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泰优势行业混合 : 国泰优势行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19年第二号)
原标题:国泰优势行业混合 : 国泰优势行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19年第二号) 国泰优势行业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 招募说明书 ( 2 019 年第二号) 基金管理人: 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国 建设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目 录 重要提示 ................................ ................................ ................................ ................................ ........... 2 第一部分 绪言 ................................ ................................ ................................ ............................... 3 第二部分 释义 ................................ ................................ ................................ ............................... 4 第三部分 基金管理人 ................................ ................................ ................................ ................... 8 第四部分 基金托管人 ................................ ................................ ................................ ................. 24 第五部分 相关服务机构 ................................ ................................ ................................ ............. 27 第六部分 基金的募集 ................................ ................................ ................................ ................. 40 第七部分 基金合同的生效 ................................ ................................ ................................ ......... 41 第八部分 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 ................................ ............................. 41 第九部分 基金的投资 ................................ ................................ ................................ ................. 51 第十部分 基金的业绩 ................................ ................................ ................................ ................. 63 第十一部分 基金的财产 ................................ ................................ ................................ ............. 63 第十二部分 基金资产估值 ................................ ................................ ................................ ......... 64 第十三部分 基金的收益与分配 ................................ ................................ ................................ . 69 第十四部分 基金费用与税收 ................................ ................................ ................................ ..... 70 第十五部分 基金的会计与审计 ................................ ................................ ................................ . 7 1 第十六部分 基金的信息披露 ................................ ................................ ................................ ..... 72 第十七部分 风险揭示 ................................ ................................ ................................ ................. 79 第十八部分 基金的终止与清算 ................................ ................................ ................................ . 85 第十九部分 基金合同内容摘要 ................................ ................................ ................................ . 87 第二十部分 托管协议内容摘要 ................................ ................................ ............................... 102 第二十一部分 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服务 ................................ ................................ ............... 122 第二十二部分 其他应披露事项 ................................ ................................ ............................... 123 第二十三部分 招募说明书存放及查阅方式 ................................ ................................ ........... 124 第二十四部分 备查文件 ................................ ................................ ................................ ........... 124 重要提示 本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201 8 年 3 月 8 日证监许可【 201 8 】 397 号文注册募集。 本基金 的基金合同生效日为 2018 年 5 月 17 日 。 基金管理人保证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 证监会注册,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投资价 值、市场前景和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 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 资人在投资本基金前,需全面认识本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充分 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对投资本基金的意愿、时机、数量等 投资行为作出独立决策。投资人根据所持有的基金份额享受基金的收益,但同时 也需承担相应的投资风险。基金投资中的风险包括:因经济、政治、社会环境等 因素的变化对证券价格产生影响而形成的系统性风险,个别行业或个别证券特有 的非系统性风险,流动性风险,基金管理人在基金管理运作过程中产生的 运作管 理风险,本基金的特定风险以及由某些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其他风险等。 本基金可根据投资策略需要或市场环境的变化,选择将部分基金资产投资于 科创板股票或选择不将基金资产投资于科创板股票,基金资产并非必然投资于科 创板股票。 本基金投资科创板股票时,会面临因投资标的、市场制度以及交易规则等差 异带来的特有风险,包括退市风险、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集中度风险、系统 性风险和政策风险等。 本基金可投资中小企业私募债,中小企业私募债由于发行人自身特点,存在 一定的违约风险。本基金可投资资产支持证券,存在与基础资产相关的风险、 与 资产支持证券相关的风险、与专项计划管理相关的风险和其他风险。 本基金为 混合 型基金,其预期风险、预期收益高于货币市场基金 和债券型基 金 ,低于股票型基金,属于 中等 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的产品。 投资有风险,投资人认购(或申购)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本招募 说明书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 等信息披露文件。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也 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 原则,在投资人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导致的投资风险, 由投资人 自行负担。当投资人赎回时,所得或会高于或低于投资人先前所支付的 金额。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 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投资人应当认真阅读基金合同、基金招募说明书 、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 等信息 披露文件,自主判断基金的投资价值,自主做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投资风险。 本招募说明书根据 2 019 年 9 月 1 日生效的《信息披露办法》和《基金合同》、 《托管协议》的修订更新了相关章节,并更新了基金管理人章节的相关内容,上 述内容更新截止日为 2 019 年 1 1 月 1 5 日。 本招募说明 书所载 其他 内容截止日为 201 9 年 5 月 17 日,投资组合报告为 201 9 年 1 季度报告,净值表现截止日为 2018 年 12 月 3 1 日。 第一部分 绪言 本招募说明书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 “ 《基金 法》 ” )、《 公开募集 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 “ 《运作办法》 ” )、《证 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 “ 《销售办法》 ” )、《 公开募集 证券投资基 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 “ 《信息披露办法》 ” ) 、 《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 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 (以下简称“《流动性规定》”) 和其他有关法律法 规 的 规定以及 《国泰优势行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 合同”)编写。 基金管理人承诺本招募说明书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本基金是根据本招募说明书 所载明的资料申请募集的。本基金管理人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 招募说明书中载明的信息,或对本招募说明书作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根据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编写,并经中国证监会注册。基金合同 是规定基金合同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基本法律文件,如本招募说明书内容与 基金合同有冲突或不一致之处 ,均以基金合同为准。基金投资人自依基金合同取 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 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并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 有关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基金投资人欲了解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 应详细查阅基金合同。 本招募说明书关于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的编制、披露及更新等内容,将不晚于 2020 年 9 月 1 日起执行。 第二部分 释义 在本 招募说明书 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语或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1 、 基金或本基金:指 国泰优势行业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 2 、 基金管理人:指 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3 、 基金托管人:指 中国 建设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4 、 基金合同:指《 国泰优势行业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及对基金 合同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5 、 托管协议:指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就本基金签订之《 国泰优势行业 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及对该托管协议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6 、 招募说明书 或本招募说明书 :指《 国泰优势行业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招 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7 、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指《 国泰优势行业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 售公告》 8 、 法律法规:指中国现行有效并公布实施的法律、行 政法规、规范性文件、 司法解释、行政规章以及其他对基金合同当事人有约束力的决定、决议、通知等 9 、 《基金法》:指《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 做出的修订 10 、 《销售办法》:指《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 出的修订 11 、 《信息披露办法》:指 中国证监会 2019 年 7 月 26 日颁布、同年 9 月 1 日 实施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 修订 12 、 《运作办法》:指《 公开募集 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 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3 、《流动性规定》: 指中国证监会 2017 年 8 月 31 日颁布、同年 10 月 1 日 实施的《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及颁布机关对其不 时做出的修订 1 4 、 中国证监会: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1 5 、 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指中国人民银行和 / 或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 会 1 6 、 基金合同当事人:指受基金合同约束,根据基金合同享有权利并承担义 务的法律主体,包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份额持有人 1 7 、 个人投资者:指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自然人 1 8 、 机构投资者:指依法可以投资证券投资基金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 境内 合法登记并存续或经有关政府部门批准设立并存续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 团体或其他组织 1 9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指符合 现行有效的 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投资于 中国境内证券 市场 的中国境外的机构投资者 20 、 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 投资者 :指符合现 行 有效的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运用 来自境外的人民币资金进行境内证券投资的境外 机构投资者 2 1 、 投资人:指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 、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 和人民币合 格境外机构投资者 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 资人的合称 2 2 、 基金份额持有人:指依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 书合法取得基金份额的投资 人 2 3 、 基金销售业务:指基金管理人或销售机构宣传推介基金,发售基金份额, 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转换、转托管及定期定额投资等业务 2 4 、 销售机构:指 基金管理人 以及符合《销售办法》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 他条件,取得基金 销售 业务资格并与基金管理人签订了基金销售服务协议,办理 基金销售业务的机构 2 5 、 注册登记 业务:指基金 注册登记 、存管、 过户、 清算和结算业务,具体 内容包括投资人基金账户的建立和管理、基金份额 注册登记 、基金销售业务的确 认、清算和结算、代理发放红利、建立并保管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 和办理非交易 过户 等 2 6 、 注册登记 机构:指办理 注册登记 业务的机构。基金的 注册登记 机构为 国 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或接受 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委托代为办理 注册登记 业务 的机构 2 7 、 基金账户:指 注册登记 机构为投资人开立的、记录其持有的、基金管理 人所管理的基金份额余额及其变动情况的账户 2 8 、 基金交易账户:指销售机构为投资人开立的、记录投资人通过该销售机 构 办理认购、申购、赎回、转换、转托管 及定期定额投资 等业务导致 基金的基金 份额变动及结余情况的账户 2 9 、 基金合同生效日:指基金募集达到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规定的条件, 基金 管理人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完毕,并获得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的 日期 30 、 基金合同终止日:指基金合同规定的基金合同终止事由出现后,基金财 产清算完毕,清算结果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予以公告的日期 3 1 、 基金募集期:指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至发售结束之日止的期间,最长 不得超过 3 个月 3 2 、 存续期:指基金合同生效至终止之间的不定期期限 3 3 、 工作日:指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 3 4 、 T 日:指销售机构在规定时间受理投资人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申请的 开放日 3 5 、 T+n 日:指自 T 日起第 n 个工作日 ( 不包含 T 日 ) 3 6 、 开放日:指为投资人办理基金份额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的工作日 3 7 、 开放时间:指开放日基金接受申购、赎回或其他交易的时间段 3 8 、 《业务规则》:指《 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开放式基金业务规则》,是规 范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 注册登记 方面的业务规则,由基金管 理人和投资人共同遵守 3 9 、 认购:指在基金募集期内,投资人 根据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规定 申 请购买基金份额的行为 40 、 申购:指基金合同生效后,投资人根据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规定申 请购买基金份额的行为 4 1 、 赎回:指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 份额持有人 根据 基金合同 和招募说明书 规定的条件要求将基金份额兑换为现金的行为 4 2 、 基金转换:指基金份额持有人按照基金合同和基金管理人届时有效公告 规定的条件, 在本基金基金份额与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基金份额间的转换 行为 4 3 、 转托管: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在本基金的不同销售机构之间实施的变更所 持基金份额销售机构的操作 4 4 、 定期定额投资计划:指投资人通过有关销售机构提出申请,约定每期 申 购 日、 申购 金额及扣款方式,由销售机构于每期约定 申购 日在投资人指定银行账 户内自动完成扣款及 受理 基金申购申请的一种投资方式 4 5 、 巨额 赎回:指本基金单个开放日,基金净赎回申请 ( 赎回申请份额总数 加上基金转换中转出申请份额总数后扣除申购申请份额总数及基金转换中转入 申请份额总数后的余额 ) 超过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的 10% 4 6 、 元:指人民币元 4 7 、 基金收益:指基金投资所得红利、股息、债券利息、 票据投资收益、 买 卖证券价差、银行存款利息、已实现的其他合法收入及因运用基金财产带来的成 本和费用的节约 4 8 、 基金资产总值:指基金拥有的各类有价证券 及票据价值 、银行存款本息、 基金应收 款项 及其他资产的价值总和 4 9 、 基金资产净值:指基金资产总值减去基金负债后的 价值 50 、 基金份额净值:指计算日基金资产净值除以计算日基金份额总数 5 1 、 基金资产估值:指计算评估基金资产和负债的价值,以确定基金资产净 值和基金份额净值的过程 52 、 流动性受限资产:指由于法律法规、监管、合同或操作障碍等原因无法 以合理价格予以变现的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到期日在 10 个交易日以上的逆回购 与银行定期存款(含协议约定有条件提前支取的银行存款)、停牌股票、流通受 限的新股及非公开发行股票、资产支持证券、因发行人债务违约无法进行转让或 交易的债券等 53 、摆动定价机制:指当开放式基金遭遇大额申购赎回时,通过 调整基金份 额净值的方式,将基金调整投资组合的市场冲击成本分配给实际申购、赎回的投 资者,从而减少对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不利影响,确保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不受损害并得到公平对待 5 4 、 指定 媒介 :指 中国证监会指定的用以进行信息披露的全国性报刊及指定 互联网网站(包括基金管理人网站、基金托管人网站、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 网站)等媒介 5 5 、 不可抗力:指 基金 合同当事人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事 件 56 、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指《 国泰优势行业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产品资 料概要》及其更新(基金合同关于基金产品资料概要 的编制、披露及更新等内容, 将不晚于 2020 年 9 月 1 日起执行) 第三部分 基金管理人 一、 基金管理人概况 名称: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浦东大道 1200 号 2 层 225 室 办公地址: 上海市虹口区公平路 18 号 8 号楼嘉昱大厦 16 层 - 19 层 成立时间: 1998 年 3 月 5 日 法定代表人: 陈勇胜 注册资本:壹亿壹 仟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 辛怡 联系电话: 021 - 31089000 , 400 - 888 - 8688 股 权 结构: 股东名称 股权比例 中国建银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60% 意大利忠利集团 30% 中国电力财务有限公司 10% 二、 基金管理人管理基金的基本情况 截至 2019 年 11 月 15 日,本基金管理人共管理 119 只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 国泰金鹰增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金龙系列证券投资基金(包括 2 只子基金,分别为国泰金龙行业精选证券投资基金、国泰金龙债券证券投资基 金)、国泰金马稳健回报证券投资基金、国泰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国泰金鹏 蓝筹价值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金鼎价值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由金鼎 证券投资基金转型而来)、国泰金牛创新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沪深 300 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由国泰金象保本增值混合证券投资基金转型而来)、国泰双 利债券证券投资基金、国泰区位优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中小盘成长混合 型证券投资基金( LOF )(由金盛证券投资基金转型而来)、国泰纳斯达克 100 指 数证券投资基金、国泰价值经典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LOF )、上证 180 金融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国泰上证 180 金融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 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国泰事件驱动策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信用互利分级 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成长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大宗商品配置证 券投资基金 (LOF) 、国 泰现金管理货币市场基金、国泰金泰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 投资基金(由国泰金泰平衡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变更注册而来,国泰金泰平衡混 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由金泰证券投资基金转型而来)、国泰民安增利债券型发起式 证券投资基金、国泰国证房地产行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国泰估值优势混合 型证券投资基金( LOF )(由国泰估值优势可分离交易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封闭 期届满转换而来)、上证 5 年期国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纳斯达克 1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国泰中国企业境外高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 基金、国泰黄金交易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 、国泰国证医药卫生行业指数分级证 券投资基金、国泰聚信价值优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民益灵活配 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LOF )、国泰国策驱动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国泰浓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安康定期支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由国泰安康养老定期支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名而来)、国泰金鑫股票型证 券投资基金(由金鑫证券投资基金转型而来)、国泰新经济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 投资基金、国泰国证食品饮料行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国泰深证 TMT50 指 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国泰国证有色金属行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 基金、国泰睿吉 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兴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互 联网 + 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央企改革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全球绝对 收益型基金优选证券投资基金、国泰大健康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黄金交易 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国泰融丰外延增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 金( LOF )(由国泰融丰定增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转换而来)、国泰国证 新能源汽车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LOF )(由国泰国证新能源汽车指数分级证券投 资基金转型而来,国泰国证新能源汽车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由中小板 300 成长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转型而来)、国泰中证军工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 券投资基金、国泰中证全指证券公司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国泰创业 板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LOF )、国泰利是宝货币市场基金、国泰安益灵活配置混 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普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润利纯债债券 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润泰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融信灵活配置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 LOF )(由国泰融信定增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转换而来)、 国泰景气行业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国证航天军工指数证券投资基 金( LOF )、 国泰民丰回报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中证申 万证券行业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LOF )、国泰策略价值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 基金(由国泰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变更而来)、国泰量化收益灵活配置混合 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大农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智能装备股票型证券投 资基金、国泰融安多策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智能汽车股票型证 券投资基金、上证 10 年期国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国泰瞬利交易 型货币市场基金、国泰民安增益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由国泰民安增益定期 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转 型而来)、国泰中国企业信用精选债券型证 券投资基金( QDII )、国泰聚优价值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可转债 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招惠收益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江源优 势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聚利价值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证 券投资基金、国泰量化成长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优势行业混合型证券 投资基金、国泰价值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瑞和纯债债券型证 券投资基金、国泰嘉睿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恒生港股通指数证券投资 基金( LOF )、国泰聚禾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国 泰丰祺纯债债券型证券投 资基金、国泰利享中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多策略收益灵活配置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由国泰新目标收益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变更而来)、国泰聚 享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丰盈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量化策略 收益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由国泰策略收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变更而 来,国泰策略收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由国泰目标收益保本混合型证券 投资基金转型而来)、国泰鑫策略价值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由国泰鑫 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变更而来)、国泰价值优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 金、国泰金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由国泰金鹿保本增值混合证券投资基金转型 而来)、国泰消费优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惠盈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国泰润鑫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由国泰润鑫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 基金变更注册而来)、国泰惠富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农惠定期开放债 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信利三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国泰 民福策略价值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由国泰民福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 金保本期到期变更而来)、国泰沪深 300 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由国泰结构 转型灵活配置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转型而来)、国泰中证生物医药交易型开放式 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国泰中证生物医药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 金、国泰 CES 半导体行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国泰中证 500 指数 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由国泰宁益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变更注 册而来)、国泰瑞安三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国泰中证计算 机主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国泰民安养老目标日期 2040 三年持有 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 FOF )、国泰民利策略收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由国泰民利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保 本期到期变更而来)、国泰兴富三个月 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国泰惠丰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 惠融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中证全指通信设备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 资基金、国泰裕祥三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国泰中证全指通 信设备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国泰丰鑫纯债债券型证 券投资基金、国泰盛合三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国泰惠信三 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鑫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另外,本基金 管理人于 2004 年获得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社保基金资产管 理人资格,目前 受托管理全国社保基金多个投资组合。 2007 年 11 月 19 日,本基金管理人获得 企业年金投资管理人资格。 2008 年 2 月 14 日,本基金管理人成为首批获准开展 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业务(专户理财)的基金公司之一,并于 3 月 24 日经中国证 监会批准获得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 QDII )资格,囊括了公募基金、社保、年 金、专户理财和 QDII 等管理业务资格 。 三、主要人员情况 1 、董事会成员 陈勇胜,董事长,硕士研究生,高级经济师。 1982 年 1 月至 1992 年 10 月 在中国建设银行总行工作,历任综合计划处、资金处副处长、国际结算 部副总经 理(主持工作)。 1992 年 11 月至 1998 年 2 月任国泰证券有限公司国际业务部总 经理,公司总经理助理兼北京分公司总经理。 1998 年 3 月至 2015 年 10 月在国 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工作,其中 1998 年 3 月至 1999 年 10 月任总经理, 1999 年 10 月至 2015 年 8 月任董事长。 2015 年 1 月至 2016 年 8 月,在中建投信托有限 责任公司任纪委书记, 2015 年 3 月至 2016 年 8 月,在中建投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任监事长。 2016 年 8 月至 11 月,在建投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建投华文传媒投资 有限责任公司任监事长、纪委书记。 2016 年 11 月起调入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任公司党委书记, 2017 年 3 月起任公司董事长、法定代表人 。 方志斌,董事,硕士研究生。 2005 年 7 月至 2008 年 7 月,任职宝钢国际经 营财务部。 2008 年 7 月至 2010 年 2 月,任职金茂集团财务总部。 2010 年 3 月至 今,在中国建银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工作,历任长期股权投资部助理业务经理、业 务经理,战略发展部业务经理、处长。 2014 年 4 月至 2015 年 11 月,任建投华 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董事。 2014 年 2 月至 2017 年 11 月,任中国投资咨询有限 责任公司董事。 2017 年 12 月起任公司董事。 张瑞兵,董事,博士研究生。 2006 年 7 月起在中国建银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工作,先后任股权管理部业务副经理、业务经理,资本市场部业务经理,策略投 资部助理投资经理,公开市场投资部助理投资经理,战略发展部业务经理、组负 责人,战略发展部处长,现任战略发展部总经理助理。 2014 年 5 月起任公司董 事。 Santo Borsellino ,董事,硕士研究生。 1994 - 1995 年在 BANK OF ITALY 负 责经济研究; 1995 年在 UNIVERSITY OF BOLOGNA 任金融部助理, 1995 - 1997 年在 ROLOFINANC E UNICREDITO ITALIANO GROUP – SOFIPA SpA 任金融 分析师; 1999 - 2004 年在 LEHMAN BROTHERS INTERNATIONAL 任股票保险研 究员; 2004 - 2005 年任 URWICK CAPITAL LLP 合伙人; 2005 - 2006 年在 CREDIT SUISSE 任副总裁; 2006 - 2008 年在 EURIZONCAPITAL SGR SpA 历任研究员 / 基 金经理。 2009 - 2013 年任 GENERALI INVESTMENTS EUROPE 权益部总监。 2013 - 2019 年 任 GENERALI INVESTMENTS EUROPE 总经理。 2019 年 4 月起任 Investments & Asset Management Corporate Governance Implementation & Institutional Relations 主管。 2013 年 11 月起任公司董事 。 游一冰,董事,大学本科,英国特许保险学会高级会员( FCII )及英国特许 保险师( Chartered Insurer )。 1989 年至 1994 年任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总公司营业 部助理经理; 1994 年至 1996 年任中国保 险(欧洲)控股有限公司总裁助理; 1996 年至 1998 年任忠利保险有限公司英国分公司再保险承保人; 1998 年至 2017 年 任忠利亚洲中国地区总经理; 2002 年至今任中意人寿保险有限公司董事; 2007 年至今任中意财产保险有限公司董事; 2007 年至 2017 年任中意财产保险有限公 司总经理; 2013 年至今任中意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 2017 年至今任忠利集团 大中华区股东代表。 2010 年 6 月起任公司董事。 丁琪,董事,硕士,高级政工师。 1994 年 7 月至 1995 年 8 月,在西北电力 集团物资总公司任财务科职员。 1995 年 8 月至 2 000 年 5 月,在西北电力集团财 务有限公司任财务部干事。 2000 年 6 月至 2005 年 8 月,在国电西北公司财务部 任成本电价处干事、资金运营处副处长。 2005 年 8 月至 2012 年 10 月,在中国 电力财务有限公司西北分公司任副总经理(主持工作)、总经理、党组副书记。 2012 年 10 月至 2014 年 11 月,在中国电力财务有限公司华中分公司任总经理、 党组副书记。 2014 年 11 月至今,在中国电力财务有限公司任副总经理、党组成 员、党委委员。 2019 年 4 月起任公司董事。 周向勇,董事,硕士研究生, 23 年金融从业经历。 1996 年 7 月至 2 004 年 12 月在中国建设银行总行工作,先后任办公室科员、个人银行业务部主任科员。 2004 年 12 月至 2011 年 1 月在中国建银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工作,任办公室高级 业务经理、业务运营组负责人。 2011 年 1 月加入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任总 经理助理, 2012 年 11 月至 2016 年 7 月任公司副总经理, 2016 年 7 月起任公司 总经理及公司董事。 王军,独立董事,博士研究生,教授。 1986 年起在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法律 系、法学院执教,先后任助教、讲师、副教授、教授、博士生导师、法学院副院 长、院长,兼任全国法律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 员会委员、国际贸易和金融 法律研究所所长、中国法学会国际经济法学研究会副会长、中国法学会民法学研 究会常务理事、中国法学教育研究会第一届理事会常务理事、中国国际经济贸易 仲裁委员会仲裁员、新加坡国际仲裁中心仲裁员、北京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大连 仲裁委员会仲裁员等职。 2013 年起兼任金诚信矿业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目前已 上市)独立董事, 2015 年 5 月起兼任北京采安律师事务所兼职律师。 2010 年 6 月起任公司独立董事。 常瑞明,独立董事,大学学历,高级经济师。 1980 年起在工商银行工作, 历任河北沧州市支行主任、副行长;河北省分 行办公室副主任、信息处处长、副 处长;河北保定市分行行长、党组副书记、书记;河北省分行副行长、行长、党 委书记; 2004 年起任工商银行山西省分行行长、党委书记; 2007 年起任工商银 行工会工作委员会常务副主任; 2010 年至 2014 年任北京银泉大厦董事长。 2014 年 10 月起任公司独立董事。 黄晓衡,独立董事,硕士研究生,高级经济师。 1975 年 7 月至 1991 年 6 月, 在中国建设银行江苏省分行工作,先后任职于计划处、信贷处、国际业务部,历 任副处长、处长。 1991 年 6 月至 1993 年 9 月,任中国建设银行伦敦代表处首席 代表。 1 993 年 9 月至 1994 年 7 月,任中国建设银行纽约代表处首席代表。 1994 年 7 月至 1999 年 3 月,在中国建设银行总行工作,历任国际部副总经理、资金 计划部总经理、会计部总经理。 1999 年 3 月至 2010 年 1 月,在中国国际金融有 限公司工作,历任财务总监、公司管委会成员、顾问。 2010 年 4 月至 2012 年 3 月,任汉石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香港)董事总经理。 2013 年 8 月至 2016 年 1 月, 任中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017 年 3 月起任公司独立董事。 吴群,独立董事,博士研究生,高级会计师。 1986 年 6 月至 1999 年 1 月在 中国财政研究院研究生部会计教研室工作,历任讲师、副研究员、副主任、主任。 1991 年起兼任中国财政研究院研究生部(财政部财政科研所研究生部)硕士生 导师。 1999 年 1 月至 2003 年 6 月在沪江德勤北京分所工作,历任技术部 / 企业风 险管理部高级经理、总监,管理咨询部总监。 2003 年 6 月至 2005 年 11 月,在 中国电子产业工程有限公司工作,担任财务部总经理。 2014 年 9 月至 2016 年 7 月任中国上市公司协会军工委员会副会长, 2016 年 8 月至 2018 年 1 月任中国上 市公司协会军工委员会顾问。 2005 年 11 月至 2016 年 7 月在中 国电子信息产业 集团有限公司工作,历任审计部副主任、资产部副主任(主持工作)、主任。 2012 年 3 月至 2016 年 7 月,担任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总经济师。 2003 年 1 月至 2016 年 11 月,在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所投资的境内外多个公 司担任董事、监事。 2017 年 5 月起兼任首约科技(北京)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017 年 10 月起任公司独立董事。 2 、监事会成员 梁凤玉,监事会主席,硕士研究生,高级会计师。 1994 年 8 月至 2006 年 6 月,先后于建设银行辽宁分行国际业务部、人力资源部、葫芦岛市分行城内支行、 葫芦 岛市分行计财部、葫芦岛市分行国际业务部、建设银行辽宁分行计划财务部 工作,任业务经理、副行长、副总经理等职。 2006 年 7 月至 2007 年 3 月在中国 建银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财务会计部工作。 2007 年 4 月至 2008 年 2 月在中国投资 咨询公司任财务总监。 2008 年 3 月至 2012 年 8 月在中国建银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财务会计部任高级经理。 2012 年 9 月至 2014 年 8 月在建投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任 副总经理。 2014 年 12 月起任公司监事会主席。 Yezdi Phiroze Chinoy ,监事,大学本科。 1995 年 12 月至 2000 年 5 月在 J ardine Fleming India 任公司秘书及法务。 2000 年 9 月至 2003 年 2 月,在 Dresdner Kleinwort Benson 任合规部主管、公司秘书兼法务。 2003 年 3 月至 2008 年 1 月 任 JP Morgan Chase India 合规部副总经理。 2008 年 2 月至 2008 年 8 月任 Prudential Property Investment Management Singapore 法律及合规部主管。 2008 年 8 月至 2014 年 3 月任 Allianz Global Investors Singapor e Limited 东南亚及南亚合规部主管。 2014 年 3 月 17 日起任 Generali Investments Asia Limited 首席执行官。 2016 年 12 月 1 日起任 Generali Investments Asia Limited 执行董事。 2014 年 12 月起任公司 监事。 刘锡忠,监事,研究生。 1989 年 2 月至 1995 年 5 月,中国人民银行总行稽 核监察局主任科员。 1995 年 6 月至 2005 年 6 月,在华北电力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工作,历任部门经理、副总经理。 2005 年 7 月起在中国电力财务有限公司工作, 历任华北分公司 副总经理、纪检监察室主持工作、风险管理部主任、资金管理部 主任、河北业务部主任,现任风险管理部主任。 2017 年 3 月起任公司监事。 邓时锋,监事,硕士研究生。曾任职于天同证券。 2001 年 9 月加盟国泰基金 管理有限公司,历任行业研究员、基金经理助理, 2008 年 4 月至 2018 年 3 月任 国泰金鼎价值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 2009 年 5 月至 2018 年 3 月 任国泰区位优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原国泰区位优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的 基金经理, 2013 年 9 月至 2015 年 3 月任国泰估值优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LOF ) 的基金经理 , 2015 年 9 月至 2018 年 3 月任国泰央企改革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的 基金经理, 2019 年 7 月起任国泰民安养老目标日期 2040 三年持有期混合型基金 中基金( FOF )的基金经理。 2019 年 4 月起任投资总监( FOF )。 2015 年 8 月起 任公司职工监事。 吴洪涛,监事,大学本科。曾任职于恒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03 年 7 月至 2008 年 1 月,任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运作保障部经理。 2008 年 2 月加入国泰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历任信息技术部工程师、运营管理部总监助理、运营管理部 副总监,现任运营管理部总监。 2019 年 5 月起任公司职工 监事。 宋凯,监事,大学本科。 2008 年 9 月至 2012 年 10 月,任毕马威华振会计师 事务所上海分所助理经理。 2012 年 12 月加入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历任审计 部总监助理、纪检监察室副主任,现任审计部总监、风险管理部总监。 2017 年 3 月起任公司职工监事。 3 、高级管理人员 陈勇胜,董事长,简历情况见董事会成员介绍。 周向勇,总经理,简历情况见董事会成员介绍。 李辉,大学本科, 19 年金融从业经历。 1997 年 7 月至 2000 年 4 月任职于上 海远洋运输公司, 2000 年 4 月至 2002 年 12 月任职于中宏人寿保险有限公司, 20 03 年 1 月至 2005 年 7 月任职于海康人寿保险有限公司, 2005 年 7 月至 2007 年 7 月任职于 AIG 集团, 2007 年 7 月至 2010 年 3 月任职于星展银行。 2010 年 4 月加入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先后担任财富大学负责人、总经理办公室负责人、 人力资源部(财富大学)及行政管理部负责人, 2015 年 8 月至 2017 年 2 月任公 司总经理助理, 2017 年 2 月起担任公司副总经理。 封雪梅,硕士研究生, 21 年金融从业经历。 1998 年 8 月至 2001 年 4 月任职 于中国工商银行北京分行营业部; 2001 年 5 月至 2006 年 2 月任职于大成基金管 理有 限公司,任高级产品经理; 2006 年 3 月至 2014 年 12 月任职于信达澳银基 金管理有限公司,历任市场总监、北京分公司总经理、总经理助理; 2015 年 1 月至 2018 年 7 月任职于国寿安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任总经理助理; 2018 年 7 月加入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担任公司副总经理。 李永梅,博士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 20 年金融从业经历。 1999 年 7 月至 2014 年 2 月就职于中国证监会陕西监管局,历任稽查处副主任科员、主任科员、 行政办公室副主任、稽查二处副处长等; 2014 年 2 月至 2014 年 12 月就职于中 国证监会上海专员办,任副 处长; 2015 年 1 月至 2015 年 2 月就职于上海申乐实 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任副总经理; 2015 年 2 月至 2016 年 3 月就职于嘉合基金 管理有限公司, 2015 年 7 月起任公司督察长; 2016 年 3 月加入国泰基金管理有 限公司,担任公司督察长, 2019 年 3 月起转任公司副总经理。 刘国华,博士研究生, 25 年金融从业经历。曾任职于山东省国际信托投资公 司、万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08 年 4 月加入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先后担 任产品规划部总监、公司首席产品官、公司首席风险官, 2019 年 3 月起担任公 司督察长。 倪蓥,硕士研究生, 18 年 金融从业经历。曾任新晨信息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经理; 2001 年 3 月加入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历任信息技术部总监、信 息技术部兼运营管理部总监、公司总经理助理, 2019 年 6 月起担任公司首席信 息官 。 4 、本基金基金经理 ( 1 )现任 基金经理 彭凌志,硕士研究生, 12 年证券基金从业经历。 2002 年 7 月至 2004 年 7 月在上海良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任资产管理部科员, 2004 年 9 月至 2007 年 3 月 在上海交通大学学习, 2007 年 3 月至 2015 年 8 月在平安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任投资经理。 2015 年 9 月加入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 015 年 12 月起任国泰互 联网 + 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和国泰新经济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 理, 2016 年 6 月至 2017 年 9 月任国泰金鹿保本增值混合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 理, 2017 年 1 月至 2018 年 4 月任国泰金泰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由国 泰金泰平衡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变更注册而来)的基金经理, 2018 年 5 月起兼 任国泰优势行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 2019 年 1 月起兼任国泰消费 优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 ( 2 )历任 基金经理 本 基金自基金成立以来一直由彭凌志担任本基金的基金经理 ,无基金经理变 更事宜 。 5 、投资决策委员会 本基金管理人设有公司投资决策委员会,其成员在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投研 部门负责人及业务骨干等相关人员中产生。公司总经理可以推荐上述人员以外的 投资管理相关人员担任成员,督察长和运营体系负责人列席公司投资决策委员会 会议。公司投资决策委员会主要职责是根据有关法规和基金合同,审议并决策公 司投资研究部门提出的公司整体投资策略、基金大类资产配置原则,以及研究相 关投 资部门提出的重大投资建议等。 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组成如下: 主任委员: 周向勇:总经理 执行委员: 张玮:总经理助理 委员: 吴晨: 固收投资总监、绝对收益投资(事业)部总监 邓时锋: FOF 投资总监 吴向军:海外投资总监、国际业务部总监 胡松:养老金投资总监 、养老金及专户投资(事业)部总监 6 、上述成员之间均不存在近亲属或家属关系。 四、基金管理人职责 1 、依法募集资金,办理或者委托经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机构代为办理基 金份额的发售、申购、赎回和登记事宜; 2 、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3 、对所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分别管理、分别记账,进行证券投资; 4 、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确定基金收益分配方案,及时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 配收益; 5 、进行基金会计核算并编 制基金财务会计报告; 6 、编制 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 ; 7 、计算并公告基金 净值信息 ,确定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 / 对价; 8 、办理与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有关的信息披露事项; 9 、按照规定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或配合基金托管人、基金份额持有人 依法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0 、保存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的记录、账册、报表和其他相关资料; 11 、以基金管理人名义,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行使诉讼权利或者实施其 他法律行为; 12 、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职责。 五、基金管理人承诺 1 、基金管理人承诺 不从事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行为,并承诺 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行 为的发生。 2 、基金管理人承诺不从事违反《基金法》的行为,并承诺建立健全内部控 制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下列行为发生: ( 1 )将其固有财产或者他人财产混同于基金财产从事证券投资; ( 2 )不公平地对待其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 ( 3 )利用基金财产为基金份额持有人以外的第三人谋取利益; ( 4 )向基金份额持有人违规承诺收益或者承担损失; ( 5 )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禁止的其他行为。 3 、基金管理人承诺加 强人员管理,强化职业操守,督促和约束员工遵守国 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行业规范,诚实信用、勤勉尽责,不从事以下活动: ( 1 )越权或违规经营; ( 2 )违反基金合同或托管协议; ( 3 )故意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他基金相关机构的合法权益; ( 4 )在向中国证监会报送的资料中弄虚作假; ( 5 )拒绝、干扰、阻挠或严重影响中国证监会依法监管; ( 6 )玩忽职守、滥用职权,不按照规定履行职责; ( 7 )违反现行有效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基金合同和中国证监会的有 关规定,泄漏在任职期间知悉的有关证券、基金的商业秘密,尚未依法公开的基 金 投资内容、基金投资计划等信息,或利用该信息从事或者明示、暗示他人从事 相关的交易活动; ( 8 )违反证券交易场所业务规则,利用对敲、倒仓等手段操纵市场价格, 扰乱市场秩序; ( 9 )贬损同行,以抬高自己; ( 10 )以不正当手段谋求业务发展; ( 11 )有悖社会公德,损害证券投资基金人员形象; ( 12 )在公开信息披露和广告中故意含有虚假、误导、欺诈成分; ( 13 )其他法律、行政法规以及中国证监会禁止的行为。 4 、基金管理人承诺严格遵守基金合同的规定,并承诺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 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违反基金合同行为的发生。 5 、基金管理人承诺不从事其他法规规定禁止从事的行为。 六、基金经理承诺 1 、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本着谨慎的原则为基金份额持有 人谋取最大利益; 2 、不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受雇人或任何第三者谋取利益; 3 、不泄露在任职期间知悉的有关证券、基金的商业秘密,尚未依法公开的 基金投资内容、基金投资计划等信息,且不利用该信息从事或者明示、暗示他人 从事相关的交易活动; 4 、不以任何形式为其他组织或个人进行证券交易。 七、基金管理人内部控制制度 1 、内部控制制度概述 基金管理人为防范和化解经营运作中面临的 风险,保证经营活动的合法合规 和有效开展,制定了一系列组织机制、管理方法、操作程序与控制措施,形成了 公司完整的内部控制体系。该内部控制体系涵盖了内部会计控制、风险管理控制 和监察稽核制度等公司运营的各个方面,并通过相应的具体业务控制流程来严格 实施。 ( 1 )内部风险控制遵循的原则 1 )全面性原则:内部风险控制必须覆盖公司所有部门和岗位,渗透各项业 务过程和业务环节; 2 )独立性原则:公司设立独立的稽核监察部门,稽核监察部门保持高度的 独立性和权威性,负责对公司各部门内部风险控制工作进行稽核和检查; 3 )相互制约原则: 公司及各部门在内部组织结构的设计上形成一种相互制 约的机制,建立不同岗位之间的制衡体系; 4 )保持与业务发展的同等地位原则:公司的发展必须建立在风险控制制度 完善和稳固的基础上,内部风险控制应与公司业务发展放在同等地位上; 5 )定性和定量相结合原则:建立完备风险控制指标体系,使风险控制更具 客观性和操作性。 ( 2 )内部会计控制制度 公司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会计准则的要求,建立了完善的内部会计 控制制度,实现了职责分离和岗位相互制约,确保会计核算的真实、准确、完整, 并保证各基金会计核算和公司财务管理的相互独立, 保护基金资产的独立、安全。 ( 3 )风险管理控制制度 公司为有效控制管理运营中的风险,建立了一整套完整的风险管理控制制 度,其内容由一系列的具体制度构成,主要包括:岗位分离和空间分离制度、投 资管理控制制度、信息技术控制、营销业务控制、信息披露制度、资料保全制度 和独立的稽核制度、人力资源管理以及相应的业务控制流程等。通过这些控制制 度和流程,对公司面临的投资风险和管理风险进行有效的控制。 ( 4 )监察稽核制度 公司实行独立的监察稽核制度,通过对稽核监察部门充分授权,对公司执行 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情况、以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 的遵循情况和有效性进行全面的 独立监察稽核,确保公司经营的合法合规性和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2 、基金管理人内部控制制度要素 ( 1 )控制环境 公司经过多年的管理实践,建立了良好的控制环境,以保证内部会计控制和 管理控制的有效实施,主要包括科学的公司治理结构、合理的组织结构和分级授 权、注重诚信并关注风险的道德观和经营理念、独立的监察稽核职能等方面。 1 )公司建立并完善了科学的治理结构,目前有独立董事 4 名。董事会下设 提名及资格审查委员会、薪酬委员会、考核委员会等专业委员会,对公司重大经 营决策和发展规划进行决策及监督; 2 )在组织结构方面,公司设立的执行委员会、投资决策委员会、风险管理 委员会等机构分别负责公司经营、基金投资和风险控制等方面的决策和监督控 制。同时公司各部门之间有明确的授权分工和风险控制责任,既相互独立,又相 互合作和制约,形成了合理的组织结构、决策授权和风险控制体系; 3 )公司一贯坚持诚信为投资人服务的道德观和稳健经营的管理理念。在员 工中加强职业道德教育和风险观念,形成了诚信为本和稳健经营的企业文化; 4 )公司稽核监察部门拥有对公司任何经营活动进行独立监察稽核的权限, 并对公司内部控制措施的实施情况和有效性进行评 价和提出改进建议。 ( 2 )控制的性质和范围 1 )内部会计控制 公司建立了完善的内部会计控制,保证基金核算和公司财务核算的独立性、 全面性、真实性和及时性。 首先,公司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有关会计制度和准则,制定了完善的公 司财务制度、基金会计制度以及会计业务控制流程,做好基金业务和公司经营的 核算工作,真实、完整、准确地记录和反映基金运作情况和公司财务状况。 其次,公司将基金会计和公司财务核算从人员上、空间上和业务活动上严格 分开,保证两者相互独立,各基金之间做到独立建账、独立核算,保证基金资产 和公司资产之间、以 及各基金资产之间的相互独立性。 公司建立了严格的岗位职责分离控制、凭证与记录控制、资产接触控制、独 立稽核等制度,确保在基金核算和公司财务管理中做到对资源的有效控制、有关 功能的相互分离和各岗位的相互监督等。 另外公司还建立了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执行严格的预算管理和财务费用审 批制度,加强成本控制和监督。 2 )风险管理控制 公司在经营管理中建立了有效的风险管理控制体系,主要包括: 岗位分离和空间隔离制度:为保证各部门的相对独立性,公司建立了明确的 岗位分离制度;同时实行空间隔离制度,建立防火墙,充分保证信息的隔离和 保 密; 投资管理业务控制:通过建立完整的研究业务控制、投资决策控制、交易业 务控制,完善投资决策委员会的投资决策职能和风险管理委员会的风险控制职 能,实行投资总监和基金经理分级授权制度和股票池制度,进行集中交易,以及 风险管理部对投资交易实时监控等,加强投资管理控制,做到研究、投资、交易、 风险控制的相互独立、相互制约和相互配合,有效控制操作风险;建立了科学先 进的投资风险量化评估和管理体系,控制投资业务中面临的市场风险、集中风险、 流动性风险等;建立了科学合理的投资业绩绩效评估体系,对投资管理的风险和 业绩进行及时评估 和反馈; 信息技术控制:为保证信息技术系统的安全稳定,公司在硬件设备运行维护、 软件采购维护、网络安全、数据库管理、危机处理机制等方面均制定实施了完善 的制度和控制流程; 营销业务控制:公司制定了完善的市场营销、客户开发和客户服务制度,以 保证在营销业务中对有关法律法规的遵守,以及对经营风险的有效控制; 信息披露控制和资料保全制度:公司制定了规范的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保证 信息披露的及时、准确和完整;在资料保全方面,建立了完善的信息资料保全备 份系统,以及完整的会计、统计和各种业务资料档案; 独立的监察稽核制度:稽核监 察部门有权对公司各业务部门工作进行稽核检 查,并保证稽核的独立性和客观性。 3 )内部控制制度的实施 公司风险管理委员会首先从总体上制定了公司风险控制制度,对公司面临的 主要风险进行辨识和评估,制定了风险控制原则。在风险管理委员会总体方针指 导下,各部门根据各自业务特点,对业务活动中存在的风险点进行了揭示和梳理, 有针对性地建立了详细的风险控制流程,并在实际业务中加以控制。 ( 3 )内部控制制度实施情况检查 公司稽核监察部门在进行风险评估的基础上,对公司各业务活动中内部控制 措施的实施情况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监察稽核,重点 是业务活动中风险暴露程度 较高的环节,以确保公司经营合法合规、以及内部控制制度的有效遵循。 在确保现有内部控制制度实施情况的基础上,公司会根据新业务开展和市场 变化情况,对内部控制制度进行及时的更新和调整,以适应公司经营活动的变化。 公司稽核监察部门在对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监察稽核的基础上,也会重 点对内部控制制度的有效性进行评估,并提出相应改进建议。 ( 4 )内部控制制度实施情况的报告 公司建立了有效的内部控制制度实施报告流程,各部门对于内部控制制度实 施过程中出现的失效情况须及时向公司高级管理层和稽核监察部门 报告,使公司 高级管理层和稽核监察部门及时了解内部控制出现的问题并作出妥善处理。 稽核监察部门在对内部控制实施情况的监察中,对发现的问题均立即向公司 高级管理层报告,并提出相应的建议,对于重大问题,则通过督察长及时向公司 董事长和中国证监会报告。同时稽核监察部门定期出具独立的监察稽核报告,直 接报公司董事长和中国证监会。 3 、基金管理人内部控制制度声明书 基金管理人保证以上关于内部控制制度的披露真实、准确,并承诺基金管理 人将根据市场变化和业务发展不断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切实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 的合法权益 。 第四部分 基金托管人 一、基金托管人情况 (一)基本情况 名称: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简称:中国建设银行 )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25 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 1 号院 1 号楼 法定代表人:田国立 成立时间: 2004 年 09 月 17 日 组织形式: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贰仟伍佰亿壹仟零玖拾柒万柒仟肆佰捌拾陆元整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基金托管资格批文及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字 [1998]12 号 联系人:田 青 联系电话: (010)6759 5096 中国建设银行成立于 1954 年 10 月,是一家国内领先、国际知 名的大型股份 制商业银行,总部设在北京。本 行于 2005 年 10 月在香港联合交易所 挂牌上市 ( 股 票代码 939) ,于 2007 年 9 月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 ( 股票代码 601939) 。 2018年末,集团资产规模23.22万亿元,较上年增长4.96%。2018年度,集团 实现净利润2,556.26亿元,较上年增长4.93%;平均资产回报率和加权平均净资 产收益率分别为1.13%和14.04%;不良贷款率1.46%,保持稳中有降;资本充足率 17.19%,保持领先同业。 2018 年,本集团先后 荣获新加坡《亚洲银行家》“ 2018 年 中国最佳大型零售 银行奖”、“ 2018 年中国全面风险管理成就奖”;美国《环球金融》“全球贸易金 融最具创新力银行”、《银行家》“ 2018 最佳金融创新奖”、《金融时报》“ 2018 年 金龙奖 — 年度最佳普惠金融服务银行”等多项重要奖项。本集团同时获得英国《银 行家》、香港《亚洲货币》杂志“ 2018 年中国最佳银行”称号,并在中国银行业 协会 2018 年“陀螺”评价中排名全国性商业银行第一。 中国建设银行总行设资产托管业务部,下设综合与合规管理处、基金市场处、 证券保险资产市场处、理财信托股权市场处、养老金托管处、全球托管处、新兴 业务处、运营管理处、托管应用系统支持处、跨境托管运营处、合规监督处等 11 个职能处室,在安徽合肥设有托管运营中心,在上海设有托管运营中心上海分中 心,共有员工 300 余人。 自 2007 年起,托管部连续聘请外部会计师事务所对托管 业务进行内部控制审计,并已经成为常规化的内控工作手段。 (未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