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部利得新润混合 : 西部利得新润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2020年1月)

时间:2020年01月13日 09:36:25 中财网

原标题:西部利得新润混合 : 西部利得新润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2020年1月)










西部利得
新润
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更新)



20
20

1

























基金管理人:西部利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截止日:二〇二〇年一月




重要提示

本基金的募集申请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15年7月13日证监许可
【2015】1620号文准予注册,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17年5月2日机
构部函【2017】1102号文准予延期募集,本基金基金合同于2016年8月25日
生效。


基金管理人保证本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注册,但中国证监会对
本基金募集申请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
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
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
投资人根据所持有份额享受基金的收益,但同时也要承担相应的投资风险。投
资有风险,投资人在投资本基金前,请认真阅读本招募说明书,全面认识本基
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
市场,对认购(或申购)基金的意愿、时机、数量等投资行为作出独立决策,
获得基金投资收益,亦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基金投资中的风险包
括:市场风险、管理风险、技术风险、合规风险等,也包括本基金的特定风险
等。


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在通常情况下其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高于债券型基
金和货币市场基金,但低于股票型基金,属于证券投资基金中等风险水平的投
资品种。


投资有风险,投资人认购(申购)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基金合同及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

原则,在投资人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
险,由投资人自行负责。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
也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



本招募说明书关于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的编制、披露及更新等内容,自《信
息披露办法》实施之日起一年后开始执行。


本次招募说明书的更新内容中与托管相关的信息已经本基金托管人复核。

所载内容截止日为2019年9月30日,投资组合报告为2019年二季度报告,有
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现截止日为2019年6月30日(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目 录

第一部分
绪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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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第二部分
释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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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第三部分
基金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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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第四部分
基金托管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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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第五部分
相关服务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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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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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第六部分
基金的募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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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
第七部分
基金合同的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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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37
第八部分
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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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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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
第九部分
基金份额的登记、转托管、非交易过户、冻结
、解冻和质押
...........................
48
第十部分
基金的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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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51
第十一部分
基金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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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63
第十二部分
基金资产估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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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64
第十三部分
基金的收益与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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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69
第十四部分
基金费用
与税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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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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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
第十五部分
基金的会计与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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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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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3
第十六部分
基金的信息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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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74
第十七部分
风险揭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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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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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
第十八部分
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产清算
................................
...........................
85
第十九部分
基金合同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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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87
第二十部分
托管协议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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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103
第二十一部分
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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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22
第二十二部分
其他应披露事项
................................
................................
............................
123
第二十三部分
招募说明书的存放及查阅方式
................................
................................
.....
128
第二十四部分
备查文件
................................
................................
................................
........
128

第一部分 绪言

本招募说明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
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
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销售办法》”)、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
法》”)、《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以下简称
“《流动性规定》”)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西部利得新润灵活
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编写。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本招募说明书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
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本基金是根据本招募说明书所载明的资料申请募集的。本招募说明书由本
基金管理人解释。本基金管理人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招募说
明书中载明的信息,或对本招募说明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根据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编写,并经中国证监会注册。基金合
同是约定基金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基金投资人自依基金合同取
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其持有基金份额的
行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并按照《基金法》、《运作办
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基金投资人欲了解基金
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应详细查阅基金合同。





第二部分 释义

在本招募说明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语或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1、基金或本基金:指西部利得新润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基金管理人:指西部利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3、基金托管人:指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4、基金合同:指《西部利得新润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及对基金合同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5、托管协议:指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就本基金签订之《西部利得新润
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及对该托管协议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


6、招募说明书或本招募说明书:指《西部利得新润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
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7、基金份额发售公告:指《西部利得新润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
金份额发售公告》

8、法律法规:指中国现行有效并公布实施的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
司法解释、行政规章以及其他对基金合同当事人有约束力的决定、决议、通知


9、《基金法》:指2003年10月28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
会第五次会议通过,2012年12月28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三十次会议修订,自2013年6月1日起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
金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0、《销售办法》:指中国证监会2013年3月15日颁布、同年6月1日
实施的《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1、《信息披露办法》:指中国证监会2019年7月26日颁布、同年9月1
日实施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
出的修订

12、《运作办法》:指中国证监会2014年7月7日颁布、同年8月8日实
施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3、《流动性规定》:指中国证监会2017年8月31日颁布、同年10月1
日实施的《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及颁布机关对
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4、中国证监会: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15、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指中国人民银行和/或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


16、基金合同当事人:指受基金合同约束,根据基金合同享有权利并承担
义务的法律主体,包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份额持有人

17、个人投资者:指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自然


18、机构投资者:指依法可以投资证券投资基金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
内合法登记并存续或经有关政府部门批准设立并存续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
社会团体或其他组织

19、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指符合现时有效的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投资
于依法募集的证券投资基金的中国境外的机构投资者

20、投资人:指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和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
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的合称

21、基金份额持有人:指依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合法取得基金份额的投
资人

22、基金销售业务:指基金管理人或销售机构宣传推介基金,发售基金份
额,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转换、转托管及定期定额投资等业务

23、销售机构:指西部利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及符合《销售办法》和中
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取得基金销售业务资格并与基金管理人签订了基金
销售服务代理协议,代为办理基金销售业务的机构

24、登记业务:指基金登记、存管、过户、清算和结算业务,具体内容包
括投资人基金账户的建立和管理、基金份额登记、基金销售业务的确认、清算
和结算、代理发放红利、建立并保管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和办理非交易过户等

25、登记机构:指办理登记业务的机构。基金的登记机构为西部利得基金
管理有限公司或接受西部利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委托代为办理登记业务的机构


26、基金账户:指登记机构为投资人开立的、记录其持有的、基金管理人
所管理的基金份额余额及其变动情况的账户

27、基金交易账户:指销售机构为投资人开立的、记录投资人通过该销售
机构办理认购、申购、赎回、转换、转托管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而引起的基金
份额变动及结余情况的账户

28、基金合同生效日:指基金募集达到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规定的条
件,基金管理人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完毕,并获得中国证监会书面
确认的日期

29、基金合同终止日:指基金合同规定的基金合同终止事由出现后,基金
财产清算完毕,清算结果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予以公告的日期

30、基金募集期:指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至发售结束之日止的期间,最
长不得超过3个月

31、存续期:指基金合同生效至终止之间的不定期期限

32、工作日:指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

33、T日:指销售机构在规定时间受理投资人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申请
的开放日

34、T+n日:指自T日起第n个工作日(不包含T日),n为自然数

35、开放日:指为投资人办理基金份额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的工作日

36、开放时间:指开放日基金接受申购、赎回或其他交易的时间段

37、《业务规则》:指《西部利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放式基金业务规
则》,是规范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登记方面的业务规则,
由基金管理人和投资人共同遵守

38、认购:指在基金募集期内,投资人根据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规定
申请购买基金份额的行为

39、申购:指基金合同生效后,投资人根据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规定
申请购买基金份额的行为

40、赎回:指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份额持有人按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
规定的条件要求将基金份额兑换为现金的行为


41、基金转换:指基金份额持有人按照基金合同和基金管理人届时有效公
告规定的条件,申请将其持有基金管理人管理的、某一基金的基金份额转换为
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基金份额的行为

42、转托管: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在本基金的不同销售机构之间实施的变更
所持基金份额销售机构的操作

43、定期定额投资计划:指投资人通过有关销售机构提出申请,约定每期
申购日、扣款金额及扣款方式,由销售机构于每期约定扣款日在投资人指定银
行账户内自动完成扣款及受理基金申购申请的一种投资方式

44、巨额赎回:指本基金单个开放日,基金净赎回申请(赎回申请份额总
数加上基金转换中转出申请份额总数后扣除申购申请份额总数及基金转换中转
入申请份额总数后的余额)超过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的10%

45、元:指人民币元

46、基金收益:指基金投资所得红利、股息、债券利息、买卖证券价差、
银行存款利息、已实现的其他合法收入及因运用基金财产带来的成本和费用的
节约

47、基金资产总值:指基金拥有的各类有价证券、银行存款本息、基金应
收款项及其他资产的价值总和

48、基金资产净值:指基金资产总值减去基金负债后的价值

49、基金份额净值:指计算日基金资产净值除以计算日基金份额总数

50、基金资产估值:指计算评估基金资产和负债的价值,以确定基金资产
净值和基金份额净值的过程

51、指定媒介: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用以进行信息披露的全国性报刊及指
定互联网网站(包括基金管理人网站、基金托管人网站、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
披露网站)等媒介

52、流动性受限资产:指由于法律法规、监管、合同或操作障碍等原因无
法以合理价格予以变现的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到期日在10个交易日以上的逆回
购与银行定期存款(含协议约定有条件提前支取的银行存款)、停牌股票、流
通受限的新股及非公开发行股票、资产支持证券、因发行人债务违约无法进行
转让或交易的债券等


53、不可抗力:指基金合同当事人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
事件

54、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指《西部利得新润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及其更新


第三部分 基金管理人

一、公司概况


名称:
西部利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杨高南路799号11层02、03单元


办公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杨高南路799号陆家嘴世纪金融广场3号楼11



法定代表人:
何方


成立时间:
2010

7

20



批准设立机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批准设立文号:
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0]864号


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
叁亿伍仟万元


存续期限:持续经营


联系人:
陈眉媚


联系电话:
(021)38572888


股权结构:


股东

出资额(元)

出资比例

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78,500,000


51%


利得科技
有限公司


171,500,000


49%


合 计

350,000,000


100%







二、主要人员情况


1、董事会成员

何方先生:董事长

何方先生,董事长,硕士研究生,毕业于上海财经大学经济学专业。18年
证券从业经历。历任汉唐证券资产管理部研究员、西部证券投资管理总部投资
经理、西部证券投资管理总部副总经理、西部证券投资管理总部总经理、西部
证券总经理助理兼上海第一分公司总经理。2010年起任西部证券副总经理。



2017年3月至9月代为履行西部证券总经理职务。2017年9月起任西部证券总
经理。自2019年3月起任公司董事长。


贺燕萍女士:董事

贺燕萍女士,董事,硕士研究生,高级经济师。毕业于中国社会科学院研
究生院,获经济学硕士学位,22年证券从业经历。曾任北京市永安宾馆业务主
管、华夏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研究所客户部经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机
构销售部总经理助理、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销售交易部副总经理、光大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销售交易部总经理、光大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2013年
8月起任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自2015年11月起任公司总经理。


李兴春先生:董事

李兴春先生,董事,博士。毕业于南京大学,获管理科学与工程博士学
位。曾任携程旅行网高级总监,富友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副总裁,泛亚信托投资有
限公司执行副总裁,西部发展控股有限公司董事、总裁,利得科技有限公司执
行董事,现任利得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


陈伟忠先生:独立董事

陈伟忠,教授,独立董事,博士研究生。毕业于西安交通大学,获管理学
博士学位。长期从事金融研究及管理工作。1984年起历任西安交通大学教研室
主任、系主任、博导,同济大学经管学院现代金融研究所所长。现担任同济大
学经济金融系主任、同济大学上海期货研究院院长、应用经济学学术委员会主
任、中国金融学会金融工程分会理事、上海金融学会常务理事。


沈宏山先生:独立董事

沈宏山先生:独立董事。毕业于北京大学法学院,获法学硕士学位。曾任
君安证券、国泰君安证券法律事务部、人力资源部、收购兼并部门业务董事,
方正证券法律事务部总经理等职务。爱建证券有限公司、上海辰光医疗股份有
限公司独立董事,安信证券内核委员。现任德恒上海律师事务所主任,高级合
伙人。


严荣荣女士:独立董事

严荣荣,独立董事,硕士研究生。毕业于西北政法学院、美国纽约大学法
学院。曾任Gless Lutz & Partner律师事务所法律顾问。现任君合律师事务所
合伙人。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和上海市律师协会会员。



2、监事会成员

徐剑钧先生:监事会主席

徐剑钧,监事会主席。博士研究生,高级经济师。毕业于陕西师范大学、
复旦大学及西安西北大学,分别获理学硕士(基础数学)和经济学博士学位。

曾在英国爱丁堡大学从事资本市场研究工作,25年证券从业经历。曾任陕西省
证监局市场部负责人、陕西证券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2001年起任西部证券股
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0年7月加入本公司,历任公司督察长、董事长,自
2018年10月起任公司监事会主席。


谢娟女士:监事

谢娟女士,监事。毕业于四川大学行政管理专业,获硕士学位。曾任中国
银行重庆市分行助理风险经理、南洋商业银行总行风险主任。现任公司风险管
理部总经理。


何晔女士:监事

何晔女士,监事。毕业于复旦大学应用数学专业。曾任友邦保险公司中国
区呼叫中心副经理、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服部呼叫中心主管、客服部副总
监(主持工作)。现任公司电子商务部总经理。


3、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何方先生:董事长

何方先生,董事长,硕士研究生学历,毕业于上海财经大学经济学专业。

18年证券从业经历。历任汉唐证券资产管理部研究员、西部证券投资管理总部
投资经理、西部证券投资管理总部副总经理、西部证券投资管理总部总经理、
西部证券总经理助理兼上海第一分公司总经理。2010年起任西部证券副总经
理。2017年3月至9月代为履行西部证券总经理职务。2017年9月起任西部证
券总经理。自2019年3月起任公司董事长。


贺燕萍女士:总经理

贺燕萍女士,总经理,硕士研究生,高级经济师。毕业于中国社会科学院
研究生院,获经济学硕士学位,22年证券从业经历。曾任北京市永安宾馆业务
主管、华夏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研究所客户部经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机构销售部总经理助理、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销售交易部副总经理、光大证
券股份有限公司销售交易部总经理、光大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2013


年8月起任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自2015年11月起任公司总经
理。


赵毅先生:督察长

赵毅先生,督察长,硕士研究生,毕业于加拿大卡尔加里大学工商管理硕
士专业,24年证券从业经历。曾任北京大学社会科学处职员、北京市波姆红外
技术公司总经理助理、华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高级投资经理、华夏基金管理有
限公司股票分析师、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风险管理部总经理助理。2015年12
月加入本公司,历任公司风险管理部总经理,自2016年9月起任公司督察长。


4、本基金基金经理

张翔先生,机构部联席总经理、基金经理,硕士毕业于荷兰代尔夫特理工
大学概率、风险及统计专业。13年证券从业年限。曾任上海汇富融略投资顾问
有限公司助理副总裁、派杰亚洲证券有限公司研究员及产品协调员、华富基金
管理有限公司高级经理、德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经理。2017年3月加入本
公司,现任机构部联席总经理、基金经理。自2017年10月至2018年11月担
任西部利得得尊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自2017年10月起担任
西部利得新润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


张英女士,基金经理。本科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8
年证券从业年限。曾任广东南粤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管理培训生、流动性管理岗、
业务经理。于2018年9月加入本公司,曾任机构部联席总经理,现任基金经理。

自2019年8月起担任西部利得天添金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自
2019年12月起担任西部利得新润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


5、基金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

本基金采取集体投资决策制度。


投资决策委员会由下述委员组成:

投资决策委员会主任委员,王宇先生,总经理助理、公募投资部总经理。

硕士毕业于南开大学金融学专业,14年证券从业年限。曾任上海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交易员、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经理、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投资经理。2016年9月起加入西部利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曾任公司专户投资
部副总经理、专户投资部总经理、投资经理,现任总经理助理、公募投资部总
经理。



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吴江先生,总经理助理、投资总监,硕士毕业于复
旦大学财政学专业。14年证券从业年限。曾任兴业银行资金营运中心交易员、
农银汇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经理、固定收益部副总经理。2016年8月加入
本公司,现任总经理助理、投资总监。


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刘荟女士,公募投资部副总经理、基金经理,毕业
于辽宁大学应用数学专业。11年证券从业年限。曾任群益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研
究员。2014年1月加入本公司,曾任研究员,现任公募投资部副总经理、基金
经理。


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韩丽楠女士,基金经理,硕士毕业于英国约克大学
经济与金融专业,获理学硕士学位。15年证券从业年限。曾任渣打银行国际管
理培训生、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研究员、上海元普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固定收
益投资总监。2015年5月加入西部利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曾任基金经理助
理、机构部副总经理,现任基金经理。


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陈保国先生,研究部总经理,硕士毕业于上海理工
大学系统理论专业,获理学硕士学位。10年证券从业年限。曾任西藏同信证券
有限公司研究员、上海嘉华投资有限公司研究员。2016年1月加入我公司,曾
任研究员、研究部副总经理、研究部副总经理(主持工作),现任研究部总经
理。


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盛丰衍先生,基金经理,硕士毕业于复旦大学计算
机应用技术专业,获得理学硕士学位。6年证券从业年限。曾任光大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权益投资助理、上海光大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研究员、兴证证券资
产管理有限公司量化研究员。2016年10月加入本公司,现任基金经理。


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刘心峰先生,基金经理,英国曼彻斯特大学数量金
融专业,获得理学硕士学位。7年证券从业年限。曾任中德安联人寿保险有限
公司交易员、华泰柏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交易员。2016年11月加入本公司,
现任基金经理。


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严志勇先生,公募固定收益部副总经理(主持工
作)、基金经理。硕士毕业于复旦大学数量经济学专业,获得经济学硕士学
位。9年证券从业年限。曾任上海强生有限公司管理培训生、中国国际金融股
份有限公司研究员、中证指数有限公司研究员、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研究


员、鑫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债券研究主管。2017年5月加入本公司,现任公募
固定收益部副总经理(主持工作)、基金经理。


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张翔先生,机构部联席总经理、基金经理。硕士毕
业于荷兰代尔夫特理工大学概率、风险及统计专业,获得理学硕士学位。13年
证券从业年限。曾任上海汇富融略投资顾问有限公司助理副总裁、派杰亚洲证
券有限公司研究员及产品协调员、华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高级经理、德邦基金
管理有限公司基金经理。2017年3月加入本公司,现任机构部联席总经理、基
金经理。


6、上述人员之间不存在近亲属关系。


三、基金
管理人的职责


1
.依法募集资金,办理或者委托经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机构代为办理基
金份额的发售、申购、赎回和登记事宜;


2
.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3
.对所管理的不同基金分别管理,分别记账,进行证券投资;


4
.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确定基金收益分配方案,及时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
配收益;


5
.进行基金会计核算并编制基金财务会计报告;


6.编制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

7.计算并公告基金净值信息,确定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


8
.严格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及报告
义务;


9
.按照规定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0
.保存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的记录、账册、报表和其他相关资料;


11
.以基金管理人名义,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行使诉讼权利或者实施
其他法律行为;


12
.有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和基金合同规定的其他职责。



四、基金管理人的承诺


1
.基金管理人将遵守《基金法》、《运作办法》、《销售办法》、《信息
披露办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并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采取有效措施,
防止违法违规行为的发生。




2
.基金管理人不从事下列行为:



1
)将其固有财产或者他人财产混同于基金财产从事证券投资;



2
)不公平地对待其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



3
)利用基金财产或职务之便为基金份额持有人以外的第三人牟取利益;



4
)向基金份额持有人违规承诺收益或者承担损失;



5
)侵占、挪用基金财产;



6
)泄露因职务便利获取的未公开信息、利用该信息从事或者明示、暗示
他人从事相关的交易活动;



7
)玩忽职守,不按照规定履行职责;



8
)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禁止的其他行为。



3

基金经理承诺



1
)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本着谨慎的原则为基金份额持
有人谋取最大利益;



2
)不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代理人、代表人、受雇人或任何其他第三人
牟取不当利益;



3
)不泄漏在任职期间知悉的有关证券、基金的商业秘密、尚未依法公开
的基金投资内容、基金投资计划等信息;



4
)不以任何形式为其他组织或个人进行证券交易。



五、基金管理人内部控制制度及风险控制体系


1
.内部控制制度概述


公司内部控制是指公司为合理地评价和控制风险,保证经营运作符合公司
的发展规划,防范和化解风险,保护投资人、公司和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在
充分考虑内外部环境的基础上,通过建立组织机制、运用管理方法、实施操作
程序与控制措
施所形成的风险导向型的内部控制系统。




1
)内部控制的原则


1
)健全性原则:内部控制须覆盖公司的各项业务、各个部门或机构和各级
岗位,并渗透到各项业务过程,涵盖到决策、执行、监督、反馈等各个环节;


2
)有效性原则:通过科学的内控手段和方法,建立合理适用的内控程序,
并适时调整和不断完善,维护内控制度的有效执行;


3
)独立性原则:公司各机构、部门和岗位的职责应当保持相对独立,公司



基金资产、自有资产、其他资产的运作应当分离;


4
)防火墙原则:公司管理的基金资产、自有资产以及其他资产的运作应当
分离,基金投资研究、决策、执行、清算、评估等部门和岗位,应当在物理上
和制度上适当隔离,以达到风险防范的目的;


5
)相互制约原则:公司组织机构、内部部门和岗位的设置应当权责分明、
相互制衡;


6
)成本效益原则:公司运用科学化的经营管理方法降低运作成本,提高经
济效益,以合理的控制成本达到最佳的内部控制效果。




2
)内部控制的制度系统


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系统包括四个层次:第一个层次是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
公司章程;第二个层次是包括内部控制大纲在内的基本管理
制度;第三个层次
是部门管理制度;第四个层次是各项具体业务规则。



1
)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是公司一切制度的最高准则,公司章程是公司管理制
度的基本原则,公司章程、董事会及其下属的专门委员会的管理规定是制订各
项制度的基础和前提;


2
)内部控制大纲是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监管机构的有关规定以及公司
章程规定的内控原则而确定的方针和策略,是内部控制纲领性文件,对制订各
项基本管理制度和部门业务规章起着指导性的作用。公司内部控制是公司为实
现内部控制目标而建立的一系列组织机制、管理办法、操作程序与控制措施的
总称;


3
)公司基本管
理制度包括了以下内容:内部控制大纲、风险控制制度、投
资管理制度、监察稽核制度、基金会计制度、信息披露制度、信息技术管理制
度、紧急应变制度、公司财务管理制度、人力资源管理制度和资料档案管理制
度等;


4
)部门管理制度是根据公司章程和内控大纲等文件的要求,在基本管理制
度的基础上,对各部门内部管理的具体说明,包括主要职责、岗位设置、岗位
责任及操作规程等;


5
)各项具体业务规则是针对公司的某项具体业务,对该业务的操作要求、
流程、授权等作出的详细完整的规定。




3
)内部控制的要素



公司内部控制的要素主要包括:控制环境、
风险评估、控制活动、信息沟
通及内部监控。



1
)控制环境


公司设立董事会,向股东会负责。董事会由
6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3
名。董事会下设合规审核委员会、资格审查委员会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等各
专门委员会。董事会是股东会的执行机构,依照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贯
彻执行股东会的决议,行使决定公司经营和投资方案等重大职权。公司设立监
事会,向股东会负责,依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对公司经营管理活动、董事
和公司管理层的经营管理行为进行监督。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在总经理的
领导下运行,总经理直接对董事会负责。



公司设立督察长,对董事会负责,负责监督检查基金和公司运作的合法合
规情况及公司内部风险控制情况,行使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职权。



2
)风险评估


A
、董事会下属的合规审核委员会对公司制度的合规性和有效性进行评估,
并对公司与基金运作的合法合规性进行监督检查,以协助董事会确定风险管理
目标,提出风险防范措施的建议,建立并有效维持公司内部控制系统,确保公
司规范健康发展;


B
、公司经营层下设风险控制委员会,向总经理负责,负责对基金投资风险
控制及公司运作风险控制的有效性进行分析和评估,评估公司面临的风险事项
将导致公司在承
担法律责任、社会和公众责任、经济损失或是在以上三个领域
的任何组合损失,以及对商业机会、运营基础以及法律责任等方面的影响,具
体包括负责审核公司的风险控制制度和风险管理流程,识别、监控与管理公司
整体风险;


C
、公司经营层下设投资决策委员会,负责对公司的基金产品及各投资品种
的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信用风险等进行风险分析和评估,采用风险量化技
术和风险限额控制等方法把控基金投资整体风险;


D
、各业务部门是公司内部控制的具体实施单位,负责对职责范围内的业务
所面临的风险进行识别和评估。各业务部门在公司基本管理制度的基础上
,根
据具体情况制订本部门的业务管理规定、操作流程及内部控制规定,对业务风
险进行控制。部门管理层定期对部门内风险进行评估,确定风险管理措施并实



施,监控风险管理绩效,以不断改进风险管理能力。



3
)控制活动


公司根据自身经营的特点,从组织结构、操作流程及报告制度等多种管理
方式入手,设立顺序递进、权责统一、严密有效的内控防线:


A
、各岗位职责明确,有详细的岗位说明书和业务流程,各岗位人员在上岗
前均应知悉并以书面方式承诺遵守,在授权范围内承担责任;


B
、建立重要业务处理凭据传递和信息沟通机制,相关部门和岗位之间相互
监督制衡;


C
、公司督察长和内部监察稽核部门独立于其他部门,对内部控制制度的执
行情况实行严格的检查和反馈。



4
)信息与沟通


公司采用适当、有效的信息系统,识别、采集、加工并相互交流经营活动
所需的一切信息。信息系统须保证业务经营信息和财务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准
确性和完整性,必须能实现公司内部信息的沟通和共享,促进公司内部管理顺
畅实施。公司根据组织架构和授权制度,建立清晰的业务报告系统,保障信息
的及时、准确的传递,并且维护渠道的畅通。



5
)内部监控


公司内部控制的监督系统由监事会、督察长和监察稽核部等组成,监督系
统通过其监督职能的行使确保公司决策系统和执行系统合法、合规、高效地运
作。根据市场环境、新的金融工具、新的技术应用和新的法律法规等情况,公
司组织专门部门对原有的内部控制进行全面的自查,审查其合法合规性、合理
性和有效性,适时改进。




4
)内部控制的检测


内部控制检测的过程包括如下:


1
)内控制度设计检测;


2
)内部控制执行情况测试;


3
)将测试结果与内控目标进行比较;


4
)形成测试报告,得出继续运行或纠偏的结论。




5
)风险控制体系


公司风险控制
体系包括以下三个层次:



1
)第一层次为公司各业务相关部门对各自部门的风险控制负责;


2
)第二层次为总经理、风险控制委员会及监察稽核部;


3
)第三层次为董事会、合规审核委员会及督察长;


4
)为了有效地控制公司内部风险,公司各业务部门建立第一道监控防线。

独立的监察稽核部,对各业务部门的各项业务全面实行监督反馈,必要时对有
关部门进行不定期突击检查。同时,监察稽核部对于日常操作中发现的或认为
具有潜在可能的问题出具监察稽核报告向风险控制委员会和总经理报告,形成
第二道监控防线。督察长在工作上向中国证监会和董事会负责,
并就将检查结
果汇报合规审核委员会和董事会,形成第三道监控防线。



3
.基金管理人关于内部控制的声明



1
)本基金管理人知晓建立、实施和维持内部控制制度是本公司董事会及
管理层的责任;



2
)上述关于内部控制的披露真实、准确;



3
)本公司承诺将根据市场环境变化及公司发展不断完善内部控制制度。




第四部分 基金托管人

一、基金托管人情况


名称: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河证券”)


注册地址:中国北京西城区金融大街
35

2
-
6



法定代表人:陈共炎


成立日期:
2007

1

26



批准设立机关和批准设立文号:证监会、证监机构字
[2007]25



注册资本:
101.37
亿元人民币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基金托管资格批文及文号:证监许可【
2014

629



联系人:李蔚


联系电话:
95551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是中国证券行业领先的综合性金融服务提供
商,提供经纪、销售和交易、投资银行等综合证券服务。

2007

1

26
日,
公司经中国证监会批准,由中国银河金融控股有限责任公司作为主发起人,联

4
家国内机构投资者共同发起正式成立。中央汇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为公司
实际控制人。公司本部设在北京
,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01.37
亿元人民币。公司

2013

5

22
日在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控股股东为中国银河金融控股有
限责任公司。








主要人员情况


银河证券托管部管理团队具有十年以上银行、公募基金、证券清算等金融
从业经验,骨干员工从公司原有运营部门抽调,可为客户提供更多安全高效的
资金保管、产品核算及产品估值等服务。








基金托管业务经营情况


银河证券托管部于
2014

1
月正式成立,在获得证券监管部门批准获得托
管资格后已可为各类公开募集资金设立的证券投资基金提供托管服务。托管部
拥有独立的安全监控设施,稳定、高效的托管业务系统,完善的业务管理制



度,同时秉承公司“忠诚、包容、创新、卓越”的企业精神,为基金份额持有
人利益履行基金托管职责。








基金托管人的内部控制制度


1
、内部控制目标


银河证券作为基金托管人:



1
)托管业务的经营运作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监管规则,自觉形
成守法经营、规范运作的经营思想和经营理念。




2
)建立科学合理、控制严密、
运行高效的内部控制体系,保持托管业务
内部控制制度健全、执行有效。




3
)防范和化解经营风险,提高经营管理效益,使托管业务稳健运行和受
托资产安全完整,实现托管业务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4
)不断改进和完善内控机制、体制和各项业务制度、流程,提高业务运
作效率和效果。



2
、内部控制组织结构


公司针对资产托管业务建立科学合理、控制严密、运行高效的内部控制体
系,保持资产托管业务的内部控制制度健全、执行有效。



公司审计部、风险管理部、法律合规部将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相关制度,
定期或不定期对开展该业务的相关部门进行稽核检查,评估风险控制措施的有
效性,对发现的问题,要求相关部门及时整改,并对整改情况进行监督。








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运作基金进行监督的方法和程序


银河证券托管部制定投资监督标准与监督流程,依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基
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约定,在授权范围内独立履行对托管资产投资运作的监督
职责。



投资监督可以为事中监督和事后监督,主要内容包括:(一)对托管资产
的投资范围、投资比例、投资限制进行监督;(二)对托管
资产的核算估值是
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约定进行监督;
(三)对托管资产的资金运用、计提和支付各类费用等情况进行监督;(四)
对托管资产是否存在透支行为、应收款项是否及时足额到账进行监督;(五)



对托管资产的收益分配是否符合法律法规和托管协议的约定进行监督;(六)
其他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约定的监督事项。



公司在对托管资产的投资运作监督过程中,发现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和其
他相关规定,或者违反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约定的事项,应当履行通知管理
人、报告监管部门等程序,并持续跟进管理人的后续
处理,督促管理人依法履
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五部分 相关服务机构

一、基金份额销售机构

1.直销机构:

西部利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柜台及电子交易平台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杨高南路799号11层02、03单元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杨高南路799号陆家嘴世纪金融广场3号楼11


法定代表人:何方

联系人:陈眉媚

客服热线:400-700-7818

网址:www.westleadfund.com

2.代销机构:

(1) 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西安市新城区东新街319号8幢10000室

法定代表人:徐朝晖

联系人:梁承华

客服热线:95582

网址: www.westsecu.com

(2)上海利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虹口区东大名路1098号53楼

法定代表人:李兴春

联系人:曹怡晨

客服热线:400-921-7755

网址:www.leadfund.com.cn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湖东路154号中山大厦

法定代表人:高建平

联系人:李博

客服热线:95561


网址:http://www.cib.com.cn

(3)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亮马桥路48号中信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张佑君

联系人:侯艳红

客服热线:95548

网址:http://www.cs.ecitic.com/

(4)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青岛市市南区东海西路28号龙翔广场东座5层

法定代表人:杨宝林

联系人:孙秋月

客服热线:95548

网址:www.zxwt.com.cn

(5)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成都市青羊区东城根上街95号

法定代表人:冉云

联系人:刘婧漪、贾鹏

客服热线:95310

网址:www.gjzq.com.cn

(6)上海华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南京西路399号明天广场18-23层

法定代表人:郭林

联系人:李颖

客服热线:4008205999

网址: www.shhxzq.com

(7)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济南市市中区经七路86号

法定代表人:李玮

联系人:许曼华

客服热线:95538


网址:www.zts.com.cn

(8)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国际企业大厦C座

法定代表人:陈共炎

联系人:邓颜

客服热线: 4008-888-888或95551

网址:www.chinastock.com.cn

(9)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 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1508号

法定代表人:薛峰

联系人:刘晨

客服热线:95525

网址:www.ebscn.com

(10)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1928号东海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赵俊

联系人:王一彦

客服热线:95531;400-8888-588

网址:www.longone.com.cn

(11)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

公司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长乐路989号45层

法定代表人:李梅

联系人:黄莹

客服电话:95523或4008895523

网址: www.swhysc.com

(12)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长乐路989号45层

法定代表人:李梅

联系人:黄莹

客服热线:95523或4008895523


网址: www.swhysc.com

(13)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深圳市福田中心区金田路4036号荣超大厦16-20层

法定代表人:詹露阳

联系人:周一涵

客服热线:95511-8

网址:stock.pingan.com

(14)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4018号安联大厦35层、28层A02单元

法定代表人:王连志

联系人:陈剑虹

客服热线:95517

网址:www.essence.com.cn

(15)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朝阳门内大街188 号

法定代表人:王常青

联系人:魏明

客服热线:400-8888-108

网址:www.csc108.com

(16)中银国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200号中银大厦39F

法定代表人:钱卫

联系人:王炜哲

客服热线:400-620-8888

网址:www.bocichina.com

(17)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9号院1号楼

法定代表人:张志刚

联系人:尹旭航

客服热线:95321


网址:www.cindasc.com

(18)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38-45层

法定代表人:宫少林

联系人:黄婵君

客服热线:95565、4008888111

网址:www.newone.com.cn

(19)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5号新盛大厦B座12、15层

法定代表人:魏庆华

联系人:汤漫川

客服热线:95309

网址:www.dxzq.net

(20)世纪证券股份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40-42 层

法定代表人:姜昧军

联系人:王雯

客服热线:4008-323-000

网址:http://www.csco.com.cn/

(21)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1012号国信证券大厦6楼

法定代表人:何如

联系人:周杨

客服热线:95536

网址:www.guosen.com.cn

(22)联储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华强北路圣廷苑酒店B座26楼

法定代表人:沙常明

联系人:丁倩云

客服热线:4006206868


网址: www.lczq.com

(23)中国中金财富证券有限公司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6003号荣超商务中心A栋第4、18层至21层

法定代表人:高涛

联系人:张丹桥

客服热线:95532/4006008008

网址:http://www.china-invs.cn/

(24)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徐汇区宛平南路88号金座

法定代表人:其实

联系人:朱钰

客服热线:95021、4001818188

网址:http://www.1234567.com.cn

(25)中信期货有限公司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13层1301-
1305室、14层

法定代表人:张皓

联系人:罗文燕

客服热线:400-990-8826

网址:www.citicsf.com

(26)深圳市新兰德证券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华强北路赛格科技园4栋10层1006#

法定代表人:张彦

联系人: 文雯

客服热线:4001661188

网址:http://www.new-rand.cn/

(27)上海联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长宁区福泉北路 518 号 8 座 3 层

法定代表人:燕斌

联系人:兰敏


客服热线:400-166-6788

网址:www.66zichan.com

(28)上海陆金所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333号14楼09单元

法定代表人:鲍东华

联系人:宁博宇

客服热线:4008219031

网址:www.lufunds.com

(29)泛华普益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锦江区东大街99号平安金融中心1501室

法定代表人:于海锋

联系人:陈金红

客服热线:4008588588

网址:https://www.puyifund.com/

(30)泰诚财富基金销售(大连)有限公司

地址:辽宁省大连市沙河口区星海中龙园3号

法定代表人:林卓

联系人: 姜焕洋

客服热线:0411-88891212

网址:http://www.taichengcaifu.com

(31)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大道555号裕景国际B座16层

法定代表人:张跃伟

联系人:何昳

客服热线:400-820-2899

网址:www.erichfund.com

(32)上海万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明路1500号万得大厦11楼

法定代表人:王廷富

联系人:徐亚丹


客服热线:400-821-0203

网址:www.520fund.com.cn

(33)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1118号鄂尔多斯国际大厦903~906室

法定代表人:杨文斌

联系人:王诗玙

客服热线:400-700-9665

网址:www.ehowbuy.com

(34)奕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地址: 深圳市南山区海德三道航天科技广场A座17楼1704室

法定代表人:TAN YIK KUAN

联系人:叶健

客服热线:400-684-0500

网址:www.ifastps.com.cn

(35)北京晟视天下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怀柔区九渡河镇黄坎村735号03室

法定代表人:蒋煜

联系人:殷雯

客服热线:400-818-8866

网址:www.shengshiview.com

(36)海银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8号4楼

法定代表人:刘惠

联系人:毛林

客服热线:400-808-1016

网址:www.fundhaiyin.com

(37)成都华弈恒信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高新区蜀锦路88号1号楼32楼2


法定代表人:赵壁


联系人: 徐莉

客服热线:400-8010-009

网址:http://www.huayihengxin.com

(38)北京汇成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11号E世界财富中心A座11层

法定代表人:王伟刚

联系人:丁向坤

客服热线:400-619-9059

网址:www.hcjijin.com

(39) 喜鹊财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地址:西藏拉萨市柳梧新区柳梧大厦1513室

法定代表人:陈皓

联系人:曹砚财、张萌

客服热线:0891-6177483

网址:www.xiquefund.com

(40)上海挖财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杨高南路799号5层01、02、03室

法定代表人:胡燕亮

联系人:李娟

客服热线:021-50810673

网址:www.wacaijijin.com

(41)上海华夏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3号通泰大厦B座8层

法定代表人:毛淮平

联系人:仲秋玥

客服热线:400-817-5666

网址:www.amcfortune.com

(42)上海基煜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昆明路518号北美广场A1002-A1003室

法定代表人:王翔


联系人:吴鸿飞

客服热线:400-820-5369

网址:www.jiyufund.com.cn

(43)西部期货有限公司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新城区东新街319号8幢10000室9层

法定代表人:陈杰

联系人:闫海

客服热线:400-688-6896

网址:www.westfutu.com

(44)大河财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地址:贵州省贵阳市南明区新华路110-134号富中国际广场1栋20层1.2号

法定代表人:王荻

联系人:方凯鑫

客服热线:0851-8823-5678

网址:www.urainf.com

(45)北京恒天明泽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北路甲19号SOHO嘉盛中心30层3001室

法定代表人:周斌

联系人:陈霞

客服热线:400-8980-618

网址:www.chtwm.com

(46)北京蛋卷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阜通东大街1号院6号楼2单元21层222507

法定代表人:钟斐斐

联系人:戚晓强

客服热线:4000-618-518

网址:https://danjuanapp.com

(47)北京肯特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大兴区亦庄经济开发区科创十一街十八号院京东集团总部

法定代表人:陈超


联系人:赵德赛

客服热线:95118

网址:http://fund.jd.com/

(48)和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外大街22号泛利大厦10层

法定代表人:王莉

联系人:于杨

客服热线:400-920-0022

网址:www.licaike.com

(49)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万塘路18号黄龙时代广场B座6F

法定代表人:陈柏青

联系人:韩爱彬

客服热线:4000-766-123

网址:www.fund123.cn

(50)沈阳麟龙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地址:辽宁省沈阳市东陵区白塔二南街18-2号b座601

法定代表人:朱荣晖

联系人:庞园

客服热线:400—003—5811

网址:www.jinjiwo.com

(51)南京苏宁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地址:南京市玄武区苏宁大道1-5号

法定代表人:钱燕飞

联系人:喻明明

客服热线:95177

网址:www.snjijin.com

(52)阳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外大街20号联合大厦701A室

法定代表人:李科


联系人:王超

客服热线:95510

网址:http://fund.sinosig.com/

(53)中证金牛(北京)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外大街甲1号环球财讯中心A座5层

法定代表人:钱昊旻

联系人:孙雯

客服热线:4008-909-998

网址:www.jnlc.com

(54)深圳众禄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5047号发展银行大厦25楼I、J单元

法定代表人:薛峰

联系人:童彩平

客服热线:400-6788-887

网址:www.zlfund.cn、www.jjmmw.com

(55)上海凯石财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延安东路1号凯石大厦4楼

法定代表人:陈继武

联系人:冯强

客服热线:400-643-3389

网址:www.vstonewealth.com

(56)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地址:杭州市余杭区五常街道同顺街18号同花顺大楼

法定代表人:凌顺平

联系人:费超超

客服热线:4008-773-772

网址:www.5ifund.com

(57)民商基金销售(上海)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张杨路707号生命人寿大厦32楼

法定代表人:贲惠琴


联系人:杨一新

客服热线:021-50206002

网址:www.msftec.com

(58)浦领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望京东园四区13号楼A座9层908室

法定代表人:聂婉君

联系人:徐微

客服热线:400-012-5899

网址:http://www.zscffund.com/

(59)江苏汇林保大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地址:南京市高淳区经济开发区古檀大道47号

法定代表人:吴言林

联系人:孙平

客服热线:025-66046166

网址:www.huilinbd.com

(60)诺亚正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杨浦区长阳路1687号2号楼

法定代表人:汪静波

联系人:李娟

客服热线:400-821-5399

网址:www.noah-fund.com

(61)华瑞保险销售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嘉定区南翔镇众仁路399号运通星财富广场1号楼B座13、
14层

法定代表人:路昊

联系人:张爽爽

客服热线:952303

网址:https://www.huaruisales.com/

(62)和耕传承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地址:河南自贸试验区郑州片区(郑东)东风南路东康宁街北6号楼5楼


503

法定代表人:王旋

联系人:董亚芳

客服热线:400-0555-671

网址:www.hgccpb.com

3.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要求,选择其他符合要求的机构代理销
售本基金或变更上述销售机构,并在基金管理人网站公示。




二、登记机构

名称:西部利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杨高南路799号11层02、03单元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杨高南路799号陆家嘴世纪金融广场3号楼11


法定代表人:何方

电话:(021)38572888

传真:(021)38572750

联系人:张皞俊

客户服务电话:400-700-7818



三、出具法律意见书的律师事务所

名称:上海源泰律师事务所

住所:上海市浦东南路256号华夏银行大厦1405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南路256号华夏银行大厦1405室

负责人:廖海

联系电话:(021)51150298

传真:(021)51150398

联系人:刘佳

经办律师:廖海、刘佳



四、审计基金财产的会计师事务所


名称: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住所:北京市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毕马威大楼8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南京西路1266号恒隆广场50楼

法定代表人:邹俊

联系电话:(021)2212 2888

传真:(021)6288 1889

联系人:黄小熠

经办注册会计师:黄小熠、张楠




第六部分 基金的募集

本基金于2015年7月13日获得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5】1620号文件
注册募集,募集期自2017年5月22日起至 2017年8月21日止。募集期内,
该基金的有效认购份额为228,552,413.29份,利息结转的基金份额为7,505.12
份,两项合计共228,559,918.41份基金份额。







第七部分 基金合同的生效



一、基金合同生效

本基金基金合同于2016年8月25日生效。




三、基金存续期内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和资产规模

《基金合同》生效后,连续20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
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定期报告中予以披露;
连续60个工作日出现前述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向中国证监会报告并提出解
决方案,如转换运作方式、与其他基金合并或者终止基金合同等,并召开基金
份额持有人大会进行表决。


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时,从其规定。



第八部分 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一、申购与赎回的场所

本基金的申购与赎回将通过销售机构进行。具体的销售网点将由基金管理
人在招募说明书或其他相关公告中列明。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情况变更或增减销
售机构,并在基金管理人网站公示。基金投资者应当在销售机构办理基金销售
业务的营业场所或按销售机构提供的其他方式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二、申购与赎回的开放日及时间

1、开放日及开放时间

投资人在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
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
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


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
其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
但应在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2、申购、赎回开始日及业务办理时间

基金管理人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不超过三个月开始办理申购,具体业务
办理时间在申购开始公告中规定。


基金管理人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不超过三个月开始办理赎回,具体业务
办理时间在赎回开始公告中规定。


在确定申购开始与赎回开始时间后,基金管理人应在申购、赎回开放日前
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申购与赎回的开始时间。


基金管理人不得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或者时间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
赎回或者转换。投资人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和时间提出申购、赎回或转
换申请且登记机构确认接收的,其基金份额申购、赎回或转换价格为下一开放
日基金份额申购、赎回或转换的价格。


三、申购与赎回的原则

1、“未知价”原则,即申购、赎回价格以申请当日收市后计算的基金份额
净值为基准进行计算;

2、“金额申购、份额赎回”原则,即申购以金额申请,赎回以份额申请;


3、当日的申购与赎回申请可以在基金管理人规定的时间以内撤销;

4、赎回遵循“先进先出”原则,即按照投资人认购、申购的先后次序进行
顺序赎回;

5、投资人办理申购、赎回等业务时应提交的文件和办理手续、办理时间、
处理规则等在遵守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规定的前提下,以各销售机构的具体
规定为准;

6、办理申购、赎回业务时,应当遵循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优先原则。


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对上述原则进行调整。基金管理
人必须在新规则开始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
告。


四、申购与赎回的程序

1、申购和赎回的申请方式

投资人必须根据销售机构规定的程序,在开放日的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内提
出申购或赎回的申请。


2、申购和赎回的款项支付

投资人申购基金份额时,必须全额交付申购款项,投资人交付款项,申购
成立。登记机构确认基金份额时,申购生效。


基金份额持有人递交赎回申请,赎回成立;登记机构确认赎回时,赎回生
效。投资人赎回生效后,基金管理人将在T+7日(包括该日)内支付赎回款项。

遇交易所或交易市场数据传输延迟、通讯系统故障、银行数据交换系统故障或
其它非基金管理人及基金托管人所能控制的因素影响业务处理流程,则赎回款
顺延至上述情形消除后的下一个工作日划往投资人银行账户。在发生巨额赎回
或基金合同载明的其他暂停赎回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的情形时,款项的支付办
法参照基金合同有关条款处理。


基金管理人可以在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允许的范围内,对上述业务办理时
间进行调整,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
定媒介上公告。


3、申购和赎回申请的确认

基金管理人应以交易时间结束前受理有效申购和赎回申请的当天作为申购
或赎回申请日(T日),在正常情况下,本基金登记机构在T+1日内对该交易的


有效性进行确认。T日提交的有效申请,投资人可在T+2日后(包括该日)到销
售网点柜台或以销售机构规定的其他方式查询申请的确认情况。若申购不成功
或无效,则申购款项本金退还给投资人。


基金销售机构对申购和赎回申请的受理并不代表申请一定成功,而仅代表
销售机构确实接收到申请。申购和赎回申请的确认以登记机构的确认结果为准。


五、申购与赎回的数额限制

1、投资人通过本基金代销机构及网上交易系统办理申购时,单笔申购最低
金额为10元(含申购费),每笔追加申购的最低金额为10元(含申购费)。

通过直销机构首次申购的最低金额为50,000.00元(含申购费),追加申购最
低金额为1,000.00元(含申购费),已有认/申购本基金记录的投资人不受首
次申购最低金额的限制,但受追加申购最低金额的限制。代销机构的投资人欲
转入直销机构进行交易要受直销机构最低金额的限制。投资人可多次申购,对
单个投资人累计持有份额不设上限限制。


2、基金份额持有人在销售机构赎回时,每笔赎回申请不得低于10份基金
份额。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时或赎回后将导致在销售机构(网点)保留的基金
份额余额不足10份的,在赎回时须一次性全部赎回。


3、基金份额持有人每个交易账户的最低份额余额为10份。基金份额持有
人因赎回、转换等原因导致其单个基金账户内剩余的基金份额低于10份时,注
册登记系统可对该剩余的基金份额自动进行强制赎回处理。


4、当接受申购申请对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构成潜在重大不利影响时,
基金管理人应当采取设定单一投资者申购金额上限或基金单日净申购比例上
限、拒绝大额申购、暂停基金申购等措施,切实保护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
法权益,具体请参见相关公告。


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规定申购金额和赎回份
额的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
指定媒介上公告。


六、申购和赎回的价格、费用,用途及其计算

1、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用

本基金基金份额在投资人申购时收取申购费。申购费用不列入基金财产,
主要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登记等各项费用。



本基金的申购费率如下表所示:

申购金额(含申购费)


申购费率


100
万元以下


1.20%


100
万元(含)以上,
200
万元以下


0.80%


200
万元(含)以上,
500
万元以下


0.60%


500
万元(含)以上


每笔交易
1000







2、基金份额的赎回费用

本基金基金份额的赎回费率随投资人申请份额持有时间的增加而递减。本
基金的赎回费率如下:

持有
期限

T



费率


T
<7



1.50%


7

<=
T
<30



0.75%


30

<=
T
<
6




0.50%


6


<=
T
<
1



0.20%


1

<=
T


0.00%






注:上表中,1年按365天计算。


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
基金份额时收取。对持续持有期少于30日的投资人收取的赎回费全额计入基金
财产;对持续持有期等于或长于30日、少于3个月的投资人收取的赎回费不低
于赎回费总额的75%计入基金财产;对持续持有期等于或长于3个月但少于6个
月的投资人收取的赎回费不低于赎回费总额的50%计入基金财产;对持续持有
期等于或长于6个月的投资人,应当将不低于赎回费总额的25%计入基金财产。

以上每个月按照30日计算。赎回费的其余部分用于支付登记费和其他必要的手
续费。


3、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调整费率或收费方式,并最迟
应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
介上公告。



4、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的情形下根据市
场情况制定基金促销计划,定期或不定期地开展基金促销活动。在基金促销活
动期间按相关监管部门要求履行必要手续后,基金管理人可以适当调低本基金
的申购费率和基金赎回费率。


七、申购份额与赎回金额的计算

1、申购份额计算

本基金申购的有效份额为净申购金额除以当日的基金份额净值,有效份额
单位为份,上述计算结果均按四舍五入方法,保留到小数点后2位,由此产生
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


具体的计算方法如下:

净申购金额=申购金额/(1+申购费率);

申购费用=申购金额-净申购金额;

申购份额=净申购金额/申购当日基金份额净值。


当申购费用适用固定金额时:

申购费用=固定金额;

净申购金额=申购金额-申购费用;

申购份额=净申购金额/申购当日基金份额净值。


例:某投资人投资10,000 元申购本基金,申购费率为1.20%,假定申购当
日基金份额净值为1.050元,则可申购基金份额为:

净申购金额=10,000/(1+1.20%)=9,881.42元

申购费用=10,000-9,881.42=118.58 元

申购份额=9,881.42/1.050=9,410.88份

即:投资人投资10,000元申购本基金,假设申购当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
1.050元,可得到9,410.88份基金份额。


2、赎回金额计算

本基金赎回的赎回金额为按实际确认的有效赎回份额乘以当日基金份额净
值并扣除相应的费用,赎回金额单位为元。上述计算结果均按四舍五入方法,
保留到小数点后2位,由此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


具体的计算方法如下:

赎回总金额=赎回份额×赎回当日基金份额净值


赎回费用=赎回总金额×赎回费率

净赎回金额=赎回总金额-赎回费用

例:某投资人赎回10,000份基金份额,份额持有期限5天,对应赎回费率(未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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