的方法 基金份额折算的具体方法在份额折算公告中列示。 第九部分 基金份额的上市 一、基金份额上市 基金合同生效后,具备下列条件的,基金管理人可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证券投资基金 上市规则》以及相关业务规则,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上市: 1、基金募集金额(含黄金现货实盘合约认购所募集的黄金现货实盘合约市值)不低于 2 亿元; 2、基金份额持有人不少于1000 人; 3、《上海证券交易所证券投资基金上市规则》以及相关业务规则规定的其他条件。 基金份额上市前,基金管理人应与上海证券交易所签订上市协议书。基金份额获准在上 海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基金管理人应在基金份额上市日前至少3 个工作日发布基金上市交易 公告书。 本基金于2013 年7 月29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二级市场交易简称为“黄金基 金”,二级市场交易代码为“518800”。本基金上市交易首日上市交易的份额是本基金折算后 的基金份额,即155,219,865.00 份。本基金上市首日以2013 年7 月25 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作 为上市首日的开盘参考价。 自2015 年1 月15 日起,本基金的场内简称由“国泰黄金”变更为“黄金基金”,基金 代码保持不变。 二、基金份额的上市交易 基金份额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的上市交易须遵照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黄金交易型开放式 证券投资基金上市交易的相关业务规则、通知、指南等有关规定。 三、终止上市交易 国泰黄金交易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19 年第三号) 33 基金份额上市交易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上海证券交易所可终止基金的上市交易,并 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1、不再具备本部分第一款规定的上市条件; 2、基金合同终止; 3、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定终止上市; 4、上海证券交易所认为应当终止上市的其他情形。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终止基金上市的决定之日起2 个工作日内发布 基金终止上市公告。 若因上述1、4 项等原因使本基金不再具备上市条件而被上海证券交易所终止上市的, 本基金将在履行适当程序后由交易型开放式基金变更为投资于黄金现货合约的非上市的开 放式基金,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四、基金份额参考净值(IOPV)的计算与公告 基金管理人在每一个开放日上海证券交易所开市前向中证指数有限公司提供当日的计 算文件,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在开市后根据计算文件和黄金现货合约最新成交价格计算,并通 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基金份额参考净值(IOPV),供投资人交易、申购、赎回基金份额时 参考。 1、基金份额参考净值计算公式为: 基金份额参考净值=(Σ最小申购赎回单位中黄金现货合约数量×最新成交价+预估现 金)/最小申购、赎回单位对应的基金份额。 2、基金份额参考净值的计算以四舍五入的方法保留小数点后3 位。 3、基金管理人可以调整基金份额参考净值计算方法,并予以公告。 第十部分 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本基金现采用黄金合约申购赎回和现金申购赎回两种方式。黄金合约申购赎回通过上海 黄金交易所办理,现金申购赎回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办理。 一、黄金合约申购赎回 黄金合约申购赎回是指以黄金现货合约为主要对价办理申购或赎回的业务,仅接受合约 申赎参与人的申请。 (一)合约申赎参与人 国泰黄金交易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19 年第三号) 34 可参与本基金黄金现货合约申购赎回业务的投资人为合约申赎参与人。基金管理人可以 指定以黄金现货合约进行申购和赎回业务的投资人类型。基金管理人将在开始办理申购赎回 业务前公告合约申赎参与人类型,并可依据实际情况增加、变更合约申赎参与人类型,并应 提前2 日在指定媒介上予以公告。 只有合约申赎参与人可以参与本基金的黄金合约申购赎回,除合约申赎参与人以外的其 他投资人可以通过上市交易买卖本基金份额或其他方式申购赎回本基金份额。 (二)申购和赎回场所 合约申赎参与人应当在申购赎回代理机构办理基金申购、赎回业务的营业场所或按申购 赎回代理机构提供的其他方式,或者按上海黄金交易所允许的其他方式办理基金份额的黄金 合约申购与赎回。合约申赎参与人与申购赎回代理机构可以为同一人。本基金的联接基金作 为申购赎回授权参与人之一按照上海黄金交易所认可的方式进行申购赎回。 基金管理人将在开始办理黄金合约申购、赎回业务前公告申购赎回代理机构的名单,并 可依据实际情况增减、变更申购赎回代理机构。基金管理人增减、变更申购赎回代理机构时, 应提前2 日在管理人网站公示。 (三)申购和赎回的开放日及时间 1、开放日及开放时间 本基金黄金合约申购赎回的开放日为上海证券交易所和上海黄金交易所的共同交易日, 具体的开放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和上海黄金交易所的共同交易日的共同交易时间,合约申 赎参与人应在开放日的开放时间办理基金份额的黄金合约申购与赎回。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 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本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 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上海证券交易所或上海黄金交易所的交易 日及交易时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 的调整,但应在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2、申购、赎回开始日及业务办理时间 本基金已于2013 年7 月29 日开放日常申购、赎回业务。 (四)申购与赎回的原则 1、本基金采用份额申购、份额赎回的方式,即申购、赎回均以份额申请; 2、本基金的黄金合约申购赎回对价为黄金现货合约、现金差额及其他对价; 3、本基金申购、赎回申请提交后不得撤销; 4、本基金申购、赎回应遵守上海黄金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登记机构的相关业务 规则、通知或指南等规定。 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对上述原则进行调整。基金管理人必须在新规 则开始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国泰黄金交易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19 年第三号) 35 (五)申购与赎回的程序 1、申购和赎回的申请方式 合约申赎参与人必须根据申购赎回代理机构规定的程序,或上海黄金交易所认可的方 式,在开放日的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内提出黄金合约申购或赎回的申请。 合约申赎参与人申购本基金时,须根据申购赎回清单备足申购对价,基金份额持有人提 交赎回申请时,必须持有足够的基金份额余额和现金,否则所提交的申购、赎回申请无效。 2、申购和赎回申请的确认 合约申赎参与人申购、赎回申请在受理当日进行确认。如合约申赎参与人未能提供符合 要求的申购对价,则申购申请失败。如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符合要求的基金份额不足或未 能根据要求准备足额的现金,则赎回申请失败。 合约申赎参与人可在申请当日通过其办理申购、赎回的代理机构查询有关申请的确认情 况。合约申赎参与人应及时查询有关申请的确认情况,否则,如因申请未得到确认而造成的 损失,由合约申赎参与人自行承担。 申购赎回代理机构受理申购、赎回申请并不代表该申购、赎回申请一定成功。申购、赎 回的确认以登记机构的确认结果为准。 3、申购和赎回的清算交收与登记 合约申赎参与人T 日申购、赎回成功后,登记机构在T 日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为其办 理基金份额的登记。上海黄金交易所在T 日办理黄金现货合约的清算交收,并于T+1 日办理 现金差额的交收。 如果在清算交收时发现不能正常履约的情形,则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黄金交易所 和登记机构的相关业务规定进行处理。 上海证券交易所、登记机构和上海黄金交易所可因包括但不限于技术系统等情况,对清 算交收与登记的办理时间、方式等进行调整。本基金管理人将在实施日前3 个工作日在指定 媒介公告。 合约申赎参与人应按照本基金合同的约定和申购赎回代理机构的规定按时足额支付应 付的现金差额。因合约申赎参与人原因导致现金差额未能按时足额交收的,基金管理人有权 为基金的利益向该合约申赎参与人追偿并要求其承担由此导致的其他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基 金资产的损失。 (六)申购和赎回的数量限制 1、合约申赎参与人申购、赎回的基金份额需为最小申购、赎回单位的整数倍。 2、本基金黄金合约申购赎回的最小申购、赎回单位为30 万份,基金管理人有权对其进 行更改。 3、基金管理人调整申购和赎回的数额限制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生效前依照《信 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国泰黄金交易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19 年第三号) 36 4、当接受申购申请对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构成潜在重大不利影响时,基金管理人 应当采取设定单一投资者申购金额上限或基金单日净申购比例上限、拒绝大额申购、暂停基 金申购等措施,切实保护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具体请参见相关公告。 5、基金管理人可设定申购份额上限和赎回份额上限,以对当日的申购总规模或赎回总 规模进行控制,并在申购赎回清单中公告。 (七)申购、赎回对价及费用 1、本基金黄金合约申购赎回对价为黄金现货合约、现金差额及其他对价。 2、申购对价、赎回对价根据申购赎回清单和合约申赎参与人申购、赎回的基金份额数 额确定。 申购赎回清单由基金管理人编制。T 日的申购赎回清单在当日开市前公告。 3、合约申赎参与人在申购、赎回本基金份额时,无申购和赎回费用。 4、T 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在当天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计算,并在T+1 日公告,计算公 式为计算日基金资产净值除以计算日发售在外的基金份额总数。如遇特殊情况,可以适当延 迟计算或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八)、申购、赎回清单的内容与格式 1、申购、赎回清单的内容 T 日申购、赎回清单公告内容包括最小申购、赎回单位所对应的黄金数量、可用于申购 赎回的黄金现货合约品种、T 日预估现金部分、T-1 日现金差额、基金份额净值、申购赎回 份额上限及其他相关内容。 2、可用于申购赎回的黄金现货合约品种 可用于申购赎回的黄金现货合约品种为Au99.95 合约和Au99.99 合约。 若以后随着市场环境的变化,上海黄金交易所挂盘交易的黄金现货合约发生变更或增(未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