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塔人人宝A : 红塔红土人人宝货币市场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20年1号)

时间:2020年01月03日 13:56:24 中财网

原标题:红塔人人宝A : 红塔红土人人宝货币市场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20年1号)
















红塔红土人人宝货币市场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


(2020

1

)























基金管理人:
红塔红土基金
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国工商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












目录
一、
绪言
................................
................................
................................
................................
...
4
二、
释义
................................
................................
................................
................................
...
5
三、
基金管理人
................................
................................
................................
.....................
10
四、
基金托管人
................................
................................
................................
.....................
22
五、
相关服务机构
................................
................................
................................
.................
27
六、
基金的募集
................................
................................
................................
.....................
37
七、
基金合同的生效
................................
................................
................................
.............
39
八、
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
................................
................................
................................
.
40
九、
基金的投资
................................
................................
................................
.....................
50
十、
基金的业绩
................................
................................
................................
.....................
61
十一、
基金的财产
................................
................................
................................
.................
64
十二、
基金资产的估值
................................
................................
................................
.........
65
十三、
基金的收益分配
................................
................................
................................
.........
70
十四、
基金的费用与税收
................................
................................
................................
.....
72
十五、
基金的会计与审计
................................
................................
................................
.....
75
十六、
基金的信息披露
................................
................................
................................
.........
76
十七、
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产的清算
................................
.............................
83
十八、
风险揭示
................................
................................
................................
.....................
85
十九、
基金合同的内容摘要
................................
................................
................................
.
88
二十、
基金托管协议的内容摘要
................................
................................
.......................
112
二十一、
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服务
................................
................................
......................
127
二十二、
其他应披露事项
................................
................................
................................
......
128
二十三、
招募说明书的存放及查阅方式
................................
................................
..............
130
二十四、
备查文件
................................
................................
................................
..................
131



重要提示


本基金经中国证监会
2016

4

12
日证监许可
[2016]757
号文准予注册募
集。

本基金基金合同已于
2016

6

2
日正式生效,自该日起基金管理人正式
开始管理本基金




基金管理人保证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
证监会注册,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
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本基金为货币市场基金。投资人购买本货币市场基金并不等于将资金作为存
款存放在银行或存款类金融机构,基金管理人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
低收益。投资人在投资本基金前,应全面了解本基金的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
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并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包括:因
整体政治、经济、社会等环境因素对证券市场价格产生影响的市场风险,因金融
市场利率的波动而导致证券市场价格和收益率变动的利率风险或负收益风险,因
债券和票据发行主体信用状况恶化而可能产生的到期不能兑付的信用风险,因本
产品相关技术、规则、操作等
创新性造成基金管理人在基金管理实施过程中产生
的基金管理风险,因内部控制存在缺陷或者人为因素造成操作失误或违反操作规
程等引致的风险。本基金的特定风险详见招募说明书“风险揭示”章节。本基金
长期平均风险和预期收益率均低于股票型基金、混合型基金及债券型基金。投资
人在投资本基金之前,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和《基金合同》,全
面认识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并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
性判断市场,谨慎做出投资决策。



基金不同于银行储蓄与债券,基金投资人有可能获得较高的收益,也有可能
损失本金。投资有风险
,投资人在进行投资决策前,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
说明书》及《基金合同》。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

投资者购买货币市场基金并不等于将资金作为存款存放在银行或者存款类金融
机构,基金管理人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基金投资的

买者自负


原则,在投资人作出投资决



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导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负担。



本次更新招募说明书主要对基金管理人
信息
、签章
注册会计师
信息以及涉
及信息披露
内容
进行了相应更新,
所载内容截止日为
2020

1

2

,有关财
务数据和净值表现截止日
2019

3

31
日。本招募说明书所载财务数据未经会
计师事务所
审计













































































一、 绪言


本招募说明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
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证
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销售办法》”)、

公开募集
证券投资基金
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
、《货币市场基金监督管理办
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关于实施
<
货币市场基金监督管理办法
>
的有关
规定》(以下简称“《有关规定》”)

《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
理规定》(以下简称“《流动性风险规定》”)
以及《红塔红土人人宝货币市场基金
基金合同》编写。



基金管理人承诺本招募说明书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本基金是根据本招募说明书
所载明的资料申请募集的。本基金管理人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
招募说明书中载明的信息,或对本招募说
明书作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根据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编写,并经中国证监会注册。基金合同
是约定基金合同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基金投资人自依基金合同取
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
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并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
有关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基金投资人欲了解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
应详细查阅基金合同。































二、 释义


本招募说明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语有如下含义:


1

基金或本基金:指
红塔红土人人宝货币市场
基金


2

基金管理人:指
红塔红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3

基金托管人:指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4

基金合同或

基金合同

:指《
红塔红土人人宝货币市场
基金基金合同》
及对基金合同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5

托管协议:指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就本基金签订之《
红塔红土人人
宝货币市场
基金托管协议》及对该托管协议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6

招募说明书
或本招募说明书
:指《
红塔红土人人宝货币市场
基金招募说
明书》及其定期的更新


7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指《
红塔红土人人宝货币市场
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
告》


8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指《红塔红土人人宝货币市场基金基金产品资料概
要》及其更新。本基金招募说明书约定的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编制、披露与更新
要求,最迟将自
2020

9

1
日起执行


9

法律法规:指中国现行有效并公布实施的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
司法解释、行政规章以及其他对基金合同当事人有约束力的决定、决议、通知等


10

《基金法》:指
2003

10

28
日经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
会第五次会议通过,
并在
2012

12

28
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
员会第三十次会议修订,

20
13

6

1
日起实施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
资基金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1

《销售办法》:指中国证监会
20
13

3

15
日颁布、同年
6

1
日实施
的《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2

《信息披露办法》:
指中国证监会
2019

7

26
日颁布、同年
9

1
日实施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
出的修订


13

《运作办法》:指中国证监会
2014

7

7
日颁布、同年
8

8
日实施


公开
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
4
、《流动性风险规定》:指中国证监会
2017

8

31
日颁布、同年
10

1
日实施的《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及颁布机关对
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5

中国证监会: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16

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指中国人民银行和
/
或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



17

基金合同当事人:指受基金合同约束,根据基金合同享有权利并承担义
务的法律主体,包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份额持有人


18

个人投资者:指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自然人


19

机构投资者:指依法可以投资证券投资基
金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
合法登记并存续或经有关政府部门批准设立并存续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
团体或其他组织


20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指符合《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管理
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投资于中国境内证券市场的中国境外的机构投资



2
1
、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指按照《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
证券投资试点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运用来自境外的人民币资金进行境内
证券投资的境外法人


22

投资人:指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
和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
以及法律法
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
金的其他投资人的合称


23

基金份额持有人:指依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合法取得基金份额的投资



24

基金销售业务:指基金管理人或销售机构宣传推介基金,发售基金份额,
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转换、转托管及定期定额投资等业务


25

销售机构:指
红塔红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以及符合《销售办法》和中国
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取得基金
销售
业务资格并与基金管理人签订了基金销售
服务
代理
协议,
代为
办理基金销售业务的机构


2
6

登记业务:指基金登记、存管、过户、清算和结算业务,具体内容包括
投资人基金账户的建立和管理、基金份额登记、基金销售业务的确认、清算和结



算、代理发放红利、建立并保管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
和办理非交易过户



27

登记机构:指办理登记业务的机构。基金的登记机构为
红塔红土基金管
理有限公司
或接受
红塔红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委托代为办理登记业务的机构


28

基金账户:指登记机构为投资人开立的、记录其持有的、基金管理人所
管理的基金份额余额及其变动情况的账户


29

基金交易账户:指销售机构为投资人开立的、记录投资人通过该销售机
构买卖基金的基金份额变动及结余情况的账户


30

基金合同生效日:指基金募集达到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规定的条件,
基金管理人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完毕,并获得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的
日期


3
1

基金合同终止日:指基金合同规定的基金合同终止事由出现后,基金财
产清算完毕,清算结果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予以公告的日期


32

基金募集期:指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至发售结束之日止的期间,最长
不得超过
3
个月


33

存续期:指基金合同生效至终止之间的不定期期限


34

工作日:指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


35

T
日:指销售机构在规定时间受理投资人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申请的
开放日


36

T+n
日:指自
T
日起第
n
个工作日
(
不包含
T

)


3
7

开放日:指为投资人办理基金份额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的工作日


38

开放时间:指开放日基金接受申购、赎回或其他交易的时间段


39

《业务规则》:指《
红塔红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开放式基金业务规则》,
是规范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登记方面的业务规则,由基金管
理人和投资人共同遵守


40

认购:指在基金募集期内,投资人根据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规定申
请购买基金份额的行为


4
1

申购:指基金合同生效后,投资人根据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规定申
请购买基金份额的行为


42

赎回:指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份额持有人按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规



定的条件要求将基金份额兑换为现金的行为


43

基金转换:指基金份额持有人按照基金合同和基金管理人届时有效公告
规定的条件,申请将其持有基金管理人管理的、某一基金的基金份额转换为基金
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份额的行为


44

转托管: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在本基金的不同销售机构之间实施
的变更所
持基金份额销售机构的操作


45


期定额


计划:指投资人通过有关销售机构提出申请,约定每期


日、扣款金额及扣款方式,由销售机构于每期约定扣款日在投资人指定银行账
户内自动完成扣款及基金申购申请的一种投资方式


46

巨额赎回:指本基金单个开放日,基金净赎回申请
(
赎回申请份额总数
加上基金转换中转出申请份额总数后扣除申购申请份额总数及基金转换中转入
申请份额总数后的余额
)
超过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的
10%


47

元:指人民币元


48

基金
收益

指基金投资所得债券利息、买卖证券价差、银行存款利息、
已实现的其他
合法收入及因运用基金财产带来的成本和费用的节约


49
、摊余成本法:指计价对象以买入成本列示,按照票面利率或协议利率并
考虑其买入时的溢价与折价,在剩余存续期内按实际利率法摊销,每日计提损益


50
、每万份基金已实现收益:指按照相关法规计算的每万份基金份额的日已
实现收益


5
1

7
日年化收益率:指以最近
7

(
含节假日
)
每万份基金已实现收益所折
算的年资产收益率


52
、销售服务费:指本基金用于持续销售和服务基金份额持有人的费用,该
笔费用从基金财产中扣除,属于基金的营运费用


53
、基金份额分类:本基金分设两类基金份额:
A
类基金份额和
B
类基金份
额。两类基金份额分设不同的基金代码,收取不同的销售服务费并分别公布每万
份基金已实现收益和
7
日年化收益率


54

A
类基金份额:指按照
0.25%
年费率计提销售服务费的基金份额类别


55

B
类基金份额:指按照
0.01%
年费率计提销售服务费的基金份额类别


56
、升级:指当投资人在单个基金账户保留的
A
类基金份额达到
B
类基金份



额的最低份额要求时,基金的注册登记机构自动将投资人在该基金账户保留的
A
类基金份额全部升级为
B
类基金份额


57
、降级:指当投资人在单个基金账户保留的
B
类基金份额不能满足该类基
金份额的最低份额要求时,基金的注册登记机构自动将投资人在该基金账户保留

B
类基金份额全部降级为
A
类基金份额


58

基金资产总值:指基金拥有的各类有价证券、银行存款本息、基金应收
申购款及其他资产的价值总和


59

基金资产净值:指基金资产总值减去基金负债后的价值


60

基金份额净值:指计算日基金资产净值除以计算日基金份额总数


6
1

基金资产估值:指计算评估基金资产和负债的价值,以确定基金资产净

、每万份基金已实现收益和
7
日年化收益率
的过程


62


定媒


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用以进行信息披露的全国性报刊及指定
互联网网站(包括基金管理人网站、基金托管人网站、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
露网站)等媒介


6
3
、流动性受限资产:指由于法律法规、监管、合同或操作障碍等原因无法
以合理价格予以变现的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到期日在
10
个交易日以上的逆回购
与银行定期存款(含协议约定有条件提前支取的银行存款)、资产支持证券、因
发行人债务违约无法进行转让或交易的债券等


64

不可抗力:指
基金
合同当事人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事

























三、 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概况


名称:红塔红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
1

A

201

(
入驻深圳市前海商
务秘书有限公司
)


成立时间:
2012

6

12



法定代表人:
饶雄


注册资本:
4.96
亿元人民币


电话:
0755
-
36855888


传真:(
07
55

33379033


联系人:陈国婧


股权结构:


股东名称

出资比例

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59.27%

北京市华远集团有限公司

30.24%

深圳市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10.49%






二、主要人员情况


1
、董事会成员


饶雄先生,董事长。工学博士,中共党员;1992年参加工作,曾任东方证
券股份有限责任公司研究员、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研究员、银河基金管理公司
基金经理及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总裁助理兼投资管理总
部总经理、投资总监、副总裁、党委委员;现任红塔红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


法定代表人




刘辉先生,董事

总经理。经济学硕士、管理学博士,经济师,中共党员;
1995
年参加工作,曾任云南省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厅办公室综合秘书、云南烟草
兴云投资股分有限公司财务部审计员、云南省烟草公司国有资产投资管理处项目
主管、云南烟草兴云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投资管理部副总经理、国联基金管理有限
公司
(
后更名为中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红塔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总裁助理等;
现任红塔红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




李凌先生,董事

督察长。研究生,中共党员;
1987
年参加工作,曾任云
南省体改委主任科员、云南省证管办期货处副处长、中国证监会昆明特派办稽查
处负责人、综合处负责人、处长、中国证
监会云南监管局综合处处长、机构处处
长、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等;现任红塔红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督
察长,深圳市红塔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



李夏先生,董事。工学硕士、金融学博士,中共党员;
1990
年参加工作,
曾任中国农村发展信托投资公司项目经理、深圳证券交易所研究员、深圳国际高
新技术产权交易所总裁助理、长江商学院案例中心副主任等;现任深圳市创新投
资集团有限公司投资决策委员会秘书处秘书长,红塔红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



徐骥女士,董事。管理学硕士,经济师,中共党员;
2011
年参加工作,曾
任北京市华远集团有
限公司投资部项目经理
、副经理,现任北京市华远集团有限
公司董事会秘书、投资管理部经理,红塔红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



张妮女士,董事


管理学硕士,经济师,中共党员;
2011
年参加工作,曾
任远大能源利用管理有限公司人力资源管理专员、华远集团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
职员,
现任
华远集团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副经理,
红塔红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
事。



贺卫
先生
,独立董事。经济学博士,教授职称,
1983
年参加工作,曾任安
徽工业大学冶金系教师,昆明理工大学管理工程系教师、副教授,上海交通大学
管理学院管理科学与工程流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东华大学旭日工商管理学院教
授、硕士生导师,现已退休

兼任中国世界贸易组织研究院特约研究员、中国工
业经济学会理事,为红塔红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张铁山
先生
,独立董事


工学硕士,教授职称,
中共党员

1
983
年参加工
作,现任北方工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管理系教授,工商管理
-
技术经济及管理硕
士点责任教授、管理研究所所长,兼任国际价值工程协会注册价值管理专家,北
京市价值工程学会副会长,中国数量经济学会理事,为红塔红土基金管理有限公
司独立董事。



傅曦林
先生
,独立董事。民商法学博士,执业律师;
1997
年参加工作,曾
任江苏三山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深市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中国平安保险股份
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深圳国际高新技术产权交易所(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法



律与监管部总经理、汉唐证券有限公司风险控制总部副总经理;现任广东华商律
师事务所律师、合伙人、高级合伙人,深圳国际仲裁院仲裁员
,世联行(
002285

独立董事

红塔红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
、监事会成员


公司不设监事会,设监事两名,其中一名为职工监事。



刘珍女士,监事,大学本科学历,法学学士;1983年参加工作,曾任中国
民航总局国际司法律官员、广东粤海企业集团公司研究与发展部总经理、深圳金
威啤酒有限公司董事国浩律师集团深圳事务所高级顾问、TCL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平板项目组负责人、深圳市海峡实业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中美资本控股集团总裁
助理等;现任红塔红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监事、深圳市红塔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总
经理(代理)。



王靖女士,职工监事。

大学本科学历,会计师;
1996
年参加工作,曾任西
南证券深圳福强路营业部会计、深圳市汉鼎投资公司财务主管、红塔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营业部财务主管等,现任红塔红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总经理助理(兼综合
管理部总监)




3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督察长


饶雄先生,董事长。工学博士,中共党员;
1992
年参加工作,曾任东方证
券股份有限责任公司研究员、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研究员、银河基金管理公司
基金经理及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总裁助理兼投资管理总
部总经理、投资总监等、副总裁、党委委员;现任红塔红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
事长

法定代表人




刘辉先生,总经理。经济学硕士、管理学博士,经济师,中共党员;
1995
年参加工作,曾任云南省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厅办公室综合秘书、云南烟草兴云投
资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审计员、云南省烟草公司国有资产投资管理处项目主管、
云南烟草兴云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投资管理部副总经理、国联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后更名为中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总裁助理等;现任红塔红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

深圳市红塔资产
管理有限公司董事。



王园先生,
副总经理
。大学本科学历,管理学学士,经济师;
1991
年参加
工作,曾任四川省粮食局办公室秘书、四川省川粮开发公司证券投资部经理、重



庆国投深圳证券部投资银行部高级经理、西南证券深圳福强营业部副总经理、西
北证券广州营业部总经理等;现任红塔红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深圳市
红塔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
法定代表人。



李凌先生,督察长。研究生,中共党员;
1987
年参加工作,曾任云南省体
改委主任科员、云南省证管办期货处副处长、中国证监会昆明特派办稽查处负责
人、综合处负责人、处长、中国证监会云南监管局综合处处长、机构处处长、红
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等;现任红塔红
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督察长,
深圳市红塔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



4
、本基金基金经理


罗薇:澳大利亚新南威尔士大学金融会计硕士,北京大学理学学士,
CFAIII
级候选人;
2012
年加入红塔红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曾先后就职于研究部、交
易部,历任研究助理、研究员、交易员,
负责固定收益交易及债券信用分析,具
有丰富的债券研究及交易经验。现任职投资部,为公司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


5
、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的姓名、职务


刘辉先生,投资决策委员会召集人,公司董事、总经理。



耀

生,投资决策
委员会
秘书长。



梁钧先生,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



罗薇
女士
,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



6
、上述人员之间不存在近亲属关系。



三、基金管理人的职责


1

依法募集

金,办理或者委托经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机构代为办理基
金份额的发售、申购、赎回和登记事宜;


2

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3

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
,
以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
金财产;


4

配备足够的具有专业资格的人员进行基金投资分析、决策,以专业化的
经营方式管理和运作基金财产;


5

建立健全内部风险控制、监察与稽核、财务管理及人事管理等制度,保
证所管理的基金财产和基金管理人的财产相互独立

对所管理的不同基金分别管
理,分别记账,进行证券投资;



6

除依据《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外
,
不得利用基金财产为
自己及任何第三人谋取利益,不得委托第三人运作基金财产;


7

依法接受基金托管人的监督;


8

采取适当合理的措施使计算基金份额认购、申购、赎回和注销价格的方
法符合《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的规定,按有关规定计算并公告基金
净值
信息

各类基金
份额的每万份基金已实现收益和
7
日年化收益率;


9

进行基金会计核算并编制基金财务会计报告;


10

编制季度
报告

中期报告
和年度基金报告;


11

严格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及报
告义务;


12

保守基金商业秘密,不泄露基金投资计划、投资意向等。除《基金法》、
《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另有规定外,在基金信息公开披露前应予保密,不
向他人泄露;


13

按《基金合同》的约定确定基金收益分配方案,及时向基金份额持有人
分配基金收益;


14

按规定受理申购与赎回申请,及时、足额支付赎回款项;


15

依据《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
定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或配合基金托管人、基金份额持有人依法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6

按规定保存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的会计账册、报表、记录和其他相关
资料
15
年以上;


17

确保需要向基金投资

提供的各项文件或资料在规定时间发出,并且保
证投资

能够按照《基金合同》规定的时间和方式,随时查阅到与基金有关的公
开资料,并在支付合理成本的条件下得到有关资料的复印件;


18

组织并参加基金财产清算小组

参与基金财产的保管、清理、估价、变
现和分配;


19

面临解散、依法被撤销或者被依法宣告破产时,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并
通知基金托管人;


20

因违反《基金合同》导致基金财产的损失或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合法权
益时,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其赔偿责任不因其退任而免除;


21

监督基金托管人按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履行自己的义务,基金



托管人违反《基金合同》造成基金财产损失时,基金管理人应为基金份额持有人
利益向基金托管人追偿;


22

当基金管理人将其义务委托第三方处理时,应当对第三方处理有关基金
事务的行为承担责任;


23

以基金管理人名义,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行使诉讼权利
或实施其他
法律行为;


24

基金管理人在募集期间未能达到基金的备案条件,《基金合同》不能生
效,基金管理人承担全部募集费用,将已募集资金并加计银行同期存款利息在基
金募集期结束后
30
日内退还基金认购人;


25

执行生效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
决议



26

建立并保存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


27

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



四、基金管理人关于遵守法律法规的承诺



1
、基金管理人承诺不从事违反《证券法》的行为,并承诺建立健全的内部
控制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违反《证券法》行为的发生;


2
、基金管理人承诺不从事以下违反《基金法》的行为,并承诺建立健全的
内部风险控制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下列行为的发生:



1
)将基金管理人固有财产或者他人财产混同于基金财产从事证券投资;



2
)不公平地对待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



3
)利用基金财产或职务
之便
为基金份额持有人以外的第三人牟取利益;



4
)向基金份额持有人违规承诺收益或者承担损失;



5
)侵占、挪用基金财产;



6
)泄露因职务便利获取的未公开信息、利用该信息从事或者明示、暗示
他人从事相关的交易活动;



7
)玩忽职守,不按照规定履行职责;



8
)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禁止的其他行为。



3
、基金管理人承诺加强人员管理,强化职业操守,督促和约束员工遵守国
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行业规范,诚实信用、勤勉尽责,不从事以下活动:



1
)越权或违规经营;



2
)违反基金合同或托管协议;




3
)故意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他基金相关机构的合法权益;



4
)在向中国证监会报送的资料中弄虚作假;



5
)拒绝、干扰、阻挠或严重影响中国证监会依法监管;



6
)玩忽职守、滥用职权
,不按照规定履行职责




7
)泄露在任职期间知悉的有关证券、基金的商业秘密、尚未依法公开的

金投资内容、基金投资计划等信息
,或利用该信息从事或者明示、暗示他人从
事相关的交易活动




8
)协助、接受委托或以其他任何形式为其他组织或个人进行证券交易;



9
)违反证券交易场所业务规则,利用对敲、倒仓等手段操纵市场价格,
扰乱市场秩序;



1
0
)贬损同行,以提高自己;



1
1
)在公开信息披露和广告中故意含有虚假、误导、欺诈成分;



1
2
)以不正当手段谋求业务发展;



1
3
)有悖社会公德,损害证券投资基金人员形象;



1
4
)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禁止的行为。



五、基金管理人关于禁止性行为的承诺


为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本基金禁止从事下列行为:


1
、承销证券;


2
、违反规定向他人贷款或者提供担保;


3
、从事承担无限责任的投资;


4
、向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出资;


5
、从事内幕交易、操纵证券交易价格及其他不正当的证券交易活动;


6
、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禁止的其他活动。




法律
、行政
法规或监管部门
取消上述禁止性规定,在适用于本基金的情况
下,则本基金投资不再受相关限制




六、基金经理承诺


1
、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本着谨慎的原则为基金份额持
有人谋取最大利益;


2
、不能利用职
务之便为自己、受雇人或任何第三者谋取利益;


3
、不泄露在任职期间知悉的有关证券、基金的商业秘密,尚未依法公开的



基金投资内容、基金投资计划等信息,或利用该信息从事或者明示、暗示他人从
事相关的交易活动;


4
、不以任何形式为其他组织或个人进行证券交易。



七、基金管理人的内部控制制度


1
、风险控制目标



1
)在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实现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最大化;



2
)确保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行业规章和公司各项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



3
)建立符合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的法人治理结构,形成科学合理的决策机
制、执行机制和监督机
制;



4
)将各种风险控制在合理的范围内,保障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全
面实施,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公司及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



5
)建立行之有效的风险控制系统,保障业务稳健运行,减轻或规避各种
风险对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干扰。



2
、建立风险控制制度应遵循的原则



1
)全面性原则:风险控制制度应覆盖公司的各项业务、各个部门和各级
人员,并渗透到决策、执行、监督、反馈等各个经营环节;



2
)审慎性原则:内部风险控制的核心是有效防范各种风险,公司组织体
系的构成、内部管理制度的建立都要以防范风险、审慎经营为出发点;



3
)独立性原则:公司风险控制的检查、评价部门应当独立于风险控制的
建立和执行部门;风险控制委员会、督察长和监察稽核部应保持高度的独立性和
权威性,负责对公司各部门风险控制工作进行评价和检查;



4
)有效性原则:风险控制制度应当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监管部门的规章,
具有高度的权威性,成为所有员工严格遵守的行动指南;执行风险控制制度不能
存在任何例外,公司任何员工不得拥有超越制度或违反规章的权力




5
)适时性原则:内部风险控制应随着公司经营战略、经营方针、经营理
念等内部环境的变化和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制度等外部环境的改变及时进行相
应的修改和完善;


3
、风险控制体系



1
)风险控制制度体系


公司风险控制制度体系由四个不同层次的制度构成:第一个层次是公司章程、



内部控制大纲;第二个层次是基本管理制度;第三个层次是部门管理制度;第四
个层次是各项业务规则。




2
)风险控制组织体系


风险控制组织体系包括两个层次:


第一层次:公司董事会层面对公司经营管理过程中的各类风险进行预防和控
制的组织,主要是通过董事会下设的监察及风险控制委员会和督察长来实现的。



①监察及风险控制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对公司经营管理和自有资产的运作
的合法性、合规性进行检查和评估;对基金资产经营的合法性、合规性进行检查
和评估;对公司内控机制、风险控制制度的有效性进行评价,提出建议方案提交
董事会。



②督察长履行的职责包括对基金运作、内部管理、制度执行及遵规守法情况
进行内部监察、稽核;就以上监察、稽核中发现的问题向公司经营管理层通报并
提出整改和处理意见;定
期向监察及风险控制委员会提交工作报告;发现公司的
违规行为,应立即向董事长和中国证监会报告。



第二层次:公司经营管理层包括风险控制委员会、监察稽核部及各职能部门
对经营风险的预防和控制。



①风险控制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评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合法合规性、全
面性、审慎性和适时性;评估公司合规与风险控制的状况;审议基金投资的风险
评估与绩效分析报告;评估公司业务授权方案;审议业务合作伙伴(如席位券商、
交易对手、代销机构等)的风险预测报告;审议公司新产品、新业务、新市场营
销渠道等的风险评估报告;协调各相关部门制定突发性重
大风险事件和违规事件
的解决方案;界定重大风险事件和违规事件的责任;评估法规政策、市场环境等
发生重大变化对公司产生的影响等。



②监察稽核部的主要职责是在督察长的领导下,组织和协调公司内部控制制
度的编写、修订工作,确保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合规、完善;检查公司内部控制制
度和业务流程的执行情况,出具监察稽核报告;负责信息披露事务的管理;调查
基金及其他类型产品的异常投资和交易以及对违规行为的调查;负责公司的法律
事务、合规咨询、合规培训、离任审查等工作。



③公司各职能部门的主要职责是对自身工作中潜在风险的自我检查和控制,

业务部门作为公司风险控制的具体实施单位,应在公司各项基本管理制度的基



础上,根据具体情况制订本部门的业务管理规定、操作流程及内部控制规定并严
格执行。



4
、关于授权、研究、投资、交易等方面的控制点



1
)授权制度


公司的授权制度贯穿于整个公司业务。股东会、董事会、监事和经营管理层
必须充分履行各自的职权,健全公司逐级授权制度,确保公司各项规章制度的贯
彻执行;各项经营业务和管理程序必须遵从管理层制定的操作规程,经办人员的
每一项工作必须是在业务授权范围内进行;公司重大业务的授权必须采取书面形
式,授权书应当明确授权内容
和时效;公司授权要适当,对已获授权的部门和人
员应建立有效的评价和反馈机制,对已不适用的授权应及时修改或取消授权。




2
)研究业务


研究工作应保持独立、客观,不受任何部门及个人的不正当影响;建立严密
的研究工作业务流程,形成科学、有效的研究方法;建立投资对象备选库制度,
研究部门根据投资产品的特征,在充分研究的基础上建立和维护备选库;建立研
究与投资的业务交流制度,保持畅通的交流渠道;建立研究报告质量评价体系,
不断提高研究水平。




3
)基金投资业务


基金投资应确立科学的投资理念,根据决策的风险防范原则和效率性原则制
定合理的决策程序;在进行投资时应有明确的投资授权制度,并应建立与所授权
限相应的约束制度和考核制度;建立严格的投资禁止和投资限制制度,保证基金
投资的合法合规性;建立投资风险评估与管理制度,将重点投资限制在一定的风
险权限额度内;对于投资结果建立科学的投资管理业绩评价体系。




4
)交易业务


实行集中交易制度,投资指令通过交易部完成;建立交易监测系统、预警系
统和交易反馈系统,完善相关的安全设施;交易部应对交易指令进行审核,建立
公平的交易分配制度,确保各基金利益的公平;交易记录应完善,并及时进行反
馈、核对和存档保管;
建立科学的投资交易绩效评价体系。




5
)基金会计核算


根据法律法规及业务的要求建立会计制度,并根据风险控制点建立严密的会
计系统,对于不同基金、不同客户独立建账,独立核算;通过复核制度、凭证制



度、合理的估值方法和估值程序等会计措施真实、完整、及时地记载每一笔业务
并正确进行会计核算和业务核算;建立会计档案保管制度,确保档案真实完整。




6
)信息披露


建立了完善的信息披露制度,保证公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设立
了信息披露负责人,并建立了相应的程序进行信息的收集、组织、审核和发布,
加强对信息的审查核对,使所公布的信息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加强对信息披露
的检查和评价,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提出改进方法。




7
)监察稽核


公司设立督察长。督察长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报中国证监会核准,并向董
事会负责。督察长依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职责,可以列席公司任何
相关会议,调阅公司任何相关制度、文件;要求被督察部门对所提出的问题提供
有关材料和做出口头或书面说明;行使中国
证监会赋予的其他报告权和监督权。



公司设立监察稽核部,开展监察稽核工作,并保证监察稽核部的独立性和权
威性。公司明确了监察稽核部及内部各岗位的具体职责,配备了充足的人员,严
格制订了监察稽核工作的专业任职条件、操作程序和组织纪律;监察稽核部强化
内部检查制度,通过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情况,确保公司各项
经营管理活动的有效运行;公司董事会和经营管理层充分重视和支持监察稽核工
作,对违反法律、法规和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追究相关部门和人员的责任。



5
、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的措施



1
)建立内控结构,完善内控制度
:公司建立、健全了内控结构,高管人
员具有明确的内控分工,确保各项业务活动有恰当的组织和授权,确保监察活动
的独立进行,并得到高管人员的支持。




2
)建立相互分离、相互制衡的内控机制:建立、健全了各项制度,做到
基金经理、投资经理分开,研究、决策分开,基金交易集中,形成不同部门、不
同岗位之间的制衡机制,从制度上减少和防范风险。




3
)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制:建立、健全了岗位责任制,使每个员工都明
确自己的任务、职责,并及时将各自工作领域中的风险隐患上报,以防范和减少
风险。




4
)建立风险分类、识别、评估、报告、提示程
序:建立了风险控制委员
会,使用适合的程序,确认和评估与公司运作有关的风险;建立了自下而上的风



险报告程序,对风险隐患进行层层汇报,使各个层次的人员及时掌握风险状况,
从而以最快速度做出决策。




5
)建立有效的内部监控系统:建立了足够、有效的内部监控系统,如计
算机预警系统、投资监控系统,能对可能出现的各种风险进行全面和实时的监控。




6
)使用数量化的风险管理手段:采取数量化、技术化的风险控制手段,
建立数量化的风险管理模型,用以提示市场风险,以便公司及时采取有效的措施,
对风险进行分散、控制和规避,尽可能地减少损失。




7
)提供足够的培训:制定了完整的培训计划,为所有员工提供足够和适
当的培训,使员工明确其职责所在,控制风险。



6
、基金管理人承诺上述关于内部控制的披露真实、准确,并承诺将根据市
场环境的变化及公司的发展不断完善合规控制。




四、 基金托管人


一、
基金托管人情况


(一)基本情况


名称: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55



成立时间:
198
4

1

1



法定代表人:
陈四清


注册资本:人民币
35,640,625.71
万元


联系电话:
010
-
66105799


联系人:郭明


二、主要人员情况


截至
2018

12
月,中国工商银行资产托管部共有员工
202
人,平均年龄
33


95%
以上员工拥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高管人员均拥有研究生以上学历或
高级技术职称。



三、基金托管业务经营情况


作为中国大陆托管服务的先行者,中国工商银行自
1998
年在国内首家提供
托管服务以来,秉承“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宗旨,依靠严密科学的风险管理
和内部控制体系、规范的管理模式、先进的营运系统和专业的服务团队,严格履
行资产托管人职责,为境内外广大投资者、金融资产管理机构和企业客户提供安
全、高效、专业的托管服务,展现优异的市场形象和影响力。建立了国内托管银
行中最丰富、最成熟的产品线。拥有包括证券投资基金、信托资产、保险资产、
社会保障基金、基本养老保险、企业年金基金、
QFII
资产、
QDII
资产、股权投
资基金、证券公司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证券公司定向资产管理计划、商业银行信
贷资产证券化、基金公司特定客户资产管理、
QDII
专户资产、
ESCROW
等门类
齐全的托管产品体系,同时在国内率先开展绩效评估、风险管理等增值服务,可
以为各类客户提供个性化的托管服务
.
截至
201
8

12
月,中国工商银行共托管
证券投资基金
923
只。


2003
年以来
,本行连续
十五

获得香港《亚洲货币》、
英国《全球托管人》、香港《财资》、美国《环球金融》、内地《证券时报》、《上



海证券报》等境内外权威财经媒体评选的
64

最佳托管银行大奖;是获得奖项
最多的国内托管银行,
优良的服务品质获得国内外金融领域的持续认可和广泛好
评。



四、内部控制制度


中国工商银行资产托管部自成立以来,各项业务飞速发展,始终保持在资产
托管行业的优势地位。这些成绩的取得,是与资产托管部“一手抓业务拓展,一
手抓内控建设”的做法是分不开的。资产托管部非常重视改进和加强内部风险管
理工作,在积极拓展各项托管业务的同时,把加强风险防范和控制的力度,精心
培育内控文化,完善风险控制机制,强化业务项目全过程风险管理作为重要工作
来做。

2005

2007

2009

2010

2011

2012

2013

2014

201
5

2016

2017
共十一次顺利通过评估组织内部控制和安全措施最权威的
ISAE3402
审阅,获得
无保留意见的控制及有效性报告。

充分表明独立第三方对我行托管服务在风险管
理、内部控制方面的健全性和有效性的全面认可
,
也证明中国工商银行托管服务
的风险控制能力已经与国际大型托管银行接轨,达到国际先进水平。目前,
ISAE3402
审阅已经成为年度化、常规化的内控工作手段。



1
、内部风险控制目标


保证业务运作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监管规则,强化和建立守法
经营、规范运作的经营思想和经营风格,形成一个运作规范化、管理
科学化、监
控制度化的内控体系;防范和化解经营风险,保证托管资产的安全完整;维护持
有人的权益;保障资产托管业务安全、有效、稳健运行。



2
、内部风险控制组织结构


中国工商银行资产托管业务内部风险控制组织结构由中国工商银行稽核监
察部门(内控合规部、内部审计局)、资产托管部内设风险控制处及资产托管部
各业务处室共同组成。总行稽核监察部门负责制定全行风险管理政策,对各业务
部门风险控制工作进行指导、监督。资产托管部内部设置专门负责稽核监察工作
的内部风险控制处,配备专职稽核监察人员,在总经理的直接领导下,依照有关
法律规章,
对业务的运行独立行使稽核监察职权。各业务处室在各自职责范围内
实施具体的风险控制措施。



3
、内部风险控制原则




1
)合法性原则。内控制度应当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监管机构的监管要求,
并贯穿于托管业务经营管理活动的始终。




2
)完整性原则。托管业务的各项经营管理活动都必须有相应的规范程序
和监督制约;监督制约应渗透到托管业务的全过程和各个操作环节,覆盖所有的
部门、岗位和人员。




3
)及时性原则。托管业务经营活动必须在发生时能准确及时地记录;按
照“内控优先”的原则,新设机构或新增业务品种时,必须做到已建立相关的规
章制度





4
)审慎性原则。各项业务经营活动必须防范风险,审慎经营,保证基金
资产和其他委托资产的安全与完整。




5
)有效性原则。内控制度应根据国家政策、法律及经营管理的需要适时
修改完善,并保证得到全面落实执行,不得有任何空间、时限及人员的例外。




6
)独立性原则。设立专门履行托管人职责的管理部门;直接操作人员和
控制人员必须相对独立,适当分离;内控制度的检查、评价部门必须独立于内控
制度的制定和执行部门。



4
、内部风险控制措施实施



1
)严格的隔离制度。资产托管业务与传统业务实行严格分离,建立了明
确的岗位职责、科学的业务流程、详细的操作手册、严格的人员行为规范等一系
列规章制度,并采取了良好的防火墙隔离制度,能够确保资产独立、环境独立、
人员独立、业务制度和管理独立、网络独立。




2
)高层检查。主管行领导与部门高级管理层作为工行托管业务政策和策
略的制定者和管理者,要求下级部门及时报告经营管理情况和特别情况,以检查
资产托管部在实现内部控制目标方面的进展,并根据检查情况提出内部控制措施,
督促职能管理部门改进。




3
)人事控制。资产托管部严格落
实岗位责任制,建立“自控防线”、“互
控防线”、“监控防线”三道控制防线,健全绩效考核和激励机制,树立“以人为
本”的内控文化,增强员工的责任心和荣誉感,培育团队精神和核心竞争力。并
通过进行定期、定向的业务与职业道德培训、签订承诺书,使员工树立风险防范
与控制理念。





4
)经营控制。资产托管部通过制定计划、编制预算等方法开展各种业务
营销活动、处理各项事务,从而有效地控制和配置组织资源,达到资源利用和效
益最大化目的。




5
)内部风险管理。资产托管部通过稽核监察、风险评估等方式加强内部
风险管理,定期或不定期地对业务运
作状况进行检查、监控,指导业务部门进行
风险识别、评估,制定并实施风险控制措施,排查风险隐患。




6
)数据安全控制。我们通过业务操作区相对独立、数据和传真加密、数
据传输线路的冗余备份、监控设施的运用和保障等措施来保障数据安全。




7
)应急准备与响应。资产托管业务建立专门的灾难恢复中心,制定了基
于数据、应用、操作、环境四个层面的完备的灾难恢复方案,并组织员工定期演
练。为使演练更加接近实战,资产托管部不断提高演练标准,从最初的按照预订
时间演练发展到现在的“随机演练”。从演练结果看,资产托管部完全有能力在
发生灾难的情况下两个小时内恢复业务。



5
、资产托管部内部风险控制情况



1
)资产托管部内部设置专职稽核监察部门,配备专职稽核监察人员,在
总经理的直接领导下,依照有关法律规章,全面贯彻落实全程监控思想,确保资
产托管业务健康、稳定地发展。




2
)完善组织结构,实施全员风险管理。完善的风险管理体系需要从上至
下每个员工的共同参与,只有这样,风险控制制度和措施才会全面、有效。资产
托管部实施全员风险管理,将风险控制责任落实到具体业务部门和业务岗位,每
位员工对自己岗位职责范围内的风险负责,通过建立纵向双人制、横向多部门制
的内部组织结构,形成不同部门、不同岗位相互制衡的组织结构。




3
)建立健全规章制度。资产托管部十分重视内控制度的建设,一贯坚持
把风险防范和控制的理念和方法融入岗位职责、制度建设和工作流程中。经过多
年努力,资产托管部已经建立了一整套内部风
险控制制度,包括:岗位职责、业
务操作流程、稽核监察制度、信息披露制度等,覆盖所有部门和岗位,渗透各项
业务过程,形成各个业务环节之间的相互制约机制。




4
)内部风险控制始终是托管部工作重点之一,保持与业务发展同等地位。

资产托管业务是商业银行新兴的中间业务,资产托管部从成立之日起就特别强调
规范运作,一直将建立一个系统、高效的风险防范和控制体系作为工作重点。随



着市场环境的变化和托管业务的快速发展,新问题、新情况不断出现,资产托管
部始终将风险管理放在与业务发展同等重要的位置,视风险防范和控制为托管业
务生存和发展的生
命线。



五、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运作基金进行监督的方法和程序


根据《基金法》、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和有关基金法规的规定,基金托管人
对基金的投资范围和投资对象、基金投融资比例、基金投资禁止行为、基金参与
银行间债券市场、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基金份额净值计算、应收资金到账、基
金费用开支及收入确定、基金收益分配、相关信息披露、基金宣传推介材料中登
载基金业绩表现数据等进行监督和核查,其中对基金的投资比例的监督和核查自
基金合同生效之后六个月开始。



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违反《基金法》、基金合同、基金托管协议或有
关基金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基金管理人限期纠正,基金
管理人收到通知后应及时核对,并以书面形式对基金托管人发出回函确认。在限
期内,基金托管人有权随时对通知事项进行复查,督促基金管理人改正。基金管
理人对基金托管人通知的违规事项未能在限期内纠正的,基金托管人应报告中国
证监会。



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有重大违规行为,应立即报告中国证监会,同时
通知基金管理人限期纠正。




五、 相关服务机构


一、基金份额发售机构


(一)
直销机构


名称:红塔红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
1

A

201

(
入驻深圳市前海商
务秘书有限公司
)


法定代表人:
饶雄


电话:(
0755

36855888


传真:(
0755

33379033


联系人:
黄镜然


(二)代销机构


2

公司名称:云南红塔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云南省玉溪市东风南路
2



法定代表人:李光林


客服电话:
0877
-
96522


网址:
www.yxccb.com.cn


3
、公司名称: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
4018
号安联大厦
35
楼、
28

A02
单元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
4018
号安联大厦
35
楼、
28

A02
单元


法定代表人:王
连志


客服电话:
4008001001


网址:
www.essence.com.cn
4
、公司名称: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
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亮马桥路
48
号中信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张佑



联系人:刘玉静


客户服务电话:
010
-
84588888
网址:
http://www.cs.ecitic.com/



5
、公司名称: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青岛市崂山区苗岭路
29
号澳柯玛大厦
15



办公地址:青岛市崂山区深圳路
222
号青岛国际金融广场
1
号楼
20



法定代表人:姜晓林


联系人:赵艳青


客服电话:
95548
网址:
www.zxwt.com.cn


6

公司名称: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
66

4
号楼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内大街
188



法定代表人:王常青


联系人:权唐


客户服务电话:
400
-
8888
-
108


网址:
http://www.csc108.com/


7

公司名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广东路
689



办公地址:上海市广东路
689
号海通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周杰


联系人:李笑鸣


客户服务电话:
95553


网址:
http://www.htsec.com/


8
、公司名称: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湖北省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关东园路
2
号高科大厦四楼


办公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中南路
99
号保利广场
A

37



法定代表人:余磊


联系人:杨晨


客服电话:
400
-
800
-
5000


网址:
www.tfzq.com


9
、公司名称:联讯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惠州市江北东三路
55
号广播电视新闻中心西面一层大堂


和三、四层


法定代表人:徐刚


联系
人:
彭莲


客服电话:
95564


网址:
www.lxzq.com.cn


10
、公司名称: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云南省昆明市北京路
155
号附
1
号红塔大厦
9



法定代表人:李素明


客服电话:
400
-
871
-
8880


网址:
www.hongtastock.com


11
、公司名称:上海天天
基金
销售
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
徐汇区龙田路
190

2
号楼
2



办公地址:上海市
徐汇区龙田路
195

3C

9



法定代表人:其实


客服电话:
4001818188


网址:
www.1234567.com.cn


12
、公司名称:泛华普益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成都市成华区建设路
9
号高地中心
1101



办公地址:成都市成华区建设路
9
号高地中心
1101



法定代表人:于海锋


联系人:付勇斌


客服电话:
4008588588


公司网站:
www.pyfund.cn


13
、公司名称:北京展恒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顺义区后沙峪镇安富街
6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德胜门外华严北里
2
号民建大厦
6



法定代表人:闫振杰


联系人:马林



客服电话:
4008886661


网址:
www.myfund.com


14
、公司名称:
上海长
量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大道
555
号裕
景国际
B

16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大道
555
号裕
景国际
B

16



法定代表人:张跃伟


客服电话:
4000891289


网址:
www.erichfund.com


15

公司名称:深圳众禄基金销售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梨园路物资控股置地大厦
8

801


办公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梨园路物资控股置地大厦
8

801


法定代表人:薛峰


联系人:童彩平


客户服务电话:
4006788887


网址:
https://www.zlfund.cn/


16
、公司名称:厦门市鑫鼎盛控股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厦门市思明区鹭江道
2
号第一广场
1501
-
1504


办公地址:厦门市思明区鹭江道
2
号第一广场
1501
-
1504


法定代表人:陈
洪生


联系人:梁云波


客服电话:
0592
-
3128888


网址:
www.xds.com.cn


17
、公司名称: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杭州市文二西路
1

903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翠柏路
7
号电子商务产业园
2
号楼
2



法定代表人:吴强


客服电话:
4008
-
773
-
772


网址:
http://fund.10jqka.com.cn


18

公司名称:北京钱景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丹棱街丹棱
soho10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丹棱街丹棱
soho10



法定代表人:王利



客服电话:
400
-
893
-
6885


网址:
www.qianjing.com


19

公司名称:上海陆金所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
1333

14

09
单元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
1333

14



法定代表人:王
之光


客服电话:
4008219031


网址:
www.lufunds.com


20
、公司名称:深圳富济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金田路中洲大厦
35

01B

02

03

04
单位


法定代表人:

鹏宇


联系
人:刘勇


客服电话:
0755
-
83999907


网址:
www.jinqianwo.cn
21
、公司名称:中信期货有限公司 (未完)
各版头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