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时现金 : 博时现金收益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原标题:博时现金 : 博时现金收益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博时现金收益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 基金管理人: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重要提示】 博时现金收益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03 年12月05日证监基金字[2003]134号文批准公开发行。本基金的基金合同于2004年01月 16日正式生效。本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基金管理人”或“管理人”)保证招募说明书的 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核 准,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 风险。 本基金主要投资于货币市场工具,对流动性要求较高,这种确保高流动性的投资策略有 可能造成投资收益的减少,另一方面,由于大额赎回被迫减仓的个券,若市场流动性弱,变 现冲击成本较大,会造成变现损失,降低资产净值。例如,为满足投资者的赎回需要,基金 可能保留大量的现金,而现金的投资收益最低,从而造成基金当期收益下降等风险。 投资者在办理基金业务时提交的资料信息须真实、有效。于交易日(T日)提交的申请, 投资者应在T+2日到销售网点柜台或销售机构规定的其他方式查询申请的确认情况,投资者 提交的申请经登记机构确认(或不被确认)的后果由投资者承担。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 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投资有风险,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将来业绩。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 新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 投资者在申购本基金前应认真阅读本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信息披露文件。 基金招募说明书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每6个月更新一次,并于每6个月结束之日后的 45日内公告,更新内容截至每6个月的最后1日。 本招募说明书(更新)按照本基金管理人于2019年11月29日发布的《博时基金管理 有限公司关于博时现金收益证券投资基金增加基金份额类别并修改基金契约和托管协议的 公告》进行更新,所载其他内容截止日为2019年11月25日,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现截 止日为2019年09月30日(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根据基金管理人2014年5月29日发布的《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博时现金收益证 券投资基金实施基金份额分类以及调整收益结转方式的公告》,博时现金收益证券投资基金 自2014年6月3日实施基金份额分类以及调整收益结转方式,具体内容请查阅指定报刊上的 各项相关公告。 本招募说明书约定的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编制、披露与更新的要求,将不晚于2020年9 月1日起执行。 目录 【重要提示】 ........................................................................................................................... 2 一、绪言.................................................................................................................................. 5 二、释义.................................................................................................................................. 6 三、基金管理人 ..................................................................................................................... 11 四、基金托管人 ..................................................................................................................... 26 五、相关服务机构 ................................................................................................................. 30 六. 基金份额的分类 ............................................................................................................. 85 七、基金的募集与基金合同的生效 ..................................................................................... 87 八、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 88 九、基金的非交易过户与转托管 ......................................................................................... 95 十、基金的投资 ..................................................................................................................... 96 十一、基金的业绩 ............................................................................................................... 105 十二、基金的财产 ............................................................................................................... 107 十三、基金资产计价 ........................................................................................................... 108 十四、基金收益与分配 ....................................................................................................... 111 十五、基金费用与税收 ....................................................................................................... 113 十六、基金的会计与审计 ................................................................................................... 116 十七、基金的信息披露 ....................................................................................................... 117 十八、风险揭示 ................................................................................................................... 120 十九、基金合同的终止与清算 ........................................................................................... 123 二十、基金合同的内容摘要 ............................................................................................... 125 二十一、基金托管协议的内容摘要 ................................................................................... 136 二十二、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服务 ................................................................................... 144 二十三、其他应披露的事项 ............................................................................................... 146 二十四、招募说明书存放及查阅方式 ............................................................................... 147 二十五、备查文件 ............................................................................................................... 148 一、绪言 博时现金收益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由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本基 金管理人”或“管理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 等相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发布的有关规定以及《博时现金收益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以下简称《基金合同》)及其它有关规定发起设立。 本招募说明书依据《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 作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销售办法》)、《公募募集证券 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 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以下简称“《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基金合同》及其 它有关规定等编写。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本招募说明书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 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本基金是根据本招募说明书所载明的资料申请募 集的。本基金管理人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招募说明书中载明的信息,或对 本招募说明书作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根据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编写,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基金合同是约定基金 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基金投资人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 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 受,并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基金投资人欲了解 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应详细查阅基金合同。 二、释义 在本招募说明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语或简称具有如下含义:本基金: 指 博时现金收益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契约: 指《博时现金收益证券投资基金契约》及基 金契约签约方对其不时作出的修订 《证券法》: 指1998年12月29日经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 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通过并颁布实施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颁布机关对其 不时作出的修订 《暂行办法》: 指1997年11月14日经国务院批准发布实施的 《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暂行办法》及颁布机关 对其不时作出的修订 《试点办法》: 指2000年10月8日由中国证监会发布并实施 的《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试点办法》及颁布 机关对其不时作出的修订 《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 指中国证监会2017年8月31日颁布、同年10 月1日实施的《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 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 做出的修订 《信息披露办法》: 指中国证监会2019年7月26日颁布、同年9 月1日实施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 露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中国证监会: 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招募说明书或本招募说明书: 指《博时现金收益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及其更新 公开说明书: 指基金成立后对招募说明书更新的文件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 指《博时现金收益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产品资 料概要》及其更新 基金契约当事人: 指受基金契约约束,根据基金契约享有权利 并承担义务的基金发起人、基金管理人、基 金托管人和基金持有人 基金发起人: 指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 指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交通银行 注册登记业务: 指基金登记、存管、过户、清算和结算业务, 具体内容包括投资人基金账户的建立和管理、 基金单位注册登记、基金交易确认、清算和 结算、代理发放红利、建立并保管基金持有 人名册等 注册登记人: 指办理基金注册登记业务的机构。本基金的 注册登记人是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销售服务代理人: 指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中国人民银行有关规定 的条件并与基金管理人签订了销售服务代理 协议,代为办理基金销售服务业务的机构, 简称代销人 销售人: 指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和代销人 个人投资者: 指依法可以投资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的中国 公民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 指符合《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 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的条件,经中国证监会 批准投资于中国证券市场,并取得国家外汇 管理局额度批准的中国境外基金管理机构、 保险公司、证券公司以及其他资产管理机构 机构投资者: 指依法可以投资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的、在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登记或经有关 政府部门批准设立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 社会团体或其他组织以及合格境外机构投资 者 基金投资者: 指个人投资者和机构投资者 基金持有人: 指依法或依基金契约、招募说明书或公开说 明书取得基金单位的投资者 元: 指人民币元 基金成立日: 指基金达到成立条件后,基金发起人宣告基 金成立的日期 基金终止日: 指基金契约规定的基金终止事由出现后按照 基金契约规定的程序并经中国证监会批准终 止基金的日期 开放日: 指销售人为投资者办理基金申购、赎回等业 务的工作日 巨额赎回: 指基金单个开放日,基金赎回申请总份额扣 除申购总份额后的余额超过上一日基金总份 额的10%时的情形 设立募集期: 指自招募说明书公告之日起到基金成立日的 时间段,最长不超过3个月 存续期: 指基金成立至终止之间的不定期期限 工作日: 指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 交易日 T日: 指销售人确认的投资者有效申请工作日 T + n日: 指自T日起第n个工作日,不包含T日 认购: 指在基金设立募集期内,投资者申请购买基 金单位的行为 申购: 指基金成立后,投资者通过销售人向基金管 理人购买基金单位的行为 赎回: 指基金持有人按基金契约规定的条件要求基 金管理人购回基金单位的行为 投资指令: 指基金管理人在运用基金资产进行投资时, 向基金托管人发出的资金划拨及实物券调拨 等指令 基金收益: 指基金投资所得债券利息、银行存款利息、 买卖证券价差及其他合法收入 摊余成本法: 指计价对象以买入成本列示,按照票面利率 或协议利率并考虑其买入时的溢价与折价, 在剩余存续期内按实际利率法摊销,每日计 提损益 基金资产总值: 指基金购买的各类证券、银行存款本息、应 收债券利息及其他资产的价值总和 基金资产净值: 指基金资产总值减去基金负债总值后的价值 基金资产计价: 指计算评估基金资产和负债的价值,以确定 基金资产净值和基金收益的过程 基金账户: 指基金注册登记人为投资者开立的记录其持 有博时开放式基金的基金份额及其变更情况 的账户 基金交易账户: 指销售人为投资者开立的记录其通过该销售 人买卖博时开放式基金的基金份额、份额变 动及结余情况的账户 指定媒介: 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用以进行信息披露的全 国性报刊及指定互联网网站(包括基金管理 人网站、基金托管人网站、中国证监会基金 电子披露网站)等媒介 不可抗力: 指任何无法预见、不能避免、无法克服的事 件或因素,包括:相关法律、法规或规章的 变更;国际、国内金融市场风险事故的发生; 自然或无人为破坏造成的交易系统或交易场 所无法正常工作;战争或动乱等 流动性受限资产: 指由于法律法规、监管、合同或操作障碍等 原因无法以合理价格予以变现的资产,包括 但不限于到期日在10个交易日以上的逆回购 与银行定期存款(含协议约定有条件提前支 取的银行存款)、资产支持证券、因发行人债 务违约无法进行转让或交易的债券等 三、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概况 名称: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 深圳市福田区莲花街道福新社区益田路5999号基金大厦21层 办公地址: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5999号基金大厦21层 法定代表人:张光华 成立时间: 1998年7月13日 注册资本: 2.5亿元人民币 存续期间: 持续经营 联系人: 韩强 联系电话: (0755)8316 9999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基字[1998]26号文批 准设立。目前公司股东为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持有股份49%;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 持有股份25%;天津港(集团)有限公司,持有股份6%;上海汇华实业有限公司,持有股 份12%;上海盛业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公司,持有股份6%;广厦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 有股份2%。注册资本为2.5亿元人民币。 公司设立了投资决策委员会。投资决策委员会负责指导基金资产的运作、确定基本的投 资策略和投资组合的原则。 公司下设两大总部和三十个直属部门,分别是:权益投资总部、固定收益总部以及宏观 策略部、交易部、指数与量化投资部、多元资产管理部、年金投资部、绝对收益投资部、产 品规划部、销售管理部、客户服务中心、市场部、养老金业务中心、战略客户部、机构-北 京、机构-上海、机构-南方、券商业务部、零售-北京、零售-上海、零售-南方、零售-西部、 央企业务部、互联网金融部、董事会办公室、办公室、人力资源部、财务部、信息技术部、 基金运作部、风险管理部和监察法律部。 权益投资总部负责公司所管理资产的权益投资管理及相关工作。权益投资总部下设股票 投资部(含各投资风格小组)、特定资产管理部、研究部。股票投资部负责进行股票选择和 组合管理。特定资产管理部负责公司权益类特定资产专户和权益类社保投资组合的投资管理 及相关工作。研究部负责完成对宏观经济、投资策略、行业上市公司及市场的研究。固定收 益总部负责公司所管理资产的固定收益投资管理及相关工作。固定收益总部下设现金管理组、 公募基金组、专户组、指数与创新组、国际组和研究组,分别负责各类固定收益资产的研究 和投资工作。 市场部负责市场竞争分析、市场政策拟订;组织落实公司总体市场战略,协同产品和投 资体系以及市场团队的协同;拟订年度市场计划和费用预算,具体负责机构业务的绩效考核 和费用管理;公司品牌及产品传播;机构产品营销组织、市场分析等工作。战略客户部集中 服务国有银行、政策性银行、大型头部保险公司、中央汇金公司等重要金融机构。机构-北 京负责北方地区其他银行、保险和财务公司等机构业务。机构-上海和机构-南方分别主要负 责华东地区、华南地区以及其他指定区域的机构客户销售与服务工作。养老金业务中心负责 公司社保基金、企业年金、基本养老金及职业年金的客户拓展、销售与服务、养老金研究与 政策咨询、养老金销售支持与中台运作协调、相关信息服务等工作。券商业务部负责券商渠 道的开拓和销售服务、大宗交易业务、融券业务、做市商业务、股指期货业务等工作。零售 -北京、零售-上海、零售-南方、零售-西部负责公司全国范围内零售客户的渠道销售和服务。 央企业务部负责招商局集团签约机构客户、重要中央企业及其财务公司等客户的拓展、合作 业务落地与服务等工作。销售管理部负责总行渠道维护,零售产品营销组织、销售督导;营 销策划及公募销售支持;营销培训管理;渠道代销支持与服务;零售体系的绩效考核与费用 管理等工作。 宏观策略部负责为投委会审定资产配置计划提供宏观研究和策略研究支持。交易部负责 执行基金经理的交易指令并进行交易分析和交易监督。指数与量化投资部负责公司各类指数 与量化投资产品的研究和投资管理工作。多元资产管理部负责公司的基金中基金投资产品的 研究和投资管理工作。年金投资部负责公司所管理企业年金等养老金资产的投资管理及相关 工作。绝对收益投资部负责公司绝对收益产品的研究和投资管理工作。产品规划部负责新产 品设计、新产品报批、主管部门沟通维护、产品维护以及年金方案设计、重要政府部门、监 管部门以及交易所、外汇交易中心等证券市场重要主体的关系维护等工作。互联网金融部负 责公司互联网金融战略规划的设计和实施,公司互联网金融的平台建设、业务拓展和客户运 营,推动公司相关业务在互联网平台的整合与创新。客户服务中心负责电话与网络咨询与服 务;呼出业务与电话营销理财;营销系统数据维护与挖掘;直销柜台业务;专户合同及备案 管理、机构售前支持;专户中台服务与运营支持等工作。 董事会办公室专门负责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会各专业委员会各项会务工作; 股东关系管理与董、监事的联络、沟通及服务;基金行业政策、公司治理、战略发展研究、 公司文化建设;与公司治理及发展战略等相关的重大信息披露管理;政府公共关系管理;党 务工作;博时慈善基金会的管理及运营等。办公室负责公司的行政后勤支持、会议及文件管 理、外事活动管理、档案管理及工会工作等。人力资源部负责公司的人员招聘、培训发展、 薪酬福利、绩效评估、员工沟通、人力资源信息管理工作。财务部负责公司预算管理、财务 核算、成本控制、财务分析等工作。信息技术部负责信息系统开发、网络运行及维护、IT 系统安全及数据备份等工作。基金运作部负责基金会计和基金注册登记等业务。风险管理部 负责建立和完善公司投资风险管理制度与流程,组织实施公司投资风险管理与绩效分析工作, 确保公司各类投资风险得到良好监督与控制。监察法律部负责对公司投资决策、基金运作、 内部管理、制度执行等方面进行监察,并向公司管理层和有关机构提供独立、客观、公正的 意见和建议。 另设北京分公司和上海分公司,分别负责对驻京、沪人员日常行政管理和对赴京、沪、 处理公务人员给予协助。此外,还设有全资子公司博时资本管理有限公司,以及境外子公司 博时基金(国际)有限公司。 截止到2019年9月30日,公司总人数为593人,其中研究员和基金经理超过90%拥有 硕士及以上学位。 公司已经建立健全投资管理制度、风险控制制度、内部监察制度、财务管理制度、人事 管理制度、信息披露制度和员工行为准则等公司管理制度体系。 二、主要成员情况 1、基金管理人董事会成员 张光华先生,博士,董事长。历任国家外汇管理局政研室副主任,计划处处长,中国人 民银行海南省分行副行长、党委委员,中国人民银行广州分行副行长、党委副书记,广东发 展银行行长、党委副书记,招商银行副行长、执行董事、副董事长、党委副书记,在招商银 行任职期间曾兼任永隆银行副董事长、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招商信诺人寿保险有 限公司董事长、招银国际金融有限公司董事长、招银金融租赁有限公司董事长。2015年8 月起,任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暨法定代表人。 江向阳先生,董事。2015年7月起任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中共党员,南开 大学国际金融博士,清华大学金融媒体EMBA。1986-1990年就读于北京师范大学信息与情报 学系,获学士学位;1994-1997年就读于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获法学硕士学位;2003-2006 年,就读于南开大学国际经济研究所,获国际金融博士学位。2015年1月至7月,任招商 局金融集团副总经理、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历任中国证监会办公厅、党办副 主任兼新闻办(网信办)主任;中国证监会办公厅副巡视员;中国证监会深圳专员办处长、 副专员;中国证监会期货监管部副处长、处长;中国农业工程研究设计院情报室干部。 苏敏女士,分别于1990 年7 月及2002 年12 月获得上海财经大学金融专业学士学位和 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工商管理硕士学位。苏女士分别于1998 年6 月、1999 年6 月及2008 年 6 月获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授予的注册会计师资格、中国资产评估协会授予的注册资产评估 师资格及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授予的高级会计师职称。苏女士拥有管理金融类公司 及上市公司的经验,其经验包括:自2015 年9 月及2015 年12 月起任招商局金融集团有 限公司总经理及董事;自2016年6月起任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股票代码:600999;香港联交所上市公司,股票代码:6099)董事;自2014 年9 月起 担任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票代码:600036;香港联交所上 市公司,股票代码:3968)董事。自2016 年1 月至2018年8月任招商局资本投资有限责 任公司监事;自2015 年11 月至2018年8月任招商局创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自2015 年11 月至2017 年4 月任深圳招商启航互联网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自2013 年5 月 至2015 年8 月任中远海运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票代码: 600026;香港联交所上市公司,股票代码:1138)董事;自2013 年6月至2015 年12 月 任中远海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票代码:601866;香港联交所 上市公司,股票代码:2866)董事;自2009 年12 月至2011 年5 月担任徽商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香港联交所上市公司,股票代码:3698)董事;自2008 年3 月至2011年9 月担 任安徽省皖能股份有限公司(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票代码︰000543)董事。苏女士 亦拥有会计等相关管理经验,其经验包括:自2011 年3 月至2015 年8 月担任中国海运(集 团)总公司总会计师;自2007 年5 月至2011 年4月担任安徽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总会计 师,并于2010 年11 月至2011 年4 月担任该公司副总经理。2018年9月3日起,任博时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 王金宝先生,硕士,董事。1988年7月至1995年4月在上海同济大学数学系工作,任 教师。1995年4月进入招商证券,先后任上海澳门路营业部总经理、上海地区总部副总经 理(主持工作)、投资部总经理、投资部总经理兼固定收益部总经理、股票销售交易部总经 理(现更名为机构业务总部)、机构业务董事总经理。2002年10月至2008年7月,任博 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第二届、第三届监事会监事。2008年7月起,任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 司第四届至第六届董事会董事。 陈克庆先生,北京大学工商管理硕士。2001年起历任世纪证券投资银行北京总部副总 经理,国信证券投行业务部副总经理,华西证券投资银行总部副总经理、董事总经理。2014 年加入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现任投资投行事业部副总经理。 方瓯华先生:硕士,中级经济师。2009年起,加入交通银行,历任交行上海分行市南 支行、大客户二部、授信部、宝山支行行长助理等职位,主要负责营运及个人金融业务。2011 年起,调入交通银行投资部,担任高级经理,负责交行对外战略投资及对下属子公司股权管 理工作。2015年,加入上海信利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并工作至今,历任高级投资经 理、总经理、董事等职,同时兼任上海汇华实业有限公司总经理,负责公司整体运营。2018 年9月起,担任上海盛业股权投资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及执行董事。2018年10月25日起, 任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 顾立基先生,硕士,独立董事。1968年至1978年就职于上海印染机械修配厂,任共青 团总支书记;1983年起,先后任招商局蛇口工业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秘书、主任;招商局 蛇口工业区免税品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总经理;招商局蛇口工业区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国际招商局贸易投资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蛇口招商港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招商局蛇口工业区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香港海通 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招商局科技集团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招商局蛇口工业区有限公司副 总经理。2008年退休。2008年2月至今,任清华大学深圳研究生院兼职教授;2008年11 月至2010年10月,兼任招商局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09年6月至今,兼任中国 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外部监事、监事会主席;2011年3月至今,兼任湘电集团 有限公司外部董事;2013年5月至2014年8月,兼任德华安顾人寿保险有限公司(ECNL) 董事;2013年6月至今,兼任深圳市昌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4年11月起,任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姜立军先生,1955年生,会计师,工商管理硕士(MBA)。1974年12月参加工作,历 任中国远洋运输总公司财务处科员、中国-坦桑尼亚联合海运服务公司财务部经理、日本中 铃海运服务公司财务部经理、中远(英国)公司财务部经理、香港益丰船务公司财务部经理、 香港-佛罗伦租箱公司(香港上市公司)副总经理、中远太平洋有限公司(香港上市公司) 副总经理、中远日本公司财务部长和营业副本部长、中远集装箱运输有限公司副总会计师等 职。2002.8-2008.7,任中远航运股份有限公司(A股上市公司)首席执行官、董事。 2008.8-2011.12,任中远投资(新加坡)有限公司(新加坡上市公司)总裁、董事会副主席、 中远控股(新加坡)有限公司总裁;并任新加坡中资企业协会会长。2011.11-2015.12,任 中国远洋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执行(A+H上市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2012.2-2015.12,兼 任中国上市公司协会副监事长、天津上市公司协会副会长;2014.9-2015.12,兼任中国上市 公司协会监事会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赵如冰先生,1956年生,教授级高级工程师,国际金融专业经济学硕士研究生。历任 葛洲坝水力发电厂工作助理工程师、工程师、高级工程师、葛洲坝二江电厂电气分厂主任、 书记;1989.09—1991.10任葛洲坝至上海正负50万伏超高压直流输电换流站书记兼站长, 主持参加了我国第一条亚洲最大的直流输电工程的安装调试和运行;1991.10—1995.12任 厂办公室主任兼外事办公室主任;1995.12—1999.12,任华能南方开发公司党组书记、总经 理,兼任中国华能集团董事、深圳南山热电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代码0037)副董事长、 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副董事长、深圳华能电讯有限公司董事长;2000.01-2004.07,华能 南方公司被国家电力公司重组后,任华能房地产开发公司副总经理,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副董事长、董事;2004.07-2009.03,任华能房地产开发公司党组书记、总经理; 2009.12-2016.8,任景顺长城基金管理公司董事长、景顺长城资产管理(深圳)公司董事长; 2016.8-至今,任阳光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兼任西南证券、百隆东方、威华股 份独立董事。 2、基金管理人监事会成员 何敏女士,1975年出生,中南财经大学会计学硕士。1999年7月至2006年4月任招商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会计核算岗,2006年4月至2009年4 月任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部总经理助理,2009年4月至 2019年2月任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副总经理,2019年2月至今任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总经理。2019年4月10日起,任博时基金 管理有限公司监事会监事长。 陈良生先生,中央党校经济学硕士。1980年至2000年就职于中国农业银行巢湖市支行 及安徽省分行。2000年起就职于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历任合肥办事处综合管理部部长、 福州办事处党委委员、总经理、福建省分公司党委书记、总经理。2017年4月至今任中国 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机构协同部专职董监事。2017年6月起任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 司监事。 赵兴利先生,硕士,监事。1987年至1995年就职于天津港务局计财处。1995年至2012 年5月先后任天津港贸易公司财务科科长、天津港货运公司会计主管、华夏人寿保险股份有 限公司财务部总经理、天津港财务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2012年5月筹备天津港(集团) 有限公司金融事业部,2011年11月至今任天津港(集团)有限公司金融事业部副部长。2013 年3月起,任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第五至六届监事会监事。 郑波先生,博士,监事。2001年起先后在中国平安保险公司总公司、博时基金管理有 限公司工作。现任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公司董事总经理兼人力资源部总经理。2008年7 月起,任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第四至六届监事会监事。 黄健斌先生,工商管理硕士。1995年起先后在广发证券有限公司、广发基金管理有限 责任公司投资管理部、中银国际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管理部工作。2005年加入博时基金 管理公司,历任固定收益部基金经理、博时平衡配置混合型基金基金经理、固定收益部副总 经理、社保组合投资经理、固定收益部总经理、固定收益总部董事总经理、年金投资部总经 理。现任公司总经理助理兼社保组合投资经理、高级投资经理、兼任博时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董事。2016年3月18日至今担任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监事会员工监事。 严斌先生,硕士,监事。1997年7月起先后在华侨城集团公司、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 司工作。现任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财务部总经理。2015年5月起,任博时基金管理有限 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监事。 3、高级管理人员 张光华先生,简历同上。 江向阳先生,简历同上。 王德英先生,硕士,副总经理。1995年起先后在北京清华计算机公司任开发部经理、 清华紫光股份公司CAD与信息事业部任总工程师。2000年加入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历 任行政管理部副经理,电脑部副经理、信息技术部总经理、公司代总经理。现任公司副总经 理兼首席信息官,主管IT、运作、指数与量化投资、养老金等工作,兼任博时基金(国际) 有限公司及博时资本管理有限公司董事。 邵凯先生,经济学硕士,副总经理。1997年至1999年在河北省经济开发投资公司从事 投资管理工作。2000年8月加入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历任债券组合经理助理、债券组 合经理、社保债券基金基金经理、固定收益部副总经理兼社保债券基金基金经理、固定收益 部总经理、固定收益投资总监、社保组合投资经理。现任公司副总经理、兼任博时基金(国 际)有限公司董事、博时资本管理有限公司董事。 徐卫先生,硕士,副总经理。1993年起先后在深圳市证券管理办公室、中国证监会、 摩根士丹利华鑫基金工作。2015年6月加入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现任公司副总经理兼 博时资本管理有限公司董事、博时基金(国际)有限公司董事。 孙麒清女士,商法学硕士,督察长。曾供职于广东深港律师事务所。2002年加入博时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历任监察法律部法律顾问、监察法律部总经理。现任公司督察长,兼任 博时基金(国际)有限公司董事、博时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副董事长。 4、本基金基金经理 魏桢女士,硕士。2004年起在厦门市商业银行任债券交易组主管。2008年加入博时基 金管理有限公司。历任债券交易员、固定收益研究员、博时理财30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3年1月28日-2015年9月11日)、博时岁岁增利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3年6月26日-2016年4月25日)、博时月月薪定期支付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2013年 7月25日-2016年4月25日)、博时双月薪定期支付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2013年10月22 日-2016年4月25日)、博时天天增利货币市场基金(2014年8月25日-2017年4月26日)、 博时保证金实时交易型货币市场基金(2015年6月8日-2017年4月26日)、博时安盈债券 型证券投资基金(2015年5月22日-2017年5月31日)、博时产业债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 金(2016年5月25日-2017年5月31日)、博时安荣18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5年11月24日-2017年6月15日)、博时聚享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2016年12月 19日-2017年10月27日)、博时安仁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2016年6月24日 -2017年11月8日)、博时裕鹏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2016年12月22日-2017年12月 29日)、博时安润18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2016年5月20日-2018年1月12 日)、博时安恒18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2016年9月22日-2018年4月2日)、 博时安丰18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2013年8月22日-2018年6月21 日)的基金经理、固定收益总部现金管理组投资副总监、博时现金宝货币市场基金(2014年9 月18日-2019年2月25日)、博时外服货币市场基金(2015年6月19日-2019年2月25日)、 博时合利货币市场基金(2016年8月3日-2019年2月25日)、博时合鑫货币市场基金(2016 年10月12日-2019年2月25日)、博时合晶货币市场基金(2017年8月2日-2019年2月 25日)、博时兴盛货币市场基金(2017年12月29日-2019年2月25日)、博时月月盈短期 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2014年9月22日-2019年3月4日)、博时裕创纯债债券型证券 投资基金(2016年5月13日-2019年3月4日)、博时裕盛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2016 年5月20日-2019年3月4日)、博时丰庆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2017年8月23日-2019 年3月4日)、博时安弘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2016年11月15日-2019年11 月12日)的基金经理。现任固定收益总部现金管理组负责人兼博时现金收益证券投资基金 (2015年5月22日—至今)、博时合惠货币市场基金(2017年5月31日—至今)、博时安弘 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2019年11月12日—至今)的基金经理。 本基金历任基金经理:芮颖(2004年1月16日-2006年7月1日)、张勇(2006年7 月1日-2015年5月22日)、陈凯杨(2015年5月22日-2019年2月25日)。 5、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 委员:江向阳、邵凯、黄健斌、李权胜、张龙、魏凤春、欧阳凡、王俊、过钧、黄瑞庆 江向阳先生,简历同上。 邵凯先生,简历同上。 黄健斌先生,简历同上。 李权胜先生,硕士。1994年至1998年在北京大学生命科学学院学习,获理学学士学位。 1998年至2001年继续就读于北京大学,获理学硕士学位。2013年至2015年就读清华大学- 香港中文大学金融MBA项目,获得香港中文大学MBA学位。2001年7月至2003年12月在 招商证券研发中心工作,任研究员;2003年12月至2006年2月在银华基金工作,任基金 经理助理。2006年3月加入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任研究员。2007年3月起任研究部研 究员兼任博时精选股票基金经理助理。2008年2月调任特定资产管理部投资经理。2012年 8月至2014年12月担任博时医疗保健行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2012.8.28-2014.12.26) 基金经理。2016年7月至2018年1月担任博时新趋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6.7.25-2018.1.5)基金经理。2013年12月开始担任博时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3.12.19-至今)基金经理。现任公司董事总经理兼股票投资部总经理,权益投资价值 组负责人,公司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 张龙先生,硕士。1996年起先后在长江证券、长盛基金、华夏基金、北京金百朋投资 管理有限公司工作。2019年加入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现任公司投资决策委员会专职委 员。 魏凤春先生,博士。1993年起先后在山东经济学院、江南信托、清华大学、江南证券、 中信建投证券工作。2011年加入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历任投资经理、博时抗通胀增强 回报证券投资基金(2015年8月24日-2016年12月19日)、博时平衡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 基金(2015年11月30日-2016年12月19日)的基金经理。现任首席宏观策略分析师兼宏观 策略部总经理、多元资产管理部总经理、博时颐泽稳健养老目标一年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 金(FOF)(2019年3月20日—至今)、博时颐泽平衡养老目标三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 金中基金(FOF)(2019年8月28日-至今)的基金经理。 欧阳凡先生,硕士。2003年起先后在衡阳市金杯电缆厂、南方基金工作。2011年加入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曾任特定资产管理部副总经理、社保组合投资经理助理。现任公司 董事总经理兼特定资产管理部总经理、权益投资GARP组负责人、年金投资部总经理、绝对 收益投资部总经理、社保组合投资经理。 王俊先生,硕士。2008年从上海交通大学硕士研究生毕业后加入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 司。历任研究员、金融地产与公用事业组组长、研究部副总经理、博时国企改革股票基金 (2015.5.20-2016.6.8)、博时丝路主题股票基金(2015.5.22-2016.6.8)、博时沪港深价 值优选混合基金(2017.1.25-2018.3.14)、博时沪港深成长企业混合基金 (2016.11.9-2019.6.10)的基金经理。现任研究部总经理兼博时主题行业混合(LOF)基金 (2015.1.22-至今)、博时沪港深优质企业混合基金(2016.11.9-至今)、博时新兴消费主 题混合基金(2017.6.5-至今)、博时优势企业混合基金(2019.6.3-至今)的基金经理。 过钧先生,硕士。1995年起先后在上海工艺品进出口公司、德国德累斯顿银行上海分 行、美国Lowes食品有限公司、美国通用电气公司、华夏基金固定收益部工作。2005年加 入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历任基金经理、博时稳定价值债券投资基金(2005.8.24-2010.8.4) 的基金经理、固定收益部副总经理、博时转债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0.11.24-2013.9.25)、博时亚洲票息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2013.2.1-2014.4.2)、 博时裕祥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2014.1.8-2014.6.10)、博时双债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 基金(2013.9.13-2015.7.16)、博时新财富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2015.6.24-2016.7.4)、 博时新机遇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2016.3.29-2018.2.6)、博时新策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 投资基金(2016.8.1-2018.2.6)、博时稳健回报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2014.6.10-2018.4.23)、博时双债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2016.10.24-2018.5.5)、 博时鑫润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2017.2.10-2018.5.21)、博时鑫和灵活配置混合 型证券投资基金(2017.12.13-2018.6.16)、博时鑫惠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7.1.10-2018.7.30)的基金经理、固定收益总部公募基金组负责人、博时新价值灵活 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2016.3.29-2019.4.30)、博时乐臻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 金(2016.9.29-2019.10.14)的基金经理。现任公司董事总经理兼固定收益总部指数与创新 组负责人、博时信用债券投资基金(2009.6.10-至今)、博时新收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 资基金(2016.2.29-至今)、博时鑫源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2016.9.6-至今)、 博时乐臻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2016.9.29-至今)、博时新起点灵活配置混合型证 券投资基金(2016.10.17-至今)、博时鑫瑞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2017.2.10-至 今)、博时中债3-5年进出口行债券指数证券投资基金(2018.12.25-至今)、博时转债增 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2019.1.28-至今)、博时中债3-5年国开行债券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2019.7.19-至今)的基金经理。 黄瑞庆先生,博士。2002年起先后在融通基金、长城基金、长盛基金、财通基金、 合众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从事研究、投资、管理等工作。2013年加入博时基金管理有限 公司,历任股票投资部ETF及量化组投资副总监、基金经理助理、股票投资部量化投资组投 资副总监(主持工作)、股票投资部量化投资组投资总监、博时价值增长混合基金 (2015.2.9-2016.10.24)、博时价值增长贰号混合基金(2015.2.9-2016.10.24)、博时特许 价值混合基金(2015.2.9-2018.6.21)的基金经理。现任指数与量化投资部总经理兼博时量 化平衡混合基金(2017.5.4-至今)、博时量化多策略股票基金(2018.4.3-至今)、博时量化 价值股票基金(2018.6.26-至今)的基金经理。 6、上述人员之间均不存在近亲属关系。 三、基金管理人的职责 1、依法申请并募集基金,办理或者委托经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机构代为办理基金份 额的发售、申购、赎回和登记事宜; 2、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3、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 4、配备足够的具有专业资格的人员进行基金投资分析、决策,以专业化的经营方式管 理和运作基金财产; 5、建立健全内部风险控制、监察与稽核、财务管理及人事管理等制度,保证所管理的 基金财产和基金管理人的财产相互独立,对所管理的不同基金分别管理、分别记账,进行证 券投资; 6、按基金合同的约定确定基金收益分配方案,及时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基金收益; 7、除依据《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外,不得利用基金财产为自己及任何 第三人谋取利益,不得委托第三人运作基金财产; 8、进行基金会计核算并编制基金的财务会计报告; 9、依法接受基金托管人的监督; 10、编制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 11、采取适当合理的措施使计算开放式基金份额认购、申购、赎回和注销价格的方法符 合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的规定; 12、计算并公告基金净值信息,确定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 13、严格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及报告义务; 14、保守基金商业秘密,不泄露基金投资计划、投资意向等。除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 他有关规定另有规定外,在基金信息公开披露前应予以保密,不得向他人泄露; 15、按规定受理申购和赎回申请,及时、足额支付赎回款项; 16、保存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的记录、账册、报表、代表基金签订的重大合同及其他 相关资料; 17、依据《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或配合基金托 管人、基金份额持有人依法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8、以基金管理人名义,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行使诉讼权利或实施其他法律行为; 19、组织并参加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参与基金财产的保管、清理、估价、变现和分配; 20、因违反基金合同导致基金财产的损失或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应承担赔 偿责任,其赔偿责任不因其退任而免除; 21、基金托管人违反基金合同造成基金财产损失时,应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向基金托 管人追偿; 22、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 四、基金管理人的承诺 1、基金管理人承诺不从事违反《证券法》的行为,并承诺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采 取有效措施,防止违反《证券法》行为的发生; 2、基金管理人承诺不从事违反《基金法》的行为,并承诺建立健全内部风险控制制度, 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下列行为的发生: (1)将基金管理人固有财产或者他人财产混同于基金财产从事证券投资; (2)不公平地对待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 (3)利用基金财产为基金份额持有人以外的第三人牟取利益; (4)向基金份额持有人违规承诺收益或者承担损失; (5)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有关规定,由中国证监会规定禁止的其他行为。 3、基金管理人承诺严格遵守基金合同,并承诺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采取有效措施, 防止违反基金合同行为的发生; 4、基金管理人承诺加强人员管理,强化职业操守,督促和约束员工遵守国家有关法律 法规及行业规范,诚实信用、勤勉尽责; 5、基金管理人承诺不从事其他法规规定禁止从事的行为。 五、基金经理承诺 1、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本着谨慎的原则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取最大 利益; 2、不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受雇人或任何第三者谋取利益; 3、不泄露在任职期间知悉的有关证券、基金的商业秘密,尚未依法公开的基金投资内 容、基金投资计划等信息; 4、不以任何形式为其他组织或个人进行证券交易。 六、基金管理人的内部控制制度 1、风险管理的原则 (1)全面性原则 公司风险管理必须覆盖公司的所有部门和岗位,渗透各项业务过程和业务环节。 (2)独立性原则 公司设立独立的监察部,监察部保持高度的独立性和权威性,负责对公司各部门风险控 制工作进行稽核和检查。 (3)相互制约原则 公司及各部门在内部组织结构的设计上要形成一种相互制约的机制,建立不同岗位之间 的制衡体系。 (4)定性和定量相结合原则 建立完备的风险管理指标体系,使风险管理更具客观性和操作性。 2、风险管理和内部风险控制体系结构 公司的风险管理体系结构是一个分工明确、相互牵制的组织结构,由最高管理层对风险 管理负最终责任,各个业务部门负责本部门的风险评估和监控,监察部负责监察公司的风险 管理措施的执行。具体而言,包括如下组成部分: (1)董事会 负责制定公司的风险管理政策,对风险管理负完全的和最终的责任。 (2)风险管理委员会 作为董事会下的专业委员会之一,风险管理委员会负责批准公司风险管理系统文件,即 负责确保每一个部门都有合适的系统来识别、评定和监控该部门的风险,负责批准每一个部 门的风险级别。负责解决重大的突发的风险。 (3)督察长 独立行使督察权利;直接对董事会负责;按季向风险管理委员会提交独立的风险管理报 告和风险管理建议。 (4)监察法律部 监察法律部负责对公司风险管理政策和措施的执行情况进行监察,并为每一个部门的风 险管理系统的发展提供协助,使公司在一种风险管理和控制的环境中实现业务目标。 (5)风险管理部 风险管理部负责建立和完善公司投资风险管理制度与流程,组织实施公司投资风险管理 与绩效分析工作,确保公司各类投资风险得到良好监督与控制。 (6)业务部门 风险管理是每一个业务部门最首要的责任。部门经理对本部门的风险负全部责任,负责 履行公司的风险管理程序,负责本部门的风险管理系统的开发、执行和维护,用于识别、监 控和降低风险。 3、风险管理和内部风险控制的措施 (1)建立内控结构,完善内控制度 公司建立、健全了内控结构,高管人员关于内控有明确的分工,确保各项业务活动有恰 当的组织和授权,确保监察活动是独立的,并得到高管人员的支持,同时置备操作手册,并 定期更新。 (2)建立相互分离、相互制衡的内控机制 建立、健全了各项制度,做到基金经理分开,投资决策分开,基金交易集中,形成不同 部门,不同岗位之间的制衡机制,从制度上减少和防范风险。 (3)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制 建立、健全了岗位责任制,使每个员工都明确自己的任务、职责,并及时将各自工作领 域中的风险隐患上报,以防范和减少风险。 (4)建立风险分类、识别、评估、报告、提示程序 建立了评估风险的委员会,使用适合的程序,确认和评估与公司运作有关的风险;公司 建立了自下而上的风险报告程序,对风险隐患进行层层汇报,使各个层次的人员及时掌握风 险状况,从而以最快速度作出决策。 (5)建立有效的内部监控系统 建立了足够、有效的内部监控系统,如电脑预警系统、投资监控系统,对可能出现的各 种风险进行全面和实时的监控。 (6)使用数量化的风险管理手段 采取数量化、技术化的风险控制手段,建立数量化的风险管理模型,用以提示指数趋势、 行业及个股的风险,以便公司及时采取有效的措施,对风险进行分散、控制和规避,尽可能 地减少损失。 (7)提供足够的培训 制定了完整的培训计划,为所有员工提供足够和适当的培训,使员工明确其职责所在, 控制风险。 四、基金托管人 一、基金托管人基本情况 (一)基金托管人概况 公司法定中文名称: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交通银行) 公司法定英文名称:BANK OF COMMUNICATIONS CO.,LTD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任德奇 住 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银城中路18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长宁区仙霞路18号 邮政编码:200336 注册时间:1987年3月30日 注册资本:742.63亿元 基金托管资格批文及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字[1998]25号 联系人:陆志俊 电 话:95559 交通银行始建于1908年,是中国历史最悠久的银行之一,也是近代中国的发钞行之一。 1987年重新组建后的交通银行正式对外营业,成为中国第一家全国性的国有股份制商业银 行,总部设在上海。2005年6月交通银行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挂牌上市,2007年5月在上海 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根据2019年英国《银行家》杂志发布的全球千家大银行报告,交通 银行一级资本位列第11位,连续五年跻身全球银行20强;根据2019年美国《财富》杂志 发布的世界500强公司排行榜,交通银行营业收入位列第150位,较上年提升18位。 截至2019年9月30日,交通银行资产总额为人民币99,328.79亿元。2019年1-9月, 交通银行实现净利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人民币601.47亿元。 交通银行总行设资产托管业务中心(下文简称“托管中心”)。现有员工具有多年基金、 证券和银行的从业经验,具备基金从业资格,以及经济师、会计师、工程师和律师等中高级 专业技术职称,员工的学历层次较高,专业分布合理,职业技能优良,职业道德素质过硬, 是一支诚实勤勉、积极进取、开拓创新、奋发向上的资产托管从业人员队伍。 (二)主要人员情况 任德奇先生,副董事长、执行董事、行长,高级经济师。 任先生2018年8月起任本行副董事长、执行董事、行长;2016年12月至2018年6月 任中国银行执行董事、副行长,其中:2015年10月至2018年6月兼任中银香港(控股) 有限公司非执行董事,2016年9月至2018年6月兼任中国银行上海人民币交易业务总部总 裁;2014年7月至2016年11月任中国银行副行长,2003年8月至2014年5月历任中国建 设银行信贷审批部副总经理、风险监控部总经理、授信管理部总经理、湖北省分行行长、风 险管理部总经理;1988年7月至2003年8月先后在中国建设银行岳阳长岭支行、岳阳市中 心支行、岳阳分行,中国建设银行信贷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信贷风险管理部工作。任先生 1988年于清华大学获工学硕士学位。 袁庆伟女士,资产托管业务中心总裁,高级经济师。 袁女士2015年8月起任本行资产托管业务中心总裁;2007年12月至2015年8月,历 任本行资产托管部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本行资产托管业务中心副总裁;1999年12月至 2007年12月,历任本行乌鲁木齐分行财务会计部副科长、科长、处长助理、副处长,会计 结算部高级经理。袁女士1992年毕业于中国石油大学计算机科学系,获得学士学位,2005 年于新疆财经学院获硕士学位。 (三)基金托管业务经营情况 截至2019年9月30日,交通银行托管证券投资基金436只。此外,交通银行还托管了 基金公司特定客户资产管理计划、证券公司客户资产管理计划、银行理财产品、信托计划、 私募投资基金、保险资金、QDIE资金、全国社保基金、养老保障管理基金、企业年金基金、 职业年金基金、QFII证券投资资产、RQFII证券投资资产、QDII证券投资资产、RQDII证券 投资资产和QDLP资金等产品。 二、基金托管人的内部控制制度 (一)内部控制目标 交通银行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行业规章及行内相关管理规定,加强内部管理,托管 中心业务制度健全并确保贯彻执行各项规章,通过对各种风险的识别、评估、控制及缓释, 有效地实现对各项业务的风险管控,确保业务稳健运行,保护基金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二)内部控制原则 1、合法性原则:托管中心制定的各项制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监管机构的监管要求, 并贯穿于托管业务经营管理活动始终。 2、全面性原则:托管中心建立各二级部自我监控和风险合规部风险管控的内部控制机 制,覆盖各项业务、各个部门和各级人员,并渗透到决策、执行、监督、反馈等各个经营环 节,建立全面的风险管理监督机制。 3、独立性原则:托管中心独立负责受托基金资产的保管,保证基金资产与交通银行的 自有资产相互独立,对不同的受托基金资产分别设置账户,独立核算,分账管理。 4、制衡性原则:托管中心贯彻适当授权、相互制约的原则,从组织架构的设置上确保 各二级部和各岗位权责分明、相互制约,并通过有效的相互制衡措施消除内部控制中的盲点。 5、有效性原则:托管中心在岗位、业务二级部和风险合规部三级内控管理模式的基础 上,形成科学合理的内部控制决策机制、执行机制和监督机制,通过行之有效的控制流程、 控制措施,建立合理的内控程序,保障各项内控管理目标被有效执行。 6、效益性原则:托管中心内部控制与基金托管规模、业务范围和业务运作环节的风险 控制要求相适应,尽量降低经营运作成本,以合理的控制成本实现最佳的内部控制目标。 (三)内部控制制度及措施 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商业银行资产托管业务 指引》等法律法规,托管中心制定了一整套严密、完整的证券投资基金托管管理规章制度, 确保基金托管业务运行的规范、安全、高效,包括《交通银行资产托管业务管理办法》、《交 通银行资产托管业务风险管理办法》、《交通银行资产托管业务系统建设管理办法》、《交 通银行资产托管部信息披露制度》、《交通银行资产托管业务商业秘密管理规定》、《交通 银行资产托管业务从业人员行为规范》、《交通银行资产托管业务档案管理暂行办法》等, 并根据市场变化和基金业务的发展不断加以完善。做到业务分工科学合理,技术系统管理规 范,业务管理制度健全,核心作业区实行封闭管理,落实各项安全隔离措施,相关信息披露 由专人负责。 托管中心通过对基金托管业务各环节的事前揭示、事中控制和事后检查措施实现全流程、 全链条的风险管理,聘请国际著名会计师事务所对基金托管业务运行进行国际标准的内部控 制评审。 三、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运作基金进行监督的方法和程序 交通银行作为基金托管人,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 理办法》和有关证券法规的规定,对基金的投资对象、基金资产的投资组合比例、基金资产 的核算、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基金管理人报酬的计提和支付、基金托管人报酬的计提和支 付、基金的申购资金的到账与赎回资金的划付、基金收益分配等行为的合法性、合规性进行 监督和核查。 交通银行作为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有违反《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 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等有关证券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行为,及时通知基金管理人予 以纠正,基金管理人收到通知后及时核对确认并进行调整。交通银行有权对通知事项进行复 查,督促基金管理人改正。基金管理人对交通银行通知的违规事项未能及时纠正的,交通银 行有权报告中国证监会。 交通银行作为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有重大违规行为,有权立即报告中国证监会, 同时通知基金管理人限期纠正。 四、其他事项 最近一年内交通银行及其负责资产托管业务的高级管理人员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未受 到中国人民银行、中国证监会、中国银保监会及其他有关机关的处罚。负责基金托管业务的 高级管理人员在基金管理公司无兼职的情况。 五、相关服务机构 一、基金份额销售机构 1、直销机构 名称: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北京直销中心 地址:北京市建国门内大街18号恒基中心1座23层 电话:010-65187055 传真:010-65187032、010-65187592 联系人:韩明亮 博时一线通:95105568(免长途话费) 2、代销机构 (1)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55号 办公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55号 法定代表人: 陈四清 联系人: 杨菲 传真: 010-66107914 客户服务电话: 95588 网址: http://www.icbc.com.cn/ (2)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69号 办公地址: 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69号 法定代表人: 周慕冰 客户服务电话: 95599 网址: http://www.abchina.com (3)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1号 办公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1号 法定代表人: 刘连舸 联系人: 高越 电话: 010-66594973 客户服务电话: 95566 网址: http://www.boc.cn/ (4)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25号 办公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1号院1号楼 法定代表人: 田国立 联系人: 张静 传真: 010-66275654 客户服务电话: 95533 网址: http://www.ccb.com/ (5)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上海市银城中路188号 办公地址: 上海市银城中路188号 联系人: 王菁 电话: 021-58781234 传真: 021-58408483 客户服务电话: 95559 网址: http://www.bankcomm.com/ (6)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88号 办公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88号 法定代表人: 李建红 联系人: 邓炯鹏 电话: 0755-83198888 传真: 0755-83195049 客户服务电话: 95555 网址: http://www.cmbchina.com/ (7)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C座 办公地址: 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9号文化大厦 法定代表人: 李庆萍 联系人: 廉赵峰 传真: 010-89937369 客户服务电话: 95558 网址: http://bank.ecitic.com/ (8)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上海市中山东一路12号 办公地址: 上海市北京东路689号东银大厦25楼 法定代表人: 高国富 联系人: 吴斌 电话: 021-61618888 传真: 021-63602431 客户服务电话: 95528 网址: http://www.spdb.com.cn (9)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福州市湖东路154号 办公地址: 上海市江宁路168号 法定代表人: 高建平 联系人: 曾鸣 电话: 021-52629999 客户服务电话: 95561 网址: www.cib.com.cn (10)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25号、甲25号中国光大中心 办公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25号光大中心 法定代表人: 李晓鹏 联系人: 朱红 电话: 010-63636153 传真: 010-63636157 客户服务电话: 95595 网址: http://www.cebbank.com (11)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2号 办公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2号 法定代表人: 洪崎 联系人: 王继伟 电话: 010-58560666 传真: 010-57092611 客户服务电话: 95568 网址: http://www.cmbc.com.cn/ (12)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号 办公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号 法定代表人: 张金良 联系人: 陈春林 传真: 010-68858117 客户服务电话: 95580 网址: http://www.psbc.com (13)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甲17号首层 办公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丙17号 法定代表人: 张东宁 联系人: 周黎 传真: 010-66226045 客户服务电话: 95526 网址: http://www.bankofbeijing.com.cn/ (14)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2号 办公地址: 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2号 法定代表人: 李民吉 联系人: 郑鹏 电话: 010-85238667 传真: 010-85238680 客户服务电话: 95577 网址: http://www.hxb.com.cn/ (15)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168号 办公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168号 法定代表人: 范一飞 联系人: 汤征程 电话: 021-68475521 传真: 021-68476497 客户服务电话: 95594 网址: www.bosc.cn (16)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广州市越秀区农林下路83号 办公地址: 广州市越秀区农林下路83号 法定代表人: 王滨 联系人: 陈泾渭/刘伟 电话: 020-38321497/020-38322566 传真: 020-38321676 客户服务电话: 4008308003 网址: http://www.cgbchina.com.cn/ (17)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深圳市深南东路5047号 办公地址: 深圳市深南东路5047号 法定代表人: 谢永林 联系人: 施艺帆 电话: 021-50979384 传真: 021-50979507 客户服务电话: 95511-3 网址: http://bank.pingan.com (18)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宁波市鄞州区宁南南路700号 办公地址: 宁波市鄞州区宁南南路700号 法定代表人: 陆华裕 联系人: 胡技勋 电话: 0574-89068340 传真: 0574-87050024 客户服务电话: 95574 网址: http://www.nbcb.com.cn (19)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8号15-20楼、22-27楼 办公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8号15-20楼、22-27楼 法定代表人: 冀光恒 联系人: 施传荣 电话: 021-38576666 传真: 021-50105124 客户服务电话: 021-962999;4006962999 网址: http://www.srcb.com/ (20)北京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南街1号院2号楼 办公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南街1号院2号楼 法定代表人: 王金山 联系人: 鲁娟 电话: 010-89198762 传真: 010-89198678 客户服务电话: 96198 网址: http://www.bjrcb.com (21)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青岛市市南区香港中路68号 办公地址: 青岛市市南区香港中路68号 法定代表人: 郭少泉 联系人: 徐伟静 电话: 0532-68629925 传真: 0532-68629939 客户服务电话: 96588(青岛) 400-669-6588(全国) 网址: http://www.qdccb.com (22)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合肥市安庆路79号 办公地址: 合肥市安庆路79号 法定代表人: 王晓昕 联系人: 叶卓伟 电话: 0551-2667635 传真: 0551-2667857 客户服务电话: 4008896588(安徽省外)、96588(安徽省内) 网址: http://www.hsbank.com.cn (23)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浙江省杭州市庆春路288号 办公地址: 浙江省杭州市庆春路288号 法定代表人: 张达洋 联系人: 毛真海 电话: 0571-87659546 传真: 0571-87659188 客户服务电话: 95527 网址: http://www.czbank.com (24)东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东莞市莞城区体育路21号 办公地址: 东莞市莞城区体育路21号 法定代表人: 卢国锋 联系人: 吴照群 电话: 0769-22119061 传真: 0769-22117730 客户服务电话: 4001196228;0769-96228 网址: http://www.dongguanbank.cn (25)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杭州市庆春路46号杭州银行大厦 办公地址: 杭州市庆春路46号杭州银行大厦 法定代表人: 陈震山 联系人: 严峻 电话: 0571-85108195 传真: 0571-85106576 客户服务电话: 95398 网址: http://www.hzbank.com.cn (26)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南京市白下区淮海路50号 办公地址: 南京市玄武区中山路288号 法定代表人: 林复 联系人: 刘晔 电话: 025-86775335 传真: 025-86775376 客户服务电话: 95302 网址: http://www.njcb.com.cn (27)温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温州市车站大道196号 办公地址: 温州市车站大道196号 法定代表人: 邢增福 联系人: 林波 电话: 0577-88990082 传真: 0577-88995217 客户服务电话: (0577)96699 网址: http://www.wzbank.cn (28)汉口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武汉市江汉区建设大道933号汉口银行大厦 办公地址: 武汉市江汉区建设大道933号汉口银行大厦 法定代表人: 陈新民 联系人: 李欣 电话: 027-82656704 传真: 027-82656236 客户服务电话: 027-96558(武汉);4006096558(全国) 网址: http://www.hkbchina.com (29)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南京市洪武北路55号 办公地址: 南京市中华路26号 法定代表人: 夏平 联系人: 田春慧 电话: 025-58587018 传真: 025-58587038 客户服务电话: 95319 网址: http://www.jsbchina.cn (30)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天津市河东区海河东路218号 办公地址: 天津市河东区海河东路218号 法定代表人: 李伏安 联系人: 王宏 电话: 022-58316666 传真: 022-58316569 客户服务电话: 95541 网址: http://www.cbhb.com.cn (31)江苏张家港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张家港市杨舍镇人民中路66号 办公地址: 张家港市杨舍镇人民中路66号 法定代表人: 王自忠 联系人: 孙瑜 电话: 0512-58236370 传真: 0512-58236370 客户服务电话: 0512-96065 网址: http://www.zrcbank.com (32)深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3038号合作金融大厦 办公地址: 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3038号合作金融大厦 法定代表人: 李光安 联系人: 常志勇 电话: 0755-25188781 传真: 0755-25188785 客户服务电话: 961200,4001961200 网址: http://www.4001961200.com (33)洛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洛阳市洛阳新区开元大道与通济街交叉口 办公地址: 洛阳市洛龙区开元大道256号 法定代表人: 王建甫 联系人: 董鹏程 电话: 0379-65921977 传真: 0379-65921869 客户服务电话: 0379-96699 网址: http://www.bankofluoyang.com.cn (34)烟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山东省烟台市芝罘区海港路25号 办公地址: 山东省烟台市芝罘区海港路25号 法定代表人: 叶文君 联系人: 王淑华 电话: 0535-6699660 传真: 0535-6699884 客户服务电话: 4008-311-777 网址: http://www.yantaibank.net/ (35)齐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淄博市张店区中心路105号 办公地址: 淄博市张店区中心路105号 法定代表人: 杲传勇 联系人: 肖 斌 电话: 0533-2178888 传真: 0533-2180303 客户服务电话: 0533-96588 网址: http://www.qsbank.cc (36)大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辽宁省大连市中山区中山路88号 办公地址: 大连市中山区中山路88号天安国际大厦43楼 法定代表人: 陈占维 联系人: 朱珠 电话: 0411-82311131 客户服务电话: 4006640099 (未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