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顺量化先锋混合 : 景顺长城量化先锋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2020年第1号更新招募说明书

时间:2020年01月07日 09:10:49 中财网

原标题:景顺量化先锋混合 : 景顺长城量化先锋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2020年第1号更新招募说明书


景顺长城量化先锋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020年第1号更新招募说明书

重要提示



(一)景顺长城量化先锋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基金”或“本基金”)由基金管理人依照《中
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下简称“《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
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证券投资基金
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销售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
称“《信息披露办法》”)、《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以下简称“《流动性
风险管理规定》”)、《景顺长城量化先锋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及其
他有关规定募集,并经中国证监会2018年7月3日证监许可【2018】1072号文准予募集注册。本基金基
金合同于2018年9月12日正式生效。


(二)基金管理人保证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注册,但中国证
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投资价值、收益和市场前景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
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三)投资有风险,投资人认购(或申购)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


(四)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
现的保证。


(五)基金合同是规定基金合同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基本法律文件。基金投资人自依基金合同取得
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
的承认和接受,并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基金投资人欲了解基
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应详细查阅基金合同。


(六)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投资于本基
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七)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前,
请认真阅读本招募说明书和基金合同等信息披露文件,自主判断基金的投资价值,全面认识本基金产品的
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对认购(或申购)基金的意愿、
时机、数量等投资行为作出独立决策,获得基金投资收益,亦自行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投资
本基金可能遇到的风险包括:证券市场整体环境引发的系统性风险,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统性风险,大量
赎回或暴跌导致的流动性风险,基金投资过程中产生的操作风险,因交收违约和投资债券引发的信用风险,
基金投资对象与投资策略引致的特有风险,等等。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其预期收益和风险高于货币市场
基金和债券型基金,低于股票型基金。根据2017年7月1日施行的《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
基金管理人和销售机构已对本基金重新进行风险评级,风险评级行为不改变本基金的实质性风险收益特征,
但由于风险等级分类标准的变化,本基金的风险等级表述可能有相应变化,具体风险评级结果应当以基金
管理人和销售机构提供的评级结果为准。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中小企业私募债券,该券种具有较高的流
动性风险和信用风险。中小企业私募债的信用风险是指中小企业私募债券发行人可能由于规模小、经营历
史短、业绩不稳定、内部治理规范性不够、信息透明度低等因素导致其不能履行还本付息的责任而使预期
收益与实际收益发生偏离的可能性,从而使基金投资收益下降。基金可通过多样化投资来分散这种非系统
风险,但不能完全规避。流动性风险是指中小企业私募债券由于其转让方式及其投资持有人数的限制,存


在变现困难或无法在适当或期望时变现引起损失的可能性。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

原则,在投资人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负责。


(八)本招募说明书根据基金合同编制,内容如有矛盾或不一致,以基金合同为准。


(九)本基金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数不得达到或超过基金份额总数的50%,但在基金运作过程中因基
金份额赎回等情形导致被动达到或超过50%的除外。


(十)本基金的量化投资主要依据基本面投资原则构建投资组合,控制对市场的冲击,而非单一趋势性交
易或程序化交易。


(十一)本基金可以投资科创板股票,会面临科创板机制下因投资标的、市场制度以及交易规则等差异带
来的特有风险,包括但不限于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退市风险、集中度风险、系统性风险、政策风险等。


(十二)本招募说明书已经本基金托管人复核。本基金管理人根据2020年1月3日发布的《景顺长城基金
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景顺长城量化先锋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变更公告》,对本招募说明书相应做了
调整,本招募说明书所载其他内容截止日为2019年9月30日,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现截止日为2019年
9月30日。本招募说明书中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十三)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关于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的编制、披露及更新等内容,自《信息披露办法》
实施之日起一年后开始执行。




基金管理人: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目 录
第一部分、绪言 ..................................................................................................................................... 4
第二部分、释义 ..................................................................................................................................... 5
第三部分、基金管理人 ........................................................................................................................ 10
第四部分、基金托管人 ........................................................................................................................ 24
第五部分、相关服务机构 .................................................................................................................... 26
第六部分、基金的募集 ........................................................................................................................ 49
第七部分、基金合同的生效 ................................................................................................................ 52
第八部分、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转换及其他登记业务 ............................................................ 54
第九部分、基金的投资 ........................................................................................................................ 67
第十部分、基金的业绩 ........................................................................................................................ 79
第十一部分、基金的财产 .................................................................................................................... 81
第十二部分、基金资产的估值 ............................................................................................................ 82
第十三部分、基金的收益分配 ............................................................................................................ 88
第十四部分、基金的费用与税收 ........................................................................................................ 90
第十五部分、基金的会计与审计 ........................................................................................................ 92
第十六部分、基金的信息披露 ............................................................................................................ 93
第十七部分、风险揭示 ...................................................................................................................... 100
第十八部分、基金的终止与清算 ...................................................................................................... 108
第十九部分、基金合同的内容摘要 .................................................................................................. 110
第二十部分、基金托管协议的内容摘要 .......................................................................................... 139
第二十一部分、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服务 ...................................................................................... 152
第二十二部分、其它应披露事项 ...................................................................................................... 154
第二十三部分、招募说明书的存放及查阅方式 .............................................................................. 156
第二十四部分、备查文件 .................................................................................................................. 157
第一部分、绪言

《景顺长城量化先锋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以下简称“招募说明
书”或“本招募说明书”)依据《基金法》、《运作办法》、《销售办法》、《信息披
露办法》、《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基金合同等编写。


本招募说明书阐述了景顺长城量化先锋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投资目标、投
资策略、风险、费率、管理等与投资人投资决策有关的全部必要事项,投资者在
做出投资决策前应当仔细阅读本招募说明书。


基金管理人承诺本招募说明书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本基金是根据本招募说明书
所载明的资料申请募集的。本基金管理人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
招募说明书中载明的信息,或对本招募说明书作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根据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编写,并经中国证监会注册。基金合同
是规定基金合同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基本法律文件。基金投资人自依基金
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其持有基金份
额的行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并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
及其他有关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基金投资人欲了解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
和义务,应详细查阅基金合同。





























第二部分、释义

在本招募说明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语或简称具有以下含义:

1、基金或本基金:指景顺长城量化先锋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基金管理人:指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3、基金托管人:指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4、基金合同:指《景顺长城量化先锋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及对
基金合同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5、托管协议:指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就本基金签订之《景顺长城量化
先锋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及对该托管协议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6、招募说明书或本招募说明书:指《景顺长城量化先锋混合型证券投资基
金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7、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指《景顺长城量化先锋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产
品资料概要》及其更新

8、基金份额发售公告:指《景顺长城量化先锋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
额发售公告》

9、法律法规:指中国现行有效并公布实施的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
司法解释、行政规章以及其他对基金合同当事人有约束力的决定、决议、通知等

10、《基金法》:指2003年10月28日经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
会第五次会议通过,并经2012年12月28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
员会第三十次会议修订,自2013年6月1日起实施并经2015年4 月24日第十
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等七部法律的决定》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投资基金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1、《销售办法》:指中国证监会2013年3月15日颁布、同年6月1日实施
的《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2、《信息披露办法》:指中国证监会2019年7月26日颁布、同年9月1日
实施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
修订

13、《运作办法》:指中国证监会2014年7月7日颁布、同年8月8日实施


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4、《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指中国证监会2017年8月31日颁布、同年
10月1日实施的《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及颁布
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5、中国证监会: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16、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指中国人民银行和/或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


17、基金合同当事人:指受基金合同约束,根据基金合同享有权利并承担义
务的法律主体,包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份额持有人

18、个人投资者:指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自然人

19、机构投资者:指依法可以投资证券投资基金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
合法登记并存续或经有关政府部门批准设立并存续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
团体或其他组织

20、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指符合《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管理
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经中国证监会批准,并取得国家外汇管理局批准的
投资额度,可以投资于在中国境内依法募集的证券投资基金的中国境外的机构投
资者

21、投资人:指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和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
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的合称

22、基金份额持有人:指依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合法取得基金份额的投资


23、基金销售业务:指基金管理人或销售机构宣传推介基金,发售基金份额,
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转换、转托管及定期定额投资等业务

24、销售机构:指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及符合《销售办法》和中国
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取得基金销售业务资格并与基金管理人签订了基金销售
服务代理协议,代为办理基金销售业务的机构

25、登记业务:指基金登记、存管、过户、清算和结算业务,具体内容包括
投资人基金账户的建立和管理、基金份额登记、基金销售业务的确认、清算和结
算、代理发放红利、建立并保管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和办理非交易过户等


26、登记机构:指办理登记业务的机构。本基金的登记机构为景顺长城基金
管理有限公司或接受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委托代为办理登记业务的机构

27、基金账户:指登记机构为投资人开立的、记录其持有的、基金管理人所
管理的基金份额余额及其变动情况的账户

28、基金交易账户:指销售机构为投资人开立的、记录投资人通过该销售机
构办理认购、申购、赎回、转换、转托管及定期定额投资等业务而引起的基金份
额变动及结余情况的账户

29、基金合同生效日:指基金募集达到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规定的条件,
基金管理人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完毕,并获得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的
日期

30、基金合同终止日:指基金合同规定的基金合同终止事由出现后,基金财
产清算完毕,清算结果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予以公告的日期

31、基金募集期:指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至发售结束之日止的期间,最长
不得超过三个月

32、存续期:指基金合同生效至终止之间的不定期期限

33、工作日:指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

34、T日:指销售机构在规定时间受理投资人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申请的
开放日

35、T+n日:指自T日起第n个工作日(不包含T日),n为自然数

36、开放日:指为投资人办理基金份额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的工作日

37、开放时间:指开放日基金接受申购、赎回或其他交易的时间段

38、《业务规则》:指《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放式基金业务规则》,
是规范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登记方面的业务规则,由基金管
理人和投资人共同遵守

39、认购:指在基金募集期内,投资人根据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规定申
请购买基金份额的行为

40、申购:指基金合同生效后,投资人根据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规定申
请购买基金份额的行为

41、赎回:指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份额持有人按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规


定的条件要求将基金份额兑换为现金的行为

42、基金转换:指基金份额持有人按照基金合同和基金管理人届时有效公告
规定的条件,申请将其持有基金管理人管理的、某一基金的基金份额转换为基金
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基金份额的行为

43、转托管: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在本基金的不同销售机构之间实施的变更所
持基金份额销售机构的操作

44、定期定额投资计划:指投资人通过有关销售机构提出申请,约定每期申
购日、扣款金额及扣款方式,由销售机构于每期约定扣款日在投资人指定银行账
户内自动完成扣款及受理基金申购申请的一种投资方式

45、巨额赎回:指本基金单个开放日,基金净赎回申请(赎回申请份额总数
加上基金转换中转出申请份额总数后扣除申购申请份额总数及基金转换中转入
申请份额总数后的余额)超过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的10%

46、元:指人民币元

47、基金收益:指基金投资所得红利、股息、债券利息、买卖证券价差、银
行存款利息、已实现的其他合法收入及因运用基金财产带来的成本和费用的节约

48、基金资产总值:指基金拥有的各类有价证券、银行存款本息、基金应收
申购款及其他资产的价值总和

49、基金资产净值:指基金资产总值减去基金负债后的价值

50、基金份额净值:指计算日基金资产净值除以计算日基金份额总数

51、基金资产估值:指计算评估基金资产和负债的价值,以确定基金资产净
值和基金份额净值的过程

52、指定媒介: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用以进行信息披露的全国性报刊及指定
互联网网站(包括基金管理人网站、基金托管人网站、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
网站)等媒介

53、不可抗力:指基金合同当事人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事


54、流动性受限资产:指由于法律法规、监管、合同或操作障碍等原因无法
以合理价格予以变现的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到期日在10个交易日以上的逆回购
与银行定期存款(含协议约定有条件提前支取的银行存款)、停牌股票、流通受


限的新股及非公开发行股票、资产支持证券、因发行人债务违约无法进行转让或
交易的债券等

55、摆动定价机制:指当开放式基金遭遇大额申购赎回时,通过调整基金份
额净值的方式,将基金调整投资组合的市场冲击成本分配给实际申购、赎回的投
资者,从而减少对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不利影响,确保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不受损害并得到公平对待




第三部分、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概况

名 称: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 所:深圳市福田区中心四路1号嘉里建设广场第1座21层

设立日期:2003年6月12日

法定代表人:丁益

注册资本:1.3亿元人民币

批准设立文号:证监基金字[2003]76号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中心四路1号嘉里建设广场第1座21层

电 话:0755-82370388

客户服务电话:400 8888 606

传 真:0755-22381339

联系人:杨皞阳

股东名称及出资比例: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比例

1

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49%

2

景顺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49%

3

开滦(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1%

4

大连实德集团有限公司

1%

合计

100%





二、主要人员情况

1、基金管理人董事会成员

丁益女士,董事长,经济学博士。曾担任中国人民大学财政金融学院讲师;
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融资部干部,证券融资部投资关系处副处长、处
长,证券融资部副经理兼投资关系处处长;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投资管理部副总经
理;中国人保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党委委员、董事、总裁助理;华能资本常务副总


经理(主持工作)、党组副书记;华能资本总经理、党组副书记;华能资本服务
有限公司董事长、党组书记。现任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


康乐先生,董事,总经理,经济学硕士。曾先后担任中国人寿资产管理有限
公司研究部研究员、组合管理部投资经理、国际业务部投资经理,景顺投资管理
有限公司市场销售部经理、北京代表处首席代表,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销售交
易部副总经理。2011年7月加入本公司,现任公司董事兼总经理。


罗德城先生,董事,工商管理硕士。曾任大通银行信用分析师、花旗银行投
资管理部副总裁、Capital House亚洲分公司的董事总经理。1992至1996年间出
任香港投资基金公会管理委员会成员,并于1996至1997年间担任公会主席。1997
至2000年间,担任香港联交所委员会成员,并在1997至2001年间担任香港证监会
顾问委员会成员。现任景顺集团亚太区首席执行官。


李翔先生,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硕士。曾任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人事部副总经理、人事监察部总经理、营业部总经理、公司营销总监、营销管理
部总经理。现任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党委委员。


伍同明先生,独立董事,文学学士。香港会计师公会会员(HKICPA)、英国
特许公认会计师(ACCA)、香港执业会计师(CPA)、加拿大公认管理会计师(CMA)。

拥有超过二十年以上的会计、审核、管治税务的专业经验及知识,1972-1977受
训于国际知名会计师楼“毕马威会计师行”[KPMG]。现为“伍同明会计师行”所
有者。


靳庆军先生,独立董事,法学硕士。曾担任中信律师事务所涉外专职律师,
在香港马士打律师行、英国律师行C1yde&Co. 从事律师工作,1993年发起设立
信达律师事务所,担任执行合伙人。现任金杜律师事务所合伙人。


闵路浩先生,独立董事,经济学硕士。曾担任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管理公司
科员、主任科员;中国人民银行非银行金融机构监管司副处长、处长;中国银
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非银行金融机构监管部处长、副巡视员、巡视员;中国小
额贷款公司协会会长;重庆富民银行行长。现担任北京中泰创汇股权投资基金
管理有限公司总裁。


2、基金管理人监事会成员

阮惠仙女士,监事,会计学硕士。现任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总经理。



郭慧娜女士,监事,管理理学硕士。曾任伦敦安永会计师事务所核数师,历
任景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项目主管、业务发展部副经理、企业发展部经理、亚太
区监察总监。现任景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亚太区首席行政官。


邵媛媛女士,监事,管理学硕士。曾任职于深圳市天健(信德)会计师事务
所、福建兴业银行深圳分行计财部。现任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事务部
总监。


杨波先生,监事,工商管理硕士。曾任职于长城证券经纪业务管理部。现
任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交易管理部总监。


3、高级管理人员

丁益女士,董事长,简历同上。


康乐先生,总经理,简历同上。


CHEN WENYU(陈文宇),副总经理,工商管理硕士。曾担任中国海口电视台
每日新闻记者及每周金融新闻节目制作人,安盛罗森堡投资管理公司(美国加州)
美洲区副首席投资官、以及研究、投资组合管理和策略等其他多个职位,安盛投
资管理亚洲有限公司(新加坡)泛亚地区首席投资官,主要负责投资组合管理、
研究、交易等相关业务。2018年9月加入本公司,现任公司副总经理。


毛从容女士,副总经理,经济学硕士。曾任职于交通银行深圳市分行国际业
务部,担任长城证券金融研究所高级分析师、债券小组组长。2003年3月加入
本公司,现任公司副总经理。


黎海威先生,副总经理,经济学硕士。曾担任美国穆迪KMV公司研究员,美
国贝莱德集团(原巴克莱国际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基金经理、主动股票部副总裁,
香港海通国际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海通国际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量化总监。2012
年8月加入本公司,现任公司副总经理。


赵代中先生,副总经理,理学硕士。曾担任深圳发展银行北京分行金融同业
部投资经理、宁夏嘉川集团项目部项目负责人、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境外投
资部全球股票处处长、浙江大钧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合伙人兼副总经理。2016年3
月加入本公司,现任公司副总经理。


吴建军先生,副总经理兼首席信息官,经济学硕士。曾担任海南汇通国际信
托投资公司证券部副经理,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机构管理部总经理、公司总裁


助理。2003年3月加入本公司,现任公司副总经理兼首席信息官。


刘焕喜先生,副总经理,投资与金融系博士。曾担任武汉大学教师工作处副
科长、武汉大学成人教育学院讲师,《证券时报》社编辑记者,长城证券研发中
心研究员、总裁办副主任、行政部副总经理。2003年3月加入本公司,现任公
司副总经理。


杨皞阳先生,督察长,法学硕士。曾担任黑龙江省大庆市红岗区人民法院助
理审判员,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监察稽核部监察稽核经理、监察稽核高级经理、
总监助理。2008年10月加入本公司,现任公司督察长。


4、本基金现任基金经理简历

本公司采用团队投资方式,即通过整个投资部门全体人员的共同努力,争取
良好投资业绩。本基金现任基金经理如下:

徐喻军先生,理学硕士,CFA。曾担任安信证券风险管理部风险管理专员。

2012年3月加入本公司,担任量化及ETF投资部ETF专员;自2014年4月起担
任量化及指数投资部基金经理,现担任量化及指数投资部总监助理兼基金经理。

具有10年证券、基金行业从业经验。


5、本基金现任基金经理曾管理的基金名称及管理时间

本基金现任基金经理徐喻军先生曾于2014年4月至2018年5月管理景顺长
城沪深300等权重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2014年4月至2018年7月
管理景顺长城上证180等权重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2014
年4月至2019年1月管理上证180等权重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2014
年12月至2019年7月管理景顺长城中证5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2015年6月至2019年7月管理景顺长城中证5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
金联接基金;2018年5月至2019年11月管理景顺长城MSCI中国A股国际通交
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2018年8月至2019年11月管理景顺
长城中证TMT15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2018年8月至2019年11月
管理景顺长城中证TMT15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


6、本基金现任基金经理兼任其他基金基金经理的情况

本基金现任基金经理徐喻军先生兼任景顺长城公司治理混合型证券投资基
金、景顺长城支柱产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研究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
基金、景顺长城中证500行业中性低波动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领先回


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优质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景顺
长城睿成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量化平衡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
投资基金、景顺长城泰恒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MSCI中
国A股国际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中证500指数增强型证
券投资基金和景顺长城中证沪港深红利成长低波动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
理。


7、本基金历任基金经理姓名及管理时间

基金经理姓名

管理时间

黎海威 先生

2018年09月12日-2020年1月2日

徐喻军 先生

2019年07月16日-至今



8、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名单

本公司的投资决策委员会由公司总经理、分管投资的副总经理、各投资总监、
研究总监、基金经理代表等组成。


公司的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姓名及职务如下:

康乐先生,总经理;

CHEN WENYU(陈文宇),副总经理;

毛从容女士,副总经理;

黎海威先生,副总经理兼量化及指数投资部投资总监;

余广先生,总经理助理兼股票投资部投资总监;

刘彦春先生,总经理助理兼研究部总监;

彭成军先生,固定收益部投资总监。


9、上述人员之间不存在近亲属关系。




三、基金管理人的权利和义务

1、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基金管理人的权利包括
但不限于:

(1)依法募集资金;

(2)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根据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独立运用
并管理基金财产;

(3)依照《基金合同》收取基金管理费以及法律法规规定或中国证监会批


准的其他费用;

(4)销售基金份额;

(5)按照规定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6)依据《基金合同》及有关法律规定监督基金托管人,如认为基金托管
人违反了《基金合同》及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应呈报中国证监会和其他监管部门,
并采取必要措施保护基金投资者的利益;

(7)在基金托管人更换时,提名新的基金托管人;

(8)选择、更换基金销售机构,对基金销售机构的相关行为进行监督和处
理;

(9)担任或委托其他符合条件的机构担任基金登记机构办理基金登记业务
并获得《基金合同》规定的费用;

(10)依据《基金合同》及有关法律规定决定基金收益的分配方案;

(11)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拒绝或暂停受理申购与赎回申请;

(12)依照法律法规为基金的利益对被投资公司行使股东权利,为基金的利
益行使因基金财产投资于证券所产生的权利;

(13)在法律法规允许的前提下,为基金的利益依法为基金进行融资;

(14)以基金管理人的名义,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行使诉讼权利或者
实施其他法律行为;

(15)选择、更换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证券、期货经纪商或其他为
基金提供服务的外部机构;

(16)在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制订和调整有关基金认购、申购、
赎回、转换和非交易过户等的业务规则;

(17)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权利。


2、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基金管理人的义务包括
但不限于:

(1)依法募集资金,办理或者委托经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机构代为办理
基金份额的发售、申购、赎回和登记事宜;

(2)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3)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以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
用基金财产;

(4)配备足够的具有专业资格的人员进行基金投资分析、决策,以专业化


的经营方式管理和运作基金财产;

(5)建立健全内部风险控制、监察与稽核、财务管理及人事管理等制度,
保证所管理的基金财产和基金管理人的财产相互独立,对所管理的不同基金分别
管理,分别记账,进行证券投资;

(6)除依据《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外,不得利用基金财
产为自己及任何第三人谋取利益,不得委托第三人运作基金财产;

(7)依法接受基金托管人的监督;

(8)采取适当合理的措施使计算基金份额认购、申购、赎回和注销价格的
方法符合《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的规定,按有关规定计算并公告基金净值信息,
确定基金份额申购、赎回的价格;

(9)进行基金会计核算并编制基金财务会计报告;

(10)编制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

(11)严格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及
报告义务;

(12)保守基金商业秘密,不泄露基金投资计划、投资意向等。除《基金法》、
《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另有规定外,在基金信息公开披露前应予保密,不
向他人泄露;

(13)按《基金合同》的约定确定基金收益分配方案,及时向基金份额持有
人分配基金收益;

(14)按规定受理申购与赎回申请,及时、足额支付赎回款项;

(15)依据《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
会或配合基金托管人、基金份额持有人依法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6)按规定保存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的会计账册、报表、记录和其他相
关资料15年以上;

(17)确保需要向基金投资者提供的各项文件或资料在规定时间发出,并且
保证投资者能够按照《基金合同》规定的时间和方式,随时查阅到与基金有关的
公开资料,并在支付合理成本的条件下得到有关资料的复印件;

(18)组织并参加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参与基金财产的保管、清理、估价、
变现和分配;

(19)面临解散、依法被撤销或者被依法宣告破产时,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


并通知基金托管人;

(20)因违反《基金合同》导致基金财产的损失或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合法
权益时,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其赔偿责任不因其退任而免除;

(21)监督基金托管人按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履行自己的义务,基
金托管人违反《基金合同》造成基金财产损失时,基金管理人应为基金份额持有
人利益向基金托管人追偿;

(22)当基金管理人将其义务委托第三方处理时,应当对第三方处理有关基
金事务的行为承担责任;

(23)以基金管理人名义,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行使诉讼权利或实施其
他法律行为;

(24)基金管理人在募集期间未能达到基金的备案条件,《基金合同》不能
生效,基金管理人承担全部募集费用,将已募集资金并加计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
息在基金募集期结束后30日内退还基金认购人;

(25)执行生效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议;

(26)建立并保存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

(27)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


四、基金管理人承诺

1、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严格遵守现行有效的相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中国
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违反现行有效
的有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中国证监会有关规定的行为发生。


2、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基金法》及有
关法律法规,建立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下列行为发生:

(1)将其固有财产或者他人财产混同于基金财产从事证券投资;

(2)不公平地对待其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

(3)利用基金财产或职务之便为基金份额持有人以外的第三人牟取利益;

(4)向基金份额持有人违规承诺收益或者承担损失;

(5)侵占、挪用基金财产;

(6)泄露因职务便利获取的未公开信息、利用该信息从事或者明示、暗示
他人从事相关的交易活动;


(7)玩忽职守,不按照规定履行职责;

(8)法律、行政法规或中国证监会规定禁止的其他行为。


3、本基金管理人承诺加强人员管理,强化职业操守,督促和约束员工遵守
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行业规范,诚实信用、勤勉尽责,不从事以下活动:

(1)越权或违规经营;

(2)违反基金合同或托管协议;

(3)故意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他基金相关机构的合法利益;

(4)在向中国证监会报送的资料中弄虚作假;

(5)拒绝、干扰、阻挠或严重影响中国证监会依法监管;

(6)玩忽职守、滥用职权,不按照规定履行职责;

(7)违反现行有效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基金合同和中国证监会的有
关规定,泄漏在任职期间知悉的有关证券、基金的商业秘密,尚未依法公开的基
金投资内容、基金投资计划等信息,或利用该信息从事或者明示、暗示他人从事
相关的交易活动;

(8)违反证券交易场所业务规则,利用对敲、倒仓等手段操纵市场价格,
扰乱市场秩序;

(9)贬损同行,以抬高自己;

(10)以不正当手段谋求业务发展;

(11)有悖社会公德,损害证券投资基金人员形象;

(12)在公开信息披露和广告中故意含有虚假、误导、欺诈成分;

(13)其他法律、行政法规以及中国证监会禁止的行为。


4、基金经理承诺

(1)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本着谨慎的原则为基金份额持
有人谋取最大利益;

(2)不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及其代理人、受雇人或任何第三人谋取利益;

(3)不违反现行有效的有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
泄漏在任职期间知悉的有关证券、基金的商业秘密、尚未依法公开的基金投资内
容、基金投资计划等信息,或利用该信息从事或者明示、暗示他人从事相关的交
易活动;


(4)不从事损害基金财产和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证券交易及其他活动。




五、基金管理人的内部控制制度

1、风险管理理念与目标

(1)确保合法合规经营;

(2)防范和化解风险;

(3)提高经营效率;

(4)保护投资者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2、风险管理措施

(1)建立健全公司组织架构;

(2)树立监察稽核功能的权威性和独立性;

(3)加强内控培训,培养全体员工的风险管理意识和监察文化;

(4)制定员工行为规范和纪律程序;

(5)建立岗位分离制度;

(6)建立危机处理和灾难恢复计划。


3、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的原则

(1)全面性原则:公司风险管理必须覆盖公司的所有部门和岗位,渗透各
项业务过程和业务环节;

(2)独立性原则:公司各机构、部门和岗位职责应当保持相对独立,公司
基金财产、自有资产、其他资产的运作应当分离;

(3)相互制约原则:公司及各部门在内部组织结构的设计上要形成一种相
互制约机制,建立不同岗位之间的制衡体系;

(4)定性和定量相结合原则:建立完备的风险管理指标体系,使风险管理
更具客观性和操作性;

(5)防火墙原则:基金财产、公司自有资产、其他资产的运作应当严格分
开并独立核算。


4、内部控制体系

(1)内部控制的组织架构

1)董事会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负责对公司经营管理和基金投资业务进


行合规性控制,并对公司内部稽核审计工作进行审核监督。该委员会主要职责是:
审议并批准公司内控制度和政策并检查其实施情况;监督公司内部审计制度的实
施;向董事会提名外部审计机构;负责内部审计和外部审计之间的协调;审议公
司的关联交易;对公司的风险及管理状况及风险管理能力及水平进行评价,提出
完善风险管理和内部制度的意见、制定公司日常经营、拟募集基金及运用基金资
产进行投资的风险控制指标和监督制度,并不定期地对风险控制情况进行检查和
监督,形成风险评估报告和建议,在例行董事会会议上提出公司上半个年度风险
控制工作总结报告;监督和指导经理层所设立的风险管理委员会的工作及董事会
赋予的其他职责。


2)风险管理委员会:是公司日常经营中整体风险控制的决策机构,该委员会
是对公司各种风险的识别、防范和控制的非常设机构,负责公司整体运作风险的
评估和控制,由总经理、副总经理、督察长、以及其他相关部门负责人或相关人
员组成,其主要职责是:评估公司各机构、部门制度本身隐含的风险,以及这些
制度在执行过程中显现的问题,并负责审定风险控制政策和策略;审议基金财产
风险状况分析报告,基于风险与回报对业务策略提出质疑,需要时指导业务方向;
审定公司的业务授权方案;负责协调处理突发性重大事件;负责界定业务风险损
失责任人的责任;审议公司各项风险与内控状况的评价报告;需要风险管理委员
会审议、决策的其他重大风险管理事项。


3)投资决策委员会:是公司投资领域的最高决策机构,以定期或不定期会
议的形式讨论和决定公司投资的重大问题。投资决策委员会由公司总经理、分管
投资的副总经理、各投资总监、研究总监、基金经理代表等组成,其主要职责包
括:依照基金合同、资产管理合同的规定,确立各基金、特定客户资产管理的投
资方针及投资方向;审定基金资产、特定客户资产管理的配置方案,包括基金资
产、特定客户资产管理在股票、债券、现金之间的配置比例;制定基金、特定客
户资产管理投资授权方案;对超出投资负责人权限的投资项目做出决定;考核包
括基金经理、投资经理在内的投资团队的工作绩效;需要投资决策委员会决定的
其它重大投资事项。


4)督察长:督察长制度是基金管理人特有的制度。督察长负责组织指导公
司的监察稽核工作;可列席公司任何会议,调阅公司任何档案材料,对基金运作、


内部管理、制度执行及遵规守法情况进行内部监察、稽核;每月独立出具稽核报
告,报送中国证监会和董事长。


5)法律、监察稽核部:公司设立法律、监察稽核部,开展公司的监察稽核
工作,并保证其工作的独立性和权威性,充分发挥其职能作用。法律、监察稽核
部有权对公司各类规章制度及内部风险控制制度的完备性、合理性、有效性进行
检查并提出相应意见和建议,并将意见和建议上报公司总经理、督察长和风险管
理委员会进行讨论。法律、监察稽核部协助对全公司员工进行相关法律、法规、
规章制度培训,回答公司各部门提出的法律咨询,并对公司出现的法律纠纷提出
解决方案,同时组织各部门对公司管理上存在的风险隐患或出现的风险问题进行
讨论、研究,提出解决方案,提交风险管理委员会、投资决策委员会或总经理办
公会等进行审核、讨论,并监督整改。


(2)内部控制的原则

公司的内部控制遵循以下原则:

1)健全性原则:内部控制应当包括公司的各项业务、各个部门或机构和各
级人员,并涵盖到决策、执行、监督、反馈等各个环节;

2)有效性原则:通过科学的内控手段和方法,建立合理的内控程序,维护
内控制度的有效执行;

3)独立性原则:公司设立独立的法律、监察稽核部,法律、监察稽核部保
持高度的独立性和权威性,负责对公司各部门风险控制工作进行稽核和检查;

4)相互制约原则:公司内部部门和岗位的设置应当权责分明、相互制衡;

5)成本效益原则:公司运用科学化的经营管理方法降低运作成本,提高经
济效益,以合理的控制成本达到最佳的内部控制效果。


公司制订内部控制制度遵循以下原则:

1)合法合规性原则:公司内控制度应当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各项
规定;

2)全面性原则:内部控制制度涵盖公司管理的各个环节,不得留有制度上
的空白或漏洞;

3)审慎性原则:制定内部控制制度应当以审慎经营、防范和化解风险为出
发点;


4)适时性原则:内部控制制度的制定应当随着有关法律法规的调整和公司
经营战略、经营方针、经营理念等内外部环境的变化进行及时的修改或完善。


(3)内部风险控制措施

建立科学合理、控制严密、运行高效的内部控制体系和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

公司成立以来,根据中国证监会的要求,借鉴外方股东的经验,建立了科学合理
的层次分明的内控组织架构、控制程序和控制措施以及控制职责在内的运行高
效、严密的内部控制体系。通过不断地对内部控制制度进行修改,公司已初步形
成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


建立健全了管理制度和业务规章。公司建立了包括风险管理制度、投资管理
制度、基金会计制度、信息披露制度、监察稽核制度、信息技术管理制度、公司
财务制度等基本管理制度以及包括岗位设置、岗位职责、操作流程手册在内的业
务流程、规章等,从基本管理制度和业务流程上进行风险控制。


建立了岗位分离、相互制衡的内控机制。公司在岗位设置上采取了严格的分
离制度,实现了基金投资与交易,交易与清算,公司会计与基金会计等业务岗位
的分离制度,形成了不同岗位之间的相互制衡机制,从岗位设置上减少和防范操
作及操守风险。


建立健全了岗位责任制。公司通过建立健全了岗位责任制使每位员工都能明
确自己的岗位职责和风险管理责任。


构建了风险管理系统。公司通过建立风险评估、预警、报告和控制以及监督
程序,并经过适当的控制流程,定期或实时对风险进行评估、预警、监督,从而
确认、评估和预警与公司管理及基金运作有关的风险,通过顺畅的报告渠道,对
风险问题进行层层监督、管理、控制,使部门和管理层及时把握风险状况并快速
做出风险控制决策。建立自动化监督控制系统:公司启用了电子化投资、交易系
统,对投资比例进行限制,在“股票黑名单”、交叉交易以及防范操守风险等方
面进行电子化自动控制,将有效地防止合规性运作风险和操守风险。


使用数量化的风险管理手段。采用数量化、技术化的风险控制手段,建立数
量化的风险管理模型,用以提示指数趋势、行业及个股的风险,以便公司及时采
取有效的措施,对风险进行分散、规避和控制,尽可能减少损失。


提供足够的培训。制定了完整的培训计划,为所有员工提供足够和适当的培


训,使员工具有较高的职业水准,从培养职业化专业理财队伍角度控制职业化问
题带来的风险。


5、基金管理人关于内部控制制度的声明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上关于内部控制制度的披露真实、准确。


基金管理人承诺根据市场变化和基金管理人发展不断完善内部控制制度。







第四部分、基金托管人

(一)基本情况

名称: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国银行”)

住所及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1号

首次注册登记日期:1983年10月31日

注册资本:人民币贰仟玖佰肆拾叁亿捌仟柒佰柒拾玖万壹仟贰佰肆拾壹元整

法定代表人:刘连舸

基金托管业务批准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字【1998】24 号

托管部门信息披露联系人:许俊

传真:(010)66594942

中国银行客服电话:95566

(二)基金托管部门及主要人员情况

中国银行托管业务部设立于1998年,现有员工110余人,大部分员工具有
丰富的银行、证券、基金、信托从业经验,且具有海外工作、学习或培训经历,
60%以上的员工具有硕士以上学位或高级职称。为给客户提供专业化的托管服
务,中国银行已在境内、外分行开展托管业务。


作为国内首批开展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业务的商业银行,中国银行拥有证券投
资基金、基金(一对多、一对一)、社保基金、保险资金、QFII、RQFII、QDII、
境外三类机构、券商资产管理计划、信托计划、企业年金、银行理财产品、股权
基金、私募基金、资金托管等门类齐全、产品丰富的托管业务体系。在国内,中
国银行首家开展绩效评估、风险分析等增值服务,为各类客户提供个性化的托管
增值服务,是国内领先的大型中资托管银行。


(三)证券投资基金托管情况

截至2019年9月30日,中国银行已托管721只证券投资基金,其中境内基
金681只,QDII基金40只,覆盖了股票型、债券型、混合型、货币型、指数型、
FOF等多种类型的基金,满足了不同客户多元化的投资理财需求,基金托管规模
位居同业前列。


(四)托管业务的内部控制制度


中国银行托管业务部风险管理与控制工作是中国银行全面风险控制工作的
组成部分,秉承中国银行风险控制理念,坚持“规范运作、稳健经营”的原则。

中国银行托管业务部风险控制工作贯穿业务各环节,通过风险识别与评估、风险
控制措施设定及制度建设、内外部检查及审计等措施强化托管业务全员、全面、
全程的风险管控。


2007年起,中国银行连续聘请外部会计会计师事务所开展托管业务内部控
制审阅工作。先后获得基于 “SAS70”、“AAF01/06” “ISAE3402”和“SSAE16”

等国际主流内控审阅准则的无保留意见的审阅报告。2017年,中国银行继续获
得了基于“ISAE3402”和“SSAE16”双准则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中国银行托管
业务内控制度完善,内控措施严密,能够有效保证托管资产的安全。


(五)托管人对管理人运作基金进行监督的方法和程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
办法》的相关规定,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的投资指令违反法律、行政法规
和其他有关规定,或者违反基金合同约定的,应当拒绝执行,及时通知基金管理
人,并及时向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报告。基金托管人如发现基金管理人依据
交易程序已经生效的投资指令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和其他有关规定,或者违反基
金合同约定的,应当及时通知基金管理人,并及时向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报
告。





第五部分、相关服务机构

一、基金份额发售机构



1、直销中心

名 称: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中心四路1号嘉里建设广场第1座21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中心四路1号嘉里建设广场第1座21层

法定代表人:丁益

批准设立文号:证监基金字[2003]76号

电 话:0755-82370388-1663

传 真:0755-22381325

联系人:周婷

客户服务电话:0755-82370688、4008888606

网 址:www.igwfmc.com

注:直销中心包括本公司直销柜台及直销网上交易系统/电子交易直销前置
式自助前台(具体以本公司官网列示为准)

2、其他销售机构




销售机构全称

销售机构信息

1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
门内大街1号
联系人:宋亚平
客户服务电话:95566(全国)
网址:www.boc.cn

2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
门内大街55号
法定代表人:陈四清
客户服务电话:95588(全国)
网址:www.icbc.com.cn

3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
大街25号
法定代表人:田国立
客户服务电话:95533




网址:www.ccb.com

4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
城中路188号
法定代表人:彭纯
联系人:王菁
电话:021-58781234-1601
传真:021-58408483
客户服务电话:95559
网址:www.bankcomm.com

5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
大道7088号
法定代表人:李建红
联系人:邓炯鹏
客户服务电话:95555
网址:www.cmbchina.com

6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办公)地址:广州市越秀区
东风东路713号
法定代表人:杨明生
客户服务电话:400 830 8003
网址:www.cgbchina.com.cn

7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500

办公地址:上海市中山东一路12号
法定代表人:吉晓辉
联系人:高天、于慧
电话:(021)61618888
传真:(021)63604199
客户服务热线:95528
公司网站:www.spdb.com.cn

8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办公)地址:深圳市深南东路5047
号深圳发展银行大厦
法定代表人:孙建一
联系人:张莉
电话:021-38637673
传真:021-50979507
客户服务电话:95511-3
网址:www.bank.pingan.com




9

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办公)地址:南京市中山路288

法定代表人:林复
联系人:李冰洁
电话:025-86775317
传真:025-86775376
客户服务电话: 95302
网址:www.njcb.com.cn

10

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办公)地址:苏州工业园区钟园
路728号
法定代表人:王兰凤
传真:0512-69868370
客户服务电话:0512-96067
网址:www.suzhoubank.com

11

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办公)地址:上海市黄埔区中山东二
路70号
法定代表人:冀光恒
客户服务电话:021-962999、
4006962999
网址:www.srcb.com

12

中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郑东新区CBD
商务外环路23号中科金座大厦
办公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郑东新区CBD
商务外环路23号中科金座大厦
法定代表人:窦荣兴
联系人:牛映雪
电话:0371-85517710
传真:0371-85519869
客户服务电话:96688
网址:www.zybank.com.cn

13

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办公)地址:中国烟台市芝罘区
南大街248号
法定代表人:蔡国华
联系人:李胜贤
电话:021-63890179
传真:021-63890196
客户服务电话:95395
网址:www.hfbank.com.cn

14

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
区银城中路16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168

法定代表人:金煜
客户服务电话:95594




网址:http://www.bosc.cn/

15

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办公)地址: 南京市中华路26

法定代表人: 夏平
联系人:张洪玮
电话:025-58587036
传真:025-58587820
客户服务电话:95319
网址:www.jsbchina.cn

16

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
道6008号特区报业大厦16-17层
法定代表人:曹宏
办公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
道6008号特区报业大厦14、16、17层
客户服务电话:4006666888
联系人:金夏
联系电话:0755-83516289
邮箱:jinxia@cgws.com
网址:www.cgws.com

17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
国际企业大厦C座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
2-6层
法定代表人:陈共炎
联系人:辛国政
联系电话:010-83574507
传真:010-83574807
客服电话:4008-888-888或95551
公司网址:www.chinastock.com.cn
邮政编码:100033

18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
区商城路61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168
号上海银行大厦29楼
法定代表人:杨德红
联系人:芮敏祺
电话:021-38676666
传真:021- 38670161
客户服务电话: 95521
网址:www.gtja.com




19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
路66号4号楼
法定代表人:王常青
联系人:许梦园
电话:(010)85156398
传真:(010)65182261
客户服务电话: 4008888108/95587
网址:www.csc108.com

20

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长乐
路989号45层
法定代表人:李梅
联系人:曹晔
电话:021-33389888
传真:021-33388224
客户服务电话:95523或4008895523
网址:www.swhysc.com

21

申万宏源西部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办公)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高
新区(新市区)北京南路358号大成国
际大厦20楼2005室
法定代表人:李季
联系人:王君
电话:0991-7885083
传真:0991-2310927
客户服务电话:400-800-0562
网址:www.hysec.com

22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福州市湖东路26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长柳路36号
法定代表人:杨华辉
联系人:乔琳雪
联系电话:021-38565547
传真:0591-38507538
客户服务电话:95562
网址:www.xyzq.com.cn

23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办公)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
路1508号
法定代表人:周健男
联系人:郁疆
电话:021-22169999
传真:021-22169134
客户服务电话:95525、4008888788、
10108998
网址:www.ebscn.com




24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办公)地址:上海市广东路689

法定代表人:周杰
联系人:李笑鸣
电话:021-23219000
传真:021-23219100
客服电话:95553
网址:www.htsec.com

25

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
城中路200号中银大厦31楼
法定代表人:宁敏
联系人:许慧琳
电话:021-20328531
客户服务电话: 4006208888
网址:www.bocichina.com

26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
路4018号安联大厦35层、28层A02
单元
法定代表人:王连志
联系人:郑向溢
电话:0755-82558038
传真:0755-82558355
客户服务电话:4008001001
网址:www.essence.com.cn

27

天相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19号富
凯大厦B座701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新街口外大街
28号C座5层
法定代表人:林义相
联系人:尹伶
电话:010-66045529
传真:010-66045518
客服热线:010-66045678
网址:www.txsec.com

28

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办公)地址:福州市五四路157
号新天地大厦7、8层
法定代表人:黄金琳
联系人:张腾
电话:0591-87383623
传真:0591-87383610
客户服务电话:96326(福建省外请加拨
0591)
网址:www.hfzq.com.cn




29

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
口大街9号院1号楼
法定代表人:张志刚
联系人:唐静
电话:010-63081000
传真:010-63080978
客服热线:95321
网址:www.cindasc.com

30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成都市东城根上街95号
办公地址:成都市东城根上街95号
法定代表人:冉云
联系人:刘婧漪、贾鹏
电话:028-86690057、02886690058
传真:028-86690126
客服电话:95310
公司网站:www.gjzq.com.cn

31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
路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亮马桥路48号
中信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张佑君
联系人:王一通
电话:010-60838888
传真:010-60833739
客服电话:95548
网址: www.cs.ecitic.com

32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办公)地址:武汉市新华路特8
号长江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杨泽柱
联系人:奚博宇
电话:027-65799999
传真:027-85481900
客户服务电话:95579或4008-888-999
网址:www.95579.com

33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办公)地址:济南市市中区经七
路86号
法定代表人:李玮
联系人:许曼华
电话:021-20315290
传真:021-20315125
客户服务电话:95538
网址:www.zts.com.cn




34

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办公)地址:青岛市崂山区深圳
路222号1号楼2001
法定代表人:姜晓林
联系人:刘晓明
联系电话:0531-89606165
传真:0532-85022605
客户服务电话:95548
网址:www.zxwt.com.cn

35

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办公)地址:重庆市江北区桥北
苑8号
法定代表人:吴坚
联系人:张煜
电话:023-63786141
传真:023-63786212
客服电话:400 809 6096
公司网站: www.swsc.com.cn

36

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江苏省常州延陵西路23号投
资广场18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1928
号东海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赵俊
电话:021-20333333
传真:021-50498825
联系人:王一彦
客服电话:95531;400-8888-588
网址:www.longone.com.cn

37

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华
一路115号投行大厦20楼
法定代表人:刘学民
联系人:毛诗莉
电话:0755-23838750
传真:0755-23838750
客服电话:400-888-1888
网址:www.fcsc.com

38

中信期货有限公司

注册(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中心
三路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13
层1301-1305室、14层
法定代表人:张皓
联系人:洪诚
电话:0755-23953913
传真:0755-83217421
客户服务电话:400-990-8826
网址:www.citicsf.com




39

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四川中路213
号7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四川中路213
号7楼
法定代表人:李俊杰
联系人:邵珍珍
电话:021-53686888
传真:021-53686100-7008,021-53686200-7008
客户服务热线:4008918918

40

开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西安市高新区锦业路1号都
市之门B座5层
办公地址:西安市高新区锦业路1号都
市之门B座5层
法定代表人:李刚
联系人:黄芳
电话:029-63387256
传真:029-81887256
客户服务电话:400-860-8866或95325
网址: www.kysec.cn

41

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
路4018号安联大厦28层A01、B01(b)
单元
法定代表人:俞洋
联系人:朱泽乾
电话:021-54967367
传真:021-54967032
客户服务电话:95323,4001099918(全
国) 021-32109999; 029-68918888
网址:www.cfsc.com.cn

42

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办公)地址:杭州市杭大路15号
嘉华国际商务中心201、501、502、1103、
1601-1615、1701-1716
法定代表人:陆建强
客户服务电话: 95336、4008696336
网址: www.ctsec.com

43

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广州市天河区珠江西路5号
广州国际金融中心主塔19层、20层
办公地址: 广州市天河区珠江西路5号
广州国际金融中心主塔19层、20层
法定代表人: 胡伏云
联系人: 梁微
电话:020-88836999
传真:020-88836984




客户服务电话:95396
网址:www.gzs.com.cn

44

联储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岗厦
社区深南大道南侧金地中心大厦9楼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定路5号院3
号楼中建财富国际中心27层
法定代表人:吕春卫
联系人:丁倩云
电话:010-86499427
传真:010-86499401
客户服务电话:400-620-6868
网址:www.lczq.com

45

深圳众禄基金销售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办公)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梨园
路物资控股置地大厦8楼
法定代表人:薛峰
联系人:童彩平
电话:0755-33227950
传真:0755-33227951
客户服务电话:4006-788-887
网址:众禄基金网 www.zlfund.cn
基金买卖网 www.jjmmw.com

46

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五常街
道文一西路969号3幢5层599室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万塘路
18号黄龙时代广场B座6F
法定代表人:祖国明
联系人:韩爱彬
客服电话:4000-766-123
公司网址: www.fund123.cn

47

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高翔路526
号2幢220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1267
号11层
法定代表人:张跃伟
联系人:单丙烨
电话:021-20691832
传真:021-20691861
客服电话:400-820-2899




公司网站: www.erichfund.com

48

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场中路685弄
37号4号楼4494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南路1118号鄂尔
多斯国际大厦9楼
法定代表人:杨文斌
联系人:张茹
电话:021-58870011
传真:021-68596916
客户服务电话:400 700 9665
网址:www.ehowbuy.com

49

北京展恒基金销售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顺义区后沙峪镇安富
街6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苑路15-1号
邮电新闻大厦6层
法定代表人:闫振杰
联系人: 李晓芳
联系电话:010-59601366转7167
客服电话:400-818-8000
公司网站:www.myfund.com

50

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190号
东方财富大厦2楼
办公地址: 上海市徐汇区宛平南路88
号金座(北楼)25层
法定代表人:其实
联系人: 潘世友
电话:021-54509977-8400
传真:021-54509953
客服电话:400-1818-188
网址:http://www.1234567.com.cn

51

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文二西路一号
元茂大厦903室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翠柏路7号杭
州电子商务产业园2楼
法定代表人:凌顺平
联系人:杨翼
联系电话:0571-88911818-8565




传真:0571-86800423
客服电话:4008-773-772
网址:www.5ifund.com

52

宜信普泽(北京)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88号9
号楼15层1809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88号
SOHO现代城C座1809室
法定代表人:戎兵
联系人:魏晨
电话:010-52858244
传真:010-59644496
客户服务电话:400-609-9200
网址:www.yixinfund.com

53

厦门市鑫鼎盛控股有限公司

注册(办公)地址:厦门市思明区鹭江
道2号厦门第一广场西座1501-1504室
法定代表人:陈洪生
联系人:梁云波
联系电话:0592-3122757
客服电话:400-9180808
公司网站:www.xds.com.cn

54

嘉实财富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
纪大道8号国金中心二期4606-10单元
法定代表人:赵学军
联系人:景琪
电话:021-20289890
传真:010-85097308
客户服务电话:400-021-8850
网址:www.harvestwm.cn

55

深圳市新兰德证券投资咨询有限公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华强北路赛格
科技园4栋10层1006#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外大街
10号庄胜广场中央办公楼东翼7层
法定代表人:马勇
电话:0755-88394666
传真:0755-88394677
客户服务电话:400-166-1188
网址:http://8.jrj.com.cn/




56

北京恒天明泽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宏达
北路10号五层5122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北路甲
19号SOHO嘉盛中心30层3001室
法定代表人:周斌
电话:010-59313555
传真:010-53509643
客户服务电话:400-8980-618
网址: www.chtwm.com

57

北京钱景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丹棱
街6号1幢9层1008-1012
法定代表人:赵荣春
联系人:陈剑炜
电话:010-57418813
传真:010-57569671
客户服务电话:400-875-9885
网址:www.qianjing.com

58

上海汇付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黄浦区西藏中路336
号1807-5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黄浦区中山南路100
号金外滩国际广场19楼
法定代表人:张皛
联系人:周丹
电话:021-33323999
传真:021-33323993
客户服务电话:400-820-2819
手机客户端:天天盈基金

59

上海利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宝山区蕴川路5475号
1033室
办公地址:上海浦东新区峨山路91弄61
号10号楼12楼
法定代表人:李兴春
联系人:徐鹏
电话:021-50583533
传真:021-50583633
客户服务电话:400-921-7755
公司网址:www.leadfund.com.cn




60

北京新浪仓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东北旺西路中
关村软件园二期(西扩)N-1、N-2地块
新浪总部科研楼5层518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北旺东路10
号院东区3号楼为明大厦C座
法定代表人:赵芯蕊
联系人: 赵芯蕊
电话:010-62675768
传真:010-62676582
客户服务电话:010-62675369
网址:www.xincai.com

61

上海陆金所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
1333号14楼09单元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
1333号
法定代表人:王之光
联系人:宁博宇
电话:021-20665952
传真:021-22066653
客户服务电话:4008219031
网址:www.lufunds.com

62

北京虹点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西大望路1号1
号楼1603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西大望路1号
温特莱中心A座16层
法定代表人:郑毓栋
联系人:姜颖
电话:010-56409010
客户服务电话:400-068-1176
网址:www.hongdianfund.com

63

珠海盈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珠海市横琴新区宝华路6号
105室-3491
办公地址:广州市海珠区琶洲大道东1
号保利国际广场南塔12楼B1201-1203
法定代表人:肖雯
联系人:黄敏嫦
电话:020-89629099
传真:020-89629011
客户服务电话:020-89629066
网址:www.yingmi.cn




64

中证金牛(北京)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东管头1号2
号楼2-45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外大街
甲1号环球财讯中心A座5层
法定代表人:钱昊旻
联系人:孙雯
电话:010-59336519
传真:010-59336500
客户服务电话:4008-909-998
网址:www.jnlc.com

65

奕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
一路1号A栋201室(入住深圳市前海
商务秘书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海德三道航天
科技广场A座17楼1704室
法定代表人:TEO WEE HOWE
联系人:叶健
电话:0755-89460500
传真:0755-21674453
客户服务电话:400-684-0500
网址:www.ifastps.com.cn

66

和耕传承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河南自贸试验区郑州片区
(郑东)东风南路东康宁街北6号楼5
楼503
办公地址: 河南自贸试验区郑州片区
(郑东)东风南路东康宁街北6号楼5
楼503
法定代表人: 王旋
电话:0371-85518396
传真: 0371-85518397
联系人:董亚芳
客服热线:400-0555-671
公司网站:www.hgccpb.com

67

深圳市金斧子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科技
园中区科苑路15号科兴科学园B栋3单
元11层1108
办公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科技
园中区科苑路15号科兴科学园B栋3单
元11层1108
法人代表:赖任军
联系人:刘昕霞
电话:0755-29330513
传真:0755-26920530




客服电话:400-930-0660
公司网址:www.jfzinv.com

68

武汉市伯嘉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办公)地址:武汉市江汉区17-19
号环亚大厦B座601室
法定代表人:陶捷
联系人:陆锋
电话:027-83863742
客户服务电话:4000279899
网址:www.buyfunds.cn

69

北京汇成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11
号E世界财富中心A座11层1108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11
号E世界财富中心A座11层
法定代表人:王伟刚
客服电话:400-619-9059
公司网址:www.hcjijin.com

70

南京苏宁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南京市玄武区苏宁大道1-5

法定代表人:钱燕飞
联系人:王锋
电话:025-66996699-887226
传真: 025-66996699
客户服务电话:95177
网址: www.snjijin.com

71

上海大智慧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
区杨高南路428号1号楼1102、1103
单元
法定代表人:申健
联系人:印强明
电话:021-20219988
传真:021-20219988
客户服务电话:021-20292031
网址:https.//www.wg.com.cn




72

上海中正达广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龙腾
大道2815号302室
法定代表人:黄欣
联系人:戴珉微
电话:021-33768132
传真:021-33768132-802
客户服务电话:400-6767-523
网址:www.zhongzhengfund.com

73

海银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
区银城中路8号402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8
号4楼
法定代表人:刘惠
联系人:毛林
电话:021-80133597
传真:021-80133413
客户服务电话:400-808-1016
网址:www.fundhaiyin.com

74

深圳前海微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
一路1 号 A 栋 201(入驻深圳市前海
商务秘书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沙
河西路1819 号深圳湾科技生态园 7 栋
A 座
法定代表人:顾敏
联系人:赵云
电话:0755-84007736
传真:0755-86700688
客户服务电话:95384
网址:http://www.webank.com/

75

深圳前海凯恩斯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
一路1号A栋201室(入驻深圳市前海
商务秘书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6019
号金润大厦23A
法定代表人:高锋
联系人:廖苑兰
电话:0755-83655588
传真:0755-83655518
客户服务电话:4008048688
网址:www.keynesasset.com




76

中民财富基金销售(上海)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黄浦区中山南路100
号7层05单元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民生路1199
弄证大五道口广场1号楼27层
法定代表人:弭洪军
联系人:郭斯捷
电话:021-33357030
传真:021-63353736
客户服务电话:400-876-5716 (未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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