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方达汇智稳健养老(FOF) : 易方达汇智稳健养老目标一年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更新的招募说明书摘要

时间:2020年01月03日 14:15:49 中财网
原标题:易方达汇智稳健养老(FOF) : 易方达汇智稳健养老目标一年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更新的招募说明书摘要













易方达汇智稳健养老目标一年持有期


混合型基金中基金(
FOF



更新的
招募说明书
摘要

















基金管理人: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二○年一月



重要提示


1
、本基金根据
201
9

4

4
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关于准予易方达汇智稳健
养老目标一年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

FOF

注册的批复


证监许可
[
201
9
]
597


进行
募集

本基金基金合同于
2019

11

5
日正式生效。



本摘要根据基金合同和基金招募说明书编写,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基金合同是约定基
金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基金投资人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
份额持有人和本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
认和接受,并按照《基金法》、《运作办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

基金投资人欲了解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应详细查阅基金合同。



2
、基金管理人保证《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
基金
经中国证监会


,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
注册
,并不表明其对本基
金的
投资价值、市场前景
和收益
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不同于银行储蓄,基金投资人
投资于基金
有可能获得较高的收益,也有可能损失本
金。投资有风险,投资人在进行投资决策前,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基金
合同》。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
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本基金名称中包含“养老”字样,但并不代表收益保障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收益承诺。基
金管理人不以任何方式保证本基金投资不受损失,不保证投资者一定盈利,不保证最低收
益,也不保证能取得市场平均业绩水平。



本基金不保本,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并不等于将资金作为存款存放在银行或存款类金
融机构,本基金存在无法获得收益甚至损失本金的风险。



本基金可根据投资策略需要或不同配置地市场环境的变化,选择将部分基金资产投资
于港股或选择不将基金资产投资于港股,基金资产并非必然投资港股。



3
、本基金主要投资于公开募集的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净值会因
为其投资所涉及证券市
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前,
请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
明书、基金合同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信息披露文件
,全面认识本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
征和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自主判断基金的投资价值,
对认购(或申购)基金的意愿、时机、数量等投资行为作出独立决策,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
的各类风险。投资本基金可能遇到的特有风险包括:(
1

无法获得
收益甚至损失本金



;(
2

遵循既定
投资
比例限制无法灵活调整的风险

大比例投资非权益类资产的特有风


投资者投资目标无法实现的风险

本基金风险收益特征或风险等级表述的相关风险


3

每笔认申购份额最短期限锁定持有的风险


4

因主要投资于基金而面临的
被投资基



金的业绩风险、赎回资金到账时间较晚的风险、双重收费风险、投资
QDII
基金的特有风险、
可上市交易基金的二级市场投资风险、被投资基金的运作风险、被投资基金的基金管理人
经营风险、被投资基金的相关政策风险
;(
5

本基金投资范围包括内地与香港股票市场交易
互联互通机制允许买卖的香港证券市场股票而
面临

香港股票市场及港股通机制带来的风

。此外本基金还将面临市场风险、流
动性风险、
本基金法律文件中涉及基金风险特征的表
述与销售机构对基金的风险评级可能不一致的风险、
管理风险

税收风险
等其他一般风险。



本基金的具体运作特点详见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约定。本基金的特有风险及一般
风险详见本招募说明书的“风险揭示”部分。



4

本基金对于每份份额设定一年最短持有期限,投资者认购或申购基金份额后,自基
金合同生效日或申购确认日起一年内不得赎回。



5
、正常情况下,
本基金将于
T+2


T
日为申购

赎回申请日)

T
日的基金资产净
值进行估值

T+3
日对投资人申购、赎回申请的有效性进行确认,投资人可于
T+4
日到销售
网点柜台或以销售机构规定的其他方式查询申请的确认情况。



6

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中基金(
FOF
),属于目标风险策略系列
FOF
产品中风险相对稳
健的品种(基金管理人旗下目标风险策略系列
FOF
产品根据不同风险程度划分为四档,分
别为收入、稳健、平衡、进取)。本基金定位为稳健的
FOF
产品,理论上预期风险与预期收
益水平低于股票型基金、股票型基金中基金(
FOF
),高于债券型基金、债券型基金中基金

FOF
)、货币市场基金和货币型基金中基金(
FOF
)。



基金管理人旗下目标风险策略基金中基金相关风险等级划分及其含义
由基金管理人制
定,不同基金管理人对于目标风险策略基金中基金的风险等级划分及含义、各类资产的基
准配置比例可能有较大差异,基金管理人后续也可能采取其他方法对旗下目标风险策略基
金中基金的风险等级及其含义进行设置,投资者应充分关注不同目标风险策略基金中基金
的风险等级及其含义、各类资产的基准配置比例,谨慎投资。此外,销售机构对本基金的风
险等级评价与本基金法律文件中风险收益特征或风险等级的表述可能不同,投资人在购买
本基金时需特别关注销售机构对于本基金的产品风险评价,并按照销售机构的要求完成风
险承受能力测评及与产品风险之
间的匹配检验。



7
、基金管理人根据目标风险策略基金中基金的不同风险程度将其划分为四档,分别为
收入、稳健、平衡、进取,并根据风险偏好设定权益类资产、非权益类资产的基准配置比例,
控制基金组合风险,力争基金资产长期稳健增值。



本基金的风险水平为稳健,主要适合风险偏好水
平为稳健的投资者。敬请投资者根据自
身风险偏好和收入水平
选择适合的基金进行投资。



8

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
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此外,本基金以
1

初始面值进行募集,在市场波动等因素的影响下,存在单位份额净值跌破
1
元初始面值的



风险。



9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
,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
对本基金表现的保证




10
、基金合同约定的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编制、披露与更新要求,自《信息披露办法》实
施之日起一年后开始执行。



本基金本次更新招募说明书对基金合同修订、基金托管协议修订及公司股权变更相关
信息进行更新,相关信息更新截止日为
2019

12

31
日。

除非另有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
其他所载内容截止日为
2019

11

19
日。






基金
管理人


1
、基金管理人: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珠海市横琴新区宝华路
6

105

-
42891
(集中办公区)


办公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珠江东路
30
号广州银行大厦
40
-
43



设立日期:
2001

4

17



法定代表人:刘晓艳


联系电话:
400 881 8088


联系人:李红枫


注册资本:
13,244.2
万元人民币


批准设立机关及文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基金字
[2001]4



经营范围: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基金销售、特定客户资产管理


2
、股权结构:


股东名称


出资比例


广东粤财信托有限公司


22.6514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2.6514



盈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22.6514



广东省广晟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15.1010



广州市广永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7.5505



珠海祺荣宝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5087



珠海祺泰宝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6205



珠海祺丰宝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5309



珠海聚莱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7558



珠海聚宁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4396



珠海聚弘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5388







100





(二)主要人员情况


1
、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詹余引先生,工商管理博士,董事长。曾任中国平安保险公司证券部研究咨询室总经理



助理;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研究咨询部副总经理(主持工作)、国债部副总经理(主持工
作)、资产管理部副总经理、总经理;中国平安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投资管理部副总经理(主
持工作);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投资部资产配置处处长、投资部副主任、境外投资部主
任、投资部主任、证券投资部主任。现任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易方达国际控股
有限公司董事长。



刘晓艳女士,经济学博士,副董事长、总裁。曾任广发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投资理财部副
经理、基金经理,基金投资理财部副总经理、基金资产管理部总经理;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
公司督察员、监察部
总经理、市场部总经理、总裁助理、公司副总裁、常务副总裁。现任易
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董事长、总裁;易方达资产管理(香港)有限公司董事长。



周泽群先生,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硕士(
EMBA
),董事。曾任珠海粤财实业有限公司
董事长;粤财控股(北京)有限公司总经理、董事长;广东粤财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总经理助
理、办公室主任,广东粤财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现任广东粤财投资控股有限公司董
事、总经理。



秦力先生,经济学博士,董事。曾任广发证券投资银行部常务副总经理、投资理财部总
经理、资金营运部总经理、规划管理部总经理、投
资自营部总经理、公司总经理助理、副总
经理;广东金融高新区股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董事长;广发控股(香港)有限公司董事;广
发证券资产管理(广东)有限公司董事长。现任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常务副总
经理;广发控股(香港)有限公司董事长。



陈志辉先生,管理学硕士,董事。曾任美的集团税务总监;安永会计师事务所广州分所
高级审计员;盈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资财中心总经理。现任宁波盈峰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
公司合伙人、联席总裁;深圳市盈峰环保产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监事;广东顺德盈峰互联网
产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监事;广东神华保险代
理有限公司董事;厦门瑞为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董事。



戚思胤先生,经济学硕士,董事。曾任广东省高速公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投资者
关系管理业务员、投资者关系管理主管、信息披露主管、证券事务代表;广东省广晟资产经
营有限公司资本运营部高级主管、团委副书记、副部长、部长;(香港)广晟投资发展有限
公司董事、常务副总经理等职务。现任广东省广晟资产经营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法务中
心)主任;广东风华高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深圳市
中金岭南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佛山市国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广
东南粤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董事。



忻榕女士,工商行政管理博士,独立董事。曾任中科院研究生院讲师;美国加州高温橡
胶公司市场部经理;美国加州大学讲师;美国南加州大学助理教授;香港科技大学副教授;
中欧国际工商学院教授;瑞士洛桑管理学院教授。现任中欧国际工商学院教授;复星旅游文
化集团(开曼)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谭劲松先生,管理学博士(会计学),独立董事。曾任邵阳市财会学校教师;中山大学
管理学院助教、讲师、副教授。现任中山大学管理学院教授;中远海运特种运输股份有限公
司独立董事;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珠海华
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
事;广州恒运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广州
环保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外部董事。



庄伟燕女士,法学博士,独立董事。曾任广东省妇女联合会干部;广东鸿鼎律师事务所
主任;广东广悦鸿鼎律师事务所管委会主任。现任广东广信君达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



陈国祥先生,经济学硕士,监事会主席。曾任交通银行广州分行江南西营业部经理;广
东粤财信托投资公司证券部副总经理、基金部总经理;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市场拓展部
总经理、总裁助理、市场总监。现任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




赵必伟先生,经济学专业研究生,监事。曾任广州市财政局第四分局工作专管员;广州
市税务局对外分局工作科长、副局长;广州市广永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董事副总裁、总裁;
香港广永财务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广州市广永经贸公司总经理;广州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副董事长;广州广永丽都酒店有限公司董事。现任广州市广永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董
事长、党总支书记;万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广州赛马娱乐总公司副董事长;广州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廖智先生,经济学硕士,监事。曾任广东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基金部主管;易方达基金管
理有限公司综合
管理部副总经理、人力资源部副总经理、市场部总经理、互联网金融部总经
理。现任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裁助理;广东粤财互联网金融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张优造先生,工商管理硕士
(MBA)
,常务副总裁。曾任南方证券交易中心业务发展部经
理;广东证券公司发行上市部经理;深圳证券业务部总经理、基金部总经理;易方达基金管
理有限公司董事、副总裁。现任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常务副总裁;易方达国际控股有限
公司董事。



陈彤先生,经济学博士,副总裁。曾任中国经济开发信托投资公司成都营业部研发部副



经理、交易部经理、研发部经理、证券总部研
究部行业研究员;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市
场拓展部主管、基金科瑞基金经理、市场部华东区大区销售经理、市场部总经理助理、南京
分公司总经理、成都分公司总经理、上海分公司总经理、总裁助理、市场总监。现任易方达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裁;易方达国际控股有限公司董事。



马骏先生,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硕士(
EMBA
),副总裁。曾任君安证券有限公司营业
部职员;深圳众大投资有限公司投资部副总经理;广发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研究员;易方达基
金管理有限公司固定收益部总经理、现金管理部总经理、固定收益总部总经理、总裁助理、
固定收益投资总监、固定收益首席投资官、基金科讯基金经理、易方达
50
指数证券投资基
金基金经理、易方达深证
1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基金经理。现任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
司副总裁;易方达资产管理(香港)有限公司董事、人民币合格境外投资者(
RQFII
)业务
负责人、证券交易负责人员(
RO
)、就证券提供意见负责人员(
RO
)、提供资产管理负责人员

RO
)、固定收益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产品审批委员会委员。



吴欣荣先生,工学硕士,副总裁。曾任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研究员、投资管理部经
理、基金投资部副总经理、研究部副总经理、研究部总经理、基金投资部总经理、公募基金
投资部总经理、权益投资总部总经理、总裁助理、权益投资总监、基金科瑞基金经理、易方
达科汇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易方达价值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
经理。现任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裁;易方达国际控股有限公司董事。



张南女士
,经济学博士,督察长。曾任广东省经济贸易委员会主任科员、副处长;易方
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市场拓展部副总经理、监察部总经理。现任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督
察长。



范岳先生,工商管理硕士
(MBA)
,首席产品官。曾任中国工商银行深圳分行国际业务部
科员;深圳证券登记结算公司办公室经理、国际部经理;深圳证券交易所北京中心助理主任、
上市部副总监、基金债券部副总监、基金管理部总监。现任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首席产
品官。



关秀霞女士,财务硕士、工商管理硕士,首席国际业务官。曾任中国银行
(
香港
)
分析
员;
Daniel Denn
is
高级审计师;美国道富银行波士顿及亚洲总部大中华地区高级副总裁、
董事总经理、中国区行长、亚洲区(除日本外)副总裁、机构服务主管、美国共同基金业务
风险经理、公司内部审计部高级审计师。现任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首席国际业务官。



高松凡先生,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硕士(
EMBA
),首席养老金业务官。曾任招商银行



总行人事部高级经理、企业年金中心副主任;浦东发展银行总行企业年金部总经理;长江养
老保险公司首席市场总监;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养老金业务总监。现任易方达基金管理
有限公司首席养老金业务官。



陈荣女士,经济学
博士,首席运营官。曾任中国人民银行广州分行统计研究处科员;易
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运作支持部经理、核算部总经理助理、核算部副总经理、核算部总经
理、投资风险管理部总经理、公司总裁助理、公司董事会秘书。现任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
司首席运营官,兼任公司财务中心主任;易方达资产管理(香港)有限公司董事;易方达资
产管理有限公司监事;易方达海外投资(深圳)有限公司监事。



汪兰英女士,工学学士、法学学士,首席大类资产配置官。曾任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风险投资部投资经理助理;中国证监会基金监管部副主任科员、主任科员、副处长、处长;
中国人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风险管理部副总经理(主持工作)、项目评审部副总经理(主持
工作)、基金投资部副总经理(主持工作)。现任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首席大类资产配置
官;易方达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



2
、基金经理


杨培鸿
先生

经济学硕士。曾任天则经济研究所研究员

莫斯科管理学院新兴市场研究
院助理研究员

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境外投资部主任科员

中国投资有限责
任公司资产
配置部经理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多资产投资部资深研究员
。现任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
公司
易方达汇智稳健养老目标一年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
FOF
)基金经理(自
2019

11

5
日起任职)




汪玲女士,经济学硕士。曾任合众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资产管理中心基金研究员、基
金投资经理,合众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组合管理部基金投资经理,中国人寿养老保险股份
有限公司投资中心组合管理部高级组合基金投资经理。现任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易方
达汇诚养老目标日期
2043
三年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
FOF
)基金经理(自
2018

12

26
日起任职)、易方达汇诚养老目标日期
2033
三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
FOF

基金经理(自
2019

4

30
日起任职)、易方达汇诚养老目标日期
2038
三年持有期混合
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
FOF
)基金经理(自
2019

4

30
日起任职)、易方达汇智稳健养老
目标一年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
FOF
)基金经理(自
2019

11

19
日起任职)。



3

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


本公司多资产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包括

汪兰英女士、朴一先生、汪玲女士





汪兰英女士,






朴一先生,经济学硕士。曾任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总行私人银行部多策略主管。

现任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高级投资经理。



汪玲女士,
同上




4
、上述人员之间均不存在近亲属关系。







、托管人信息


名称: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

中国银行





住所及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1



首次注册登记日期:
1983

10

31



注册资本:人民币贰仟玖佰肆拾叁亿捌仟柒佰柒拾玖万壹仟贰佰肆拾壹元整


法定代表人:刘连舸


基金托管业务批准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字【
1998

24



托管部门信息披露联系人:
许俊


传真:(
010

66594942


中国银行客服电话:
95566







相关
服务机构


(一)基金份额

售机构


1
、直销机构: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珠海市横琴新区宝华路
6

105

-
42891
(集中办公区)


办公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珠江东路
30
号广州银行大厦
40
-
43



法定代表人:刘晓艳


电话:
020
-
85102506


传真:
4008818099


联系人:
李红枫


网址:
www.efunds.com.cn



直销机构网点信息:



1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广州直销中心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珠江东路
30
号广州银行大厦
40F


电话:
020
-
85102506


传真:
400 881 8099


联系人:李红枫



2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北京直销中心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武定侯街
2
号泰康国际大厦
18



电话:
010
-
63213377


传真:
400 881 8099


联系人:刘蕾



3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上海直销中心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
88
号金茂大厦
46



电话:
021
-
50476668


传真:
400
881 8099


联系人:于楠



4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上直销系统


网址:
www.efunds.com.cn


客户服务传真:
020
-
38798812


客户服务电话:
400
-
881
-
8088


2
、非直销销售机构


(1)
中国银行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1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1



法定代表人:刘连舸


客户服务电话:
95566


网址:
www.boc.cn


(二)基金登记机构


名称: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珠海市横琴新区宝华路
6

105

-
42891
(集中办公区)


办公地址:
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珠江东路
30
号广州银行大厦
40
-
43



法定代表人:刘晓艳


电话:
4008818088


传真:
020
-
38799249


联系人:余贤高


(三)律师事务所和经办律师


律师事务所:广东金桥百信律师事务所


地址:广州市珠江新城珠江东路
16
号高德置地冬广场
G

24



负责人:聂卫国


电话:
020
-
83338668


传真:
020
-
83338088


经办律师:石向阳,莫哲


联系人:石向



(四)会计师事务所和经办注
册会计师


本基金的法定验资机构为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会计师事务所: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主要经营场所: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
1
号东方广场安永大楼
17

01
-
12



执行事务合伙人:
Tony Mao
毛鞍宁


电话:(
010

58153000


传真:(
010

85188298


经办注册会计师:赵雅、
马婧


联系人:赵雅


本基金的年度财务报表及其他规定事项的审计机构为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
(
特殊
普通合伙
)




会计师事务所: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住所:上海市湖滨路
202
号普华永道中心
11



办公地址:上海市湖滨路
202
号普华永道中心
11



首席合伙人:李丹



电话:(
021

23238888


传真:(
021

23238800


经办注册会计师:陈熹、周祎


联系人:周祎







基金
的名称


易方达汇智稳健养老目标一年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
FOF







、基金的类型


混合型基金中基金(
F
OF







、基金的投资目标


遵循既定的资产基准配置比例并在一定范围内动态调整,精选基金品种,控制基金下行
风险,力争追求基金长期稳健增值。







、基金的投资方向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经中国证监会依法核准或注册的基金(含
QDII
基金)、香港互认
基金、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包括创业板、中小板以及其他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内
地与香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允许买卖的香港证券市场股票(以下简称“港股通股
票”)、债券(包括国债、央行票据、地方政府债、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证券公司短期
公司债、次级债、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可转换债券、可交换债券等)、资产支持证券、
债券回购、同业存单、银行存款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



本基金不得投资于分级基金份额、股
指期货、国债期货和股票期权。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本基金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其



投资比例遵循届时有效法律法规或相关规定。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比例不低于本基金资产的
80%
,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
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5%
,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
购款等。本基金投资于股票、股票型基金、混合型基金和商品基金(含商品期货基金和黄金
ETF
)等品种的比例合计不超过基金资产的
30%




本基金权益类资产(包括股票、股票型基金(含股票型指数
基金)、混合型基金(仅指
最近连续四个季度披露的基金定期报告中显示股票投资比例高于基金资产的
50%
或基金合
同中约定股票投资比例高于基金资产的
50%
的混合型基金),下同)的战略资产配置比例为
25%
,该比例可上浮不超过
5%
,下浮不超过
10%
,即本基金投资于权益类资产的比例为基金
资产的
15%
-
30%








、基金的
投资
策略


本基金属于目标风险策略基金,目标风险水平为稳健,基金管理人根据该风险偏好设定
权益类资产、非权益类资产的基准配置比例,并在一定范围内动态调整以维持基金相对恒定
的风险水平,在此基础上,基金管理人将精
选基金品种,控制基金下行风险,力争基金资产
长期稳健增值。



本基金的主要投资策略包括资产配置策略、基金筛选策略、基金配置策略。其中,资产
配置策略通过战略资产配置与战术资产配置确定各个大类资产的具体配置比例;基金筛选
策略通过全方位的定量和定性分析筛选出符合基金管理人要求的标的基金;基金配置策略
则依照目标资产配置比例,将资金配置到筛选出的标的基金,完成具体的基金组合构建。



1
、资产配置策略



1
)战略资产配置策略


战略资产配置策略是决定基金资产长期收益的关键,为了保持稳健的风险收益特征,本
基金将在战略资产配置过程
中设定权益类和非权益类资产的基准配置比例。本基金权益类
资产的战略资产配置基准比例为
25%





2
)战术资产配置策略


战术资产配置是根据经济状况与市场环境对资产配置基准进行动态调整,围绕目标风



险水平进一步优化配置、增强收益的方法。在战术资产配置中,本基金将结合市场环境综合
运用宏观经济分析、政策分析、基本面分析、技术分析、估值分析等对战略资产配置形成的
方案进行动态调整。在确定本基金权益类战略资产配置比例为
25%
的前提下,基金管理人将
根据市场环境进行战术资产配置,动态调整各类资产的配置比例,其中对于权益类资产配置
比例的调整上浮不超过
5%
,下浮不超过
10%




本基金使用的战术资产配置策略主要基于对宏观经济面、政策面、基本面、技术面、估
值面的深入分析,形成战术配置观点,使用的分析方法包括:


①宏观经济分析:国际宏观、国内宏观;


②政策分析:货币政策、财政政策、资本市场政策;


③基本面分析:各类资产的基本面分析;


④技术分析:各类资产的动量分析;


⑤估值分析:横向比较、纵向比较。



通过战略资产配置策略与战术资产配置策略,本基金将最终形成目标资产配置比例,并
以此指导后续基金的配置。



2
、基金筛选策略


基金筛选策略是基金配置策略的基础,本基金所投资的全部基金都应是通过基金筛选
策略选择出的标的基金。



基金筛选策略将全部基金品种分为两大类:被动型基金和主动型基金,针对两种类型的
基金将使用不同的筛选方法。




1
)被动型基金筛选策略


本基金所界定的被动型基金包括跟踪某一股票指数表现的股票型指数基金、跟踪某一
债券指数表现的债券型指数基金、跟踪某一商品价格或价格指数表现的商品基金等。



对于被动型基金,本基金将综合考虑市场代表性、运作时间、基金规模、流动性、跟踪
误差以及费率水平等指标,筛选出适合的被动型基金纳入标的基金
池。




2
)主动型基金筛选策略


本基金所界定的主动型基金是指除前述所界定的被动型基金外的全部基金。



主动型基金主要采用多因子分析、基金定量评价、基金定性评价等方法筛选标的基金。



1
)多因子分析


本基金将通过多因子分析剥离市场带来的
Beta
收益(即市场基准收益),衡量基金通过



择时、选股等主动操作所带来的
Alpha
收益(即超越市场基准的收益,下同)。



2
)基金定量评价


基金管理人建立了一套适合证券投资基金的定量评价体系,该体系从多个维度对基金
进行定量评价。结合证券投资基金公开披露的数据,本基金将利用基金定量评价
体系对基金
的投资业绩、基金经理的投资行为、基金经理的投资逻辑三个方面进行评估,得到量化评价
结果。



3
)基金定性评价


除了多因子分析、基金定量评价外,本基金还将关注以下因素,对基金进行定性评价,
包括但不限于基金公司的经营情况、管理情况、风险控制,基金经理的投资理念、业绩表现、
投资风格、操作风格,基金产品的投资范围、投资比例、费率水平等。



通过上述分析,本基金将筛选出投资风格相对稳定,
Alpha
持续性较强的主动型基金纳
入标的基金池。



本基金将结合市场行情、基金的定期报告等对标的基金池进行动态调整。



3
、基金配置
策略


在通过资产配置策略获得资产配置比例、通过基金筛选策略获得标的基金池后,本基金
将通过基金配置策略完成具体的基金组合构建。



本基金将通过对短周期内的基金多因子分解,结合公开披露的信息估算拟投资基金的
最新的资产配置比例和短期的风格定位,通过优化求解的方法,得到匹配目标资产配置比例
的最优基金组合。在此基础之上,基金管理人可以结合其他定性因素对组合进行调整,形成
最终的投资组合。



投资管理过程中,本基金将结合市场行情、政策动向等对基金组合进行动态调整。



在上述基金配置策略的实施过程中,在符合关联交易相关规定的前提
下,本基金可投资
于基金管理人、基金管理人关联方所管理的其他基金。



4
、股票及债券投资策略


本基金可适度参与股票、债券投资,以便更好实现基金的投资目标。本基金将密切跟踪
市场动态变化,选择合适的介入机会,在保持流动性的基础上,通过有效利用基金资产来追
求基金的长期稳定增值。



5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策略


本基金可在综合考虑预期收益率、信用风险、流动性等因素的基础上,选择投资价值较



高的资产支持证券进行投资。



6
、未来,随着市场的发展和基金管理运作的需要,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改变投资目标
的前提下,遵循法律法规的规定,相应调
整或更新投资策略,并在招募说明书更新中公告。







、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


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
25%
×沪深
300
指数收益率
+75%
×中债新综合指数(财富)收
益率






、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中基金(
FOF
),属于目标风险策略系列
FOF
产品中风险相对稳健的
品种(基金
管理人
旗下目标风险策略系列
FOF
产品根据不同风险程度划分为四档,分别为收
入、稳健、平衡、进取)。本基金定位为稳健的
FOF
产品,
理论上
预期风险与预期收益水平
低于股票型基金、股票型基金中基金(
FOF
),高于债券型基金、债券型基金中基金(
FOF
)、
货币市场基金和货币型基金中基金(
FOF
)。






十一
、费用概览





基金费用的种类


1
、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2
、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3
、《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信息披露费用;


4
、《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会计师费、律师费、诉讼费和仲裁费;


5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


6
、证券账户的开户费、账户维护费用;


7
、基金的证券交易费用、基金投资其他基金产生的相关费用,但法律法规禁止从基金
财产中列支的除外;


8
、基金的银行汇划费用;



9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他费用。






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1
、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本基金投资于本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基金的部分不收取管理费。本基金管理费按前一
日基金资产净值扣除前一日所持有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公允价值后的余额(若为
负数,则取
0
)的
0.90%
年费率计提。管理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

E
×
0.90%
÷当年天数


H
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
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扣除前一日所持有的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公允价值
后的余额,若为负数,则
E

0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提,逐日累计至每个月月末,按月支付。经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
核对一致后,由基金托管人于次月首日起
2
-
5
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
管理人。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日或不可抗力致使无法按时支付等,支付日期顺延。



2
、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本基金投资于本基金托管人所托管的基金的部分不收取托管费。本基金托管费按前一
日基金资产净值扣除前一日所持有基金托管人托管的其他基金公允价值后的余额(若为负
数,则取
0
)的
0.20%
年费率计提。托管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

E
×
0.20%
÷当年天数


H
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
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扣除前一日所持有的基金托管人托管的其他基金公允价值
后的余额,若为负数,则
E

0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提,逐日累计至每个月月末,按月支付。经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
核对一致后,由基金托管人于次月首日起
2
-
5
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
托管人。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日或不可抗力致使无法按时支付等,支付日期顺延。



上述“(一)
基金费用的种类中第
3

9
项费用”,根据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规定,按费
用实际支出金额列入当期费用,由基金托管人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基金管理人
运用基金中基金财产申购自身管理的基金的(
E
TF
除外)

应当通过
直销渠道申购且不得收取申购费、赎回费(
按照
相关法规、基金招募说明书约定应当收取,
并记入基金财产的赎回费用除外)

销售服务费

销售费用。




(四

不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下列费用不列入基金费用:


1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或基金财产的
损失;


2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处理与基金运作无关的事项发生的费用;


3
、《基金合同》生效前的相关费用;


4
、其他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不得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与基金销售有关的费用


1

申购费



1

申购
费率


本基金对通过
本公司
直销中心申购的
特定投资群体
与除此之外的其他投资者实施差别
的申购费率。



特定投资群体指全国社会保障基金、依法设立的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依法制定的企业年
金计划筹集的资金及其投资运营收益形成的企业补充养老保险基金(包括企业年金单一计
划以及集合计划),以及可以投资基金的其他社会保险基金。如将来出现可以投资基金的住
房公积金、享受税收优惠的个人养老账户、经养老基金监管部门认可的新的养老基金类型,
基金管理人可将其纳入特定投资群体范围。



特定投资群体可通过本公司直销中心申购本基金。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情况变更
或增减
特定投资群体申购本基金的销售机构
,并在基金管理人网站公示




通过基金管理人的直销中心申购本基金的
特定投资群体
申购费率见下表:


申购金额M(元)(含申购费)

申购费率

M<100万

0.12%

100万≤M<200万

0.10%

200万≤M<500万

0.06%

M≥500万

1,000元/笔



其他投资者申购本基金的申购费率见下表:


申购金额M(元)(含申购费)

申购费率

M<100万

1.2%




100万≤M<200万

1.0%

200万≤M<500万

0.6%

M≥500万

1,000元/笔




2

申购费的收取方式和用途


在申购费按金额分档的情况下,如果投资者多次申购,申购费适用单笔申购金额所对应
的费率。



本基金的
申购费用由
申购基金份额的
投资人承担

不列入基金财产,主要用于本基金的
市场推广、销售、注册登记等各项费用。




3
)申购份额的计算


净申购金额
=
申购金额
/

1+
申购费率)


(注:对于
500
万(含)以上适用固定金额申购费的申购,净申购金额=申购金额-固
定申购费金额)


申购费用
=
申购金额
-
净申购金额


申购份额
=
净申购金额
/ T
日基金份额净值


申购涉及金额、份额的计算结果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两位以后的部分四舍五

,由此产生的误差计入基金财产。



2

赎回费



1
)赎回费率


本基金设有一年的最短持有期限,基金份额持有人在满足最短持有期限的情况下方可
赎回,持有满一年后赎回不收取赎回费用。




2
)赎回金额的计算


赎回金额的计算方法如下:


赎回费用
=
赎回份额
×T
日基金份额净值
×
赎回费率


赎回金额
=
赎回份额
×T
日基金份额净值
-
赎回费用


赎回费用、赎回金额的单位为人民币元,计算结果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两位
以后的部分四舍五入,由此产生的误差计入基金财产。



3
、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基金合同规定的范围内调整上述费率或变更收费方式,调整后的
费率或变更的收费方式在更新的《招募说明书》中列示。上述费率或收费方式如发生变更,
基金管理人最迟应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
介上公告。




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的情况下根据市场情况制定基
金促销计划,针对基金投资者定期和不定期地开展基金促销活动。在基金促销活动期间,基
金管理人可以适当调低基金销售费率,或针对特定渠道、特定投资群体开展有差别的费率优
惠活动




(五)费用调整


基金
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后,可按照基金发展情况,并根据法律法规规定和基
金合同约定调整基金管理费率、基金托管费率等相关费率。






十二
、对招募说明书更新部分的说明


本基金管理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
露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基金管理人对本基金实施的投资管理活动,

2019

11

21
日刊登
的本基金招募说明书进行了更新,主要更新的内容如下:


1. 在

一、绪言


部分,更新了部分内容。

2. 在

二、释义


部分,更新了部分内容。

3. 在

三、基金管理人


部分,更新了部分内容


4. 在“八、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部分,更新了部分内容。

5. 在“十五、基金的收益分配”部分,更新了部分内容。

6. 在

十七、基金的会计与审计


部分,更新了部分内容。

7. 在

十八、基金的信息披露


部分,更新了部分内容。

8. 在

十九、风险揭示


部分,更新了部分内容。

9. 在

二十一、基金合同的内容摘要


部分,更新了部分内容。

10. 在

二十二、基金托管协议的内容摘要


部分,更新了部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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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

1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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