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商招福宝货币 : 招商招福宝货币市场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二零二零年第一号)
原标题:招商招福宝货币 : 招商招福宝货币市场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二零二零年第一号) 招商招福宝货币市场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 书(二零二零年第一号) 基金管理人: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招商招福宝货币市场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二零二零年第一号) 重要提示 招商招福宝货币市场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根据 2015年 12月 14日中国证监会 《关于准予招商招福宝货币市场基金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2928号)和 2017年 5月 18日中国证监会证券基金机构监管部《关于招商招福宝货币市场基金延期募集备案的 回函》(机构部函【2017】1238号)进行募集。本基金的基金合同于 2017年 6月 13日正 式生效。本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称“本基金管理人”或“管理人”)保证招募说明书的内 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注册,中国证监会对基金募集的注册审查 以要件齐备和内容合规为基础,以充分的信息披露和投资者适当性为核心,以加强投资者利 益保护和防范系统性风险为目标。中国证监会不对基金的投资价值及市场前景等作出实质性 判断或者保证。投资者应当认真阅读基金招募说明书、基金合同等信息披露文件,自主判断 基金的投资价值,自主做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投资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投资者 购买货币市场基金并不等于将资金作为存款存放在银行或者存款类金融机构,基金管理人不 保证投资于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投资有风险,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其它基金的业绩并不 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投资人在认购(或申购)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招募说明 书》。 《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招募说明书信息发生重大变更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三个工 作日内,更新基金招募说明书,并登载在指定网站上。基金招募说明书其他信息发生变更的, 基金管理人至少每年更新一次。基金合同终止的,基金管理人可以不再更新基金招募说明书。 关于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编制、披露与更新要求,自《信息披露办法》实施之日起一年后 开始执行。 本基金本次更新招募说明书主要根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和修 订后的基金合同对相关信息进行了更新,更新截止日为 2020年 1月 11日,除非另有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其他所载内容截止日为 2019年 6月 13日,有关财务和业绩表现数据截止日为 2019年 3月 31日,财务和业绩表现数据未经审计。 招商招福宝货币市场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二零二零年第一号) 目录 §1绪言............................................................................................................................................ 4 §2释义............................................................................................................................................ 5 §3基金管理人 ................................................................................................................................ 9 §4基金托管人 ............................................................................................................................... 20 §5相关服务机构 ........................................................................................................................... 24 §6基金份额的分类 ....................................................................................................................... 28 §7基金的募集与基金合同的生效 ............................................................................................... 30 §8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 ........................................................................................................... 31 §9基金的投资 ............................................................................................................................... 40 §10 基金的业绩 ............................................................................................................................. 52 §11 基金的财产 ............................................................................................................................. 53 §12 基金资产的估值 ..................................................................................................................... 54 §13 基金的收益与分配 ................................................................................................................. 58 §14 基金的费用与税收 ................................................................................................................. 60 §15 基金的会计和审计 ................................................................................................................. 62 §16 基金的信息披露 ..................................................................................................................... 63 §17 风险揭示 ................................................................................................................................ 69 §18 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产的清算 ......................................................................... 72 §19 基金合同的内容摘要 ............................................................................................................. 74 §20 基金托管协议的内容摘要 ..................................................................................................... 93 §21 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服务 ................................................................................................... 108 §22 其他应披露事项 ................................................................................................................... 110 §23 招募说明书的存放及查阅方式 ........................................................................................... 111 §24 备查文件 ............................................................................................................................... 112 招商招福宝货币市场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二零二零年第一号) §1 绪言 本招募说明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等 相关法律法规和《招商招福宝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编写。 基金管理人承诺本《招募说明书》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 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本基金是根据本《招募说明书》所载明的资料 申请募集的。本基金管理人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招募说明书》中载明的 信息,或对本《招募说明书》作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根据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编写,并经中国证监会注册。《基金合同》 是约定基金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基金投资人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 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 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并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享有权利、承担 义务。基金投资人欲了解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应详细查阅《基金合同》。 招商招福宝货币市场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二零二零年第一号) §2 释义 在本招募说明书中,除非另有所指,下列词语或简称代表如下含义: 基金或本基金: 指招商招福宝货币市场基金; 《基金合同》、合同: 指《招商招福宝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及对《基金合同》的 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招募说明书: 指《招商招福宝货币市场基金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 指《招商招福宝货币市场基金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及其更新;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指《招商招福宝货币市场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托管协议: 指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就本基金签订之《招商招福宝货币 市场基金托管协议》及其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中国证监会: 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 指中国人民银行和/或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法律法规: 指中国现行有效并公布实施的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 司法解释、行政规章以及其他对基金合同当事人有约束力的决 定、决议、通知等; 《基金法》:指 2003年 10月 28日经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 五次会议通过,并经 2012年 12月 28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 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修订、自2 013年 6月1日起实施 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 出的修订; 《销售办法》: 指中国证监会 2013年 3月 15日颁布、同年 6月 1日实施的《证 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运作办法》: 指中国证监会 2014年 7月 7日颁布、同年 8月 8日实施的《公 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 的修订; 《信息披露办法》:指中国证监会 2019年 7月 26日颁布、同年 9月 1日实施的《公 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 做出的修订; 《流动性风险规定》:指中国证监会 2017年 8月 31日颁布、同年 10月 1日实施的《公 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及颁布机关 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元: 指人民币元; 招商招福宝货币市场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二零二零年第一号) 基金管理人: 指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指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登记业务: 指基金登记、存管、过户、清算和结算业务,具体内容包括投 资人基金账户的建立和管理、基金份额登记、基金销售业务的 确认、清算和结算、代理发放红利、建立并保管基金份额持有 人名册和办理非交易过户等; 登记机构: 指办理登记业务的机构。基金的登记机构为招商基金管理有限 公司或接受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委托代为办理登记业务的机 构; 基金账户: 指登记机构为投资人开立的、记录其持有的基金管理人所管理 的基金份额余额及其变动情况的账户; 基金交易账户: 指销售机构为投资人开立的、记录投资人通过该销售机构办理 认购、申购、赎回、转换及转托管等业务而引起的基金份额变 动及结余情况的账户; 个人投资者: 指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自然人; 机构投资者: 指依法可以投资证券投资基金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 登记并存续或经有关政府部门批准设立并存续的企业法人、事 业法人、社会团体或其他组织;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 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投资于在中国境内依法募集的证 券投资基金的中国境外的机构投资者; 投资人、投资者: 指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和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 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的合称; 基金份额持有人: 指依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合法取得基金份额的投资人; 基金募集期: 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至发售结束之日止的期间,最长不得超 过 3个月; 基金合同生效日: 指基金募集达到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规定的条件,基金管 理人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完毕,并获得中国证监会 书面确认的日期; 基金合同终止日: 指基金合同规定的基金合同终止事由出现后,基金财产清算完 毕,清算结果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予以公告的日期; 存续期: 指基金合同生效至终止之间的不定期期限; 工作日: 指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 T日:指销售机构在规定时间受理投资人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申请 的开放日; 招商招福宝货币市场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二零二零年第一号) T+n日:指自 T日起第 n个工作日(不包含 T日) , n为自然数; 认购: 指在基金募集期内,投资人根据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规定 申请购买基金份额的行为; 申购: 指基金合同生效后,投资人根据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规定 申请购买基金份额的行为; 赎回: 指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份额持有人按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 规定的条件要求将基金份额兑换为现金的行为; 基金转换: 指基金份额持有人按照基金合同和基金管理人届时有效公告规 定的条件,申请将其持有基金管理人管理的、某一基金的基金 份额转换为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基金份额的行为; 转托管: 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在本基金的不同销售机构之间实施的变更所 持基金份额销售机构的操作; 定期定额投资计划: 指投资人通过有关销售机构提出申请,约定每期申购日、扣款 金额及扣款方式,由销售机构于每期约定扣款日在投资人指定 银行账户内自动完成扣款及受理基金申购申请的一种投资方 式; 基金销售业务: 指基金管理人或销售机构宣传推介基金,发售基金份额,办理 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转换、转托管及定期定额投资等业务; 销售机构: 指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及符合《销售办法》和中国证监会 规定的其他条件,取得基金销售业务资格并与基金管理人签订 了基金销售服务代理协议,代为办理基金销售业务的机构; 开放日: 指为投资人办理基金份额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的工作日; 开放时间: 指开放日基金接受申购、赎回或其他交易的时间段; 基金收益: 指基金投资所得债券利息、买卖证券价差、票据投资收益、银 行存款利息、已实现的其他合法收入及因运用基金财产带来的 成本和费用的节约; 摊余成本法: 指计价对象以买入成本列示,按照票面利率或协议利率并考虑 其买入时的溢价与折价,在剩余存续期内按实际利率法摊销, 每日计提损益; 每万份基金已实现收益:指按照相关法规计算的每万份基金份额的日已实现收益; 7日年化收益率: 指以最近 7个自然日(含节假日) 每万份基金已实现收益所折 算的年资产收益率; 基金资产总值: 指基金拥有的各类有价证券、银行存款本息、基金应收款项及 其他资产的价值总和; 7 招商招福宝货币市场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二零二零年第一号) 基金资产净值: 指基金资产总值减去基金负债后的价值; 基金份额净值: 指计算日基金资产净值除以计算日基金份额总数; 基金资产估值: 指计算评估基金资产和负债的价值,以确定基金资产净值、每 万份基金已实现收益和 7日年化收益率的过程; 销售服务费: 指本基金用于持续销售和服务基金份额持有人的费用,该笔费 用从基金财产中扣除,属于基金的营运费用; 基金份额分类: 本基金分设两类基金份额:A类基金份额和 B类基金份额。两 类基金份额分设不同的基金代码,收取不同的销售服务费并分 别公布每万份基金已实现收益和 7日年化收益率; A类基金份额: 指按照0.25%年费率计提销售服务费的基金份额类别; B类基金份额: 指按照0.01%年费率计提销售服务费的基金份额类别; 巨额赎回: 指本基金单个开放日,基金净赎回申请(赎回申请份额总数加上 基金转换中转出申请份额总数后扣除申购申请份额总数及基金 转换中转入申请份额总数后的余额)超过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 额的 10%; 《业务规则》: 指本基金登记机构办理登记业务的相应规则; 流动性受限资产: 指由于法律法规、监管、合同或操作障碍等原因无法以合理价 格予以变现的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到期日在 10个交易日以上的 逆回购与银行定期存款(含协议约定有条件提前支取的银行存 款)、资产支持证券、因发行人债务违约无法进行转让或交易的 债券等; 指定媒介: 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用以进行信息披露的全国性报刊及指定互 联网网站(包括基金管理人网站、基金托管人网站、中国证监 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等媒介; 不可抗力: 指基金合同当事人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事件。 8 招商招福宝货币市场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二零二零年第一号) §3 基金管理人 3.1 基金管理人概况 公司名称: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7088号 设立日期:2002年 12月27日 注册资本:人民币 13.1亿元 法定代表人:刘辉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7088号 电话:(0755)83199596 传真:(0755)83076974 联系人:赖思斯 股权结构和公司沿革: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于 2002年 12月 27日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2002]100号文 批准设立,是中国第一家中外合资基金管理公司。目前公司注册资本金为人民币十三亿一千 万元(RMB1,310,000,000元),股东及股权结构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 商银行”)持有公司全部股权的55%,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证券”)持 有公司全部股权的45%。 2002年 12月,公司由招商证券、ING Asset Management B.V.(荷兰投资)、中国电 力财务有限公司、中国华能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中远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共同投资组建,成立 时注册资本金人民币一亿元,股东及股权结构为:招商证券持有公司全部股权的40%,INGAsset Management B.V.(荷兰投资)持有公司全部股权的30%,中国电力财务有限公司、 中国华能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中远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各持有公司全部股权的10%。 2005年 4月,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批复同意,公司注册资本金由人 民币一亿元增加至人民币一亿六千万元,股东及股权结构不变。 2007年 5月,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批复同意,招商银行受让中国电 力财务有限公司、中国华能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中远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及招商证券分别持有 的公司10%、10%、10%及3.4%的股权; ING Asset Management B.V.(荷兰投资)受让 招商证券持有的公司3.3%的股权。上述股权转让完成后,公司的股东及股权结构为:招商 银行持有公司全部股权的 33.4%,招商证券持有公司全部股权的 33.3%,ING Asset Management B.V.(荷兰投资)持有公司全部股权的33.3%。同时,公司注册资本金由人民 币一亿六千万元增加至人民币二亿一千万元。 招商招福宝货币市场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二零二零年第一号) 2013年 8月,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批复同意, ING Asset ManagementB.V.(荷兰投资)将其持有的公司21.6%股权转让给招商银行、11.7%股权转让给招商证券。 上述股权转让完成后,公司的股东及股权结构为:招商银行持有全部股权的55%,招商证 券持有全部股权的45%。 2017年 12月,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并经报备中国证监会,公司股东招商银行和招商 证券按原有股权比例向公司同比例增资人民币十一亿元。增资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金由人 民币二亿一千万元增加至人民币十三亿一千万元,股东及股权结构不变。 公司主要股东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 1987年 4月 8日。招商银行始终坚持“因 您而变”的经营服务理念,已成长为中国境内最具品牌影响力的商业银行之一。2002年 4 月 9日,招商银行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股票代码:600036);2006年 9月 22日,招商 银行在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股份代号:3968)。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是百年招商局集团旗下的证券公司,经过多年创业发展,已成为 拥有证券市场业务全牌照的一流券商。2009年 11月 17日,招商证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 市(代码 600999);2016年 10月7日,招商证券在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股份代号:6099)。 公司将秉承“诚信、理性、专业、协作、成长”的理念,以“为投资者创造更多价值” 为使命,力争成为中国资产管理行业具有“差异化竞争优势、一流品牌”的资产管理公司。 3.2 主要人员情况 3.2.1 董事会成员 刘辉女士,经济学硕士,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行长助理。1995年4月加入招商银行, 2010年至 2013年担任总行计划财务部副总经理,2013年至 2015年担任总行市场风险管理 部总经理,2015年至2017年担任总行资产负债管理部总经理兼总行投资管理部总经理, 2017 年12月起担任总行投行与金融市场总部总裁兼总行资产管理部总经理。2019年 4月起担任 招商银行行长助理兼招商银行资产管理部总经理,同时兼任招银金融租赁有限公司董事、招 银国际金融有限公司董事。现任公司董事长。 邓晓力女士,毕业于美国纽约州立大学,获经济学博士学位。2001年加入招商证券, 并于 2004年 1月至 2004年 12月被中国证监会借调至南方证券行政接管组任接管组成员。 在加入招商证券前,邓女士曾任Citigroup(花旗集团)信用风险高级分析师。现任招商证 券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分管招商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招商致远资本投资有限公司;兼任中 国证券业协会风险控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现任公司副董事长。 金旭女士,北京大学硕士研究生。1993年7月至 2001年 11月在中国证监会工作。2001 年 11月至 2004年 7月在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任副总经理。2004年 7月至 2006年1月在 宝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任总经理。2006年 1月至 2007年 5月在梅隆全球投资有限公司北京 10 招商招福宝货币市场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二零二零年第一号) 代表处任首席代表。2007年 6月至 2014年 12月担任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2015 年 1月加入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现任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兼招商资产管理(香港)有 限公司董事长。 吴冠雄先生,硕士研究生,22年法律从业经历。1994年 8月至 1997年 9月在中国北方 工业公司任法律事务部职员。1997年 10月至 1999年 1月在新加坡 Colin Ng & Partners 任中国法律顾问。1999年 2月至今在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工作,先后担任专职律师、事 务所权益合伙人、事务所管理合伙人、事务所执行主任和管理委员会成员。2009年 9月至 今兼任北京市华远集团有限公司外部董事,2016年 4月至今兼任北京墨迹风云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独立董事,2016年 12月至今兼任新世纪医疗控股有限公司(香港联交所上市公司) 独立董事,2016年 11月至今任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第三届上市公司并购重组专家咨询 委员会委员。现任公司独立董事。 王莉女士,高级经济师。毕业于中国人民解放军外国语学院,历任中国人民解放军昆明 军区三局战士、助理研究员;国务院科技干部局二处干部;中信公司财务部国际金融处干部、 银行部资金处副处长;中信银行(原中信实业银行) 资本市场部总经理、行长助理、副行长 等职。现任中国证券市场研究设计中心(联办)常务干事兼基金部总经理; 联办控股有限公司 董事总经理等。现任公司独立董事。 何玉慧女士,加拿大皇后大学荣誉商学士,30年会计从业经历。曾先后就职于加拿大 National Trust Company 和 Ernst & Young,1995年 4月加入香港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2015年9 月退休前系香港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金融业内部审计、风险管理和合规服务主管 合伙人。目前兼任泰康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汇丰前海证券有限公司及建信金融科技有限 公司的独立董事,同时兼任多个香港政府机构辖下委员会及审裁处的成员和香港会计师公会 纪律评判小组成员。现任公司独立董事。 孙谦先生,新加坡籍,经济学博士。1980年至 1991年先后就读于北京大学、复旦大学、 William Paterson College 和 Arizona State University并获得学士、工商管理硕士和 经济学博士学位。曾任新加坡南洋理工大学商学院副教授、厦门大学任财务管理与会计研究 院院长及特聘教授、上海证券交易所高级访问金融专家。现任复旦大学管理学院特聘教授和 财务金融系主任。兼任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和上海期货交易所博士后工作 站导师,科技部复旦科技园中小型科技企业创新型融资平台项目负责人。现任公司独立董事。 3.2.2 监事会成员 赵斌先生,毕业于深圳大学国际金融专业、格林威治大学项目管理专业,分别获经济学 学士学位、理学硕士学位。1992年7月至 1996年 4月历任招商银行证券部员工、福田营业 部交易室主任;1996年4月至 2006年 1月历任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海口营业部、深圳龙 招商招福宝货币市场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二零二零年第一号) 岗证券营业部、深圳南山南油大道证券营业部负责人;2006年 1月至2016年1月历任招商 证券私人客户部总经理、零售经纪总部总经理。赵斌先生于 2007年 7月至 2011年5月担任 招商证券职工代表监事,2008年 7月起担任招商期货有限公司董事,2015年 7月起担任招 商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2016年 1月至 2018年 11月,担任招商证券合规总监、纪 委书记,2018年11月起担任招商证券副总裁。现任公司监事会主席。 彭家文先生,中南财经大学国民经济计划学专业本科,武汉大学计算机软件专业本科。 2001年 9月加入招商银行。历任招商银行总行计划资金部经理、高级经理,计划财务部总 经理助理、副总经理。2011年 11月起任零售综合管理部副总经理、总经理。2014年 6月起 任零售金融总部副总经理、副总裁。2016年 2月起任零售金融总部副总裁兼总行零售信贷 部总经理。2017年 3月起任招商银行郑州分行行长。2018年 1月起任总行资产负债管理部 总经理兼投资管理部总经理。现任公司监事。 罗琳女士,厦门大学经济学硕士。1996年加入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银行部,先 后担任项目经理、高级经理、业务董事;2002年起参与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筹备,公司 成立后先后担任基金核算部高级经理、产品研发部高级经理、副总监、总监、产品运营官、 市场推广部总监,现任首席市场官兼银行渠道业务总部总监、渠道财富管理部总监、公司监 事。 鲁丹女士,中山大学国际工商管理硕士;2001年加入美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任 Oracle ERP系统实施顾问;2005年 5月至 2006年12月于韬睿惠悦咨询有限公司任咨询顾问;2006 年 12月至 2011年 2月于怡安翰威特咨询有限公司任咨询总监;2011年 2月至2014年 3月 任倍智人才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首席运营官;现任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战略与人力资源总监 兼人力资源部总监、公司监事,兼任招商财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 李扬先生,中央财经大学经济学硕士,2002年加入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历任基金 核算部高级经理、副总监、总监,现任产品运营官兼产品管理部负责人、公司监事。 3.2.3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金旭女士,总经理,简历同上。 钟文岳先生,常务副总经理,厦门大学经济学硕士。1992年 7月至 1997年4月于中国 农村发展信托投资公司任福建(集团)公司国际业务部经理;1997年4月至2000年 1月于 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任九江营业部总经理;2000年 1月至2001年 1月任厦门海发投 资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2001年 1月至 2004年 1月任深圳二十一世纪风险投资公司副总经 理;2004年 1月至 2008年 11月任新江南投资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08年 11月至 2015年 6月任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投资管理部总经理;2015年 6月加入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现任公司常务副总经理兼招商财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 招商招福宝货币市场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二零二零年第一号) 沙骎先生,副总经理,南京通信工程学院工学硕士。2000年 11月加入宝盈基金管理有 限公司,历任 TMT行业研究员、基金经理助理、交易主管;2008年 2月加入国泰基金管理 有限公司,历任交易部总监、研究部总监,投资总监兼基金经理,量化&保本投资事业部总 经理;2015年加入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现任公司副总经理兼招商资产管理(香港)有 限公司董事。 欧志明先生,副总经理,华中科技大学经济学及法学双学士、投资经济硕士。2002年 加入广发证券深圳业务总部任机构客户经理;2003年 4月至2004年 7月于广发证券总部任 风险控制岗从事风险管理工作;2004年 7月加入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曾任法律合规部 高级经理、副总监、总监、督察长,现任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兼任招商财富资产管 理有限公司董事兼招商资产管理(香港)有限公司董事。 杨渺先生,副总经理,经济学硕士。2002年起先后就职于南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巨 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历任金融工程研究员、行业研究员、助理基金经理。2005年加入招 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历任高级数量分析师、投资经理、投资管理二部(原专户资产投资部) 负责人及总经理助理,现任公司副总经理。 潘西里先生,督察长,法学硕士。1998年加入大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法律部,负责法 务工作;2001年10月加入天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监察稽核部,任职主管;2003年2月加入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监管局,历任副主任科员、主任科员、副处长及处长;2015 年加入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现任公司督察长。 3.2.4 基金经理 向霈女士,工商管理硕士。2006年加入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先后曾任职于市场部、 股票投资部、交易部,2011年起任固定收益投资部研究员,现任招商招钱宝货币市场基金 基金经理(管理时间:2014年3月25日至今)、招商招利 1个月期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 金基金经理(管理时间:2015年 4月 8日至今)、招商信用添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基金经理(管理时间:2015年6月9日至今)、招商招盈 18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 基金基金经理(管理时间:2016年6月1日至今)、招商招福宝货币市场基金基金经理(管 理时间:2017年 6月 13日至今)、招商招财通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管理时 间:2018年 10月 11日至今)、招商中债 1-5年进出口行债券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管理时间:2019年 1月 4日至今)、招商添裕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管理 时间:2019年 2月 13日至今)。 黄晓婷女士,硕士。2015年 7月加入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任固定收益投资部研究 员,从事宏观经济、债券市场投资策略研究工作,现任招商招益宝货币市场基金基金经理(管 理时间:2019年1月19日至今)、招商理财 7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管理时间: 招商招福宝货币市场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二零二零年第一号) 2019年 1月 19日至今)、招商招福宝货币市场基金基金经理(管理时间:2019年 1月 19 日至今)、招商金鸿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管理时间:2019年 3月 22日至今)。 3.2.5 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 公司的投资决策委员会由如下成员组成:副总经理沙骎、总经理助理兼固定收益投资部 负责人裴晓辉、总经理助理兼投资管理一部总监王景、副总经理杨渺、基金经理白海峰、固 定收益投资部副总监马龙、投资管理四部总监助理付斌。 3.2.6 上述人员之间均不存在近亲属关系。 3.3 基金管理人职责 根据《基金法》,基金管理人必须履行以下职责: 1、依法募集资金,办理或者委托经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机构代为办理基金份额的发 售、申购、赎回和登记事宜; 2、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3、对所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分别管理、分别记账,进行证券投资; 4、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确定基金收益分配方案,及时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收益; 5、进行基金会计核算并编制基金财务会计报告; 6、编制中期和年度基金报告; 7、计算并公告基金净值信息,确定基金份额申购、赎回及转换价格; 8、办理与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有关的信息披露事项; 9、按照规定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0、保存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的记录、账册、报表和其他相关资料; 11、以基金管理人名义,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行使诉讼权利或者实施其他法律行为; 12、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职责。 3.4 基金管理人的承诺 1、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不得从事违反《证券法》、《基金法》、《运作办法》、《销售 办法》、《信息披露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章的行为,并承诺建立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采 取有效措施,防止违法行为的发生。 2、基金管理人的禁止行为: (1)将其固有财产或者他人财产混同于基金财产从事证券投资; (2)不公平地对待其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 招商招福宝货币市场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二零二零年第一号) (3)利用基金财产或者职务之便为基金份额持有人以外的第三人牟取利益; (4)向基金份额持有人违规承诺收益或者承担损失; (5)侵占、挪用基金财产; (6)泄露因职务便利获取的未公开信息,利用该信息从事或者明示、暗示他人从事相 关的交易活动; (7)玩忽职守,不按照规定履行职责; (8)法律、行政法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禁止的其他行为。 3、基金管理人禁止利用基金财产从事以下投资或活动: (1)承销证券; (2)违反规定向他人贷款或者提供担保; (3)从事承担无限责任的投资; (4)买卖其他基金份额,但是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除外; (5)向其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出资; (6)从事内幕交易、操纵证券交易价格及其他不正当的证券交易活动; (7)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禁止的其他活动。 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财产买卖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 与其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公司发行的证券或者承销期内承销的证券,或者从事其他重大关联交 易的,应当符合本基金的投资目标和投资策略,遵循持有人利益优先原则,防范利益冲突, 建立健全内部审批机制和评估机制,按照市场公平合理价格执行。相关交易必须事先得到基 金托管人同意,并按法律法规予以披露。重大关联交易应提交基金管理人董事会审议,并经 过三分之二以上的独立董事通过。基金管理人董事会应至少每半年对关联交易事项进行审查。 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取消上述限制,如适用于本基金,则本基金投资不再受相关限制。 4、基金管理人承诺加强人员管理,强化职业操守,督促和约束员工遵守国家有关法律、 法规及行业规范,诚实信用、勤勉尽责,不从事以下活动: (1)越权或违规经营; (2)违反《基金合同》或《托管协议》; (3)故意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他基金相关机构的合法利益; (4)在向中国证监会报送的资料中弄虚作假; (5)拒绝、干扰、阻挠或严重影响中国证监会依法监管; (6)玩忽职守、滥用职权; (7)泄漏在任职期间知悉的有关证券、基金的商业秘密,尚未依法公开的基金投资内 容、基金投资计划等信息; (8)除为公司进行基金投资外,直接或间接进行其他股票交易; (9)协助、接受委托或以其它任何形式为其它组织或个人进行证券交易; 招商招福宝货币市场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二零二零年第一号) (10)其他法律、行政法规以及中国证监会禁止的行为。 5、本公司承诺履行诚信义务,如实披露法规要求的披露内容。 6、基金经理承诺 (1)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本着谨慎的原则为基金份额持有人 谋取最大利益; (2)不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其代理人、代表人、受雇人或任何第三人谋取利益; (3)不泄漏在任职期间知悉的有关证券、基金的商业秘密,尚未依法公开的基金投资 内容、基金投资计划等信息; (4)不协助、接受委托或以其它任何形式为其它组织或个人进行证券交易。 3.5 内部控制制度及措施 1、内部控制的原则 健全性原则、有效性原则、独立性原则、相互制约原则、成本效益原则。 2、内部控制的组织体系 公司的内部控制组织体系是一个权责分明、分工明确的组织结构,以实现对公司从决策 层到管理层和操作层的全面监督和控制。具体而言,包括如下组成部分: (1)监事会:监事会依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对公司经营管理活动、董事和公司管理层 的行为行使监督权。 (2)董事会风险控制委员会:风险控制委员会作为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委员会之一,负 责决定公司各项重要的内部控制制度并检查其合法性、合理性和有效性,负责决定公司风险 管理战略和政策并检查其执行情况,审查公司关联交易和检查公司的内部审计和业务稽查情 况等。 (3)督察长:督察长负责监督检查基金和公司运作的合法合规情况及公司内部风险控 制情况,并负责组织指导公司监察稽核工作。督察长发现基金和公司存在重大风险或隐患, 或发生督察长依法认为需要报告的其他情形以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时,应当及时向 公司董事会和中国证监会报告。 (4)风险管理委员会:风险管理委员会是总经理办公会下设的负责风险管理的专业委 员会,主要负责对公司经营管理中的重大问题和重大事项进行风险评估并作出决策,并针对 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中发生的重大突发性事件和重大危机情况,实施危机处理机制。 (5)监察稽核部门:监察稽核部门负责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风险管理政策的执行情 况进行合规性监督检查,向公司风险管理委员会和总经理报告。 招商招福宝货币市场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二零二零年第一号) (6)各业务部门:风险控制是每一个业务部门和员工最首要的责任。各部门的主管在 权限范围内,对其负责的业务进行检查监督和风险控制。员工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公司规章 制度、道德规范和行为准则、自己的岗位职责进行自律。 3、内部控制制度概述 (1)内控制度概述 公司内控制度由内部控制大纲、公司基本制度、部门管理办法和业务管理办法组成。 其中,公司内控大纲包括《内部控制大纲》和《法规遵循政策(风险管理制度)》,它 们是各项基本管理制度的纲要和总揽,是对公司章程规定的内控原则的细化和展开。 公司基本制度包括投资管理制度、基金会计核算制度、信息披露制度、监察稽核制度、 公司财务制度、资料档案管理制度、业绩评估考核制度、人力资源管理制度和危机处理制度 等。部门管理办法在公司基本制度基础上,对各部门的主要职责、岗位设置、岗位责任进行 了规范。业务管理办法对公司各项业务的操作进行了规范。 (2)风险控制制度 内部风险控制制度由一系列的具体制度构成,具体包括内部控制大纲、法规遵循政策、 岗位分离制度、业务隔离制度、标准化作业流程制度、集中交易制度、权限管理制度、信息 披露制度、监察稽核制度等。 (3)监察稽核制度 公司设立相对独立的内部控制组织体系和监察稽核部门。监察稽核部门的职责是依据国 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在所赋予的权限内按照所规定的程序和适当的方法对 监察稽核对象进行公正客观的检查和评价,包括调查评价公司内控制度的健全性、合理性和 有效性、检查公司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的情况、进行日常风险控制的监控工作、 执行公司内部定期不定期的内部审计、调查公司内部的违法案件等。 4、内部控制的五个要素 内部控制的基本要素包括控制环境、风险评估、控制活动、信息沟通、内部监控。 (1)控制环境 公司致力于树立内控优先和风险控制的理念,培养全体员工的风险防范意识,营造一个 浓厚的风险控制的文化氛围和环境,使全体员工及时了解相关的法律法规、管理层的经营思 想、公司的规章制度并自觉遵循,使风险意识贯穿到公司各个部门、各个岗位和各业务环节。 (2)风险评估 公司对组织结构、业务流程、经营运作活动进行分析,发现风险,并将风险进行分类, 找出风险分布点,并对风险进行分析和评估,找出引致风险产生的原因,采取定性定量的手 段分析考量风险的高低和危害程度。落实责任人,并不断完善相关的风险防范措施。 (3)控制活动 公司控制活动主要包括组织结构控制、操作控制和会计控制等。 招商招福宝货币市场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二零二零年第一号) 1)组织结构控制 各部门的设置体现部门之间职责有分工,但部门之间又相互合作与制衡的原则。基金投 资管理、基金运作、市场营销部等业务部门有明确的授权分工,各部门的操作相互独立、相 互牵制并且有独立的报告系统,形成了权责分明、严密有效的三道监控防线: ①以各岗位目标责任制为基础的第一道监控防线:各部门内部工作岗位合理分工、职责 明确,并有相应的岗位说明书和岗位责任制,对不相容的职务、岗位分离设置,使不同的岗 位之间形成一种相互检查、相互制约的关系,以减少舞弊或差错发生的风险。 ②各相关部门、相关岗位之间相互监督和牵制的第二道监控防线:公司在相关部门、相 关岗位之间建立标准化的业务操作流程、重要业务处理凭据传递和信息沟通制度,后续部门 及岗位对前一部门及岗位负有监督和检查的责任。 ③以督察长、监察稽核部门对各岗位、各部门、各机构、各项业务全面实施监督反馈的 第三道监控防线。 2)操作控制 公司设定了一系列的操作控制的制度手段,如标准化业务流程、业务、岗位和空间隔离 制度、授权分责制度、集中交易制度、保密制度、信息披露制度、档案资料保全制度、客户 投诉处理制度等,控制日常运作和经营中的风险。 3)会计控制 公司确保基金资产与公司自有财产完全分开,分账管理,独立核算;公司会计核算与基 金会计核算在业务规范、人员岗位和办公区域上进行严格区分。公司对所管理的不同基金以 及本基金下分别设立账户,分账管理,以确保每只基金和基金资产的完整和独立。 (4)信息沟通 即指及时地实现信息的流动,如自下而上的报告和自上而下的反馈。 公司建立了内部办公自动化信息系统与业务汇报体系,通过建立有效的信息交流渠道, 保证公司员工及各级管理人员可以充分了解与其职责相关的信息,保证信息及时送达适当的 人员进行处理。 公司制定管理和业务报告制度,包括定期报告制度和不定期报告制度。定期报告制度按 照每日、每月、每年度等不同的时间频次进行报告。 1)执行体系报告路线:各业务人员向部门负责人报告;部门负责人向分管领导、总经 理报告; 2)监督体系报告路线:公司员工、各部门负责人向监察稽核部门报告,监察稽核部门 向总经理、督察长分别报告; 3)督察长定期出具监察报告,报送董事会及其下设的风险控制委员会和中国证监会; 如发现重大违规行为,应立即向董事会和中国证监会报告。 (5)内部监控 招商招福宝货币市场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二零二零年第一号) 督察长和监察稽核部门人员负责日常监督工作,促使公司员工积极参与和遵循内部控制 制度,保证制度有效地实施。公司监事会、董事会风险控制委员会、督察长、风险管理委员 会、监察稽核部门对内部控制制度持续地进行检验,检验其是否符合规定要求并加以充实和 改善,及时反映政策法规、市场环境、技术等因素的变化趋势,保证内控制度的有效性。 招商招福宝货币市场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二零二零年第一号) §4 基金托管人 4.1 基本情况 名称: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信银行”)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 9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 9号 法定代表人:李庆萍 成立时间:1987年4月20日 组织形式: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489.35亿元人民币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批准设立文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办公厅国办函[1987]14号 基金托管业务批准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字[2004]125号 联系人:中信银行资产托管部 联系电话:4006800000 传真:010-85230024 客服电话:95558 网址:bank.ecitic.com 经营范围:保险兼业代理业务(有效期至 2020年 09月 09日);吸收公众存款;发放 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外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 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从事同业拆借;买卖、代理买卖外汇; 从事银行卡业务;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代理收付款项;提供保管箱服务;结汇、售汇业 务;代理开放式基金业务;办理黄金业务;黄金进出口;开展证券投资基金、企业年金基金、 保险资金、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托管业务;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 (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 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中信银行(601998.SH、0998.HK)成立于 1987年,是中国改革开放中最早成立的新兴 商业银行之一,是中国最早参与国内外金融市场融资的商业银行,并以屡创中国现代金融史 上多个第一而蜚声海内外,为中国经济建设做出了积极贡献。2007年 4月,本行实现在上 海证券交易所和香港联合交易所 A+H股同步上市。 本行以建设最佳综合金融服务企业为发展愿景,充分发挥中信集团金融与实业并举的独 特竞争优势,坚持“以客为尊”,秉承“平安中信、合规经营、科技立行、服务实体、市场 导向、创造价值”的经营理念,向企业客户和机构客户提供公司银行业务、国际业务、金融 招商招福宝货币市场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二零二零年第一号) 市场业务、机构业务、投资银行业务、保理业务、托管业务等综合金融解决方案,向个人客 户提供零售银行、信用卡、消费金融、财富管理、私人银行、出国金融、电子银行等多元化 金融产品及服务,全方位满足企业、机构及个人客户的综合金融服务需求。 截至 2018年末,本行在国内 146个大中城市设有 1,410家营业网点,同时在境内外下 设 6家附属公司,包括中信国际金融控股有限公司、信银(香港)投资有限公司、中信金融 租赁有限公司、浙江临安中信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信百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和阿尔金 银行。其中,中信国际金融控股有限公司子公司中信银行(国际)有限公司,在香港、澳门、 纽约、洛杉矶、新加坡和中国内地设有 38家营业网点。信银(香港)投资有限公司在香港 和中国内地设有 3家子公司。中信百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为本行与百度公司发起设立的国内 首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直销银行。阿尔金银行在哈萨克斯坦设有 6家营业网点和 1个私人 银行中心。 30多年来,本行坚持服务实体经济,稳健经营,与时俱进。经过 30余年的发展,本行 已成为一家总资产规模超 6万亿元、员工人数近 6万名,具有强大综合实力和品牌竞争力的 金融集团。2018年,本行在英国《银行家》杂志“全球银行品牌 500强排行榜”中排名第 24位;本行一级资本在英国《银行家》杂志“世界 1000家银行排名”中排名第 27位。 4.2 主要人员情况 方合英先生,中信银行执行董事、行长兼财务总监。方先生于 2018年 9月加入本行董 事会。方先生自 2014年 8月起任本行党委委员,2014年 11月起任本行副行长,2017年 1 月起兼任本行财务总监,2019年 2月起任本行党委副书记。方先生现同时担任信银(香港) 投资有限公司、中信银行(国际)有限公司及中信国际金融控股有限公司董事。此前,方先 生于 2013年5月至 2015年 1月任本行金融市场业务总监,2014年 5月至 2014年 9月兼任 本行杭州分行党委书记、行长;2007年 3月至 2013年5月任本行苏州分行党委书记、行长; 2003年 9月至 2007年 3月历任本行杭州分行行长助理、党委委员、副行长;1996年 12月 至 2003年 9月在本行杭州分行工作,历任信贷部科长、副总经理,富阳支行行长、党组书 记,国际结算部副总经理,零售业务部副总经理,营业部总经理;1996年7月至 1996年 12 月任浦东发展银行杭州城东办事处副主任;1992年 12月至 1996年 7月在浙江银行学校实 验城市信用社信贷部工作,历任信贷员、经理、总经理助理;1991年 7月至 1992年 12月 在浙江银行学校任教师。方先生为高级经济师,毕业于北京大学,获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 硕士学位,拥有二十余年中国银行业从业经验。 杨毓先生,中信银行副行长,分管托管业务。杨先生自 2015年 7月起任本行党委委员, 2015年 12月起任本行副行长。此前,杨先生 2011年 3月至 2015年 6月任中国建设银行江 苏省分行党委书记、行长;2006年7月至2011年2月任中国建设银行河北省分行党委书记、 招商招福宝货币市场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二零二零年第一号) 行长;1982年 8月至2006年 6月在中国建设银行河南省分行工作,历任计财处副处长,信 阳分行副行长、党委委员,计财处处长,郑州市铁道分行党委书记、行长,郑州分行党委书 记、行长,河南省分行党委副书记、副行长(主持工作)。杨先生为高级经济师,研究生学 历,管理学博士。 杨璋琪先生,中信银行资产托管部副总经理(主持工作),硕士研究生学历。杨先生 2018年 1月至 2019年 3月,任本行金融同业部副总经理;2015年5月至 2018年 1月,任 本行长春分行副行长;2013年 4月至 2015年 5月,任本行机构业务部总经理助理;1996 年 7月至 2013年 4月,就职于本行北京分行(原总行营业部),历任支行行长、投资银行 部总经理、贸易金融部总经理。 4.3 基金托管业务经营情况 2004年 8月 18日,中信银行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 批准,取得基金托管人资格。中信银行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切实履行托管 人职责。 截至 2019年一季度末,中信银行托管 138只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以及基金公司、 证券公司资产管理产品、信托产品、企业年金、股权基金、QDII等其他托管资产,托管总 规模达到 8.62万亿元人民币。 4.4 基金托管人的内部控制制度 1、内部控制目标。强化内部管理,确保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在基金托管业务中得到全 面严格的贯彻执行;建立完善的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保证基金托管业务持续、稳健发展; 加强稽核监察,建立高效的风险监控体系,及时有效地发现、分析、控制和避免风险,确保 基金财产安全,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 2、 内部控制组织结构。中信银行总行建立了风险管理委员会,负责全行的风险控制和 风险防范工作;托管部内设内控合规岗,专门负责托管部内部风险控制,对基金托管业务的 各个工作环节和业务流程进行独立、客观、公正的稽核监察。 3、内部控制制度。中信银行严格按照《基金法》以及其他法律法规及规章的规定,以 控制和防范基金托管业务风险为主线,制定了《中信银行基金托管业务管理办法》、《中信 银行基金托管业务内部控制管理办法》和《中信银行托管业务内控检查实施细则》等一整套 规章制度,涵盖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业务的各个环节,保证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业务合法、合规、 持续、稳健发展。 4、内部控制措施。建立了各项规章制度、操作流程、岗位职责、行为规范等,从制度 上、人员上保证基金托管业务稳健发展;建立了安全保管基金财产的物质条件,对业务运行 招商招福宝货币市场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二零二零年第一号) 场所实行封闭管理,在要害部门和岗位设立了安全保密区,安装了录像、录音监控系统,保 证基金信息的安全;建立严密的内部控制防线和业务授权管理等制度,确保所托管的基金财 产独立运行;营造良好的内部控制环境,开展多种形式的持续培训,加强职业道德教育。 4.5 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运作基金进行监督的方法和程序 基金托管人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信息披露办法》、基金合同、托管协议 和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的规定,对基金的投资运作、基金资产净值计算、基金份额净值计算、 应收资金到账、基金费用开支及收入确定、基金收益分配、相关信息披露、基金宣传推介材 料中登载的基金业绩表现数据等进行监督和核查。 如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违反《基金法》、《运作办法》、《信息披露办法》、基 金合同和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的行为,将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基金管理人限期纠正。在限期 内,基金托管人有权随时对通知事项进行复查,督促基金管理人改正。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 管理人有重大违规行为或违规事项未能在限期内纠正的,基金托管人将以书面形式报告中国 证监会。 招商招福宝货币市场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二零二零年第一号) §5 相关服务机构 5.1 基金份额销售机构 5.1.1 直销机构 直销机构: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招商基金客户服务热线:400-887-9555(免长途话费) 招商基金官网交易平台 交易网站:www.cmfchina.com 客服电话:400-887-9555(免长途话费) 电话:(0755)83196437 传真:(0755)83199059 联系人:陈梓 招商基金机构业务部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南街 1号院 3号楼 1801 电话:(010)56937404 联系人:贾晓航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 1088号上海招商银行大厦南塔 15楼 电话:(021)38577388 联系人:胡祖望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 23楼 电话:(0755)83190401 联系人:任虹虹 招商基金直销交易服务联系方式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6019号金润大厦 11层招商基金客户服务部直销柜台 电话:(0755)831963 59 83196358 传真:(0755)83196360 备用传真:(0755) 83199266 联系人:冯敏 5.1.2 代销机构 代销机构代销机构信息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注册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 招商招福宝货币市场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二零二零年第一号) 5047号 法定代表人:谢永林 电话:95511-3 传真:(021)50979507 联系人:赵杨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注册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 150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 1508号 法定代表人:薛峰 电话:(021)22169999 传真:(021)22169134 联系人:刘晨 客户服务热线:95525 网址:www.ebscn.com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 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亮马桥路 48号中信 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王东明 电话:010-60838696 传真:010-60833739 联系人:顾凌 客服电话:95558 网址: www.cs.ecitic.com 深圳众禄基金销售股份有限公司注册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 5047号发 展银行大厦 25楼 I、J单元 法定代表人:薛峰 电话:0755-33227950 传真:0755-82080798 联系人:童彩平 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场中路 685弄 37号 4号楼 449室 法定代表人:杨文斌 电话:(021)58870011 传真:(021)68596916 联系人:张茹 北京新浪仓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北四环西路 58号 906 法定代表人:张琪 电话:010-62675369 联系人: 付文红 招商招福宝货币市场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二零二零年第一号) 网址:http://www.xincai.com/ 中民财富基金销售(上海)有限公司注册地址:上海市黄浦区中山南路 100号 7 层 05单元 法定代表人:弭洪军 电话:400-876-5716 联系人:茅旦青 网址:www.cmiwm.com 北京肯特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东路 66号 1 号楼 22层 2603-06 法定代表人:江卉 电话:01089189288 联系人:徐伯宇 网址: http://kenterui.jd.com/ 腾安基金销售(深圳)有限公司注册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科技中一路腾讯大 厦 11楼 法定代表人:刘明军 客服电话:95017转 1转 6 或 0755-86013388 公司网址:https://www.tenganxinxi.com/ 北京百度百盈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上地十街 10号 1幢 1层 101 法定代表人:张旭阳 联系人:王语妍 联系电话:13810785862 客服电话:95055-9 公司网址:https://www.baiyingfund.com/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选择其他符合要求的机构代理销售本基金。 5.2 注册登记机构 名称: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7088号 法定代表人:刘辉 电话:(0755)83196445 传真:(0755)83196436 联系人:宋宇彬 招商招福宝货币市场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二零二零年第一号) 5.3 律师事务所和经办律师 名称:上海源泰律师事务所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 256号华夏银行大厦 14楼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廖海 电话:(021)51150298 传真:(021)51150398 经办律师:刘佳、张雯倩 联系人:刘佳 5.4 会计师事务所和经办注册会计师 名称: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长安街 1号东方广场东二办公楼八层 执行事务合伙人:邹俊 电话:(0755)2547 1000 传真:(0755)8266 8930 经办注册会计师:奚霞、高朋 联系人: 蔡正轩 招商招福宝货币市场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二零二零年第一号) §6 基金份额的分类 6.1 基金份额分类 本基金根据投资人认购、申购本基金的金额,对投资者持有的基金份额按照不同的费率 计提销售服务费用,因此形成不同的基金份额类别。本基金将设 A类和 B类两类基金份额, 两类基金份额分别设置基金代码,并单独公布每万份基金已实现收益和 7日年化收益率。 6.2 基金份额类别的限制 A类基金份额B类基金份额 年销售服务费率 0.25%/年0.01%/年 首次单笔认(申)购最低金额 0.01元 (直销柜台为50万元) 500万元 (直销柜台为500万元) 追加认(申)购最低金额 0.01元500 万元 单笔赎回最低份额 0.01份1.00份 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市场情况,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认(申)购各类基金份 额的最低限制及互相转换规则,基金管理人必须至少在开始调整之日前2日依照《信息披露 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6.3 基金份额的互相转换 1、本基金 A类、B类基金份额不进行自动份额类别调整。当 A类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基 金份额持有余额达到或超过 500万份时,须自行申请 A类基金份额至 B类基金份额之间的互 相转换业务。今后开通本基金 A类、B类基金份额自动份额类别调整业务时,本公司将另行 公告。 2、投资者认购、申购及基金份额类别转换申请确认后,实际获得的基金份额等级以本 基金的登记机构根据上述规则确认的基金份额类别为准。 6.4 基金份额分类及规则的调整 在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的范围内,以及对现有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 响的前提下,本基金可以: 招商招福宝货币市场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二零二零年第一号) 1、根据基金实际运作情况,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基金管理人停止某类基金份额的销售、 调整基金份额类别等,上述调整实施前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但基金管理人需依照 《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及时公告。 2、基金管理人可以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并在履行相关程序后,调整认(申)购各类 基金份额的最低金额限制及互相转换规则,基金管理人应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 在指定媒介上刊登公告。 3、根据基金实际运作情况,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基金管理人可开通本基金 A类、B类 基金份额自动份额级别调整业务并公告。 招商招福宝货币市场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二零二零年第一号) §7 基金的募集与基金合同的生效 本基金由基金管理人依照《基金法》、《运作办法》、《销售办法》、《信息披露办法》、 《业务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基金合同》,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 许可【2015】2928号文注册公开募集。募集期从 2017年 6月 6日起到 2017年6月8日止, 共募集 208,690,043.26份基金份额,有效认购总户数为 509户。 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已于 2017年 6月 13日正式生效。 基金合同生效后,连续 20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 200人或者基金资产 净值低于 5000万元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定期报告中予以披露;连续 60个工作日出现前述 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向中国证监会报告并提出解决方案,如转换运作方式、与其他基金 合并或者终止基金合同等,并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进行表决。 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另有规定时,从其规定。 招商招福宝货币市场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二零二零年第一号) §8 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 8.1 申购、赎回的场所 办理本基金的申购、赎回及转换的销售机构为基金管理人和基金管理人委托的销售代理 人。 其中,直销机构为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代销机构为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等。具体 代销机构名单以份额发售公告为准。直销及代销机构请参见本招募说明书第五部分“相关服 务机构”。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情况变更或增减销售机构。 销售机构可以根据情况增加或减少其销售网点、变更营业场所。 投资者应当在销售机构办理基金销售业务的营业场所或按销售机构提供的其他方式办 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及转换。 8.2 申购、赎回的开放日期及办理时间 1、开放日及开放时间 投资人在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 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及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协商确认的办理申购、赎回的 其他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 赎回时除外。 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新的业务发展 或其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应在实 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2、申购、赎回开始日及业务办理时间 基金管理人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不超过 3个月开始办理申购,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在申 购开始公告中规定。 基金管理人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不超过 3个月开始办理赎回,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在赎 回开始公告中规定。 在确定申购开始与赎回开始时间后,基金管理人应在申购、赎回开放日前依照《信息披 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申购与赎回的开始时间。 3、转换业务的开始时间 本基金管理人在条件成熟的情况下提供本基金与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之间的转 换服务。转换业务开通时间由基金管理人届时另行公告。 招商招福宝货币市场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二零二零年第一号) 基金管理人不得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或者时间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或者转 换。投资人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和时间提出申购、赎回或转换申请且登记机构确认接 受的,视为下一开放日的申购、赎回或转换申请。 8.3 申购、赎回的原则 1、“确定价”原则,即申购、赎回价格以每份基金份额净值为 1.00元的基准进行计算; 2、“金额申购、份额赎回”原则,即申购以金额申请,赎回以份额申请; 3、当日的申购与赎回申请可以在基金管理人规定的时间以内撤销; 4、赎回遵循“先进先出”原则,即按照投资人认购、申购的先后次序进行顺序赎回; 5、基金份额持有人在全部赎回其持有的本基金基金份额余额时,基金管理人自动将该 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未付收益一并结算并与赎回款一起支付给该基金份额持有人;基金份额持 有人部分赎回其持有的基金份额时,未付收益为正时,未付收益不进行支付;未付收益为负 时,其剩余的基金份额需足以弥补其当前未付收益为负时的损益,否则将自动按比例结转当 前未付收益,再进行赎回款项结算; 6、基金管理人有权决定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本基金的最高限额和本基金的总规模限额, 但应最迟在新的限额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7、办理申购、赎回业务时,应当遵循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优先原则。 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对上述原则进行调整。基金管理人必须在新规 则开始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8.4 申购、赎回的程序 1、申购和赎回的申请方式 投资人必须根据销售机构规定的程序,在开放日的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内提出申购或赎回 的申请。 投资者在申购基金份额时须按销售机构规定的方式备足申购资金,投资者在提交赎回申 请时,必须有足够的基金份额余额,否则所提交的申购、赎回的申请无效而不予成交。 投资者办理申购、赎回等业务时应提交的文件和办理手续、办理时间、处理规则等在遵 守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规定的前提下,以各销售机构的具体规定为准。 2、申购和赎回的款项支付 投资人申购基金份额时,必须全额交付申购款项,投资人交付申购款项,申购申请成立; 登记机构确认基金份额时,申购生效。 基金份额持有人递交赎回申请,赎回成立;登记机构确认赎回时,赎回生效。投资人赎 回申请生效后,基金管理人将在T+7日(包括该日)内支付赎回款项。在发生巨额赎回或基 招商招福宝货币市场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二零二零年第一号) 金合同载明的其他暂停赎回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的情形时,款项的支付办法参照基金合同有 关条款处理。 如遇交易所或交易市场数据传输延迟、通讯系统故障、银行数据交换系统故障或其它非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托管人所能控制的因素影响业务处理流程,则赎回款项的支付时间相应顺 延。 3、申购和赎回申请的确认 基金管理人应以交易时间结束前受理有效申购和赎回申请的当天作为申购或赎回申请 日(T日),在正常情况下,本基金登记机构在 T+1日内对该交易的有效性进行确认。T日提 交的有效申请,投资人可在 T+2日后(包括该日)到销售网点柜台或以销售机构规定的其他方 式查询申请的确认情况。若申购不成功或无效,则申购款项本金退还给投资人,期间的利息 损失由投资人承担。 销售机构对申购、赎回申请的受理并不代表申请一定成功,而仅代表销售机构确实接收 到申请。申购、赎回的确认以登记机构的确认结果为准。对于申请的确认情况,投资者应及 时查询。 本基金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在不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造成损害的前提下,对 登记的办理时间、方式等规则进行调整。基金管理人应在新规则开始实施前按照《信息披露 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公告。 8.5 申购、赎回的数量限制 1、基金投资者通过代销网点和网上交易系统每次申购本基金 A类基金份额的最低金额 为0.01元,基金投资者通过直销柜台首次申购本基金A 类基金份额的最低金额为50万元, 追加申购的最低金额为 0.01元。 2、基金投资者首次申购本基金 B类基金份额的最低金额为 500万元,追加申购的最低 金额为 500万元。 3、本基金 A类基金份额单笔赎回最低份数为 0.01份,B类基金份额单笔赎回最低份数 为 1份。 4、基金管理人可以对基金的总规模进行限制,并在相关公告中列明。 5、基金可根据具体情况,对基金的净赎回及累计赎回设定上限,或对单一账户的净赎 回及累计赎回设定上限并及时披露。 6、当接受申购申请对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构成潜在重大不利影响时,基金管理人 应当采取设定单一投资者申购金额上限或基金单日净申购比例上限、拒绝大额申购、暂停基 金申购等措施,切实保护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具体请参见更新的招募说明书或 相关公告。 招商招福宝货币市场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二零二零年第一号) 7、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规定申购金额和赎回份额的数量 限制,无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 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8.6 申购费用和赎回费用 1、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基金合同另有约定外,本基金不收取申购费用和赎回费用。 2、在满足相关流动性风险管理要求的前提下,发生本基金持有的现金、国债、中央银 行票据、政策性金融债券以及5 个交易日内到期的其他金融工具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合 计低于5%且偏离度为负的情形时,基金管理人应当对当日单个基金份额持有人申请赎回基 金份额超过基金总份额1%以上的赎回申请征收1%的强制赎回费用,并将上述赎回费用全额 计入基金财产。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协商确认上述做法无益于基金利益最大化的情形除 外。 3、当本基金前 10名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持有份额合计超过基金总份额50%时,发生本基 金持有的现金、国债、中央银行票据、政策性金融债券以及 5个交易日内到期的其他金融工 具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合计低于10%且偏离度为负时,基金管理人应当对当日单个基金份 额持有人申请赎回基金份额超过基金总份额1%以上的赎回申请征收1%的强制赎回费用,并 将上述赎回费用全额计入基金财产。 8.7 申购份额与赎回金额的计算方式 本基金的申购、赎回价格为每份基金份额净值 1.00元。 1、申购份额的计算 采用“金额申购”方式,申购价格为每份基金份额净值 1.00元,计算公式: 申购份额=申购金额/1.00元 申购份额的计算结果保留到小数点后 2位,小数点后第 3位开始舍去,舍去部分归基金 财产。 例一:假定某投资人在 T日投资 1,000元申购本基金 A类基金份额,则其可得到的申购 份额计算如下: 申购份额=1,000/1.00=1,000.00份 2、赎回金额的计算 采用“份额赎回”方式,赎回价格为每份基金份额净值 1.00元。在不收取强制赎回费 的情况下,赎回金额的计算公式为: 赎回金额=赎回份额×基金份额净值 (1)部分赎回 招商招福宝货币市场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二零二零年第一号) 投资者部分赎回基金份额时,如其账户中的当日未付收益为正或该笔赎回完成后剩余的 基金份额按照每份 1.00元为基准计算的价值足以弥补其当日未付收益负值时,赎回金额按 如下公式计算: 赎回金额=赎回份额×1.00 赎回金额按实际确认的有效赎回份额乘以1.00元计算,计算结果保留到小数点后2位, 小数点后第 3位开始舍去,舍去部分归基金财产。 例二:某投资者持有本基金的 A类基金份额 10万份,T日收益为 100元,T日该投资者 赎回 5万份,则其可得到的赎回金额为: 赎回金额=50,000×1.00=50,000.00(元) 即:投资者赎回本基金的 A类基金份额 5万份,则其可得到的赎回金额为 5万元,投资 者账户内基金份额余额为 5万份,剩余收益为 100元。 (2)全部赎回 投资者全部赎回本基金份额余额时,基金管理人自动将投资者账户中的当日未付收益一 并结算并与赎回款一起支付给投资者,赎回金额按如下公式计算: 赎回金额=赎回份额×1.00+该份额对应的当日未付收益 赎回金额按实际确认的有效赎回份额乘以1.00元计算,计算结果保留到小数点后2位, 小数点后第 3位开始舍去,舍去部分归基金财产。 例三:某投资者赎回本基金的 A类基金份额 1万份,当前收益为 43元,则其可得到的 赎回金额为: 赎回金额=10,000×1.00+43.00=10,043.00元 即:投资者赎回本基金 A类份额 1万份,则其可得到的赎回金额为 10,043.00元。 3、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调整费率或收费方式,并最迟应于新的费 率或收费方式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8.8 拒绝或暂停申购的情形 发生下列情况时,基金管理人可拒绝或暂停接受投资人的申购申请: 1、因不可抗力导致基金无法正常运作。 2、发生基金合同规定的暂停基金资产估值情况。 3、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非正常停市,导致基金管理人无法计算当日基金资产净值。 4、基金管理人认为接受某笔或某些申购申请可能会影响或损害现有基金份额持有人利 益。 5、基金资产规模过大,使基金管理人无法找到合适的投资品种,或其他可能对基金业 绩产生负面影响,从而损害现有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情形。 招商招福宝货币市场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二零二零年第一号) 6、本基金出现当日净收益或累计未分配净收益小于零的情形,为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 的利益,基金管理人可暂停本基金的申购。 7、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基金销售机构、登记机构等因异常情况导致无法办理申 购业务。 8、当日超出基金管理人规定的基金总规模限额。 9、当影子定价法确定的基金资产净值与摊余成本法计算的基金资产净值的正偏离度绝 对值达到0.5%时。 10、基金管理人接受某笔或者某些申购申请有可能导致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的比例 达到或者超过50%,或者变相规避50%集中度的情形时。 11、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50%以上的资产出现无可参考的活跃市场价格且采用估 值技术仍导致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时,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确认后,基金管理人应当 暂停接受基金申购申请。 12、法律法规规定或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发生上述第1、2、3、5、6、7、8、9、11、12项暂停申购情形之一且基金管理人决定 暂停申购的,基金管理人应当根据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刊登暂停申购公告。如果投资人的 申购申请被拒绝,被拒绝的申购款项本金将退还给投资人。在暂停申购的情况消除时,基金 管理人应及时恢复申购业务的办理。发生上述第 9项情形时,基金管理人应当暂停接受申购 并在 5个交易日内将正偏离度绝对值调整到0.5%以内。 8.9 暂停赎回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的情形 发生下列情形时,基金管理人可暂停接受投资人的赎回申请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 1、因不可抗力导致基金管理人不能支付赎回款项。 2、发生基金合同规定的暂停基金资产估值情况。 3、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非正常停市,导致基金管理人无法计算当日基金资产净值。 4、连续两个或两个以上开放日发生巨额赎回。 5、本基金出现当日净收益或累计未分配净收益小于零的情形,为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 的利益,基金管理人可暂停本基金的赎回。 6、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销售机构或登记机构的异常情况导致基金销售系统、基 金登记系统或基金会计系统无法正常运行。 7、基金管理人认为接受某笔或某些赎回申请可能会影响或损害现有基金份额持有人利 益时。 招商招福宝货币市场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二零二零年第一号) 8、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50%以上的资产出现无可参考的活跃市场价格且采用估 值技术仍导致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时,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确认后,基金管理人应当 延缓支付赎回款项或暂停接受基金赎回申请。 9、法律法规规定或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发生上述情形之一且基金管理人决定暂停赎回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时,基金管理人应按 规定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已确认的赎回申请,基金管理人应足额支付;如暂时不能足额支付, 应将可支付部分按单个账户申请量占申请总量的比例分配给赎回申请人,未支付部分可延期 支付。若出现上述第 4项所述情形,按基金合同的相关条款处理。基金份额持有人在申请赎 回时可事先选择将当日可能未获受理部分予以撤销。在暂停赎回的情况消除时,基金管理人 应及时恢复赎回业务的办理并公告。 8.10 巨额赎回的认定及处理方式 1、巨额赎回的认定 若本基金单个开放日内的基金份额净赎回申请(赎回申请份额总数加上基金转换中转出 申请份额总数后扣除申购申请份额总数及基金转换中转入申请份额总数后的余额)超过前一 开放日的基金总份额的10%,即认为是发生了巨额赎回。 2、巨额赎回的处理方式 当基金出现巨额赎回时,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基金当时的资产组合状况决定全额赎回或 部分延期赎回。 (1)全额赎回:当基金管理人认为有能力支付投资人的全部赎回申请时,按正常赎回 程序执行。 (2)部分延期赎回:当基金管理人认为支付投资人的赎回申请有困难或认为因支付投 资人的赎回申请而进行的财产变现可能会对基金资产净值造成较大波动时,基金管理人在当 日接受赎回比例不低于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的10%的前提下,可对其余赎回申请延期办理。 若进行上述延期办理,对于单个基金份额持有人当日赎回申请超过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 40%以上的部分,将自动进行延期办理。对于其余当日非自动延期办理的赎回申请,应当按 单个账户非自动延期办理的赎回申请量占非自动延期办理的赎回申请总量的比例,确定当日 受理的赎回份额。对于未能赎回部分,投资人在提交赎回申请时可以选择延期赎回或取消赎 回。选择延期赎回的,将自动转入下一个开放日继续赎回,直到全部赎回为止;选择取消赎 回的,当日未获受理的部分赎回申请将被撤销。延期的赎回申请与下一开放日赎回申请一并 处理,无优先权,以此类推,直到全部赎回为止。如投资人在提交赎回申请时未作明确选择, 投资人未能赎回部分作自动延期赎回处理。部分延期赎回不受单笔赎回最低份额的限制。 招商招福宝货币市场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二零二零年第一号) (3)暂停赎回:连续 2个开放日以上(含本数)发生巨额赎回,如基金管理人认为有必 要,可暂停接受基金的赎回申请;已经接受的赎回申请可以延缓支付赎回款项,但不得超过 20个工作日,并应当在指定媒介上进行公告。 (4)为公平对待不同类别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如本基金单个基金份额持有人 在单个开放日申请赎回基金份额超过基金总份额10%的,基金管理人可对其采取延期办理部 分赎回申请或者延缓支付赎回款项的措施。 3、巨额赎回的公告 当发生上述巨额赎回并延期办理时,基金管理人应当通过邮寄、传真或者招募说明书规 定的其他方式在 3个交易日内通知基金份额持有人,说明有关处理方法,并在 2日内在指定 媒介上刊登公告。 8.11 暂停申购或赎回的公告和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的公告 1、发生上述暂停申购或赎回情况的,基金管理人应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 在指定媒介上刊登暂停公告。 2、暂停结束,基金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时,基金管理人应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 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刊登基金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公告,并公告最近 1个工作日的各类基 金份额的每万份基金已实现收益和 7日年化收益率。 8.12 基金转换 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基金合同的规定决定开办本基金与基金管理人 管理的其他基金之间的转换业务,基金转换可以收取一定的转换费,相关规则由基金管理人 届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规定制定并公告,并提前告知基金托管人与相关机构。 8.13 基金的非交易过户 基金的非交易过户是指基金登记机构受理继承、捐赠和司法强制执行等情形而产生的非 交易过户以及登记机构认可、符合法律法规的其它非交易过户。无论在上述何种情况下,接 受划转的主体必须是依法可以持有本基金基金份额的投资人。 继承是指基金份额持有人死亡,其持有的基金份额由其合法的继承人继承;捐赠指基金 份额持有人将其合法持有的基金份额捐赠给福利性质的基金会或社会团体;司法强制执行是 指司法机构依据生效司法文书将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额强制划转给其他自然人、法 人或其他组织。办理非交易过户必须提供基金登记机构要求提供的相关资料,对于符合条件 的非交易过户申请按基金登记机构的规定办理,并按基金登记机构规定的标准收费。 招商招福宝货币市场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二零二零年第一号) 8.14 基金的转托管 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办理已持有基金份额在不同销售机构之间的转托管,基金销售机构可 以按照规定的标准收取转托管费。 8.15 定期定额投资计划 基金管理人可以为投资人办理定期定额投资计划,具体规则由基金管理人另行规定。投 资人在办理定期定额投资计划时可自行约定每期扣款金额,每期扣款金额必须不低于基金管 理人在相关公告或更新的招募说明书中所规定的定期定额投资计划最低申购金额。 8.16 基金的冻结、解冻及质押或其他基金业务 基金登记机构只受理国家有权机关依法要求的基金份额的冻结与解冻,以及登记机构认 可、符合法律法规的其他情况下的冻结与解冻。基金份额被冻结的,被冻结部分产生的权益 一并冻结,被冻结部分份额仍然参与收益分配与支付。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另有规定的除外。 如相关法律法规允许基金管理人办理基金份额的质押业务或其他基金业务,基金管理人 将制定和实施相应的业务规则。 8.17 基金份额的转让 在法律法规允许且条件具备的情况下,基金管理人可受理基金份额持有人通过中国证监 会认可的交易场所或者交易方式进行份额转让的申请并由登记机构办理基金份额的过户登 记。基金管理人拟受理基金份额转让业务的,将提前公告,基金份额持有人应根据基金管理 人公告的业务规则办理基金份额转让业务。 招商招福宝货币市场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二零二零年第一号) §9 基金的投资 9.1 投资目标 在兼顾基金资产的安全性和高流动性的前提下,力争实现超越业绩比较基准的投资回报。 9.2 投资理念 基金将遵循安全性和流动性优先原则,通过对宏观经济、政策环境、市场状况和资金供 求的深入分析,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主动构建及调整投资组合,力争获取超额收益。 9.3 投资范围 本基金投资于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允许投资的金融工具,包括:现金,期限在 1年以内 (含 1年)的银行存款、债券回购、中央银行票据、同业存单,剩余期限在 397天以内(含 397天)的债券、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资产支持证券,及中国证监会、中国人民银行 认可的其它具有良好流动性的货币市场工具。 如果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货币市场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 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9.4 业绩比较基准 人民币活期存款基准利率(税后)。 本基金定位为现金管理工具,注重基金资产的流动性和安全性,因此采用人民币活期存 款基准利率(税后)作为业绩比较基准。活期存款利率由中国人民银行公布,如果活期存款 利率或利息税发生调整,则新的业绩比较基准将从调整当日起开始生效。如果今后法律法规 发生变化,或者中国人民银行调整或停止该基准利率的发布,或者市场中出现其他代表性更 强、更科学客观的业绩比较基准适用于本基金时,经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后, 本基金可以在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后变更业绩比较基准并及时公告,而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 人大会。 9.5 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与平均剩余存续期计算方法 1、计算公式 货币市场基金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的计算公式为: 招商招福宝货币市场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二零二零年第一号) .投资于金融工具产生的资产×剩余期限-.投资于金融工具产生的负债×剩余期限+债券正回购×剩余期限 投资于金融工具产生的资产.投资于金融工具产生的负债+债券正回购 其中: 投资于金融工具产生的资产包括现金、期限在一年以内(含一年)银行存款、同业存单、 逆回购、中央银行票据、剩余期限在397 天以内(含397 天)的债券、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 工具、资产支持证券、买断式回购产生的待回购债券、或中国证监会及中国人民银行认可的 其他具有良好流动性的货币市场工具。 投资于金融工具产生的负债包括期限在一年以内(含一年)正回购、买断式回购产生的 待返售债券等。 采用“摊余成本法”计算的附息债券成本包括债券的面值和折溢价;贴现式债券成本包 括债券投资成本和内在应收利息。 2、各类资产和负债剩余期限和剩余存续期限的确定 (1)银行活期存款、清算备付金、交易保证金的剩余期限和剩余存续期限为0天;证券 清算款的剩余期限和剩余存续期限以计算日至交收日的剩余交易日天数计算; (2)银行定期存款、同业存单的剩余期限和剩余存续期限以计算日至协议到期日的实 际剩余天数计算;有存款期限,根据协议可提前支取且没有利息损失的银行存款,剩余期限 和剩余存续期限以计算日至协议到期日的实际剩余天数计算;银行通知存款的剩余期限和剩 余存续期限以存款协议中约定的通知期计算; (3)组合中债券的剩余期限和剩余存续期限是指计算日至债券到期日为止所剩余的天 数,以下情况除外:允许投资的可变利率或浮动利率债券的剩余期限以计算日至下一个利率 调整日的实际剩余天数计算;允许投资的可变利率或浮动利率债券的剩余存续期限以计算日 至债券到期日的实际剩余天数计算; (4)回购(包括正回购和逆回购)的剩余期限和剩余存续期限以计算日至回购协议到 期日的实际剩余天数计算; (5)中央银行票据的剩余期限和剩余存续期限以计算日至中央银行票据到期日的实际 剩余天数计算; (6)买断式回购产生的待回购债券的剩余期限和剩余存续期限为该基础债券的剩余期 41 招商招福宝货币市场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二零二零年第一号) 限; (7)买断式回购产生的待返售债券的剩余期限和剩余存续期限以计算日至回购协议到 期日的实际剩余天数计算; (8)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平均剩余期限和平均剩余存续期限的计算结果保留至整数位,小数点后四舍五入。如法 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对剩余期限和剩余存续期限计算方法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9.6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货币市场基金,是证券市场中的低风险品种。本基金的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低 于股票型基金、混合型基金、债券型基金。 9.7 投资策略 本基金以严谨的市场价值分析为基础,采用稳健的投资组合策略,通过对短期金融工具 的组合操作,在保持本金的安全性与资产流动性的同时,追求稳定的当期收益。 ●根据宏观经济指标、货币政策的研究,确定组合平均剩余到期期限; ●根据各期限各品种的流动性、收益性以及信用水平来确定组合资产配置; ●根据市场资金供给情况对组合平均剩余期限以及投资品种比例进行适当调整; ●在保证组合流动性的前提下,利用现代金融分析方法和工具,寻找价值被低估的投资 品种和无风险套利机会。 ●合理有效分配基金的现金流,保持本基金的流动性。 1、本基金主要投资策略的制定将依据以下投资方法和技术 (1)收益率曲线研究 短期资金市场同债券市场紧密相关,连接两个市场的分析工具是收益率曲线。本基金将 根据债券市场收益率曲线以及隐含的短期收益率和远期利率提供的价值判断基础,为各种投 资策略的制定提供决策依据。 (2)短期资金市场的资金供给与需求研究 (未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