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盛龙头双核驱动混合 : 长盛龙头双核驱动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开放日常申购赎回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时间:2020年01月07日 09:11:14 中财网
原标题:长盛龙头双核驱动混合 : 长盛龙头双核驱动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开放日常申购赎回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公告













长盛龙头双核驱动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放日常申购
赎回
及定期定额投资
业务的
公告










































































公告
送出日期:
2020

1

7







1
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长盛龙头双核驱动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长盛龙头双核混合

基金主代码

006198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9年11月4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名称


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
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长盛龙头双核
驱动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长盛龙头双核驱
动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申购起始日


2020年1月10日

赎回起始日


2020年1月10日

定期定额投资起始日


2020年1月10日






2
日常申购、赎回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办理时间


投资人在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
易所及相关金融期货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
的要求或本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开放日的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在招募说明
书或相关公告中载明。


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现新的证券/期货交易市场、证券/期货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他特
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应在实施日前依照《公
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基金管理人不得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或者时间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或者赎回或者转
换。投资人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和时间提出申购、赎回或转换申请且登记机构确认接受的,
其基金份额申购、赎回或转换价格为下一开放日基金份额申购、赎回或转换的价格。


3
日常申购业务


3.1
申购金额限制


本基金申购的最低申购金额为1元人民币。各代销机构对本基金最低申购金额另有规定的,
以各代销机构的业务规定为准。


投资者可多次申购,对单个投资者累计持有份额不设上限限制,但单一投资者累计持有份额
不得达到或者超过本基金总份额的 50%,且不得变相规避 50%集中度要求。法律法规、中国证监


会或基金合同另有规定的除外。


3.2
申购费率


3.2.1
前端收费


本基金的申购费率不高

1.5%
,随申购金额的增加而递减,可适用以下收费费率标准:


申购金额(
M
,含申购费)


申购费率


养老金特定客户申购费率


M

5
0



1
.50%


0.45%


50

≤M

2
00



1.0
0
%


0.30%


2
00

≤M

5
00



0.5
0
%


0.15%


M≥500



按笔收取,
1000

/



按笔收取,
1000

/





养老金特定客户申购费率适用于通过本公司直销柜台申购本基金份额

养老金客户,包括基
本养老基金与依法成立的养老计划筹集的资金及其投资运营收益形成的补充养老基金等,具体包
括:全国社会保障基金
;可以投资基金的地方社会保障基金;企业年金单一计划以及集合计划;
企业年金理事会委托的特定客户资产管理计划;企业年金养老金产品。



如未来出现经养老基金监管部门认可的新的养老基金类型,本公司在法律法规允许的前提下
可将其纳入养老金客户范围。



3.2.2
后端收费


本基金未开通后端收费模式。



3.3
其他与申购相关的事项


本基金的申购费用由投资人承担,主要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注册登记等各项费用,
不列入基金财产。

其他相关信息请参照
《长盛龙头双核驱动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等
相关法律文件。



4
日常赎回业



4.1
赎回份额限制


本基金不设最低赎回份额。



4.2
赎回费率


本基金的赎回费率随着持有期限的增加而递减




持有期限


赎回费率


持有期<
7



1.5%


7


持有期<
30



0.
7
5
%


30


持有期<一年


0
.5
0
%


一年

持有期<两年


0.25%


持有期

两年


0







4.3
其他与赎回相关的事项


本基金的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
时收取。对持续持有期少于
30
日的投资人收取的赎回费,将全额计入基金财产;对持续持有期
长于
30
日但少于
3
个月的投资人收取的赎回费,将不低于赎回费总额的
75%
计入基金财产;对
持续持有期长于
3
个月但少于
6
个月的投资人收取的赎回费,将不低于赎回费总额的
50%
计入
基金财产;对持续持有期长于
6
个月的投资人,将不低于赎回费总额的
25%
归入基金财产。未计
入基金财产的部分用于支付注册登记费等相关手续费。



5
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1
)开通定投的机构


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网上直销系统、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包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申万宏源西部证券
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
司、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柜台)、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
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中信期货有限公司、华龙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首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证券有限
责任公司、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粤开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湘财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福证券
有限责任公司、中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中国中金财富证券有限公司、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浙
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陆金所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深圳
众禄基金销售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利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诺亚正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汇


付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中证金牛(北京)投资咨询有限公司、(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
海大智慧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奕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新浪仓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大连网
金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深圳市金斧子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深圳富济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华夏
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北京植信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民商基金销售(上海)有限公司、(南京
苏宁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深圳前海微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云湾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万
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通华财富(上海)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挖财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深圳
市新兰德证券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和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展
恒基金销售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晟视天下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格上富信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北京钱景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宜信普泽(北京)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浦领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一
路财富(北京)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联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泰诚财富基金销售(大连)有限
公司、上海凯石财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珠海盈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汇成基金销售有限公
司、凤凰金信(银川)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虹点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恒宇天泽基金销售
有限公司、北京唐鼎耀华基金销售有限公司、玄元保险代理有限公司、嘉实财富管理有限公司、
北京肯特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蛋卷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述代销机构办理定投的具体时间、
单笔扣款下限等扣款规则等事宜以各代销机构的相关业务规则为准。


(2)
相关费率优惠活动

































本基金费率详见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
(
更新
)
等法律文件,以及发布的最新业务公告。本基
金费率优惠活动解释权归各代销机构所有,有关折扣费率及优惠活动的具体规定,敬请投资者留
意各代销机构的有关公告。费率优惠活动期间,业务办理的流程以相关代销机构的规定为准。



6
基金销售机构


6
.
1
场外销售机构


6
.1.1
直销机构


(1)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中心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定路5号院3号楼中建财富国际中心3层
邮政编码:100029
电话:(010)8649 7908、8649 7909、8649 7910
传真:(010)8649 7997、8649 7998
联系人:张晓丽、吕雪飞、胡琳

(2)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上直销系统


投资者亦可通过基金管理人网上直销系统办理本基金的开户及申购等业务,网址为
https://trade.csfunds.com.cn/etrading/。



6
.1.2
场外非直销机构


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网上直销系统、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包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申万宏源西部证券
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平安证券股
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中信期货有限公司、华
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中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粤开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广州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

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首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湘财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
、中国国际金
融股份有限公司、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
国中金财富证券有限公司、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浙江同花
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上海陆金所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深圳众禄基
金销售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利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诺亚正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上海汇付基金
销售有限公司、
中证金牛(北京)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上海大智慧
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奕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北京新浪仓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大连
网金基金销
售有限公司

上海基煜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深圳市金斧子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深圳富济基金销售
有限公司

北京加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上海华夏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北京植信基金销售有
限公司

民商基金销售(上海)有限公司

南京苏宁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深圳前海微众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

上海云湾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上海万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通华财富(上海)基金
销售有限公司

上海挖财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深圳市新兰德证券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和讯信息科
技有限公司、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展恒基金销售股份有限公司、宜信普泽(北
京)
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浦领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一路财富(北京)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联泰基
金销售有限公司、泰诚财富基金销售
(
大连
)
有限公司、上海凯石财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珠海盈
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晟视天下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格上富信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
汇成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凤凰金信(银川)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虹点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
京恒宇天泽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唐鼎耀华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钱景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玄元保险代理有限公司、嘉实财富管理有限公司、北京肯特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蛋卷基金

售有限公司
。本基金若增加新的销售机构,本公司将及时公告。



7
基金份额净值公告的披露安排



2020

1

10

起,
基金管理人在每个开放日的次日,通过网站、基金份额发售网点以
及指定
媒介,披露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8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

本公告仅对本基金开放日常申购、赎回
及定期定额投资
业务事项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
解本基金详细情况,请认真阅读刊登于本公司网站(
www.csfunds.com.cn
)的

长盛龙头双核驱
动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长盛龙头双核驱动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
说明书》
等法律
文件,还可以拨打本公司的客户服务热线(
400
-
888
-
2666
)咨询相关信息。




2
)投资者
T
日交易时间内受理的申请,正常情况下,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在
T+1
日对该交易的
有效性进行确认,投资者应在
T+2
日后
(
包括该日
)
及时到销售网点柜台或以销售机构规定的其他方
式及时查询申请的确认情况。基金销售机构对申购与赎回申请的受理并不代表申请一定成功,而
仅代表销售机构确实接收到申请。申购与赎回的确认以基金注册登记机构或基金管理公司的确认
结果为准。




3

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
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
保证投资于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基金定期定额投资并不等于零存整取等储蓄方
式,不能规避基金投资所固有的风险,也不能保证投资人获
得收益。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
的业绩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
,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人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招
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并选择适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投
资品种进行投资。



特此公告。



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0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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