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民货币 : 益民货币市场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原标题:益民货币 : 益民货币市场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益民货币市场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 基金管理人:益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重要提示】 益民货币市场基金于2006年5月19日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基字【2006】95 号文件核准募集。 基金管理人保证本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 国证监会核准,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核准,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 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 投资者购买本基金并不等于将资金作为存款存放在银行或存款类金融机构,本基 金管理人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 投资有风险,投资人认购或申购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更新招募说明书、基金 产品资料概要。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 保证。 本基金于2006年7月17日合同生效。本更新招募说明书所载内容(除非文中 另有所指)截止日为2019年7月17日,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现截止日为2019年6 月30日(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本招募说明书关于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的编制、披露及更新等内容,将不晚于 2020年9月1日起执行。 目 录 一、绪言 ....................................................................................................................... 3 二、释义 ....................................................................................................................... 4 三、基金管理人 ........................................................................................................... 8 四、基金托管人 ......................................................................................................... 21 五、相关服务机构 ..................................................................................................... 24 六、基金的募集 ......................................................................................................... 54 七、基金合同的生效 ................................................................................................. 54 八、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 55 九、基金的非交易过户、转托管、基金转换、冻结与解冻 ................................. 63 十、基金的投资 ......................................................................................................... 64 十一、基金业绩 ......................................................................................................... 78 十二、基金的财产 ..................................................................................................... 81 十三、基金资产的估值 ............................................................................................. 82 十四、基金的收益与分配 ......................................................................................... 87 十五、基金的费用与税收 ......................................................................................... 89 十六、基金的会计与审计 ......................................................................................... 91 十七、基金的信息披露 ............................................................................................. 92 十八、风险揭示 ......................................................................................................... 97 十九、基金的终止与基金财产的清算 ..................................................................... 99 二十、基金合同的内容摘要 ................................................................................... 101 二十一、基金托管协议的内容摘要 ....................................................................... 114 二十二、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服务 ....................................................................... 132 二十三、其他应披露事项 ....................................................................................... 134 二十四、招募说明书的存放及查阅方式 ............................................................... 135 二十五、备查文件 ................................................................................................... 135 一、绪言 本招募说明书依据《基金法》、《运作办法》、《销售办法》、《信息披露 办法》、《管理办法》、《关于实施<货币市场基金监督管理办法>有关问题的 规定》、《管理规定》、《信息披露特别规定》、《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 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等有关法规以及《益民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编写。 基金管理人承诺本招募说明书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本基金是根据本招募说明书 所载明的资料申请募集的。本基金管理人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 招募说明书中载明的信息,或对本招募说明书作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根据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编写,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基金合同 是约定基金合同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基金投资人自依基金合同取 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本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 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并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 有关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基金投资人欲了解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 应详细查阅基金合同。 二、释义 本招募说明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1、基金或本基金:指依据《基金合同》所设立的益民货币市场基金; 2、基金合同、本基金合同:指《益民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及对本合同 的任何修订和补充; 3、招募说明书:指《益民货币市场基金招募说明书》及根据法律法规所作 的更新; 4、托管协议:指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就本基金签订之《益民货币市场 基金基金托管协议》; 5、份额发售公告:指《益民货币市场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6、《证券法》:指1998年12月29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 六次通过,2005年10月27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 议修订、2013年6月29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关 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等十二部法律的决定》第二次修正、2014 年8月31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关于修改〈中 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等五部法律的决定》第三次修正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及有权机关对其不时作出之修订与补充; 7、《基金法》:指2003年10月28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 五次会议通过,2012年12月28日经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 三十次会议通过,并自2013年6月1日起实施并经2015年4月24日第十二届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 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等七部法律的决定》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投资基金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8、《运作管理办法》:指中国证监会2014年7月7日颁布、同年8月8日实 施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及有权机关对其不时作出之修订 与补充; 9、《信息披露办法》:指2019 年7 月26 日中国证监会发布并于2019 年9 月 1 日起施行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有权机关对其不时 作出之修订与补充; 10、《销售管理办法》:指中国证监会2013年3月15日颁布、同年6月1日实施 的《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及有权机关对其不时作出之修订与补充; 11、《管理办法》:指2015年12月17日中国证监会及中国人民银行共同发 布并于2016年2月1日起施行的《货币市场基金监督管理办法》,及有权机关对 其不时作出之修订与补充; 12、《信息披露特别规定》 指2005年3月25日中国证监会发布,并于2005 年4月1日起施行的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5号《货币市场基金信息披 露特别规定》,及有权机关对其不时作出之修订与补充; 13、《流动性风险规定》:指中国证监会2017年8月31日颁布、同年10月1 日实施的《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及颁布机关对其 不时做出的修订; 14、中国证监会: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15、中国银监会:指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 16、基金合同当事人:指受基金合同约束,根据基金合同享受权利并承担义 务的法律主体; 17、基金份额持有人:指依法或依据本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或更新招募说 明书取得和持有本基金基金份额的投资者; 18、基金管理人:指益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9、基金托管人:指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基金销售代理人:指依据有关代理销售协议办理本基金申购、赎回和其 它基金业务的代销机构; 21、基金注册登记机构: 指益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2、个人投资者: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可以 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自然人投资者; 23、机构投资者:指依法可以投资开放式基金的、在中国境内合法注册登记 或经有关政府部门批准设立的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团体或其它组织以及 经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 24、基金账户:指注册登记机构为基金投资者开立的记录其持有的由该注册 登记机构办理注册登记的基金份额余额及其变动情况的账户; 25、《基金合同》生效日:指基金募集期结束并达到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后 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合同备案手续并收到其书面确认之日; 26、《基金合同》终止日:指《基金合同》规定的终止事由出现后按照《基 金合同》规定的程序,清算报告经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公告的日期; 27、募集期:指自基金份额开始发售之日起计算,最长不超过3个月的期限。 基金募集期的具体起止日期将在本基金的份额发售公告中列明; 28、存续期:指《基金合同》生效日至《基金合同》终止日之间的不定期期 限; 29、工作日:指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 30、开放日:指为基金投资者办理基金申购、赎回等业务的工作日; 31、T日:指日常申购、赎回或其它交易的申请日; 32、T+n日:指自T日起第n个工作日(不含T日); 33、元:指人民币元; 34、认购:指在基金募集期内,基金投资者购买本基金基金份额的行为; 35、申购:指在本基金合同生效后,投资人申请购买本基金份额的行为; 36、赎回:指基金份额持有人按基金合同规定的条件要求基金管理人购回基 金份额的行为; 37、转托管: 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将持有的基金份额在注册登记系统内不同 销售机构(网点)之间进行转托管的行为; 38、非交易过户是指由于司法强制执行、继承、捐赠等原因,基金登记注册 人将某一基金账户的基金份额全部或部分直接划转至另一账户。 39、销售服务费用:指本基金用于持续销售和服务基金份额持有人的费用。 本基金对基金份额计提销售服务费,该笔费用从基金资产中计提,属于基金的营 运费用; 40、摊余成本法:指计价对象以买入成本列示,按照票面利率或协议利率并 考虑其买入时的溢价与折价,在剩余存续期内按实际利率法摊销,每日计提损益; 41、影子定价:为了避免采用“摊余成本法”计算的基金资产净值按其他可 参考公允价值计算的基金资产净值发生重大偏离,消除或减少因基金份额净值的 背离导致基金份额持有人权益的稀释或其他不公平的结果,基金管理人于每一估 值日,采用估值技术,对基金持有的估值对象进行重新评估,即“影子定价”。 42、每万份基金份额净收益:指每万份基金份额的日收益或者每万份基金份 额净收益累计值; 43、基金七日年化收益率:指以最近七日(含节假日)收益所折算的年资产 收益率; 44、基金收益:指基金投资所得债券利息、买卖证券差价、银行存款利息以 及其它收益; 45、基金资产总值:指基金所购买的各类有价证券、银行存款本息和基金应 收的申购基金款以及其它投资所形成的价值总和; 46、基金资产净值:指基金资产总值减去负债后的价值; 47、基金资产估值:指计算评估基金资产和负债的价值,以确定基金资产净 值和基金份额净值的过程; 48、基金销售网点:指基金管理人的直销网点及基金销售代理人的代销网点; 49、指定媒介: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用以进行信息披露的全国性报刊及指定 互联网网站(包括基金管理人网站、基金托管人网站、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 站); 50、不可抗力:指本基金托管人、基金管理人签署本基金合同之日后发生的 本基金合同当事人无法预见、无法克服、无法避免的,使本基金合同当事人无法 全部或部分履行本合同的任何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洪水、地震及其他自然灾害、 战争、骚乱、火灾、政府征用、没收、法律变化、突发停电或其他突发事件、证 券交易场所非正常暂停或停止交易等; 51、流动性受限资产:指由于法律法规、监管、基金合同或操作障碍等原因 无法以合理价格予以变现的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到期日在10个交易日以上的逆 回购与银行定期存款(含协议约定由条件提前支取的银行存款)、资产支持证券, 因发行人债券违约无法进行转让或交易的债券等。 52、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指《益民货币市场基金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及其更新 (本招募说明书关于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的编制、披露及更新等内容,将不晚于2020 年9月1日起执行) 三、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概况 1、名 称:益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注册地址:重庆市渝中区上清寺路110号 3、成立时间:2005年12月12日 4、法定代表人:翁振杰 5、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宣外大街10号庄胜广场中央办公楼南翼13A 6、注册资本:1亿元人民币 7、股权结构: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重庆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65% 中国新纪元有限公司 35% 8、联系电话:010-63105556 9、传 真:010-63100588 10、联系人:李星星 (二)主要人员情况 1、董事会成员: (1)纪小龙:拟任董事长,男,1964年生,北京农业机械化学院工学学士, 中欧国际工商学院 EMBA。曾任国投信托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中国对外经济贸易 信托投资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博时基金管理公司市场发展部副经理、研究策划部 副经理、北京变压器厂常务副厂长、中国新纪元有限公司总经理。现任中国新纪 元有限公司董事。 (2)窦仁政:董事,男,1969年生,汉族,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会计 师、高级经济师。曾任中国人民银行银行监管一司监管二处副处长、中国银监会 财务会计部财务管理处副处长、会计制度处处长、中国银监会财务会计部副主任、 中国银监会人事部副主任、组织部副部长及中国银监会国有重点金融机构监事会 专职监事。现任重庆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重庆三峡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董事。 (3)刘影:董事,女,1974年生,高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曾任四川省 信托投资公司涪陵证券营业部主管会计,重庆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计划财务部 业务经理、副总经理、总经理。现任重庆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财务管理总部总 裁,合肥科技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重庆路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4)康健:董事,男,1974年生,学士学位。曾任中国建设银行成都铁道 支行个银、会计、信贷部门科员,中国建设银行成都铁道支行业务一部副科长, 中国建设银行成都冠城支行行长,中国建设银行成都火车北站支行行长,重庆国 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信托业务一部副总经理,重庆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银 行二部总经理,国泓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益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常务副总 经理。现任国泓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益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 (5)梁雪青:独立董事,女,1978年生,硕士研究生,高级律师。曾任北 京正仁律师事务所副主任、北京众鑫律师事务所(原中国法律事务中心)高级合 伙人、公司法务部部长。现任北京舟之同律师事务所执委会主任、中国知识产权 研究会高级研究员、北京甘肃企业商会副会长、北京陇商财经委员会秘书长。 (6)徐经长:独立董事,男,1965年生,博士,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 人民大学商学院会计系主任,财政部“会计名家培养工程”入选者,企业会计准 则咨询委员会委员,教育部国家级精品课程主讲人,中国证监会第四、五届并购 重组审核委员会委员、召集人,第三届并购重组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中国银行 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会计专业委员会委员,中国会计学会理事、会计基础理论专业 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中国金融会计学会常务理事,中化国际、光大证券、海南航 空、中信重工等公司独立董事。 (7)李萍:独立董事,女,1966年生,北大国发院就读EMBA并获得美国 福坦莫大学工商管理硕士学位。曾任职于陕西省人民医院从事管理工作,陕西唐 华纺织印染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财务总监,陕西华锐实业发展有限公司财务总监。 现任陕西华锐实业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北京水墨雍和文化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 河南北大学园学前教育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董事。 2、监事会成员: (1)贾玫:监事长,女,1982年生,硕士研究生学历,经济师。曾任重庆 国际信托有限公司研究发展中心副主任(主持工作)、高级经理。现任同方国信 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 (2)熊京:监事,男,1964年生,博士研究生,助理研究员。曾任北京卡 尔曼网络工程有限公司总裁助理。现任易联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中国新纪元有 限公司董事、北京新纪元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总经理。 (3)慕娟:职工代表监事,女,1967年生,硕士研究生。曾任鞍山钢铁公 司矿山研究所工程师、大地桥基金设施投资咨询有限责任公司项目经理、益民基 金管理有限公司运作保障部主管。现任益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运营部副总经 理。 (4)谷悦:职工代表监事,女,1987年生,大学本科学历。曾任西南证券 沧白路营业部业务经理,西南证券资产管理部职员。现任益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西南区域行政经理。 3、高级管理人员: (1)康健:董事、总经理,男,1974年生,学士学位。曾任中国建设银行 成都铁道支行个银、会计、信贷部门科员,中国建设银行成都铁道支行业务一部 副科长,中国建设银行成都冠城支行行长,中国建设银行成都火车北站支行行长, 重庆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信托业务一部副总经理,重庆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银行二部总经理,国泓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益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常 务副总经理。现任国泓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益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 (2)督察长:由康健总经理代行。康健先生简历同上。 4、基金经理 赵若琼,曾任民生证券研究所行业研究员,方正证券研究所行业研究员。2015 年6月加入益民基金,先后担任研究员和基金经理助理职位。现任益民基金管理 有限公司益民服务领先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益民中证智能消费主题指 数证券投资基金、益民信用增利纯债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益民货 币市场基金及益民优势安享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 本基金历任基金经理: 宋瑞来先生自2006年7月17日至2006年11月15日任基金经理; 胡振仓先生自2006年11月15日至2008年4月7日任基金经理; 郑可成先生自2008年4月7日至2009年7月10日任基金经理; 田敬先生自2009年7月9日至2011年9月26日任基金经理; 李勇钢先生自2011年8月31日至2014年12月23日任基金经理。 王婷婷女士自2015年8月3日至2016年10月18日任基金经理。 李道滢先生自2013年9月13日至2017年3月23日任基金经理。 吴桢培先生自2017年2月22日至2018年2月5日任基金经理。 张文泉先生自2018年1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任基金经理。 5、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 本基金采取集体投资决策制度,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包括:公司总经理康健 先生、主动管理事业部副总经理吕伟先生、基金经理赵若琼女士、基金经理牛永 涛先生、基金经理助理陈江威先生。 本基金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之间不存在近亲属关系。 (三)基金管理人的权利和义务 1、基金管理人的权利 (1)依法申请并募集基金; (2)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根据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规定运用基金财 产; (3)根据本基金合同的规定,制订、修改并公布有关基金募集、认购、申 购、赎回、转托管、非交易过户、冻结、质押、收益分配等方面的业务规则; (4)根据法律法规、本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决定本基金的相关费率结 构和收费方式,获得基金管理费,从基金财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及其它事先经中 国证监会批准或公告的合理费用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费用; (5)根据法律法规和本基金合同规定销售基金份额; (6)依据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提议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 会; (7)在基金托管人更换时,提名新的基金托管人; (8)依据本基金合同及有关法律规定监督基金托管人,如认为基金托管人 违反了本基金合同或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并对基金资产或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造 成重大损失的,应呈报中国证监会和银行业监管机构,并采取其它必要措施以保 护本基金和本基金合同当事人的利益; (9)选择、更换基金销售代理人,对基金销售代理人行为进行必要的监督 和检查;如果基金管理人认为基金销售代理人的作为或不作为违反了法律法规、 本基金合同或基金销售代理协议,基金管理人应行使法律法规、本基金合同或基 金销售代理协议赋予、给予、规定的基金管理人的任何及所有权利和救济措施, 以保护基金资产的安全和基金投资者的利益; (10)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拒绝或暂停受理申购和赎回申请; (11)自行担任基金注册登记代理机构或选择、更换基金注册登记代理机构, 办理基金注册与过户登记业务,并按照基金合同规定对基金注册登记代理机构进 行必要的监督和检查; (12)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在法律法规允许的前提下为基金融资; (13)依据法律法规、本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的规定,决定基金收益的分配 方案; (14)按照法律法规代表基金行使因投资于证券所产生的权利; (15)选择、更换律师、审计师、证券经纪商或其他为基金提供服务的外部 机构并确定有关费率; (16)法律法规、本基金合同以及依据本基金合同制订的其他法律文件所规 定的其他权利。 2、基金管理人的义务 (1)依法募集基金,办理或者委托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认定的其他 机构代为办理基金份额的发售、申购、赎回和登记事宜; (2)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3)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 金财产; (4)配备足够的具有专业资格的人员进行基金投资分析、决策,以专业化 的经营方式管理和运作基金财产; (5)建立健全内部风险控制、监察与稽核、财务管理及人事管理等制度, 保证所管理的基金财产和管理人的财产相互独立,对所管理的不同基金分别管理, 分别记账,进行证券投资; (6)除依据《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外,不得为自己及任何第 三人谋取利益,不得委托第三人运作基金财产; (7)依法接受基金托管人的监督; (8)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确定基金收益分配方案,及时向基金份额持有人 分配收益; (9)采取适当合理的措施使计算开放式基金份额认购、申购、赎回和注销 价格的方法符合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的规定; (10)进行基金会计核算并编制基金财务会计报告; (11)编制基金中期和年度基金报告; (12)按照规定计算并公告基金日收益和基金七日年化收益率等基金净值信 息,确定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 (13)严格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及报 告义务; (14)保守基金商业秘密,不得泄露基金投资计划、投资意向等。除《基金 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另有规定外,在基金信息公开披露前应予保密, 不得向他人泄露; (15)按规定受理申购和赎回申请,及时、足额支付赎回款项和分红款项; (16)依据《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或配合基金托管人、基金份额持有人依法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7)组织并参加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参与基金财产的保管、清理、估价、 变现和分配; (18)因违反基金合同导致基金财产的损失或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合法权益, 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其赔偿责任不因其退任而免除; (19)以基金管理人的名义,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行使诉讼权利或实施 其他法律行为; (20)保存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的账册、报表、记录等相关资料15 年以 上; (21)基金托管人违反基金合同造成基金财产损失时,应为基金份额持有人 利益向基金托管人追偿; (22)配备足够的专业人员办理基金份额的认购、申购和赎回业务或委托其 他机构代理该项业务; (23)配备足够的专业人员进行基金的注册登记或委托其他机构代理该项业 务; (24)确保向基金投资人提供的各项文件或资料在规定时间内发出; (25)保证投资人能够按照基金合同规定的时间和方式,查阅到与基金有关 的公开资料,并得到有关资料的复印件; (26)面临解散、依法被撤销、破产或者由接管人接管其资产时,及时报告 中国证监会和经营所在地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并通知基金托管人; (27)不从事任何有损基金及本基金其他当事人利益的活动; (28)公平对待所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 (29)负责为基金聘请注册会计师和律师; (30)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规定的其他义务。 (四)基金管理人的承诺 1、基金管理人承诺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违反《证券 法》行为的发生; 2、基金管理人承诺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下列违反《投 资基金法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行为的发生: (1)基金管理人将其固有财产或者他人财产混同于基金财产从事证券投资; (2)不公平地对待其管理的不同基金资产; (3)利用基金资产为基金份额持有人以外的第三方牟取利益; (4)向基金份额持有人违规承诺收益或承担损失; (5)承销证券; (6)将基金资产用于抵押、担保、资金拆借或者贷款; (7)买卖其他基金份额; (8)以基金资产进行房地产投资; (9)从事可能使基金资产承担无限责任的投资; (10)向其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出资或者买卖其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 发行的股票或者债券; (11)买卖与其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有控股关系的股东或者与其基金管理 人、基金托管人有重大利害关系的的公司发行的证券或承销期内承销的证券; (12)中国证监会规定禁止从事的其他行为。 3、基金管理人承诺加强人员管理,强化职业操守,督促和约束员工遵守国家 有关法律法规及行业规范,诚实信用、勤勉尽责,不从事以下活动: (1)越权或违规经营; (2)违反基金合同或托管协议; (3)故意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他基金相关机构的合法利益; (4)在向中国证监会报送的资料中弄虚作假; (5)拒绝、干扰、阻挠或严重影响中国证监会依法监管; (6)玩忽职守、滥用职权; (7)泄露在任职期间知悉的有关证券、基金的商业秘密,尚未依法公开的基金 投资内容、基金投资计划等信息; (8)除为公司进行基金投资外,直接或间接进行其他股票交易; (9)协助、接受委托或以其他任何形式为其他组织或个人进行证券交易; (10)其他法律法规以及中国证监会禁止的行为。 4、基金管理人关于履行诚信义务的承诺 基金管理人承诺将以取信于市场、取信于社会为宗旨,按照诚实信用、勤勉 尽责的原则,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发布的监管规定,不断更新投 资理念,规范基金运作。 5、基金经理承诺 (1)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本着谨慎的原则为基金份额持有 人谋取最大利益; (2)不为自己、其代理人、代表人、受雇人或任何第三人谋取利益; (3)不泄露在任职期间知悉的有关证券、基金的商业秘密,尚未依法公开的基 金投资内容、基金投资计划等信息; (4)不协助、接受委托或以其他任何形式为其他组织或个人进行证券交易。 (五)基金管理人的内部控制制度 1、内部控制的原则 (1) 健全性原则。内部控制应当包括公司的各项业务、各个部门或机构和各 级人员,并涵盖到决策、执行、监督、反馈等各个环节。 (2)有效性原则。通过科学的内控手段和方法,建立合理的内控程序,维护 内控制度的有效执行。 (3)独立性原则。公司各机构、部门和岗位职责应当保持相对独立,公司基 金资产、自有资产、其他资产的运作应当分离。 (4)相互制约原则。公司内部部门和岗位的设置应当权责分明、相互制衡。 (5)成本效益原则。公司运用科学化的经营管理方法降低运作成本,提高经 济效益,以合理的控制成本达到最佳的内部控制效果。 2、内部控制的运行体系 内部控制的运行体系按照决策、执行、监督三个层次来建立,各层次授权清 晰、分工明确。 (1)决策体系 决策体系由股东会、董事会、总经理经营管理层组成,对公司的发展规划、 公司管理、基金投资等重大事项进行决策,遵循科学决策程序,避免权力过于集 中,以免出现内部人控制风险。 (2)执行体系 执行体系在总经理的领导下,由公司各职能部门组成,承担公司开展基金业 务的日常投资运作和具体管理工作,认真执行内部控制战略,并采取具体措施落 实。 (3)监督体系 监督体系包括监察稽核部、总经理领导下的风险控制委员会、合规审查委员 会、督察长与监事会,确保公司管理、基金运作、员工行为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 公司各项规章制度。 3、内部风险控制体系 公司内部风险控制体系包括外部监管和内部监管两个部分。 外部监管由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行业自律组织和社会中介机构等组成。 内部监管包括以下四个方面: (1)员工自律 公司员工上岗前必须经过岗位培训,签署自律承诺书,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 规和公司规章制度;保证良好的职业道德、诚实信用、勤勉尽责。 (2)部门主管的检查监督 公司各部门的主管在权限范围之内,对其管理负责的业务进行检查监督,保 证业务的开展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监管规定、公司的业务规范和守 则。 (3)总经理领导下的风险控制委员会和监察稽核部的检查、监督 公司所有员工应自觉接受并配合公司监察稽核部对各项业务和工作行为的 监察,以及风险控制委员会对业务开展过程中的风险分析、风险管理建议和风险 控制措施。合理的风险分析和管理建议应予采纳,公司规定的风险控制措施必须 坚决执行。 (4)董事会及其领导下的合规审查委员会和督察长的控制和指导 董事会负责公司风险控制制度的制定。其领导下的合规审查委员会及督察长 则检查其执行情况,并审查公司关联交易,检查公司各项管理制度的合理、合法 和有效性,实施公司的内部审计和业务稽查,监督监察稽核部的工作,发现重大 违规行为,立即向中国证监会和公司董事长报告。 4、内部控制制度概述 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由内部控制大纲、基本管理制度、部门管理办法和业务 规则组成。 其中,公司的内控大纲是对公司章程规定的内控原则的细化和展开,是各项 基金管理制度的纲要和总揽。 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包括投资管理制度、风险控制制度、基金会计制度、信 息披露制度、监察稽核制度、信息技术管理制度、公司财务管理制度、档案资料 管理制度、人力资源管理制度、业绩评估考核制度和应急应变计划等。 部门管理办法和业务规则是在基本管理制度的基础上,对各部门的主要职责、 岗位设置、岗位责任、操作守则的具体说明。 (1)内部会计控制制度 基金管理公司的财务会计制度主要是通过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政策、会计制度 和准则,做好公司业务活动和其他活动的核算工作,并如实反映基金的运作情况 和基金管理公司的财务状况。通过严格财务管理,配合加强成本控制工作。 公司会计核算与基金会计核算,在业务规范、人员岗位和办公区域上进行严 格区分。 (2)内部风险控制制度 内部风险控制制度由一系列的具体规定或制度构成,具体包括:员工行为规 范、岗位与空间分离规定、业务隔离规定、作业流程制度、集中交易制度、权限 管理制度、信息披露制度和独立的监察稽核制度等。 (3)监察稽核制度 监察稽核部门依据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在所赋予的 权限内,按照所规定的程序和适当的方法,对监察稽核对象进行公正客观的检查 和评价。监察稽核部负责调查、评价公司有关部门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情况 和执行公司各项规章制度的情况;进行日常风险控制监控工作;负责调查评价公 司内控制度健全性、合理性和执行的有效性;对内控制度的缺失提出补充建议; 调查公司内部的经济违法案件等。 5、内部控制五要素 内部控制的基本要素包括:控制环境、风险评估、控制活动、信息沟通、内 部监控。 (1)控制环境 控制环境构成公司内部控制的基础,包括经营理念和内控文化、公司治理结 构、组织结构、员工道德素质等内容。 公司通过不断加强公司管理层和员工对内部控制的认识和控制意识,致力于 从公司经营理念和内控文化、法人治理结构、组织结构、管理制度等方面营造良 好的控制环境氛围,使风险意识贯穿到公司各个部门、各个岗位和各个业务环节。 (2)风险评估 公司通过对组织结构、业务流程、经营运作活动进行分析、测试检查,发现 风险,将风险进行分类、按重要性排序,找出风险分布点,分析其发生的可能性及 对目标的影响程度,评估目前的控制程度和风险高低,找出引致风险产生的原因, 采取定性和定量的手段分析考量风险的高低和危害程度。在风险评估后,确定应 进一步采取的对应措施,对内部控制制度、规则、公司政策等进行修订和完善, 并监督各个环节的改进实施。 (3)控制活动 公司控制活动主要包括:组织结构控制、操作控制、会计控制等。 ①组织结构控制 公司各个部门的设置体现了部门之间的职责分工,及部门间相互合作与制衡 的原则。基金投资管理、基金运作、市场营销等业务部门有明确的授权分工,各 部门的操作相互独立、相互牵制并且有独立的报告系统,形成权责分明、严格有 效的三道监控防线: a.以各岗位目标责任制为基础的第一道监控防线:各部门内部工作岗位合理 分工、职责明确,并有相应的岗位说明书,对不相容的职务、岗位分离设置,使不 同的岗位之间形成一种相互检查、相互制约的关系,以减少差错或舞弊发生的风 险。 b.各相关部门、相关岗位之间相互监督和牵制的第二道防线:公司在相关部 门、相关岗位之间建立标准化的业务操作流程、重要业务处理表单传递及信息沟 通制度,后续部门及岗位对前一部门及岗位负有监督和检查的责任。 c.以监察稽核部、督察长对各部门、各岗位、各项业务全面实施监督反馈的 第三道监控防线。监察稽核部、督察长独立于其他部门和业务活动,并对内部控 制制度的执行情况实行严格的检查和监督。 ②操作控制 公司制定了一系列的操作控制手段,主要有操作标准化、业务、岗位和空间 分离制度、授权分责制度、集中交易制度、投资限额限制、信息披露制度、资料 保全制度和客户投诉处理制度等,控制日常运行和经营中的风险。 ③会计控制 公司确保基金资产与公司自有资产完全分开,分账管理,独立核算;公司会计 核算与基金会计核算在业务规范、人员岗位和办公区域上严格分开。公司对所管 理的不同基金分别设立账户,分账管理,以确保每只基金和基金资产的完整独立。 基本的会计控制措施主要包括:复核、对账制度;凭证、资料管理制度;会 计账务的组织和处理制度。运用会计核算与账务系统,准确计算基金资产净值, 采取科学、明确的资产估值方法和估值程序,公允地反映基金在估值时点的价值。 (4)信息沟通 为了及时实现信息的沟通,有效地达成自下而上的报告和自上而下的反馈, 公司采取以下措施: ①建立了内部办公自动化信息系统与业务汇报体系,通过建立有效的信息交 流渠道,保证公司各级管理人员和员工可以充分了解与其职责相关的信息,保证 信息及时送达适当的人员进行处理。 ②制定了管理和业务报告制度,包括定期报告和不定期报告制度。 定期报告制度按照每日、每月、每年度等不同的时间频次进行报告。 a. 执行体系的报告路线:各业务人员向部门负责人报告;部门负责人向分 管领导、总经理报告; b.监督体系的报告路线:公司员工、各部门经理向监察稽核部报告,监察稽 核部向总经理、督察长报告。督察长向董事会及合规审查委员会报告。 c.督察长定期、独立出具督察报告,报送合规审查委员会、董事长和中国证 监会;如遇重大事项,应报送合规审查委员会和董事长;如发现公司有重大违规 行为,应立即向董事会成员和中国证监会报告。 (5)内部监控 监控是监督和评估内部控制体系设计合理性和运行有效性的过程,对控制环 境、控制活动等进行持续的检验和完善。 ①监察稽核人员负责日常监督工作,促使公司员工积极参与和遵循内部控制 制度,保证制度的有效实施。 ②公司督察长和监察稽核部对各业务部门内部控制制度的实施情况进行持 续的检查。检验其是否符合设计要求,并及时地充实和完善,反映政策法规、市场 环境、组织调整等因素的变化趋势,确保内控制度的有效性。 (6)基金管理人内部控制制度声明 本公司确知建立、实施和完善内部控制制度是本公司董事会及管理层的责任。 基金管理人声明以上关于内部控制制度的披露真实、准确,并承诺公司将根据市 场变化和业务发展来不断完善内部风险控制制度。 四、基金托管人 (一)基金托管人情况 1、基本情况 名称: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国农业银行)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69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28号凯晨世贸中心东座 法定代表人:周慕冰 成立日期:2009年1月15日 批准设立机关和批准设立文号:中国银监会银监复[2009]13号 基金托管业务批准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字[1998]23号 注册资本:34,998,303.4万元人民币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联系电话:010-66060069 传真:010-68121816 联系人:贺倩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是中国金融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总行设在北京。 经国务院批准,中国农业银行整体改制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并于2009 年1月15日依法成立。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承继原中国农业银行全部资 产、负债、业务、机构网点和员工。中国农业银行网点遍布中国城乡,成为国内 网点最多、业务辐射范围最广,服务领域最广,服务对象最多,业务功能齐全的 大型国有商业银行之一。在海外,中国农业银行同样通过自己的努力赢得了良好 的信誉,每年位居《财富》世界500强企业之列。作为一家城乡并举、联通国际、 功能齐备的大型国有商业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一贯秉承以客户为中心的经营理念, 坚持审慎稳健经营、可持续发展,立足县域和城市两大市场,实施差异化竞争策 略,着力打造“伴你成长”服务品牌,依托覆盖全国的分支机构、庞大的电子化 网络和多元化的金融产品,致力为广大客户提供优质的金融服务,与广大客户共 创价值、共同成长。 中国农业银行是中国第一批开展托管业务的国内商业银行,经验丰富,服务 优质,业绩突出,2004年被英国《全球托管人》评为中国“最佳托管银行”。2007 年中国农业银行通过了美国SAS70内部控制审计,并获得无保留意见的SAS70 审计报告。自2010年起中国农业银行连续通过托管业务国际内控标准(ISAE3402) 认证,表明了独立公正第三方对中国农业银行托管服务运作流程的风险管理、内 部控制的健全有效性的全面认可。中国农业银行着力加强能力建设,品牌声誉进 一步提升,在2010年首届“‘金牌理财’TOP10颁奖盛典”中成绩突出,获“最 佳托管银行”奖。2010年再次荣获《首席财务官》杂志颁发的“最佳资产托管 奖”。2012年荣获第十届中国财经风云榜“最佳资产托管银行”称号;2013年至 2017年连续荣获上海清算所授予的“托管银行优秀奖”和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 限责任公司授予的“优秀托管机构奖”称号;2015年、2016年荣获中国银行业 协会授予的“养老金业务最佳发展奖”称号。2018年荣获中国基金报授予的公 募基金20年“最佳基金托管银行”奖; 2019年荣获证券时报授予的“2019年度 资产托管银行天玑奖”称号。 中国农业银行证券投资基金托管部于1998年5月经中国证监会和中国人民 银行批准成立,2014年更名为托管业务部/养老金管理中心,内设综合管理部、 业务管理部、客户一部、客户二部、客户三部、客户四部、风险合规部、产品研 发与信息技术部、营运一部、营运二部、市场营销部、内控监管部、账户管理部, 拥有先进的安全防范设施和基金托管业务系统。 2、主要人员情况 中国农业银行托管业务部现有员工近240名,其中具有高级职称的专家30 余名,服务团队成员专业水平高、业务素质好、服务能力强,高级管理层均有 20年以上金融从业经验和高级技术职称,精通国内外证券市场的运作。 3、基金托管业务经营情况 截止到2019年6月30日,中国农业银行托管的封闭式证券投资基金和开放式证 券投资基金共473只。 (二)基金托管人的内部风险控制制度说明 1、内部控制目标 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托管业务的法律法规、行业监管规章和行内有关管理规定, 守法经营、规范运作、严格监察,确保业务的稳健运行,保证基金财产的安全完整, 确保有关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2、内部控制组织结构 风险管理委员会总体负责中国农业银行的风险管理与内部控制工作,对托管 业务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工作进行监督和评价。托管业务部专门设置了风险管理 处,配备了专职内控监督人员负责托管业务的内控监督工作,独立行使监督稽核 职权。 3、内部控制制度及措施 具备系统、完善的制度控制体系,建立了管理制度、控制制度、岗位职责、 业务操作流程,可以保证托管业务的规范操作和顺利进行;业务人员具备从业资 格;业务管理实行严格的复核、审核、检查制度,授权工作实行集中控制,业务 印章按规程保管、存放、使用,账户资料严格保管,制约机制严格有效;业务操 作区专门设置,封闭管理,实施音像监控;业务信息由专职信息披露人负责,防止 泄密;业务实现自动化操作,防止人为事故的发生,技术系统完整、独立。 (三)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运作基金进行监督的方法和程序 基金托管人通过参数设置将《基金法》、《运作办法》、基金合同、托管协 议规定的投资比例和禁止投资品种输入监控系统,每日登录监控系统监督基金管 理人的投资运作,并通过基金资金账户、基金管理人的投资指令等监督基金管理 人的其他行为。 当基金出现异常交易行为时,基金托管人应当针对不同情况进行以下方式的 处理: 1、电话提示。对媒介和舆论反映集中的问题,电话提示基金管理人; 2、书面警示。对本基金投资比例接近超标、资金头寸不足等问题,以书面 方式对基金管理人进行提示; 3、书面报告。对投资比例超标、清算资金透支以及其他涉嫌违规交易等行 为,书面提示有关基金管理人并报中国证监会。 五、相关服务机构 (一)基金份额发售机构 1、直销机构 直销中心:益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重庆市渝中区上清寺路110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宣外大街10号庄胜广场中央办公楼南翼13A 法定代表人:翁振杰 联系人:马昆 电话:010-63102987 传真:010-63100608 客服电话:400-6508808 网址:www.ymfund.com 2、代销机构: (1)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69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69号 法定代表人:周慕冰 联系人:滕涛 客服电话:95599 网址:www.abchina.com (2)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188号 法定代表人:彭纯 联系人:王菁 电话:021-58781234 传真:021-58408483 客服电话:95559 网址:www.bankcomm.com (3)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 法定代表人:李建红 联系人:邓炯鹏 电话:0755-83077278 传真:0755-83195050 客服电话:95555 网址:www.cmbchina.com (4)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2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2号 法定代表人:李民吉 联系人:陈秀良 电话: 010-85238890 传真: 010-85238680 客服电话:95577 网址:www.hxb.com.cn (5)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丙17号首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丙17号 法定代表人:闫冰竹 联系人:谢小华 电话:010-66223587 传真:010-66226045 客服电话:95526 网址:www.bankofbeijing.com.cn (6)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深南东路5047号 办公地址:深圳市深南东路5047号 法定代表人:孙建一 联系人:张莉 电话:021-38637673 客服电话:95511-3 网址:http:bank.pingan.com (7)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福州市湖东路154号中山大厦 办公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江宁路168号上海兴业大厦 法定代表人:高建平 联系人:卞晸煜 电话:021-52629999-218022 传真:021-62569187 客服电话:95561 网址:www.cib.com.cn (8)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中山东一路12号 办公地址: 上海市中山东一路12号 法定代表人:高国富 联系人:肖武侠 联系电话:021-61618888 传真:021-63604199 客服电话:95528 网址:http://www.spdb.com.cn (9)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国际企业大厦C座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国际企业大厦C座 法定代表人:陈有安 联系人:田薇、宋明 电话:010-66568450 传真:010-66568990 客服电话:400-888-8888 网址:www.chinastock.com.cn (10)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办公地址:北京朝阳区亮马桥路48号中信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王东明 联系人:陈忠 电话:010-60833722 传真:010-60836221 客服电话:400-889-5548 网址:www.cs.ecitic.com (11)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重庆市江北区桥北苑8号 办公地址:重庆市江北区桥北苑8号 法定代表人:余维佳 联系人:张煜 电话:023-63786141 传真:023-63786212 客服电话:400-809-6096 网址:www.swsc.com.cn (12)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山西省太原市府西街69号山西国贸中心东塔楼 办公地址:山西省太原市府西街69号山西国贸中心东塔楼 法定代表人:侯巍 联系人:郭熠 电话:0351-8686659 传真:0351-8686619 客服电话:400-666-1618或95573 网址:www.i618.com.cn (13)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66号4号楼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门内大街188号 法定代表人:王常青 联系人:权唐 电话:010-85130588 传真:010-65182261 客服电话:95587 网址:www.csc108.com (14)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江苏省南京市大钟亭8号 办公地址:江苏省南京市大钟亭8号 法定代表人:步国旬 联系人:潘月联系 电话:025-52310569 传真:025-52310586 客服电话:400-828-5888 网址:www.njzq.com.cn (15)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广东路69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广东路698号 法定代表人:王开国 联系人:李笑鸣 电话:021-23219000 客服电话:95553 网址:www.htsec.com (16)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1012号国信证券大厦16-26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1012号国信证券大厦16-26层 法定代表人:何如 联系人:齐晓燕 电话:0755-82130833 传真:0755-82133952 客服电话:95536 网址:www.guosen.com.cn (17)申万宏源西部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高新区(新市区)北京南路358号大成国际大厦 20楼2005室 办公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高新区(新市区)北京南路358号大成国际大厦 20楼2005室 法定代表人:许建平 联系人:唐岚 电话:010-88085258 传真:010-88013605 客服电话:400-800-0562 网址:www.hysec.com (18)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4018号安联大厦35层、28层A02单元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4018号安联大厦35层、28层A02单元 法定代表人:牛冠兴 联系人:梅文烨 电话:0755-82558336 传真:0755-82558355 客服电话:400-800-1001 网址:www.essence.com.cn (19)中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科技中一路西华强高新发展大楼7层、8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科技中一路西华强高新发展大楼7层、8层 法定代表人:林炳诚 联系人:罗艺琳 电话:0755-82943755 传真:0755-82960582 客服电话:95329 网址:www.zszq.com (20)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150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1508号 法定代表人:徐浩明 联系人:刘晨 电话:021- 22169081 传真:021- 22169134 客服电话:400-888-8788 网址:www.ebscn.com (21)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9号院1号楼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9号院1号楼 法定代表人:张志刚 联系人:鹿馨方 电话:010-63080994 传真:010-63080978 客服电话:400-800-8899 网址:www.cindasc.com (22)英大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中路华能大厦三十、三十一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中路华能大厦三十、三十一层 法定代表人:吴骏 联系人:吴尔晖 电话:0755-83007159 传真:0755-83007034 客服电话:400-018-8688 网址:www.ydsc.com.cn (23)中泰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济南市经七路86号 办公地址:济南市经七路86号 法定代表人:李玮 联系人:吴阳 联系电话:0531-68889155 传真:0531-68889752 客服电话:95538 网址:www.qlzq.com.cn (24)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江苏省南京市中山东路90号华泰证券大厦 办公地址:江苏省南京市中山东路90号华泰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吴万善 联系人:庞晓芸 电话:0755-82492193 传真:0755-82492962 客服电话:95597 网址:www.htsc.com.cn (25) 中航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南昌市红谷滩新区红谷中大道1619号国际金融大厦A座41楼 办公地址:南昌市红谷滩新区红谷中大道1619号国际金融大厦A座41楼 法定代表人:杜航 联系人:戴蕾 电话:0791-86768681 传真:0791-86770178 客服电话:400-8866-567 网址:www.avicsec.com (26)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江苏省无锡市太湖新城金融一街8号国联金融大厦8楼 办公地址:江苏省无锡市太湖新城金融一街8号国联金融大厦702 法定代表人:姚志勇 联系人:沈刚 电话:0510-82831662 传真:0510-82830162 客服电话:95570 网址:www.glsc.com.cn (27)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杭大路1号黄龙世纪广场A座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杭大路1号黄龙世纪广场A座6、7楼 法定代表人:吴承根 联系人:胡岩 电话:021-64319022 传真:021-47188888 客服务电话:400-696-7777 网址:www.stocke.com.cn (28)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3号国华投资大厦9层10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3号国华投资大厦9层10层 法定代表人:常喆 联系人:汪嘉南 电话:010-84183122 传真:010-84183311-3122 客服电话:400-818-8118 网址:www.guodu.com (29)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中山南路318号2号楼22层、23层、25层-29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中山南路318号2号楼21层-23层、25层-29层 法定代表人:潘鑫军 联系人:胡月茹 电话:021-63325888-3486 传真:021-63326729 客服电话:95503 网址:www.dfzq.com.cn (30)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8号民生金融中心A座16-18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8号民生金融中心A座16-18层 法定代表人:余政 联系人:赵明 电话:010-85127622 传真:010-85127917 客服电话:400-619-8888 网址:www.mszq.com (31)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武汉市新华路特8号长江证券大厦 办公地址:武汉市新华路特8号长江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 杨泽柱 联系人:奚博宇 电话:027-65799999 传真:027-85481900 客服电话:95579或4008-888-999 网址:www.95579.com (32)国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江西省南昌市北京西路88号江信国际大厦 办公地址:江西省南昌市北京西路88号江信国际大厦 法定代表人:曾小普 联系人:周欣玲 电话:0791-86281305 传真:0791-86288690 客服电话:400-822-2111 网站:www.gszq.com (33)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长乐路989号45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长乐路989号45层 法定代表人:李梅 联系人:钱达琛 电话:021-33389888 传真:021-33388224 客服电话:95523 网址: www.swhysc.com (34)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吉林省长春市自由大路1138号 办公地址:吉林省长春市自由大路1138号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杨树财 联系人:安岩岩 电话:0431-85096517 传真:0431-85680032 客服电话:400-600-0686 网址:www.nesc.cn (35) 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西安市东新街232号陕西信托大厦16-17楼 办公地址:西安市东新街232号陕西信托大厦6楼 法定代表人:刘建武 联系人:刘莹 电话:029-87406649 传真:029-87406710 客服电话:95582 网址:www.westsecu.com (36) 新时代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北三环西路99号院1号楼15层1501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北三环西路99号院1号楼15层1501 法定代表人:刘汝军 联系人:卢珊 客服电话:4006989898 网址:http://www.xsdzq.cn (37) 中国民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四环中路27号盘古大观A座40F-43F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四环中路27号盘古大观A座40F-43F 法定代表人:赵大建 联系人: 曾晖 电话:010-59355928 传真:010-56437013 客服电话:4008895618 网址:http://www.e5618.com (38)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38-45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38-45层 法定代表人:宫少林 联系人:林生迎 电话: 0755-82943666 传真: 0755-83734343 客服电话: 95565 网址:http://www.newone.com.cn (39)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成都市青羊区东城根上街95号 办公地址:成都市青羊区东城根上街95号 法定代表人:冉云 联系人:刘一宏 电话:028-86690070 传真:028-86690126 网址:www.gjzq.com.cn (40)上海华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浦东新区世纪大道 100 号环球金融中心 9 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南京西路399号明天广场22层 法定代表人:郭林 联系人:徐璐 联系电话:021-63898427 传真:021-68776977-8427 客服电话:4008205999 网址:www.shhxzq.com (41)爱建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 1600 号 1 幢 32 楼 办公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 1600 号 1 幢 32 楼 法定代表人:钱华 联系人:李欣 联系电话:021-32229888 传真:021-68728703 客服电话:021-32229888 网址:www.ajzq.com (42)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州市天河北路183号大都会广场5、7、8、17、18、19、38-44 楼 办公地址:广州市黄埔区中新广州知识城腾飞一街2号618室 法定代表人:孙树明 联系人:黄岚 电话:020-87555888 客服电话:95575 网址:www.gf.com.cn (43)中信期货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13层 1301-1305室、14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13层 1301-1305室、14层 法定代表人:张皓 联系人:刘宏莹 电话:010-60833754 客服电话:400-990-8826 传真:0755-83217421 网址:www.citicsf.com (44)天相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19号富凯大厦B座701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5号新盛大厦B座4层 法定代表人:林义相 联系人:林爽 电话:010-66045608 传真:010-66045521 客服电话:010-66045678 网址:www.txsec.com (45)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190号2号楼2层 办公地址: 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195号3号楼C座9楼 法定代表人: 其实 联系人:潘世友 电话:021-54509998-7019 传真:021-64385308 客服电话:400-1818188 网址:www.1234567.com.cn (46)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场中路685弄37号4号楼449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南路1118好鄂尔多斯大厦9楼 法定代表人:杨文斌 联系人:张茹 电话:021-58870011 客服电话:400-700-9665 网址:www.howbuy.com (47)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杭州市余杭区仓前街道海曙路东2号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江南大道3588号恒生大厦12楼 法定代表人:陈柏青 联系人:周嬿旻 电话:0571-28829790 传真:0571-26698533 客服电话:400-076-6123 网址:www.fund123.cn (48)深圳众禄基金销售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梨园路物资控股置地大厦8楼 办公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梨园路8号HALO广场4楼 法定代表人:薛峰 联系人:童彩平 电话:0755-33227950 传真:0755-82080798 客服电话:400-678-8887 网址:www.zlfund.cn (49)诺亚正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飞虹路360弄9号3724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杨浦区秦皇岛路32号东码头园区C栋201室 法定代表人:汪静波 联系人:方成 电话:021-38602377 传真:021-38509777 客服电话:400-821-5399 网址:www.noah-fund.com (50)北京展恒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顺义区后沙峪镇安富街6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德胜门外华严北里2号民建大厦6层 法定代表人: 闫振杰 联系人:张晶晶 电话:010-62020088-7014 传真:010-62020355 客服电话:4008886661 网址:www.myfund.com (51) 和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外大街22号泛利大厦10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外大街22号泛利大厦10层 法定代表人:王莉 联系人:习甜 电话:021-85657033 传真:010-85657357 客服电话:400-920-0022 网址:licaike.hexun.com (52)中天嘉华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石景山区八大处高科技术区西井路3号3号楼7457房间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京顺路5号曙光大厦C座1层 法定代表人:黄俊辉 联系人:汪金凤 电话:010-58276713 传真:010-58276998 客服电话:400-650-9972 网址:www.5ilicai.cn (53)大泰金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359号国睿大厦一号楼B区4楼A506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长宁区虹桥路1386号文广大厦15楼 法定代表人:袁顾明 联系人:朱海涛 联系电话:021-22267995 传真:021-22268089 客服电话:400-928-2266 网址:www.dtfunds.com (54)上海汇付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中山南路100号金外滩国际广场19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中山南路100号金外滩国际广场19楼 法定代表人:冯修敏 注册资本:2000万元 联系人:陈云卉 联系电话:021-33323999-5611 传真:021-33323837 客服电话:4008202819 网址:www.chinapnr.com (55)北京钱景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丹棱街丹棱soho10层 办公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丹棱街丹棱soho10层 法定代表人:赵荣春 联系人:盛海娟 联系电话:010-57418813 传真:010-57569671 客服电话:400-893-6885 网址:www.qianjing.com (56)上海凯石财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黄浦区西藏南路765号602-115室 办公地址: 上海市黄浦区延安东路1号凯石大厦4楼 法定代表人:陈继武 联系人:葛佳蕊 联系电话:021-80365020 传真:021-63332523 客服电话:400-643-3389 网址:www.lingxianfund.com (57)深圳市新兰德证券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华强北路赛格科技园4栋10层1006#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外大街28号富卓大厦A座7层 法定代表人:杨懿 联系人:文雯 联系电话:0755-88394689 传真:0755-88394668 客服电话:400-116-1188 网址:www.new-rand.cn (58)恒天明泽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宏达北路10号5层5122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北路甲19号SOHO嘉盛中心30层 法定代表人:李悦 联系人:张晔 联系电话:010-56642600 传真:010-56642623 客服电话:400-898-0618 网址:www.chtfund.com (59)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杭州市文二西路1号903室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五常街道同顺路18号同花顺大楼 法定代表人:凌顺平 联系人:吴强 联系电话:0571-88911818 传真:0571-86800423 客服电话:4008-773-772 网址:www.5ifund.com (60)深圳市金斧子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科技园中区科苑路15号科兴科学园B栋3 单元11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科技园中区科苑路15号科兴科学园B栋3 单元11层 法人代表:赖任军 联系人:刘昕霞 电话:0755-29330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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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西藏拉萨市柳梧新区柳梧大厦1513室 办公地址:西藏拉萨市柳梧新区柳梧大厦1513室 法定代表人:陈皓 联系人:曹砚财 电话:010-58349088 客服电话:0891-6177483 传真:010-88371180 网址:www.xiquefund.com (79)上海大智慧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杨高南路428号1号楼1102单元 办公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杨高南路428号1号楼1102单元 法定代表人:申健 联系人:宋楠 电话:021-20292031 客服电话:021-20292031 传真:021-20219923 网址:https://www.wg.com.cn/ (80)上海云湾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新金桥路27号13号楼2层 办公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新金桥路27号13号楼2层 法定代表人:桂水发 联系人: 范泽杰 客服电话:400-820-1515 公司网站:http://www.zhengtongfunds.com/ (81)天津市凤凰财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天津生态城动漫中路126号动漫大厦C区二层209 (TG第123 号) 办公地址:天津市和平区南京路183号世纪都会1606 法定代表人:王正宇 联系人:孟媛媛 电话:022-23297867 客服电话:4007-066-880 传真:022-23297867 网址:www.phoenix-capital.com.cn (82)北京蛋卷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阜通东大街1号院6号楼2单元21层222507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阜通东大街1号院6号楼2单元21层222507 法定代表人:钟斐斐 联系人:袁永姣 电话:010-61840688 客服电话:4000-618-518 传真:010-61840699 网址:www.danjuanapp.com (83)华瑞保险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嘉定区南翔镇众仁路399号运通星财富广场1号楼B座13、 14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501号上海中心大厦32层 法定代表人:路昊 联系人:茆勇强 电话:021-61058785 传真:021-61098515 客服电话:4001115818 网址:www.huaruisales.com (84)上海陆金所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陆家嘴环路1333号14楼09单元 办公地址: (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陆家嘴环路1333号15楼 法定代表人:郭坚 联系人:宁博宇 联系电话:021-20665952 客服电话:400-821-9031 网址:www.lufunds.com (二)注册登记机构 1、名 称:益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住所:重庆市渝中区上清寺路110号 3、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宣外大街10号庄胜广场中央办公楼南翼13A 4、法定代表人:翁振杰 5、联系人:慕娟 6、电话:010-63105556 7、传真:010-63100588 (三)出具法律意见书的律师事务所 名称:北京市德恒律师事务所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19号富凯大厦B座十二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19号富凯大厦B座十二层 负责人:王丽 经办律师: 李永飞 杨晓莹 联系人:李永飞 电话:010-65813529 传真:010-65816534 (四)提供审计服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名称: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毕马威大楼8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毕马威大楼8层 执行事务人:邹俊 电话:(010)85085000 经办注册会计师:何琪、丁时杰 联系人:何琪 六、基金的募集 本基金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2006]95号文批准募集,募集期为2006年6 月27日至2006年7月12日。经中兴宇会计师事务所验资,本次募集的净认购金额 为1,714,908,021.72元人民币,认购资金在募集期间产生的银行利息80,373.28 元人民币。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06年7月14日划入本基金在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 银行开立的基金托管专户。 本次募集有效认购户数为24,127户,按照每份基金份额面值1.00元人民币计 算,本息合计募集基金份额总额为1,714,988,395份,已全部计入投资者账户,归 投资者所有。 七、基金合同的生效 (一)基金合同生效 本基金合同于2006年7月17日生效。 (二) 基金存续期内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和资产规模限制 基金合同生效后,连续二十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二百人或 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五千万元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定期报告中予以披露; 连续六十个工作日出现前述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向中国证监会报告并提出解 决方案。如转换运作方式、与其他基金合并或者终止基金合同等,基金管理人根 据法律法规及本基金合同的规定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进行表决。 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时,从其规定。 八、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一)申购与赎回办理的场所 本基金的申购和赎回将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的直销中心及基金代销机构的代 销网点进行(具体名单见本更新招募说明书“五、相关服务机构”)。投资者可按 销售机构提供的交易方式办理基金的申购和赎回。销售代理人或销售代理人的代 销网点如有变动,基金管理人将在基金管理人网站公示。 销售机构可以根据情况变化增加或者减少其销售城市(网点),并另行公告。 (二)申购与赎回的开放日及时间 1、开放日及开放时间 申购、赎回的开放日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日(基金管 理人根据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具体业务办 理时间由基金管理人与代销机构约定。基金管理人不在开放日之外的日期或者时 间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或赎回,投资者如果在开放日之外的日期和时间提出申购、 赎回或者转换申请的,其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为下次办理基金份额申购、赎 回时间所在开放日的价格。 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基金 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具体业务办理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此项调整 不应对投资者利益造成实质性影响,基金管理人将有关调整的公告同时报中国证 监会备案,并在实施日前三个工作日在至少一种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介 公告。 2、申购、赎回的开始时间 申购开始日:2006年7月26日 赎回开始日:2006年7月26日 (三)申购与赎回的原则 1、“确定价”原则,即申购、赎回基金的份额价格以1.00元人民币为基准 进行计算; 2、“金额申购和份额赎回”原则,即申购以金额申请,赎回以份额申请; 3、投资者在赎回持有的基金份额时,该赎回份额对应的待支付收益将与赎 回款项一起结算并支付; 4、当日的申购、赎回申请可以在当日交易时间结束以前撤销,在当日的交 易时间结束以后不得撤销; 5、本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基金运作的实际情况,在不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权 益的情况下更改上述原则。本基金管理人必须于新规则开始实施之日的3个工作 日之前在至少一种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媒介上刊登公告。 (四)申购与赎回的程序 1、申购和赎回的申请方式 基金投资者必须根据基金管理人和基金销售代理人的规定,在开放日的业务 办理时间内提出申购或赎回的申请,并办理有关手续。投资者申购本基金,须按 销售机构规定的方式备足申购资金。基金份额持有人提交赎回申请时,其在销售 机构(网点)及注册登记机构必须有足够的基金份额余额,否则会因所提交的申 购、赎回的申请无效而不予成交。 2、申购和赎回申请的确认 基金管理人应以在基金申购、赎回的交易时间段内收到申购和赎回申请的当 天作为申购或赎回申请日(T日),并在T+1日前对该申购、赎回的有效性进行 确认。投资者可从T+2工作日起到其提出申购与赎回申请的网点进行成交查询; T日申购成功的基金份额T+2个工作日起可以赎回。 3、申购和赎回款项支付 申购采用全额缴款方式,若申购资金在规定时间内未全额到账则申购不成功。 若申购不成功或无效,基金管理人或基金管理人指定的代理人将投资者已缴付的 申购款项本金退还给投资者。 投资者T日的赎回申请成功后,基金管理人将指示基金托管人按有关规定将 赎回款项于T+1日从基金托管账户划出,基金管理人通过各销售机构划往投资 者银行账户。在发生巨额赎回时,款项的支付办法按基金合同有关规定处理。 (五)申购与赎回的数额限制 1、投资者每次最低申购金额为1元。 2、基金份额持有人在销售机构赎回时,每次赎回申请不得低于1份基金份 额,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时或赎回后在销售机构(网点)保留的基金份额余额不足 1份的,在赎回时需一次全部赎回。如因非交易过户、转托管、巨额赎回、基金 转换等原因导致的账户余额少于1份之情况,登记机构有权对该基金份额持有人 持有的基金份额做全部赎回处理。 3、基金管理人在不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权益的情况下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对 以上限制进行调整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最迟在调整生效前3个工作日在至少一 种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介公告。 4、基金管理人有权规定单一投资者单日或者单笔申购金额上限,具体金额 请参见招募说明书或相关公告。 5、基金管理人有权规定本基金的总规模限额和单日净申购比例上限,具体 规模与比例上限请参加招募说明书或相关公告。 6、当接受申购申请对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构成潜在重大不利影响时, 基金管理人应当采取设定单一投资者申购金额上限或基金单日净申购比例上限、 拒绝大额申购、暂停基金申购等措施,切实保护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具体规定请参见相关公告。 7、基金管理人可以依照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基金合同的约定,在特定市场条 件下暂停或者拒绝接受一定金额以上的资金申购,具体以基金管理人的公告为准。 8、基金管理人在不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权益的情况下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对 以上限制进行调整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最迟在调整生效前3 个工作日在至少 一种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介公告。(未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