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泰纳指 : 国泰纳斯达克1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19年第二号)
原标题:国泰纳指 : 国泰纳斯达克1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19年第二号) 国泰纳斯达克100 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19 年第二号) 国泰纳斯达克100 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 (2019 年第二号) 基金管理人: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国泰纳斯达克100 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19 年第二号) 重要提示 本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10 年2 月24 日证监许可【2010】208 号文核准募集。 本基金基金合同于2010 年4 月29 日正式生效。 基金管理人保证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核准, 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核准,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 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 投资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最低收益。 本基金投资于美国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人在 投资本基金前,需全面认识本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 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对认(申)购基金的意愿、时机、数量等投资行为作出独立决策。 投资人根据所持有份额享受基金的收益,但同时也需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本基 金投资中出现的风险主要分为两类,一是境外投资产品风险,包括海外市场风险、汇率风险、 法律和政治风险等;二是开放式基金风险,包括利率风险、流动性风险、信用风险、跟踪误 差风险、操作或技术风险、会计核算风险、税务风险、衍生品风险等。本基金为跟踪美国纳 斯达克100 指数的指数基金,属于较高风险、较高收益的投资品种,投资人在购买此类基金 时应当充分了解其可能存在的投资风险。 投资有风险,投资人在认(申)购本基金前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和《基 金合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 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新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基金管理人建议投资人根据自身的风险偏好, 选择适合自己的基金产品,并且中长期持有。 本招募说明书根据2019 年9 月1 日生效的《信息披露办法》和《基金合同》、《托管协议》 的修订更新了相关章节,并更新了基金管理人章节的相关内容,上述内容更新截止日为2019 年11 月15 日。本招募说明书所载其他内容截止日为2019 年4 月29 日,投资组合报告为2019 年1 季度报告,净值表现截止日为2018 年12 月31 日。 国泰纳斯达克100 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19 年第二号) 目 录 重要提示 ...................................................................... 2 一、绪言 ...................................................................... 4 二、释义 ...................................................................... 4 三、风险揭示 .................................................................. 8 四、基金的投资 ............................................................... 13 五、基金的业绩 ............................................................... 22 六、基金管理人 ............................................................... 23 七、基金的募集 ............................................................... 37 八、基金合同生效 ............................................................. 38 九、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38 十、基金的费用与税收.......................................................... 46 十一、基金的财产 ............................................................. 48 十二、基金资产的估值.......................................................... 49 十三、基金的收益与分配........................................................ 53 十四、基金的会计和审计........................................................ 54 十五、基金的信息披露.......................................................... 55 十六、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产的清算 .................................... 58 十七、基金托管人 ............................................................. 61 十八、境外托管人 ............................................................. 64 十九、相关服务机构 ........................................................... 65 二十、基金合同内容摘要........................................................ 85 二十一、托管协议内容摘要..................................................... 101 二十二、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服务 ............................................... 107 二十三、其他应披露事项....................................................... 108 二十四、招募说明书存放及查阅方式 ............................................. 110 二十五、备查文件 ............................................................ 110 国泰纳斯达克100 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19 年第二号) 一、绪言 《国泰纳斯达克100 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以下简称“本招募说明书”)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 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销售办 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合格 境内机构投资者境外证券投资管理试行办法》(以下简称“《试行办法》”)、《公开募集开放式 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以下简称“《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及有关法律法规 和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以及《国泰纳斯达克100 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 金合同”)编写。 本招募说明书阐述了国泰纳斯达克100 指数证券投资基金的投资目标、策略、风险、费 率等与投资人投资决策有关的全部必要事项,投资人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招募说 明书。 基金管理人承诺本招募说明书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 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本基金是根据本招募说明书所载明的资料申请募集 的。本基金管理人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招募说明书中载明的信息,或对本 招募说明书作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根据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编写,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基金合同是约定基金 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基金投资人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 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 受,并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基金投资人欲了解基 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应详细查阅基金合同。 本招募说明书关于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的编制、披露及更新等内容,将不晚于2020 年9 月 1 日起执行。 二、释义 在本招募说明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语或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1、基金或本基金:指国泰纳斯达克100 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2、基金管理人:指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3、基金托管人:指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4、基金合同或本基金合同:指《国泰纳斯达克100 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及对本 基金合同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国泰纳斯达克100 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19 年第二号) 5、托管协议:指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就本基金签订之《国泰纳斯达克100 指数证券 投资基金托管协议》及对该托管协议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6、招募说明书:指《国泰纳斯达克100 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7、基金份额发售公告:指《国泰纳斯达克100 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8、法律法规:指中国现行有效并公布实施的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司法解释、 行政规章以及其他对基金合同当事人有约束力的决定、决议、通知等 9、《基金法》:指2003 年10 月28 日经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 通过,自2004 年6 月1 日起实施并经2012 年12 月28 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 员会第三十次会议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 订 10、《销售办法》:指中国证监会2013 年3 月15 日颁布、同年6 月1 日实施的《证券投 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1、《信息披露办法》:指中国证监会2019 年7 月26 日颁布、同年9 月1 日实施的《公 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2、《运作办法》:指中国证监会于2014 年7 月7 日颁布、自同年8 月8 日起实施的《公 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3、《试行办法》:指中国证监会于2007 年6 月18 日公布、自同年7 月5 日起实施的《合 格境内机构投资者境外证券投资管理试行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4、《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指中国证监会2017 年8 月31 日颁布、同年10 月1 日实施 的《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5、中国证监会: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16、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指中国人民银行和/或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 17、国家外汇局:指国家外汇管理局或其授权的代表机构 18、基金合同当事人:指受基金合同约束,根据基金合同享有权利并承担义务的法律主 体,包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份额持有人 19、个人投资者:指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自然人 20、机构投资者:指依法可以投资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 注册登记并存续或经有关政府部门批准设立并存续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团体或其他 组织 21、投资人:指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和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 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的合称 22、基金份额持有人:指依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合法取得基金份额的投资人 23、基金销售业务:指基金管理人或代销机构宣传推介基金,发售基金份额,办理基金 份额的申购、赎回、转换、非交易过户、转托管及定期定额投资等业务 国泰纳斯达克100 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19 年第二号) 24、销售机构:指直销机构和代销机构 25、直销机构:指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6、代销机构:指符合《销售办法》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取得基金代销业务 资格并与基金管理人签订了基金销售服务代理协议,代为办理基金销售业务的机构 27、基金销售网点:指直销机构的直销中心及代销机构的代销网点 28、登记结算业务:指基金登记、存管、过户、清算和结算业务,具体内容包括投资人 基金账户的建立和管理、基金份额注册登记、基金销售业务的确认、清算和结算、代理发放 红利、建立并保管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等 29、登记结算机构:指办理登记结算业务的机构。基金的登记结算机构为国泰基金管理 有限公司或接受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委托代为办理登记结算业务的机构 30、境外托管人:指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接受基金托管人委托,负责本基金境外 资产托管业务的境外金融机构;境外托管人由基金托管人选择、更换和撤销 31、基金账户:指登记结算机构为投资人开立的、记录其持有的、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 基金份额余额及其变动情况的账户 32、基金交易账户:指销售机构为投资人开立的、记录投资人通过该销售机构买卖本基 金的基金份额变动及结余情况的账户 33、基金合同生效日:指基金募集达到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规定的条件,基金管理 人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完毕,并获得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的日期 34、基金合同终止日:指基金合同规定的基金合同终止事由出现后,基金财产清算完毕, 清算结果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予以公告的日期 35、基金募集期:指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至发售结束之日止的期间,最长不得超过3 个月 36、存续期:指基金合同生效至终止之间的不定期期限 37、工作日:指同时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和美国纳斯达克证券交易所的 正常交易日 38、开放日:指为投资人办理基金份额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的工作日 39、T 日:指销售机构在规定时间受理投资人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申请的工作日 40、T+n 日:指自T 日起第n 个工作日(不包含T 日) 41、交易时间:指开放日基金接受申购、赎回或其他交易的时间段 42、认购:指在基金募集期内,投资人申请购买基金份额的行为 43、申购:指基金合同生效后,投资人根据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规定申请购买基金 份额的行为 44、赎回:指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份额持有人按基金合同规定的条件要求将基金份额 兑换为现金的行为 国泰纳斯达克100 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19 年第二号) 45、转托管: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在本基金的不同销售机构之间实施的变更所持基金份额 销售机构的操作 46、定期定额投资计划:指投资人通过有关销售机构提出申请,约定每期扣款日、扣款 金额及扣款方式,由销售机构于每期约定扣款日在投资人指定银行账户内自动完成扣款及基 金申购申请的一种投资方式 47、巨额赎回:指本基金单个开放日,基金净赎回申请(赎回申请份额总数加上基金转换 中转出申请份额总数后扣除申购申请份额总数及基金转换中转入申请份额总数后的余额)超 过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的10% 48、元:指人民币元 49、基金收益:指基金投资所得红利、股息、债券利息、买卖证券价差、银行存款利息、 其他合法收入及因运用基金财产带来的成本和费用的节约 50、基金资产总值:指基金拥有的各类有价证券、银行存款本息、基金应收申购款及其 他资产的价值总和 51、基金转换:指基金份额持有人按照本基金合同和基金管理人届时有效公告规定的条 件,申请将其持有基金管理人管理的、某一基金的基金份额转换为基金管理人管理的、且由 同一登记结算机构办理登记结算的其他基金基金份额的行为 52、基金资产净值:指基金资产总值减去基金负债后的价值 53、基金份额净值:指计算日基金资产净值除以计算日基金份额总数 54、基金资产估值:指计算评估基金资产和负债的价值,以确定基金资产净值和基金份 额净值的过程 55、流动性受限资产:指由于法律法规、监管、合同或操作障碍等原因无法以合理价格 予以变现的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到期日在10 个交易日以上的逆回购与银行定期存款(含协议 约定有条件提前支取的银行存款)、停牌股票、流通受限的新股及非公开发行股票、资产支持 证券、因发行人债务违约无法进行转让或交易的债券等 56、指定媒介: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用以进行信息披露的全国性报刊及指定互联网网站 (包括基金管理人网站、基金托管人网站、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等媒介 57、不可抗力:指本基金合同当事人无法预见、无法抗拒、无法避免且在本基金合同由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签署之日后发生的,使本基金合同当事人无法全部或部分履行本基 金合同的任何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洪水、地震及其他自然灾害、战争、骚乱、火灾、政府征 用、没收、恐怖袭击、传染病传播、法律法规变化、突发停电或其他突发事件、证券交易所 非正常暂停或停止交易 58、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指《国泰纳斯达克100 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产品资料概要》 及其更新(基金合同关于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的编制、披露及更新等内容,将不晚于2020 年9 月1 日起执行) 国泰纳斯达克100 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19 年第二号) 三、风险揭示 本基金投资于美国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本基金投资中 出现的风险主要分为两类,一是境外投资产品风险,包括海外市场风险、汇率风险、法律和政 治风险等;二是开放式基金风险,包括利率风险、流动性风险、信用风险、跟踪误差风险、 操作或技术风险、会计核算风险、税务风险、衍生品风险等。 (一)境外投资产品风险 1、海外市场风险 市场风险是指由于市场因素如基础利率、汇率、股票价格和商品价格的变化或由于这些 市场因素的波动率的变化而引起的证券价格的非预期变化,并产生损失的可能性。 由于本基金将投资于海外股票市场,因此一方面基金净值会因全球股市的整体变化而出 现价格波动。另一方面,各国各地区处于不同的产业经济循环周期之中,这也将对基金的投 资绩效产生影响。同时,境外证券市场因特有的社会政治环境、法律法规、市场状况和经济 发展趋势,对于负面的特定事件的反映存在诸多差异;另外,部分投资市场如美国、英国、 香港等证券交易市场对每日证券交易价格并无涨跌幅上下限的规定,使得这些国家或地区证 券的每日涨跌幅空间相对较大等。上述因素可能会带来市场的急剧波动,从而导致投资风险 的增加。 本基金所跟踪的纳斯达克100 指数,为美国主要股票指数之一,它和道琼斯工业指数及 标普500 指数一起,共同被看作美国股市的风向标。纳斯达克100 指数涵盖了纳斯达克股票 交易市场上100 只市值最大的非金融类上市公司,其中科技、可选消费板块占75%以上,反映 了成熟市场高科技行业的整体走势。 纳斯达克100 指数发布于1985 年,在其发布后的10 多年内基本保持平稳增长的态势。 由于2000 年互联网泡沫的破裂、2001 年的9.11 恐怖袭击等一系列事件的影响,纳斯达克100 指数也经历了较大的一波下跌。历史上,在互联网泡沫破裂时期,2000 年度纳斯达克100 指 数的跌幅为36.83%,同期标普500 指数和道琼斯工业指数的跌幅分别为9.10%和4.72%;在金 融危机时期,2008 年度纳斯达克100 指数的跌幅为41.57%,同期标普500 指数和道琼斯工业 指数的跌幅分别为37%和31.93%。 从历史数据来看,其过去10 年间的年化收益率为-6.35%,低于标普500 指数-0.95%、道 琼斯工业指数1.31%的年化收益率水平;其衡量风险的指标之一---日收益波动率为2.23%, 高于标普500 指数1.4%、道琼斯工业指数1.32%的日收益波动率水平。在2003 年到2009 年 的市场行情中,特别是在金融危机后,纳斯达克100 指数的收益好于美国其它主要市场指数, 其日收益波动率也呈降低趋势,过去5 年、过去3 年来的日波动率仅略高于标普500 指数和 道琼斯工业指数。[注:以上均为目前所了解的历史数据,未来受不确性因素的影响,各指数 国泰纳斯达克100 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19 年第二号) 的表现可能与其过去的表现并不一致。 美国主要股票市场指数的收益和波动水平列示如下: 纳斯达克100 指数 标普500 指数 道琼斯工业指数 年化收益率 日波动率 年化收益率 日波动率 年化收益率 日波动率 过去1 年 54.63% 1.671% 26.46% 1.719% 22.68% 1.53% 过去3 年 2.51% 1.944% -5.61% 1.885% -3.11% 1.72% 过去5 年 3.32% 1.618% 0.42% 1.515% 1.94% 1.39% 过去10 年 -6.35% 2.227% -0.95% 1.400% 1.31% 1.32% 注:数据截止日2009 年12 月31 日 数据来源:彭博资讯 2、汇率风险 本基金以人民币募集和计价,经过换汇后主要投资于美国市场以美元计价的金融工具, 因此人民币与美元之间汇率的变动将影响本基金以人民币计价的基金资产价值,从而导致基 金资产面临潜在风险。 3、法律和政治风险 由于各个国家或地区适用不同法律法规的原因,可能导致本基金的某些投资行为在部分 国家或地区受到限制或合同不能正常执行,从而使得基金资产面临损失的可能性。 基金所投资的国家或地区因政治局势变化(如罢工、暴动、战争等)或法令的变动,可 能导致市场的较大波动,从而给本基金的投资收益造成直接或间接的影响。 (二)开放式基金风险 1、利率风险 利率风险是指由于利率变动而导致的证券价格和证券利息的损失。利率风险是债券投资 所面临的主要风险,息票利率、期限和到期收益率水平都将影响债券的利率风险水平。国家 或地区的利率变动还将影响该地区的经济与汇率等。 本基金主要投资于股票,因此利率风险相对较低,利率的波动仅间接影响到股市。 2、流动性风险 (1)本基金的申购、赎回安排 本基金为开放式基金,投资人可在本基金的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业务。为 切实保护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遵循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优先原则,本基金管理 人将合理控制基金份额持有人集中度,审慎确认申购赎回业务申请,包括但不限于: ①当接受申购申请对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构成潜在重大不利影响时,基金管理人应 当采取设定单一投资者申购金额上限或基金单日净申购比例上限、拒绝大额申购、暂停基金 申购等措施,切实保护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国泰纳斯达克100 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19 年第二号) ②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50%以上的资产出现无可参考的活跃市场价格且采用估值 技术仍导致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时,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确认后,基金管理人应当暂 停接受基金申购申请。 提示投资人注意本基金的申购赎回安排和相应的流动性风险,合理安排投资计划。 (2)本基金拟投资市场、行业及资产的流动性风险 ①本基金至少80%的资产投资于Nasdaq-100 指数的成份股和目标基金,其余资产投资于 债券等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因此,股票市场的流动性风险是本基金主要面临的流动 性风险。本基金所投资的股票市场具有发展成熟、容量较大、交易活跃、流动性充裕的特征, 能够满足本基金开放式运作的流动性要求。同时,本基金采用分散投资,针对个股设置投资 比例上限,保障了资产组合的流动性。在极端市场行情下,存在基金管理人可能无法以合理 价格及时变现或调整基金投资组合的风险。本基金管理人将发挥专业研究优势,加强对市场、 上市公司基本面和固定收益类产品的深入研究,持续优化组合配置,以控制流动性风险。 ②资产支持证券只能通过特定的渠道进行转让交易,存在市场交易不活跃导致的流动性 风险。 基金管理人将密切关注各类资产及投资标的的交易活跃程度与价格的连续性情况,评估 各类资产及投资标的占基金资产的比例并进行动态调整,以满足基金运作过程中的流动性要 求,应对流动性风险。 (3)巨额赎回情形下的流动性风险管理措施 当基金出现巨额赎回时,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基金当时的资产组合状况决定全额赎回或 部分延期赎回。 ①全额赎回:当基金管理人认为有能力支付投资人的全部赎回申请时,按正常赎回程序 执行。 ②部分延期赎回:当基金管理人认为支付投资人的赎回申请有困难或认为因支付投资人 的赎回申请而进行的财产变现可能会对基金资产净值造成较大波动时,基金管理人在当日接 受赎回比例不低于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的10%的前提下,可对其余赎回申请延期办理。对 于当日的赎回申请,应当按单个账户赎回申请量占赎回申请总量的比例,确定当日受理的赎 回份额;对于未能赎回部分,投资人在提交赎回申请时可以选择延期赎回或取消赎回。选择 延期赎回的,将自动转入下一个开放日继续赎回,直到全部赎回为止;选择取消赎回的,当 日未获受理的部分赎回申请将被撤销。延期的赎回申请与下一开放日赎回申请一并处理,无 优先权并以下一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础计算赎回金额,以此类推,直到全部赎回为止。 国泰纳斯达克100 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19 年第二号) 如投资人在提交赎回申请时未作明确选择,投资人未能赎回部分作自动延期赎回处理。 若本基金发生巨额赎回,在单个基金份额持有人超过基金总份额50%以上的赎回申请的 情形下:对于该基金份额持有人当日赎回申请超过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50%以上的部分, 基金管理人可以延期办理赎回申请;对于该基金份额持有人当日赎回申请未超过50%的部分, 可以根据前段“①全额赎回”或“②部分延期赎回”的约定方式与其他基金份额持有人的赎 回申请一并办理。具体处理方式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有 关业务规则办理。 ③暂停赎回:连续2 日以上(含本数)发生巨额赎回,如基金管理人认为有必要,可暂停 接受基金的赎回申请;已经接受的赎回申请可以延缓支付赎回款项,但不得超过20 个工作日, 并应当在指定媒介上进行公告。 (4)备用的流动性风险管理工具的实施情形、程序及对投资者的潜在影响 基金管理人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在确保投资者得到公平对待的前提下,可依照法律法 规及基金合同的约定,综合运用各类流动性风险管理工具,对赎回申请进行适度调整,作为 特定情形下基金管理人流动性风险管理的辅助措施。备用的流动性风险管理工具的实施情形 包括: ①发生基金合同规定的暂停赎回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的情形; ②基金发生巨额赎回; ③基金发生巨额赎回,且单个基金份额持有人超过基金总份额50%以上的赎回申请的情 形; ④基金份额持续持有期限小于7 日; ⑤发生基金合同规定的暂停估值的情形; ⑥法律法规规定、中国证监会认定或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情形。 实施备用流动性风险管理工具的决策程序依照基金管理人流动性风险管理制度的规定办 理。基金管理人应时刻防范可能产生的流动性风险,对流动性风险进行日常监控,切实保护 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采取备用流动性风险管理工具,可能对投资人造成无法赎回、赎回延期办理、赎回款项 延期支付、赎回时承担冲击成本产生资金损失等影响。 3、信用风险 信用风险是指基金在交易过程发生交收违约,或者基金所投资债券之发行人出现违约、 拒绝支付到期本息,都可能导致基金资产损失和收益变化。本基金主要投资于股票,因而债 信风险相对较低。衍生品有一定的交易对手信用风险,可通过严格筛选交易对手来控制。 国泰纳斯达克100 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19 年第二号) 4、跟踪误差风险 即基金在跟踪指数时由于各种原因导致基金的业绩表现与标的指数表现之间产生差异的 不确定性,可能包括: (1)基金在跟踪指数过程中,由于买入和卖出证券时均存在交易成本,例如印花税、交 易佣金经手费等交易成本,导致本基金在跟踪指数时可能产生收益上的偏离; (2)受市场流动性风险的影响本基金在实际管理过程中由于投资者申购而增加的资金可 能不能及时地转化为标的指数的成份股票、或在面临投资者赎回时无法以赎回价格将股票及 时地转化为现金,这些情况使得本基金在跟踪指数时存在一定的跟踪偏离风险; (3)在本基金实行指数化投资过程中,管理人对指数基金的管理能力例如跟踪指数的技 术手段、买入卖出的时机选择等都会对本基金的收益产生影响,从而影响本基金对标的指数 的跟踪程度。 5、操作或技术风险 操作风险是指那些因内部控制存在缺陷或者人为因素造成操作失误或违反操作规程等原 因可能引致的风险,例如,越权违规交易、会计部门欺诈、交易错误、IT 系统故障等风险。 在开放式基金的各种交易行为或者后台运作中,可能因为技术系统的故障或者差错而影 响交易的正常进行或者导致投资人的利益受到影响。这种技术风险可能来自基金管理人、基 金托管人、境外托管人、登记结算机构、销售机构、证券交易所、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等。 6、会计核算风险 会计核算风险主要是指由于会计核算及会计管理上违规操作形成的风险,如经常性的串 户,账务记重,透支、过失付款,资金汇划系统款项错划,日终轧帐假平,会计备份数据丢 失,利息计算错误等。 通过双会计制以及基金会计核算、托管方会计复核的方法可以有效控制会计核算风险。 7、税务风险 由于各个国家或地区在税务方面的法律法规存在一定差异,可能会就股息、利息、资本 利得等收益向当地税务机构缴纳税金,包括预扣税,该行为可能会使得资产回报受到一定影 响。此外,各个国家或地区的税收规定可能发生变化,或者实施具有追溯力的修订,从而导 致基金须向该国家或地区缴纳在基金销售、估值或者出售投资当日并未预计的额外税项。 本基金在投资海外市场时会事先了解清楚各地区的税法规定,同时,在境外托管人的协 助下,完成投资所在国家或地区的税务扣缴工作。 8、金融模型风险 金融模型风险是指由于投资决策或风险管理所依赖的金融模型错误或参数不准确而引发 的风险。 本基金实际运用经国内外实践验证的、成熟的金融模型,以有效控制模型风险。 9、衍生品风险 国泰纳斯达克100 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19 年第二号) 由于金融衍生产品具有杠杆效应,价格波动较为剧烈,在市场面临突发事件时,可能会 导致投资亏损高于初始投资金额,从而对基金收益带来不利影响。此外,衍生品的交易可能 不够活跃,在市场变化时,可能因无法及时找到交易对手或交易对手方压低报价,导致基金 资产的额外损失。 本基金投资衍生品不得应用于投机交易目的,会通过控制规模、计算风险价值等手段来 有效控制风险。 四、基金的投资 (一)投资目标 通过严格的投资程序约束和数量化风险管理手段,以低成本、低换手率实现本基金对纳 斯达克100 指数(Nasdaq-100 Index,以下简称“标的指数”)的有效跟踪,追求跟踪误差最 小化。 (二)投资理念 本基金管理人坚持指数化投资理念,以跟踪目标指数为原则,实现与资本市场的同步成 长。 (三)投资范围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Nasdaq-100 指数成份股、在已与 中国证监会签署双边监管合作谅解备忘录的国家或地区证券监管机构登记注册的、以 Nasdaq-100 指数为投资标的的指数型公募基金(包括ETF)(以下简称“目标基金”)、货币市 场工具以及中国证监会允许本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 本基金持有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若法 律法规变更或取消本限制的,则本基金按变更或取消后的规定执行),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 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和应收申购款等;本基金至少80%的资产投资于Nasdaq-100 指数的成份 股和目标基金,其中,本基金持有的目标基金的市值合计不超过本基金资产净值的10%。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它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 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四)投资策略 本基金原则上采取完全复制策略,即按照标的指数的成份股构成及其权重构建基金股票 投资组合,并根据标的指数成份股及其权重的变动进行相应调整。但因特殊情况导致基金无 法及时获得足够数量的股票时,基金管理人将运用其他合理的投资方法构建本基金的实际投 资组合,追求尽可能贴近目标指数的表现。 本基金的风险控制目标是追求日均跟踪误差不超过0.5%,年跟踪误差不超过5%(注:以 美元资产计价计算)。 开放式指数基金跟踪误差的来源主要包括现金拖累、成份股调整时的交易策略以及基金 国泰纳斯达克100 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19 年第二号) 每日现金流入/流出的建仓/变现策略、成份股股息的再投资策略等。基金管理人将通过对这 些因素的有效管理,追求跟踪误差最小化。 另外,本基金基于流动性管理的需要,将投资于与本基金有相近的投资目标、投资策略、 且以Nasdaq-100 指数为投资标的的指数型公募基金(包括ETF)(以下简称“目标基金”)。同 时,为更好地实现本基金的投资目标,本基金还将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开展证券借贷业务 以及投资于股指期货等金融衍生品,以期降低跟踪误差水平。本基金投资于金融衍生品的目 标是替代跟踪标的指数的成份股,使基金的投资组合更紧密地跟踪标的指数。不得应用于投 机交易目的,或用作杠杆工具放大基金的投资。 未来,随着全球证券市场投资工具的发展和丰富,本基金可相应调整和更新相关投资策 略,并在招募说明书更新中公告。 (五)投资决策机制 本基金的投资决策实行公司投资决策委员会下属专业投决会——境外投资专业决策委员 会领导下的基金经理负责制。基金经理负责基金的日常投资运作,基金投资的重大事项需向 境外投资专业决策委员会报告。 (六)投资程序 严格、完备的投资管理流程可以保证投资理念的贯彻执行,避免重大风险的发生。 1、研究:基金经理、研究人员依托公司整体研究平台,整合外部信息以及券商等外部研 究力量的研究成果开展指数跟踪、成份股公司行为等相关信息的搜集与分析、流动性分析、 误差及其归因分析等工作,撰写研究报告,作为基金投资决策的重要依据。 2、投资决策:境外投资专业决策委员会依据研究报告,定期召开或遇重大事项时召开投 资决策会议,决策相关事项。基金经理根据境外投资专业决策委员会的决议,每日进行基金 投资管理的日常决策。 3、组合构建:根据标的指数,结合研究报告,基金经理构建组合。追求跟踪误差最小化 并控制投资风险。 4、交易执行:交易管理部负责具体执行交易,同时履行一线监控的职责。 5、投资绩效评估:金融工程部定期和不定期对基金进行投资绩效评估,并提供相关报告。 绩效评估能够确认组合是否实现了投资预期、组合误差的来源及投资策略成功与否,基金经 理可以据此检讨投资策略,进而调整投资组合。稽核监察部对基金投资计划的执行进行日常 监督和实时风险控制。 6、组合监控与调整:基金经理将跟踪标的指数变动,结合成份股基本面情况、流动性状 况、基金申购和赎回的现金流量情况以及组合投资绩效评估的结果,对投资组合进行监控和 调整,密切跟踪标的指数。 7、本基金管理人在确保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前提下,可根据市场环境变化和实际需要 调整上述投资程序,并予以公告。 国泰纳斯达克100 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19 年第二号) (七)业绩比较基准 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 纳斯达克100 指数(Nasdaq-100 Index)收益率(总收益指数收益率) 纳斯达克100 指数于1985 年1 月31 日发布,涵盖了纳斯达克股票交易市场上100 只市 值最大的非金融类上市公司,反映了科技、工业、零售、电信、生物技术、医疗保健、交通、 媒体和服务公司等行业的整体走势。该指数具有宽泛的分散性,赢得了投资人和市场专家的 广泛认同。 本基金标的指数的变更程序为: 1、当标的指数变更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包括但不限于标的指数由 于编制机构更名或指数更名等情况而变更,但指数成份股和指数编制方法无重大变更时,标 的指数的变更程序为: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沟通协商,在取得基金托管人同意后,报中 国证监会备案。在中国证监会备案核准后,应至少在标的指数变更实施日前3 个工作日在中 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介上刊登公告。 2、当标的指数提供商NASDAQ OMX 集团取消对本基金使用标的指数的授权,或标的指数 停止编制发布等非因基金当事人原因导致本基金无法再继续使用标的指数的情形时,基金管 理人按照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合法权益的原则,依据前述具体情形下拟采用的标的指数变更 方案是否会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产生实质性不利影响,决定是否采用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 大会的方式决定标的指数变更事宜。 3、当标的指数的编制方法发生重大变更,或标的指数的市场代表性、流动性等发生变化, 或证券市场有其他代表性更强、更适合投资的指数推出时,基金管理人认为标的指数已不再 适宜作为跟踪标的时,则本基金管理人可以依据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合法权益的原则,召集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由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对标的指数的变更事宜作出决议。基金份额持 有人大会决议自中国证监会依法核准或者出具无异议意见之日起生效。基金管理人执行生效 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八)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属于股票型基金,预期风险与收益高于混合型基金、债券型基金与货币市场基金。 本基金为指数型基金,跟踪标的指数市场表现,目标为获取市场平均收益,是股票基金中处 于中等风险水平的基金产品。 (九)投资限制 1、组合限制 本基金在投资策略上兼顾投资原则以及开放式基金的固有特点,通过分散投资降低基金 财产的非系统性风险,保持基金组合良好的流动性。基金的投资组合将遵循以下限制: (1)本基金持有同一家银行的存款不得超过基金净值的20%。银行应当是中资商业银行 在境外设立的分行或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达到中国证监会认可的信用评级机构评级的境外银 国泰纳斯达克100 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19 年第二号) 行,但在基金托管账户的存款不受此限制。 (2)本基金持有与中国证监会签署双边监管合作谅解备忘录国家或地区以外的其他国家 或地区证券市场挂牌交易的证券资产(包括金融衍生产品)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10%,其 中持有任一国家或地区市场的证券资产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3%。 (3)基金不得购买证券用于控制或影响发行该证券的机构或其管理层。 (4)本基金持有非流动性资产市值不得超过基金净值的10%。 前项非流动性资产是指法律或基金合同规定的流通受限证券以及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 资产。 (5)本基金投资于境外基金仅限于在交易所挂牌交易的公募基金;本基金持有境外基金 的市值合计不得超过基金净值的10%。持有货币市场基金可以不受上述限制。 (6)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基金持有任何一只境外基金,不得超过该境外基金总份额的 20%。 (7)金融衍生品投资 为有效管理投资组合和规避风险,本基金可适当投资于期货合约等衍生金融工具。金融 衍生品投资应当符合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 1)本基金的金融衍生品全部敞口不得高于基金资产净值的20%。 2)本基金投资期货支付的初始保证金、投资期权支付或收取的期权费、投资柜台交易衍 生品支付的初始费用的总额不得高于基金资产净值的10%。 3)本基金投资于远期合约、互换等柜台交易金融衍生品任一交易对手方的市值计价敞口 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20%。 (8)本基金与私募类证券资管产品及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主体为交易对手开展逆回购 交易的,可接受质押品的资质要求应当与本基金合同约定的投资范围保持一致; (9)本基金主动投资于流动性受限资产的市值合计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15%;因证 券市场波动、上市公司股票停牌、基金规模变动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不符合该 比例限制的,基金管理人不得主动新增流动性受限资产的投资; (10)相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及中国证监会的其他规定。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基金合同生效后6 个月内使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符合基金合同的有关 约定。若基金超过上述(1)-(7)项投资比例限制,应当在超过比例后30 个工作日内采用 合理的商业措施减仓以符合投资比例限制要求。 2、禁止行为 除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外,基金不得有下列行为: (1)购买不动产。 (2)购买房地产抵押按揭。 (3)购买贵重金属或代表贵重金属的凭证。 国泰纳斯达克100 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19 年第二号) (4)购买实物商品。 (5)除应付赎回、交易清算等临时用途以外,借入现金。该临时用途借入现金的比例不 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10%。 (6)利用融资购买证券,但投资金融衍生品除外。 (7)参与未持有基础资产的卖空交易。 (8)从事证券承销业务。 (9)不公平对待不同客户或不同投资组合。 (10)除法律法规规定以外,向任何第三方泄露客户资料。 (11)中国证监会禁止的其他行为。 若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发生修改、更新或废止,致使本款前述的投资限制 和禁止行为被修改、更新或取消的,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本基金可相应调整投资 限制和禁止行为规定,不需经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 (十)基金管理人代表基金行使股东权利的处理原则 1、基金管理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代表基金独立行使股东权利,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 益; 2、不谋求对上市公司的控股,不参与所投资上市公司的经营管理; 3、有利于基金财产的安全与增值; 4、不通过关联交易为自身、雇员、授权代理人或任何存在利害关系的第三人牟取任何不 当利益。 (十一)代理投票 基金管理人应作为基金份额持有人的代理人,行使所投资股票的投票权。基金管理人将 本着维护持有人利益的原则,勤勉尽职地代理基金份额持有人行使投票权。在履行代理投票 职责过程中,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操作需要,委托境外托管人或其他专业机构提供代理投票的 建议、协助完成代理投票的程序等,基金管理人应对代理机构的行为进行必要的监督,保留 投票记录,并承担相应责任。 (十二)证券交易 1、基金管理人定期对经纪商提供的交易支持、研究支持以及其他服务情况进行考评,考 评结果将成为经纪商选择及交易量分配的主要依据。经纪商考评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交易评价:包括交易指令的执行速度及质量、指令弹性的解决方案、交易保密情况、 信息资讯提供以及佣金安排制度等方面的评价; (2)研究评价:能够针对本基金业务需要,提供高质量的研究报告和较为全面的服务。 包括宏观经济、行业及公司分析报告、买卖方研究员之间的交流情况、研究报告的更新及研 究的独特性等方面的评价; (3)服务评价:包括对客户发行产品所提供的建议、组织对上市公司拜访活动以及IPO 国泰纳斯达克100 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19 年第二号) 的安排等方面的评价; (4)其它评价:包括后台(清算和交割)便利性和可靠性、公司股东结构状况及第三方 的评级、以及公司的合法合规性等方面的评价; (5)其他有利于基金持有人利益的商业合作考虑。 基金管理人将根据上述评价指标定期对经纪商进行综合考察,撰写《经纪商评价报告》, 选取最适合基金投资业务的经纪商合作,并根据考评结果分配基金在各个经纪商的交易量。 2、其他事项 本基金管理人将根据有关规定,在基金定期报告中对所选择的证券经纪商、基金通过该 证券经纪商买卖证券的成交量以及所支付的佣金等进行披露。对于在证券经纪商选择和交易 量分配中存在或潜在的利益冲突,管理人应该本着尽可能维护持有人的利益进行妥善处理, 并按规定进行报告。 (十三)基金投资组合报告 本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 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9 年4 月18 日复核 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投资组合报告所载数据截止2019 年3 月31 日,本报告所列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1、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序号 项目 金额(元) 占基金总资产的比例(%) 1 权益投资 732,929,700.71 86.64 其中:普通股 723,103,049.30 85.48 存托凭证 9,826,651.41 1.16 优先股 - - 房地产信托 - - 2 基金投资 1,768,984.72 0.21 3 固定收益投资 - - 其中:债券 - - 资产支持证券 - - 4 金融衍生品投资 - - 其中:远期 - - 国泰纳斯达克100 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19 年第二号) 期货 - - 期权 - - 权证 - - 5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其中:买断式回购的买入返 售金融资产 - - 6 货币市场工具 - - 7 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计 100,484,849.12 11.88 8 其他各项资产 10,776,054.96 1.27 9 合计 845,959,589.51 100.00 2、报告期末在各个国家(地区)证券市场的股票及存托凭证投资分布 国家(地区) 公允价值(人民币元)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美国 732,929,700.71 89.19 合计 732,929,700.71 89.19 3、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及存托凭证投资组合 (1)报告期末指数投资按行业分类的股票及存托凭证投资组合 行业类别 公允价值(人民币元)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信息技术 321,958,158.64 39.18 通信服务 157,847,422.22 19.21 非必需消费品 119,433,039.98 14.53 保健 61,153,150.00 7.44 必需消费品 44,114,637.04 5.37 工业 17,844,111.67 2.17 公用事业 2,422,336.22 0.29 金融 2,010,656.77 0.24 材料 - - 能源 - - 房地产 - - 合计 726,783,512.54 88.44 注:以上分类采用全球行业分类标准(GICS)。 (2)报告期末积极投资按行业分类的股票及存托凭证投资组合 行业类别 公允价值(人民币元)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信息技术 - - 通信服务 6,146,188.17 0.75 国泰纳斯达克100 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19 年第二号) 非必需消费品 - - 保健 - - 必需消费品 - - 工业 - - 公用事业 - - 金融 - - 材料 - - 能源 - - 房地产 - - 合计 6,146,188.17 0.75 注:以上分类采用全球行业分类标准(GICS)。 4、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股票及存托凭证投资明细 (1)期末指数投资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及存托凭证投 资明细 序 号 公司名 称(英 文) 公司 名称 (中 文) 证券 代码 所在 证 券市 场 所属国 家 (地区) 数量 (股) 公允价值(人民 币元) 占基金资 产净值比 例(%) 1 MICROSO FT CORP 微软 MSFT US 纳斯 达克 美国 93,235 74,042,481.08 9.01 2 APPLE INC 苹果 公司 AAPL US 纳斯 达克 美国 57,522 73,572,267.31 8.95 3 AMAZON. COM INC 亚马 逊公 司 AMZN US 纳斯 达克 美国 6,022 72,207,875.71 8.79 4 ALPHABE T INC-CL C Alpha bet公 司 GOOG US 纳斯 达克 美国 4,274 33,766,663.85 4.11 5 FACEBOO K INC-CLA SS A Faceb ook公 司 FB US 纳斯 达克 美国 29,200 32,774,287.76 3.99 6 ALPHABE T INC-CL A Alpha bet公 司 GOOGL US 纳斯 达克 美国 3,711 29,408,149.09 3.58 7 CISCO SYSTEMS INC 思科 -T CSCO US 纳斯 达克 美国 61,146 22,229,118.65 2.71 国泰纳斯达克100 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19 年第二号) 8 INTEL CORP 英特 尔公 司 INTC US 纳斯 达克 美国 61,296 22,163,956.28 2.70 9 COMCAST CORP-CL ASS A 康卡 斯特 CMCSA US 纳斯 达克 美国 61,462 16,545,897.99 2.01 10 PEPSICO INC 百事 可乐 PEP US 纳斯 达克 美国 19,200 15,843,656.16 1.93 (2)期末积极投资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股票及存托凭证投 资明细 序 号 公司名称(英 文) 公司名称 (中文) 证券 代码 所 在 证 券 市 场 所属 国家 (地 区) 数量 (股) 公允价值(人 民币元) 占基金 资产净 值比例 (%) 1 WALT DISNEY CO/THE 华特迪士 尼公司 DIS US 纽 约 美国 8,221 6,146,188.17 0.75 5、报告期末按债券信用等级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6、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7、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8、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金融衍生品投资明细 序号 衍生品类别 衍生品名称 公允价值(人民币元)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 股指期货 NASDAQ100 MINI JUN19 - - 注:股指期货投资采用当日无负债结算制度,结算准备金已包括所持股指期货合约产生 的持仓损益,因此衍生金融工具项下的股指期货投资与相关的期货暂收款(结算所得的持仓损 益)之间按抵销后的净额列示,为人民币零元。本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持仓和损益 明细为:NASDAQ 100 E-MINI JUN19 买入持仓量85 手,合约市值人民币84,713,153.48 元, 公允价值变动人民币4,339,089.78 元。 9、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基金投资明细 序号 基金名称 基金 类型 运作方式 管理人 公允价值 (人民币元) 占基金资产 净值比例(%) 国泰纳斯达克100 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19 年第二号) 1 INVESCO QQQ TRUST SERIES 1 ETF 基金 开放式 Invesco Ltd 967,792.49 0.12 2 PROSHARES ULTRAPRO QQQ ETF 基金 开放式 ProShares Trust 801,192.23 0.10 10、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1)本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没有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 制日前一年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况。 (2)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中,没有投资于超出基金合同规定备选股票库之外的情况。 (3)其他各项资产构成: 序号 名称 金额(元) 1 存出保证金 5,981,031.38 2 应收证券清算款 - 3 应收股利 137,869.42 4 应收利息 22,677.01 5 应收申购款 4,634,477.15 6 其他应收款 - 7 待摊费用 - 8 其他 - 9 合计 10,776,054.96 (4)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可转换债券。 (5)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① 报告期末指数投资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指数投资前十名股票中不存在流通受限情况。 ②报告期末积极投资前五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积极投资前五名股票中不存在流通受限情况。 五、基金的业绩 基金业绩截止日为2018 年12 月31 日,并经基金托管人复核。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守职守、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 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 资者在做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国泰纳斯达克100 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19 年第二号) 阶段 净值增 长率① 净值增长率 标准差② 业绩比较基 准收益率③ 业绩比较基准收 益率标准差④ ①-③ ②-④ 2010 年4 月29 日至 2010 年12 月31 日 12.10% 0.58% 11.11% 1.35% 0.99% -0.77% 2011 年度 -3.08% 1.46% 3.66% 1.57% -6.74% -0.11% 2012 年度 15.11% 0.89% 18.35% 0.98% -3.24% -0.09% 2013 年度 29.33% 0.72% 36.92% 0.78% -7.59% -0.06% 2014 年度 17.36% 0.81% 19.40% 0.86% -2.04% -0.05% 2015 年度 17.03% 1.17% 9.75% 1.17% 7.28% 0.00% 2016 年度 12.79% 1.04% 7.27% 1.04% 5.52% 0.00% 2017 年度 23.94% 0.70% 32.99% 0.66% -9.05% 0.04% 2018 年度 2.91% 1.48% 0.04% 1.47% 2.87% 0.01% 2010 年4 月29 日至 2018 年12 月31 日 219.57% 1.04% 249.07% 1.13% -29.50% -0.09% 注:同期业绩比较基准以美元计价,不包含人民币汇率变动等因素产生的效应。 六、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概况 名称: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设立日期:1998 年3 月5 日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浦东大道1200 号2 层225 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虹口区公平路18 号8 号楼嘉昱大厦16 层-19 层 法定代表人:陈勇胜 注册资本:壹亿壹千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辛怡 联系电话:021-31089000,4008888688 股本结构: 股东名称 股权比例 中国建银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60% 意大利忠利集团 30% 中国电力财务有限公司 10% 国泰纳斯达克100 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19 年第二号) (二)基金管理人管理基金的基本情况 截至2019 年11 月15 日,本基金管理人共管理119 只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国泰金鹰增 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金龙系列证券投资基金(包括2 只子基金,分别为国 泰金龙行业精选证券投资基金、国泰金龙债券证券投资基金)、国泰金马稳健回报证券投资基 金、国泰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国泰金鹏蓝筹价值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金鼎价值精 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由金鼎证券投资基金转型而来)、国泰金牛创新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 基金、国泰沪深300 指数证券投资基金(由国泰金象保本增值混合证券投资基金转型而来)、 国泰双利债券证券投资基金、国泰区位优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中小盘成长混合型证 券投资基金(LOF)(由金盛证券投资基金转型而来)、国泰纳斯达克100 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国泰价值经典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上证180 金融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 资基金、国泰上证180 金融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国泰事件驱动策略混 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信用互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成长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 基金、国泰大宗商品配置证券投资基金(LOF)、国泰现金管理货币市场基金、国泰金泰灵活配 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由国泰金泰平衡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变更注册而来,国泰金泰平衡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由金泰证券投资基金转型而来)、国泰民安增利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 金、国泰国证房地产行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国泰估值优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由国泰估值优势可分离交易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封闭期届满转换而来)、上证5 年期国债交 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纳斯达克1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国泰中国企 业境外高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黄金交易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国泰国证医药卫 生行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国泰聚信价值优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民益 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国泰国策驱动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浓 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安康定期支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由国泰安康养老 定期支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名而来)、国泰金鑫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由金鑫证券投资基 金转型而来)、国泰新经济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国证食品饮料行业指数分级证 券投资基金、国泰深证TMT50 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国泰国证有色金属行业指数分级证券 投资基金、国泰睿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兴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国泰互联网+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央企改革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全球绝对收益型 基金优选证券投资基金、国泰大健康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黄金交易型开放式证券投资 基金联接基金、国泰融丰外延增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由国泰融丰定增灵 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转换而来)、国泰国证新能源汽车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由国 国泰纳斯达克100 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19 年第二号) 泰国证新能源汽车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转型而来,国泰国证新能源汽车指数分级证券投资 基金由中小板300 成长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转型而来)、国泰中证军工交易型开放 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国泰中证全指证券公司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国泰创业板 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国泰利是宝货币市场基金、国泰安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 金、国泰普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润利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润泰 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融信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由国泰融信定增 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转换而来)、国泰景气行业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 国证航天军工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国泰民丰回报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 金、国泰中证申万证券行业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国泰策略价值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 资基金(由国泰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变更而来)、国泰量化收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 基金、国泰大农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智能装备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融安多策 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智能汽车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上证10 年期国债交易 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国泰瞬利交易型货币市场基金、国泰民安增益纯债债券型证券 投资基金(由国泰民安增益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转型而来)、国泰中国企业 信用精选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QDII)、国泰聚优价值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可 转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招惠收益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江源优势精选 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聚利价值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 量化成长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优势行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价值精选灵活 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瑞和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嘉睿纯债债券型证券投 资基金、国泰恒生港股通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国泰聚禾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国 泰丰祺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利享中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多策略收益灵 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由国泰新目标收益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变更而来)、国泰聚 享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丰盈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量化策略收益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由国泰策略收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变更而来,国泰策略收益灵活 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由国泰目标收益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转型而来)、国泰鑫策略价 值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由国泰鑫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变更而来)、国泰价值优 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金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由国泰金鹿保本增值混合 证券投资基金转型而来)、国泰消费优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惠盈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 基金、国泰润鑫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由国泰润鑫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变更注册而来)、国泰惠富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农惠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国泰纳斯达克100 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19 年第二号) 国泰信利三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国泰民福策略价值灵活配置混合型证 券投资基金(由国泰民福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保本期到期变更而来)、国泰沪深300 指数 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由国泰结构转型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转型而来)、国泰中证生 物医药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国泰中证生物医药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 投资基金、国泰CES 半导体行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国泰中证500 指数增强型 证券投资基金(由国泰宁益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变更注册而来)、国泰瑞安 三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国泰中证计算机主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 资基金、国泰民安养老目标日期2040 三年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国泰民利策略收 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由国泰民利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保本期到期变更而 来)、国泰兴富三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国泰惠丰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 金、国泰惠融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中证全指通信设备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 基金、国泰裕祥三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国泰中证全指通信设备交易型 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国泰丰鑫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盛合三 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国泰惠信三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国 泰鑫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另外,本基金管理人于2004 年获得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社 保基金资产管理人资格,目前受托管理全国社保基金多个投资组合。2007 年11 月19 日,本 基金管理人获得企业年金投资管理人资格。2008 年2 月14 日,本基金管理人成为首批获准开 展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业务(专户理财)的基金公司之一,并于3 月24 日经中国证监会批准获 得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QDII)资格,囊括了公募基金、社保、年金、专户理财和QDII 等管 理业务资格。 (三)主要人员情况 1、董事会成员 陈勇胜,董事长,硕士研究生,高级经济师。1982 年1 月至1992 年10 月在中国建设银 行总行工作,历任综合计划处、资金处副处长、国际结算部副总经理(主持工作)。1992 年 11 月至1998 年2 月任国泰证券有限公司国际业务部总经理,公司总经理助理兼北京分公司总 经理。1998 年3 月至2015 年10 月在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工作,其中1998 年3 月至1999 年10 月任总经理,1999 年10 月至2015 年8 月任董事长。2015 年1 月至2016 年8 月,在中 建投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任纪委书记,2015 年3 月至2016 年8 月,在中建投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任监事长。2016 年8 月至11 月,在建投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建投华文传媒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任监事长、纪委书记。2016 年11 月起调入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任公司党委书记,2017 年3 国泰纳斯达克100 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19 年第二号) 月起任公司董事长、法定代表人。 方志斌,董事,硕士研究生。2005 年7 月至2008 年7 月,任职宝钢国际经营财务部。2008 年7 月至2010 年2 月,任职金茂集团财务总部。2010 年3 月至今,在中国建银投资有限责任 公司工作,历任长期股权投资部助理业务经理、业务经理,战略发展部业务经理、处长。2014 年4 月至2015 年11 月,任建投华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董事。2014 年2 月至2017 年11 月, 任中国投资咨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2017 年12 月起任公司董事。 张瑞兵,董事,博士研究生。2006 年7 月起在中国建银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工作,先后任 股权管理部业务副经理、业务经理,资本市场部业务经理,策略投资部助理投资经理,公开 市场投资部助理投资经理,战略发展部业务经理、组负责人,战略发展部处长,现任战略发 展部总经理助理。2014 年5 月起任公司董事。 Santo Borsellino,董事,硕士研究生。1994-1995 年在BANK OF ITALY 负责经济研究; 1995 年在UNIVERSITY OF BOLOGNA 任金融部助理,1995-1997 年在ROLOFINANCE UNICREDITO ITALIANO GROUP – SOFIPA SpA 任金融分析师;1999-2004 年在LEHMAN BROTHERS INTERNATIONAL 任股票保险研究员;2004-2005 年任URWICK CAPITAL LLP 合伙人;2005-2006 年在CREDIT SUISSE 任副总裁;2006-2008 年在EURIZONCAPITAL SGR SpA 历任研究员/基金经理。2009-2013 年任 GENERALI INVESTMENTS EUROPE 权益部总监。2013-2019 年任GENERALI INVESTMENTS EUROPE 总经理。2019 年4 月起任Investments & Asset Management Corporate Governance Implementation & Institutional Relations 主管。2013 年11 月起任公司董事。 游一冰,董事,大学本科,英国特许保险学会高级会员(FCII)及英国特许保险师 (Chartered Insurer)。1989 年至1994 年任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总公司营业部助理经理;1994 年至1996 年任中国保险(欧洲)控股有限公司总裁助理;1996 年至1998 年任忠利保险有限 公司英国分公司再保险承保人;1998 年至2017 年任忠利亚洲中国地区总经理;2002 年至今 任中意人寿保险有限公司董事;2007 年至今任中意财产保险有限公司董事;2007 年至2017 年任中意财产保险有限公司总经理;2013 年至今任中意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2017 年至今 任忠利集团大中华区股东代表。2010 年6 月起任公司董事。 丁琪,董事,硕士,高级政工师。1994 年7 月至1995 年8 月,在西北电力集团物资总公 司任财务科职员。1995 年8 月至2000 年5 月,在西北电力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任财务部干事。 2000 年6 月至2005 年8 月,在国电西北公司财务部任成本电价处干事、资金运营处副处长。 2005 年8 月至2012 年10 月,在中国电力财务有限公司西北分公司任副总经理(主持工作)、 总经理、党组副书记。2012 年10 月至2014 年11 月,在中国电力财务有限公司华中分公司任 国泰纳斯达克100 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19 年第二号) 总经理、党组副书记。2014 年11 月至今,在中国电力财务有限公司任副总经理、党组成员、 党委委员。2019 年4 月起任公司董事。 周向勇,董事,硕士研究生,23 年金融从业经历。1996 年7 月至2004 年12 月在中国建 设银行总行工作,先后任办公室科员、个人银行业务部主任科员。2004 年12 月至2011 年1 月在中国建银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工作,任办公室高级业务经理、业务运营组负责人。2011 年 1 月加入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任总经理助理,2012 年11 月至2016 年7 月任公司副总经 理,2016 年7 月起任公司总经理及公司董事。 王军,独立董事,博士研究生,教授。1986 年起在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法律系、法学院执 教,先后任助教、讲师、副教授、教授、博士生导师、法学院副院长、院长,兼任全国法律 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委员、国际贸易和金融法律研究所所长、中国法学会国际经 济法学研究会副会长、中国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中国法学教育研究会第一届理事 会常务理事、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员、新加坡国际仲裁中心仲裁员、北京仲裁 委员会仲裁员、大连仲裁委员会仲裁员等职。2013 年起兼任金诚信矿业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目 前已上市)独立董事,2015 年5 月起兼任北京采安律师事务所兼职律师。2010 年6 月起任公 司独立董事。 常瑞明,独立董事,大学学历,高级经济师。1980 年起在工商银行工作,历任河北沧州 市支行主任、副行长;河北省分行办公室副主任、信息处处长、副处长;河北保定市分行行 长、党组副书记、书记;河北省分行副行长、行长、党委书记;2004 年起任工商银行山西省 分行行长、党委书记;2007 年起任工商银行工会工作委员会常务副主任;2010 年至2014 年 任北京银泉大厦董事长。2014 年10 月起任公司独立董事。 黄晓衡,独立董事,硕士研究生,高级经济师。1975 年7 月至1991 年6 月,在中国建设 银行江苏省分行工作,先后任职于计划处、信贷处、国际业务部,历任副处长、处长。1991 年6 月至1993 年9 月,任中国建设银行伦敦代表处首席代表。1993 年9 月至1994 年7 月, 任中国建设银行纽约代表处首席代表。1994 年7 月至1999 年3 月,在中国建设银行总行工作, 历任国际部副总经理、资金计划部总经理、会计部总经理。1999 年3 月至2010 年1 月,在中 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工作,历任财务总监、公司管委会成员、顾问。2010 年4 月至2012 年3 月,任汉石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香港)董事总经理。2013 年8 月至2016 年1 月,任中金基金 管理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7 年3 月起任公司独立董事。 吴群,独立董事,博士研究生,高级会计师。1986 年6 月至1999 年1 月在中国财政研究 院研究生部会计教研室工作,历任讲师、副研究员、副主任、主任。1991 年起兼任中国财政 国泰纳斯达克100 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19 年第二号) 研究院研究生部(财政部财政科研所研究生部)硕士生导师。1999 年1 月至2003 年6 月在沪 江德勤北京分所工作,历任技术部/企业风险管理部高级经理、总监,管理咨询部总监。2003 年6 月至2005 年11 月,在中国电子产业工程有限公司工作,担任财务部总经理。2014 年9 月至2016 年7 月任中国上市公司协会军工委员会副会长,2016 年8 月至2018 年1 月任中国 上市公司协会军工委员会顾问。2005 年11 月至2016 年7 月在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 司工作,历任审计部副主任、资产部副主任(主持工作)、主任。2012 年3 月至2016 年7 月, 担任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总经济师。2003 年1 月至2016 年11 月,在中国电子信 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所投资的境内外多个公司担任董事、监事。2017 年5 月起兼任首约科技 (北京)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7 年10 月起任公司独立董事。 2、监事会成员 梁凤玉,监事会主席,硕士研究生,高级会计师。1994 年8 月至2006 年6 月,先后于建 设银行辽宁分行国际业务部、人力资源部、葫芦岛市分行城内支行、葫芦岛市分行计财部、 葫芦岛市分行国际业务部、建设银行辽宁分行计划财务部工作,任业务经理、副行长、副总 经理等职。2006 年7 月至2007 年3 月在中国建银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财务会计部工作。2007 年4 月至2008 年2 月在中国投资咨询公司任财务总监。2008 年3 月至2012 年8 月在中国建 银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财务会计部任高级经理。2012 年9 月至2014 年8 月在建投投资有限责任 公司任副总经理。2014 年12 月起任公司监事会主席。 Yezdi Phiroze Chinoy,监事,大学本科。1995 年12 月至2000 年5 月在Jardine Fleming India 任公司秘书及法务。2000 年9 月至2003 年2 月,在Dresdner Kleinwort Benson 任合 规部主管、公司秘书兼法务。2003 年3 月至2008 年1 月任JP Morgan Chase India 合规部副 总经理。2008 年2 月至2008 年8 月任Prudential Property Investment Management Singapore 法律及合规部主管。2008 年8 月至2014 年3 月任Allianz Global Investors Singapore Limited 东南亚及南亚合规部主管。2014 年3 月17 日起任Generali Investments Asia Limited 首席执行官。2016 年12 月1 日起任Generali Investments Asia Limited 执行董事。2014 年12 月起任公司监事。 刘锡忠,监事,研究生。1989 年2 月至1995 年5 月,中国人民银行总行稽核监察局主任 科员。1995 年6 月至2005 年6 月,在华北电力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工作,历任部门经理、副总 经理。2005 年7 月起在中国电力财务有限公司工作,历任华北分公司副总经理、纪检监察室 主持工作、风险管理部主任、资金管理部主任、河北业务部主任,现任风险管理部主任。2017 年3 月起任公司监事。 国泰纳斯达克100 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19 年第二号) 邓时锋,监事,硕士研究生。曾任职于天同证券。2001 年9 月加盟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 司,历任行业研究员、基金经理助理,2008 年4 月至2018 年3 月任国泰金鼎价值精选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09 年5 月至2018 年3 月任国泰区位优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原 国泰区位优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13 年9 月至2015 年3 月任国泰估值优势 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的基金经理,2015 年9 月至2018 年3 月任国泰央企改革股票型 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19 年7 月起任国泰民安养老目标日期2040 三年持有期混合型基 金中基金(FOF)的基金经理。2019 年4 月起任投资总监(FOF)。2015 年8 月起任公司职工 监事。 吴洪涛,监事,大学本科。曾任职于恒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03 年7 月至2008 年1 月, 任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运作保障部经理。2008 年2 月加入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历任信 息技术部工程师、运营管理部总监助理、运营管理部副总监,现任运营管理部总监。2019 年 5 月起任公司职工监事。 宋凯,监事,大学本科。2008 年9 月至2012 年10 月,任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上海 分所助理经理。2012 年12 月加入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历任审计部总监助理、纪检监察室 副主任,现任审计部总监、风险管理部总监。2017 年3 月起任公司职工监事。 3、高级管理人员 陈勇胜,董事长,简历情况见董事会成员介绍。 周向勇,总经理,简历情况见董事会成员介绍。 李辉,大学本科,19 年金融从业经历。1997 年7 月至2000 年4 月任职于上海远洋运输 公司,2000 年4 月至2002 年12 月任职于中宏人寿保险有限公司,2003 年1 月至2005 年7 月任职于海康人寿保险有限公司,2005 年7 月至2007 年7 月任职于AIG 集团,2007 年7 月 至2010 年3 月任职于星展银行。2010 年4 月加入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先后担任财富大学 负责人、总经理办公室负责人、人力资源部(财富大学)及行政管理部负责人,2015 年8 月 至2017 年2 月任公司总经理助理,2017 年2 月起担任公司副总经理。 封雪梅,硕士研究生,21 年金融从业经历。1998 年8 月至2001 年4 月任职于中国工商 银行北京分行营业部;2001 年5 月至2006 年2 月任职于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任高级产品 经理;2006 年3 月至2014 年12 月任职于信达澳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历任市场总监、北京 分公司总经理、总经理助理;2015 年1 月至2018 年7 月任职于国寿安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任总经理助理;2018 年7 月加入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担任公司副总经理。 李永梅,博士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20 年金融从业经历。1999 年7 月至2014 年2 月 国泰纳斯达克100 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19 年第二号) 就职于中国证监会陕西监管局,历任稽查处副主任科员、主任科员、行政办公室副主任、稽 查二处副处长等;2014 年2 月至2014 年12 月就职于中国证监会上海专员办,任副处长;2015 年1 月至2015 年2 月就职于上海申乐实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任副总经理;2015 年2 月至 2016 年3 月就职于嘉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2015 年7 月起任公司督察长;2016 年3 月加入国 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担任公司督察长,2019 年3 月起转任公司副总经理。 刘国华,博士研究生,25 年金融从业经历。曾任职于山东省国际信托投资公司、万家基 金管理有限公司;2008 年4 月加入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先后担任产品规划部总监、公司 首席产品官、公司首席风险官,2019 年3 月起担任公司督察长。 倪蓥,硕士研究生,18 年金融从业经历。曾任新晨信息技术有限责任公司项目经理;2001 年3 月加入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历任信息技术部总监、信息技术部兼运营管理部总监、 公司总经理助理,2019 年6 月起担任公司首席信息官。 4、本基金基金经理 (1)现任基金经理 吴向军,硕士研究生,15 年证券基金从业经历。2004 年6 月至2011 年4 月在美国 Guggenheim Partners 工作,历任任职研究员,高级研究员,投资经理。2011 年5 月起加盟国 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2013 年4 月起任国泰中国企业境外高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 经理,2013 年8 月至2017 年12 月任国泰美国房地产开发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 2015 年7 月起兼任国泰纳斯达克100 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和国泰大宗商品配置证券投资基金 (LOF)的基金经理,2015 年12 月起兼任国泰全球绝对收益型基金优选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 理,2017 年9 月起兼任国泰中国企业信用精选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QDII)的基金经理,2018 年5 月起兼任纳斯达克1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18 年11 月起兼任 国泰恒生港股通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的基金经理。2015 年8 月至2016 年6 月任国际业 务部副总监,2016 年6 月至2018 年7 月任国际业务部副总监(主持工作),2017 年7 月起任 海外投资总监,2018 年7 月起任国际业务部总监。 (2)历任基金经理 自2010 年4 月至2011 年5 月10 日由刘翔担任本基金的基金经理,2011 年5 月11 日至 2011 年5 月30 日由刘翔和崔涛共同担任本基金的基金经理,自2011 年5 月31 日起至2014 年11 月3 日由崔涛担任本基金的基金经理,2014 年11 月4 日起至2015 年1 月15 日由徐皓 担任本基金的基金经理,2015 年1 月16 日起至2015 年7 月13 日由徐皓和白海峰共同担任本 基金的基金经理,2015 年7 月14 日起至2018 年9 月6 日由徐皓和吴向军共同担任本基金的 国泰纳斯达克100 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19 年第二号) 基金经理,2018 年9 月7 日起至今由吴向军担任本基金的基金经理。 5、本基金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 本基金管理人设有公司投资决策委员会,其成员在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投研部门负责人 及业务骨干等相关人员中产生。公司总经理可以推荐上述人员以外的投资管理相关人员担任 成员,督察长和运营体系负责人列席公司投资决策委员会会议。公司投资决策委员会主要职 责是根据有关法规和基金合同,审议并决策公司投资研究部门提出的公司整体投资策略、基 金大类资产配置原则,以及研究相关投资部门提出的重大投资建议等。 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组成如下: 主任委员: 周向勇:总经理 执行委员: 张玮:总经理助理 委员: 吴晨:固收投资总监、绝对收益投资(事业)部总监 邓时锋:FOF 投资总监 吴向军:海外投资总监、国际业务部总监 胡松:养老金投资总监、养老金及专户投资(事业)部总监 6、上述成员之间均不存在近亲属或家属关系。 四、基金管理人职责 1、依法募集资金,办理或者委托经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机构代为办理基金份额的发售、 申购、赎回和登记事宜; 2、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3、对所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分别管理、分别记账,进行证券投资; 4、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确定基金收益分配方案,及时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收益; 5、进行基金会计核算并编制基金财务会计报告; 6、编制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 7、计算并公告基金净值信息,确定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 8、办理与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有关的信息披露事项; 9、按照规定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或配合基金托管人、基金份额持有人依法召集基金 份额持有人大会; 国泰纳斯达克100 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19 年第二号) 10、保存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的记录、账册、报表和其他相关资料; 11、以基金管理人名义,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行使诉讼权利或者实施其他法律行为; 12、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职责。 (五)基金管理人承诺 1、基金管理人承诺不从事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行为,并承诺建立健全内部 控制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行为的发生。 2、基金管理人承诺不从事违反《基金法》的行为,并承诺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采取 有效措施,防止下列行为发生: (1)将其固有财产或者他人财产混同于基金财产从事证券投资; (2)不公平地对待其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 (3)利用基金财产为基金份额持有人以外的第三人谋取利益; (4)向基金份额持有人违规承诺收益或者承担损失; (5)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禁止的其他行为。 3、基金管理人承诺加强人员管理,强化职业操守,督促和约束员工遵守国家有关法律、 法规及行业规范,诚实信用、勤勉尽责,不从事以下活动: (1)越权或违规经营; (2)违反基金合同或托管协议; (3)故意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他基金相关机构的合法权益; (4)在向中国证监会报送的资料中弄虚作假; (5)拒绝、干扰、阻挠或严重影响中国证监会依法监管; (6)玩忽职守、滥用职权,不按照规定履行职责; (7)违反现行有效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基金合同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泄漏 在任职期间知悉的有关证券、基金的商业秘密,尚未依法公开的基金投资内容、基金投资计 划等信息,或利用该信息从事或者明示、暗示他人从事相关的交易活动; (8)违反证券交易场所业务规则,利用对敲、倒仓等手段操纵市场价格,扰乱市场秩序; (9)贬损同行,以抬高自己; (10)以不正当手段谋求业务发展; (11)有悖社会公德,损害证券投资基金人员形象; (12)在公开信息披露和广告中故意含有虚假、误导、欺诈成分; (13)其他法律、行政法规以及中国证监会禁止的行为。 国泰纳斯达克100 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19 年第二号) 4、基金管理人承诺严格遵守基金合同的规定,并承诺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采取有效 措施,防止违反基金合同行为的发生。 5、基金管理人承诺不从事其他法规规定禁止从事的行为。 (六)基金经理承诺 1、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本着谨慎的原则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取最大利 益; 2、不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受雇人或任何第三者谋取利益; 3、不泄露在任职期间知悉的有关证券、基金的商业秘密,尚未依法公开的基金投资内容、 基金投资计划等信息,且不利用该信息从事或者明示、暗示他人从事相关的交易活动; 4、不以任何形式为其他组织或个人进行证券交易。 (七)基金管理人内部控制制度 1、内部控制制度概述 基金管理人为防范和化解经营运作中面临的风险,保证经营活动的合法合规和有效开展, 制定了一系列组织机制、管理方法、操作程序与控制措施,形成了公司完整的内部控制体系。 该内部控制体系涵盖了内部会计控制、风险管理控制和监察稽核制度等公司运营的各个方面, 并通过相应的具体业务控制流程来严格实施。 (1)内部风险控制遵循的原则 1)全面性原则:内部风险控制必须覆盖公司所有部门和岗位,渗透各项业务过程和业务 环节; 2)独立性原则:公司设立独立的稽核监察部门,稽核监察部门保持高度的独立性和权威 性,负责对公司各部门内部风险控制工作进行稽核和检查; 3)相互制约原则:公司及各部门在内部组织结构的设计上形成一种相互制约的机制,建 立不同岗位之间的制衡体系; 4)保持与业务发展的同等地位原则:公司的发展必须建立在风险控制制度完善和稳固的 基础上,内部风险控制应与公司业务发展放在同等地位上; 5)定性和定量相结合原则:建立完备风险控制指标体系,使风险控制更具客观性和操作 性。 (2)内部会计控制制度 公司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会计准则的要求,建立了完善的内部会计控制制度, 实现了职责分离和岗位相互制约,确保会计核算的真实、准确、完整,并保证各基金会计核 国泰纳斯达克100 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19 年第二号) 算和公司财务管理的相互独立,保护基金资产的独立、安全。 (3)风险管理控制制度 公司为有效控制管理运营中的风险,建立了一整套完整的风险管理控制制度,其内容由 一系列的具体制度构成,主要包括:岗位分离和空间分离制度、投资管理控制制度、信息技 术控制、营销业务控制、信息披露制度、资料保全制度和独立的稽核制度、人力资源管理以 及相应的业务控制流程等。通过这些控制制度和流程,对公司面临的投资风险和管理风险进 行有效的控制。 (4)监察稽核制度 公司实行独立的监察稽核制度,通过对稽核监察部门充分授权,对公司执行国家有关法 律法规情况、以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遵循情况和有效性进行全面的独立监察稽核,确保公 司经营的合法合规性和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2、基金管理人内部控制制度要素 (1)控制环境 公司经过多年的管理实践,建立了良好的控制环境,以保证内部会计控制和管理控制的 有效实施,主要包括科学的公司治理结构、合理的组织结构和分级授权、注重诚信并关注风 险的道德观和经营理念、独立的监察稽核职能等方面。 1)公司建立并完善了科学的治理结构,目前有独立董事4 名。董事会下设提名及资格审 查委员会、薪酬委员会、考核委员会等专业委员会,对公司重大经营决策和发展规划进行决 策及监督; 2)在组织结构方面,公司设立的执行委员会、投资决策委员会、风险管理委员会等机构 分别负责公司经营、基金投资和风险控制等方面的决策和监督控制。同时公司各部门之间有 明确的授权分工和风险控制责任,既相互独立,又相互合作和制约,形成了合理的组织结构、 决策授权和风险控制体系; 3)公司一贯坚持诚信为投资人服务的道德观和稳健经营的管理理念。在员工中加强职业 道德教育和风险观念,形成了诚信为本和稳健经营的企业文化; 4)公司稽核监察部门拥有对公司任何经营活动进行独立监察稽核的权限,并对公司内部 控制措施的实施情况和有效性进行评价和提出改进建议。 (2)控制的性质和范围 1)内部会计控制 公司建立了完善的内部会计控制,保证基金核算和公司财务核算的独立性、全面性、真 国泰纳斯达克100 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19 年第二号) 实性和及时性。 首先,公司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有关会计制度和准则,制定了完善的公司财务制度、 基金会计制度以及会计业务控制流程,做好基金业务和公司经营的核算工作,真实、完整、 准确地记录和反映基金运作情况和公司财务状况。 其次,公司将基金会计和公司财务核算从人员上、空间上和业务活动上严格分开,保证 两者相互独立,各基金之间做到独立建账、独立核算,保证基金资产和公司资产之间、以及 各基金资产之间的相互独立性。 公司建立了严格的岗位职责分离控制、凭证与记录控制、资产接触控制、独立稽核等制 度,确保在基金核算和公司财务管理中做到对资源的有效控制、有关功能的相互分离和各岗 位的相互监督等。 另外公司还建立了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执行严格的预算管理和财务费用审批制度,加 强成本控制和监督。 2)风险管理控制 公司在经营管理中建立了有效的风险管理控制体系,主要包括: 岗位分离和空间隔离制度:为保证各部门的相对独立性,公司建立了明确的岗位分离制 度;同时实行空间隔离制度,建立防火墙,充分保证信息的隔离和保密; 投资管理业务控制:通过建立完整的研究业务控制、投资决策控制、交易业务控制,完 善投资决策委员会的投资决策职能和风险管理委员会的风险控制职能,实行投资总监和基金 经理分级授权制度和股票池制度,进行集中交易,以及风险管理部对投资交易实时监控等, 加强投资管理控制,做到研究、投资、交易、风险控制的相互独立、相互制约和相互配合, 有效控制操作风险;建立了科学先进的投资风险量化评估和管理体系,控制投资业务中面临 的市场风险、集中风险、流动性风险等;建立了科学合理的投资业绩绩效评估体系,对投资 管理的风险和业绩进行及时评估和反馈; 信息技术控制:为保证信息技术系统的安全稳定,公司在硬件设备运行维护、软件采购 维护、网络安全、数据库管理、危机处理机制等方面均制定实施了完善的制度和控制流程; 营销业务控制:公司制定了完善的市场营销、客户开发和客户服务制度,以保证在营销 业务中对有关法律法规的遵守,以及对经营风险的有效控制; 信息披露控制和资料保全制度:公司制定了规范的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保证信息披露的 及时、准确和完整;在资料保全方面,建立了完善的信息资料保全备份系统,以及完整的会 计、统计和各种业务资料档案; 国泰纳斯达克100 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19 年第二号) 独立的监察稽核制度:稽核监察部门有权对公司各业务部门工作进行稽核检查,并保证 稽核的独立性和客观性。 3)内部控制制度的实施 公司风险管理委员会首先从总体上制定了公司风险控制制度,对公司面临的主要风险进 行辨识和评估,制定了风险控制原则。在风险管理委员会总体方针指导下,各部门根据各自 业务特点,对业务活动中存在的风险点进行了揭示和梳理,有针对性地建立了详细的风险控 制流程,并在实际业务中加以控制。 (3)内部控制制度实施情况检查 公司稽核监察部门在进行风险评估的基础上,对公司各业务活动中内部控制措施的实施 情况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监察稽核,重点是业务活动中风险暴露程度较高的环节,以确保公(未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