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证100A : 更新招募说明书(2020年1月)
原标题:深证100A : 更新招募说明书(2020年1月) 广发深证 100 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基金管理人: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时间:二〇 二〇 年 一 月 【重要提示】 本基金于 2012 年 2 月 15 日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字 [2012]200 号文核准。本基金基金 合同于 2012 年 5 月 7 日生效。 本基金管理人保证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核 准,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核准,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 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本基金的各类份额(广发深证 100 份额、广发深证 100 A 份额和广发深证 100 B 份额) 均不保本,在市场波动等因素的影响下可能发生亏损。 投资有风险,投资人认购(或申购)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招募说明书。基金的过往业绩 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 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 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 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 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者在投资 本基金前,需充分了解本基金的产品特性,并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包括:因政 治、经济、社会等环境因素对证券价格产生影响而形成的系统性风险,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 统性风险,基金管理人在基金管理实施过程中产生的基金管理风险 ,开放式基金的巨额赎回 风险,本基金的特定风险(包括指数投资风险、杠杆机制风险、折 / 溢价交易风险、以及份额 配对转换及基金份额折算等业务办理过程中的特有风险)等等。 本基金单笔认 / 申购金额不得低于 50,000 元人民币。投资者在进行投资决策前,请仔细 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 及《基金合同》。 本招募说明书约定的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编制、披露与更新要求,自《信息披露办法》实 施之日起一年后开始执行。 本基金本次更新的招募说明书主要根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和 修订后的基金合同对相关信 息进行更新,同时对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财务数据和净值 表现等其他信息一并更新,更新所载内容截止日为 2019 年 12 月 3 1 日,有关财务数据截止日 为 2019 年 9 月 30 日,净值表现截止日为 2019 年 6 月 30 日(本报告中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目录 第一部分 绪言 ................................ .......................... 1 第二部分 释义 ................................ .......................... 2 第三部分 基金管理人 ................................ ................... 11 第四部分 基金托管人 ................................ ................... 18 第五部分 相关服务机构 ................................ ................. 22 第六部分 基金份额的分类与净值计算规则 ................................ . 65 第七部分 基金的募集 ................................ .................... 68 第八部分 基金合同的生效 ................................ ............... 68 第九部分 广发深证 100 A 份额与广发 深证 100 B 份额的上市交易 .............. 70 第十部分 广发深证 100 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 . 72 第十一部分 基金份额的登记、转托管及其他业务 ............................ 85 第十二部分 基金的 份额配对转换 ................................ ......... 87 第十三部分 基金的投资 ................................ ................. 90 第十四部分 基金的业绩 ................................ ................ 101 第十五部分 基金的财产 ................................ ................ 103 第十六部分 基金资产的估值 ................................ ............ 104 第十七部分 基金的收益与分配 ................................ .......... 110 第十八部分 基金费用与税收 ................................ ............ 111 第十九部分 基金份额折算 ................................ .............. 113 第二十部分 基金的会计与审计 ................................ .......... 123 第二十一部分 基金的信息披露 ................................ .......... 124 第二十二部分 风险揭示 ................................ ................ 129 第二十三部分 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产的清算 ..................... 136 第二十四部分 基金合同的内容摘要 ................................ ...... 139 第二十五部分 基金托管协议的内容摘要 ................................ .. 155 第二十六部分 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服务 ................................ .. 169 第二十七部分 其他应披 露事项 ................................ .......... 172 第二十八部分 招募说明书存放及查阅方式 ................................ 173 第二十九部分 备查文件 ................................ ................ 174 第一部分 绪言 《广发深证 100 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以下简称“招募说明书” 或“本招募说明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证券投资基 金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销售办法》”)、《 公开募集 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 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 险管理规定》(以下简称“《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以及《广发深证 100 指数分级 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 )编写。 基金管理人承诺本招募说明书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广发深证 100 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基金”或“本基金”)是根据 本招募说明书所载明的资料申请募集的。本基金管理人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 提供未在本招募说明书中载明的信息,或对本招募说明书作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根据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编写,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 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核准。基金合同是约定基金合同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法 律文件。基金投资人自依基金合同取 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本基金 合同的当事人,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并 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基金投资人欲了解 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应详细查阅基金合同。 第二部分 释义 在本招募说明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以下含义: 1. 基金或本基金 指广发深证 100 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2. 基金管理人 指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3. 基金托管人 指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4. 招募说明书 指《广发深证 100 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招募 说明书》及其更新 5. 基金合同或本基金合同 指《广发深证 100 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 合同》及对本基金合同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6. 托管协议 指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就本基金签订之 《广发深证 100 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 议》及对该托管协议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7.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指《广发深证 100 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份额 发售公告》 8. 上市交易公告书 指《广发深证 100 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之 A 份额与 B 份额上市交易公告书》 9. 法律法规 指中国现行有效并公布实施的法律、行政法 规、规范性文件、司法解释、行政规章以及其 他对基金合同当事人有约束力的决定、决议、 通知等 10. 《基金法》 指 2012 年 12 月 28 日经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 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自 2013 年 6 月 1 日起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 资基金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1. 《销售办法》 指中国证监会 2013 年 3 月 15 日颁布、同年 6 月 1 日实施的《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 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2. 《信息披露办法》 指中国证监会 2019 年 7 月 26 日颁布、同年 9 月 1 日实施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 露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3. 《运作办法》 指中国证监会 2014 年 7 月 7 日颁布、同年 8 月 8 日实施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 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4. 《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 指中国证监会 2017 年 8 月 31 日颁布、同年 10 月 1 日实施的《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 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 出的修订 15. 中国证监会 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16. 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 指中国人民银行和 / 或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 委员会 17. 标的指数 指深证 100 价格指数 18. 基金份额分级 指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包括广发深证 100 指数分 级证券投资基金之基础份额、广发深证 100 指 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之 A 份额与广发深证 100 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之 B 份额。其中,广发 深证 100 A 份额与广发深证 100 B 份额的基金 份额配比始终保持 1 19. 广发深证 100 份额 指广发深证 100 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之基础 份额 20. 广发深证 100 A 份额 指广发深证 100 份额按基金合同约定规则所自 动分离或分拆的稳健收益类基金份额 21. 广发深证 100 B 份额 指广发深证 100 份额按基金合同约定规则所自 动分离或分拆的积极收益类基金份额 22. 广发深证 100 A 份额的本金 除非基金合同文义另有所指,对于广发深证 100 A 份额而言,指 1.00 元 23. 广发深证 100 A 份额约定年基准 收益率 指“同期银行人民币一年期定期存款利率(税 后) +3.5% ”,同期银行人民币一年期定期存款 利率以当年 1 月 1 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金融 机构人民币一年期存款基准利率为准。基金合 同生 效日所在年度的年基准收益率为“基金合 同生效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金融机构人民 币一年期存款基准利率(税后) +3.5% ”。每份 广发深证 100 A 份额年基准收益均以 1.00 元 为基准进行计算,但基金管理人并不承诺或保 证广发深证 100 A 份额持有人的该等收益,如 在某一会计年度内本基金资产出现极端损失 情况下,广发深证 100 A 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 人可能会面临无法取得约定应得收益的风险 甚至损失本金的风险 24. 基金合同当事人 指受基金合同约束,根据基金合同享有权利并 承担义务的法律主体,包括基金管理人、基金 托管人和基金份额持 有人 25. 个人投资者 指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可投资于证券投资 基金的自然人 26. 机构投资者 指依法可以投资证券投资基金的、在中华人民 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登记并存续或经有关政 府部门批准设立并存续的企业法人、事业法 人、社会团体或其他组织 27.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 指符合现时有效的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投 资于中国境内证券市场的中国境外的机构投 资者 28. 投资人 指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和合格境外机构投 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 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的合称 29. 基金份额持有人 指依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合法取得基金份 额的投资人 30. 基金销售业务 指基金管理人或 销售机构 宣传推介基金,发售 基金份额,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转换、 非交易过户、转托管及定期定额投资等业务 31. 销售机构 指基金的直销机构和 销售机构 32. 直销机构 指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33. 销售机构 指符合《销售办法》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 条件,取得基金代销业务资格并与基金管理人 签订了基金销售服务代理协议,代为办理基金 销售业务的机构 34. 基金销售网点 指直销机构的直销中心及 销售机构 的代销网 点 35. 场外 指不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而通过自 身的柜台或者其他交易系统办理基金份额认 购、申购和赎回业务的基金销售机构和场所 36. 场内 指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会员单位和深圳证券 交易所交易系统办理基金份额认购、申购、赎 回和上市交易业务的场所 37. 注册登记业务 指基金登记、存管、过户、清算和结算业务, 具体内容包括投资人基金账户的建立和管理、 基金份额注册登记、基金销售业务的确认、清 算和结算、代理发放红利、建立并保管基金份 额持有人名册等 38. 注册登记机构 指办理注册登记业务的机构。本基金的注册登 记机构为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或接受广发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委托代为办理注册登记业 务的机构 39. 注册登记系统 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开放式基 金登记结算系统 40. 证券登记结算系统 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 司证券登记结算系统 41. 场外份额 指登记在注册登记系统下的基金份额 42. 场内份额 指登记在证券登记结算系统下的基金份额 43. 基金账户 指注册登记机构为投资人开立的、记录其持有 的、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基金份额余额及其变 动情况的账户 44. 基金交易账户 指销售机构为投资人开立的、记录投资人通过 该销售机构买卖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变动及结 余情况的账户 45. 深圳证券账户 指投资人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深圳分公司开立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人民币普 通股票账户(即 A 股账户)或证券投资基金账 户 46. 基金合同生效日 指基金募集达到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规 定的条件,基金管理人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 备案手续完毕,并获得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的 日期 47. 基金合同终止日 指基金合同规定的基金合同终止事由出现后, 基金财产清算完毕,清算结果报中国证监会备 案并予以公告的日期 48. 基金募集期 指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至发售结束之日止 的期间,最长不得超过 3 个月 49. 存续期 指基金合同生效至终止之间的不定期期限 50. 工作日 指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 易日 51.T 日 指销售机构在规定时间受理投资人申购、赎回 或其他业务申请的工作日 52.T+n 日 指自 T 日起第 n 个工作日 ( 不包含 T 日 ) 53. 开放日 指为投资人办理基金份额申购、赎回或其他业 务的工作日 54. 交易时间 指开放日基金接受申购、赎回或其他交易的时 间段 55. 《业务规则》 指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实施的《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开放式基金业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 所开放式基金申购赎回业务实施细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证券投资基金上市规则》及对其不 时做出的修订,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 司发布实施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 司上市开放式基金登记结算业务实施细则》及 销售机构业务规则等相关业务规则和实施细 则及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56. 认购 指在基金募集期内,投资人申请购买基金份额 的行为 57. 申购 指基金合同生效后,投资人根据基金合同和招 募说明书的规定申请购买基金份额的行为 58. 赎回 指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份额持有人按基金合 同规定的条件要求将基金份额兑换为现金的 行为 59. 份额配对转换 指根据基金合同的约定,本基金的广发深证 100 份额与广发深证 100 A 份额、广发深证 100 B 份额之间的配对转换,包括分拆与合并两个 方面 60. 分拆 指根据基金合同的约定,基金份额持有人将其 持有的每 2 份广发深证 100 份额的场内份额申 请转换成 1 份广发深证 100 A 份额与 1 份广发 深证 100 B 份额的行为 61. 合并 指根据基金合同的约定,基金份额持有人将其 持有的每 1 份广发深证 100 A 份额与 1 份广发 深证 100 B 份额进行配对申请转换成 2 份广发 深证 100 份额的场内份额的行为 62. 会员单位 指具有基金代销业务资格的深圳证券交易所 会员单位 63. 上市交易 指基金合同生效后投资人通过场内会员单位 以集中竞价的方式买卖广发深证 100 A 份额、 广发深证 100 B 份额的行为 64. 基金转换 指基金份额持有人按照本基金合同和基金管 理人届时有效公告规定的条件,申请将其持有 基金管理人管理的、某一基金的基金份额转换 为基金管理人管理的、且由同一注册登记机构 办理注册登记的其他基金基金份额的行为 65. 转托管 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在本基金的不同销售机构 之间实施的变更所持基金份额销售机构的操 作 66. 系统内转托管 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将持有的基金份额在注册 登记系统内不同销售机构(网点)之间或证券 登记结算系统内不同会员单位(交易单元)之 间进行转登记的行为 67. 跨系统转托管 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将持有的基金份额在注册 登记系统和证券登记结算系统间进行转登记 的行为 68. 定期定额投资计划 指投资人通过有关销售机构提出申请,约定每 期扣款日、扣款金额及扣款方式,由销售机构 于每期约定扣款日在投资人指定银行账户内 自动完成扣款及基金申购申请的一种投资方 式 69. 巨额赎回 指本基金单个开放日,广发深证 100 份额净赎 回申请 ( 赎回申请份额总数加上基金转换中转 出申请份额总数后扣除申购申请份额总数及 基金转换中转入申请份额总数后的余额 ) 超过 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包括广发深证 100 份 额、广发深证 100 A 份额和广发深证 100 B 份 额)的 10% 70. 元 指人民币元 71. 基金收益 指基金投资所得红利、股息、债券利息、买卖 证券价差、银行存款利息、已实现的其他合法 收入及因运用基金财产带来的成本和费用的 节约 72. 基金资产总值 指基金拥有的各类有价证券、银行存款本息、 基金应收申购款及其他资产的价值总和 73. 基金资产净值 指基金资产总值减去基金负债后的价值 74. 基金份额净值 指计算日基金资产净值除以计算日基金份额 总数的数值 75. 基金资产估值 指计算评估基金资产和负债的价值,以确定基 金资产净值和基金份额净值的过程 76. 指定 媒介 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用以进行信息披露的全 国性报刊及指定互联网网站(包括基金管理人 网站、基金托管人网站、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 披露网站)等媒介 77. 流动性受限资产 指由于法律法规、监管、合同或操作障碍等 原因无法以合理价格予以变现的资产,包括但 不限于到期日在 10 个交易日以上的逆回购与 银行定期存款(含协议约定有条件提前支取的 银行存款)、停牌股票、流通受限的新股及非 公开发行股票、资产支持证券、因发行人债务 违约无法进行转让或交易的债券等 78. 不可抗力 指本基金合同当事人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 能克服的客观事件。 79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 指《广发深证 100 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 产品资料概要》及其更新 第三部分 基金管理人 一、 概况 1 、名称: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 、住所: 广东省珠海市 横琴新区 宝华路 6 号 105 室 - 49848 (集中办公区) 3 、办公地址:广州市海珠区琶洲大道东 1 号保利国际广场南塔 31 - 33 楼 4 、法定代表人:孙树明 5 、设立时间: 2003 年 8 月 5 日 6 、电话: 020 - 83936666 全国统一客服热线 : 95105828 7 、联系人:邱春杨 8 、注册资本: 1.2688 亿元人民币 9 、股权结构: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烽火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市前海香江金 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和 广州科技 金融创新投资控股 有限公司,分别持有本基金管理人 60.593 % 、 15.763 %、 15.763 %和 7.881 %的股权 。 二、主要人员情况 1 、董事会成员 孙树明先生:董事长,博士,高级经济师,兼任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执行董 事、党委书记,中证机构间报价系统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中国证券业协会第六届理事会 兼职副会长,上海证券交易所第四届理事会理事,深圳证券交易所第二届监事会监事,中国 上市公司协会第二届理事会兼职副会长,亚洲金融合作协会理事,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道德 准则委员会委员,广东金融学会副会长,广东省预防腐败工作专家咨询委员会财政金融运行 规范组成员。曾任财政部条法司副处长、处长,中国经济开发信托投资公司总经理办公室主 任、总经理助理,中共中央金融工作委员 会监事会工作部副部长,中国银河证券有限公司监 事会监事,中国证监会会计部副主任、主任等职务。 林传辉先生:副董事长,学士,现任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兼任广发国际资产 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中国基金业协会创新与战略发展专业委员会委员、资产管理业务专业 委员会委员,深圳证券交易所第四届上诉复核委员会委员。曾任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 银行部常务副总经理,瑞元资本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董事长。 孙晓燕女士:董事,硕士,现任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副总经理、财务总监, 兼任广发控股(香港)有限公司董事,证通股份有限公 司监事。曾任广东广发证券公司投资 银行部经理、广发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财务部经理、财务部副总经理、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自营部副总经理 ,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副总经理 ,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财 务部总经理,证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长。 戈俊先生:董事,硕士,高级会计师,现任烽火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总裁。曾 任烽火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总经理助理、财务部总经理助理、财务部总经理、董事 会秘书、财务总监、副总裁。 翟美卿女士:董事,硕士,现任深圳市前海香江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深圳香江控股股份有 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南方香江集团董事长、总经理,香江集团有限 公司总裁、深圳市金海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兼任全国政协委员,中国女企业家协会 副会长,广东省妇联副主席,广东省工商联副主席,广东省女企业家协会会长,香江社会救 助基金会主席,深圳市侨商国际联合会会长,深圳市深商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香港 各界文化促进会主席。 匡丽军女士:董事,硕士,现任广州科技金融创新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工会主 席。曾任广州科技房地产开发公司办公室主任,广州市科达实业发展公司办公室主任,广州 科技风险投资有限公司办公室主任、 董事会秘书。 罗海平先生:独立董事,博士,现任中华联合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首 席风险官、集团机关党委书记,兼任保监会行业风险评估专家。曾任中国人民保险公司荆襄 支公司经理、湖北省分公司国际保险部党组书记、总经理、汉口分公司党委书记、总经理, 太平保险有限公司市场部总经理、湖北分公司党委书记、总经理、助理总经理、副总经理兼 董事会秘书,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总裁,阳光保险集团执行委员会委员,中华联合财 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董事长、党委书记。 董茂云先生:独立董事,博士,现任宁波大学法学院教授、学术 委员会主任,复旦大学 兼职教授,浙江合创律师事务所兼职律师。曾任复旦大学教授、法律系副主任、法学院副院 长,海尔施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姚海鑫先生:独立董事,博士,现任辽宁大学新华国际商学院教授、辽宁大学商学院博 士生导师,兼任中国会计学会理事、东北地区高校财务与会计教师联合会常务理事、辽宁省 会计与珠算心算学会会长、沈阳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和中兴 - 沈阳商业大厦(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曾任辽宁大学工商管理学院副院长、工商管理硕士( MBA )教育中心副 主任、计财处处长、学科建设处处长、发展规划处处长 、新华国际商学院党总支书记、东北 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 、监事会成员 符兵先生:监事会主席,硕士,经济师。曾任广东物资集团公司计划处副科长,广东发 展银行广州分行世贸支行行长、总行资金部处长,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总经理、 市场拓展部副总经理、市场拓展部总经理、营销服务部总经理、营销总监、市场总监。 吴晓辉先生:职工监事,硕士,现任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信息技术部总经理,兼任广 发基金分工会主席。曾任广发证券电脑中心副经理、经理。 孔伟英女士:职工监事,学士,经济师。现任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人 力资源部总经理。 曾任职于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张成柱先生:职工监事,学士,现任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中央交易部交易员。曾任广 州新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工程师,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工程师,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信 息技术部工程师。 刘敏女士:职工监事,硕士,现任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营销管理部副总经理。曾任广 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市场拓展部总经理助理,营销服务部总经理助理,产品营销管理部总经 理助理。 3 、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林传辉先生:总经理,学士,兼任广发国际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中国基金业协会 创新与战略发展专 业委员会委员,资产管理业务专业委员会委员,深圳证券交易所第四届上 诉复核委员会委员。曾任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银行部常务副总经理,瑞元资本管理有 限公司总经理、董事长。 易阳方先生:常务副总经理,硕士,兼任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投资总监,广发创新驱 动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广发国际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副董事长。曾任广发 证券投资自营部副经理,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发行审核委员,广发基金 管理有限公司投资管理部总经理、公司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广发聚富开放式证券投资基 金基金经理、广发制造业精选混 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广发鑫享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 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广发稳裕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广发聚丰混合型证券投资 基金基金经理、广发聚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广发鑫益灵活配置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广发转型升级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广发聚惠灵 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瑞元资本管理有限公司董事。 朱平先生:副总经理,硕士 , 经济师。曾任上海荣臣集团市场部经理、广发证券投资银行 部华南业务部副总经理,基金科汇基金经理,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投资部研究负责人,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第六届创业板发行审核委员会 兼职委员。 邱春杨先生:督察长,博士。曾任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机构理财部副总经理、金融工 程部副总经理、金融工程部总经理、产品总监、副总经理,广发沪深 300 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经理、广发中证 500 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瑞元资本管理有限公司董事。 魏恒江先生:副总经理,硕士,高级工程师。曾在水利部、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工作, 历任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总经理、综合管理部总经理、总经理助理。 张敬晗女士:副总经理,硕士,兼任 广发国际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曾任中国农业科 学院助理研究员,中国证监会培训中心、监察局科员,基金监管部副处长及处长,私募基金 监管部处长。 张芊女士:副总经理,硕士,兼任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固定收益投资总监、广发纯债 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广发聚鑫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广发鑫裕灵活配置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广发集裕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广发集丰债券型证 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广发汇优 66 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广发汇利一 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曾在施耐德电气公司、中国银河证券、中 国人保资产管理公司、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和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工作,历任广发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固定收益部总经理, 广发聚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广 发安宏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广发安富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 基金基金经理、广发集安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广发集鑫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 经理、广发集源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王凡先生:副总经理,博士。曾在财政部、全国社保基金理事会、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 公司工作。 窦刚先生:首席信息官,硕士。曾在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工作,历任广发基金管理有 限公司中央交易部总经理、运营总监、公司总经理助理 。 4 、基金经理 罗国庆先生,经济学硕士,持有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从业证书。曾任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 司研究员,华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产品设计研究员,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产品经理及量化研 究员。现任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指数投资部副总经理、广发深证 100 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经理 ( 自 2015 年 10 月 13 日起任职 ) 、广发中证医疗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 自 2015 年 10 月 13 日起任职 ) 、广发中证全指汽车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 自 2017 年 7 月 31 日起任职 ) 、广发中证全指建筑材料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 自 2017 年 8 月 2 日起任职 ) 、广发中证全指家用电器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 自 2017 年 9 月 13 日起任职 ) 、广发中证传媒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 自 2017 年 12 月 27 日起 任职 ) 、广发中证传媒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基金经理 ( 自 2018 年 1 月 2 日起任职 ) 、广发中证 1000 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 自 2018 年 11 月 2 日起 任职 ) 、广发中证 1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 自 2019 年 5 月 27 日起任职 ) 、 广发中证 1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基金经理 ( 自 2019 年 5 月 27 日 起任职 ) 。 历任基金经理:陆志明,任职时间为 2012 年 5 月 7 日至 2016 年 7 月 28 日;陈盛业,任 职时间为 2013 年 9 月 9 日至 2014 年 4 月 1 日;魏军,任职时间为 2014 年 4 月 1 日至 2016 年 1 月 18 日 。 5 、 基金投资采取集体决策制度。基金管理人权益公募投委会由 总经理助理王海涛 先生 、 总经理助理陈少平女士、价值 投资部 总经理 傅友兴先生、 成长 投资部总经理刘格菘先生 和 策 略投资部副总经理李巍先生 等成员组成, 王海涛 先生担任权益公募投委会主席。 6 、上述人员之间均不存在近亲属关系。 三、基金管理人的职责 1. 依法募集基金,办理或者委托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认定的其他机构代为办理基金 份额的发售、申购、赎回和登记事宜; 2. 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3. 对所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分别管理、分别记账,进行证券投资; 4. 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确定基金收益分配方案,及时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收益; 5. 进行基金会计核算并编制基金财务会计报告; 6. 编制 季度、 中期和年度基金报告; 7. 计算并公告基金资产净值,广发深证 100 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广发深证 100 A 份额、 广发深证 100 B 份额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确定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 8. 办理与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有关的信息披露事项; 9. 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0. 保存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的记录、账册、报表和其他相关资料; 11. 以基金管理人名义,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行使诉讼权利或者实施其他法律行为; 12. 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职责。 四、 基金管理人 承诺 1. 基金管理人承诺: ( 1 )严格遵守《基金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采取 有效措施,防止违反《基金法》及其他法律法规行为的发生; ( 2 )根据基金合同的规定,按照招募说明书列明的投资目标、策略及限制进行基金资产 的投资。 2. 基金管理人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基金资产不得用于下列投资或者活动: ( 1 )将基金管理人固有财产或者他人财产混同于基金财产从事证券投资; ( 2 )不公平地对待其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 ( 3 )利用基金财产为基金份额持有人以外的第三人牟取利益; ( 4 )向基金份额持有人违规承诺收益 或者承担损失; ( 5 )法律法规以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禁止的其他行为。 3. 基金经理承诺: ( 1 )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本着谨慎的原则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取最 大利益; ( 2 )不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代理人、代表人、受雇人或任何其他第三人谋取不当利益; ( 3 )不泄漏在任职期间知悉的有关证券、基金的商业秘密、尚未依法公开的基金投资内 容、基金投资计划等信息; ( 4 )不协助、接受委托或以其他任何形式为其他组织或个人进行证券交易。 五、 基金管理人的内部控制制度 基金管理人的内部风险控制制度包括内部控制大纲、基本管理制度、部门业务规章等。内 部控制大纲是对公司章程规定的内控原则的细化和展开,对各项基本管理制度的总揽和指导。 内部控制大纲明确了内部控制目标和原则、内部控制组织体系、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内部控制 环境、内部控制措施等。基本管理制度包括风险控制制度、基金投资管理制度、基金绩效评估 考核制度、集中交易制度、基金会计制度、信息披露制度、信息系统管理制度、员工保密制度、 危机处理制度、监察稽核制度等。部门业务规章是在基本管理制度的基础上,对各部门的主要 职责、岗位设置、工作要 求、业务流程等的具体说明。 根据基金管理业务的特点,公司设立顺序递进、权责统一、严密有效的四道内控防线: 1. 建立以各岗位目标责任制为基础的第一道监控防线。各岗位均制定明确的岗位职责,各 业务均制定详尽的操作流程,各岗位人员上岗前必须声明已知悉并承诺遵守,在授权范围内承 担各自职责。 2. 建立相关部门、相关岗位之间相互监督的第二道监控防线。公司在相关部门、相关岗位 之间建立重要业务处理凭据传递和信息沟通制度,后续部门及岗位对前一部门及岗位负有监督 的责任。 3. 建立以合规风控部门对各岗位、各部门、各机构、各项业务全 面实施监督反馈的第三道 监控防线。合规风控部门属于内核部门,独立于其他部门和业务活动,对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 情况实行严格的检查和监督。 4. 建立以合规及风险管理委员会及督察长为核心,对公司所有经营管理行为进行监督的第 四道监控防线。 第四部分 基金托管人 一、 基金托管人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名称: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简称:中国建设银行 )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25 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 1 号院 1 号楼 法定代表人:田国立 成立时间: 2004 年 09 月 17 日 组织形式: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贰仟伍佰亿壹仟零玖拾柒万柒仟肆佰捌拾陆元整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基金托管资格批文及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字 [1998]12 号 联系人:田 青 联系电话: (010)6759 5096 中国建设银行成立于 1954 年 10 月,是一家国内领先、国际知名的大型股份制商业银行, 总部设在北京。本行于 2005 年 10 月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挂牌上市 ( 股票代码 939) ,于 2007 年 9 月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 ( 股票代码 601939) 。 2018 年末,集团资产规模 23.22 万亿元,较上年增长 4.96% 。 2018 年度,集团实现 净利 润 2,556.26 亿元,较上年增长 4.93% ;平均资产回报率和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分别为 1.13% 和 14.04% ;不良贷款率 1.46% ,保持稳中有降;资本充足率 17.19% ,保持领先同业。 2018 年,本集团先后荣获新加坡《亚洲银行家》“ 2018 年中国最佳大型零售银行奖”、“ 2018 年中国全面风险管理成就奖”;美国《环球金融》“全球贸易金融最具创新力银行”、《银行家》 “ 2018 最佳金融创新奖”、《金融时报》“ 2018 年金龙奖 — 年度最佳普惠金融服务银行”等多 项重要奖项。本集团同时获得英国《银行家》、香港《 亚洲货币》杂志“ 2018 年中国最佳银 行”称号,并在中国银行业协会 2018 年“陀螺”评价中排名全国性商业银行第一。 中国建设银行总行设资产托管业务部,下设综合与合规管理处、基金市场处、证券保险 资产市场处、理财信托股权市场处、养老金托管处、全球托管处、新兴业务处、运营管理处、 托管应用系统支持处、跨境托管运营处、合规监督处等 11 个职能处室,在安徽合肥设有托管 运营中心,在上海设有托管运营中心上海分中心,共有员工 300 余人。自 2007 年起,托管部 连续聘请外部会计师事务所对托管业务进行内部控制审计,并已经成为常规化的内 控工作手 段。 (二)主要人员情况 蔡亚蓉,资产托管业务部总经理,曾先后在中国建设银行总行资金计划部、信贷经营部、 公司业务部以及中国建设银行重组改制办公室任职,并在总行公司业务部担任领导职务。长 期从事公司业务,具有丰富的客户服务和业务管理经验。 龚毅,资产托管业务部资深经理(专业技术一级),曾就职于中国建设银行北京市分行国 际部、营业部并担任副行长,长期从事信贷业务和集团客户业务等工作,具有丰富的客户服 务和业务管理经验。 黄秀莲,资产托管业务部资深经理(专业技术一级),曾就职于中国建设银行总行会计部, 长期从事托 管业务管理等工作,具有丰富的客户服务和业务管理经验。 郑绍平,资产托管业务部副总经理,曾就职于中国建设银行总行投资部、委托代理部、 战略客户部,长期从事客户服务、信贷业务管理等工作,具有丰富的客户服务和业务管理经 验。 原玎,资产托管业务部副总经理,曾就职于中国建设银行总行国际业务部,长期从事海 外机构及海外业务管理、境内外汇业务管理、国外金融机构客户营销拓展等工作,具有丰富 的客户服务和业务管理经验。 (三)基金托管业务经营情况 作为国内首批开办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业务的商业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一直秉持“以客户 为中心” 的经营理念,不断加强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严格履行托管人的各项职责,切实维 护资产持有人的合法权益,为资产委托人提供高质量的托管服务。经过多年稳步发展,中国 建设银行托管资产规模不断扩大,托管业务品种不断增加,已形成包括证券投资基金、社保 基金、保险资金、基本养老个人账户、 (R)QFII 、 (R)QDII 、企业年金、存托业务等产品在内 的托管业务体系,是目前国内托管业务品种最齐全的商业银行之一。截至 2019 年二季度末, 中国建设银行已托管 924 只证券投资基金。中国建设银行专业高效的托管服务能力和业务水 平,赢得了业内的高度 认同。中国建设银行先后 9 次获得《全球托管人》“中国最佳托管银行”、 4 次获得《财资》“中国最佳次托管银行”、连续 5 年获得中债登“优秀资产托管机构”等奖 项,并在 2016 年被《环球金融》评为中国市场唯一一家“最佳托管银行”、在 2017 年荣获《亚 洲银行家》“最佳托管系统实施奖”。 二、 基金托管人的内部控制制度 (一)内部控制目标 作为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托管业务的法律法规、行业监管规章 和本行内有关管理规定,守法经营、规范运作、严格监察,确保业务的稳健运行,保证基金 财产的安全完整,确保有关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 益。 (二)内部控制组织结构 中国建设银行设有风险与内控管理委员会,负责全行风险管理与内部控制工作,对托管 业务风险控制工作进行检查指导。资产托管业务部配备了专职内控合规人员负责托管业务的 内控合规工作,具有独立行使内控合规工作职权和能力。 (三)内部控制制度及措施 资产托管业务 部具备系统、完善的制度控制体系,建立了管理制度、控制制度、岗位职 责、业务操作流程,可以保证托管业务的规范操作和顺利进行;业务人员具备从业资格;业 务管理严格实行复核、审核、检查制度,授权工作实行集中控制,业务印章按规程保管、存 放、使用,账户资料严格保管,制约机制严格有效;业务操作区专门设置,封闭管理,实施 音像监控;业务信息由专职信息披露人负责,防止泄密;业务实现自动化操作,防止人为事 故的发生,技术系统完整、独立。 三、 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运作基金进行监督的方法和程序 (一)监督方法 依照《基金法》及其配套法规 和基金合同的约定,监督所托管基金的投资运作。利用自 行开发的“新一代托管应用监督子系统”,严格按照现行法律法规以及基金合同规定,对基金 管理人运作基金的投资比例、投资范围、投资组合等情况进行监督。在日常为基金投资运作 所提供的基金清算和核算服务环节中,对基金管理人发送的投资指令、基金管理人对各基金 费用的提取与开支情况进行检查监督。 (二)监督流程 1. 每工作日按时通过新一代托管应用监督子系统,对各基金投资运作比例控制等情况进 行监控,如发现投资异常情况,向基金管理人进行风险提示,与基金管理人进行情况核实, 督促其纠正 ,如有重大异常事项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 2. 收到基金管理人的划款指令后,对指令要素等内容进行核查。 3. 通过技术或非技术手段发现基金涉嫌违规交易,电话或书面要求基金管理人进行解释 或举证,如有必要将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 第五部分 相关服务机构 一 、 基金份额销 售机构 1 、直销机构 ( 1 )广州分公司 地址:广州市海珠区琶洲大道东 1 号保利国际广场南塔 10 楼 直销中心电话: 020 - 89899073 传真: 020 - 89899069 020 - 89899070 ( 2 )北京分公司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9 号楼 11 层 1101 单元 (电梯楼层 12 层 1201 单元) 电话: 010 - 68083113 传真: 010 - 68083078 ( 3 )上海分公司 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陆家嘴东路 166 号 905 - 10 室 电话: 021 - 68885310 传真: 021 - 68885200 ( 4 )网上交易 投资者可以通过本公司网上交易系统办理本基金的开户、认购等业务,具体交易细则请 参阅本公司网站公告。 本公司网上交易系统网址: www.gffunds.com.cn 本公司网址 : www.gffunds.com.cn 客服电话: 95105828 (免长途费)或 020 - 83936999 客服传真: 020 - 34281105 ( 5 )投资人也可通过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进行本基金发售相关事宜的查询和投诉等。 2 、 非直销 销售机构 ( 1 ) 名称: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55 号 法定代表人:陈四清 联系人:郭明 电话: 010 - 66107900 传真: 010 - 66107914 客服电话: 95588 公司网站: www.icbc.com.cn ( 2 )公司名称: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区中新广州知识城腾飞一街 2 号 618 室 联系地址:广州市天河区马场路 26 号广发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孙树明 联系人:黄岚 客服电话: 95575 、 020 - 95575 或致电各地营业网点 公司网站: www.gf.com.cn ( 3 ) 名称: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25 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 1 号院 1 号楼 ( 长安兴融中心 ) 法定代表人:田国立 客服电话: 95533 公司网站: www.ccb.com ( 4 ) 名称: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建国门内大街 69 号 法定代表人:周慕冰 客服电话: 95599 公司网站: www.abchina.com ( 5 )名称: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山东省青岛市崂山深圳路 222 号 1 号楼 2001 办公地址:青岛市崂山区深圳路 222 号青岛国际金融广场 20 层( 266061 ) 法定代表人:姜晓林 联系人:吴忠超 电话: 0532 - 85022326 传真: 0532 - 85022605 客服电话: 95548 公司网站: http://sd.citics.com/ ( 6 ) 名称: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 188 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 188 号 法定代表人:彭纯 联系人:陆志俊 电话: 021 - 58781234 传真: 021 - 58408483 客户服务电话: 95559 网址: www.bankcomm.com ( 7 ) 名称: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深南大道 7088 号招商银行大厦 法定代表人:李建红 客服电话: 95555 公司网站: www.cmbchina.com ( 8 )公司名称: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 168 号 法定代表人:宁黎明 联系人:张萍 电话: 021 - 68475888 : 传真: 021 - 68476111 客服电话: 95594 公司网站: www.bosc.cn ( 9 )公司名称: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中山东一路 12 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北京东路 689 号 法人:高国富 联系人:吴雅婷 联系电话: 021 - 61162160 客服电话: 95528 网址: www.spdb.com.cn ( 10 )名称: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西安市新城区东新街 319 号 8 幢 10000 室 法定代表人:徐朝晖 联系人:梁承华 联系电话: 029 - 87211526 业务传真: 029 - 87211548 客服热线: 95582 公司网址: www.westsecu.com ( 11 ) 名称: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2 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2 号 法定代表人:董文标 联系人:董云巍 电话: 010 - 58560666 传真: 010 - 57092611 客服电话: 95568 公司网站: www.cmbc.com.cn ( 12 )公司名称:浦领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望京东园四区 13 号楼 A 座 9 层 908 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望京浦项中心 A 座 9 层 04 - 08 法人:聂婉君 联系人:李艳 联系电话: 010 - 59497361 传真: 010 - 64788016 客服电话: 4000125899 网址: www.zscffund.com ( 13 )公司名称:上海挖财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扬高南路 799 号 5 楼 01 、 02 、 03 室 办公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扬高南路 799 号 5 楼 01 、 02 、 03 室 法人:冷飞 联系人:曾芸 联系电话: 021 - 50810673 传真: 021 - 50810687 客服电话: 400 - 711 - 8718 网址: www.wacaijijin.com ( 14 ) 名称: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深南中路 1099 号 办公地址:深圳市深南中路 1099 号 法定代表人:孙建一 联系人:蔡宇洲 电话: 0755 - 22197874 25879591 传真: 0755 - 22197701 客服电话: 40066 - 99999 公司网站: http : //bank.pingan.com ( 15 )公司名称:上海万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 ( 上海 ) 自由贸易试验区福山路 33 号 11 楼 B 座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明路 1500 号万得大厦 11 楼 法人:黄祎 联系人:徐亚丹 联系电话: 021 - 50712782 传真: 021 - 50710161 客服电话: 400 - 799 - 1888 网址: www.520fund.com.cn ( 16 ) 名称: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宁波市鄞州区宁南南路 700 号 法定代表人:陆华裕 联系人:胡技勋 联系方式: 0574 - 89068340 传真: 0574 - 8705 0024 客服电话: 96528 ,上海、北京地区 962528 公司网站: www.nbcb.com.cn ( 17 ) 名称: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下城区庆春路 288 号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下城区庆春路 288 号 法定代表人:张达洋 联系人:毛真海 联系电话: 0571 - 87659546 传真: 0571 - 87659188 客服电话: 95527 公司网站: www.czbank.com ( 18 )公司名称:东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东莞市莞城区体育路 21 号 办公地址:东莞市莞城区体育路 21 号 法人:卢国锋 联系人:朱杰霞 联系电话: 0769 - 22865177 传真: 0769 - 23156406 客服电话: 40011 - 96228 网址: www.dongguanbank.cn ( 19 )公司名称:广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东路 30 号 办公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东路 30 号广州银行大厦 35 楼 法人:黄子励 联系人:许晓莲 联系电话: 020 - 28302735 传真: 020 - 28302021 客服电话: 96699 (广东), 4008396699 (全国) 网址: http://www.gzcb. com.cn ( 20 )公司名称: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南京市玄武区中山路 288 号 办公地址:南京市玄武区中山路 288 号 法人:胡升荣 联系人:赵世光 联系电话: 02586776744 传真: 02586775376 客服电话: 95302 网址: www.njcb.com.cn ( 21 ) 名称: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 . 杭州市庆春路 46 号 办公地址:中国 . 杭州市庆春路 46 号 法人代表:吴太普 联系人:严峻 联系电话: 0571 - 85108195 客服电话: 4008888508 传真: 0571 - 85106576 网址: www.hzbank.com.cn ( 22 )公司名称:泉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泉州市丰泽区云鹿路 3 号 办公地址:泉州市丰泽区云鹿路 3 号 法人:傅子能 联系人:谢婷枫 联系电话: 0595 - 22551071 传真: 0595 - 22551071 客服电话: 400 - 88 - 96312 网址: www.qzccbank.com ( 23 ) 名称: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福州市五四路 157 号新天地大厦 7 、 8 层 办公地址:福州市五四路 157 号新天地大厦 7 至 10 层 法定代表人:黄金琳 联系人:张腾 电话: 0591 - 87383623 传真: 0591 - 87383610 公司网站: www.hfzq.com.cn 客服电话: 96326 (福建省外请先拨 0591 ) ( 24 )公司名称: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福州市湖东路 268 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长柳路 36 号 法人:杨华辉 联系人:乔琳雪 联系电话: 021 - 38565547 客服电话: 95562 网址: www.xyzq.com.cn ( 25 )公司名称: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长乐路 989 号 45 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长乐路 989 号 40 层 法人:杨玉成 联系人:余敏 联系电话: 02133388252 传真: 02133388224 客服电话: 95523 网址: www.swhysc.com ( 26 ) 名称:申万宏源西部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高新区(新市区)北京南路 358 号大成国际大厦 20 楼 2005 室 办公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高新区(新市区)北京南路 358 号大成国际大厦 20 楼 2005 室 法定代表人:许建平 电话: 010 - 88085858 传真: 010 - 88085195 联系人:李巍 客户 服务电话: 400 - 800 - 0562 网址: www.hysec.com ( 27 )公司名称: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商城路 618 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静安区南京西路 768 号国泰君安大厦 法人:杨德红 联系人:钟伟镇 (未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