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实新添益定期混合 : 嘉实新添益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2020年1月15日更新)
嘉实新添益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 招募说明书 摘要 (2020年1月15日更新) 基金管理人: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重要提示 嘉实新添益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 “ 本基金 ” )经中国证监会 2018 年 11 月 9 日证监许可 [ 2018 ] 1830 号 《关于准予嘉实新添益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注册 的批复》注册募集。 本基金基金 合同于 201 9 年 8 月 9 日正式生效,自该日起本基金管理人开始 管理本基金。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申购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招募说明书。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 本摘要根据基金合同和基金招募说明书编写,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基金合同是约定基 金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基金投资人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 份额持有人和本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 和接受,并按照《证券投资基金法》、《运作办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享有权利、 承 担义务。基金投资人欲了解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应详细查阅基金合同。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 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根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次更新招募说明书更新与 修订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相关的内容,包括“重要提示”、“释义”、“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基金的收益与分配”、“基金的会计与审计”、“基金的信息披露”、“基金合同的内容摘要” 、 “基金托管协议的内容摘要”等章节,并对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 等信息一并更新。 一、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基本情况 1 、基本信息 名称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 8 号上海国金中心二期 27 楼 09 - 14 单元 办公地址 北京市建国门北大街 8 号华润大厦 8 层 法定代表人 经雷 成立日期 1999 年 3 月 25 日 注册资本 1.5 亿元 股权结构 中诚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40% , DWS Investments Singapore Limited 30% ,立 信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30% 。 存续期间 持续经营 电话 ( 010 ) 65 215588 传真 ( 010 ) 65185678 联系人 胡勇钦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基字 [1999]5 号文批准,于 1999 年 3 月 25 日 成立,是中国第一批基金管理公司之一,是中外合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司注册地上海,总部 设在北京并设深圳、成都、杭州、青岛、南京、福州、广州、北京怀柔 、武汉 分公司。公司 获得首批全国社保基金、企业年金投资管理人、 QDII 资格和特定资产管理业务资格。 (二)主要人员情况 1 、基金管理人董事、监事、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基本情况 牛成立先生,联席董事长,经济学硕士,中共党员。曾任中国人民银行非银行金融机构 监管司副处长、处长;中国银行厦门分行党委委员、副行长(挂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 委员会(下称银监会)非银行金融机构监管部处长;银监会新疆监管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银监会银行监管四部副主任;银监会黑龙江监管局党委书记、局长;银监会融资性担保业务 工作部(融资性担保业务监管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主任;中诚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委员、 总裁。现任中诚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兼任中国信托业保障基金有限责任公 司董事。 赵学军先生,董事长,党委 书记,经济学博士。曾就职于天津通信广播公司电视设计所、 外经贸部中国仪器进出口总公司、北京商品交易所、天津纺织原材料交易所、商鼎期货经纪 有限公司、北京证券有限公司、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00 年 10 月至 2017 年 12 月任嘉 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 2017 年 12 月起任公司董事长。 朱蕾女士,董事,硕士研究生,中共党员。曾任保监会财会部资金运用处主任科员;国 都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研究部高级经理;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秘兼发展战略官;现任中诚 信托有限责任公司总裁助理兼国际业务部总经理;兼任中诚国际资本有限公司 总经理、深圳 前海中诚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韩家乐先生,董事, 1990 年毕业于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硕士研究生。 1990 年 2 月 至 2000 年 5 月任海问证券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总经理; 1994 年至今,任北京德恒有限责任公 司总经理; 2001 年 11 月至今,任立信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 Mark H.Cullen 先生,董事,澳大利亚籍,澳大利亚莫纳什大学经济政治专业学士。曾 任达灵顿商品 (Darlington Commodities) 商品交易主管,贝恩 (Bain&Company ) 期货与商品部 负责人,德意志银行(纽约)全球股票投资部首席运营官、 MD ,德意志资产管理(纽约)全 球首席运营官、 MD ,德意志银行(伦敦)首席运营官,德意志银行全球审计主管。现任 DWS Management GmbH 执行董事、全球首席运营官。 高峰先生,董事,美国籍,美国纽约州立大学石溪分校博士。曾任所罗门兄弟公司利息 衍生品副总裁,美国友邦金融产品集团结构产品部副总裁。自 1996 年加入德意志银行以来, 曾任德意志银行(纽约、香港、新加坡)董事、全球市场部中国区主管、上海分行行长, 2008 年至今任德意志银行(中国) 有限公司行长、德意志银行集团中国区总经理。 王巍先生,独立董事,美国福特姆大学文理学院国际金融专业博士。曾任职于中国建设 银行辽宁分行。曾任中国银行总行国际金融研究所助理研究员,美国化学银行分析师,美国 世界银行顾问,中国南方证券有限公司副总裁,万盟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 2004 至今 任万盟并购集团董事长。 汤欣先生,独立董事,中共党员,法学博士,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清华大学商法研究 中心副主任、《清华法学》副主编,汤姆森路透集团“中国商法”丛书编辑咨询委员会成员。 曾兼任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第一、二届并购重组审 核委员会委员,现兼任上海证券交易 所上市委员会委员、中国上市公司协会独立董事委员会首任主任。 王瑞华先生,独立董事,管理学博士,会计学教授,注册会计师,中共党员。曾任中央 财经大学财务会计教研室主任、研究生部副主任。 2012 年 12 月起担任中央财经大学商学院 院长兼 MBA 教育中心主任。 经雷先生,董事、总经理,金融学、会计学专业本科学历,工商管理学学士学位,特许 金融分析师( CFA )。 1998 年到 2008 年在美国国际集团( AIG )国际投资公司美国纽约总部 担任研究投资工作。 2008 年到 2013 年历任友邦保险中国区资产管 理中心副总监,首席投资 总监及资产管理中心负责人。 2013 年 10 月至今就职于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历任董事总 经理( MD )、机构投资和固定收益业务首席投资官; 2018 年 3 月起任公司总经理。 张树忠先生,监事长,经济学博士,高级经济师,中共党员。曾任华夏证券公司投资银 行部总经理、研究发展部总经理;光大证券公司总裁助理、北方总部总经理、资产管理总监; 光大保德信基金管理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大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大成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中国人保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首席投资执行官;中诚 信托有限 责任公司副董事长、党委副书记。现任中诚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副书记、总裁, 兼任中诚资本管理(北京)有限公司董事长。 穆群先生,监事,经济师,硕士研究生。曾任西安电子科技大学助教,长安信息产业(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北京德恒有限责任公司财务主管。 2001 年 11 月至今任立信 投资有限公司财务总监。 曾宪政先生,监事,法学硕士。 1999 年 7 月至 2003 年 10 月就职于首钢集团, 2003 年 10 月至 2008 年 6 月,为国浩律师集团(北京)事务所证券部律师。 2008 年 7 月至今,就职 于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法律稽核部、法律 部,现任法律部总监。 罗丽丽女士,监事,经济学硕士。 2000 年 7 月至 2004 年 8 月任北京兆维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2004 年 9 月至 2006 年 1 月任平泰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筹)法律事 务主管, 2006 年 2 月至 2007 年 10 月任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北京分行法务经理, 2007 年 10 月至 2010 年 12 月任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法律合规经理。 2010 年 12 月加入嘉实基金 管理有限公司 , 曾任稽核部执行总监,现任基金运营总监 。 宋振茹女士,副总经理,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经济师。 1981 年 6 月至 1996 年 10 月任职 于中办警卫局。 1996 年 11 月至 1998 年 7 月于中国银行海外行管理部任副处长。 1998 年 7 月至 1999 年 3 月任博时基金管理公司总经理助理。 1999 年 3 月至今任职于嘉实基金管 理有限公司,历任督察员和公司副总经理。 王炜女士,督察长,中共党员,法学硕士。曾就职于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北京市陆通 联合律师事务所、北京市智浩律师事务所、新华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曾任嘉实基金管理有限 公司法律部总监。 2、基金经理 ( 1 )现任基金经理 刘宁女士,经济学硕士, 15 年证券从业经历,具有基金从业资格。 2004 年 5 月加入嘉实 基金 管理有限公司,在公司多个业务部门工作, 2005 年开始从事投资相关工作,先后担任债 券专职交易员、年金组合组合控制员、投资经理助理、机构投资部投资经理。 2013 年 7 月 30 日至 2014 年 9 月 19 日任嘉实丰益策略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2013 年 8 月 21 日至 2019 年 4 月 26 日任嘉实丰益信用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2015 年 12 月 15 日至 2017 年 12 月 26 日任嘉实新起点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2016 年 4 月 8 日至 2019 年 12 月 5 日任嘉实新优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 2017 年 1 月 7 日至 2019 年 7 月 23 日任嘉实新添瑞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2017 年 3 月 1 日至 2018 年 10 月 8 日任嘉实新添程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2016 年 12 月 2 日至 2019 年 12 月 5 日任嘉实稳荣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2017 年 7 月 20 日至 2019 年 12 月 10 日任嘉实合润 双债两年期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2013 年 3 月 8 日至今任嘉实增强信用定期 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2013 年 6 月 4 日至今任嘉实如意宝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 资基金基金经理、 2016 年 4 月 8 日至今任嘉实新趋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2017 年 3 月 17 日至今任嘉实新添华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2017 年 7 月 14 日至 今任嘉实新添泽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2017 年 8 月 24 日至今任嘉实新添丰 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2018 年 1 月 20 日至今任嘉实润泽量化一年定期开放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2018 年 3 月 27 日至今任嘉实润和量化 6 个月定期开放混合型证 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2018 年 4 月 26 日至今任嘉实新添荣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 基金基金经理、 2018 年 7 月 5 日至今任嘉实 3 年封闭运作战略配售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 基金( LOF )基金经理、 2018 年 9 月 27 日至今任嘉实新添康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 资基金基金经理、 2018 年 11 月 2 日至今任嘉实致盈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2019 年 4 月 3 日至今任嘉实新添元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2019 年 8 月 9 日至今任嘉实 新添益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2019 年 12 月 4 日至今任嘉实民企精选一年定 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 2 )历任基金经理 无 。 3 、股票投资决策委员会 股票投资决策委员会的成员包括:公司股票投资业务联席 CIO 邵健先生,公司总经理经 雷先生,各策略组投资总监张金涛先生、胡涛先生、洪流先生、归凯先生、谭丽女士,研究 部执行总监张丹华先生。 4、上述人员之间均不存在近亲属关系。 二、基金托管人 (一)基金托管人基本情况 1 、 基金托管人概况 公司法定中文名称: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交通银行) 公司法定英文名称:BANK OF COMMUNICATIONS CO.,LTD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任德奇 住 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银城中路188号 办公地址:中国(上海)长宁区仙霞路18号 邮政编码:200336 注册时间:1987年3月30日 注册资本:742.63亿元 基金托管资格批文及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字[1998]25号 联系人:陆志俊 电 话:95559 交通银行始建于1908年,是中国历史最悠久的银行之一,也是近代中国的发钞行之一。 1987年重新组建后的交通银行正式对外营业,成为中国第一家全国性的国有股份制商业银 行,总部设在上海。2005年6月交通银行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挂牌上市,2007年5月在上海 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根据2019年英国《银行家》杂志发布的全球千家大银行报告,交通 银行一级资本位列第11位,连续五年跻身全球银行20强;根据2019年美国《财富》杂志 发布的世界500强公司排行榜,交通银行营业收入位列第150位,较上年提升18位。 截至2019年9月30日,交通银行资产总额为人民币99,328.79亿元。2019年1-9月, 交通银行实现净利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人民币601.47亿元。 交通银行总行设资产托管业务中心(下文简称“托管中心”)。现有员工具有多年基金、 证券和银行的从业经验,具备基金从业资格,以及经济师、会计师、工程师和律师等中高级 专业技术职称,员工的学历层次较高,专业分布合理,职业技能优良,职业道德素质过硬, 是一支诚实勤勉、积极进取、开拓创新、奋发向上的资产托管从业人员队伍。 2 、主要人员情况 任德奇先生,副董事长、执行董事、行长,高级经济师。 任先生2018年8月起任本行副董事长、执行董事、行长;2016年12月至2018年6月 任中国银行执行董事、副行长,其中:2015年10月至2018年6月兼任中银香港(控股) 有限公司非执行董事,2016年9月至2018年6月兼任中国银行上海人民币交易业务总部总 裁;2014年7月至2016年11月任中国银行副行长,2003年8月至2014年5月历任中国建 设银行信贷审批部副总经理、风险监控部总经理、授信管理部总经理、湖北省分行行长、风 险管理部总经理;1988年7月至2003年8月先后在中国建设银行岳阳长岭支行、岳阳市中 心支行、岳阳分行,中国建设银行信贷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信贷风险管理部工作。任先生 1988年于清华大学获工学硕士学位。 袁庆伟女士,资产托管业务中心总裁,高级经济师。 袁女士2015年8月起任本行资产托管业务中心总裁;2007年12月至2015年8月,历 任本行资产托管部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本行资产托管业务中心副总裁;1999年12月至 2007年12月,历任本行乌鲁木齐分行财务会计部副科长、科长、处长助理、副处长,会计 结算部高级经理。袁女士1992年毕业于中国石油大学计算机科学系,获得学士学位,2005 年于新疆财经学院获硕士学位。 3 、基金托管业务经营情况 截至2019年9月30日,交通银行托管证券投资基金436只。此外,交通银行还托管了 基金公司特定客户资产管理计划、证券公司客户资产管理计划、银行理财产品、信托计划、 私募投资基金、保险资金、QDIE资金、全国社保基金、养老保障管理基金、企业年金基金、 职业年金基金、QFII证券投资资产、RQFII证券投资资产、QDII证券投资资产、RQDII证券 投资资产和QDLP资金等产品。 (二)基金托管人的内部控制制度 1.内部控制目标 交通银行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行业规章及行内相关管理规定,加强内部管理,托管 中心业务制度健全并确保贯彻执行各项规章,通过对各种风险的识别、评估、控制及缓释, 有效地实现对各项业务的风险管控,确保业务稳健运行,保护基金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2、内部控制原则 (1)合法性原则:托管中心制定的各项制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监管机构的监管要求, 并贯穿于托管业务经营管理活动始终。 (2)全面性原则:托管中心建立各二级部自我监控和风险合规部风险管控的内部控制 机制,覆盖各项业务、各个部门和各级人员,并渗透到决策、执行、监督、反馈等各个经营 环节,建立全面的风险管理监督机制。 (3)独立性原则:托管中心独立负责受托基金资产的保管,保证基金资产与交通银行 的自有资产相互独立,对不同的受托基金资产分别设置账户,独立核算,分账管理。 (4)制衡性原则:托管中心贯彻适当授权、相互制约的原则,从组织架构的设置上确 保各二级部和各岗位权责分明、相互制约,并通过有效的相互制衡措施消除内部控制中的盲 点。 (5)有效性原则:托管中心在岗位、业务二级部和风险合规部三级内控管理模式的基 础上,形成科学合理的内部控制决策机制、执行机制和监督机制,通过行之有效的控制流程、 控制措施,建立合理的内控程序,保障各项内控管理目标被有效执行。 (6)效益性原则:托管中心内部控制与基金托管规模、业务范围和业务运作环节的风 险控制要求相适应,尽量降低经营运作成本,以合理的控制成本实现最佳的内部控制目标。 3、内部控制制度及措施 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商业银行资产托管业务 指引》等法律法规,托管中心制定了一整套严密、完整的证券投资基金托管管理规章制度, 确保基金托管业务运行的规范、安全、高效,包括《交通银行资产托管业务管理办法》、《交 通银行资产托管业务风险管理办法》、《交通银行资产托管业务系统建设管理办法》、《交 通银行资产托管部信息披露制度》、《交通银行资产托管业务商业秘密管理规定》、《交通 银行资产托管业务从业人员行为规范》、《交通银行资产托管业务档案管理暂行办法》等, 并根据市场变化和基金业务的发展不断加以完善。做到业务分工科学合理,技术系统管理规 范,业务管理制度健全,核心作业区实行封闭管理,落实各项安全隔离措施,相关信息披露 由专人负责。 托管中心通过对基金托管业务各环节的事前揭示、事中控制和事后检查措施实现全流程、 全链条的风险管理,聘请国际著名会计师事务所对基金托管业务运行进行国际标准的内部控 制评审。 (三)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 人运作基金进行监督的方法和程序 交通银行作为基金托管人,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 理办法》和有关证券法规的规定,对基金的投资对象、基金资产的投资组合比例、基金资产 的核算、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基金管理人报酬的计提和支付、基金托管人报酬的计提和支 付、基金的申购资金的到账与赎回资金的划付、基金收益分配等行为的合法性、合规性进行 监督和核查。 交通银行作为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有违反《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 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等有关证券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行为,及时通知基金管理人予 以纠正,基金管理人收到通知后及时核对确认并进行调整。交通银行有权对通知事项进行复 查,督促基金管理人改正。基金管理人对交通银行通知的违规事项未能及时纠正的,交通银 行有权报告中国证监会。 交通银行作为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有重大违规行为,有权立即报告中国证监会, 同时通知基金管理人限期纠正。 (四)其他事项 最近一年内交通银行及其负责资产托管业务的高级管理人员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未受 到中国人民银行、中国证监会、中国银保监会及其他有关机关的处罚。负责基金托管业务的 高级管理人员在基金管理公司无兼职的情况。 三、相关服务机构 (一)基金份额发售机构 1 、直销机构: ( 1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中心 办公地址 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南大街 7 号北京万豪中心 D 座 12 层 电话 ( 010 ) 65 215588 传真 ( 010 ) 65 215577 联系人 黄娜 ( 2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上海直销中心 办公地址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 8 号上海国金中心二期 27 楼 09 - 14 单元 电话 ( 021 ) 38789658 传真 ( 021 ) 68880023 联系人 邵琦 ( 3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成都分公司 办公地址 成都市高新区交子大道 177 号中海国际中心 A 座 2 单元 21 层 04 - 05 单元 电话 ( 028 ) 86202100 传真 ( 028 ) 86202100 联系人 王启明 ( 4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深圳 分公司 办公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 6001 号太平金融大厦 16 层 电话 0755 - 84362200 传真 ( 0755 ) 25870663 联系人 陈寒梦 ( 5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青岛分公司 办公地址 青岛市市南区山东路 6 号华润大厦 3101 室 电话 ( 0532 ) 66777997 传真 ( 0532 ) 66777676 联系人 胡洪峰 ( 6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杭州分公司 办公地址 杭州市江干区四季青街道钱江路 1366 号万象城 2 幢 1001A 室 电话 ( 0571 ) 8 806 1392 传真 ( 0571 ) 88021391 联系人 王振 ( 7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福州分公司 办公地址 福州市鼓楼区五四路 137 号 信合 广场 801A 单元 电话 ( 0591 ) 880136 70 传真 ( 0591 ) 88013670 联系人 吴志锋 ( 8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南京分公司 办公地址 南京市白下区中山东路 288 号新世纪广场 A 座 4202 室 电话 ( 025 ) 66671118 传真 ( 025 ) 66671100 联系人 徐莉莉 ( 9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广州 分公司 办公地址 广州市天河区珠江西路 5 号广州国际金融中心裙楼 103 、 203 单元 电话 ( 020 ) 62305005 传真 ( 020 ) 62305005 联系人 周炜 2 、代销机构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选择符合要求的机构代理销售本基金,并 在 基金管理人网站上公示 。 (二)登记机构 名称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 8 号上海国金中心二期 27 楼 09 - 14 单元 办公地址 北京市建国门北大街 8 号华润大厦 8 层 法定代表人 经雷 联系人 彭鑫 电话 ( 010 ) 6521558 8 传真 ( 010 ) 65185678 (三)出具法律意见书的律师事务所 名称 上海源泰律师事务所 住所、办公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 256 号华夏银行大厦 14 楼 负责人 廖海 联系人 刘佳 电话 ( 021 ) 51150298 传真 ( 021 ) 51150398 经办律师 刘佳、 范佳斐 (四)审计基金财产的会计师事务所 名称 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住所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陆家嘴环路 1318 号星展银行大 厦 507 单元 01 室 办公地址 上海市黄浦区湖滨路 202 号领展企业广场二座普华永道中心 11 楼 法定代表人 李丹 联系人 周祎 电话 ( 021 ) 23238888 传真 ( 021 ) 23238800 经办注册会计师 薛竞、 周祎 四、基金的名称 本基金名称: 嘉实新添益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五、基金的类型 本基金类型: 契约型、定期开放运作的混合型基金 。 六、基金的投资目标 本基金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前提下,通过优化大类资产配置和选择高安全边际的证券,力 争实现基金资产的长期稳健增值。 七、基金的投资范围 本基金投资于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包含中小板、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 上市的股票),债券(国债、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次级债、可转换债券(含分离交易 可转债)、可交换公司债券、央行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等)、股指期 货、国债期货、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同业存单、银行存款等,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 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 监会的相关规定)。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 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金投资于股票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 0% - 30% ;开放期 内,本基金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 5 %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其中现 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封闭期内,本基金不受上述 5% 的限制。 其他金融工具的投资比例符合法律法规和监管机构的规定。 如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变更上述投资品种的比例限制,以变更后的比例为准,本基金 的投资比例将做相应调整 。 八、基金的投资策略 1 、封闭期投资策略 ( 1 )资产配置策略 本基金将从宏观面、政策面、基本面和资金面四个角度进行综合分析,在控制风险的前 提下,合理确定本基金在股票、债券、现金等各类资产类别的投资比例,并根据宏观经济形 势和市场时机的变化适时进行动态调整。 ( 2 )股票投资策略 本基金采用“自上而下”和“自下而上”相结合,精选行业和个股的策略。以公司行业 研究员的基本分析为基础,同时结合数量化的系统选股方法,精选价值被低估的投资品种。 1 )行业投资策略:本基金将在考虑行业生命周期、景气程度、估值水平以及股票市场 行业轮动规律的基础上决定行业的配置,同时本基金将根据宏观经济和证券市场环境的变化, 及时对行业配置进行动态调整; 2 )个股投资策略:本基金主要采用价值型策略,将采用“自下而上”的方式,结合定 量、定性分析,考察和筛选具有综合比较优势的个股作为投资标的。对价值、成长、收益三 类股票,本基金设定不同的估值指标。 ( 3 )债券投资策略 本基金在债券投资方面,通过深入分析宏观经济数据、货币政策和利率变化趋势以及不 同类属的收益率水平、流动性和信用风 险等因素,以久期控制和结构分布策略为主,以收益 率曲线策略、利差策略等为辅,构造能够提供稳定收益的债券和货币市场工具组合。 ( 4 )股指期货投资策略 本基金参与股指期货投资将根据风险管理的原则,以套期保值为主要目的。本基金将在 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本着谨慎原则,参与股指期货的投资,以管理投资组合的系统性风险, 改善组合的风险收益特性。套期保值将主要采用流动性好、交易活跃的期货合约。本基金在 进行股指期货投资时,将通过对证券市场和期货市场运行趋势的研究,并结合股指期货的定 价模型寻求其合理的估值水平。 基金管理人针对股指 期货交易制订严格的授权管理制度和投资决策流程,确保研究分析、 投资决策、交易执行及风险控制各环节的独立运作,并明确相关岗位职责。 ( 5 )国债期货投资策略 本基金参与国债期货投资将根据风险管理的原则,以套期保值为主要目的。本基金将在 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本着谨慎原则,参与国债期货的投资,以管理投资组合的系统性风险, 改善组合的风险收益特性。 基金管理人针对国债期货交易制订严格的授权管理制度和投资决策流程,确保研究分析、 投资决策、交易执行及风险控制各环节的独立运作,并明确相关岗位职责。 ( 6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策略 本基 金将通过宏观经济、提前偿还率、资产池结构及资产池资产所在行业景气变化等因 素的研究,预测资产池未来现金流变化;研究标的证券发行条款,预测提前偿还率变化对标 的证券的久期与收益率的影响,同时密切关注流动性对标的证券收益率的影响。综合运用久 期管理、收益率曲线、个券选择和把握市场交易机会等积极策略,在严格控制风险的情况下, 通过信用研究和流动性管理,选择风险调整后的收益高的品种进行投资,以期获得长期稳定 收益。 ( 7 )风险管理策略 本基金将借鉴国外风险管理的成功经验如 Barra 多因子模型、风险预算模型等,并结合 公司现有的 风险管理流程,在各个投资环节中来识别、度量和控制投资风险,并通过调整投 资组合的风险结构,来优化基金的风险收益匹配。 具体而言,在大类资产配置策略的风险控制上,由投资决策委员会及宏观策略研究小组 进行监控;在个股投资的风险控制上,本基金将严格遵守公司的内部规章制度,控制单一个 股投资风险。 2 、开放期投资策略 开放期内,本基金为保持较高的组合流动性,方便投资人安排投资,在遵守本基金有关 投资限制与投资比例的前提下,将通过合理配置组合期限结构等方式,积极防范流动性风险, 在满足组合流动性需求的同时,尽量减小基金净值的波 动。 3 、投资决策依据和决策程序 ( 1 )投资决策依据 . 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本基金的投资将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基 金的有关规定。 . 宏观经济和证券发行人的基本面数据。 . 投资对象的预期收益和预期风险的匹配关系。本基金将在承受适度风险的 范围内,选择预期收益大于预期风险的品种进行投资。 ( 2 )投资决策程序 . 基金管理人的研究部通过内部独立研究,并借鉴其他研究机构的研究成果, 形成宏观、政策、投资策略、行业和证券发行人等分析报告,为投资决策委员会 和基金经理提供决策依据。 . 基金管理人的投资决策委员会定期和不定期召开会议,根据本基金投资目 标和对市场的判断决定本计划的总体投资策略,审核并批准基金经理提出的资产 配置方案或重大投资决定。 . 在既定的投资目标与原则下,根据分析师基本面研究成果以及定量投资模 型,由基金经理选择符合投资策略的品种进行投资。 . 独立的交易执行:本基金管理人通过严格的交易制度和实时的一线监控功 能,保证基金经理的投资指令在合法、合规的前提下得到高效地执行。 . 动态的组合管理:基金经理将跟踪证券市场和证券发行人的发展变化,结 合本基金的现金流量情况,以及组合风险和流动 性的评估结果,对投资组合进行 动态的调整,使之不断得到优化。 基金管理人的风险管理部根据市场变化对本基金投资组合进行风险评估与监控,并授权 风险控制小组进行日常跟踪,出具风险分析报告。基金管理人的监察稽核部对本基金投资过 程进行日常监督。 九、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 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为:沪深 300 指数收益率× 15% + 中债综合财富指数收益率× 85% 。 沪深 300 指数是中证指数有限公司编制的包含上海、深圳两个证券交易所流动性好、规 模最大的 300 只 A 股为样本的成分股指数,是目前中国证券市场中市值覆盖率高、代表性强、 流动性好,同时公信力较好的股票指数,适合作为本基金股票投资的比较基准。中债综合财 富指数为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编制并发布。该指数的样本券包括了商业银行债券、 央行票据、证券公司债、证券公司短期融资券、政策性银行债券、地方企业债、中期票据、 记账式国债、国际机构债券、非银行金融机构债、短期融资券、中央企业债等债券,综合反 映了债券市场整体价格和回报情 况。该指数以债券托管量市值作为样本券的权重因子,每日 计算债券市场整体表现,是目前市场上较为权威的反映债券市场整体走势的基准指数之一, 适合作为本基金债券部分的业绩比较基准。 如果相关法律法规发生变化,或者有更权威的、更能为市场普遍接受的业绩比较基准推 出,经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本基金可以在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后变更业绩比较 基准并及时公告,而无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十、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风险与收益高于债券型基金与货币市场基金,低于股票 型基金。 十一、基金的费用与税收 (一) 与基金运作有关的费用 1 ) 基金费用的种类 1 、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2 、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3 、《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信息披露费用; 4 、《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会计师费、律师费和诉讼或仲裁费; 5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 6 、基金的证券、期货交易费用; 7 、基金的银行汇划费用; 8 、基金的开户费用、账户维护费用; 9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他费用。 2 ) 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1 、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0.80% 年费率计提。管理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 = E × 0.80% ÷当年天数 H 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 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托管人根据与基金管理 人核对一致的财务数据,自动在次月前 5 个工作日内按照指定的账户路径从基金财产中一次 性支付,基金管理人无需再出具划款指令。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假等,支付日期顺延。 2 、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本基金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0.15% 的年费率计提。托管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 = E × 0.15% ÷当年天数 H 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 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托管人根据与基金管理 人核对一致的财务数据,自动在次月前 5 个工作日内按照指定的账户路径从基金财产中一次 性支付,基金管理人无需再出具划款指令。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日等,支付日期顺延。 上述“ 1 )基金费用的种类中第( 3 ) - ( 9 )项费用”,根据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规定, 按费用实际支出金额列入当期费用,由基金托管人根据基金管理人指令并参照行业惯例从基 金财产中支付。 (二) 与基金销售有关的费用 1、申购费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收取申购费用,C类基金份额不收取申购费用。A类基金份额采用前 端收费模式收取基金申购费用。投资者在一天之内如果有多笔申购,适用费率按单笔分别计 算。具体如下: 申购金额(含申购费) 申购费率 M<100 万元 0.80% 100 万元≤ M < 300 万元 0.50% 300 万元≤ M < 500 万元 0.30% M ≥ 500 万元 按笔收取,单笔 1000 元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用由申购人承担,主要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注 册登记等各项费用,不列入基金财产。 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申购费率为0。 2、赎回费 本基金对A、C类基金份额收取赎回费,在投资者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基金份额的赎回 费率按照持有时间递减,即相关基金份额持有时间越长,所适用的赎回费率越低。 本基金的赎回费用由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对持续持有期少于30 日的投资人,赎回费全额计入基金财产;对持续持有期大于等于30天少于90天的投资人,赎 回费总额的75%计入基金财产;对持续持有期大于等于90天少于180天的投资人,赎回费总额 的50%计入基金财产;未计入基金财产的部分用于支付登记费和其他必要的手续费。本基金C 类基金份额,对持续持有期少于30天的投资人收取的赎回费全额计入基金财产。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赎回费率具体如下: 持有期限(N) 赎回费率 N<7天 1.5% 7天≤N<30天 0.75% 30天≤N<180天 0.5% N≥180天 0 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的赎回费率具体如下: 持有期限(N) 赎回费率 N<7天 1.5% 7天≤N<30天 0.5% N≥30天 0 基金管理人可以在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范围内调整申购费率、赎回费率或收费方式。 费率或收费方式如发生变更,基金管理人应在调整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 在指定媒介上刊登公告。 基金销售机构可以在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的情形下根据市场情况制定 基金促销计划,定期或不定期地开展基金促销活动。 当发生大额申购或赎回情形时,基金管理人可以采用摆动定价机制,以确保基金估值的 公平性。具体处理原则与操作规范遵循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监管部门、自律规则的规定。 3 、销售服务费 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 C 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年费率为 0.60% , 按前一日 C 类基金份额的基金资产净值的 0.60% 年费率计提。 销售服务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 = E × 0.60% ÷当年天数 H 为 C 类基金份额每日应计提的销售服务费 E 为 C 类基金份额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销售服务费每日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托管人根据与基金管理 人核对一致的财务数据,自动在次月前 5 个工作日内按照指定的账户路径从基金财产中一次 性支付,基金管理人无需再出具划款指令。由登记机构代收,登记机构收到后按相关合同 规 定支付给基金销售机构等。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假等,支付日期顺延。 ( 三 ) 不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下列费用不列入基金费用: 1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或基金财产的 损失; 2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处理与基金运作无关的事项发生的费用; 3 、《基金合同》生效前的相关费用; 4 、其他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不得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 四 ) 基金税收 本基金支付给管理人、托管人的各项费用均为含税价格,具体税率适用中国税务主管机 关的规定。 本基金运作过程中涉及的各纳税主 体,其纳税义务按国家税收法律、法规执行,但本基金 运作过程中应缴纳的增值税等以基金管理人名义缴纳的税费由基金财产承担。 十二、对招募说明书更新部分的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 理办法 》、《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及其 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本基金管理人在本基金合同生效后对本基金实施的投资经营情 况,对本基金原招募说明书进行了更新 。 主要更新内容如下: 1. 在“重要提示”部分:明确本次更新招募说明书更新的主要内容。 2. 在“三、基金管理人”部分:更新了基金管理人的相关信息。 3. 在“四、基金托管人”部分:更新了基金托管 人的相关信息。 4. 在“五、相关服务机构 ”部分: 更新了 更新直销中心、登记机构、会计师事务所的 相关信息 。 5. 在“六、 基金的募集 ”部分:更新了基金募集的相关信息。 6. 在 “七、基金合同的生效”部分:更新了基金合同生效日期。 7 .在“十九、 基金托管协议的内容摘要 ”部分:更新了基金管理人的住所信息。 8 . 根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次更新招募说明书更 新 与修订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相关的内容,包括“重要提示”、“释义”、“基金份额的申购与 赎回”、“基金的收益与分配”、“基金的会计与审计”、“基金的信息披露”、“基金合同的内容 摘要” 、“基金托管协议的内容摘要”等章节 。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0 年 1 月 15 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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