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塔红土盛隆A : 红塔红土盛隆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20年1号)
原标题:红塔红土盛隆A : 红塔红土盛隆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20年1号) 红塔红土盛隆 灵活配置 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 招募说明书 ( 2020 年 1 号 ) 基金管理人:红塔红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广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重要提示 红塔红土盛隆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是 根据《 红塔红土盛隆保本混合 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的约定, 由红塔红土盛隆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转 型而来。 自 2018 年 6 月 12 日起, 《红塔红土盛隆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 金合同》 生效, 《红塔红土盛隆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自同一日起 失效。 红塔红土盛隆保本混合型证 券投资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2016 年 4 月 12 日证监许可 [2016]758 号文 准予注册 并 自 2016 年 5 月 23 日 至 2016 年 5 月 31 日期间公开募集 。 基金管理人 红塔 红土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完毕 基金备案手续后,于 2016 年 6 月 3 日获得书面确认,《 红塔 红土盛隆 保本混合型证 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自该日起生效。 基金管理人保证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 证监会 注册 ,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 注册 ,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 投资 价 值和 市场前景 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 有风险。 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 “ 基金 ” )是一种长期投资工具,其主要功能是分散 投资,降低投资单一证券所带来的个别风险。基金不同于银行储蓄和债券等能够 提供固定收益预期的金融工具,投资者购买基金,既可能按其持有份额分享基金 投资所产生的收益,也可能承担基金投资所带来的损失。 本基金在投资运作过程中可能面临各种风险,包括但不限于市场风险、管理 风险、流动性风险、恒定比例投资组合保险策略风险、保证风险、到期赎回风险、 技术风险、道德风险、合规风险、不可抗力风险等等。 此外,本基金的投资范围 中包括中小企业私募债券,该券种具有 较高的流动性风险和信用风险,可能增加 本基金总体风险水平。 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属于证券投资基金中的中高风险品种,本基金的预期 收益和预期风险高于货币市场基金、债券型基金,低于股票型基金。 投资者应当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基金法律文件,了解 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的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 等 自主 判断基金是否和投资者的风险承受能力相适应 ,并自主做出投资决策,自 行承担投资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 但不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 低收益。本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 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亦不构成对本基金 业绩表现的保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 “ 买者自负 ” 原则,在作出投 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 与 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 投资者应当通过基金管理人或具有基金 销售 业务资格的其他机构 认 / 申 购和 赎回基金 份额 ,基金 销售 机构名单详见本《招募说明书》以及相关公告。 本次更新招募说明书主要对基金管理人 信息 、签章 注册会计师 信息以及涉 及信息披露 内容 进行了相应更新, 所载内容截止日为 2020 年 1 月 2 日 , 有关财务 数据和净值表现截止日 2019 年 3 月 31 日。本招募说明书所载财务数据未经会计师 事务所审计。 目 录 一、绪言 ................................ ................................ ................................ ................................ .......... 1 二、释义 ................................ ................................ ................................ ................................ .......... 2 三、基金管理人 ................................ ................................ ................................ .............................. 7 四、基金托管人 ................................ ................................ ................................ ............................ 20 五、相关服务机构 ................................ ................................ ................................ ........................ 23 六、基金的基金情况和历史沿革 ................................ ................................ ................................ . 30 七、基金的存续 ................................ ................................ ................................ ............................ 32 八、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 ................................ ................................ ......... 33 九、基金的投资 ................................ ................................ ................................ ............................ 44 十、基金的业绩 ................................ ................................ ................................ ............................ 55 十一、基金的财产 ................................ ................................ ................................ ........................ 58 十二、基金资产的估值 ................................ ................................ ................................ ................. 59 十三、基金的收益与分配 ................................ ................................ ................................ ............. 65 十四、基金的费用与税收 ................................ ................................ ................................ ............. 67 十五、基金的会计与审计 ................................ ................................ ................................ ............. 70 十六、基金的信息披露 ................................ ................................ ................................ ................. 71 十七、风险揭示 ................................ ................................ ................................ ............................ 78 十八、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产的清 算 ................................ ................................ ..... 82 十九、基金合同的内容摘要 ................................ ................................ ................................ ......... 84 二十、基金托管协议的内容摘要 ................................ ................................ ............................... 106 二十一、对基金投资人的服务 ................................ ................................ ................................ ... 117 二十二、其他应披露事项 ................................ ................................ ................................ ........... 118 二十三、招募说明书存放及查阅方式 ................................ ................................ ....................... 120 二十四、备查文件 ................................ ................................ ................................ ...................... 121 一、绪言 《红塔红土盛隆 灵活配置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以下简称 “ 本 招募说明书 ” 或 “ 招募说明书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 简称 “ 《基金法 》 ” )、《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 “ 《销售办法》 ” )、 《 公开募集 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 “ 《运作办法》 ” )、 《 公开 募集 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 “ 《信息披露办法》 ” ) 、 《公 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以下简称“《流动性风险规 定》”)、 及其他有关规定以及 《红塔红土盛隆 灵活配置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 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编写。 基金管理人承诺本招募说明书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本基金是根 据本招募说明书 所载明的资料申请募集的。本基金管理人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 招募说明书中载明的信息,或对本招募说明书作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根据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编写,并经中国证监会 注册 。基金合同 是约定基金合同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基金投资者自依基金合同取 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 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并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 有关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基金投资者欲了解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 应详细查阅基金合同 。 二、释义 在本招募说明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或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1 、基金或本基金:指 红塔红土盛隆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 、基金管理人:指红塔红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3 、基金托管人:指广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4 、招募说明书或本招募说明书:指《红塔红土盛隆 灵活配置 混合型证券投 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及其定期的更新 5 、基金合同或《基金合同》:指《红塔红土盛隆 灵活配置 混合型证券投资 基金基金合同》及对该基金合同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6 、托管协议:指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就本基金签订之《 红塔红土盛隆 灵活配置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及对该托管协议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7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指《红塔红土盛隆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 金产品资料概要》及其更新(本基金招募说明书关于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的编制、 披露及更新等内容,将不晚于 2020 年 9 月 1 日起执行) 8 、法律法规:指中国现行有效并公布实施的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 司法解释、行政规章以及其他对基金合同当事人有约束力的决定、决议、通知等 9 、《基金法》:指 2003 年 10 月 28 日经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 会第五次会议通过, 2012 年 12 月 28 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三十次会议修订,自 20 13 年 6 月 1 日起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 金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0 、《销售办法》:指中国证监会 201 3 年 3 月 15 日颁布、同年 6 月 1 日实 施的《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1 、《信息披露办法》: 指中国证监会 2019 年 7 月 26 日颁布、同年 9 月 1 日实施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 出的修订 12 、《运作办法》:指中国证监会 20 1 4 年 7 月 7 日颁布、同年 8 月 8 日实 施 的《 公开募集 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3 、《流动性风险规定》:指中国证监会 2017 年 8 月 31 日颁布、同年 10 月 1 日实施的《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及颁布机关 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4 、中国证监会: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15 、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指中国人民银行和 / 或中国银行 保险 监督管理委 员会 16 、基金合同当事人:指受基金合同约束,根据基金合同享有权利并承担义 务的法律主体,包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份额持有人 17 、个人投资者:指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 定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自然人 18 、机构投资者:指依法可以投资证券投资基金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 合法登记并存续或经有关政府部门批准设立并存续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 团体或其他组织 19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投资于在中国境内 依法募集的证券投资基金的中国境外的机构投资者 20 、投资人或投资者:指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和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 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的合称 21 、基金份额持有人:指依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合法取得基金份额的投资 人 22 、基金 销售业务:指基金管理人或销售机构宣传推介基金,办理基金份额 的申购、赎回、转换、转托管及定期定额投资等业务 23 、销售机构:指直销机构和代销机构 24 、直销机构:指红塔红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5 、代销机构:指符合《销售办法》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取得基 金 销售 业务资格并与基金管理人签订了基金销售服务代理协议,代为办理基金销 售业务的机构 26 、登记业务:指基金登记、存管、 过户、 清算和交收业务,具体内容包括 投资人基金账户的建立和管理、基金份额登记、基金销售业务的确认、清算和交 收、代理发放红利、建立并保管基金 份额持有人名册和办理非交易过户等 27 、登记机构:指办理登记业务的机构。基金的登记机构为红塔红土基金管 理有限公司或接受红塔红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委托代为办理登记业务的机构 28 、基金账户:指登记机构为投资人开立的、记录其持有的、基金管理人所 管理的基金份额余额及其变动情况的账户 29 、基金交易账户:指销售机构为投资人开立的、记录投资人通过该销售机 构办理申购、赎回、转换及转托管等业务而引起 本 基金的基金份额变动及结余情 况的账户 30 、基金合同生效日: 《 红塔红土盛隆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 同》的生效日 31 、 基金合同终止日:指基金合同规定的基金合同终止事由出现后,基金财 产清算完毕,清算结果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予以公告的日期 32 、 存续期:指基金合同生效至终止之间的不定期期限 33 、工作日:指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 34 、 T 日:指销售机构在规定时间受理投资人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申请的 开放日 35 、 T+n 日:指自 T 日起第 n 个工作日(不包含 T 日), n 为自然数 36 、开放日:指为投资人办理基金份额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的工作日 37 、开放时间:指开放日基金接受申购、赎回或其他交易的时间段 38 、《业务规 则》:指《红塔红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放式基金业务规则》, 是规范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登记方面的业务规则,由基金管 理人和投资人共同遵守 39 、申购:指基金合同生效后,投资人根据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规定申 请购买基金份额的行为 40 、赎回:指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份额持有人按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规 定的条件要求将基金份额兑换为现金的行为 41 、基金转换:指基金份额持有人按照基金合同和基金管理人届时有效公告 规定的条件,申请将其持有基金管理人管理的、某一基金的基金份额转换为基金 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基金份额 的行为 42 、转托管: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在本基金的不同销售机构之间实施的变更所 持基金份额销售机构的操作 43 、定期定额投资计划:指投资人通过有关销售机构提出申请,约定每期 申 购 日、扣款金额及扣款方式,由销售机构于每期约定扣款日在投资人指定银行账 户内自动完成扣款及基金申购申请的一种投资方式 44 、巨额赎回:指本基金单个开放日,基金净赎回申请(赎回申请份额总数 加上基金转换中转出申请份额总数后扣除申购申请份额总数及基金转换中转入 申请份额总数后的余额)超过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的 10% 45 、元:指人民币元 46 、基金收 益:本招募说明书项下的基金收益即为基金利润,指基金利息收 入、投资收益、公允价值变动收益和其他收入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基金已实 现收益指基金利润减去公允价值变动收益后的余额 47 、基金资产总值:指基金拥有的各类有价证券、银行存款本息、基金应收 款项 及其他资产的价值总和 48 、基金资产净值:指基金资产总值减去基金负债后的价值 49 、基金份额净值:指计算日基金资产净值除以计算日基金份额总数 50 、基金资产估值:指计算评估基金资产和负债的价值,以确定基金资产净 值和基金份额净值的过程 51 、基金份额的类别:本基金根据 申 购费用及 销售服务费收取方式的不同, 将基金份额分为不同的类别 52 、 A 类基金份额: 在投资者申购时收取前端申购费用,在赎回时根据持有 期限收取赎回费用(基金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而不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 销售服务费的基金份额 ,称为 A 类基金份额 53 、 C 类基金份额: 在投资者申购时不收取前端申购费用,在赎回时根据持 有期限收取赎回费用(基金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且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 销售服务费的基金份额, 称为 C 类基金份额 54 、指定 媒介 :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用以进行信息披露的报刊、互联网网站 及其他 媒介 55 、不可抗力: 指基金合同当事人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事 件 56 、流动性受限资产:指由于法律法规、监管、合同或操作障碍等原因无法 以合理价格予以变现的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到期日在 10 个交易日以上的逆回购 与银行定期存款(含协议约定有条件提前支取的银行存款)、停牌股票、流通受 限的新股及非公开发行股票、资产支持证券、因发行人债务违约无法进行转让或 交易的债券等 57 、中国: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就本招募说明书而言,不包括香港特别行政 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 三、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概况 住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 作区前湾一路 1 号 A 栋 201 室 ( 入驻深圳市前海商 务秘书有限公司 ) 法定代表人: 饶雄 设立日期: 2012 年 6 月 12 日 批准设立机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批准设立文号:证监许可[ 2012 ] 643 号 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 4.96 亿元人民币 存续期限:永续经营 联系 人: 陈国婧 联系电话: 0755 - 36855888 客户服务中心电话: 4001666916 网址: www.htamc.com.cn 股权结构 股东 名称 出资比例 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59.27 % 北京市华远集团有限公司 30.24 % 深圳市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10.49 % ( 二 )主要人员情况 1 、 董事会 成员 饶雄先生,董事长。工学博士,中共党员; 1992 年参加工作,曾任东方证 券股份有限责任公司研究员、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研究员、银河基金管理公司 基金经理及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总裁助理兼投资管理总 部总经理、投资总监、副总裁、党委委员;现任红塔红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 长 、 法定代表人 。 刘辉先生,董事。经济学硕士、管理学博士 ,经济师,中共党员; 1995 年 参加工作,曾任云南省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厅办公室综合秘书、云南烟草兴云投资 股分有限公司财务部审计员、云南省烟草公司国有资产投资管理处项目主管、云 南烟草兴云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投资管理部副总经理、国联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后 更名为中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总裁助理等; 现任红塔红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 李凌先生,董事。研究生,中共党员; 1987 年参加工作,曾任云南省体改 委主任科员、云南省证管办期货处副处长、中国证监会昆明特派办稽查处负责人、 综合处 负责人、处长、中国证监会云南监管局综合处处长、机构处处长、红塔证 券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等;现任红塔红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督察长,深圳 市红塔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 李夏先生,董事。工学硕士、金融学博士,中共党员; 1990 年参加工作, 曾任中国农村发展信托投资公司项目经理、深圳证券交易所研究员、深圳国际高 新技术产权交易所总裁助理、长江商学院案例中心副主任等; 现任深圳市创新投 资集团有限公司投资决策委员会秘书处秘书长,红塔红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 事。 徐骥女士,董事。管理学硕士,经济师; 2011 年参加工作,曾任北京 市华 远集团有限公司投资部项目经理、副经理,现任北京市华远集团有限公司董事会 秘书,北京华远典当有限公司监事,审贷会成员;北京华远大数电子商务有限公 司董事,华远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红塔红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 张妮女士,董事 。 管理学硕士,经济师,中共党员; 2011 年参加工作,曾 任远大能源利用管理有限公司人力资源管理专员、华远集团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 职员, 现任 华远集团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副经理, 红塔红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 事。 贺卫 先生 ,独立董事。经济学博士,教授职称 ; 1983 年参加工作,曾任安 徽工业大学冶金系教师 ,昆明理工大学管理工程系教师、副教授,上海交通大学 管理学院管理科学与工程流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东华大学旭日工商管理学院教 授、硕士生导师,现已退休 , 兼任中国世界贸易组织研究院特约研究员、中国工 业经济学会理事,为红塔红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张铁山 先生 ,独立董事 。 工学硕士,教授职称, 中共党员 ; 1983 年参加工 作,现任北方工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管理系教授,工商管理 - 技术经济及管理硕 士点责任教授、管理研究所所长,兼任国际价值工程协会注册价值管理专家,北 京市价值工程学会副会长,中国数量经济学会理事,为红塔红土基金 管理有限公 司独立董事。 傅曦林 先生 ,独立董事。民商法学博士,执业律师; 1997 年参加工作,曾 任江苏三山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深市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中国平安保险股份 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深圳国际高新技术产权交易所(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法 律与监管部总经理、汉唐证券有限公司风险控制总部副总经理;现任广东华商律 师事务所律师、合伙人、高级合伙人, 深圳国际仲裁院仲裁员, 世联行( 002285 ) 独立董事 , 红塔红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 、监事会成员 公司不设监事会,设监事两名,其中一名为职工监事。 刘珍女士,监事。大学 本科学历,法学学士; 1983 年参加工作,曾任中国 民 航总局国际司法律官员、广东粤海企业集团公司研究与发展部总经理、深圳 金 威啤酒有限公司董事国浩律师集团深圳事务所高级顾问、 TCL 集团股份有限 公 司平板项目组负责人、深圳市海峡实业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中美资本控股集 团 总裁助理等; 现任红塔红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监事、深圳市红塔资产管理有限公 司总经理 (代理) 。 王靖女士,职工监事。大学本科学历,会计师; 1996 年参加工作,曾任西 南证券深圳福强路营业部会计、深圳市汉鼎投资公司财务主管、红塔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营业部财务 主管等, 现任红塔红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总经理助理(兼综合 管理部总监), 红塔红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职工监事。 3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督察长 饶雄先生,董事长。工学博士,中共党员; 1992 年参加工作,曾任东方证 券股份有限责任公司研究员、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研究员、银河基金管理公司 基金经理及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总裁助理兼投资管理总 部总经理、投资总监等、副总裁、党委委员;现任红塔红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 事长 、 法定代表人 。 刘辉先生,总经理。经济学硕士、管理学博士,经济师,中共党员; 1995 年参加工作, 曾任云南省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厅办公室综合秘书、云南烟草兴云投 资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审计员、云南省烟草公司国有资产投资管理处项目主管、 云南烟草兴云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投资管理部副总经理、国联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后更名为中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总裁助理等; 现任红塔红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 。 王园先生,副总经理:大学本科学历,管理学学士,经济师; 1991 年参加 工作,曾任四川省粮食局办公室秘书、四川省川粮开发公司证券投资部经理、重 庆国投深圳证券部投资银行部高级经理、西南证券深圳 福强营业部副总经理、西 北证券广州营业部总经理等;现任红塔红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深圳市 红塔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 、法定代表人 。 李凌先生,督察长。研究生,中共党员; 1987 年参加工作,曾任云南省体 改委主任科员、云南省证管办期货处副处长、中国证监会昆明特派办稽查处负责 人、综合处负责人、处长、中国证监会云南监管局综合处处长、机构处处长、红 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等;现任红塔红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督察长, 深圳市红塔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 4 、本基金基金经理 赵耀:香港中文大学金融财务工商管理硕士,厦门大 学经济学学士, CFA (美 国注册金融分析 师)。 14 年 证券、基金工作经历,历任诺安基金交易员、中国 国际金融有限公司交易员,具有丰富的大资金运作交易经验。现任职公司投资部, 为公司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 赵耀先生具有多年证券行业交易、研究、投资领域工作实战经历,是深圳市 地方级领军人才,具有深厚的证券研究功底,良好的专业能力以及丰富的行业经 验,精通于通过宏观经济分析对大类资产配置、通过行为金融学对市场投资者行 为的分析以及通过价值分析对个股的挖掘。 梁钧,上海交通大学博士,2000年7月参加工作。曾担任湘财证券研究所 研究员、太平洋保险资金中心债券投资经理、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固定收 益部总经理和基金经理、上投摩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经理、上海原君投资公 司总经理、太平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债券投资经理。 2018 年 5 月起任职于红塔 红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现任固定收益部总经理、研究部总监、总经理助理,为 公司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 。 5 、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的姓名、职务 刘辉先生,投资决策委员会召集人,公司董事、总经理。 赵耀先生,投资决策委员会秘书长。 梁钧先生,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 罗薇女士,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 6 、上述人员之间 不存在近亲属关系。 三、基金管理人的职责 1 、依法募集资金,办理或者委托经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机构代为办理基 金份额的申购、赎回和登记事宜; 2 、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3 、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 , 以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 金财产; 4 、配备足够的具有专业资格的人员进行基金投资分析、决策,以专业化的 经营方式管理和运作基金财产; 5 、建立健全内部风险控制、监察与稽核、财务管理及人事管理等制度,保 证所管理的基金财产和基金管理人的财产相互独立,对所管理的不同基金分别管 理,分别记账,进行证券投资; 6 、除依 据《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外 , 不得利用基金财产 为自己及任何第三人谋取利益,不得委托第三人运作基金财产; 7 、依法接受基金托管人的监督; 8 、采取适当合理的措施使计算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的方法符合《基金 合同》等法律文件的规定,按有关规定计算并公告基金净值 信息 ,确定基金份额 申购、赎回的价格; 9 、进行基金会计核算并编制基金财务会计报告; 10 、编制季度 报告 、 中期报告 和年度报告; 11 、严格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及 报告义务; 12 、保守基金商业秘密,不泄露基金投 资计划、投资意向等。除《基金法》、 《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另有规定外,在基金信息公开披露前应予保密,不 向他人泄露; 13 、按《基金合同》的约定确定基金收益分配方案,及时向基金份额持有人 分配基金收益; 14 、按规定受理申购与赎回申请,及时、足额支付赎回款项; 15 、依据《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 会或配合基金托管人、基金份额持有人依法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6 、按规定保存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的会计账册、报表、记录和其他相关 资料 15 年以上; 17 、确保需要向基金投资人提供的各 项文件或资料在规定时间发出,并且保 证投资人能够按照《基金合同》规定的时间和方式,随时查阅到与基金有关的公 开资料,并在支付合理成本的条件下得到有关资料的复印件; 18 、组织并参加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参与基金财产的保管、清理、估价、变 现和分配; 19 、面临解散、依法被撤销或者被依法宣告破产时,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并 通知基金托管人; 20 、因违反《基金合同》导致基金财产的损失或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合法权 益时,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其赔偿责任不因其退任而免除; 21 、监督基金托管人按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履行自己的义务, 基金 托管人违反《基金合同》造成基金财产损失时,基金管理人应为基金份额持有人 利益向基金托管人追偿; 22 、当基金管理人将其义务委托第三方处理时,应当对第三方处理有关基金 事务的行为承担责任; 23 、以基金管理人名义,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行使诉讼权利或实施其他 法律行为; 2 4 、执行生效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议; 2 5 、建立并保存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 2 6 、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 四、基金管理人关于遵守法律法规的承诺 1 、基金管理人承诺不从事违反《证券法》的行为,并承诺建立健 全的内部 控制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违反《证券法》行为的发生; 2 、基金管理人承诺不从事以下违反《基金法》的行为,并承诺建立健全的 内部风险控制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下列行为的发生: ( 1 )将基金管理人固有财产或者他人财产混同于基金财产从事证券投资; ( 2 )不公平地对待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 ( 3 )利用基金财产或职务之便为基金份额持有人以外的第三人牟取利益; ( 4 )向基金份额持有人违规承诺收益或者承担损失; ( 5 )侵占、挪用基金财产; ( 6 )泄露因职务便利获取的未公开信息、利用该信息从事或者明示、暗示 他人从事 相关的交易活动; ( 7 )玩忽职守,不按照规定履行职责; ( 8 )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禁止的其他行为。 3 、基金管理人承诺加强人员管理,强化职业操守,督促和约束员工遵守国 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行业规范,诚实信用、勤勉尽责,不从事以下活动: ( 1 )越权或违规经营; ( 2 )违反基金合同或托管协议; ( 3 )故意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他基金相关机构的合法权益; ( 4 )在向中国证监会报送的资料中弄虚作假; ( 5 )拒绝、干扰、阻挠或严重影响中国证监会依法监管; ( 6 )玩忽职守、滥用职权,不按照规定履行职责; ( 7 )泄 露在任职期间知悉的有关证券、基金的商业秘密、尚未依法公开的 基金投资内容、基金投资计划等信息,或利用该信息从事或者明示、暗示他人从 事相关的交易活动; ( 8 )协助、接受委托或以其他任何形式为其他组织或个人进行证券交易; ( 9 )违反证券交易场所业务规则,利用对敲、倒仓等手段操纵市场价格, 扰乱市场秩序; ( 10 )贬损同行,以提高自己; ( 11 )在公开信息披露和广告中故意含有虚假、误导、欺诈成分; ( 12 )以不正当手段谋求业务发展; ( 13 )有悖社会公德,损害证券投资基金人员形象; ( 14 )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 规定禁止的行为。 五、基金管理人关于禁止性行为的承诺 为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本基金禁止从事下列行为: 1 、承销证券; 2 、违反规定向他人贷款或者提供担保; 3 、从事承担无限责任的投资; 4 、向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出资; 5 、从事内幕交易、操纵证券交易价格及其他不正当的证券交易活动; 6 、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禁止的其他活动。 如法律、行政法规或监管部门取消上述禁止性规定,在适用于本基金的情况 下,则本基金投资不再受相关限制。 六、基金经理承诺 1 、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 本着谨慎的原则为基金份额持 有人谋取最大利益; 2 、不能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受雇人或任何第三者谋取利益; 3 、不泄露在任职期间知悉的有关证券、基金的商业秘密,尚未依法公开的 基金投资内容、基金投资计划等信息,或利用该信息从事或者明示、暗示他人从 事相关的交易活动; 4 、不以任何形式为其他组织或个人进行证券交易。 七、基金管理人的内部控制制度 1 、风险控制目标 ( 1 )在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实现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最大化; ( 2 )确保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行业规章和公司各项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 ( 3 )建立符合现代企业制 度要求的法人治理结构,形成科学合理的决策机 制、执行机制和监督机制; ( 4 )将各种风险控制在合理的范围内,保障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全 面实施,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公司及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 ( 5 )建立行之有效的风险控制系统,保障业务稳健运行,减轻或规避各种 风险对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干扰。 2 、建立风险控制制度应遵循的原则 ( 1 )全面性原则:风险控制制度应覆盖公司的各项业务、各个部门和各级 人员,并渗透到决策、执行、监督、反馈等各个经营环节; ( 2 )审慎性原则:内部风险控制的核心是有效防范各种风险,公司组织 体 系的构成、内部管理制度的建立都要以防范风险、审慎经营为出发点; ( 3 )独立性原则:公司风险控制的检查、评价部门应当独立于风险控制的 建立和执行部门;风险控制委员会、督察长和监察稽核部应保持高度的独立性和 权威性,负责对公司各部门风险控制工作进行评价和检查; ( 4 )有效性原则:风险控制制度应当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监管部门的规章, 具有高度的权威性,成为所有员工严格遵守的行动指南;执行风险控制制度不能 存在任何例外,公司任何员工不得拥有超越制度或违反规章的权力; ( 5 )适时性原则:内部风险控制应随着公司经营战略、经营方 针、经营理 念等内部环境的变化和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制度等外部环境的改变及时进行相 应的修改和完善; 3 、风险控制体系 ( 1 )风险控制制度体系 公司风险控制制度体系由四个不同层次的制度构成:第一个层次是公司章 程、内部控制大纲;第二个层次是基本管理制度;第三个层次是部门管理制度; 第四个层次是各项业务规则。 ( 2 )风险控制组织体系 风险控制组织体系包括两个层次: 第一层次:公司董事会层面对公司经营管理过程中的各类风险进行预防和控 制的组织,主要是通过董事会下设的监察及风险控制委员会和督察长来实现的。 ①监察及风险控制 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对公司经营管理和自有资产的运作 的合法性、合规性进行检查和评估;对基金资产经营的合法性、合规性进行检查 和评估;对公司内控机制、风险控制制度的有效性进行评价,提出建议方案提交 董事会。 ②督察长履行的职责包括对基金运作、内部管理、制度执行及遵规守法情况 进行内部监察、稽核;就以上监察、稽核中发现的问题向公司经营管理层通报并 提出整改和处理意见;定期向监察及风险控制委员会提交工作报告;发现公司的 违规行为,应立即向董事长和中国证监会报告。 第二层次:公司经营管理层包括风险控制委员会、监察稽核部及各职能 部门 对经营风险的预防和控制。 ①风险控制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评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合法合规性、全 面性、审慎性和适时性;评估公司合规与风险控制的状况;审议基金投资的风险 评估与绩效分析报告;评估公司业务授权方案;审议业务合作伙伴(如席位券商、 交易对手、代销机构等)的风险预测报告;审议公司新产品、新业务、新市场营 销渠道等的风险评估报告;协调各相关部门制定突发性重大风险事件和违规事件 的解决方案;界定重大风险事件和违规事件的责任;评估法规政策、市场环境等 发生重大变化对公司产生的影响等。 ②监察稽核部的主要职责是在督察 长的领导下,组织和协调公司内部控制制 度的编写、修订工作,确保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合规、完善;检查公司内部控制制 度和业务流程的执行情况,出具监察稽核报告;负责信息披露事务的管理;调查 基金及其他类型产品的异常投资和交易以及对违规行为的调查;负责公司的法律 事务、合规咨询、合规培训、离任审查等工作。 ③公司各职能部门的主要职责是对自身工作中潜在风险的自我检查和控制, 各业务部门作为公司风险控制的具体实施单位,应在公司各项基本管理制度的基 础上,根据具体情况制订本部门的业务管理规定、操作流程及内部控制规定并严 格执行。 4 、关 于授权、研究、投资、交易等方面的控制点 ( 1 )授权制度 公司的授权制度贯穿于整个公司业务。股东会、董事会、监事和经营管理层 必须充分履行各自的职权,健全公司逐级授权制度,确保公司各项规章制度的贯 彻执行;各项经营业务和管理程序必须遵从管理层制定的操作规程,经办人员的 每一项工作必须是在业务授权范围内进行;公司重大业务的授权必须采取书面形 式,授权书应当明确授权内容和时效;公司授权要适当,对已获授权的部门和人 员应建立有效的评价和反馈机制,对已不适用的授权应及时修改或取消授权。 ( 2 )研究业务 研究工作应保持独立、客观 ,不受任何部门及个人的不正当影响;建立严密 的研究工作业务流程,形成科学、有效的研究方法;建立投资对象备选库制度, 研究部门根据投资产品的特征,在充分研究的基础上建立和维护备选库;建立研 究与投资的业务交流制度,保持畅通的交流渠道;建立研究报告质量评价体系, 不断提高研究水平。 ( 3 )基金投资业务 基金投资应确立科学的投资理念,根据决策的风险防范原则和效率性原则制 定合理的决策程序;在进行投资时应有明确的投资授权制度,并应建立与所授权 限相应的约束制度和考核制度;建立严格的投资禁止和投资限制制度,保证基金 投资的合法合规 性;建立投资风险评估与管理制度,将重点投资限制在一定的风 险权限额度内;对于投资结果建立科学的投资管理业绩评价体系。 ( 4 )交易业务 实行集中交易制度,投资指令通过交易部完成;建立交易监测系统、预警系 统和交易反馈系统,完善相关的安全设施;交易部应对交易指令进行审核,建立 公平的交易分配制度,确保各基金利益的公平;交易记录应完善,并及时进行反 馈、核对和存档保管;建立科学的投资交易绩效评价体系。 ( 5 )基金会计核算 根据法律法规及业务的要求建立会计制度,并根据风险控制点建立严密的会 计系统,对于不同基金、不同客户独立 建账,独立核算;通过复核制度、凭证制 度、合理的估值方法和估值程序等会计措施真实、完整、及时地记载每一笔业务 并正确进行会计核算和业务核算;建立会计档案保管制度,确保档案真实完整。 ( 6 )信息披露 建立了完善的信息披露制度,保证公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设立 了信息披露负责人,并建立了相应的程序进行信息的收集、组织、审核和发布, 加强对信息的审查核对,使所公布的信息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加强对信息披露 的检查和评价,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提出改进方法。 ( 7 )监察稽核 公司设立督察长。督察长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报中国证 监会核准,并向董 事会负责。督察长依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职责,可以列席公司任何 相关会议,调阅公司任何相关制度、文件;要求被督察部门对所提出的问题提供 有关材料和做出口头或书面说明;行使中国证监会赋予的其他报告权和监督权。 公司设立监察稽核部,开展监察稽核工作,并保证监察稽核部的独立性和权 威性。公司明确了监察稽核部及内部各岗位的具体职责,配备了充足的人员,严 格制订了监察稽核工作的专业任职条件、操作程序和组织纪律;监察稽核部强化 内部检查制度,通过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情况,确保公司各项 经营管理 活动的有效运行;公司董事会和经营管理层充分重视和支持监察稽核工 作,对违反法律、法规和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追究相关部门和人员的责任。 5 、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的措施 ( 1 )建立内控结构,完善内控制度:公司建立、健全了内控结构,高管人 员具有明确的内控分工,确保各项业务活动有恰当的组织和授权,确保监察活动 的独立进行,并得到高管人员的支持。 ( 2 )建立相互分离、相互制衡的内控机制:建立、健全了各项制度,做到 基金经理、投资经理分开,研究、决策分开,基金交易集中,形成不同部门、不 同岗位之间的制衡机制,从制度上减少和防范风 险。 ( 3 )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制:建立、健全了岗位责任制,使每个员工都明 确自己的任务、职责,并及时将各自工作领域中的风险隐患上报,以防范和减少 风险。 ( 4 )建立风险分类、识别、评估、报告、提示程序:建立了风险控制委员 会,使用适合的程序,确认和评估与公司运作有关的风险;建立了自下而上的风 险报告程序,对风险隐患进行层层汇报,使各个层次的人员及时掌握风险状况, 从而以最快速度做出决策。 ( 5 )建立有效的内部监控系统:建立了足够、有效的内部监控系统,如计 算机预警系统、投资监控系统,能对可能出现的各种风险进行全面和实时 的监控。 ( 6 )使用数量化的风险管理手段:采取数量化、技术化的风险控制手段, 建立数量化的风险管理模型,用以提示市场风险,以便公司及时采取有效的措施, 对风险进行分散、控制和规避,尽可能地减少损失。 ( 7 )提供足够的培训:制定了完整的培训计划,为所有员工提供足够和适 当的培训,使员工明确其职责所在,控制风险。 6 、基金管理人承诺上述关于内部控制的披露真实、准确,并承诺将根据市 场环境的变化及公司的发展不断完善合规控制。 四、基金托管人 (一)基金托管人基本情况 名称:广州农村商 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广州农村商业银行) 住所 : 广州市黄埔区映日路9号 办公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华夏路 1 号 成立时间: 2006 年 10 月 27 日 注册资本: 98.08亿元人民币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法定代表人:王继康 批准设立文号:银监复 [2009]484 号 基金托管业务资格批准文号:证监许可 [2014]83 号 联系人: 杨华 电话: (020)28019492 传真: (020)28019340 (二)主要人员情况 广州农村商业银行总行设资产托管部,是从事资产托管业务的职能部门,内 设业务运营室、监督稽 核室、产品营销室、系统管理室,部门全体人员均具备本 科以上学历及相关从业经验。 黄镇辉先生,经济学硕士。曾任广州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会计计划资金 业务交易员、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货币基金经理、广州市信用合作联社资金业 务部交易科经理、副总经理、广州农村商业银行总行金融市场部副总经理、金融 同业中心总经理、大连业务中心总经理。 2016 年 2 月起,担任广州农村商业银 行总行资产托管部总经理。 汪大伟先生,法学学士,经济师。曾任广州农商行总行合规风险部科员、支 行公司业务部经理、珠江村镇银行营销管理部负责人、总行金融市场管理部总经 理助理、金融同业部总经理助理等职务。2018年4月起,担任广州农村商业银 行总行资产托管部总经理助理。 (三)基金托管业务经营情况 广州农村商业银行于 2014 年 1 月 9 日经中国证监会和中国银监会共同 核准,获得证券投资基金托管资格。 2015 年 10 月 24 日,经中国保险监督管 理委员会批准,广州农村商业银行获得保险资产托管业务资格。广州农村商业银 行资产托管部秉承“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宗旨,依托严格的内控管理、先进 的营运系统、专业的服务团队和丰富的业务经验,严格履行资产托管人职责,为 广 大基金份额持有人和资产管理机构提供安全、高效、专业的托管服务。目前托 管产品涵盖公募基金、基金专户、银行理财、券商资管、信托计划、股权投资基 金等, 截至2018年末,托管证券投资基金12只,托管资产规模4695亿元。 (四)基金托管人的内部控制制度 1 、内部控制目标 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托管业务的法律、法规、规章、行政性规定、行业准则和 行内有关管理规定,守法经营、规范运作,确保业务的安全、稳健运行,保证基 金资产的安全完整,确保有关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保护基金份额持 有人的合法权益。 2 、内部控制组织结构 广 州农商银行资产托管业务内部控制组织结构由广州农商银行风险管理部、 内部审计部、资产托管部内设监督稽核室及资产托管部各业务科室共同组成。总 行风险管理部负责制定全行风险管理政策,对各业务部门风险控制工作进行指 导、监督。资产托管部内设监督稽核室,配备专职稽核监察人员,依照有关法律 规章,对业务的运行独立行使稽核监察职权。各业务科室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实施 具体的风险控制措施。 3 、内部控制原则 ( 1 )合法性原则。内控制度应当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监管机构的监管要求, 并贯穿于托管业务经营管理活动的始终。 ( 2 )完整性原则。托管业 务的各项经营管理活动都必须有相应的规范程序 和监督制约;监督制约应渗透到托管业务的全过程和各个操作环节,覆盖所有的 部门、岗位和人员。 ( 3 )及时性原则。托管业务经营活动必须在发生时能准确及时地记录;按 照“内控优先”的原则,新设科室或新增业务品种时,必须做到已建立相关的规 章制度。 ( 4 )审慎性原则。各项业务经营活动必须防范风险,审慎经营,保证基金 资产和其他委托资产的安全与完整。 ( 5 )有效性原则。内控制度应根据国家政策、法律及经营管理的需要适时 修改完善,并保证得到全面落实执行,不得有任何空间、时限及人员的例外。 ( 6 )独立性原则。设立专门履行托管人职责的管理部门;直接操作人员和 控制人员必须相对独立,适当分离;内控制度的检查、评价部门必须独立于内控 制度的制定和执行部门。 (五)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运作基金进行监督的方法和程序 托管人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规 定,对基金投资范围、投资对象、投资比例、融资比例、基金投资禁止行为、基 金资产净值计算、费用的计提和支付、基金收益分配、信息披露以及其他有关基 金投资和运作的事项等进行监督。 1 、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有违反《基金法》、《 运作办法》、其他相 关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规定的行为,应及时通知基金管理人限期纠正,基金管理 人收到通知后应及时核对确认。在限期内,基金托管人有权随时对通知事项进行 复查,督促基金管理人改正。基金管理人对基金托管人通知的违规事项未能在限 期内纠正的,基金托管人应报告中国证监会。 2 、对基金托管人按照法规要求需向中国证监会报送基金监督报告的事项, 基金管理人应积极配合提供相关数据资料和制度等。 3 、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有重大违规行为,应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 同时通知基金管理人限期纠正,并将纠正结果报告中国证监会。 五、相关服务机构 (一)基金份额 销售 机构 1 、 直销机构 红塔红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 1 号 A 栋 201 室 ( 入驻深圳市前 海商务秘书有限公司 ) 办公地址: 深圳市南山区侨香路 4068 号智慧广场 A 座 801 法定代表人: 饶雄 电话:( 0755 ) 36855888 传真:( 0755 ) 33379033 客服电话: 4001 - 666 - 916 网站: www.htamc.com.cn 2 、代销机构 序号 代销机构 销售机构信息 1 深圳市新兰德证券投 资咨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民田路178号华融大 厦27层2704 法定代表人:洪弘 客服电话:400-166-1188 网址:www.new-rand.cn 2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 4018 号安联大厦 35 楼、28 层 A02 单元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 4018 号安联大厦 35 楼、28 层 A02 单元 法定代表人:王连志 联系人:陈剑虹 客服电话:95517 网址:www.essence.com.cn 3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 号卓越时代广场 (二期)北座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亮马桥路 48 号中信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张佑君 联系人:刘玉静 客户服务电话:95548 网址:http://www.cs.ecitic.com 4 中信证券(山东)有 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青岛市崂山区深圳路222号1号楼2001 办公地址:青岛市崂山区深圳路 222 号青岛国际金融 广场 1 号楼 20 层 法定代表人:姜晓林 联系人:赵艳青 客服电话:95548 网址:sd.citics.com 5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广东路689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广东路689号海通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周杰 联系人:李笑鸣 客户服务电话:95553 网址:www.htsec.com 6 联讯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 注册地址:惠州市江北东三路 55 号广播电视新闻中心 西面一层大堂和三、四层 法定代表人:徐刚 联系人:彭莲 客服电话:95564 网址:www.lxzq.com.cn 7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 注册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市中区经七路86号 办公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市中区经七路86号 法定代表人:李玮 客服电话:95538 网址:www.95538.cn 8 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 注册地址:云南省昆明市北京路155号附1号 法定代表人:李素明 客服电话:400-871-8880 网址: www.hongtastock.com 9 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 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190号2号楼二层 法定代表人:其实 客服电话:4001818188 网址:www.1234567.com.cn 10 北京展恒基金销售股 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顺义区后沙峪镇安富街6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德胜门外华严北里2号民建大 厦6层 法定代表人:闫振杰 联系人:马林 客服电话:4008886661 网址:www.myfund.com 11 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投 资顾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浦东新区高翔路526号2幢220室 法定代表人:张跃伟 客服电话:4000891289 网址:www.erichfund.com 12 厦门市鑫鼎盛控股有 限公司 注册地址:厦门市思明区鹭江道2号1501-1502室 办公地址:厦门市思明区鹭江道2号第一广场15楼 法定代表人:陈洪生 联系人:梁云波 客服电话:400-918-0808 网址:www.xds.com.cn 13 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 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杭州市文二西路1号903室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翠柏路7号电子商务产 业园2号楼2楼 法定代表人:吴强 客服电话:4008-773-772 网址:fund.10jqka.com.cn 14 深圳富济基金销售有 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岗厦社区金田路3088 号中洲大厦3203A单元 法定代表人:刘鹏宇 联系人:刘勇 客服电话:0755-83999907 网址: www.fujifund.cn 15 中信期货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 号卓越时代广场 (二期)北座13 层 1301 室-1305 室、14 层 法定代表人:张皓 联系人:韩钰 客服电话:400-990-8826 网址: www.citicsf.com 16 泰诚财富基金销售 (大连)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辽宁省大连市沙河口区星海中龙园3号 办公地址:辽宁省大连市沙河口区星海中龙园3号 法定代表人:李春光 联系人:张晓辉 客服电话:400-6411-999 网址:www.taichengcaifu.com 17 蚂蚁(杭州)基金销 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五常街道文一西路969 号3幢5层599室 法定代表人:祖国明 联系人:陈猛 客服电话:4000766123 网址:www.fund123.cn 18 上海陆金所基金销售 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333号14楼09 单元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333号14楼 法定代表人:王之光 客服电话:4008-6666-18 网址:www.lu.com 19 北京钱景基金销售有 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东路18号1号楼11层 B-1108 法定代表人:王利刚 客服电话:400-893-6885 网址:www.qianjing.com 20 云南红塔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 注册地址:云南省玉溪市东风南路2 号 法定代表人:李光林 客服电话:0877-96522 网址: www.ynhtbank.com 21 五矿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4028号荣超经贸中心 办公楼47层01单元 法定代表人:黄海洲 客服电话:40018-40028 网址:www.wkzq.com.cn 22 北京肯特瑞基金销售 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显龙山路19号1幢4层1座 401 办公地址:北京市亦庄经济开发区科创十一街 18 号 法定代表人:江卉 客服电话:95118 网址:jr.jd.com 23 奕丰基金销售有限公 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1 号A 栋 201 室(入住深圳市前海商务秘书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海德三道海岸大厦东座 1115-1116 室 法定代表人:TEO WEE HOWE 客服电话:400-684-0500 网址:www.ifastps.com.cn 24 北京汇成基金销售有 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11号11层1108 法定代表人:王伟刚 客服电话:400-619-9059 网址:www.hcjijin.com 25 上海挖财基金销售有 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杨高南路799 号5层01、02、 03室 法定代表人:冷飞 客户服务电话:021-50810673 网址: www.wacaijijin.com 26 万家财富基金销售 (天津)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天津自贸区(中心商务区)迎宾大道1988 号滨海浙商大 厦公寓2-2413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丰盛胡同28号太平洋保险大 厦A座5层 法定代表人:张军 客服电话:010-59013895 网址:www.wanjiawealth.com 27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2-6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国际企业大厦C 座 法定代表人:陈共炎 客服电话:95551或4008-888-888 网址:www.chinastock.com.cn 28 上海联泰基金销售有 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富特北路277 号3层310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长宁区福泉北路518号8座3层 法定代表人:尹彬彬 客服电话:400-166-6788 网址:www.66zichan.com 29 爱建证券有限责任公 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1600 号1幢32楼 办公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1600 号1幢32楼 法定代表人:祝健 客服电话:4001-962-502 网址:www.ajzq.com 30 珠海盈米财富管理有 限公司 注册地址:珠海市横琴新区宝华路6号105室-3491 办公地址:广州市海珠区琶洲大道东1号保利国际广场 南塔1201-1203室 法定代表人:肖雯 客服电话:020-89629066 网址:www.yingmi.cn 31 天津国美基金销售有 限公司 注册地址: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一大街79号 MSDCI-2801 办公地址: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一大街79号 MSDCI-2801 法定代表人:丁东华 客服电话:400-111-0889 网址:www.gomefund.com 32 上海基煜基金销售有 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崇明县长兴镇潘园公路1800号2号 楼6153室(上海泰和经济发展区)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488号太平金融大 厦1503室 法定代表人:王翔 客服电话:400-820-5369 网址: www.fofund.com.cn 33 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 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欧阳路196号26号楼2楼41 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南路1118号鄂尔多斯国际大厦 903~906室 法定代表人:杨文斌 客服电话: 400-700-9665 网址: www.ehowbuy.com 34 喜鹊财富基金销售有 限公司 注册地址:西藏拉萨市柳梧新区柳梧大厦1513室 办公地址:西藏拉萨市柳梧新区柳梧大厦1513室 法定代表人:陈皓 客服电话:400-699-7719 网址: www.xiquefund.com 35 阳光人寿保险股份有 限公司 注册地址:海南省三亚市迎宾路360-1号三亚阳光金融 广场16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阳门外大街乙12号院1号 昆泰国际大 厦12层 法定代表人:李科 客服电话:95510 网址:fund.sinosig.com 36 深圳众禄基金销售股 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笋岗街道笋西社区梨园路8号 HALO广场一期四层12-13室 办公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梨园路8号HALO广场4楼 法定代表人:薛峰 客服电话:400-788-887 网址: www.zlfund.cn、www.jjmmw.com 37 西藏东方财富证券股 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西藏自治区拉萨市柳梧新区国际总部城10 栋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宛平南路88号东方财富大厦 16楼 法定代表人:陈宏 客服电话:95357 网址:www.18.cn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要求,调整其他发售机构并及时公告。 (二)登记机构 红塔红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 1 号 A 栋 201 室 ( 入驻深圳市前 海商务秘书有限公司 ) 办公地址: 深圳市南山区侨香路 4068 号智慧广场 A 座 801 法定代表人:刘辉 电话:( 0755 ) 36855888 传真:( 0755 ) 33379033 联系人:许艺然 (三) 律师事务所及经办律师 名称:上海市源泰律师事务所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 256 号华夏银行大厦 14 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 浦东新区浦东南路 256 号华夏银行大厦 14 楼 负责人:廖海 电话:( 021 ) 51150298 传真:( 021 ) 51150398 联系人:刘佳 经办律师: 廖海、 刘佳 (四) 审计基金财产的会计师事务所 及经办注册会计师 名称: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 1 号东方广场安永大楼 17 层 01 - 12 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 1 号东方广场安永大楼 17 层 01 - 12 室 法定代表人: 毛鞍宁 电话:( 010 ) 58153000 ( 0755 ) 25028288 传真:( 010 ) 851 88298 ( 0755 ) 25026188 签章注册会计师: 吴翠蓉、陈玥婷 联系人: 吴翠蓉 六、基金的基金情况和历史沿革 (一)基金的 名称 红塔红土盛隆灵活 配置 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 (二)基金的类别 混合型。 (三)基金的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四)基金存续期限 不定期。 ((未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