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银中高等级信用债债券 : 工银瑞信中高等级信用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2020年第1号)

时间:2020年01月15日 15:16:11 中财网

原标题:工银中高等级信用债债券 : 工银瑞信中高等级信用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2020年第1号)



















工银瑞信中高等级信用债债券型证券投资
基金


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20
20
年第
1
号)


























基金管理人: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重要提示

本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2014

11

26
日证监
许可﹝
2014

1267
号文
注册

集。

本基金基金合同于
2015年
12月
2日正式生效,自该日起基金管理人正式开始管理本基金。



基金管理人保证本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


,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
注册
,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
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认购(或申购)基金份额时应认真阅读本招募说明书
和基金产品资
料概要
,全面认识本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应充分考虑投资者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并
对认购(或
申购)基金的意愿、时机、数量等投资行为作出独立决策。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
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
导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者在投资
本基金前,应全面了解本基金的产品特性,理性判断市场,并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
险,包括:因政治、经济、社会等环境因素对证券价格产生影响而形成的系统性风险、个别
证券特有的非系统性风险、基金管理人在基金管理实施过程中产生的基金管理风险、本基金
的特定风险
等等。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属于低风险基金产品,其长期平均风险和预期收益率低于
股票型

混合型基金,高于货币市场基金。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国债、央行票据、地方政府债、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短期
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次级债、可分离交易可转债的纯债部分、资产支持证券、
银行存款、债券回购等固定收益类金融工具,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
他金融工具。



本基金不主动买入股票、权证等权益类资产,也不参与新股申购和新股增发,可转债仅
投资可分离交易可转债的纯债部分。



本基金投资组合资产配置比例:债券
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不低于
80
%,其中投资于
本基金界定的中高等级信用债的比例不低于非现金基金资产的
80%
;现金及到期日在一年以
内的政府债券的比例合计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5%
,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
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本基金所指
信用债
包括
地方政府债、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短期融资券、
超短期融



资券、中期票据、次级债、可分离交易可转债的纯债部分
、资产支持证券等除国债

央行票
据外的非国家信用的债券资产。

本基金所指中高等级信用债为信用评级在
AAA
(含)到
AA
(含)之间的信用债。本基金投资的
地方政府债、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
中期票据、次
级债、可分离交易可转债的纯债部分
、资产支持证券
等信用债的信用评级依照评级机构出具
的债券信用评级;本基金投资的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等短期信用债的信用评级依照评
级机构出具的主体信用评级。



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
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其投资比例遵循届时有效法律法规或相关规定。



本基金初始募集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在市场波动因素影响下,本基金净值可能低于
初始面值,本基金投资者有可能出现亏损。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
预示其未来表现。



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它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

基金管理人
依照
恪尽职守、诚实信用、
谨慎勤勉
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
,但不
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
保证最低收益。



本招募说明书所载内容截止日为
2019年
12

1日,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现数据截止日

2019年
9月
30日(
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本招募说明书已
经基金托管人复核。









重要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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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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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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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一、绪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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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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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二、释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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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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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三、基金管理人
................................
................................
................................
...............................
8
四、基金托管人
................................
................................
................................
.............................
17
五、相关服务机构
................................
................................
................................
.........................
20
六、基金的募集
................................
................................
................................
.............................
56
七、基金合同的生效
................................
................................
................................
.....................
57
八、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与转换
................................
................................
.............................
57
九、基金的投资
................................
................................
................................
.............................
67
十、基金的业绩
................................
................................
................................
.............................
74
十一、基金的财产
................................
................................
................................
.........................
77
十二、基金资产估值
................................
................................
................................
.....................
77
十三、基金的费用与税收
................................
................................
................................
.............
81
十四、基金的收益与分配
................................
................................
................................
.............
83
十五、基金的会计与审计
................................
................................
................................
.............
84
十六、基金的信息披露
................................
................................
................................
.................
85
十七、基金的风险揭示
................................
................................
................................
.................
90
十八、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产的清算
................................
................................
.....
93
十九、基金合同的内容摘要
................................
................................
................................
.........
94
二十、基金托管协议的内容摘要
................................
................................
................................
.
94
二十一、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服务
................................
................................
.............................
95
二十二、其他应披露事项
................................
................................
................................
.............
97
二十三、招募说明书存放及查阅方式
................................
................................
.........................
98
二十四、备查文件
................................
................................
................................
.........................
98
附件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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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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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00
附件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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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114






一、绪言

《工银瑞信
中高等级信用债债券
型证券投资
更新
基金招募说明书》(以下简称

本招募
说明书
”或“招募说明书”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以下简称

《基金法》


)、
《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

《销售办法》


)、《
公开募集
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
理办法》(以下简称

《运作办法》


)、《
公开募集
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
以下简


《信息披露办法》
”)
、《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以下简
称《流动性风险规定》)
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工银瑞信
中高等级信用债债券
型证券投
资基金
基金
合同》(以下简称

基金合同


)编写。



本招募说明书阐述了工银瑞信
中高等级信用债债券
型证券投资基金的投资目标、策略、
风险、费率等与投资者投资决策有关的全部必要事项,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
本招募说明书。



基金管理人承诺本招募说明书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
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本基金根据本招募说明书所载明的资料申请募集。本招募说明书由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
限公司解释。本基金管理人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招募说明书中载明的信
息,或对本招募说明书作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根据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编写,并经中国证监会
注册
。基金合同是约定基金
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基金投资者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
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
受,并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基金投资者欲了解
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应详细查阅基金合同。



招募说明书关于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的编制、披露及更新等内容,将不晚于
2020

9

1
日起执行。









二、释义

在本招募说明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语或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1

基金或本基金:指
工银瑞信中高等级信用债债券型
证券投资基金


2

基金管理人:指
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3

基金托管人:指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4

基金合同:指《
工银瑞信中高等级信用债债券型
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及对基金
合同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5

托管协议:指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就本基金签订之《
工银瑞信中高等级信用债
债券型
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及对该托管协议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6

招募说明书
或本招募说明书
:指《
工银瑞信中高等级信用债债券型
证券投资基金招
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7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指《
工银瑞信中高等级信用债债券型
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
售公告》


8

法律法规:指中国现行有效并公布实施的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司法解释、
行政规章以及其他对基金合同当事人有约束力的决定、决议、通知等


9

《基金法》:指
2003

10

28
日经第十届全国人
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
通过,
并经
2012

12

28
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修订,

20
13

6

1
日起实施的
,并经
2015

4

24
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
会第十四次会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
<
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
>
等七部法
律的决定》修改
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0

《销售办法》:指中国证监会
201
3

3

15
日颁布、同年
6

1
日实施的《证券投
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1

《信息披露
办法》:指
中国证监会
2019年
7月
26日颁布、同年
9月
1日实施的《公
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2

《运作办法》:指中国证监会
20
14

7

7
日颁布、同年
8

8
日实施的《
公开募

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3
、《流动性风险规定》:指中国证监会
2017

8

31
日颁布、同年
10

1
日实施的
《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4

中国证监会: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15

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指中国人民银行和
/
或中国银行
保险
监督管理委员会


16

基金合同当事人:指受基金合同约束,根据基金合同享有权利并承担义务的法律主
体,包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份额持有人


17

个人投资者:指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自然人


18

机构投资者:指依法可以投资证券投资基金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登记并
存续或经有关政府部门批准设立并存续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团体或其他组织


1
9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投资于在中国境内依法募集的
证券投资基金的中国境外的机构投资者


20

投资人:指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和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
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的合称


2
1

基金份额持有人:指依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合法取得基金份额的投资人


22

基金销售业务:指基金管理人或销售机构宣传推介基金,发售基金份额,办理基金
份额的申购、赎回、转换、转托管及定期定额投资等业务


23

销售机构:指
工银瑞信
基金
管理有限
公司以及符合《销售办法》和中国证监会规定
的其他条件,取得基金
销售
业务资格并与基金管理人签订了基金销售服务代理协议,代为办
理基金销售业务的机构


2
4

登记业务:指基金登记、存管、过户、清算和结算业务,具体内容包括投资人基金
账户的建立和管理、基金份额登记、基金销售业务的确认、清算和结算、代理发放红利、建
立并保管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
和办理非交易过户



25

登记机构:指办理登记业务的机构。基金的登记机构为
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或接受
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委托代为办理登记业务的机构


26

基金账户:指登记机构为投资人开立的、记录其持有的、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基金
份额余额及其变动情况的账户


27

基金交易账户:指销售机构为投资人开立的、记录投资人通过该销售机构
办理认购、
申购、赎回、转换、转托管及定期定额投资等业务而引起
基金份额变动及结余情况的账户


28

基金合同生效日:指基金募集达到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规定的条件,基金管理
人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完毕,并获得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的日期


29

基金合同终止日:指基金合同规定的基金合同终止事由出现后,基金财产清算完毕,
清算结果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
予以公告的日期



30

基金募集期:指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至发售结束之日止的期间,最长不得超过
3
个月


3
1

存续期:指基金合同生效至终止之间的不定期期限


32

工作日:指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


33

T
日:指销售机构在规定时间受理投资人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申请的开放日


34

T+n
日:指自
T
日起第
n
个工作日
(
不包含
T

)


35

开放日:指为投资人办理基金份额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的工作日


36

开放时间:指开放日基金接受申购、赎回或其他交易的时间段


37

《业务规则》:指《
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
限公司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登记业务规则
》,
是规范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登记方面的业务规则,由基金管理人和投资
人共同遵守


38

认购:指在基金募集期内,投资人
根据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规定
申请购买基金
份额的行为


39

申购:指基金合同生效后,投资人根据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规定申请购买基金
份额的行为


40

赎回:指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份额持有人按基金合同
和招募说明书
规定的条件要
求将基金份额兑换为现金的行为


4
1

基金转换:指基金份额持有人按照基金合同和基金管理人届时有效公告规定的条件,
申请将其持有基
金管理人管理的、某一基金的基金份额转换为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基
金份额的行为


42

转托管: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在本基金的不同销售机构之间实施的变更所持基金份额
销售机构的操作


43

定期定额投资计划:指投资人通过有关销售机构提出申请,约定每期
申购
日、扣款
金额及扣款方式,由销售机构于每期约定扣款日在投资人指定银行账户内自动完成扣款及


基金申购申请的一种投资方式


44

巨额赎回:指本基金单个开放日,基金净赎回申请
(
赎回申请份额总数加上基金转
换中转出申请份额总数后扣除申购申请份额总数及基金转换中转入申请份额总数后的余额
)
超过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的
10%


45

元:指人民币元


46

基金收益:指基金投资所得债券利息、买卖证券价差、银行存款利息、已实现的其



他合法收入及因运用基金财产带来的成本和费用的节约


47

基金资产总值:指基金拥有的各类有价证券、银行存款本息、基金应收款

及其他
资产的价值总和


48

基金资产净值:指基金资产总值减去基金负债后的价值


49

基金份额净值:指计算日基金资产净值除以计算日基金份额总数


50

基金资产估值:指计算评估基金资产和负债的价值,以确定基金资产净值和基金份
额净值的过程


5
1

指定媒介:指
中国证监会指定的用以进行信息披露的全国性报刊及指定互联网网站
(包括基金管理人网站、基金托管人网站、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等媒介


5
2

不可抗力:指
基金
合同当事人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事件


53
、流动性受限资产:指由于法律法规、监管、合同或操作障碍等原因无法以合理价格
予以变现的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到期日在
10
个交易日以上的逆回
购与银行定期存款(含协
议约定有条件提前支取的银行存款)、停牌股票、流通受限的新股及非公开发行股票、资产
支持证券、因发行人债务违约无法进行转让或交易的债券等


54
、摆动定价机制:指当本基金遭遇大额申购赎回时,通过调整基金份额净值的方式,
将基金调整投资组合的市场冲击成本分配给实际申购、赎回的投资者,从而减少对存量基金
份额持有人利益的不利影响,确保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并得到公平对待




55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指《工银瑞信中高等级信用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产品资
料概要》及其更新(
招募说明书
关于基金产品资料概要
的编制、披露及更新等内容,将不晚

2020

9

1
日起执行)





三、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概况


名称: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5号、甲5号6层甲5号601、甲5号7层甲5号701、
甲5号8层甲5号801、甲5号9层甲5号901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5号新盛大厦A座6-9层

邮政编码:100033

法定代表人:王海璐


成立日期:2005年6月21日

批准设立机关:中国证监会

批准设立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2005]93号

经营范围:基金募集、基金销售、资产管理及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他业务


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贰亿元人民币

联系人:朱碧艳

联系电话:400-811-9999

股权结构: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占公司注册资本的80%;瑞士信贷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占公司注册资本的20%。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二)主要人员情况

1、董事会成员

郭特华女士,董事长,博士,曾任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历任中国工商银
行总行商业信贷部、资金计划部副处长,中国工商银行总行资产托管部处长、副总经理。


Michael Levin先生,董事,瑞士信贷董事总经理、亚太地区资产管理主管。 Levin先
生负责制定和指导亚太区资产管理战略,包括销售、产品和合作伙伴关系。他还与机构和私
人银行密切合作,以提供资产管理投资解决方案。 在2011年8月加入瑞士信贷之前, Levin
先生是AsiaCrest Capital的首席执行官,AsiaCrest Capital是一家位于香港的对冲基金
FoF。再之前,他曾在Hite Capital和英仕曼集团担任投资组合经理。Levin先生也是
Metropolitan Venture Partners的联合创始人。 他在流动和非流动性另类投资行业拥有
超过20年的经验。Levin先生毕业于美国宾夕法尼亚大学沃顿商学院,并获得经济学理学
士学位。


王海璐女士,董事,硕士,现任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党委书记、总经理。1997年
7月开始先后在中国工商银行总行管理信息部、办公室、金融市场部工作;2010年9月至
2019年1月任中国工商银行总行金融市场部副总经理;2019年加入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
公司。


王一心女士,董事,高级经济师,中国工商银行战略管理与投资者关系部高级专家、专
职董事。历任中国工商银行专项融资部(公司业务二部、营业部)副总经理;中国工商银行
营业部 历任副处长、处长;中国工商银行总行技术改造信贷部经理。



王莹女士,董事,高级会计师,中国工商银行战略管理与投资者关系部高级专家、专职
派出董事,于2004年11月获得国际内审协会注册内部审计师(Certified Internal Auditor)
资格证书。历任中国工商银行国际业务部外汇清算处负责人,中国工商银行清算中心外汇清
算处负责人、副处长,中国工商银行稽核监督局外汇业务稽核处副处长、处长,中国工商银
行内部审计局境外机构审计处处长,工行悉尼分行内部审计师、风险专家。


田国强先生,独立董事,经济学博士,上海财经大学经济学院院长,上海财经大学高等
研究院院长,美国德州A&M大学经济系Alfred F. Chalk讲席教授。首批中组部“千人计
划”入选者及其国家特聘专家,首批人文社会科学长江学者讲座教授,曾任上海市人民政府
特聘决策咨询专家,中国留美经济学会会长(1991-1992)。2006年被《华尔街电讯》列为
中国大陆十大最具影响力的经济学家之一。主要研究领域包括经济理论、激励机制设计、中
国经济等。




Alan H Smith先生,独立董事,法学学士,香港太平绅士,香港律师公会律师。历任云
顶香港有限公司副董事长,怡富控股有限公司董事长

香港大学法律专业讲师

恒生指数顾
问委员会委员

香港医院管理局公积金计划受托人

香港证监会程序复检委员会委员

香港
政府经济顾问委员会发展局成员

香港联合交易所新市场发展工作

组主席




亚洲金


杂志评为
“年度银行家
”。



程凤朝先生,独立董事,管理学博士,现为湖南大学博士生导师,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
生院硕士生导师,中国上市公司协会并购融资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获湖南大学管理学博士学
位,金融科学研究员,高级会计师,中国注册会计师,中国注册资产评估师。



2、监事会成员

郑剑锋先生,监事,金融学科学双硕士。2005年12月起,郑剑锋先生任职于中国工商
银行监事会办公室,先后担任综合管理处处长、监督专员和监事会办公室副主任,主要负责
风险、内控及董事高管履职的监督检查工作。2014年6月起,郑剑锋先生被任命为中国工
商银行战略管理与投资者关系部集团派驻子公司董监事办公室高级专家、专职派出董事。


黄敏女士,监事,金融学学士。黄敏女士于2006年加入Credit Suisse Group (瑞士
信贷集团),先后担任全球投资银行战略部助理副总裁、亚太区投资银行战略部副总裁、中
国区执行首席运营官,资产管理大中国区首席运营官,现任资产管理中国区负责人。


洪波女士,监事,硕士。ACCA 非执业会员。2005年至2008年任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
所高级审计员;2008年至2009年任民生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监察稽核总部业务主管;2009年


6月加入工银瑞信法律合规部,现任内控稽核部总监。


倪莹女士,监事,硕士。2000年至2009年任职于中国人民大学,历任副科长、科长,校
团委副书记。2009年至2011年就职于北京市委教工委,任干部处副调研员。2011年加入工银
瑞信战略发展部,现任人力资源部总监。


章琼女士,监事,硕士。2001年至2003年任职于富友证券财务部;2003年至2005年任职
于银河基金,担任注册登记专员。2005年加入工银瑞信运作部,现任中央交易室总监。


3、高级管理人员

王海璐女士,总经理,简历同上。



朱碧艳女士,硕士,国际注册内部审计师,现任工银瑞信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党委委员、
督察长,兼任工银瑞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监事。

1997

1999
年中国华融信托投资公司证券
总部经理,
2000

2005
年中国华融资产管理公司投资银行部、证券业务部高级副经理。

2005
年加入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杜海涛先生,硕士,现任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任工银瑞信资产管理
(国际)有限公司董事,
1997

7
月至
2002

9
月,任职于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历任
职员、债券(金融工程)研究员;
2002

10
月至
2003

5
月,任职于宝盈基金管理有限
公司,历任研究员、基金经理
助理;
2003

6
月至
2006

3
月,任职于招商基金管理有限
公司,历任研究员、基金经理。

2006
年加入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赵紫英女士,博士,现任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兼任工银瑞
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首席信息官、工银瑞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
1989

8
月至
1993

5
月,任职于中国工商银行海淀支行,从事国际业务;
1993

6
月至
2002

4
月,任
职于中国工商银行北京市分行国际业务部,历任综合科科长、国际业务部副总经理;
2002

5
月至
2005

6
月,任职于中国工商银行
牡丹卡中心,历任市场营销部副总经理、清算部
副总经理。

2005
年加入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郝炜先生,硕士,现任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兼任工银瑞信
资产管理(国际)有限公司董事,工银瑞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

2001

4
月至
2005

6
月,任职于中国工商银行资产托管部。

2005
年加入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4、本基金基金经理

陈桂都先生,11年证券从业经验;2008年加入工银瑞信,现任固定收益部基金经理。

2016年9月2日至今,担任工银瑞信恒享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6年9月
2日至今,担任工银瑞信泰享三年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7年4月14日至


2018年5月3日,担任工银瑞信恒泰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7年4月14日
至2018年3月20日,担任工银瑞信恒丰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7年4月
14日至今,担任工银瑞信丰淳半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自2017年9月23日起,
变更为工银瑞信丰淳半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7年4月14
日至2018年3月28日,担任工银瑞信丰益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2017年6月23日至今,担任工银瑞信中高等级信用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8
年6月12日,担任工银瑞信瑞景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9年7
月18日至今,担任工银瑞信瑞泽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9年11月19
日至今,担任工银瑞信瑞弘3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本基金历任基金经理:

陆欣先生,2015

12

2
日至
201
8

2

2
3

管理本
基金




5、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

王海璐女士,简历同上。



杜海涛先生,投资决策委员会主任,简历同上。



宋炳珅先生,
15
年证券从业经验;曾任中信建投证券有限公司研究员;
2007
年加入工
银瑞信,现任权益投资总监。

2012

2

14
日至今,担任工银瑞信添颐债券型证券投资基
金基金经理;
2013

1

18
日至今,担任工银瑞信双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2013

1

28
日至
2014

12

5
日,担任工银瑞信
60
天理财债券型基金基金经理;
2014

1

20
日至
2018

8

28
日,担任工银瑞信红利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2014

1

20
日至
2017

5

27
日,担任
工银瑞信核心价值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2014

10

23
日至今,担任工银瑞信研究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2014

11

18
日至
2018

8

28
日,担任工银医疗保健行业股票型基金基金经理;
2015

2

16
日至
2017

12

22
日,担任工银战略转型主题股票基金基金经理;
2017

4

12
日至
2018

12

28
日,担任工银瑞信中国制造
2025
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欧阳凯先生,
17
年证券从业经验;曾任中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经理;
2010
年加入
工银瑞信,现任固定收益投资总监。

201
0

8

16
日至今,担任工银瑞信双利债券型证券
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2011

12

27
日至
2017

4

21
日担任工银保本混合基金基金经
理,
2013

2

7
日至
2017

2

6
日担任工银保本
2
号混合型发起式基金
(

2016

2

19
日起变更为工银瑞信优质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基金经理,
2013

6

26
日至
2018

2

27
日,担任工银瑞信保本
3
号混合型基金基金经理
, 2013

7

4
日至
2018




2

23
日,担任工银信用纯债两年定期开放基金基金经理,
2014

9

19
日起至今,
担任工银新财富灵活配置混合型
基金基金经理,
2015

5

26
日起至
2018

6

5
日,
担任工银丰盈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基金基金经理。



黄安乐先生,
16
年证券从业经验;先后在天相投资顾问有限公司担任研究员,国信证
券经济研究所担任资深分析师,国信证券资产管理总部担任投资经理、研究员;
2010
年加
入工银瑞信,现任权益投资总监。

2011

11

23
日至今,担任工银瑞信主题策略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2013

9

23
日至
2019

2

13
日,担任工银瑞信精选平衡基
金基金经理;
2014

10

22
日至
2017

10

9
日,担任工银高端制造行业
股票型基金
基金经理;
2015

4

28
日至
2018

3

2
日,担任工银新材料新能源行业股票型基金
基金经理;
2016

1

29
日至
2018

11

30
日,担任工银瑞信国家战略主题股票型基
金基金经理;
2017

4

21
日至
2019

1

24
日,担任工银瑞信互联网加股票型证券投
资基金基金经理;
2018

3

28
日至今,担任工银瑞信中小盘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
金经理,
2018

6

5
日至今,担任工银瑞信高端制造行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李剑峰先生
,16
年证券从业经验;曾任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业务经
理、高级
副经理;
2008
年加入工银瑞信,曾任固定收益研究员,现任固定收益投资总监兼养老金投
资中心总经理。



郝康先生,
22
年证券从业经验;先后在澳大利亚首源投资管理公司担任基金经理,在
联和运通投资顾问管理公司担任执行董事,在工银瑞信担任国际业务总监,在工银瑞信资产
管理(国际)有限公司担任副总经理;
2016
年加入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现任权益投
资总监,兼任工银瑞信(国际)副总经理,
2016

12

30
日至今,担任工银瑞信沪港深
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2017

11

9
日至今,担任工银瑞信沪港深精选灵活配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2018

5

10
日至今,担任工银瑞信新经济灵活配置混合
型证券投资基金(
QDII
)基金经理;
2018

12

25
日至今,担任工银瑞信红利优享灵活
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石正同先生,硕士,现任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投资总监,
1990
年至
1995
年,任
职于荷兰银行台北分行,担任协理;
1995
年至
2002
年,任职于日本大和投资信托(香港)
有限公司,担任资深投资经理;
2003
年至
2004
年,任职于台湾英国保诚投资信托公司,担
任投资总监;
2004
年至
2006
年,任职于台湾汇丰
中华投资信托公司,担任投资管理部副总
裁;
2006
年至
2008
年,任职于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担任副总经理兼投资总监;
2008
年至
2013
年,任职于台湾景顺投资信托公司,担任副总经理兼投资总监;
2014
年至
2016



年,任职于台湾中国人寿保险有限公司,担任全球权益市场负责人;
2017
年至
2018

6
月,
任职于尤梅投资公司,担任公司董事总经理。



朱碧艳女士,简历同上。



章赟先生,
12
年证券从业经验;复旦大学理论物理学专业博士,英国剑桥大学管理学
研究生;曾先后在上海天狮津泉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担任数量分析师,在平安资产管理有限公
司担任量化投资经理,在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担任指数投资组长(量化执行总监);
2014
年加入工银瑞信,现任指数投资中心总经理。



上述人员之间均不存在近亲属关系。



(三)基金管理人的职责

1、依法募集资金,办理基金份额的发售和登记事宜;

2、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3、对所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分别管理、分别记账,进行证券投资;

4、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确定基金收益分配方案,及时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收益;

5、进行基金会计核算并编制基金财务会计报告;

6、编制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


7、计算并公告基金净值信息,确定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

8、办理与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有关的信息披露事项;

9、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0、保存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的记录、账册、报表和其他相关资料;

11、以基金管理人名义,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行使诉讼权利或者实施其他法律行
为;

12、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职责。


(四)基金管理人承诺

1、本基金管理人将根据基金合同的规定,按照招募说明书列明的投资目标、策略及限
制等全权处理本基金的投资。


2、本基金管理人不从事违反《证券法》的行为,并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采取有效
措施,防止违反《证券法》行为的发生。


3、本基金管理人不从事违反《基金法》的行为,并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采取有效
措施,保证基金财产不用于下列投资或者活动:

(1)承销证券;


(2)违反规定向他人贷款或者提供担保;

(3)从事使基金承担无限责任的投资;

(4)买卖其他基金份额,但是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除外;

(5)向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出资;

(6)从事内幕交易、操纵证券交易价格及其他不正当的证券交易活动;

(7)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禁止的其他活动。


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财产买卖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
者与其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公司发行的证券或者承销期内承销的证券,或者从事其他重大关联
交易的,应当符合本基金的投资目标和投资策略,遵循持有人利益优先原则,防范利益冲突,
建立健全内部审批机制和评估机制,按照市场公平合理价格执行。相关交易必须事先得到基
金托管人同意,符合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并履行披露义务。


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取消上述限制,如适用于本基金,则本基金投资不再受相关限制。


4、本基金管理人将加强人员管理,强化职业操守,督促和约束员工遵守国家有关法律、
法规及行业规范,诚实信用、勤勉尽责,不从事以下行为:

(1)将其固有财产或者他人财产混同于基金财产从事证券投资;

(2)不公平地对待其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

(3)利用基金财产或职务之便为基金份额持有人以外的第三人牟取利益;

(4)向基金份额持有人违规承诺收益或者承担损失;

(5)侵占、挪用基金财产;

(6)泄露因职务便利获取的未公开信息、利用该信息从事或者明示、暗示他人从事相
关的交易活动;

(7)玩忽职守,不按照规定履行职责;

(8)其它法律法规以及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禁止的行为。


5、基金经理承诺

(1)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本着谨慎的原则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取
利益。


(2)不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被代理人、被代表人、受雇人或任何其他第三人谋取不
当利益。


(3)不泄漏在任职期间知悉的有关证券、基金的商业秘密以及尚未依法公开的基金投
资内容、基金投资计划等信息。



(4)不以任何形式为除基金管理人以外的其他组织或个人进行证券交易。


(五)基金管理人的内部控制制度

1、内部控制的原则

(1)健全性原则。内部控制应当包括公司的各项业务、各个部门或机构和各级人员,
并涵盖到决策、执行、监督、反馈等各个环节。


(2)有效性原则。通过科学的内控手段和方法,建立合理的内控程序,维护内控制度
的有效执行。


(3)独立性原则。基金管理人各机构、部门和岗位职责应当保持相对独立,基金管理
人基金资产、自有资产、其他资产的运作应当分离。


(4)相互制约原则。基金管理人内部部门和岗位的设置应当权责分明、相互制衡。


(5)成本效益原则。基金管理人运用科学化的经营管理方法降低运作成本,提高经济
效益,以合理的控制成本达到最佳的内部控制效果。


2、内部控制的主要内容

(1)控制环境

董事会下设公司治理与风险控制委员会,负责对公司治理结构进行定期的评估、检验,
提出对公司治理结构的修改和完善方案,对公司经营管理和基金投资业务进行风险管理和合
规性控制,对公司内部稽核审计工作结果进行审查和监督并向董事会报告;董事会下设资格
审查与薪酬委员会,负责对股东推荐的董事人选资格、高级管理人员资格、独立董事资格进
行审查,拟定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和激励政策,报股东会或董事会批准。


公司管理层在总经理领导下,认真执行董事会确定的内部控制战略,为了有效贯彻公
司董事会制定的经营方针及发展战略,总经理下设执行委员会,负责公司日常经营管理活动
中的重要决策,执行委员会下设投资决策委员会和风险管理委员会,就基金投资和风险控制
等发表专业意见及建议,投资决策委员会是基金的最高投资决策机构。


公司设立督察长,对董事会负责,主要负责对公司内部控制的合法合规性、有效性和
合理性进行审查,发现重大风险事件时向公司董事会和中国证监会报告。


(2)风险评估

a)董事会下属的公司治理与风险控制委员会和督察长对公司内外部风险进行评估;

b)执行委员会下属的风险管理委员会负责对公司经营管理中的重大突发性事件和重
大危机情况进行评估,制定危机处理方案并监督实施;负责对基金投资和运作中的重大问题
和重大事项进行风险评估;


c)各级部门负责对职责范围内的业务所面临的风险进行识别和评估。


(3)控制活动

控制活动包括自我控制、职责分离、监察稽核、实物控制、业绩评价、严格授权、资
产分离等政策、程序或措施。


控制活动体现为:自我控制以各岗位的目标责任制为基础,是内部控制的第一道防线。

在公司内部建立科学、严格的岗位分离制度、授权制度、资产分离制度等,在相关部门和相
关岗位之间建立重要业务处理凭据传递和信息沟通制度,后续部门及岗位对前一部门及岗位
负有监督责任,使相互监督制衡的机制成为内部控制的第二道防线。充分发挥督察长和内控
稽核部对各岗位、各部门、各机构、各项业务全面监察稽核作用,建立内部控制的第三道防
线。


(4)信息与沟通

公司建立双向的信息交流途径,形成了自上而下的信息传播渠道和自下而上的信息呈
报渠道。通过建立有效的信息交流渠道,保证了公司员工及各级管理人员可以充分了解与其
职责相关的信息,并及时送达适当的人员进行处理。公司根据组织架构和授权制度,建立了
清晰的业务报告系统。


(5)内部监控

内部监控由公司治理与风险控制委员会、督察长、风险管理委员会和内控稽核部等部
门在各自的职权范围内开展。本公司设立了独立于各业务部门的内控稽核部,其中监察稽核
人员履行内部稽核职能,检查、评价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合理性、完备性和有效性,监督公司
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情况,揭示公司内部管理及基金运作中的风险,及时提出改进意见,促
进公司内部管理制度有效地执行。


3、基金管理人关于内部控制的声明

(1)基金管理人确知建立、实施和维持内部控制制度是本公司董事会及管理层的责
任;

(2)上述关于内部控制的披露真实、准确;

(3)本公司承诺将根据市场环境的变化及公司的发展不断完善内部控制制度。





四、基金托管人

(一)基金托管人情况



1
、基本情况


名称: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国农业银行)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
69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28
号凯晨世贸中心东座


法定代表人:周慕冰


成立日期:
2009

1

15



批准设立机关和批
准设立文号:中国银监会银监复
[2009]13



基金托管业务批准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字
[1998]23



注册资本:
34,998,303.4
万元人民币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联系电话:
010
-
66060069


传真:
010
-
68121816


联系人:贺倩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是中国金融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
总行设在北京。经国务院
批准,中国农业银行整体改制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并于
2009

1

15
日依法成
立。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承继原中国农业银行全部资产、负债、业务、机构网点和员
工。中国农业银行网点遍布中国城乡,成为国内网点最多、业务辐射范围最广,服务领域最
广,服务对象最多,业务功能齐全的大型国有商业银行之一。在海外,中国农业银行同样通
过自己的努力赢得了良好的信誉,每年位居《财富》世界
500
强企业之列。作为一家城乡并
举、联通国际、功能齐备的大型国有
商业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一贯秉承以客户为中心的经营
理念,坚持审慎稳健经营、可持续发展,立足县域和城市两大市场,实施差异化竞争策略,
着力打造“伴你成长”服务品牌,依托覆盖全国的分支机构、庞大的电子化网络和多元化的
金融产品,致力为广大客户提供优质的金融服务,与广大客户共创价值、共同成长。



中国农业银行是中国第一批开展托管业务的国内商业银行,经验丰富,服务优质,业绩
突出,
2004
年被英国《全球托管人》评为中国“最佳托管银行”。

2007
年中国农业银行通过
了美国
SAS70
内部控制审计,并获得无保留意见的
SAS70
审计报
告。自
2010
年起中国农业
银行连续通过托管业务国际内控标准(
ISAE3402
)认证,表明了独立公正第三方对中国农业
银行托管服务运作流程的风险管理、内部控制的健全有效性的全面认可。中国农业银行着力
加强能力建设,品牌声誉进一步提升,在
2010
年首届“‘金牌理财’
TOP10
颁奖盛典”中成
绩突出,获“最佳托管银行”奖。

2010
年再次荣获《首席财务官》杂志颁发的“最佳资产托



管奖”。

2012
年荣获第十届中国财经风云榜“最佳资产托管银行”称号;
2013
年至
2017

连续荣获上海清算所授予的“托管银行优秀奖”和中央国债登记
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授予的
“优秀托管机构奖”称号;
2015
年、
2016
年荣获中国银行业协会授予的“养老金业务最佳
发展奖”称号;
2018
年荣获中国基金报授予的公募基金
20
年“最佳基金托管银行”奖;
2019
年荣获证券时报授予的“
2019
年度资产托管银行天玑奖”称号。



中国农业银行证券投资基金托管部于
1998

5
月经中国证监会和中国人民银行批准成
立,目前内设综合管理部、业务管理部、客户一部、客户二部、客户三部、客户四部、风险
合规部、产品研发与信息技术部、营运一部、营运二部、市场营销部、内控监管部、账户管
理部,拥有先进
的安全防范设施和基金托管业务系统。



2
、主要人员情况


中国农业银行托管业务部现有员工近
310
名,其中具有高级职称的专家
60
名,服务团
队成员专业水平高、业务素质好、服务能力强,高级管理层均有
20
年以上金融从业经验和
高级技术职称,精通国内外证券市场的运作。



3
、基金托管业务经营情况


截止到
2019

9

30
日,中国农业银行托管的封闭式证券投资基金和开放式证券投
资基金共
486
只。



(二)基金托管人的内部风险控制制度说明


1
、内部控制目标


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托管业务的法律法规、行业监管规章和行内有关管理规定
,
守法经营

规范运作、严格监察
,
确保业务的稳健运行
,
保证基金财产的安全完整
,
确保有关信息的真实、
准确、完整、及时
,
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2
、内部控制组织结构


风险管理委员会总体负责中国农业银行的风险管理与内部控制工作
,
对托管业务风险
管理和内部控制工作进行监督和评价。托管业务部专门设置了风险管理处
,
配备了专职内控
监督人员负责托管业务的内控监督工作
,
独立行使监督稽核职权。



3
、内部控制制度及措施


具备系统、完善的制度控制体系,建立了管理制度、控制制度、岗位职责、业务操作流
程,可以保证托管业务的规范操作和顺利进行
;业务人员具备从业资格;业务管理实行严格
的复核、审核、检查制度,授权工作实行集中控制,业务印章按规程保管、存放、使用,账
户资料严格保管,制约机制严格有效;业务操作区专门设置,封闭管理
,
实施音像监控;业



务信息由专职信息披露人负责
,
防止泄密;业务实现自动化操作,防止人为事故的发生,技
术系统完整、独立。



(三)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运作基金进行监督的方法和程序


基金托管人通过参数设置将《基金法》、《运作办法》、基金合同、托管协议规定的投资
比例和禁止投资品种输入监控系统,每日登录监控系统监督基金管理人的投资运作,并
通过
基金资金账户、基金管理人的投资指令等监督基金管理人的其他行为。



当基金出现异常交易行为时,基金托管人应当针对不同情况进行以下方式的处理:


1
、电话提示。对媒体和舆论反映集中的问题,电话提示基金管理人;


2
、书面警示。对本基金投资比例接近超标、资金头寸不足等问题,以书面方式对基金
管理人进行提示;


3
、书面报告。对投资比例超标、清算资金透支以及其他涉嫌违规交易等行为,书面提
示有关基金管理人并报中国证监会。









五、相关服务机构

(一)基金
销售
机构


1

直销
中心



称:
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
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5
号、甲
5

6
层甲
5

601
、甲
5

7
层甲
5

701
、甲
5

8
层甲
5

801
、甲
5

9
层甲
5

901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5
号新盛大厦
A

6
-
9



法定
代表人:
王海璐


联系人:宋倩芳


电话:
010
-
66583199


传真:
010
-
81042588

010
-
81042599


客户服务电话:
400
-
811
-
9999


网址:
www.icbccs.com.cn


投资者还可通过我公司电子自助交易系统申购本基金。



2

销售
机构




1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55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55



法定代表人:陈四清


传真:
010

66107914


客户服务电话:
95588


网址:
http://www.icbc.com.cn
/



2)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
69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
69号


法定代表人:周慕冰


客户服务电话:
95599


网址:
http://www.abchina.com



3)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18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188号


法定
代表人:
任德奇


联系人:王菁


电话:
021-
58781234


传真:
021-
58408483


客户服务电话:
95559


网址:
http://www.bankcomm.com/



4)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1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1号


法定代表人:
刘连舸


联系人:侯燕鹏


传真:
010-
66594431


客户服务电话:
95566


网址:
http://www.boc.cn/




5)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3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3号


法定代表人:张金良


联系人:王硕


传真:
010-
68858057


客户服务电话:
95580


网址:
http://www.psbc.com



6)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7088号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7088号


法定代表人:李建红


联系人:
季平伟


电话:
0755-
83198888


传真:
0755-
83195049


客户服务电话:
95555


网址:
http://www.cmbchina.com/



7)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2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绒线胡同
28号天安国际办公大楼


法定代表人:洪崎


联系人:董云巍


电话:
010-
58560666


传真:
010-
57092611


客户服务电话:
95568


网址:
http://www.cmbc.com.cn/



8)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天津市河西区马场道
201-205号


办公地址:天津市河西区马场道
201-205号


法定代表人:李伏安



联系人:王宏


电话:
022-58316666


传真:
022-58316569


客户服务电话:
95541


网址:
http://www.cbhb.com.cn



9)
北京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南街
1号院
2号楼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南街
1号院
2号楼
法定代表人:王金山
联系人:鲁娟
电话:
010-89198762
传真:
010-89198678
客户服务电话:
96198
网址:
http://www.bjrcb.com



10)
中信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邮编:
518048


法定代表人:张佑君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亮马桥路
48号中信证券大厦
邮编:
100026


电话:
010-60838888


传真:
010-6083 6029


联系人:王一通


客服电话:
95548


公司网址:
www.cs.ecitic.com



11)

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青岛市崂山区深圳路
222号
1号楼
2001
办公地址:青岛市市南区东海西路
28号龙翔广场东座
5层
法定代表人:姜晓林
联系人:焦刚
电话:
0531-89606166
传真:
0532-
85022605



客户服务电话:
95548
网址:
sd.citics.com



12)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
66号
4号楼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门内大街
188号


法定代表人:王常青


联系人:权唐


电话:
010-
85130588


传真:
010-
65182261


客户服务电话:
4008888108


网址:
http://www.csc108.com/



13)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商城路
61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静安区南京西路
768号国泰君安大厦


法定代表人:杨德红


联系人:钟伟镇


电话:
021-
38676666


传真:
021-
38670666


客户服务电话:
400-8888-666 / 95521


网址:
http://www.gtja.com/



14)
光大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
150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
1508号


法定代表人:
周健男


联系人:
龚俊涛


电话:
021-22169999


传真:
021-
22169134


客户服务电话

95525


网址:
http://www.ebscn.com/



15)
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
3号国华投资大厦
9层
10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
3号国华投资大厦
9层
10层


网址:
www.guodu.com


联系人:刘河斌


电话:
010-87413633


客户服务电话:
400-818-8118



16)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
9号院
1号楼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西大街甲
127号大成大厦
6层


法定代表人:高冠江


联系人:唐静


电话:
010-83252182


传真:
010-
63080978


客户服务电话:
95321


网址:
http://www.cindasc.com



17)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无锡市县前东街
168号


办公地址:江苏省无锡市太湖新城金融一街
8号国联金融大厦
702室


法定代表人:范炎


联系人:沈刚


电话:
0510-
82831662


传真:
0510-
82830162


客户服务电话:
95570


网址:
http://www.glsc.com.cn



18)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
福田区益田路
5033
号平安金融中心
61

-
64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
4036号荣超大厦
16-20层


法定代表人:
何之江


联系人:周驰


电话:
021-38643230



传真:
021-58991896


客户服务电话:
95511-8


网址:
http://stock.pingan.com



19)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济南市市中区经七路
86号


办公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市中区经七路
86号


法定代表人:李玮


联系人:朱琴


电话:
021-20315161


传真:
021-20315125


客户服务电话:
95538


网址:
www.zts.com.cn



20)中航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新区红谷中大道
1619
号南昌国际金融大厦
A

41

办公地址:
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新区红谷中大道
1619
号南昌国际金融大厦
A

41



法定代表人:
王晓峰


联系人:
王紫雯


电话:
010
-
59562468
客户服务电话:
95335


网址:
http://www.avicsec.com/



21)
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重庆市江北区桥北苑
8号


办公地址:重庆市江北区桥北苑
8号西南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廖庆轩


联系人:周青


电话:
023-63786633


传真:
023-67616310


客户服务电话:
95355、
4008096096


网址:
http://www.swsc.com.cn



22)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8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8号
A座
3、
5层


法定代表人:宋德清


联系人:黄恒


联系电话:
010-
58568235


联系传真:
010-
58568062


公司网址:
www.hrsec.com.cn


客服电话:
010-58568118



23)新时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北三环西路
99号院
1号楼
15层
1501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北三环西路
99号院
1号楼
15层


法定代表人:刘汝军


联系人:马骏杰


电话:
010-83561329


传真:
010-83561094


客服电话:
400-698-9898


网址:
www.xsdzq.cn



24)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安徽省合肥市政务文化新区天鹅湖路
198号


办公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南二环
959号财智中心
B1座


法定代表人:
章宏韬


联系人:
范超


电话:
0551-65161821


传真:
0551-65161672


客户服务电话:
95318


网址:
http://www.hazq.com/



25)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新华路特
8号长江证券大厦


办公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新华路特
8号长江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李新华


联系人:奚博宇



电话:
027-65799999 (未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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