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方达瑞智I : 易方达瑞智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时间:2020年01月03日 14:55:48 中财网

原标题:易方达瑞智I : 易方达瑞智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易方达
瑞智
灵活配置
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基金管理人: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二○年一月















重要提示


1
、本基金根据
201
5

8

4
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
准予
易方达
瑞智
灵活
配置
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
注册
的批复》

证监许可
[
201
5
]
1873



2017

4

21
日《关

同意
易方达
瑞智
灵活配置
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
延期募集备案的回函


机构
部函
[
2017
]
1022


,进行募集。

本基金基金合同于
2017

6

21
日正式生效。



2
、基金管理人保证《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
基金
经中国证监会


,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
注册
,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
投资价值、市场前景
和收
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
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3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有风
险,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前,请认真阅读本
基金的
招募说明书
、基金合同和基金产品资料
概要
等信息披露文件
,全面认识本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
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
自主判断基金的投资价值,对认购(或申购)基金的意愿、
时机、数量等投资行为作出独立决策,
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投资本基金可能
遇到的风险包括:
证券市场整体环境引发的系统性风险;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统性风险;
流动性风险;基金投资过程中产生的操作风险;因交收
违约和投资债券引发的信用风险;
基金投资回报可能低于业绩比较基准的风险;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股指期货

国债期货、
期权
等金融衍生品

科创板股票、
证券公司短期公司债券
、中小企业私募债
等品种
,可能
给本基金带来额外风险
;本基金法律文件中涉及基金风险特征的表述与销售机构对基金的
风险评级可能不一致的风险
等。

本基金的具体运作特点详见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约定。

本基金的一般风险及特有风险详见

招募说明书的

风险揭示


部分。



4
、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理论上其
预期
风险
与预期
收益水平低于股票型基金,高于债
券型基金和货币市场基金。



5

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
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此外,本基金以
1

初始面值进行募集,在市场波动等因素的影响下,存在单位份额净值跌破
1
元初始面值的
风险。



6

基金不同于银行储蓄
,基金
投资人
有可能获得较高的收益,也有可能损失本金。投
资有风险,
投资人
在进行投资决策前,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基金合同》。



7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
,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
对本基金表现的保证




8

基金合同约定的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编制、披露与更新要求,自《信息披露办法》实



施之日起一年后开始执行




本基金本次更新招募说明书对基金合同修订、基金托管协议修订及公司股权变更相关
信息进行更新,相关信息更新截止日为
2019

12

31
日。

除非另有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
其他所载内容截止日为
2019

6

21


有关财务数据截止日为
2019

3

31



值表现截止日为
2019

6

30

。(本报告中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一、绪

................................
.........................
1
二、释

................................
.........................
2
三、基金管理人
................................
.....................
6
四、基金托管人
................................
....................
19
五、相关服务机构
................................
..................
24
六、基金的募集
................................
....................
26
七、基金合同的生效
................................
................
27
八、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
................................
..........
28
九、基金转换和定期定额投资计划
................................
....
38
十、基金的转托管、质押、非交易过户、冻结
与解冻
....................
44
十一、基金的投资
................................
..................
45
十二、基金的业绩
................................
..................
55
十三、基金的财产
................................
..................
57
十四、基金资产的估值
................................
..............
58
十五、基金的
收益分配
................................
..............
62
十六、基金的费用与税收
................................
............
64
十七、基金的会计与审计
................................
............
67
十八、基金的信息披露
................................
..............
68
十九、风险揭示
................................
....................
74
二十、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产的清

........................
79
二十一、基金合同的内容摘要
................................
........
81
二十二、基金托管协议的内容摘要
................................
...
103
二十三、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服务
................................
...
121
二十四、其他应披露事项
................................
...........
122
二十五、招募说明书的存放及查阅方式
...............................
123
二十六、备查文件
................................
.................
124

一、







本招募说明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以下简称《基金法》

、《
公开募

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运作办法》

、《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


下简称《销售办法》

、《
公开募集
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
法》

、《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5

<
招募说明书的内容与格式
>
》、
《公开募
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以下简称《管理规定》)、

易方达
瑞智
灵活配

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

以下简称基金合同

及其它有关规定等编写。



基金管理人承诺本招募说明书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
并对其
真实性、准
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本基金是根据本招募说明书所载明的资料申请募集
的。本基金管理人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招募说明书中载明的信息,或对本
招募说明书作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根据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编写,并经中国证监会
注册
。基金合同是约定基金
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基金投资人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
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
并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基金投资人欲了解基金
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应详细查阅基金合同。










































二、释



本招募说明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语有如下含义:


1
、基金或本基金:指
易方达
瑞智
灵活配置
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


2
、基金管理人:指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3
、基金托管人:指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4
、基金合同
:指《
易方达
瑞智
灵活配置
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及对
基金合同
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5
、托管协议:指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就本基金签订之《
易方达
瑞智
灵活配置
混合

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及对该托管协议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6
、招募说明书
、本招募说明书
:指《
易方达
瑞智
灵活配置
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
明书》及其更新


7

基金产品
资料概要:指
《易方达瑞智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
产品资料概
要》
及其
更新


8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指《易方达
瑞智
灵活配置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
告》


9
、法律法规:指中国现行有效并公布实施的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司法解释、
行政规章以及其他对基金合同当事人有约束力的决定、决议、通知等


10
、《基金法》:指
2012

12

28
日经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
次会议通过,自
2013

6

1
日起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颁布机关
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
1
、《销售办法》:指中国证监会
2013

3

15
日颁布、同年
6

1
日实施的《证券投
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
2
、《信息披
露办法》:
指中国证监会
2019

7

26
日颁布、同年
9

1
日实施的《公
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
3
、《运作办法》:指中国证监会
2014

7

7
日颁布、同年
8

8
日实施的《公开募
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
4
、《管理规定》:指中国证监会
2017

8

31
日颁布、同年
10

1
日实施的《公开
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
5
、中国证监会: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1
6
、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指中国人民银行和
/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1
7
、基金合同当事人:指受基金合同约束,根据基金合同享有权利并承担义务的法律主
体,包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份额持有人


1
8
、个人投资者:指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自然人


1
9
、机构投资者:指依法可以投资证券投资基金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登记并
存续或经有关政府部门批准设立并存续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团体或其他组织


20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投资于在中国境内依法募集的
证券投资基金的中国境外的机构投资者


2
1
、投资人:指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和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
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的合称


2
2
、基金份额持有人:指依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合法取得基金份额的投资人


2
3
、基金销售业务:指基金管理人或销售机构宣传推介基金,发售基金份额,办理基金
份额的申购、赎回、转换、转托管及定期定额投资等业务。



2
4
、销售机构:指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及符合《销售办法》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
其他条件,取得基金销售业务资格并与基金管理人签订了基金销售服务协议,办理基金销售
业务的机构


2
5

直销机构:指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
6
、非
直销
销售
机构:指
符合《销售办法》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取得基金销
售业务资格并与基金管理人签订了基金销售服务协议,办理基金销售业务的机构


2
7

登记业务:指基金登记、存管、过户、清算和结算业务,具体内容包括投资人基金
账户的建立和管理、基金份额登记、基金销售业务的确认、清算和结算、代理发放红利、建
立并保管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和办理非交易过户等


2
8

登记机构:指办理登记业务的机构。基金的登记机构为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或
接受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委托代为办理登记业务的机构


2
9

基金账户:指登记机构为投资人开立的、记录其持有的、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基金
份额余额及其变动情况的账户


30

基金交易账户:指销售机构为投资人开立的、记录投资人通过该销售机构买卖基

的基金份额变动及结余情况的账户



3
1

基金合同生效日:指基金募集达到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规定的条件,基金管理
人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完毕,并获得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的日期


3
2

基金合同终止日:指基金合同规定的基金合同终止事由出现后,基金财产清算完毕,
清算结果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予以公告的日期


3
3
、基金募集期:
指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至发售结束之日止的期间,最长不得超过
3
个月


3
4
、存续期:
指基金合同生效日至终止日之间的不定期期限


3
5
、工作日:指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


3
6

T

:指销售机构在规定时间受理投资人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申请的开放日


3
7

T+n
日:指自
T
日起第
n
个工作日
(
不包含
T

)

n
为自然数


3
8
、开放日:指为投资人办理基金份额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的工作日


3
9
、开放时间:指开放日基金接受申购、赎回或其他交易的时间段


40
、《业务规则》:指《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放式基金业务规则》,是规范基金管
理人所管理的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登记方面的业务规则,由基金管理人和投资人共同遵守


4
1
、认购:指在基金募集期内,投资人申请购买基金份额的行为


4
2
、申购:指基金合同生效后,投资人根据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规定申请购买基金
份额的行为


4
3
、赎回:指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份额持有人按基金合同规定的条件要求将基金份额
兑换为现金的行为


4
4
、基金转换:指基金份额持有人按照
基金合同和基金管理人届时有效公告规定的条件,
申请将其持有基金管理人管理的、某一基金的基金份额转换为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基
金份额的行为


4
5
、转托管: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在本基金的不同销售机构之间实施的变更所持基金份额
销售机构的操作


4
6
、定期定额投资计划:指投资人通过有关销售机构提出申请,约定
每期申购日、扣款
金额及扣款方式,由销售机构于每期约定扣款日在投资人指定银行账户内自动完成扣款及受
理基金申购申请的一种投资方式


4
7
、巨额赎回:指本基金单个开放日,基金净赎回申请
(
赎回申请份额总数加上基金转
换中转出申请份额总数后扣除申购申请份额总数及基金转换中转入申请份额总数后的余额
)



超过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的
10%


4
8
、元:指人民币元


4
9
、基金收益:指基金投资所得红利、股息、债券利息、买卖证券价差、银行存款利息、
已实现的其他合法收入及因运用基金财产带来的成本和费用的节约


50
、基金资产总值:指基金拥有的各类有价证券、银行存款本息

基金应收申购款及其

资产
的价值总和


5
1
、基金资产净值:指基金资产总值减去基金负债后的价值


5
2
、基金份额净值:指计算日基金资产净值除以计算日基金份额总数


5
3
、基金资产估值:指计算评估基金资产和负债的价值,以确定基金资产净值和基金份
额净值的过程


5
4
、指定
媒介

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用以进行信息披露的全国性报刊及指定互联网网站
(包括基金管理人网站、基金托管人网站、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等媒介


5
5

基金份额折算:指基金管理人根据基金运作的需要,在基金资产净值不变的前提下,
按照一定比例调整基金份额总额及基金份额净值


5
6

不可抗力:指基金
合同当事人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事件


5
7
、流动性受限资产:指由于法律法规、监管、合同或操作障碍等原因无法以合理价格
予以变现的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到期日在
10
个交易日以上的逆回购与银行定期存款(含协
议约定有条件提前支取的银行存款)、停牌股票、流通受限的新股及非公开发行股票、资产
支持证券、因发行人债务违约无法进行转让或交易的债券等





















三、基金管理人





基金管理人基本情况


1.
基金管理人: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广东省珠海市横琴新区宝华路
6

105
室-
42891
(集中办公区)


办公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珠江东路
30
号广州银行大厦
40
-
43



设立日期:
2001

4

17



法定代表人:
刘晓艳


联系电话:
400 881 8088


联系人:李红枫


注册资本:
13,244.2
万元人民币


批准设立机关及文号: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证监基金字
[2001]4



经营范围: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基金销售、特定客户资产管理


2
、股权结构:


股东名称


出资比例


广东粤财信托有限公司


22.6514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2.6514



盈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22.6514



广东省广晟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15.1010



广州市广永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7.5505



珠海祺荣宝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5087



珠海祺泰宝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6205



珠海祺丰宝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5309



珠海聚莱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7558



珠海聚宁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4396



珠海聚弘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5388







100








主要人员情况


1
、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詹余引先生,工商管理博士,董事长。曾任中国平安保险公司证券部研究咨询室总经理
助理;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研究咨询部副总经理(主持工作)、国债部副总经理(主持工
作)、资产管理部副总经理、总经理;中国平安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投资管理部副总经理(主
持工作);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投资部资产配置处处长、投资部副主任、境外投资部主
任、投资部主任、证券投资部主任。现任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易方达国际控股
有限公司董事长。



刘晓艳女士,经济学博士,副董事长、总裁。曾任广发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投资理财部副
经理、基金经理,基金投
资理财部副总经理、基金资产管理部总经理;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
公司督察员、监察部总经理、市场部总经理、总裁助理、公司副总裁、常务副总裁。现任易
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董事长、总裁;易方达资产管理(香港)有限公司董事长。



周泽群先生,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硕士(
EMBA
),董事。曾任珠海粤财实业有限公司
董事长;粤财控股(北京)有限公司总经理、董事长;广东粤财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总经理助
理、办公室主任,广东粤财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现任广东粤财投资控股有限公司董
事、总经理。



秦力先生,经济学博士,董事。曾任广发证券投资
银行部常务副总经理、投资理财部总
经理、资金营运部总经理、规划管理部总经理、投资自营部总经理、公司总经理助理、副总
经理;广东金融高新区股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董事长;广发控股(香港)有限公司董事。现
任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常务副总经理;广发证券资产管理(广东)有限公司董
事长;广发控股(香港)有限公司董事长。



陈志辉先生,管理学硕士,董事。曾任美的集团税务总监;安永会计师事务所广州分所
高级审计员;盈峰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资财中心总经理。现任宁波盈峰股权投资基金管理
有限公司合伙人、联席总裁;深圳市盈峰环保产业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监事;广东顺德盈峰互
联网产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监事;广东神华保险代理有限公司董事;厦门瑞为信息技术有限
公司董事。



戚思胤先生,经济学硕士,董事。曾任广东省高速公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投资者
关系管理业务员、投资者关系管理主管、信息披露主管、证券事务代表;广东省广晟资产经
营有限公司资本运营部高级主管、团委副书记、副部长、部长;(香港)广晟投资发展有限
公司董事、常务副总经理等职务。现任广东省广晟资产经营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法务中
心)主任;广东风华高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深圳市



中金岭南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佛山市国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广东南粤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董事。



忻榕女士,工商行政管理博士,独立董事。曾任中科院研究生院讲师;美国加州高温橡
胶公司市场部经理;美国加州大学讲师;美国南加州大学助理教授;香港科技大学副教授;
中欧国际工商学院教授;瑞士洛桑管理学院教授。现任中欧国际工商学院教授;复星旅游文
化集团(开曼)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谭劲松先生,管理学博士(会计学),独立董事。曾任邵阳市财会学校教师;中山大学
管理学院助教、讲师、副教授。现任中山大学管理学院教授;中
远海运特种运输股份有限公
司独立董事;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珠海华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
事;广州恒运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广州
环保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外部董事。



庄伟燕女士,法学博士,独立董事。曾任广东省妇女联合会干部;广东鸿鼎律师事务所
主任;广东广悦鸿鼎律师事务所管委会主任。现任广东广信君达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



陈国祥先生,经济学硕士,监事会主席。曾任交通银行广州分行江南西营业部经理;广
东粤财信托投资公司证券部副总经理、基金部总经理;易方达基金管理有
限公司市场拓展部
总经理、总裁助理、市场总监。现任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



赵必伟先生,经济学专业研究生,监事。曾任广州市财政局第四分局工作专管员;广州
市税务局对外分局工作科长、副局长;广州市广永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董事副总裁、总裁;
香港广永财务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广州市广永经贸公司总经理;广州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副董事长;广州广永丽都酒店有限公司董事。现任广州市广永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董
事长、党总支书记;万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广州赛马娱乐总公司副董事长;广州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廖智先生,
经济学硕士,监事。曾任广东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基金部主管;易方达基金管
理有限公司综合管理部副总经理、人力资源部副总经理、市场部总经理、互联网金融部总经
理。现任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裁助理;广东粤财互联网金融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张优造先生,工商管理硕士
(MBA)
,常务副总裁。曾任南方证券交易中心业务发展部经
理;广东证券公司发行上市部经理;深圳证券业务部总经理、基金部总经理;易方达基金管
理有限公司董事、副总裁。现任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常务副总裁;易方达国际控股有限
公司董事。




陈彤先生,经济学博士,副总裁。曾任中
国经济开发信托投资公司成都营业部研发部副
经理、交易部经理、研发部经理、证券总部研究部行业研究员;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市
场拓展部主管、基金科瑞基金经理、市场部华东区大区销售经理、市场部总经理助理、南京
分公司总经理、成都分公司总经理、上海分公司总经理、总裁助理、市场总监。现任易方达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裁;易方达国际控股有限公司董事。



马骏先生,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硕士(
EMBA
),副总裁。曾任君安证券有限公司营业
部职员;深圳众大投资有限公司投资部副总经理;广发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研究员;易方达基
金管理有限公司固定
收益部总经理、现金管理部总经理、固定收益总部总经理、总裁助理、
固定收益投资总监、固定收益首席投资官、基金科讯基金经理、易方达
50
指数证券投资基
金基金经理、易方达深证
1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基金经理。现任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
司副总裁;易方达资产管理(香港)有限公司董事、人民币合格境外投资者(
RQFII
)业务
负责人、证券交易负责人员(
RO
)、就证券提供意见负责人员(
RO
)、提供资产管理负责人员

RO
)、固定收益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产品审批委员会委员。



吴欣荣先生,工学硕士,副总裁。曾任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研
究员、投资管理部经
理、基金投资部副总经理、研究部副总经理、研究部总经理、基金投资部总经理、公募基金
投资部总经理、权益投资总部总经理、总裁助理、权益投资总监、基金科瑞基金经理、易方
达科汇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易方达价值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
理。现任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裁;易方达国际控股有限公司董事。



张南女士,经济学博士,督察长。曾任广东省经济贸易委员会主任科员、副处长;易方
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市场拓展部副总经理、监察部总经理。现任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督
察长。



范岳先生,工商管理硕士
(MBA)
,首席产品官。曾任中国工商银行深圳分行国际业务部
科员;深圳证券登记结算公司办公室经理、国际部经理;深圳证券交易所北京中心助理主任、
上市部副总监、基金债券部副总监、基金管理部总监。现任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首席产
品官。



关秀霞女士,财务硕士、工商管理硕士,首席国际业务官。曾任中国银行
(
香港
)
分析
员;
Daniel Dennis
高级审计师;美国道富银行波士顿及亚洲总部大中华地区高级副总裁、
董事总经理、中国区行长、亚洲区(除日本外)副总裁、机构服务主管、美国共同基金业务
风险经理、公司内部审计部高级审
计师。现任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首席国际业务官。




高松凡先生,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硕士(
EMBA
),首席养老金业务官。曾任招商银行
总行人事部高级经理、企业年金中心副主任;浦东发展银行总行企业年金部总经理;长江养
老保险公司首席市场总监;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养老金业务总监。现任易方达基金管理
有限公司首席养老金业务官。



陈荣女士,经济学博士,首席运营官。曾任中国人民银行广州分行统计研究处科员;易
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运作支持部经理、核算部总经理助理、核算部副总经理、核算部总经
理、投资风险管理部总经理、公司总裁助理
、公司董事会秘书。现任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
司首席运营官,兼任公司财务中心主任;易方达资产管理(香港)有限公司董事;易方达资
产管理有限公司监事;易方达海外投资(深圳)有限公司监事。



汪兰英女士,工学学士、法学学士,首席大类资产配置官。曾任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风险投资部投资经理助理;中国证监会基金监管部副主任科员、主任科员、副处长、处长;
中国人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风险管理部副总经理(主持工作)、项目评审部副总经理(主持
工作)、基金投资部副总经理(主持工作)。现任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首席大类资产配置
官;易方达资产
管理有限公司董事。



2
、基金经理


韩阅川先生,统计学硕士。曾任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固定收益部研究员、投资经理,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易方达新享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助理、易方达新
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助理、易方达瑞景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
金经理助理、易方达瑞兴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助理、易方达瑞祥灵活配置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助理、易方达瑞智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助理、
易方达新鑫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助理、易方达瑞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
资基金基金经理助理、易方达新益灵活
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助理。现任易方达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易方达新享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自
2019

6

26
日起任职)、易方达新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自
2019

6

26
日起任
职)、易方达瑞景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自
2019

6

26
日起任职)、易
方达瑞兴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自
2019

6

26
日起任职)、易方达瑞
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自
2019

6

26
日起任职)、易方达瑞智灵活
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自
2019

6

26
日起任职)、易方达新鑫灵活配置混
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自
2019

6

26
日起任职)、易方达瑞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



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自
2019

8

3
日起任职)、易方达新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
金基金经理(自
2019

8

3
日起任职)、易方达瑞信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
理助理、易方达瑞和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助理、易方达新收益灵活配置混
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助理、易方达裕鑫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助理。



杨康先生,金融硕士。曾任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机构债券投资部研究员、投
资经理助
理。现任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易方达安盈回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助理、易方
达安心回报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助理、易方达鑫转增利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
理助理、易方达鑫转招利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助理、易方达丰华债券型证券投资基
金基金经理助理、易方达新鑫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助理、易方达新享灵活
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助理、易方达新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助理、易方达瑞景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助理、易方达瑞兴灵活配置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助理
、易方达瑞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助理、易方
达瑞智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助理、易方达瑞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
金基金经理助理、易方达新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助理。



本基金历任基金经理情况:胡剑先生,管理时间为自
201
7

6

21
日至
201
9

7

2
日。



3
、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


本公司固定收益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包括:马骏先生、王晓晨女士、张清华先生、袁方
女士、胡剑先生。



马骏先生,同上。



王晓晨女士,经济学硕士。曾任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集中交易室债券交易员、债券
交易主管、固定收益总部总经理助理、固定收益基金投资部副总经理、易方达货币市场基金
基金经理、易方达保证金收益货币市场基金基金经理、易方达保本一号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经理、易方达新鑫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现任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
司固定收益投资部副总经理、易方达增强回报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易方达投资级
信用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易方达中债新综合债券指数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LOF

基金经理、易方达双债增强债券型
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易方达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经理、易方达中债
3
-
5
年期国债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易方达中债
7
-
10
年期国
开行债券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易方达恒益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



经理、易方达恒安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易方达富财纯债债券型证
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易方达安瑞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易方达中债
1
-
3
年国
开行债券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易方达中债
3
-
5
年国开行债券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
经理,兼易方达资产管理(香港)有限公司基金经理、就证券
提供意见负责人员(
RO
)、提
供资产管理负责人员(
RO
)、易方达资产管理(香港)有限公司固定收益投资决策委员会委
员。



张清华先生,物理学硕士。曾任晨星资讯(深圳)有限公司数量分析师,中信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研究员,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投资经理、固定收益基金投资部总经理、易方达
裕如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易方达新收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
金经理、易方达新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易方达新鑫灵活配置混合型证
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易方达新享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易方达瑞景灵活
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易方达瑞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易
方达瑞通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易方达瑞弘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经理、易方达瑞程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现任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
司混合资产投资部总经理、易方达安心回报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易方达裕丰回报
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易方达安心回馈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易方达裕祥
回报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易方达裕鑫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易方达丰和
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易方
达安盈回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易方达瑞信
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易方达瑞和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易方达鑫转添利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易方达鑫转增利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
理、易方达新收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易方达鑫转招利混合型证券投资
基金基金经理、易方达丰华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袁方女士,工学硕士。曾任中慧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师、资产评估师,湘财证券有限责任
公司投资经理,泰康人寿保险公司投资经理,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经理、固定收益总
监,泰康资产
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年金投资部高级投资经理、执行总监,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
公司固定收益投资部总经理助理、固定收益总部总经理助理、固定收益机构投资部总经理、
固定收益专户投资部总经理。现任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年金投资部总经理、投资经理。



胡剑先生,经济学硕士。曾任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固定收益部债券研究员、基金经
理助理兼债券研究员、固定收益研究部负责人、固定收益总部总经理助理、易方达中债新综



合债券指数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LOF
)基金经理、易方达纯债
1
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
资基金基金经理、易方达永旭添利定期开放债券型
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易方达纯债债券
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易方达裕景添利
6
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易方达瑞智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易方达瑞兴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
金基金经理、易方达瑞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现任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
公司固定收益投资部总经理、固定收益研究部总经理、易方达稳健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经理、易方达信用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易方达裕惠回报定期开放式混合型
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易方达瑞财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易
方达
高等级信用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易方达丰惠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易
方达瑞富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易方达瑞祺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经理、易方达
3
年封闭运作战略配售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LOF
)基金经理、
易方达岁丰添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易方达恒利
3
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
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易方达恒益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4
、上述人员之间均不存在近亲属关系。






基金管理人的职责


1
、依法募集资金,办理基金份额的发售和登记事宜;


2
、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3
、对所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分别管理、分别记账,进行证券投资;


4
、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及时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收益;


5
、进行基金会计核算并编制基金财务会计报告;


6
、编制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


7
、计算并公告基金净值信息,确定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


8
、办理与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有关的信息披露事项;


9
、按照规定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0
、保存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的记录、账册、报表和其他相关资料;


11
、以基金管理人名义,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行使诉讼权利或者实施其他法律行为;


12
、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职责






基金管理人的承诺


1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严格遵守现行有效的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基金合同和中国证



监会的有关规定,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违反现行有效的有关法律、
法规、规章、基金合同和中国证监会有关规定的行为发生。



2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严格遵守《证券法》、《基金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建立健全内部
控制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下列行为发生:



1

将其固有财产或者他人财产混同于基金
财产从事证券投资;



2

不公平地对待其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



3

利用基金财产为基金份额持有人以外的第三人谋取利益;



4

向基金份额持有人违规承诺收益或者承担损失;



5
)侵占、挪用基金财产;



6
)泄漏因职务便利获取的未公开信息、利用该信息从事或者明示、暗示他人从事相
关的交易活动;



7
)玩忽职守,不按照规定履行职责;



8
)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禁止的其他行为。



3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加强人员管理,强化职业操守,督促和约束员工遵守国家有关法
律、法规及行业规范,诚实信用、勤勉尽责,不从事以下活动:



1

越权或违规经营;



2

违反基金合同或托管协议;



3

故意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他基金相关机构的合法利益;



4

在向中国证监会报送的资料中弄虚作假;



5

拒绝、干扰、阻挠或严重影响中国证监会依法监管;



6

玩忽职守、滥用职权;



7

违反现行有效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基金合同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泄
漏在任职期间知悉的有关证券、基金的商业秘密,尚未依法公开的基金投资内容、基金投资
计划等信息;



8

违反证券交易场所业务规则,利用对敲、倒仓等手段操纵市场价格,扰乱市场秩
序;



9

贬损同行,以抬高自己;



10

以不正当手段谋求业务发展;



11

有悖社会公德,损害证券投资基金人员形象;




12

在公开信息披露和广告中故意含有虚假、误导、欺诈成分;



13

其他法律、行政法规以及中国证监会禁止的行为。



4

基金经理承诺



1

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本着谨慎的原则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取
最大利益;



2

不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及其代理人、受雇人或任何第三人谋取利益;



3

不违反现行有效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基金合同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
泄漏在任职期间知悉的有关证券、基金的商业秘密、尚未依法公开的基金投资内容、基金投
资计划等信息;



4

不从事损害基金财产和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证券交易及其他活动。






基金管理人的内部控制制度


为保证公司规范化运作,有效地防范和化解经营风险,促进公司诚信、合法、有效经营,
保障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维护公司及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本基金管理人建立了科学、严
密、高效的内部控制体系。



1

公司内部控制的总体目标



1

保证公司经营管理活动的合法合规性;



2

保证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3

实现公司稳健、持续发展,维护股东权益;



4

促进公司全体员工恪守职业操守,正直诚信,廉洁自律,勤勉尽责;



5

保护公司最重要的资本:公司声誉。



2

公司内部控制遵循的原则



1

全面性原则:内部控制必须覆盖公司的所有部门和岗位,渗透各项业务过程和业
务环节,并普遍适用于公司每一位职员;



2

审慎性原则:内部控制的核心是有效防范各种风险,公司组织体系的构成、内部
管理制度的建立都要以防范风险、审慎经营为出发点;



3


互制约原则:公司设置的各部门、各岗位权责分明、相互制衡




4

独立性原则:公司根据业务的需要设立相对独立的机构、部门和岗位;公司内部
部门和岗位的设置必须权责分明;



5

有效性原则:各种内部管理制度具有高度的权威性,应是所有员工严格遵守的行



动指南;执行内部管理制度不能有任何例外,任何人不得拥有超越制度或违反规章的权力;



6

适时性原则:内部控制应具有前瞻性,并且必须随着公司经营战略、经营方针、
经营理念等内部环境的变化和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制度等外部环境的改变及时进行相应的
修改和完善;



7

成本效益原则
:公司运用科学化的经营管理方法降低运作成本,提高经济效益,
力争以合理的控制成本达到最佳的内部控制效果。



3

内部控制的制度体系


公司制定了合理、完备、有效并易于执行的制度体系。公司制度体系由不同层面的制度
构成。按照其效力大小分为四个层面:第一个层面是公司章程;第二个层面是公司内部控制
大纲,它是公司制定各项规章制度的基础和依据;第三个层面是公司基本管理制度;第四个
层面是公司各机构、部门根据业务需要制定的各种制度及实施细则等。它们的制订、修改、
实施、废止应该遵循相应的程序,每一层面的内容不得与其以上层面的内容相违背。公司重
视对制度的持续检验,结合业务的发展、法规及监管环境的变化以及公司风险控制的要求,
不断检讨和增强公司制度的完备性、有效
性。



4

关于授权、研究、投资、交易等方面的控制点



1

授权制度


公司的授权制度贯穿于整个公司活动。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管理层必须充分履行
各自的职权,健全公司逐级授权制度,确保公司各项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各项经济经营业
务和管理程序必须遵从管理层制定的操作规程,经办人员的每一项工作必须是在业务授权范
围内进行。公司重大业务的授权必须采取书面形式,授权书应当明确授权内容和时效。公司
授权要适当,对已获授权的部门和人员应建立有效的评价和反馈机制,对已不适用的授权应
及时修改或取消授权。




2

公司研究业务


研究工作应保持独立、客观,不受任何部门及个人的不正当影响;建立严密的研究工作
业务流程,形成科学、有效的研究方法;建立投资产品备选库制度,研究部门根据投资产品
的特征,在充分研究的基础上建立和维护备选库。建立研究与投资的业务交流制度,保持畅
通的交流渠道;建立研究报告质量评价体系,不断提高研究水平。




3

基金投资业务


基金投资应确立科学的投资理念,根据决策的风险防范原则和效率性原则制定合理的决



策程序;在进行投资时应有明确的投资授权制度,并应建立与所授权限相应的约束制度和考
核制度。建立严格的投资禁止和投资限制制度
,保证基金投资的合法合规性。建立投资风险
评估与管理制度,将重点投资限制在规定的风险权限额度内;对于投资结果建立科学的投资
管理业绩评价体系。




4

交易业务


建立集中交易室和集中交易制度,投资指令通过集中交易室完成;应建立交易监测系统、
预警系统和交易反馈系统,完善相关的安全设施;集中交易室应对交易指令进行审核,建立
公平的交易分配制度,确保各基金利益的公平;交易记录应完善,并及时进行反馈、核对和
存档保管;同时应建立科学的投资交易绩效评价体系。




5

基金会计核算


公司根据法律法规及业务的要求建立会计制度,并根据
风险控制点建立严密的会计系统,
对于不同基金、不同客户独立建账,独立核算;公司通过复核制度、凭证制度、合理的估值
方法和估值程序等会计措施真实、完整、及时地记载每一笔业务并正确进行会计核算和业务
核算。同时还建立会计档案保管制度,确保档案真实完整。




6

信息披露


公司建立了完善的信息披露制度,保证公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公司设立了
信息披露负责人,并建立了相应的程序进行信息的收集、组织、审核和发布工作,以此加强
对信息的审查核对,使所公布的信息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时加强对信息披露的检查和评
价,对存在的问题
及时提出改进办法。




7

监察与合规管理


公司设立督察长,经董事会聘任,报中国证监会核准。根据公司监察与合规管理工作的
需要和董事会授权,督察长可以列席公司相关会议,调阅公司相关档案,就内部控制制度的
执行情况独立地履行检查、评价、报告、建议职能。督察长定期和不定期向董事会报告公司
内部控制执行情况,董事会对督察长的报告进行审议。



公司设立监察与合规管理总部开展监察与合规管理工作,并保证监察与合规管理总部的
独立性和权威性。公司明确了监察与合规管理总部及内部各岗位的具体职责,严格制订了专
业任职条件、操作程序和组织纪
律。



监察与合规管理总部强化内部检查制度,通过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情
况,促使公司各项经营管理活动的规范运行。




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充分重视和支持监察与合规管理工作,对违反法律、法规和公司内
部控制制度的,追究有关部门和人员的责任。



5

基金管理人关于内部控制制度声明书



1

本公司承诺以上关于内部控制制度的披露真实、准确;



2

本公司承诺根据市场变化和公司业务发展不断完善内部控制制度。




四、基金托管人





(一)
基金托管人情况


1
、基本情况


名称: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
5047



办公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
5047



法定代表人:谢永林


成立日期:
1987

12

22



组织形式: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
17,170,411,366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基金托管资格批文及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
[2008]1037



联系人:高希泉


联系电话:
(0755) 2219 7701


2
、平安银行基本情况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是一家总部设在深圳的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深圳证券交易所
简称:平安银行,证券代码
000001
)。其前身是深圳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于
2012

6
月吸
收合并原平安银行并于同年
7
月更名为平安银行。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
子公司合计持有平安银行
58%
的股份,为平安银行的控股股东。截至
2018
年末,平安银行有
80
家分行
,

1,057
家营业机构。



2018
年,
平安银行实现
营业收入
1,167.16
亿元(同比增长
10.3%

、净利润
248.18
亿
元(同比增长
7.0%
)、资产总额
34,185.92
亿元(较上年末增长
5.2%
)、吸收存款余额
21,285.57
亿元(较上年末增长
6.4%
)、发放贷款和垫款总
额(含贴现)
19,975.29
亿元(较
上年末增幅
17.2%
)。



平安银行总行设资产托管事业部,下设市场拓展处、创新发展处、估值核算处、资金清
算处、规划发展处、
IT
系统支持处、督察合规处
、基金服务中心
8
个处室,目前部门人员

60
人。




3
、主要人员情况



陈正涛
,

,
中共党员,经济学硕士、高级经济师、高级理财规划师、国际注册私人银行
家,具备《中国证券业执业证书》。长期从事商业银行工作,具有本外币资金清算,银行经
营管理及基金托管业务的经营管理经验。

1985

7
月至
1993

2
月在武汉金融高等专科学
校任教;
1993

3
月至
1993

7
月在招商银行武汉分行任客户经理;
1993

8
月至
1999

2
月在招行武汉分行武昌支行任计划信贷部经理、行长助理;
1999

3
月-
2000

1

在招行武汉分行青山支行任行长助理;
2000

2
月至
2001

7
月在招行武汉分行公司
银行
部任副总经理;
2001

8
月至
2003

2
月在招行武汉分行解放公园支行任行长;
2003

3
月至
2005

4
月在招行武汉分行机构业务部任总经理;
2005

5
月至
2007

6
月在招行
武汉分行硚口支行任行长;
2007

7
月至
2008

1
月在招行武汉分行同业银行部任总经理;

2008

2
月加盟平安银行先后任公司业务部总经理助理、产品及交易银行部副总经理,
一直负责公司银行产品开发与管理,全面掌握银行产品包括托管业务产品的运作、营销和管
理,尤其是对商业银行有关的各项监管政策比较熟悉。

2011

12
月任平安银行资产托
管部
副总经理;
2013

5
月起任平安银行资产托管事业部副总裁(主持工作);
2015

3

5
日起任平安银行资产托管事业部总裁。



4
、基金托管业务经营情况


2008

8

15
日获得中国证监会、银监会核准开办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业务。



截至
2019

6
月末,平
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托管净值规模合计
5.58
万亿,托管证券投资
基金共
113
只,具体包括华富价值增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华富量子生命力股票
型证券投资基金、长信可转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商保证金快线货币市场基金、平安日
增利货币市场基金、新华鑫益灵活配置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东吴中证可转换债券指数分级
证券投资基金、平安财富宝货币市场基金、红塔红土盛世普益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
资基金、新华活期添利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民生加银优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新华增
盈回报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鹏华安盈宝货币市场基金、平安新鑫先锋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新华万银多元策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中海进取收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
金、东吴移动互联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平安智慧中国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
金、国金通用鑫新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LOF
)、嘉合磐石混合型证
券投资基金、平
安鑫享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广发聚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鹏华弘安灵活配置混
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博时裕泰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中海顺鑫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东方红睿轩沪港深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浙商汇金转型升级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
资基金、广发安泽回报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博时裕景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平安
惠盈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长城久源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平安安盈保本混合型证
券投资基金、嘉实稳盛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长信先锐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华润元大现金
通货币市场基金、
平安鼎信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平安鼎泰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
资基金
(LOF)
、南方荣欢定期开放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长信富平纯债一年定期开放
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中海合嘉增强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富兰克林国海新活力灵活配
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南方颐元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鹏华弘惠灵活配置混合型证
券投资基金、鹏华兴安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西部利得天添利货币市场基
金、博时安祺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安信活期宝货币市场基金、广发鑫源灵活
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平安惠享纯债债券型证
券投资基金、广发安悦回报灵活配置混合
型证券投资基金、平安惠融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广发沪港深新起点股票型证券投资基
金、平安惠金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博时丰达纯债
6
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
券投资基金、英大睿鑫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西部利得新动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
投资基金、平安惠利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长盛盛丰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鹏
华丰盈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平安惠隆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平安金管家货币市场基金、
平安鑫利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华泰柏瑞享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
投资基
金、广发汇平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平安中证沪港深高股息精选指数型证券投
资基金、前海开源聚财宝货币市场基金、前海开源沪港深隆鑫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金鹰添荣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西部利得汇享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鹏华丰玉债券型证
券投资基金、华安睿安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西部利得久安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
券投资基金、广发汇安
18
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上投摩根岁岁金定期开放债券
型证券投资基金、平安转型创新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南方和元债券型证券投资基
金、兴银消费新趋势灵活
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南方高元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易方达瑞智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平安惠泽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南方智造未
来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万家安弘纯债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平安量化先锋混
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平安沪深
300
指数量化增强证券投资基金、平安合正定期开放纯
债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嘉合磐通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华夏鼎旺三个月定期开放债
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博时富安纯债
3
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富荣



福鑫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富荣福锦混合型证券投
资基金、前海开源丰鑫灵活配置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平安中证
5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ETF
)、汇添富鑫成定
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平安合韵定期开放纯债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易
方达恒安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中银证券汇享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
资基金、平安
MSCI
中国
A
股低波动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ETF
)、平安合悦定期开
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平安中证
5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中
金瑞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商添荣
3
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
证券投资基金、
平安中证
5
-
10
年期国债活跃券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平安中债
-
中高等级公司债
利差因子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平安季添盈三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人保鑫泽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长江量化匠心甄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华夏中债
1
-
3
年政策性金融债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兴业养老目标日期
2035
三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
基金(
FOF
)、诺德策略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瑞安三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
券投资基金、西部利得添盈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华安安平
6
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
式证券投资基金。



(二)
基金托管人的内部风险控制制度说明


1
、内部控制目标


作为基金托管人,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托管业务的法律法规、行业
监管要求,自觉形成守法经营、规范运作的经营理念和经营风格;确保基金财产的安全完整,
确保有关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确保内部控制
和风险管理体系的有效性;防范和化解经营风险,确保业务的安全、稳健运行,促进经营目
标的实现。



2
、内部控制组织结构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设有总行独立一级部门资产托管事业部,是全行
资产托管业务的
管理和运营部门,专门配备了专职内部监察稽核人员负责托管业务的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工
作,具有独立行使监督稽核工作的职权和能力。



3
、内部控制制度及措施


资产托管事业部具备系统、完善的制度控制体系,建立了管理制度、控制制度、岗位职
责、业务操作流程,可以保证托管业务的规范操作和顺利进行;取得基金从业资格的人员符
合监管要求;业务管理严格实行复核、审核、检查制度,授权工作实行集中控制,业务印章



按规程保管、存放、使用,账户资料严格保管,制约机制严格有效;业务操作区专门设置,
封闭管理,实施音像监控;业务信息由
专职信息披露人负责,防止泄密;业务实现自动化操
作,防止人为事故的发生,技术系统完整、独立。



(三)
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运作基金进行监督的方法和程序


1
、监督方法


依照《基金法》及其配套法规和基金合同的约定,监督所托管基金的投资运作。利用行
业普遍使用的“资产托管业务系统
——
监控子系统”,严格按照现行法律法规以及基金合同
规定,对基金管理人运作基金的投资比例、投资范围、投资组合等情况进行监督,并定期编
写基金投资运作监督报告,报送中国证监会。在日常为基金投资运作所提供的基金清算和核
算服务环节中,对基金管理人发送的
投资指令、基金管理人对各基金费用的提取与开支情况
进行检查监督。



2
、监督流程



1
)每工作日按时通过监控子系统,对各基金投资运作比例控制指标进行例行监控,
发现投资比例超标等异常情况,向基金管理人发出书面通知,与基金管理人进行情况核实,
督促其纠正,并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




2
)收到基金管理人的投资指令后,对涉及各基金的投资范围、投资对象及交易对手
等内容进行合法合规性监督。




3
)根据基金投资运作监督情况,定期编写基金投资运作监督报告,对各基金投资运
作的合法合规性、投资独立性和风格显著性等方面进行评价,报送中国
证监会。




4
)通过技术或非技术手段发现基金涉嫌违规交易,电话或书面要求管理人进行解释
或举证,并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










五、相关服务机构





基金份额
销售
机构


1
、直销机构: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广东省珠海市横琴新区宝华路
6

105
室-
42891
(集中办公区)


办公地址:
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珠江东路
30
号广州银行大厦
40
-
43



法定代表人:
刘晓艳


电话:
020
-
85102506


传真:
4008818099


联系人:
李红枫


网址:
www.efunds.com.cn


直销机构网点信息:



1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广州直销中心


办公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珠江东路
30
号广州银行大厦
40



电话:
020
-
85102506


传真:
400 881 8099


联系人:
李红枫



2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北京直销中心


办公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武定侯街
2
号泰康国际大厦
18



电话:
010
-
63213377


传真:
400 881 8099


联系人:刘蕾



3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上海直销中心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
88
号金茂大厦
4
6



电话:
021
-
50476668


传真:
400 881 8099


联系人:于楠



4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上交易系统


网址:
www.efunds.com.cn


2
、非直销销售机构


暂无,如将来新增非直销销售机构,详见相关公告。






基金
登记机构



名称: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广东省珠海市横琴新区宝华路
6

105
室-
42
891
(集中办公区)


办公
地址:
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珠江东路
30
号广州银行大厦
40
-
43



法定代表人:
刘晓艳


电话:
4008818088


传真:
020
-
38799249


联系人:余贤高





律师事务所和经办律师


律师事务所:
国浩律师
(
广州
)
事务所


地址:
广州市天河区珠江东路
28
号越秀金融大厦
38



负责人:程秉


电话:
020
-
38799345


传真:
020
-
38799345
-
200


经办律师:黄贞、陈桂华


联系人:
于鹏





会计师事务所和经办注册会计师


会计师事务所: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主要经营场所: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
1
号东方广场安永大楼
17

01
-
12



执行事务合伙人:
Tony Mao
毛鞍宁


电话:(
010

58153000


传真:(
010

85188298


经办注册会计师:
赵雅、马婧


联系人:赵雅















六、基金的募集


本基金由基金管理人依照《基金法》、《运作办法》、《销售办法》、基金合同的相关规定、
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
准予
易方达
瑞智
灵活配置
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
注册
的批
复》

证监许可
[
201
5
]
1873


和《关于同意易方达瑞智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延
期募集备案的回函》(机构部函
[2017]1022
号)
注册





基金为
契约型开放式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存续期为不定期。



本基金募集
期间每份
基金份额初始面值为
1
.
00
元人民币。



本基金
募集期

20
17

6

16
日至
20
17

6

19
日。



募集对象为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和合
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







七、基金合同的生效





基金
合同
的生效


本基金
基金合同于
201
7

6

21
日正式生效。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本基金管理人正
式开始管理本基金。






基金存续期内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和资产规模


《基金合同》生效后,连续二十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二百人或者基金
资产净值低于五千万元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定期报告中予以披露;连续六十个工作日
出现前述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向中国证监会报告并提出解决方案,如转换运作方式、与
其他基金合并或者终止基金合同等,并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进行表决。



法律法规或基金合同另有规定时,从其规定。




八、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





基金
投资人
范围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和合格境外机构
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






申购与赎回的场所


本基金的申购与赎回将通过销售机构进行。具体的销售机构将由基金管理人在招募说明
书或其他相关公告中列明。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情况变更或增减销售机构,
并在基金管理人网
站公示
。基金投资者应当在销售机构办理基金销售业务的营业场所或按销售机构提供的其他
方式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申购与赎回办理的开放日及时间


1
、开放日及开放时间


投资人在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
券交易所的正常
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
基金
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



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其他特殊情况或根据业务需要,
基金管理人有权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应在实施前依照《信息
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2

申购、赎回开始日及业务办理时间


本基金已于
8

18

开放办理
日常申购、赎回业务




基金管理人不得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或者时间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或者赎回或
者转换。投资人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和时间提出申购、赎回或转换申请且登记机构确
认接受的,其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为下一开放日基金份额申购、赎回的价格。






申购与赎回的原则 (未完)
各版头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