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方达科技创新混合 : 易方达科技创新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摘要
易方达 科技创新 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的 招募说明书 摘要 基金管理人: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〇年一月 重要提示 1 、本基金根据 20 19 年 4 月 22 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 准予 易方达 科技创新 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 注册 的批复》 ( 证监许可 [ 20 19 ] 638 号 ) ,进行募集 ,本基金基金合同于 2019 年 4 月 29 日正式生效。 本摘要根据基金合同和基金招募说明书编写,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基金合同是约定基 金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基金投资人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 份额持有人和本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 认和接受,并按照《基金法》、《运作办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 基金投资人欲了解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应详细查阅基金合同。 2 、基金管理人保证《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 基金 经中国证监会 注 册 ,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 注册 ,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 投资价值、市场前景 和收益 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 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3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有风 险,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前,请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 基金合同 、基金产品资料概 要 等信息披露文件,全面认识本基金产品 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 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自主判断基金的投资价值,对认购(或申购)基金的意愿、时 机、数量等投资行为作出独立决策,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投资本基金可能遇到 的 特有 风险包括: ( 1 ) 本基金为 混合型 基金而面临的资产配置风险 ; ( 2 ) 非现金资产中不低 于 80% 的资产将投资于科技创新主题相关的证券而面临的特有风险 ; ( 3 )本基金投资范围包 括科创板股票而面临的科创板 股票流动性 风险、退市风险、 投资集中 风险等 特有风险 ; ( 4 ) 本基金投资范围包括中国存托凭证而面临的中国存托凭证价格大幅波动甚至出现较大亏损 的风险、与中国存托凭证发行机制相关的风险等; ( 5 ) 本基金 投资范围包括内地与香港股票 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允许买卖的香港证券市场股票 而 面临 的 香港股票市场及港股通机制 带来的风险 ; ( 6 ) 本 基金 投资 范围 包括 股指期货、国债期货、股票期权等金融衍生品 等特殊 品种 而 面临的其他 额外风险 ;( 7 )本基金终止清盘的风险。 此外本基金还将面临市场风险、 流动性风险 、 本基金法律文件中涉及基金风险特征的表述与销售机构对基金的风险评级可 能不一致的风险 、管理风险 、税收风 险 等其他一般风险 。 本基金的具体运作特点详见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约定。本基金的一般风险及特有 风险详见本招募说明书的“风险揭示”部分。 4 、本基金为 混合 基金, 理论上其预期风险与预期收益水平低于股票基金,高于债券基 金和货币市场基金。 5 、 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 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此外,本基金以 1 元 初始面值进行募集,在市场波动等因素的影响下,存在单位份额净值跌破 1 元初始面值的 风险。 6 、基金不同于银行储蓄,基金 投资人 投资于基金 有可能获得较高的收益,也有可能损 失本金。投资有风险, 投资人 在进行投资决策前,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基 金合同》。 7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 ,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 对本基金表现的保证 。 8 、基金合同约定的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编制、披露与更新要求,自《信息披露办法》实 施之日起一年后开始执行。 本基金本次更新招募说明书对基金合同修订、基金托管协议修订、公司股权变更及募集 相关信息进行更新,基金合同修订、基金托管协议修订及公司股权变更相关信息更新截止 日为 2019 年 12 月 3 1 日。 除非另有说明,本招募说明书其他所载内容截止日为 2019 年 4 月 23 日。 一 、 基金 管理人 ( 一 ) 基金管理人基本情况 1. 基金管理人: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珠海市横琴新区宝华路 6 号 105 室 - 42891 (集中办公区) 办公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珠江东路 30 号广州银行大厦 40 - 43 楼 设立日期: 2001 年 4 月 17 日 法定代表人:刘晓艳 联系电话: 400 881 8088 联系人: 李红枫 注册资本: 13,244.2 万元人民币 批准设立机关及文号:中国 证券 监督管理 委员会 ,证监基金字 [2001]4 号 经营范围: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基金销售、特定客户资产管理 2. 股权结构: 股东名称 出资比例 广东粤财信托有限公司 22.6514 %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2.6514 % 盈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22.6514 % 广东省广晟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15.1010 % 广州市广永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7.5505 % 珠海祺荣宝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5087 % 珠海祺泰宝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6205 % 珠海祺丰宝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5309 % 珠海聚莱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7558 % 珠海聚宁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4396 % 珠海聚弘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5388 % 总 计 100 % ( 二 ) 主要人员情况 1 、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詹余引先生,工商管理博士,董事长。曾任中国平安保险公司证券部研究咨询室总经理 助理;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研究咨询部副总经理(主持工作)、国债部副总经理(主持工 作)、资产管理部副总经理、总经理;中国平安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投资管理部副总经理(主 持工作);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投资部资产配置处处长、投资部副主任、境外投资部主 任、投资部主任、证券投资部主任。现任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易方达国际控股 有限公司董事长。 刘晓艳女士,经济学博士,副董事长、总裁。曾任广发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投资理财部副 经理、基金经理,基金投 资理财部副总经理、基金资产管理部总经理;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 公司督察员、监察部总经理、市场部总经理、总裁助理、公司副总裁、常务副总裁。现任易 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董事长、总裁;易方达资产管理(香港)有限公司董事长。 秦力先生,经济学博士,董事。曾任广发证券投资银行部常务副总经理、投资理财部总 经理、资金营运部总经理、规划管理部总经理、投资自营部总经理、公司总经理助理、副总 经理,广东金融高新区股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董事长。现任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常务副总经理;广发控股(香港)有限公司董事、广发证券资产管理 (广东)有限公司董事 长。 陈志辉先生,管理学硕士,董事。曾任美的集团税务总监、安永会计师事务所广州分所 高级审计员。现任盈峰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资财中心总经理。 王海先生,经济学、工商管理(国际)硕士,董事。曾任工商银行江西省分行法律顾问 室科员;工商银行珠海分行法律顾问室办事员、营业部计划信贷部信贷员、办公室行长室秘 书、信贷管理部业务主办、资产风险管理部经理助理兼法律室副主任、资产风险管理部副总 经理兼法律室主任、资产风险管理部总经理;招商银行总行法律事务部行员;工商银行珠海 分行资产风险部总经理兼特殊资产管理部 负责人、公司业务部总经理、副行长;工商银行广 东省分行公司业务部副总经理(主持工作)、总经理;工商银行韶关分行行长、党委书记; 广东粤财信托有限公司总经理。现任横琴华通金融租赁有限公司代理总经理。 戚思胤先生,经济学硕士,董事。曾任广东省高速公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投资者 关系管理业务员、投资者关系管理主管、信息披露主管、证券事务代表;广东省广晟资产经 营有限公司资本运营部高级主管、团委副书记、副部长;(香港)广晟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董 事、常务副总经理等职务。现任广东省广晟资产经营有限公司资本运营部部长、佛山电器照 明 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深圳市中金岭南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佛山市国星光电股份有 限公司董事、广东南粤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朱征夫先生,法学博士,独立董事。曾任广东经济贸易律师事务所金融房地产部主任; 广东大陆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广东省国土厅广东地产法律咨询服务中心副主任。现任广东东 方昆仑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 忻榕女士,工商行政管理博士,独立董事。曾任中科院研究生院讲师;美国加州高温橡 胶公司市场部经理;美国加州大学讲师;美国南加州大学助理教授;香港科技大学副教授; 中欧国际工商学院教授;瑞士洛桑管理学院教授。现 任中欧国际工商学院教授。 谭劲松先生,管理学博士(会计学),独立董事。曾任邵阳市财会学校教师;中山大学 管理学院助教、讲师、副教授。现任中山大学管理学院教授。 陈国祥先生,经济学硕士,监事会主席。曾任交通银行广州分行江南西营业部经理;广 东粤财信托投资公司证券部副总经理、基金部总经理;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市场拓展部 总经理、总裁助理、市场总监。现任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 赵必伟先生,经济学专业研究生,监事。曾任广州市财政局第四分局工作专管员,广州 市税务局对外分局工作科长、副局长,广州市广永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董事副总裁、总裁; 曾兼任香港广永财务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广州市广永经贸公司总经理,广州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广州广永丽都酒店有限公司董事。现任广州市广永国有资产经营有限 公司董事长、党总支书记,兼任广州赛马娱乐总公司董事,广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廖智先生,经济学硕士,监事。曾任广东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基金部主管;易方达基金管 理有限公司综合管理部副总经理、人力资源 部副总经理、市场部总经理、互联网金融部总经 理。现任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裁助理;广东粤财互联网金融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张优造先生,工商管理硕士 (MBA) ,常务副总裁。曾任南方证券交易中心业务发展部经 理;广东证券公司发行上市部经理;深圳证券业务部总经理、基金部总经理;易方达基金管 理有限公司董事、副总裁。现任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常务副总裁;易方达国际控股有限 公司董事。 陈彤先生,经济学博士,副总裁。曾任中国经济开发信托投资公司成都营业部研发部副 经理、交易部经理、研发部经理、证券总部研究部行业研究员;易方达基 金管理有限公司市 场拓展部主管、基金科瑞基金经理、市场部华东区大区销售经理、市场部总经理助理、南京 分公司总经理、成都分公司总经理、上海分公司总经理、总裁助理、市场总监。现任易方达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裁;易方达国际控股有限公司董事。 马骏先生,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硕士( EMBA ),副总裁。曾任君安证券有限公司营业 部职员;深圳众大投资有限公司投资部副总经理;广发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研究员;易方达基 金管理有限公司固定收益部总经理、现金管理部总经理、固定收益总部总经理、总裁助理、 固定收益投资总监、固定收益首席投资官、基金 科讯基金经理、易方达 50 指数证券投资基 金基金经理、易方达深证 1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基金经理。现任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 司副总裁;易方达资产管理(香港)有限公司董事、人民币合格境外投资者( RQFII )业务 负责人、证券交易负责人员( RO )、就证券提供意见负责人员( RO )、提供资产管理负责人员 ( RO )、固定收益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产品审批委员会委员。 吴欣荣先生,工学硕士,副总裁。曾任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研究员、投资管理部经 理、基金投资部副总经理、研究部副总经理、研究部总经理、基金投资部总经理、公募基金 投资部 总经理、权益投资总部总经理、总裁助理、权益投资总监、基金科瑞基金经理、易方 达科汇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易方达价值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 经理。现任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裁;易方达国际控股有限公司董事。 张南女士,经济学博士,督察长。曾任广东省经济贸易委员会主任科员、副处长;易方 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市场拓展部副总经理、监察部总经理。现任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督 察长。 范岳先生,工商管理硕士 (MBA) ,首席产品官。曾任中国工商银行深圳分行国际业务部 科员;深圳证券登记结算公司办公室经理、国际部经 理;深圳证券交易所北京中心助理主任、 上市部副总监、基金债券部副总监、基金管理部总监。现任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首席产 品官。 关秀霞女士,财务硕士、工商管理硕士,首席国际业务官。曾任中国银行 ( 香港 ) 分析 员; Daniel Dennis 高级审计师;美国道富银行波士顿及亚洲总部大中华地区高级副总裁、 董事总经理、中国区行长、亚洲区(除日本外)副总裁、机构服务主管、美国共同基金业务 风险经理、公司内部审计部高级审计师。现任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首席国际业务官。 高松凡先生,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硕士( EMBA ),首席 养老金业务官。曾任 招商银行 总行人事部高级经理、企业年金中心副主任,浦东发展银行总行企业年金部总经理,长江养 老保险公司首席市场总监,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养老金业务总监。现任易方达基金管理 有限公司首席养老金业务官。 陈荣女士,经济学博士,首席运营官。曾任中国人民银行广州分行统计研究处科员,易 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运作支持部经理、核算部总经理助理、核算部副总经理、核算部总经 理、投资风险管理部总经理、公司总裁助理。现任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首席运营官、公 司董事会秘书,兼任公司财务中心主任;易方达资产管理(香港)有限 公司董事;易方达资 产管理有限公司监事;易方达海外投资(深圳)有限公司监事。 汪兰英女士,工学学士、法学学士,首席大类资产配置官。曾任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风险投资部投资经理助理,中国证监会基金监管部副主任科员、主任科员、副处长、处长, 中国人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风险管理部副总经理(主持工作)、项目评审部副总经理(主持 工作)、基金投资部副总经理(主持工作)。现任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首席大类资产配置 官;易方达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 2 、基金经理 刘武先生,工学硕士。曾任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投资研究部研究员,易方达基金管理 有限公司行业研究员、投资经理。现任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易方达新兴成长灵活配置混 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自 2018 年 12 月 12 日起任职)、行业研究员 。 蔡荣成先生,金融硕士。 现任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 经理、 行业研究员。 3 、 权益 投资决策委员会 成员 本公司权益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包括:吴欣荣先生、冯波先生、陈皓先生、张坤先生、 孙松先生、付浩先生。 吴欣荣先生,同上。 冯波先生,经济学硕士。曾任广东发展银行行员,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市场拓展部 研究员、市场拓展部副经理、市场部大区销售经理、北京分公司副总经理、研究部行业研究 员、基金经理助理、研究部总经理助理、研究部副总经理、易方达科汇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 投资基金基金经理。现任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研究部总经理、易方达行业领先企业混合 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易方达中盘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陈皓先生,管理学硕士。曾任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研究部行业研究员、基金经理助 理兼任行业研究员、基金投资部基金经理助理、投资一部总 经理助理、投资一部副总经理、 易方达价值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易方达供给改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 基金基金经理。现任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投资一部总经理、投资经理、易方达平稳增长 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易方达科翔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易方达新经济灵活配置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易方达国防军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易方达科讯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易方达科融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张坤先生,理学硕士。曾任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行业研究员、基金经理助理、研究 部总经理助理。现任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易方达中小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易方达亚洲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易方达新丝路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 金基金经理、易方达蓝筹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孙松先生,经济学硕士。曾任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交易员、集中交易室主管、集中 交易室经理、基金投资部基金经理助理兼任行业研究员、机构理财部总经理助理、机构理财 部副总经理、权益投资总部副总经理、专户投资部总经理、养老金与专户权 益投资部总经理。 现任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投资二部总经理、投资经理、易方达新常态灵活配置混合型证 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付浩先生,经济学硕士。曾任广东粤财信托投资有限公司国际金融部职员,深圳和君创 业研究咨询有限公司管理咨询项目经理,湖南证券投资银行总部项目经理,融通基金管理有 限公司研究策划部研究员,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权益投资总部副总经理、养老金与专户 权益投资部副总经理、公募基金投资部总经理、基金经理助理、投资经理、易方达策略成长 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科瑞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易方达科翔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 金 经理。现任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权益投资管理部总经理、易方达 3 年封闭运作战略配 售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LOF) 基金经理、易方达科汇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 金基金经理。 4 、上述 人员之间均不存在近亲属关系。 二 、托管人信息 名称: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 “ 中国银行 ” ) 住所及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1 号 首次注册登记日期: 1983 年 10 月 31 日 注册资本:人民币贰仟玖佰肆拾叁亿捌仟柒佰柒拾玖万壹仟贰佰肆拾壹元整 法定代表人:刘连舸 基金托管业务批准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字【 1998 】 24 号 托管部门信息披露联系人: 许俊 传真:( 010 ) 66594942 中国银行客服电话: 95566 三 、 相关 服务机构 (一)基金份额发售机构 详见基金份额发售公告或其他增加销售机构的公告。 (二)基金登记机构 名称: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广东省珠海市横琴新区宝华路 6 号 105 室 - 42891 (集中办公区) 办公 地址: 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珠江东路 30 号广州银行大厦 40 - 43 楼 法定代表人:刘晓艳 电话: 4008818088 传真: 020 - 38799249 联系人:余贤高 (三)律师事务所和经办律师 律师事务所:广东金桥百信律师事务所 地址:广州市珠江新城珠江东路 16 号高德置地冬广场 G 座 24 楼 负责人:聂卫国 电话: 020 - 83338668 传真: 020 - 83338088 经办律师:石向阳、 莫哲 联系人:石向阳 (四)会计师事务所和经办注册会计师 会计师事务所: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主要经营场所: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 1 号东方广场安永大楼 17 层 01 - 12 室 执行事务合伙人: Tony Mao 毛鞍宁 电话: 010 - 58153000 传真: 010 - 85188298 经办注册会计师: 赵雅、李明明 联系人: 赵雅 四 、 基金 的名称 易方达科技创新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五 、基金的类型 契约型开放式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六 、基金的投资目标 本基金在控制风险的前提下,追求基金资产的长期增值。 七 、基金的投资方向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含科创板、中小板、创业板及其他依 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存托凭证)、 内地与香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允许买卖的香港 证券市场股票(以下简称 “ 港股通股票 ” )、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债券(包括国债、央行 票据、地方政府债、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次级债、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可转换债 券、可交换债券等)、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银行存款、同业存单、货币市场工具、股 指期货、国债期货、股票期权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本基金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金股票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 50% - 95% (其中港股通股 票不超过股票资产的 50% ),本基金投资于科技创新主题相关证券的比例不低于 非现金基金 资产的 80% 。扣除股指期货、国债期货、股票期权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现金或到期 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5% ,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 应收申购款等。股指期货、国债期货、股票期权及其他金融工具的投资比例依照法律法规或 监管机构的规定执行。 八 、基金的策略 1 、资产配置策略 本基金将综合考虑宏观经济环境、政策形势、市场估值与流动性、科创板市场发展情况 等因素,对股票市场、债券市场等证券市场内各大类资产的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率进行分析 评估,确定组合中股票、债券、货币市场工具的比 例。 2 、科技创新主题的界定 本基金界定的科技创新企业是指坚持面向世界科技前沿、面向经济主战场、面向国家重 大需求 , 主要服务于符合国家战略、突破关键核心技术、市场认可度高的企业,重点关注新 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新材料、新能源、节能环保以及生物医药等高新技术产业和战略性 新兴产业。具体而言: ( 1 )新一代信息技术领域,主要包括半导体和集成电路、电子信息、下一代信息网络、 人工智能、大数据、云计算、新兴软件、互联网、物联网和智能硬件等; ( 2 )高端装备领域,主要包括智能制造、航空航天、先进轨道交通、海洋工程装备及 相关技术服务等; ( 3 )新材料领域,主要包括先进钢铁材料、先进有色金属材料、先进石化化工新材料、 先进无机非金属材料、高性能复合材料、前沿新材料及相关技术服务等; ( 4 )新能源领域,主要包括先进核电、大型风电、高效光电光热、高效储能及相关技 术服务等; ( 5 )节能环保领域,主要包括高效节能产品及设备、先进环保技术装备、先进环保产 品、资源循环利用、新能源汽车整车、新能源汽车关键零部件、动力电池及相关技术服务等; ( 6 )生物医药领域 ,主要包括生物制品、高端化学药、高端医疗设备与器械及相关技 术服务等; ( 7 )符合科技创新主题的其他领域。 与科技创新相关的企业识别是一个动态的过程,随着经济、技术的持续发展和不断创新 , 可能会出现新的符合科技创新主题的企业, 本基金将进行持续跟踪研究,密切跟踪科技创新 带来的投资机遇,积极把握以科技为创新驱动力、具备核心竞争优势的投资机会 , 适时对科 技创新的涵盖范围进行动态调整。 3 、 股票 投资策略 本基金在识别科技创新主题相关企业的基础上,通过自上而下和自下而上相结合的方 法,挖掘优质投资标的,构建股票投资组合。具体 而言: ( 1 )行业分析策略 与科技创新主题相关企业可能包含不同的行业和细分子行业, 本基金将综合考虑 相关 行业的发展空间、发展前景、行业壁垒、技术深度、竞争格局、行业带动效应等因素,以及 国家科技创新政策、产业政策对各行业的影响等,重点 配置 具备 发展前景、 具备技术深度、 竞争格局良好或者受益于国家科技创新政策或产业政策的行业 。 ( 2 )个股投资策略 1 )公司基本面分析 本基金将通过对企业经营和核心竞争力、创新能力、发展前景、公司治理合理、管理团 队等因素的综合考虑,选择优质投资标的纳入投资组合。 ①在公司经营和竞争力方面,对企业的生产、技术、市场、经营状况,以及行业地位、 财务状况等方面进行深入研究,评估具有核心竞争力或增长潜力的企业。 ②在企业创新水平及发展前景方面,对企业技术水平、创新研发能力、技术广度和深度 等方面进行深入分析,评估具备创新能力或者发展前景的企业。 ③在公司治理和管理层方面,对企业的公司治理结构、公司战略、管理层及管理团队、 信息透明度等方面进行分析,选择公司治理合理、管理层相对稳定的企业。 2 )估值水平分析 本基金 针对科技创新企业 可供选择的估值方法包括 但不限于 市盈率( P/E )、市净 率( P/B )、 市销率( P /S )、市盈率-长期成长法( PEG )、企业价值 / 销售收入 (EV/SALES) 、企业价值 / 息 税折旧摊销前利润法( EV/EBITDA )、自由现金流贴现模型( FCFF , FCFE )或股利贴现模型( DDM ) 等。 ( 3 )科创板股票投资策略 考虑到科创板上市企业的特殊性,本基金将从定性分析和定量分析两方面入手,进行研 究筛选。 定性方面,本基金将重点关注以下方面: 1 )科创板企业所处行业及其技术发展趋势与 国家战略的匹配程度; 2 )企业拥有的核心技术和核心竞争力,以及在境内与境外发展水平 中所处的位置; 3 )企业研发及其科技创新水平的具体表征,包括但不限于研发管理情况、 研发人员数量、研发团队构成及核心研发人员背景情况、研发投入情况、研发设备情况、技 术储备情况; 4 )保持技术不断创新的机制、技术储备及技术创新的具体安排; 5 )依靠核心 技术开展生产经营的实际情况、应用前景。 定量方面,本基金将关注科创板企业的研发投入倍数、企业依靠核心技术开展生产经 营 所产生收入的构成及占比、 核心技术产品( 或 服务) 的市场占有率及增长率、核心技术人员 数量等指标;在估值分析方面,由于科创板企业可能尚未盈利、市场可比公司可能较少,本 基金 将根据 科创板上市企业 本身的特点,选择合适的股票估值方法, 可选的股票估值分析指 标包括但不限于市销率( P /S )、企业价值 / 销售收入 (EV/SALES) 、企业价值 / 息税折旧摊销前 利润法( EV/EBITDA )、自由现金流贴现模型( FCFF )等 。 ( 4 )股票组合的构建与调整 本基金对科技创新企业进行行业分析、公司基本面分析及估值水平分析的基础上,构建 投资 组合。当行业、公司的基本面、股票的估值水平出现较大变化时,本基金将对股票组合 适时进行动态调整。 本基金可根据投资策略需要或不同配置地市场环境的变化,选择将部分基金资产投资 于港股或选择不将基金资产投资于港股,基金资产并非必然投资港股。 4 、债券投资策略 在债券投资方面,本基金将主要通过类属配置与券种选择两个层次进行投资管理。在类 属配置层次,本基金结合对宏观经济、市场利率、供求变化等因素的综合分析,根据交易所 市场与银行间市场类属资产的风险收益特征,定期对投资组合类属资产进行优化配置和调 整,确定类属资产的最优权重 。 在券种选择上,本基金以长期利率趋势分析为基础,结合经济变化趋势、货币政策及不 同债券品种的收益率水平、流动性和信用风险等因素,实施积极主动的债券投资管理。 5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策略 本基金可在综合考虑预期收益率、信用风险、流动性等因素的基础上,选择投资价值较 高的资产支持证券进行投资。 6 、衍生产品投资策略 ( 1 )股指期货、国债期货、股票期权投资策略 本基金可投资股指期货、国债期货、股票期权。若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国债期货、股 票期权,将根据风险管理的原则,主要选择流动性好、交易活跃的股指期货、国债期货、股 票 期权合约进行交易,以对冲投资组合的风险、有效管理现金流量或降低建仓或调仓过程中 的冲击成本等。 ( 2 )本基金将关注其他金融衍生产品的推出情况,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允许基金投 资前述衍生工具,本基金将按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和监管机构的规定,制定与本基金投资目 标相适应的投资策略和估值政策,在充分评估衍生产品的风险和收益的基础上,谨慎地进行 投资。 7 、为了更好地实现投资目标,在综合考虑预期风险、收益、流动性等因素的基础上, 本基金可参与融资业务。 在条件许可的情况下,基金管理人可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参与融券业务和转融通证券 出 借业务。 8 、未来,随着市场的发展和基金管理运作的需要,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改变投资目标 的前提下,遵循法律法规的规定,相应调整或更新投资策略,并在招募说明书更新中公告。 九 、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 中国战略新兴产业成份指数收益率× 70%+ 中证港股通综合指数收益率 × 10%+ 中债总指 数收益率× 20% 十 、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混合基金,理论上其预期风险与预期收益水平低于股票基金,高于债券基金和 货币市场基金。 十 一 、费用概览 ( 一 ) 基金费用的种类 1 、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2 、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3 、《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信息披露费用; 4 、《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会计师费、律师费 、 诉讼费 和仲裁费 ; 5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 6 、基金的证券交易费用; 7 、基金的银行汇划费用; 8 、证券账户开户费用、银行账户维护费用; 9 、 因投资内地与香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允许买卖的香港证券市场股票而产生 的各项合理费用; 10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他费用。 ( 二 ) 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1 、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1.5 % 年费率计提。管理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 = E× 1.5 %÷ 当年天数 H 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 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提,逐日累计至每个月月末,按月支付。经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 核对一致后,由基金托管人于次月首日起 2 - 5 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 管理人。 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日或不可抗力致使无法按时支付等,支付日期顺延。 2 、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本基金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0.25% 年费率计提。托管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 = E×0.25%÷ 当年天数 H 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 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提,逐日累计至每个月月末,按月支付。经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 核对一致后,由基金托管人于次月首日起 2 - 5 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 托管人。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日或不可抗力致使无法按时支付等,支付日期顺延。 上述“(一)基金费用的种类中第 3 - 10 项费用”,根据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规定,按费 用实际支出金额列入当期费用,由基金托管人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 三 ) 不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下列费用不列入基金费用: 1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或基金财产的 损失; 2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处理与基金运作无关的事项发生的费用; 3 、《基金合同》生效前的相关费用; 4 、其他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不得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 四 ) 与基金销售有关的费用 1 、申购费 ( 1 )申购费率 本基金对通过直销中心申购的 特定投资群体 与除此之外的其他投资者实施差别的申购 费率。 特定投资群体指全国社会保障基金、依法设立的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依法制定的企业年 金计划筹集的资金及其投资运营收益形成的企业补充养老保险基金(包括企业年金单一计 划以及集合计划),以及可以投资基金的其他社会保险基金。如将来出现可以投资基金的住 房公积金、享受税收优惠的个人养老账户、经养老基金监管部门认可的新的养老基金类型, 基金管理人可将其纳入特定投资群体范围。 特定投资群体可通过本公司直销中心申购本基金。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情况变更 或增减 特定投资群体申购本基金的销售机构, 并在基金管理人网站公示 。 通过基金管理人的直销中心 申购本基金的 特定投资群体 申购费率见下表: 申购金额M(元)(含申购费) 申购费率 M<100万 0.15% 100万≤M<200万 0.12% 200万≤M<500万 0.03% M≥500万 1,000元/笔 其他投资者申购本基金的申购费率见下表: 申购金额M(元)(含申购费) 申购费率 M<100万 1.5% 100万≤M<200万 1.2% 200万≤M<500万 0.3% M≥500万 1,000元/笔 ( 2 )申购费的收取方式和用途 在申购费按金额分档的情况下,如果投资者多次申购,申购费适用单笔申购金额所对应 的费率。 本基金的申购费用由申购基金份额的投资人承担,不列入基金财产,主要用于本基金的 市场推广、销售、注册登记等各项费用。 ( 3 )申购份额的计算方式 净申购金额 = 申购金额 / ( 1+ 申购费率) (注:对于 500 万(含)以上适用固定金额申购费的申购,净申购金额=申购金额-固 定申购费金额) 申购费用 = 申购金额 - 净申购金额 申购份额 = 净申购金额 / T 日基金份额净值 申购涉及金额、份额的计算结果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两位以后的部分四舍五 入,由此产生的误差计入基金财产。 2 、赎回费 ( 1 )赎回费率 本基金赎回费率见下表: 持有时间(天) 赎回费率 0-6 1.5% 7-29 0.75% 30-89 0.5% 90-179 0.5% 180-364 0.5% 365-729 0.25% 730及以上 0% ( 2 )赎回费的收取和用途 投资者可将其持有的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额赎回。 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 持有人承担, 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对持有期少于 30 天(不含)的基金 份额持有人所收取赎回费用全额计入基金财产;对持有期在 30 天以上(含)且少于 90 天 (不含)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收取赎回费用总额的 75% 计入 基金财产;对持有期在 90 天以 上(含)且少于 180 天(不含)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收取赎回费用总额 的 50% 计入 基金财产; 对持续持有 期 180 天以上(含)的 基金份额持有人 所收取赎回费用总额 的 25% 计入基金财产; 其余用于支付市场推广、注册登记费和其他手续费。 ( 3 )基金赎回金额的计算方式 赎回金额的计算方法如下: 赎回费 用 = 赎回份额 ×T 日基金份额净值 × 赎回费率 赎回金额 = 赎回份额 ×T 日基金份额净值 - 赎回费用 赎回费用、赎回金额的单位为人民币元,计算结果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两位 以后的部分四舍五入,由此产生的误差计入基金财产。 3 、投资者通过本公司网上交易系统( www.efunds.com.cn )进行申购、赎回和转换的交 易费率,请具体参照我公司网站上的相关说明。 4 、 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基金合同规定的范围内调整上述费率或变更收费方式,调整后的 费率或变更的收费方式在更新的《招募说明书》中列示。上述费率或收费方式如发生变更, 基金管理人最迟应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 介上公告。 5 、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的情况下根据市场情况制定 基金促销计划,针对基金投资者定期和不定期地开展基金促销活动。 在基金促销活动期间, 基金管理人可以适当调低基金销售费率,或针对特定渠道、特定投资群体开展有差别的费率 优惠活动 。 十 二 、对招募说明书 更新部分的说明 本基金管理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 露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基金管理人对本基金实施的投资管理活动,对 201 9 年 4 月 23 日刊登的本基金招募说明书进行了更新,主要更新的内容如下: 1. 在“一、绪言”部分,更新了部分内容。 2. 在“二、释义”部分,更新了部分内容。 3. 在“三、基金管理人”部分,更新了部分内容。 4. 在“四、基金托管人”部分,更新了部分内容。 5. 将“六、基金的募集安排”改为“六、基金的募集”,更新了部分内容,并概述了 基金的募集情况。 6. 更新了“七、基金合同的生效”部分内容,概述了基金合同生效的情况。 7. 在“八、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部分,更新了部分内容。 8. 在“十四、基金的收益分配”部分,更新了部分内容。 9. 在“十 五 、基金的费用与税收”部分,更新了部分内容。 10. 在“十六、基金的会计与审计”部分,更新了部分内容。 11. 在“十七、基金的信息披露”部分,更新了部分内容。 12. 在“十八、风险揭示”部分,更新了部分内容。 13. 在“十九、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产的清算”部分,更新了部分内容。 14. 在“二十、基金合同的内容摘要”部分,更新了部分内容。 15. 在“二十 一 、基金托管协议的内容摘要”部分,更新了部分内容。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 20 年 1 月 3 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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