艾迪精密: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时间:2020年01月03日 16:58:06 中财网
原标题:艾迪精密: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638 证券简称:艾迪精密 公告编号:2020-001



烟台艾迪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烟台艾迪精密机械股份有
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2275号)核准,烟
台艾迪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艾迪精密”)
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27,461,749股,发行
价格25.49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700,000,000元,减除发行费用
(包括保荐承销费、律师费、法定信息披露费用等)人民币
12,103,773.58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687,896,226.42元。


上述募集资金均全部到位,2019年12月17日,天职国际会计师事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募集资金进行审验并出具了《烟台艾迪精密
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天职业字[2019]38504号)。


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签订及募集资金专户开立、存储
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和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保护投资者权利,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
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


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的有关规
定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的要求,公司及保荐机构海通证
券股份有限公司于近日与各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分别签订了《募集
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三方监管协议”)。


(一)集资金专户的开立和存储情况

截至2020年1月2日,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存储情况如下:




开户人

开户行

账 号

专户金额(元)

用 途

1

艾迪精密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烟台开发区支行

535902112810205

100,045,671.84

工程机械用
高端液压主
泵建设项目

2

艾迪精密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烟台开发区支行

1606020829200531297

100,022,314.49

液压破碎锤
建设项目

3

艾迪精密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烟台开发区支行

378020100100124832

100,004,166.67

工程机械用
高端液压马
达建设项目

4

艾迪精密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烟台分行营业部

4560000010120100079378

189,509,211.81

工程机械用
高端液压马
达建设项目

5

艾迪精密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烟台福山支行

8110601012401040932

100,004,166.67

工程机械用
高端液压主
泵建设项目

6

艾迪精密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烟台经济技术开发
区支行

15392101040086953

100,004,131.67

液压破碎锤
建设项目





(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主要内容

根据协议,公司(“甲方”)、开户银行(“乙方”)及 海通证
券(“丙方”)签订的《三方监管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1、、甲乙双方应当共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支付
结算办法》、《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


2、丙方作为甲方的保荐机构,应当依据有关规定指定保荐代表人
或者其他工作人员对甲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



丙方承诺按照《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及甲方制订的募集资金管理制
度对甲方募集资金的管理与使用履行保荐职责,进行持续督导工作。


丙方可以采取现场调查、书面问询等方式行使其监督权。甲方和
乙方应当配合丙方的调查与查询。丙方至少每半年度对甲方募集资金
的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一次现场调查,现场调查时应同时检查募集资
金专户存储情况。


3、甲方授权丙方指定的保荐代表人可以随时到乙方查询、复印甲
方专户的资料;乙方应当及时、准确、完整地向其提供所需的有关专
户的资料。


保荐代表人向乙方查询甲方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当出具本人的合法
身份证明;丙方指定的其他工作人员向乙方查询甲方专户有关情况时
应当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和单位介绍信。


4、乙方按月(每月10日前)向甲方出具真实、准确、完整的专户
对账单,并抄送给丙方。


5、甲方1次或者12个月以内累计从专户支取的金额超过5000万元
且达到发行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以下简称“募集资
金净额”)的20%的,甲方应当及时以传真方式通知丙方,同时提供专
户的支出清单。


6、丙方有权根据有关规定更换指定的保荐代表人。丙方更换保荐
代表人的,应当将相关证明文件书面通知乙方,同时按本协议的要求
书面通知更换后保荐代表人的联系方式。更换保荐代表人不影响本协
议的效力。


7、乙方连续三次未及时向甲方出具对账单,以及存在未配合丙方
调查专户情形的,甲方可以主动或者在丙方的要求下单方面终止本协


议并注销募集资金专户。


8、丙方发现甲方、乙方未按约定履行本协议的,应当在知悉有关
事实后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书面报告。


9、本协议自甲、乙、丙三方法定代表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署并加
盖各自单位公章之日起生效,至专户资金全部支出完毕并依法销户之
日起失效.

三、备查文件

1、《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2、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烟台艾迪精
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天职业字[2019]38504号)





特此公告。




烟台艾迪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年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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