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江东01 : 江东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20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摘要
原标题:20江东01 : 江东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20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摘要 声 明 本募集说明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 准则第 23号 ——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2015年修订)》及其它现行法 律、法规的规定,并结合发行人的实际情况编制。 发行人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截至本募集说明书封面载明日 期,本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 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本募集说明书及其 摘要中财务会计报告真实、完整。 主承销商已对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进行了核查,确认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主承 销商承诺本募集说明书及其摘 要因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 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与发行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但是能够证明 自己没有过错的除外;本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且公司债券未能按时兑付本息的,主承销商承诺负责组织募集说明书约 定的相应还本付息安排。 受托管理人承诺严格按照相关监管机构及自律组织的规定、募集说明书及受 托管理协议等文件的约定,履行相关职责。发行人的相关信息披露文件存在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债券持有人遭受损失的,或者公司债券出 现违约情形或违约风险的,受托 管理人承诺及时通过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等方式 征集债券持有人的意见,并以自己名义代表债券持有人主张权利,包括但不限于 与发行人、增信机构、承销机构及其他责任主体进行谈判,提起民事诉讼或申请 仲裁,参与重组或者破产的法律程序等,有效维护债券持有人合法权益。受托管 理人承诺,在受托管理期间因其拒不履行、迟延履行或者其他未按照相关规定、 约定及受托管理人声明履行职责的行为,给债券持有人造成损失的,将承担相应 的法律责任。 凡欲认购本期债券的投资者,请认真阅读本募集说明书及有关的信息披露文 件,进行独立投资判断并自行承担相关风险。 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及其他政府部门 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均不表明其对发行人的经营风险、偿债风险、诉讼 风险以及公司债券的投资风险或收益等作出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 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投资者认购或持有本期公司债券视作同意《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债券持 有人会议规则》及本募集说明书中其他有关发行人、债券持有人、债券受托管理 人等主体权利义务的相关约定。《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债券受托管理协议》 及债券受托管理人报告将置备于债券受托管理人处,债券持有人有权随时查阅。 除发行人 和主承销商外,发行人 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或实体提供未在 本募集说明书中列明的信息和对本募集说明书作任何说明。投资者若对本募集说 明书及其摘要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证券经纪人、律师、专业会计师或其 他专业顾问。投资者在评价和购买本期债券时,应审慎地考虑本募集说明书第二 节所述的各项风险因素。 重大事项提示 请投资者关注以下重大事项,并仔细阅读本募集说明书中 “风险因素 ”等有 关章节。 一、发行人长期主体信用等级为 AA+,本期债券信用等级为 AA+。发行人 截至 2019年 9月末的所有者权益合计(合并报表口径)为 374.96亿元。本期债 券上市前,发行 人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为 5.08亿元( 2016 年度、 2017年度及 2018年度经审计的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的平均值),预计不少于本期债券一年利息的 1.5倍。 二、受国民经济总体运行状况、国家宏观经济、金融货币政策以及国际经济 环境变化等因素的影响,市场利率存在波动的可能性。由于本期债券为固定利率 债券,且期限较长,可能跨越一个或一个以上的利率波动周期,债券的投资价值 在其存续期内可能随着市场利率的波动而发生变动,从而使本期债券投资者持有 的债券价值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 三、 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 、《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 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债券市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 》 相关规定,本期债 券仅面向合格 机构 投资者发行,公众投资者 和合格投资者中的个人投资者 不得参 与发行认购。本期债券上市后将被实施投资者适当性管理,仅限合格 机构 投资者 参与交易,公众投资者 和合格投资者中的个人投资者 认购或买入的交易行为无效。 四、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公司将积极申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流通。由 于具体上市审批或核准事宜需要在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方能进行,并依赖于有关 主管部门的审批或核准,公司目前无法保证本期债券一定能够按照预期在上海证 券交易所交易流通,且具体上市进 程在时间上存在不确定性。此外,证券交易市 场的交易活跃程度受到宏观经济环境、投资者分布、投资者交易意愿等因素的影 响,公司亦无法保证本期债券在交易所上市后本期债券的持有人能够随时并足额 交易其所持有的债券。 五、本期债券为无担保债券。经上海新世纪资信评估投资服务有限公司综合 评定,发行人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 AA+,该级别反映公司偿还债务的能力很强, 基本不受不利经济环境的影响,违约风险极低;本期债券信用等级为 AA+,该级 别反映债券安全性极强,基本不受不利经济环境的影响,违约风险极低。但在本 期债券存续期内,若因发行人所处 的宏观经济环境、经济政策、国内外相关行业 市场和资本市场状况等不可控制的因素以及发行人自身风险因素发生变化,将可 能导致发行人不能从预期的还款来源中获得足够资金,将可能会影响本期债券的 本息按期兑付。 六、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评级行业惯例以及评级机构评级制度相关规 定,自首次评级报告出具之日(以评级报告上注明日期为准)起,上海新世纪将 在本期债券信用级别有效期内或者本期债券存续期内,持续关注本期债券发行人 外部经营环境变化、经营或财务状况变化以及本期债券偿债保障情况等因素,以 对本期债券的信用风险进行持续跟踪。跟踪评级包括定期和不定期跟踪评级。 七、债券持有人会议根据《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审议通过的决议,对于所 有债券持有人(包括所有出席会议、未出席会议、反对决议或放弃投票权的债券 持有人,以及在相关决议通过后受 让取得本期债券的持有人)均有同等效力和约 束力。在本期债券存续期间,债券持有人会议在其职权范围内通过的任何有效决 议的效力优先于包含债券受托管理人在内的其他任何主体就该有效决议内容做 出的决议和主张。债券持有人认购、购买或以其他合法方式取得本期债券均视作 同意并接受发行人为本期债券制定的《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并受之约束。 八、近三年及一期发行人利润总额分别为 5.30亿元、 7.04亿元、 6.67亿元 和 5.73亿元,报告期内发行人营业外收入主要为政府补助。近三年及一期,发行 人计入营业外收入的政府补助分别为 21.78亿元 、 13.21亿元、 12.97亿元和 3.89 亿元,整体来看发行人收到政府补助金额呈现波动趋势。发行人作为马鞍山市主 要的城市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投资、运营主体,将会持续获得马鞍山市政府的补 助支持。但如果补贴款不能及时到位或国家相关政策出现变化,可能会对发行人 的经营和偿债能力产生不利影响。 九、截至 2019年 9月末,发行人受限资产规模合计 85.36亿元,规模较大, 占发行人 2019年 9月末总资产的比率为 8.75%,受限资产主要为固定资产、投 资性房地产、货币资金、长期应收款等。若发行人无法按时偿还相关借款,对应 受限资产 将面临转移风险,发行人的正常经营将因此受到影响。 十、截至 2019年 9月末,发行人应收账款账面价值为 75.48亿元,其他应 收款(不含应收利息、应收股利)账面价值为 46.70亿元,规模较大,发行人的 应收账款及其他应收款主要为应收马鞍山市财政局的土地整理款和当地国有企 业往来款等。受宏观经济环境、市场环境以及当地土地出让进度的影响,存在不 能及时收回款项的可能性,从而将对公司的现金流状况造成一定负面影响。 十一、本期债券的偿债资金将主要来源于发行人经营活动产生的收益和现金 流。 2016年度、 2017年度、 2018年度 和 2019年 1-9月,发行人合并口径营业收 入分别为 63.23亿元、 95.74亿元、 98.05亿元和 72.98亿元;利润总额分别为 5.30 亿元、 7.04亿元、 6.67亿元和 5.73亿元;净利润分别为 4.96亿元、 6.65亿元、 6.30亿元和 5.54亿元;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 1.11亿元、 7.78亿元、 13.56 亿元和 5.75亿元。若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内,受宏观经济及行业走势等不确定性 因素的影响,发行人盈利能力和现金流情况将产生波动,将会对本期债券本息的 按期兑付产生一定不利影响。 十二、近一年及一期末,发行 人全部有息债务(包括短期借款、长期借款、 应付债券、长期应付款(不含专项应付款)、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分别为 423.55亿元和 473.19亿元;资产负债率分别为 59.57%及 61.58%。发行人有息债 务规模、资产负债率仍保持在较高水平,如果公司未来无法有效控制债务规模, 将对发行人的偿债能力造成一定的压力。 十三、截至 2019年 9月末,发行人对外担保余额 (包括子公司马鞍山市普 邦融资担保股份有限公司的经营性对外担保业务) 30.35亿元,占净资产的 8.10%, 占总资产的 3.11%。公司制定了专门的对外担保管理办 法,以规范对外担保行为, 防范担保风险,且被担保企业目前经营以及财务状况正常,发行人出现代偿的可 能性很小。若未来由于经济周期的影响,被担保企业经营状况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发行人将面临担保代偿风险,从而对发行人正常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造成不利影 响。 十四、 2016-2018年末及 2019年 9月末,发行人存货账面价值分别为 91.28 亿元、 110.54亿元、 116.66亿元和 119.72亿元,存货金额逐年递增,其中占比较 大的为工程施工、开发成本、原材料和库存商品。基于谨慎性原则,发行人已对 包括原材料、库存商品等计提了减值准备,但发行人所从事的汽车加工制造等业 务板块对存货的周转率有较高的要求,若存货产品较长时间未能实现销售,形成 长时间的产品积压,则不可避免的对存货价值形成负面影响。近三年及一期,发 行人存货周转率分别为 0.83、 0.82、 0.73和 0.65,呈现下降趋势,存货转化为现 金或应收账款的速度变缓,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若未来发行人存货出现积压或大 幅跌价,将会对公司的盈利能力和偿债能力产生 一定的影响。 十五、 2016-2018年末及 2019年 9月末,发行人的非经营性往来占款或资金 拆借余额分别为 12.72亿元、 10.78亿元、 9.54亿元和 9.54亿元,占当期期末总 资产的比例分别为 1.42%、 1.19%、 1.04%和 0.98%。发行人在本期债券存续期间 暂无其他非经营性往来占款或资金拆借事项计划,若今后因业务需求,需要新增 非经营性往来占款和资金拆借款项,发行人将按照内部控制流程将非经营性往来 占款和资金拆借事项提交董事会或者股东批准后实施,并依据非经营性往来占款 和资金拆借的数额及内部信息披露管理制 度决定是否以临时报告的形式进行披 露。同时本期债券募集资金的使用已经建立了监管隔离机制,确保募集资金按照 募集说明书中披露的投向和资金安排使用。但如果未来发生较大的不利情形,导 致非经营性往来占款或资金拆借对手方发生资金链紧张的情况,将有可能导致非 经营性往来占款或拆借资金无法及时收回,从而影响发行人的财务状况和偿债能 力,进而对本期债券的及时足额偿付产生不利影响。 十六、如无特别说明,本募集说明书引用的财务数据分别引自公司经审计的 2016年度、 2017年度、 2018年度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以及未经审计的 2019年 1-9月财务报表(按合并报表口径披露)。 目 录 声 明 ........................................................ 2 重大事项提示 ................................................... 4 释 义 ....................................................... 10 第一节 发行概况 ............................................... 12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 12 二、本期债券的申请规模及发行情况 ...................................... 12 三、本期债券的主要条款 ................................................ 12 四、本期债券发行及上市安排 ............................................ 15 五、本期债券发行的有关机构 ............................................ 16 六、发行人与本次发行的有关机构、人员的利害关系 ........................ 18 七、认购人承诺 ........................................................ 18 第二节 发行人及本期债券的资信状况 ............................. 19 一、发行人主体信用评级情况 ............................................ 19 二、评级报告的主要事项 ................................................ 19 三、发行人资信情况 .................................................... 20 第三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 24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 24 二、发行人历史沿革以及现状 ............................................ 24 三、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 27 四、发行人权益投资情况 ................................................ 27 五、股权结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 34 六、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基本情况 ............................ 35 七、发行人主要业务情况 ................................................ 41 八、发行人治理结构和组织结构情况 ...................................... 57 九、行业状况与竞争情况 ................................................ 64 十、发行人业务发展目标及规划 .......................................... 78 十一、相关机构、人员违法违规情况 ...................................... 79 十二、发行人独立性情况 ................................................ 79 十三、发行人关联交易情况 .............................................. 80 十四、发行人非经营性往来占款或资金拆借情况 ............................ 85 十五、发行人内部管理制度建立及运行情况 ................................ 86 十六、信息披露事务与投资者关系管理 .................................... 93 第四节 财务会计信息 ........................................... 95 一、发行人近年财务报告编制及审计情况 .................................. 95 二、发行人近年财务报告适用的会计制度及会计政策变更 .................... 95 三、财务报表合并范围 .................................................. 97 四、最近三年及一期财务会计资料 ........................................ 99 五、最近三年及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 ..................................... 107 六、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 107 七、发行人有息债务情况 ............................................... 151 八、发行人其他重大事项说明 ........................................... 154 九、资产抵押、质押和其他限制用途安排 ................................. 155 第五节 募集资金的运用 ........................................ 157 一、本期债券募集资金用途及计划 ....................................... 157 二、募集资金运用对发行人财务状况的影响 ............................... 159 三、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 160 第六节 备查文件 .............................................. 162 一、备查文件目录 ..................................................... 162 二、查阅时间 ......................................................... 162 三、查阅地点 ......................................................... 162 释 义 在本募集说明书中,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具有如下特定含义: 发行人/公司/江东控股/集 团 指 江东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星马集团 指 安徽星马汽车集团有限公司 华菱星马 指 华菱星马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安徽华菱、华菱汽车 指 安徽华菱汽车有限公司 星马专用车 指 安徽星马专用汽车有限公司 城发置业 指 马鞍山城发集团置业有限责任公司 高新创投 指 安徽省高新创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港华燃气 指 马鞍山港华燃气有限公司 普邦资产 指 安徽普邦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靓马公司 指 马鞍山靓马城乡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公司债券 指 公司依照法定程序发行、约定在一年以上期限内还本付息 的有价证券 本次债券 指 经发行人董事会批准,并获得中国证监会及交易所核准向 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公司债券 本期债券 指 江东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020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第一期) 本期发行 指 本期债券的公开发行(面向合格投资者) 募集说明书 指 发行人为发行本期债券而制作的《江东控股集团有限责任 公司 2020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 募集说明书》 募集说明书摘要 指 发行人为发行本期债券而制作的《江东控股集团有限责任 公司 2020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 募集说明书摘 要》 承销团 指 主承销商为本次发行组织的,由主承销商和分销商组成的 承销团 主承销商 指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牵头主承销商、债券受托 管理人、 国泰君安 指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席主承销商、国元证券 指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机构 指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发行人律师 指 安徽承义律师事务所 资信评级机构、上海新世 纪 指 上海新世纪资信评估投资服务有限公司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管理办法 指 《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财政部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国家发改委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上交所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 登记公司、证券登记机构 指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簿记建档 指 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协商确定利率(价格)区间后,承销团 成员 /投资人发出申购定单,由簿记管理人记录承销团成 员 /投资人认购债务融资工具利率(价格)及数量意愿,按 约定的定价和配售方式确定最终发行利率(价格)并进行 配售的行为 公司股东、公司出资人、马 鞍山市国资委、市国资委 指 马鞍山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董事会 指 江东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 监事会 指 江东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监事会 交易日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 最近三年、近三年 指 2016年、 2017年、 2018年 最近一期 指 2019年 1-9月 报告期 指 2016年度、 2017年度、 2018年度及 2019年 1-9月 元、万元、亿元 指 人民币元、万元、亿元 《债券受托管理协议》 指 《江东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019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之债券受托管理协议》 《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指 《 江东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019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之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本募集说明书中,部分合计数与各加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可能略有差异, 这些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造成的。 第一节 发行概况 本募集说明书是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实际情况 编写,旨在向投资者提供公司基本情况和本次发行的详细资料。 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是根据本募集说明书所载明的资料申请发行的。除公司 和主承销商外,公司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或实体提供未在本募集说明书中 列明的信息和对本募集说明书作任何说明。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表 1-1:发行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中文名称:江东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英文名称:Jiangdong Holding Group Co.,Ltd 法定代表人 张道祥 注册资本 人民币300,000.00万元 注册地址 花山区花雨路3号 办公地址 安徽省马鞍山市花山区金溪路456号汇金国际大厦B座 邮政编码 243000 电话号码 0555-8338090 传真号码 0555-8338375 互联网网址 http://www.jdkgjt.com.cn 经营范围 房地产综合开发;市政府授权范围内国有资产运营管理;投资及资产管理、 非融资性担保;土地整理开发;资产租赁(不含金融租赁、工业地产租赁); 工程项目建设及咨询服务(不含工业地产);投资信息咨询、代理中介服 务。(依法需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本期债券的申请规模及发行情况 发行人拟公开发行规模不超过 30亿元(含 30亿元)的公司债券事项于 2018 年 9月 20日经发行人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并于 2018年 11月 1日经发行人股 东马鞍山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期债券于2019年4月22日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9】797号”文核 准,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不超过30亿元的公司债券。 三、本期债券的主要条款 1、债券名称:江东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020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 期)。 本期债券分为两个品种,品种一简称为“ 20江东 01”,债券代码为 163094; 品种二简称为“ 20江东 02”,债券代码为 163095。 2、发行主体:江东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3、发行规模: 本次 债券发行规模为不超过人民币 30亿元(含 30亿元), 采用 分期发行 方式 , 本期债券 发行规模不超过 30亿元。 本期债券两个品种的最 终发行规模将根据发行申购情况,由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协商一致,决定是否行使 品种间回拨选择权。 4、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本期债券票面金额为 100元,按面值平价发行。 5、 回拨选择权:本期债券引入债券品种间回拨选择权,发行人有权在本期 债券两个品种间做适当回拨,回拨比例不受限制,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根据本期 债券发行申购情况,在总发行规模内协商一致确定本期债券两个品种的最终比例 与发行规模。 6、债券期限: 品种一:期限为 5年期,附第 3年末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 售选择权。 品种二:期限为 5年期。 7、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 品种一:发行人有权决定是否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的第 3年末调整本期债券后 2年的票面利率。发行人在本期债券第 3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前的第 20个交易日, 在中国证 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以及 调整幅度的公告。若发行人未行使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则本期债券后续期限票 面利率仍维持原有票面利率不变。 品种二:不设置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 8、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品种一:发行人发出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调整幅度的公告后, 投资者有权选择在本期债券第 3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将其持有的本期债券全部或 部分按面值回售给发行人。若投资者选择将持有的本期债券全部或部分回售给发 行人,须于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公告日期起 5个交易日内进行登记,本期债券第 3个计息年 度付息日即为回售支付日,发行人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和债券登记 机构相关业务规则完成回售支付工作。 品种二:不设置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9、债券利率及确定方式:本期债券为固定利率债券,票面利率将根据网下 簿记建档结果确定,由公司与主承销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协商一致。 品种一在债 券存续期前3年固定不变,品种二在债券存续期内固定不变。 10、起息日:本期债券的起息日为 2020年 1月 17日。 11、利息登记日: 本期债券利息登记日按照债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办理。 在利息登记日当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本期债券持有人,均有权就本期债券获得该 利息登记日所在计息年度的利息。 12、付息日: 品种一:付息日为 2021年至 2025年每年的 1月 17日 ,若债券持有人在第 3年末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回售部分债券的付息日为 2021年至 2023年每年的 1 月 17日 。(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个交易日;顺延期 间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 品种二:付息日为 2021年至 2025年每年的 1月 17日 。(如遇法定节假日 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 13、兑付日: 品种一:兑付日为 2025年 1月 17日 ,若债券持有人在第 3年末行使回售选 择权,则回售部分债券的本金兑付日为 2023年 1月 17日 (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 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 品种二:兑付日为 2025年 1月 17日 (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 其后的第 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 14、还本付息的方式:本期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每年付息一 次,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 15、支付方式:本期债券本息的偿付方式按照债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办理。 16、利息支付金额:本期债券于每年的 付息日向投资者支付的利息金额为投 资者截至利息登记日收市时所持有的本期债券票面总额与对应的票面年利率的 乘积。 17、本金兑付金额:本期债券的本金兑付金额为投资者于本金兑付日持有的 本期债券票面总额。 18、担保情况:本期债券为无担保债券。 19、信用等级及资信评级机构:经上海新世纪综合评定,发行人的主体长期 信用等级为 AA+,本期债券的信用等级为 AA+。 20、债券受托管理人 /簿记管理人: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1、发行方式:本期债券采取面向合格 机构 投资者簿记建档、询价配售的方 式公开发行。具体发行方式详见发行公告。 22、发行对象: 符合《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证券期货投资者 适当性管理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债券市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规定并 拥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A股证券账户的合格投资者 中 的 机构投资者 (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合格 机构 投资者的申购资金来源 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24、募集资金用途:扣除发行费用后,拟用于偿还有息债务。 25、主承销 商: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6、税务提示:根据国家有关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投资者认购本期债券 所应缴纳的税款由投资者承担。 27、承销方式:本期债券由 国泰君安和国元证券 负责组建承销团,以余额包 销的方式承销。 四、本期债券发行及上市安排 (一)本期债券发行时间安排 1、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2、发行公告刊登日期:2020年1月14日 3、簿记建档日:2020年1月15日 4、发行首日:2020年1月16日 5、网下发行期限:2020年 1月 16日至2020年 1月 17日 (二)本期债券上市安排 本次发行结束后,发行人将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出关于本期债券上市交易的 申请。具体上市时间将另行公告。 五、本期债券发行的有关机构 (一)发行人:江东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花山区花雨路 3号 法定代表人:张道祥 联系人:胡成兵 联系地址:安徽省马鞍山市花山区金溪路 456号汇金国际大厦 B座 电话: 0555-8338090 传真: 0555-8338375 邮政编码: 243000 (二)牵头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债券受托管理人: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 住所: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商城路618号 法定代表人: 王松(代) 项目组成员:周杰、邹海、许桢、刘倩筠 电话: 021-38676666 传真: 021-50876159 (三)联席主承销商: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安徽省合肥市梅山路 18号 法定代表人:蔡咏 项目组成员:刘志、方进 电话: 0551-62201533 传真: 0551-62634916 (四)律师事务所:安徽承义律师事务所 负责人:李鹏峰 办公地址:合肥市怀宁路 200号置地广场栢悦中 心五楼 经办律师:李鹏峰、汪益平 电话: 0551-65609215 传真: 0551-65609215 (五)会计师事务所: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肖厚发 办公地址:合肥市寿春路 25号 签字注册会计师:张婕、 郑磊 、蔡浩、周光、汪健、徐斌 电话: 0551-63475800 传真: 0551-62652879 (六)资信评级机构:上海新世纪资信评估投资服务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杨浦区控江路 1555号 A座 103室 K-22 法定代表人:朱荣恩 联系人:陈剑锋 分析师:刘明球、钟士芹 联系地址:上海市汉口路 398号华盛大厦 14楼 联系电话: 021-36500711-926 传真: 021-63610539 (七) 申请上市的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 法定代表人:黄红元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 528号 联系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 528号 电话: 021-68808888 传真: 021-68804868 (八)登记、托管、结算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负责人:聂燕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陆家嘴东路 166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东路 166号 电话: 021-38874800 传真: 021-68870311 六、发行人与本次发行的有关机构、人员的利害关系 截至 2019年 9月 30日 ,国泰君安融券专户持有华菱星马 76,000股。 截至 2019年 11月 29日,国元证券下属的证券信用总部持有华菱星马 584,342 股。 除上述情况之外,发行人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中介机构及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 人、高级管理人员及经办人员之间不存在直接或间接的股权关系等实质性利害关 系。 七、认购人承诺 认购、购买或以其他合法方式取得本期债券的投资者(包括本期债券的初始 购买人和二级市场的购买人,下同)被视为作出以下承诺: (一)接受本募集说明书对本期债券项下权利义务的所有规定并受其约束; (二)本期债券的发行人依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合法变更,在经有关 主管部门批准后并依法就该等变更进行信息披露时,投资者同意并接受该等变更; (三)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 发行人将申请本期债券在上交所上市交易,并 由主承销商代为办理相关手续,投资者同意并接受这种安排; (四)投资者认购本期债券视作同意国泰君安作为本期债券的债券受托管理 人,并视作同意《债券受托管理协议》项下的相关规定; (五)投资者认购本期债券视作同意发行人与债券受托管理人为本期债券共 同制定的《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第二节 发行人及本期债券的资信状况 一、发行人主体信用评级情况 根据上海新世纪资信评估投资服务有限公司出具的《江东控股集团有限责任 公司 2020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信用评级报告》(新世纪债评( 2019) 010123号),发行人主体信用等级为 AA+,评级展望为稳定,本期债券的信用 等级为 AA+。 二、评级报告的主要事项 (一)信用评级结论及标识所代表的含义 经上海新世纪评定,发行人主体信用等级为 AA+,本期债券的信用等级为 AA+,评级展望为稳定,该级别说明发行人偿还债务的能力很强,受不利经济环 境的影响不大,违约风险很低。 (二)评级报告的内容摘要 上海新世纪的评级结果反映了发行人在区域经济、政府支持及偿付债务等方 面所具有的优势,同时也反映了发行人在盈利能力、债务压力、账款回收及对外 担保等方面所面临的压力与风险。 1、优势: 1)较好的外部发展环境。马鞍山市工业基础较好,近年来经济保持增长。 《长江三角洲城市群发展规划》的出台,为马鞍山市及江东控股的发展提供了较 好的外部环境。 2)区域地位稳固。江东控股作为马鞍山市最重要的基础设施、国 有资产和 产业投资运营主体,在马鞍山市城市建设及资产运作领域地位稳固。 3)债务偿付有一定保障。近年来,江东控股货币资金较充足,且有一定量 的土地资产,可为债务偿付提供一定支撑。 2、风险 1)净利润对政府补助依赖度高。江东控股主业盈利能力较弱,净利润对政 府补助依赖度高。 2)债务压力较大。随着建设项目持续投入,江东控股已积聚较大规模的刚 性债务,且后续仍有较大额投入需求,刚性债务压力较大。 3)应收款回款偏缓。江东控股应收款项规模较大,资金回收偏缓,影响公 司的资金周转。 4)担保代偿风险。江东控股有一定对外担保 金额,且子公司普邦担保担保 业务发生代偿,公司代偿风险较大。 5)管控压力。江东控股子公司数量多且近三年持续增加,业务涉及多个行 业,公司面临一定管控压力。 (三)跟踪评级的安排 在本次公司债存续期(本次公司债发行日至到期兑付日止)内,上海新世纪 将对发行人进行持续跟踪评级,包括定期跟踪评级和不定期跟踪评级。 定期跟踪评级报告每年出具一次,跟踪评级结果和报告于发行人年度报告披 露后 2个月内出具,且不晚于每一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 6个月内。定期跟踪评级 报告是上海新世纪在发行人所提供的跟踪评级资料的基础上做出的评级判断。 在发生可能影响发行人信用质量的重大事项时,上海新世纪将启动不定期跟 踪评级程序,发行人应根据已作出的书面承诺及时告知上海新世纪相应事项并提 供相应资料。 上海新世纪的跟踪评级报告和评级结果将对发行人、监管部门及监管部门要 求的披露对象进行披露。 在持续跟踪评级报告出具 5个工作日内,上海新世纪将把跟踪评级报告发送 至发行人,并同时发送至交易所网站公告,且交易所网站公告披露时间将不晚于 在其他交易场所、媒体或者其他场合公开披露的时间。 如发行人不能及时提供跟踪评级所需资料,上海新世纪将根据相关主管部门 监管的要求和上海新世纪的业务操作规范,采取公告延迟披露跟踪评级报告,或 暂停评级、终止评级等评级行动。 三、发行人资信情况 (一)获得主要贷款银行的授信情况 截至 2019年 9月末,发行人已获得共计 521.95亿元的银行授信额度,其中 尚有 274.19亿元额度未使用,占总授信额度的 52.53%。具体情况如下: 表 2-1: 发行人获得的主要银行授信情况 单位:亿元 银行名称 综合授信额度 已使用情况 剩余额度 国家开发银行 42.52 1.10 41.42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 6.88 6.28 0.60 中国进出口银行 21.32 2.64 18.68 中国工商银行 18.80 13.70 5.10 中国银行 18.81 8.17 10.64 中国建设银行 39.8 25.17 14.63 交通银行 10.00 0.81 9.19 徽商银行 36.00 23.00 13.00 马鞍山农村商业银行 4.70 4.70 0.00 中国光大银行 80.00 20.59 59.41 中国农业银行 6.12 2.92 3.20 中国民生银行 60.00 25.12 34.88 中信银行 27.50 11.00 16.50 兴业银行 82.00 60.56 21.44 浦发银行 5.00 5.00 0.00 平安银行 10.50 0.50 10.00 邮储银行 9.00 9.00 0.00 广发银行 8.00 8.00 0.00 华夏银行 20.00 10.00 10.00 东莞银行 5.00 0.00 5.00 杭州银行 10.00 9.50 0.50 合计 521.95 247.76 274.19 (二)近三年及一期与主要客户发生业务往来时,是否有严重违约现象 近三年及一期,发行人与主要客户发生业务往来时,均遵守合同约定,未出 现过重大违约现象。 (三)近三年及一期发行的债券以及偿还情况 发行人及其子公司严格依据已发行的各期债券募集说明书的约定,按时、足 额地偿付各期债券本金及利息,从发行人成立至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签署之日, 发行人未出现任何违约现象。截至 2019年 9月末,发行人及其下属子公司已发 行的债券、其他债务融资工具以及偿还情况如下: 表 2-2:截至 2019年 9月末发行人已发行债券明细及偿付情况 债券简称 发行规模 (亿元) 起息日 期限 (年) 兑付情况 担保 19江东控股 MTN001 20.00 2019-09-06 5 尚未到期,按时 付息 信用 19江东控股 ZR002 10.00 2019-06-14 5 信用 19江东控股 ZR001 5.00 2019-05-23 3 信用 19江控 02 15.00 2019-06-11 3+2 信用 19江控 01 15.00 2019-03-12 3+2 信用 19江东控股 PPN001 10.00 2019-01-18 3+2 信用 18江东控股 ZR002 10.00 2018-09-29 2 信用 18江东控股 PPN001 10.00 2018-07-17 2+2 信用 18江东控股 MTN002 10.00 2018-04-27 3+2 信用 18江东控股 ZR001 10.00 2018-04-03 5 信用 17江东控股 PPN001(品 种一) 11.00 2017-08-18 3+2 信用 17江东控股 PPN001(品 种二) 9.00 2017-08-18 5 信用 16江东 02 10.00 2016-11-01 5 信用 16江控 01 30.00 2016-10-27 5 信用 16江东控股 MTN001 21.00 2016-03-22 5 信用 16江东 01 20.00 2016-03-11 3+2 信用 16江东控股 PPN001 3.00 2016-03-04 3+2 信用 15江东控股 MTN001 7.00 2015-08-04 5 信用 15江东控股 PPN001 12.00 2015-04-08 5 信用 PR马城投 /14马城投债 15.00 2014-04-24 7 已按时付息、兑 付部分本金 信用 19江东控股 SCP001 10.00 2019-04-24 0.49 已按时全额兑付 已按 信用 18江东控股 SCP001 10.00 2018-08-21 0.74 信用 15星马汽车CP001 4.00 2015-02-02 1 信用 14江东控股 PPN002(品 种一) 8.00 2014-11-05 3+2 信用 14江东控股 PPN002(品 种二) 12.00 2014-11-05 5 信用 14江东控股ABN001 6.00 2014-09-18 3 信用 14江东控股CP001 3.00 2014-08-06 1 信用 14马城投PPN001 5.00 2014-05-15 3+2 信用 13马城投 MTN001 20.00 2013-09-18 5 信用 13星马汽车CP001 4.00 2013-05-10 1 信用 13马城投PPN001 15.00 2013-03-25 3 信用 12马城投PPN001 15.00 2012-12-27 3 信用 债券简称 发行规模 (亿元) 起息日 期限 (年) 兑付情况 担保 12马城投MTN1 8.00 2012-10-23 5 信用 12星马汽车CP001 4.00 2012-07-23 1 信用 12马城投债 20.00 2012-03-27 7 马钢(集团) 控股有限公司 10马建投债 20.00 2010-07-20 5+2 马钢(集团) 控股有限公司 (四)本次发行后的累计公司债券余额及其占发行人最近一期净资产的比例 本期债券经证监会核准并全部发行完毕后,公司累计公司债券(包含企业债 券)余额为66亿元,占公司截至2019年9月末合并财务报表口径所有者权益的 比例为17.60%,未超过40%。 (五)影响债务偿还的主要财务指标 最近三年及一期,发行人合并报表口径的偿债能力指标如下: 表 2-3: 发行人偿债能力指标 指标 2019年 9月 末 2018年末 2017年末 2016年末 流动比率 1.56 1.88 2.14 1.89 速动比率 1.10 1.26 1.46 1.41 资产负债率( %) 61.58 59.57 60.05 63.64 指标 2019年 1-9月 2018年度 2017年度 2016年度 EBITDA利息保障倍数(倍) 1.51 1.76 1.49 1.37 贷款偿还率( %) 100 100 100 100 利息偿付率( %) 100 100 100 100 上述财务指标的计算方法如下: ( 1)流动比率 =流动资产 /流动负债 ( 2)速动比率 =(流动资产 -存货) /流动负债 ( 3)资产负债率 =负债总额 /资产总额 ( 4) EBITDA利息保障倍数 =(利润总额+列入财务费用的利息支出+固定资产折旧+无形资产摊销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计入财务费用的利息支出+资本化利息) ( 5)贷款偿还率 =实际贷款偿还额 /应偿还贷款额 ( 6)利息偿付率 =实际支付利息 /应付利息 第三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江东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道祥 设立日期: 1999年 3月 15日 注册资本: 300,000.00万元 实缴资本: 300,000.00万元 住所:花山区花雨路 3号 邮编: 243000 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胡成兵 联系电话: 0555-8338090 传真: 0555-8338375 所属行业:参照《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中对行业的分类,公司属于 “S综 合 ”。 经营范围:房地产综合开发;市政府授权范围内国有资产运营管理;投资及 资产管理、非融资性担保;土地整理开发;资产租赁(不含金融租赁、工业地产 租赁);工程项目建设及咨询服务(不 含工业地产);投资信息咨询、代理中介 服务。(依法需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40500711716881P 二、发行人历史沿革以及现状 (一)公司设立 发行人前身是马鞍山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1999年 3月 13日,根据马 鞍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成立马鞍山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的批复》(马政 秘 [1999]21号),同意成立马鞍山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1999年 3月 15日, 发行人在工商部门登记设立,并取得了马鞍山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的《企业法 人营业执照》,注册号为 3405001001665,设立时注册资本 10,000.00万元,经马 鞍山会计师事务所马会验字( 99)第 040号《验资报告》审验确认。 (二)公司重大变更事项 1、公司增资 2007年,经马鞍山市人民政府《关于授权市建投公司等 3家公司国有资产 经营范围的批复》(马政秘〔 2007〕 9号文)批准,公司实收注册资本增至人民 币 83,767.00万元,上述增资经马鞍山华业会计师事务所华业会验( 2007) 037号 《验资报告》审 验确认。 2、公司法人变更 2007年 1月 29日,经马鞍山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胡明柱等同 志工作职务的通知》(马资委人 {2006}1号)同意,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为胡明 柱,并于 2007年 2月 8日就本次法人代表变更事项办理工商变更登记。 2009年 7月 29日,经马鞍山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张敏等同志 工作职务的通知》(马资委人 {2009}3号)同意,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为张敏, 并于 2009年 7月 29日就本次法人代表变更事项办理变更登记。 3、公司名称变更 2010年 6月 11日,经马鞍山市人民政府《关 于同意组建市城市发展投资集 团的批复》(马政秘〔 2010〕 47号文)批准以及马鞍山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 会办公室《关于同意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更名等相关事宜的决定》,同意公 司名称变更为 “马鞍山市城市发展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并于 2010年 6月 11 日就本次公司名称变更事项办理工商变更登记。 4、公司法人变更 2011年 3月 15日,根据马鞍山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关于丁济 民等同志工作职务的通知》(马资委人 {2011}1号)及公司董事会决议,决定公 司法定代表人变更为丁济民。 5、公司名称变更 2011年 4月 24日,根据马鞍山城市发展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决议 通过:公司名称变更为马鞍山市城市发展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住所变更为马 鞍山市太白大道 699-1号 邮政编码: 243000;公司经营范围变更为市政府授权 范围内的国有资产运营管理;投资及资产管理、非融资性担保;土地整理开发; 资产租赁及物业管理(不含金融租赁);工程项目建设及咨询服务;投资信息咨 询、代理等中介服务。 2011年 8月 28日,马鞍山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决 议通过上述变更事项。 6、公司增资 2011年 6月 30日,根据马鞍山城市发展投资集团有限 责任公司股东决定: 公司注册资本由 83,767万元增至 127,693万元,该增资业经安徽华林会计师事务 所审验并出具了华林验字[ 2011] 140号验资报告。 7、公司法人变更 2013年 3月 16日,根据马鞍山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关于丁济 民同志工作职务的通知》(马资委人 {2013}1号)及《关于刘宇辉等同志工作职 务的通知》(马资委人 {2013}2号)同意,决定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为刘宇辉。 8、公司增资 2013年 6月 25日,马鞍山城市发展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决议通 过:同意公司注册资本由 127,693万元增至 250,000万,其中货币出资 7.6126余 亿元,其他形式出资 17.3874亿元,该增资业经安徽华林会计师事务所审验并出 具了华林验字[ 2013] 151号验资报告。 2013年 11月 8日,根据马鞍山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关于市城 投集团章程有关条款变更的决议》以及 2013年 11月 26日,马鞍山城市发展投 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发布董事会决议通过:同意公司注册资本由 250,000万元增 资至 300,000万元,增资部分由马鞍山市人民政府货币出资 22,000万元,资本公 积转增股本 28,000万元,该增资业 经安徽华林会计师事务所审验并出具了华林 验字[ 2013] 241号验资报告。 9、公司名称变更 2014年 5月 19日,根据马鞍山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关于市城 投集团章程有关条款变更的决议》以及马鞍山城市发展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发 布董事会决议通过:公司名称由 “马鞍山市城市发展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变更 为 “江东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并于 2014年 5月 19日就本次变更事项办理变 更登记。 10、公司注册地址变更 2014年 7月 7日,根据马鞍山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关于江东 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相关变更事 项的决议》,同意公司注册地址变更为马鞍山 市花雨路 3号,并于 2014年 7月 15日就本次住所变更事项办理工商变更登记。 11、公司法人变更 2015年 2月 2日,根据马鞍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吴斌等同志工作职务的通 知》(马政人 {2015}2号),决定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为吴斌,并于 2015年 3月 11日就本次法人变更事项办理工商变更登记。 12、公司经营范围变更 2016年 6月 17日,根据马鞍山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关于江东 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变更经营范围事项的决定》,同意公司经营范围变更为 “房 地产综合开发;市政 府授权范围内国有资产运营管理;投资及资产管理、非融资 性担保;土地整理开发;资产租赁 (不含金融租赁、工业地产租赁 ) ;工程项目建 设及咨询服务 (不含工业地产 ) ;投资信息咨询、代理中介服务。 (依法需经批准 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并于 2016年 6月 20日就本次 经营范围变更事项办理工商变更登记。 13、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 2018年 4月 1日,根据马鞍山市人民政府发布《马鞍山市人民政府任免通 知》(马政人 {2018}9号),决定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为张道祥,并于 2018年 4 月 10日就本次法定代表人变更事项办理工商变更登记。 三、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未发生导致主营业务和经营性资产发生实质变更的重大资 产重组。 四、发行人权益投资情况 (一)主要控股子公司情况 截至 2019年 9月末,发行人主要二级子公司情况如下: 表3-1:截至2019年9月末发行人主要二级子公司情况 序号 公司名称 注册资本(万元) 持股比例 ( %) 1 安徽普邦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25,000.00 100 2 马鞍山市江东城市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 11,750.00 100 3 马鞍山市骏马交通运输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577,323.20 98.84 4 马鞍山市瑞马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89,305.00 88.80 5 马鞍山市文化旅游集团有限公司 30,000.00 100.00 6 马鞍山江东金融控股有限公司 100,000.00 100.00 7 马鞍山江东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100,000.00 100.00 8 马鞍山江东颐养有限责任公司 11,500.00 60.00 1、安徽普邦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安徽普邦资产经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普邦资产 ”)成立于 2007年 2月 8 日,法定代表人为张邦彦, 2010年 8月 9日更名为马鞍山市城发集团资产经营 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11年 11月 22日更名为安徽普邦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普 邦资产主要代表市政府承担授权范围内国有资产管理、经营和资本运作,整合增 量资产及盘活存量资产等资本运营工作,以全资、控股、参股的形式从事资产经 营和重大生产经营活动,同时负责留守企业的管理及改制遗留问题处理、企业改 制费用的监管等工作;对授权经营范围内的国有资产负有保值、增 值和安全的责 任。截至 2019年 9月末,普邦资产注册资本为 25,000万元。 截至 2018年末,普邦资产资产总额 26.26亿元,负债总额 17.79亿元,所有 者权益合计 8.47亿元; 2018年度实现营业收入 0.71亿元,净利润 -0.15亿元,净 利润主要来自投资收益。 2、马鞍山市江东城市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 马鞍山市江东城市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成立于 2010年 8月 9日,法定代 表人为 张有华 。经营范围:对城市供水、燃气、污水处理、公共交通、公共停车 场、酒店等市政公用事业的投资、资产管理。(依法需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 门 批准后方可经营)。截至 2019年 9月末,马鞍山市江东城市基础设施投资有限 公司注册资本为 11,750万元,发行人持股比例 100%。 截至 2018年 12月 31日,马鞍山市江东城市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资产总 额 31.59亿元,负债总额 15.31亿元,所有者权益合计 16.28亿元; 2018年度实 现营业收入 10.04亿元,净利润 0.82亿元。 3、马鞍山市骏马交通运输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马鞍山市骏马交通运输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骏马交投 ”)成立于 2010年 6月,法定代表人为冯建国,原名为马鞍山市交通运输建设投资有 限公 司, 2012年末更名为马鞍山市骏马交通运输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注册资本增加 至 30亿元。经营范围: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投资;交通运输工程项目建设; 经营管理市政府授权范围内的国有资产;交通工程项目运营及咨询服务;土地整 理和开发。截至 2019年 9月末,马鞍山市骏马交通运输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注册 资本 577,323.20万元,发行人持股比例 98.84%。 截至 2018年末,马鞍山市骏马交投公司资产总额 122.72亿元,负债总额 29.56亿元,所有者权益合计 93.16亿元; 2018年度实现营业收入 0.38亿元,净 利润 0.91亿元。 4、马鞍山市瑞马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马鞍山市瑞马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瑞马建设 ”)成立于 2013年 2 月,法定代表人为戴鑫道,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土地整理开发;土木工程、 土石方工程、园林绿化工程施工;房屋拆除工程施工;厂房及土地租赁;物业管 理;机械设备安装服务;商务信息咨询服务。截至 2019年 9月末,瑞马建设公 司注册资本为 89,305万元,发行人持股比例 88.80%。 截至 2018年末,马鞍山市瑞马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资产总额 62.53亿元,负 债总额 48.79亿元,所有者权益合计 13.74亿元; 2018年度实现营业收入 0.02亿 元,净利润 -0.40亿元。 5、马鞍山市文化旅游集团有限公司 马鞍山市文化旅游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文旅集团 ”)成立于 2014年 8 月,法定代表人为郑双武,经营范围:文化产业项目投资及项目管理;文化创意 项目开发;文化成果交流、技术推广;旅游项目招标及项目投资、项目咨询和项 目管理;游乐设施的投资建设与经营(限下属分支机构经营);企业营销策划、 会议及展览服务;物业管理及自有房屋租赁;土地整理;酒店餐饮管理服务;园 林绿化工程施工;设计咨询服务; 艺术品(不含文物)设计、销售;国内广告设 计、制作、代理、发布。截至 2019年 9月末,文旅集团注册资本 30,000万元, 发行人持股比例为 100%。 截至 2018年 12月 31日,马鞍山市文化旅游集团有限公司资产总额 12.48 亿元,负债总额 7.44亿元,所有者权益合计 5.04亿元, 2018年度实现营业收入 0.56亿元,净利润 -0.17亿元。 6、马鞍山江东金融控股有限公司 马鞍山江东金融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江东金控 ”)成立于 2014年 9月, 法定代表人:任俊元,经营范围:金融业投资(涉及前置许可的除外),股权投 资,投资项目管理,资产管理(不含金融资产管理),投资咨询,经济信息咨询 服务,金融信息服务,企业并购重组。截至 2019年 9月末,江东金融控股注册 资本 100,000万元,发行人持股比例为 100%。 截至 2018年 12月 31日,马鞍山江东金融控股有限公司资产总额 16.27亿 元,负债总额 8.30亿元,所有者权益合计 7.97亿元, 2018年度实现营业收入 0.35 亿元,净利润 0.06亿元。 7、马鞍山江东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马鞍山江东产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江东产投 ”)成立于 2016年 4月 12日,法定代表人:张道祥, 经营范围:股权投资;投资项目管理;投资咨询; 财务咨询;创业企业管理服务;参与设立与管理相关投资基金及投资管理机构。 截至 2019年 9月末,江东产投注册资本 100,000万元,发行人持股比例 100%。 截至 2018年 12月 31日,江东产投资产总额 243.70亿元,负债总额 153.97 亿元,所有者权益合计 89.72亿元, 2018年度实现营业收入 73.47亿元,净利润 0.16亿元。 8、马鞍山江东颐养有限责任公司 马鞍山江东颐养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 2003年 12月 22日,注册地址:安徽 省马鞍山市湖西南路(市经济技术开 发区内),注册资金人民币 11,500万元,法 定代表人张建中。公司于 2003年 12月 22日备案。公司经营范围养老、康复、 体检、护理服务;设备、房屋租赁(不含融资租赁);综合医院(具体项目以许 可证核发为准);门诊部(所)(具体项目以许可证核发为准);护理机构服务。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截至 2019年 9月末,马鞍山江东颐养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为 11,500万元,发行人持股比例 60%。 截至 2018年 12月 31日,马鞍山江东颐养有限责任公司资产总额 1.20亿 元,负债总额 0.08亿 元,所有者权益合计 1.12亿元; 2018年度实现营业收入(未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