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测电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户销户完成

时间:2019年12月31日 17:01:33 中财网
原标题:精测电子: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户销户完成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567 证券简称:精测电子 公告编号:2019-174



武汉精测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户销户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武汉精测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12月11日召
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
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鉴于公司首
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武汉FDP检测系统生产研发基地建设项目”已达到预定可
使用状态,为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根据相关法律、法规
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公司将上述募投项目专户节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同
时注销对应的募集资金专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
息披露网站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
告》(公告编号:2019-161)。


目前,所有专户注销工作已完成,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武汉精测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2442号)核准,公司公开发行人民
币普通股(A股)股票2,000万股,每股面值1.00元,发行价格为19.92元/股,
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98,400,000.00元;扣除本次支付的承销保荐费用人民
币30,400,000.00元,及其他发行费用人民币9,443,592.83元,实际募集资金
净额为人民币358,556,407.17元。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6〕第
712065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障投资者的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关于进一步规范上市公司
募集资金使用的通知》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结合公司
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根据《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
度》的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并严格履行使用审批手续,以
便对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进行监督,保证专款专用。


2016年12月7日,公司及子公司武汉精立电子技术有限公司与招商银行武
汉分行循礼门支行、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2016年12月7日,公司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广发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公司在上述银行开设了银行专户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监管协议与深圳
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其他相关规定,监管协议得到切实履行。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户情况如下:



序号

银行名称

账号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1

中国民生银行武汉分行洪山支行

698631081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2

招商银行武汉分行循礼门支行

127906155810302

武汉FPD检测系统生
产研发基地建设项目

3

招商银行武汉分行循礼门支行

127906573510704

武汉FPD检测系统生
产研发基地建设项目



三、募集资金专户销户情况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开立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节余资金
1,492,149.02元已全部划转至公司的基本账户,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专用账户销户手续已办理完成。公司、子公司与保荐机构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以及各开户行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签署的《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募集资
金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四、备查文件

1、银行销户证明。



特此公告。










武汉精测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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