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通科技:公司创业板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审委会议准备工作告知函的回复
原标题:宝通科技:关于公司创业板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审委会议准备工作告知函的回复 关于无锡宝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创业板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审委会议准备工 作告知函的回复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根据贵会2020年1月2日下发的《关于请做好无锡宝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创业板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审委会议准备工作的函》(以下简称“告知函”) 的要求,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或“中信建投证券”) 作为无锡宝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通科技”、“发行人”、“申请人” 或“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机构,已会同发行人及天衡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会计师”、“发行人会计师”),本着勤勉尽 责、诚实守信的原则,就告知函所提问题逐条进行了认真核查及讨论,具体情况 如下文。 如无特别说明,本回复中简称或名词的释义与募集说明书具有相同含义。本 回复中所列数据可能因四舍五入原因而与所列示的相关单项数据直接计算得出 的结果略有不同。 1、关于资产负债率。各报告期末,申请人资产负债率分别为13.74%、26.66%、 28.91%和46.13%,申请人本次发行董事会前一期的资产负债率为45.2%。根据 申报材料,2016年末、2017年末、2018年末及2019年9月 (-----已省略余下内容,完整内容请查看交易所发布的PDF全文原文----)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