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精测电子:为子公司申请银行贷款提供担保
证券代码:300567 证券简称:精测电子 公告编号:2020-010 武汉精测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申请银行贷款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武汉精测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1月16日召 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申请银行贷款提供担 保的议案》,具体内容如下: 因业务发展需要,公司为控股子公司上海精测半导体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上海精测”)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以下简称“招商银行”) 申请开立不超过人民币4.725亿元的融资性保函,用于上海精测向中国进出口银 行上海分行申请贷款,保函有效期为保函出具之日起60个月,具体内容以合同约 定为准。 公司拟对全资子公司武汉精立电子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武汉精立”) 2020年度向招商银行申请不超过1亿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提供保证担保,担保总 额不超过1亿元人民币。授信品种:流动资金贷款、商业承兑汇票、国内信用证、 保函(包含融资性保函,对外担保保函)、票据贴现以及其他方式,最终以招商 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及授信期限为准。担保金额及担保期间以实际签署的担 保协议为准,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彭骞先生办理上述综合授信额度内的一 切授信的相关手续,并签署有关法律文件,授权期限自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36个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上述担保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上海精测半导体技术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8年07月03日 注册资本:人民币65,000.0000万元整 住所:上海市青浦区徐泾镇双浜路269、299号1幢1、3层 法定代表人:彭骞 主营业务:半导体、计算机、显示屏、光伏、锂电池、新能源、检测设备、 测试设备科技领域内的技术服务、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开发,生产检测设 备、测试设备,机械设备的安装及维修,芯片设计,面板设计,计算机软硬件开 发,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销售自产产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 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构成: 股东名称 认缴出资额 (万元) 股权比例 (%) 武汉精测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30,000 46.2 上海精圆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0,000 15.4 马骏 2,500 3.8 刘瑞林 2,500 3.8 国家集成电路产业投资基金股份有限公司 10,000 15.4 上海半导体装备材料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 业(有限合伙) 5,000 7.7 上海青浦投资有限公司 5,000 7.7 总计 65,000 100 与公司关系: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 主要财务指标 2018年(单位:元) 2019年9月30日(单位:元) 资产总额 103,303,576.17 261,482,458.87 负债总额 9,266,766.27 18,116,066.63 净资产 94,036,809.90 243,366,392.24 营业收入 2,586,206.86 4,092,141.91 净利润 -5,963,190.10 -50,670,417.66 (二)武汉精立电子技术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13年6月24日 注册资本:26,645万元 住所: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流芳园南路22号 法定代表人:彭骞 主营业务:平面显示技术的研发;液晶测试系统、有机发光二极管显示器测 试系统、机电自动化设备、计算机测控系统集成、太阳能、锂电池测试系统、电 源测试系统、半导体测试设备的研发、生产、批发零售及技术服务;芯片设计; 电子产品设计、生产、批发零售;货物及技术进出口(国家禁止或限制进出口的 货物及技术除外)。(依法须经审批的项目,经相关部门审批后方可开展经营活 动) 股东构成:公司持有100%股权 与公司关系: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 主要财务指标 2018年(单位:元) 2019年9月30日(单位:元) 资产总额 306,828,233.62 482,423,931.65 负债总额 87,489,294.27 139,260,973.58 净资产 219,338,939.35 343,162,958.07 营业收入 948,531,56.96 22,406,904.14 净利润 34,520,643.91 47,824,018.72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因业务发展需要,公司为控股子公司上海精测向招商银行申请开立不超过人 民币4.725亿元的融资性保函,用于上海精测向中国进出口银行上海分行申请贷 款,保函有效期为保函出具之日起60个月,具体内容以合同约定为准。 公司为武汉精立向招商银行申请授信提供的担保为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武汉 精立将根据实际经营需要,与招商银行签订综合授信合同或借款合同,最终实际 担保总额将不超过本次授予的担保额度。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申请银行贷款提供 担保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为控股子公司上海精测向招商银行申请开立不超 过人民币4.725亿元的融资性保函以及为武汉精立向招商银行申请授信提供担 保的行为,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章程》、 《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上海精测、武汉精立作为被 担保对象经营情况良好,资产质量优良,上述担保行为不会损害公司利益,不会 对公司及子公司产生不利影响。 上述被担保人为公司全资及控股子公司,公司未要求其提供反担保。 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对外担保全部为合并报表范 围内的子公司的担保,上海精测、武汉精立资产优良,公司对其有绝对的控制权, 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有效控制的范围之内,贷款主要为其生产经营所需,公司对 其担保不会损害公司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的情形。上述担保事项符合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其决策程 序合法、有效。 五、累计对外担保总额及逾期担保事项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的所有对外担保仅限于纳入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内的 公司,担保方式为连带保证责任担保;公司尚处有效期内的实际对外担保总额为 40,000万元(不含子公司对公司的担保),占公司截至2018年12月31日净资 产的34.56%。此次对外担保金额占公司截至2018年12月31日净资产的49.46%。 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事项。 六、备查文件 1、《武汉精测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武汉精测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 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武汉精测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1月16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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