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发动力: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中国航发动力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中国航发动力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 作为中国航发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独立客观判 断的原则,现就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所审议的相关议案发表独立意 见如下: 一、《关于2019年度与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之持续性关联交易预计执行 情况的议案》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度与实际控制人 及其关联方之持续性关联交易的议案》,现对2019年度各项关联交易实际执行情 况进行预计,并在年度报告中进行最终披露。上述关联交易的定价原则合理、公 允,遵守了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情 形。上述关联交易是由我国航空工业体系的现实状况所决定的,可以保证公司生 产经营工作的有序进行,符合公司长远发展和全体股东的利益,能为公司业务收 入及利润增长作出相应的贡献,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及当期财务状况无不良影 响。该项议案的审议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 的规定,关联董事在表决时进行了回避。我们同意将该项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 审议。 二、《关于2020年度与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之持续性关联交易的议案》 因公司所生产产品的特点,生产产品所需要的合格原材料供应商、产品用户 大部分为中国航空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航空工业集团)、中国航空发动 机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航发)及其控制的下属企业(不包括公司及公司 下属子公司)。2020年度,公司预计将与航空工业集团、中国航发及其控制的下 属企业发生大量的关联交易。由于该等关联交易涉及关联方企业较多,关联交易 内容较多,且为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所必须,为了方便信息披露及监管部门的审核 以及提高决策效率,公司拟依据提交本次董事会审议的关联交易原则,就持续性 关联交易与各关联方签署关联交易协议。上述关联交易的定价原则合理、公允, 遵守了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上述关联交易是由我国航空工业体系的现实状况所决定的,可以保证公司生产经 营工作的有序进行,符合公司长远发展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将能为公司业务收入 及利润增长作出相应的贡献,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及当期财务状况无不良影响。 该项议案的审议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 规定,关联董事在表决时进行了回避。我们同意将该项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 议。 三、《关于2020年度对外担保的议案》 本次对外担保的被担保方均为公司控制的下属子公司,其生产经营及财务状 况良好,该等担保属于公司生产经营和资金合理利用的需要,公司对外担保的决 策程序合法、合理、公允;该等对外担保没有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的利益。我们 同意将该项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中国航发动力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九届董事 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署: 赵晋德 _______________ 梁工谦 ________________ 王珠林 ________________ 岳 云 ________________ 年 月 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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