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燃气:出资组建重庆渝西天然气管道有限公司的对外投资公告

时间:2020年01月16日 16:25:56 中财网
原标题:重庆燃气:关于出资组建重庆渝西天然气管道有限公司的对外投资公告


证券代码:600917 证券简称:重庆燃气 公告编号:2020-002



重庆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出资组建重庆渝西天然气管道有限公司的

对外投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投资标的名称:重庆渝西天然气管道有限公司(暂定名)。

. 投资金额及持股比例:公司出资6.4亿元(首期出资2.56亿
元),为第一大股东,持有股权32%。





一、投资概述

根据重庆市委、市政府规划部署,为服务渝西地区天然气(页岩
气)勘探开发,实现渝西地区天然气资源与国家干网、主城管网的互
联互通,公司拟作为第一大股东参与组建 “重庆渝西天然气管道有
限公司”(暂定名,以下简称合资公司)。


本投资项目已于2020年1月15日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
议审议通过,本议案不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合资公司其他合资
各方内部核准流程尚在履行中,合资项目需获得政府部门对该项目的
相关批复文件后,方可开始项目建设。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的规定,本次投资不属于关联
交易和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二、合资公司基本情况

合资公司暂定名“重庆渝西天然气管道有限公司”,拟定注册资
本人民币20亿元,经营范围为天然气管道输送及配套设施投资、建
设、运营及租赁。上述内容以登记主管部门最终核定为准。


合资公司由五家单位共同组建,出资金额、方式及持股比例如下:

序号

出资人

出资额(万元)

持股比例(%)

出资方式

1


重庆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64000

32%

货币

2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50000

25%

货币

3


中国石化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

50000

25%

货币

4


重庆页岩气产业投资基金有限责任公司

34000

17%

货币

5


重庆聚祥燃气有限公司

2000

1%

货币



合计

200000

100%





三、其他合资方介绍

(一)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安德路16号

法定代表人:王宜林

注册资本:18,302,097万元

成立日期:1999年11月05日

主要经营范围:原油和天然气的勘探、开发生产销售;原油和天
然气的勘探、开发生产销售;基本石油化工产品、 衍生及其他的天
然气存和销售;基本石油化工产品、 衍生及其他的天然气存和销售。



(二)中国石化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安德路甲67号六层

法定代表人:高爱华

注册资本:50,000万元

成立日期:2009年12月01日

主要经营范围:天然气项目投资;天然气储运技术开发、技术咨
询、技术服务、技术服务;造价咨询、招标代理;销售建筑材料。


(三)重庆页岩气产业投资基金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重庆市两江新区龙晴路2号A1幢1-9-1

法定代表人:胡建国

注册资本:100,000万元

成立日期:2015年6月11日

主要经营范围:页岩气及相关领域、矿产资源领域、新能源新材
料领域、其他领域的股权投资及咨询服务。


(四)重庆聚祥燃气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重庆市渝北区龙兴镇两江大道618号

法定代表人:何福俊

注册资本:1200.2万元

成立日期:2016年09月09日

主要经营范围:从事燃气经营;天然气技术开发、技术咨询等。


公司已对交易各方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及其交易履约能力进行了
必要的尽职调查,各合资方在设立及存续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其它


规范性文件规定,具备对外投资资格,资产状况能满足合资设立公司,
不存在法律上的障碍。


四、拟签订合资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目前尚未签署合资协议,具体内容和相关条款以实际签署的
合资协议为准。合资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1.合资方出资期限

合资公司注册资本金为人民币20亿元。由合资方按持股比例在
合资公司登记设立后一个月内以货币方式首期出资8亿元,后续出资
由合资公司按批准的投资计划和业务发展计划向各方发出缴付通知
后60日内缴付至合资公司。


2.合资公司的经营模式

合资各方通过设立的合资公司投资建设、管理、运营重庆渝西天
然气输气管网项目(合资项目),为用户提供天然气管输服务,通过
收取天然气管输费,获取收益和利润。


3.合资项目内容及规划

合资项目为渝西天然气输气管网,建设内容包括1条天然气输气
干线和9条天然气输气支线,长度共计约550千米,预计建设投资
74.12亿元。项目建设分三期推进,结合天然气(页岩气)资源落实
及开采进度和输气需求,由合资公司逐步实施。


该合资协议尚需合资各方履行内部决策核准程序。


五、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根据可研报告,该合资项目上游资源可靠,下游市场落实,整个


工程项目技术水平成熟可靠,经济效益可行。公司作为第一大股东参
与组建本合资公司,有利于提高公司对渝西地区天然气(页岩气)资
源的调配能力,拓展管输业务,增强在城镇燃气终端业务发展上的竞
争优势,巩固与上游企业的合作关系,符合自身的战略发展方向。


合资公司其他合资各方内部核准流程尚在履行中,合资项目需获
得政府部门对该项目的相关批复文件后,方可开始项目建设。本项目
建设周期长,投资金额大,且上下游涉及企业较多,运营环境复杂,
如果未来工作气量达不到设计规模,会对公司财务造成一定影响。


公司将根据合资公司组建情况及时履行后续信息披露义务。敬请
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防范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重庆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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