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银中债1-3年期农发行债券指数 : 中银中债1-3年期农发行债券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2020年第1号)
中银中债 1 - 3 年期农发行债券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 招募说明书 摘要 ( 20 20 年 第 1 号) 基金管理人: 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〇年一月 重要提示 本基金经2019年4月16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9]734号文募集注册。 本基金的基金合同于2019年6月17日正式生效。 基金管理人保证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注册, 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保 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中国证监会不对基金的投资价值及市场前景等作出实 质性判断或者保证。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 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本摘要根据基金合同和基金招募说明书编写。基金合同是约定基金当事人之间权利、义 务的法律文件。基金投资人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本基金合 同的当事人,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并按照《基金 法》、《运作办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基金投资人欲了解基 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应详细查阅基金合同。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根据所持有份额享受基金的收益,但同时也要承担相应的投资风险。 投资者认购(或申购)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招募说明书、基金合同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信 息披露文件,全面认识本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自主判断基金的投资价值,自主做出投 资决策,并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包括因政治、经济、社会等环境因素对证券价 格产生影响而形成的系统性风险,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统性风险,由于基金投资者连续大量 赎回基金产生的流动性风险,基金管理人在基金管理实施过程中产生的基金管理风险,基金 投资过程中产生的操作风险,因交收违约和投资债券引发的信用风险,基金投资对象与投资 策略引致的特有风险,等等。本基金的特定风险详见招募说明书“风险揭示”章节。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本基金的预期收益和预期风险高于货币市场基金,低于混合型基 金和股票型基金。本基金为指数型基金,力争将年化跟踪误差控制在2%以内,具有与标的 指数相似的风险收益特征。 投资者应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并对于认购(或申购)基金的意愿、时机、数 量等投资行为作出独立决策。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也不构成对本 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 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本基金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数不得达到或超过基金份额总数的50%,但在基金运 作过程中因基金份额赎回等情形导致被动达到或超过50%的除外。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另 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本更新招募说明书所载内容截止日为2019年12月18日(本招募说明书中关于基金合 同内容变更事项的内容截止日为2019年10月24日),基金投资组合报告和基金业绩表现 等相关财务数据截止至2019年9月30日(财务数据未经审计)。本基金托管人已复核了本 次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一、 基金合同生效日 2 019 年 6 月 17 日 二、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简况 名称: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200 号中银大厦 45 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200 号中银大厦 26 楼、 27 楼、 45 楼 法定代表人:章砚 设立日期: 2004 年 8 月 12 日 电话:( 021 ) 38834999 联系人:高爽秋 注册资本: 1 亿元人民币 股权结构: 股 东 出资额 占注册资本的比例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人民币 8350 万元 83.5% 贝莱德投资管理(英国)有限公司 相当于人民币 1650 万元的美元 16.5% (二)主要人员情况 1 、董事会成员 章砚( ZHANG Yan )女士,董事长。国籍:中国。英国伦敦大学伦敦政治经济学院公 共金融政策专业硕士。现任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历任中国银行总行全球金融市场 部主管、助理总经理、总监,总行金融市场总部、投资银行与资产管理部总经理。 李道滨( LI Daobin )先生,董事。国籍:中国。清华大学法学博士。中银基金管理有 限公司执行总裁。 2000 年 10 月至 2012 年 4 月任职于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历任市场部 副总监、总监、总经理助理和公司副总经理。 韩温( HAN Wen )先生,董事。国籍:中国。首都经济贸易大学经济学学士。现任中 国银行总行人力资源部副总经理。历任中国银行北京市分行公司业务部高级经理,通州支行 副行长,海淀支行副行长,上地支行副行长(主持工作)、行长,丰台支行行长等职。 杨柳( YANG Liu )先生,董事。国籍:中国。 2019 年 9 月起担任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 司董事。武汉大学经管学院企业管理硕士研究生。现任中国银行财富与私人银行部副总经理。 曾任中国东方信托投资公司 (原中国银行信托公司)副处长、处长,中国银行托管部处长、 副总经理。 曾仲诚( Paul Tsang )先生,董事。国籍:中国。为贝莱德亚太区首席风险管理总监、 董事总经理,负责领导亚太区的风险管理工作,同时担任贝莱德亚太区执行委员会成员。曾 先生于 2015 年 6 月加入贝莱德。此前,他曾担任摩根士丹利亚洲首席风险管理总监,以及 其亚太区执行委员会成员,带领独立的风险管理团队,专责管理摩根士丹利在亚洲各经营范 围的市场、信贷及营运风险,包括机构销售及交易(股票及固定收益)、资本市场、投资银 行、投资管理及财富管理业务。曾先生过 去亦曾于美林的市场风险管理团队效力九年,并曾 于瑞银的利率衍生工具交易 \ 结构部工作两年。曾先生现为中国清华大学及北京大学的风险 管理客座讲师。他拥有美国威斯康辛大学麦迪逊分校工商管理学士学位,以及宾夕法尼亚大 学沃顿商学院工商管理硕士学位。 赵欣舸( ZHAO Xinge )先生,独立董事。国籍:中国。美国西北大学经济学博士。 曾 在美国威廉与玛丽学院商学院任教,并曾为美国投资公司协会(美国共同基金业行业协会) 等公司和机构提供咨询。现任中欧国际工商学院金融学与会计学教授、副教务长和金融 MBA 主任,并在华宝信托担任独立董事 。 杜惠芬( DU Huifen )女士,独立董事。国籍:中国。山西财经大学经济学学士,美国 俄克拉荷马州梅达斯经济学院工商管理硕士,澳大利亚国立大学高级访问学者,中央财经大 学经济学博士。现任中央财经大学金融学院教授,兼任新时代信托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曾任山西财经大学计统系讲师、山西财经大学金融学院副教授、中央财经大学独立学院(筹) 教授、副院长、中央财经大学金融学院副院长等职。 付磊( Fu Lei )先生,独立董事。国籍:中国。首都经济贸易大学管理学博士。现任首 都经济贸易大学会计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兼任中国商业会计学会常务理事、中国内部审 计协会理事、中国会计学会会计史专业委员会主任、北京会计学会常务理事、北京总会计师 协会学术委员,江河创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北京九强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 董事、航天长征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国投泰康信托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等职。 孙祁祥( SUN Qixiang )女士,独立董事。国籍:中国。北京大学经济学博士。现任北 京大学经济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兼任北京大 学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 PPP )研究中心主 任、北京大学中国保险与社会保障研究中心主任。曾任北京大学经济学院院长、亚太风险与 保险学会主席、美国哈佛大学访问教授。 2 、监事 卢井泉( LU Jingquan )先生,监事,国籍:中国。南京政治学院法学硕士。历任空军 指挥学院教员、中国银行总行机关党委组织部副部长、武汉中北支行副行长、企业年金理事 会高级经理、投资银行与资产管理部高级交易员。 赵蓓青( ZHAO Beiqing )女士,职工监事,国籍:中国,研究生学历。历任辽宁省证 券公司上海总部交易员、天治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交易 员、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交易员、交 易主管。现任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交易部总经理。 3 、管理层成员 李道滨( LI Daobin )先生,董事、执行总裁。简历见董事会成员介绍。 欧阳向军( Jason X. OUYANG )先生,督察长。国籍:加拿大。中国证券业协会 - 沃顿 商学院高级管理培训班 (Wharton - SAC Executive Program) 毕业证书,加拿大西部大学毅伟商 学院 (Ivey School of Business , Western University) 工商管理硕士( MBA )和经济学硕士。曾 在加拿大太平洋集团公司、加拿大帝国商业银行和加拿大伦敦人寿保险公司等海外机构从事 金融工作多年,也曾任蔚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现英大证券)研究发展中心总经理、融通基 金管理公司市场拓展总监、监察稽核总监和上海复旦大学国际金融系国际金融教研室主任、 讲师。 张家文( ZHANG Jiawen )先生,副执行总裁。国籍:中国。西安交通大学工商管理硕 士。历任中国银行苏州分行太仓支行副行长、苏州分行风险管理处处长、苏州分行工业园区 支行行长、苏州分行副行长、党委委员。 陈军( CHEN Jun )先生,副执行总 裁。国籍:中国。上海交通大学工商管理硕士、美 国伊利诺伊大学金融学硕士。 2004 年加入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历任基金经理、权益投 资部总经理、助理执行总裁。 王圣明( WANG Shengming )先生,副执行总裁。国籍:中国。北京师范大学教育管理 学院硕士。现任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执行总裁。历任中国银行托管业务部副总经理。 闫黎平( YAN Liping )女士,副执行总裁。国籍:中国。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法学硕士。 2019 年加入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现任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执行总裁。曾任南方基 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总 裁助理兼保险机构业务部总经理。 4 、基金经理 郑涛( ZHENG Tao )先生 , 金融学博士。曾任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交易员。 2015 年 加入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曾任专户投资经理。 2016 年 6 月至今任中银美元债基金基金 经理, 2017 年 6 月至 2019 年 10 月 任中银丰实基金基金经理, 2017 年 6 月至今任中银丰和 基金基金经理, 2017 年 12 月至今任中银丰禧基金基金经理, 2018 年 1 月至今任中银丰荣基 金基金经理。中级经济师, 2018 年 3 月至今任中银中债 7 - 10 年国开债指数基金基金经理, 2018 年 9 月至今任中银中债 3 - 5 年期农发行债券指数基金基金经理 , 2019 年 3 月至今任中 银中债 1 - 3 年期国开行债券指数基金基金经理 , 2019 年 6 月至今任中银中债 1 - 3 年期农发行 债券指数基金基金经理 。中级经济师。具有 10 年证券从业年限。具备基金、证券、银行间 本币市场交易员、黄金交易员从业资格。 田原( TIAN Yuan )先生, 工学硕士。 2012 年加入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曾任固定收 益研究员、中银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资管一部投资经理。 2019 年 2 月至今任中银丰进基金基 金经理, 2019 年 3 月至今任中银中债 1 - 3 年期国开行债券指数基金基金经理, 2019 年 6 月 至今任中银中债 1 - 3 年期农发行债券指数基金基金经理。具有 8 年证券从业年限。具备基金 从业资格。 5 、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的姓名及职务 主席:李道滨(执行总裁) 成员:陈军(副执行总裁)、奚鹏洲(固定收益投资部总经理)、李建(权益投资部总经 理)、张发余(研究部总经理)、方明(专户理财部副总经理)、李丽洋(财富管理部副总经 理) 列席成员:欧阳向军(督察长) 6 、上述人员之间均不存在近亲属关系。 三、基金托管人 (一)基本情况 名称: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江苏银行”) 住所:江苏省南京市中华路 26 号 办公地址:江苏省南京市中华路 26 号 法定代表人:夏平 成立时间: 2007 年 1 月 22 日 组织形式: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 115.44 亿元人民币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基金托管业务批准文号:证监许可【 2014 】 619 号 联系人:朱振兴 电话: 025 ‐ 58587832 (二)主要人员情况 江苏银行托管业务条线现有员工 61 名,来自于基金、券商、托管行等不同的行业,具 有会计、金融、法律、 IT 等不同的专业知识背景,团队成员具有较高的专业知识水平、良 好的服务意识、科学严谨的态度;部门管理层有 20 年以上金融从业经 验,精通国内外证券 市场的运作。 (三)基金托管业务经营情况 2014 年,江苏银行先后获得基金托管业务资格及保险资金托管业务资格。江苏银行依 靠严密科学的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体系以及先进的营运系统和专业的服务团队,严格履行资 产托管人职责,为境内外广大投资者、金融资产管理机构和企业客户提供安全、高效、专业 的托管服务。目前江苏银行的托管业务产品线已涵盖公募基金、信托计划、基金专户、基金 子公司专项资管计划、券商资管计划、产业基金、私募投资基金等。江苏银行将在现有的基 础上开拓创新继续完善各类托管产品线。江苏银行同时可 以为各类客户提供提供现金管理、 绩效评估、风险管理等个性化的托管增值服务。 四、相关服务机构 (一)基金份额发售机构 1、直销机构 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200号中银大厦45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200号中银大厦26楼、27楼、45楼 法定代表人:章砚 电话:(021)38834999 传真:(021)50960970 1) 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中心柜台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200 号中银大厦 45 楼 客户服务电话: 021 - 3883 4788 , 400 - 888 - 5566 电子信箱: clientservice@bocim.com 联系人: 曹卿 2) 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电子直销平台 本公司电子直销平台包括: 中银基金官方网站( www.bocim.com ) “ 中银基金 ” 官方微信服务号 中银基金官方 APP 客户端 客户服务电话: 021 - 3883 4788 , 400 - 888 - 5566 电子信箱: clientservice@bocim.com 联系人:张磊 2、其他销售机构 (1)上海陆金所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333号14楼09单元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333号14楼 法定代表人:王之光 客户服务电话:4008219031 联系人:宁博宇 网址:www.lufunds.com (2)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190号2号楼2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宛平南路88号东方财富大厦 法定代表人:其实 客户服务电话:95021/4001818188 联系人:苑格格 网址:http://fund.eastmoney.com/ (3)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欧阳路196号26号楼2楼41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南路1118号鄂尔多斯国际大厦903~906室 法定代表人:杨文斌 客户服务电话:4007009665 联系人:王诗玙 网址:www.ehowbuy.com (4)珠海盈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珠海市横琴新区宝华路6号105室-3491 办公地址:广州市海珠区琶洲大道东1号保利国际广场南塔1201-1203室 法定代表人:肖雯 客户服务电话:020-89629066 联系人:邱湘湘 网址:www.yingmi.cn (5)上海利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宝山区蕴川路5475号1033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虹口区东大名路1098号浦江国际金融广场 法定代表人:李兴春 客户服务电话:400-921-7755 联系人:陈孜明 网址:www.leadfund.com.cn (6)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杭州市文二西路1号903室 办公地址:杭州市西湖区文二西路1号元茂大厦903室 法定代表人:凌顺平 客户服务电话:4008773772 联系人:董一锋 网址:www.5ifund.com (7)北京蛋卷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创远路34号院6号楼15层1501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创远路34号院6号楼15层1501室 法定代表人:钟斐斐 客户服务电话:400-159-9288 网址: danjuanapp.com (8)阳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海南省三亚市迎宾路360-1号三亚阳光金融广场16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阳门外大街乙12号院1号昆泰国际大厦12层 法定代表人:李科 客户服务热线:95510 联系人:王超 公司网站:http://fund.sinosig.com/ (9)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五常街道文一西路969号3幢5层599室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万塘路18号黄龙时代广场B座6F 法定代表人:祖国明 客户服务电话:4000-766-123 联系人:韩爱彬 网址:www.fund123.cn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选择其它符合要求的机构销售本基金,并在基 金管理人网站公示。 (二)登记机构 名称: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200号中银大厦45楼 办公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200号中银大厦26楼、27楼、45楼 法定代表人:章砚 电话:(021)38834999 传真:(021)68871801 联系人:乐妮 (三)出具法律意见书的律师事务所 名称: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 住所:上海市银城中路68号时代金融中心19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68号时代金融中心19楼 负责人:俞卫锋 电话:(021)31358666 传真:(021)31358600 经办律师:黎明、陈颖华 联系人:陈颖华 (四)审计基金财产的会计师事务所 名称: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 1318 号星展银行大厦 6 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湖滨路 202 号领展企业广场 2 座普华永道中心 11 楼 执行事务合伙人:李丹 电话: (021)2323 8888 传真: (021)2323 8800 联系人:沈兆杰 经办会计师:张振波、沈兆杰 五、基金的名称 中银中债 1 - 3 年期国开行债券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六、基金的类型 债券 型证券投资基金 七、基金的投资目标 本基金通过指数化投资,争取在扣除各项费用之前获得与标的指数相似的总回报,追求 跟踪偏离度及跟踪误差的最小化,力争日均跟踪偏离度的绝对值不超过0.2%,年化跟踪误 差不超过2%。 八、基金的投资范围 本基金主要投资于标的指数的成份农发债、备选成份农发债、其他农发债等。为更好地 实现投资目标,本基金会少量投资于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国债、政策性金融债、债券回购、 银行存款、同业存单、货币市场工具、国债期货以及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 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 本基金不投资于股票,同时本基金不参与可转换债券投资。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 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本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金投资于债券资产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0%;其 中投资于标的指数成份券和备选成份券的比例不低于本基金非现金基金资产的80%;每个 交易日日终扣除国债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本基金持有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 内的政府债券的比例合计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 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如果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变更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限制,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 后,可以调整上述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 九、标的指数 中债 - 1 - 3 年农发行债券指数 如果今后本基金所跟踪的标的指数的指数编制单位变更 或停止该指数的编 制、发布或 授权,或该指数由其他指数替代、或由于指数编制方法的重大变更等事项导致该指数不宜继 续作为标的指数,或证券市场有其他代表性更强、更适合投资的指数推出,基金管理人认为 有必要作相应调整时,本基金管理人可以依据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合法权益的原则,在履行 适当程序后变更本基金的标的指数、业绩比较基准和基金名称等。 若变更标的指数涉及本基金投资范围或投资策略的实质性变更,则基金管 理人应就变 更标的指数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报中国证监会备案且在指定媒介公告。若变更标的指 数对基金投资范围和投资策略无实质性影响(包括但不限于指数编制单位变更、指数更名等 事项),则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基金管理人应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后,报中国 证监会备案并及时公告。标的指数发生变更的,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也相应变更。 十、基金的投资策略 (一)投资策略 本基金为指数基金,主要采用抽样复制和动态最优化的方法,投资于标的指数中具有代 表性和流动性的成份券和备选成份券,或选择非成份券作为替代,构造与标的指数风险收益 特征相似的资产组合,以实现对标的指数的有效跟踪。 在正常市场情况下,本基金力争追求日均跟踪偏离度的绝对值不超过0.2%,将年化跟 踪误差控制在2%以内。如因标的指数编制规则调整等其他原因,导致基金跟踪偏离度和跟 踪误差超过了上述范围,基金管理人应采取合理措施,避免跟踪误差进一步扩大。 1、债券指数化投资策略 (1)债券投资组合的构建策略 构建投资组合的过程主要分为三步:划分债券层级、筛选目标组合成份券和逐步调整建 仓。 ①划分债券层级 本基金根据债券的剩余期限将标的指数成份券划分层级,按照分层抽样的原 理,确定各层级成份券及其权重。 ②筛选目标组合成份券 分层完成后,本基金在各层级成份券内利用动态最优化或随机抽样等方法筛选出与各层 级总体风险收益特征(例如久期、凸性等)相近的且流动性较好(主要考虑发行规模、日均 成交金额、期间成交天数等指标)的个券组合,或部分投资于非成份券,以更好的实现对标 的指数的跟踪。 ③逐步建仓 本基金将根据实际的市场流动性情况和市场投资机会逐步建仓。 (2)债券投资组合的调整策略 ①定期调整 基金管理人将每月评估投资组合整体以及各层级债券与标的指数的偏离情况,定期对投 资组合进行调整,以确保组合总体特征与标的指数相似,并缩小跟踪误差。 ②不定期调整 当发生较大的申购赎回、组合中债券派息、债券到期以及市场波动剧烈等情况,导致投 资组合与标的指数出现偏离,本基金将综合考虑市场流动性、交易成本、偏离程度等因素, 对投资组合进行不定期的动态调整以缩小跟踪误差。 2、国债期货投资策略 本基金在进行国债期货投资时,将根据风险管理原则,以套期保值为目的,采用流动性 好、交易活跃的期货合约,通过对债券市场和期货市场运行趋势的研究,结合国债期货的定 价模型寻求其合理的估值水平,与现货资产进行匹配,通过多头或空头套期保值等策略进行 套期保值操作。基金管理人将充分考虑国债期货的收益性、流动性及风险性特征,运用国债 期货对冲系统性风险、对冲特殊情况下的流动性风险,如大额申购赎回等;利用金融衍生品 的杠 杆作用,以达到降低投资组合的整体风险的目的。 3、其他投资策略 为了在一定程度上弥补基金费用,基金管理人还可以在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使用其他投 资策略。例如,基金管理人可以利用银行间市场与交易所市场,或债券一、二级市场间的套 利机会进行跨市场套利;还可以使用事件驱动策略,即通过分析重大事件发生对投资标的定 价的影响而进行套利;也可以使用公允价值策略,即通过对债券市场价格与模型价格偏离度 的研究,采取相应的增/减仓操作;或运用杠杆原理进行回购交易等。 4、未来,随着市场的发展和基金管理运作的需要,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改变投资目标 的前提下,遵循法律法规的规定并履行适当程序后,相应调整或更新投资策略,并在招募说 明书更新中公告。 (二)投资决策依据、机制和程序 1 、投资决策依据 ( 1 )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 ( 2 )宏观经济发展环境、债券市场和证券市场走势。 2 、投资决策机制 本基金管理人实行的投资决策机制是:在投资决策委员会授权范围内,分管投资领导领 导下的基金经理负责制。 投资决策委员会:根据研究报告,负责制定整体投资策略和原则,审定季度资产配置调 整计划和转持股份产品的投资方案;参考投资报告,审定核心投资对象和范围,并定期调整 投资原则和投资策略。 基金 经理:在投资决策委员会的授权范围内,参考投资决策委员会的资产配置建 议、行 业投资比例和整体组合的绝对和相对风险控制水平,关注整个资产组合的风险收益水平、增 值性、稳定性、分散性和流动性等特征,并结合自身对证券市场的分析判断,确定具体的投 资品种、数量和买卖时间,构建和优化投资组合,并进行日常分析和管理。为有效控制组合 风险, 基金 经理只有获得投资决策委员会的批准,才可以超越权限超配个别证券。 基金 经理助理 / 投资分析员:通过内部调研和参考外部研究报告,定期提出宏观分析、 行业分析、公司分析以及数据模拟的各类报告或建议,提交投资决策委员会,作为投资决策 的依据。 数量分析人员通过数量模型发现潜在投资机会,运用组合业绩评估系统,定期对投资组 合中大类资产配置、行业配置、风格轮动、个股选择、个券选择、买卖成本等对整体业绩的 贡献进行归因分析。风险管理人员对投资组合的风险进行分析、监控和报告。根据反馈结果, 基金 经理及时对组合进行必要的调整。 3 、投资决策程序 本基金具体的投资决策机制与流程为: ( 1 )研究支持 研究人员从基本面对宏观经济、行业、个券、和市场走势提出研究报告,数量小组利用 集成市场预测模型和风险控制模型对市场、行业、个券进行分析和预期收益测算。 ( 2 )投资决 策 投资决策委员会依据上述研究报告,定期(月)或遇重大事项时召开投资决策会议,决 定相关事项。基金经理根据投资决策委员会的决议,进行基金投资管理的日常决策。 ( 3 )组合构建 在投资决策委员会制定的投资原则和资产配置原则下,基金经理根据研究人员和数量小 组的投资建议,结合自身对证券市场的分析判断,制定大类资产配置、行业配置及个股投资 策略,在严格贯彻投资流程和投资纪律的基础上,严格控制风险构建投资组合,进行投资组 合的构建和日常管理,并定期进行组合优化。 ( 4 )交易执行 基金经理直接向 交易部 下达交易指令。 交 易部 依据 基金 经理的指令,制定交易策略,统 一执行投资组合计划,进行具体品种的交易,并将执行结果反馈基金经理确认。交易执行结 束后,交易员填写交易回执,经基金经理确认后交给基金行政人员存档。 ( 5 )业绩评估 数量小组和风险控制小组利用公司开发的业绩评估系统,对投资组合中整体资产配置、 投资组合、个股选择、个券选择、买卖成本等因素对整体业绩的贡献进行分析。该评估结果 将为基金经理进行积极投资风险的控制和调整提供依据。 (6)组合维护 基金经理将根据市场状况,结合行业、个股的基本面情况、流动性状况、基金申购和赎 回的现金流量情况以及组合投资绩效评估的结果,对投资组合进行监控和调整。 十一、业绩比较基准 中债1-3 年期农发行债券指数收益率*95%+银行活期存款利率(税后)*5% 若基金标的指数发生变更,基金业绩比较基准随之变更。基金管理人可依据维护基金份 额持有人合法权益的原则,在履行适当程序后根据投资情况和市场惯例调整基金业绩比较基 准,基金管理人应在调整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介上 刊登公告。 十二、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本基金的预期收益和预期风险高于货币市场基金,低于混合型基 金和股票型基金。本基金为指数型基金,力争将年化跟踪误差控制在2%以内,具有与标的 指数相似的风险收益特征。 十三、投资组合报告 本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 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基金的托管人——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20年1月10 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投资组合报告所载数据截至2019年09月30日,本报告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一) 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序号 项目 金额(元) 占基金总资产的 比例(%) 1 权益投资 - - 其中:股票 - - 2 固定收益投资 883,482,000.00 81.25 其中:债券 883,482,000.00 81.25 资产支持证券 - - 3 贵金属投资 - - 4 金融衍生品投资 - - 5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184,885,597.33 17.00 其中:买断式回购的买 入返售金融资产 - - 6 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 合计 207,537.33 0.02 7 其他各项资产 18,731,875.67 1.72 8 合计 1,087,307,010.33 100.00 (二)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港股通投资股票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港股通投资股票。 (三)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四) 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序号 债券品种 公允价值(元)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 例(%) 1 国家债券 - - 2 央行票据 - - 3 金融债券 883,482,000.00 81.29 其中:政策性金融债 883,482,000.00 81.29 4 企业债券 - - 5 企业短期融资券 - - 6 中期票据 - - 7 可转债(可交换债) - - 8 同业存单 - - 9 其他 - - 10 合计 883,482,000.00 81.29 (五)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序号 债券代码 债券名称 数量(张) 公允价值(元)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 例(%) 1 160404 16农发04 4,800,000 481,728,000.00 44.32 2 190405 19农发05 1,000,000 99,860,000.00 9.19 3 180412 18农发12 900,000 90,477,000.00 8.32 4 150415 15农发15 800,000 80,488,000.00 7.41 5 160403 16农发03 700,000 70,119,000.00 6.45 (六)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七)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 (八)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九)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1.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报告期内未参与股指期货投资。 2.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的投资政策 本基金投资范围未包括股指期货,无相关投资政策。 (十)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1.本基金投资国债期货的投资政策 国债期货作为利率衍生品的一种,有助于管理债券组合的久期、流动性和风险水平。 基金管理人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对宏观经济形势和政策趋势的判断、对债券市 场进行定性和定量分析。构建量化分析体系,对国债期货和现货的基差、国债期货的流动性、 波动水平、套期保值的有效性等指标进行跟踪监控,在最大限度保证基金资产安全的基础上, 力求实现基金资产的长期稳定增值。 2.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报告期内未参与国债期货投资。 3.本基金投资国债期货的投资评价 本基金报告期内未参与国债期货投资,无相关投资评价 (十一)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1、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没有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本报 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况。 2、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没有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 3、 其他资产构成 序号 名称 金额 ( 元 ) 1 存出保证金 - 2 应收证券清算款 - 3 应收股利 - 4 应收利息 18,731,875.67 5 应收申购款 - 6 其他应收款 - 7 待摊费用 - 8 其他 - 9 合计 18,731,875.67 4、 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5、 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前十名股票未存在流通受限情况。 6、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由于计算中四舍五入的原因,本报告分项之和与合计项之间可能存在尾差。 十四、基金的业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 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 资者在做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本基金合同生效日为 2019年 6 月 17 日。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投资业绩与同期业 绩比较基准的比较如下表所示: 阶段 净值增长 率① 净值增长率 标准差② 业绩比较基 准收益率③ 业绩比较基准收 益率标准差④ ①-③ ②-④ 自基金合同生效起 至 2019 年 9 月 30 日 1.21% 0.03% 0.35% 0.06% 0.86% - 0. 0 3 % 十五、基金的费用概览 (一)与基金运作有关的费用 1、基金费用的种类 (1) 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2) 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3) 基金的指数许可使用费; (4) 《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信息披露费用; (5) 《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运作相关或者为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支出的会计 师费、律师费、诉讼费、仲裁费和财产保全费等费用; (6)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 (7) 基金的相关账户的开户及维护费用; (8) 基金的证券、期货交易费用; (9) 基金的银行汇划费用; (10)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他费用。 2 、 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 1 ) 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0.15% 年费率计提。管理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 = E×0.15%÷ 当年天数 H 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 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核 对一致后,基金托管人按照与基金管理人协商一致的方式于次月前 3 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 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假等,支付日期顺延。 ( 2 ) 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本基金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0.05% 的年费率计提。托管费的计算方法如 下: H = E×0.05%÷ 当年天数 H 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 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 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核 对一致后,基金托管人按照与基金管理人协商一致的方式于次月前 3 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 中一次性支取给基金托管人。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日等,支付日期顺延。 ( 3 ) 指数许可使用费 指数许可使用费 按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的万分之一点五( 1.5 个基点)的年费率计提。 基金的指数许可使用费 每日计算,逐日累计。 计算方法如下: H= E×0.0 15 %÷ 当年天数 H 为每日应付的 基金的指数许可使用费 E 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的指数许可使用费 的支付方式为每季支付一次,自《基金合同》生效日的后一日起, 基金管理人 应于每年 1 月, 4 月, 7 月, 10 月的前十个工作日内,按照 与中债金融估值中心 有限公司 双方确认的金额向 其 支付上一季度的 基金的指数许可使用费 。 从 基金 成立 的第二个 季度起,指数许可使用费 的 下限为每季度人民币伍万元( 5 万元),即 指数许可使用费 按 上 述 公式计算出每季度不足伍万元的, 按 人民币伍万元 支付 。 除非双方另有约定,以上费用已 包含增值税税费。 若中债金融估值中心有限公司与基金管理人对 指数许可使用费 的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及 支付方式另有约定的,从其最新约定。基金管理人将在招募说明书更新或其他公告中披露基 金最新适用的方法。 上述“一、基金费用的种类”中第 4 - 10 项费用,根据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规定,按费 用实际支出金额列入当期费用,由基金托管人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3 、 不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下列费用不列入基金费用: (1)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或基金财 产的损失; (2)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处理与基金运作无关的事项发生的费用; (3) 《基金合同》生效前的相关费用; (4) 其他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 监会的有关规定不得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二)与基金销售有关的费用 1、申购费用 本基金的申购费用由投资人承担,不列入基金财产,主要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 登记等各项费用 。 本基金的申购费率如下: 申购费率 客户申购金额(M) 申购费率 M< 100 万元 0.4 0% 100 万元 ≤ M< 200 万元 0.3 0% 200 万元 ≤ M< 500 万元 0.2 0% M≥ 500 万元 1000 元 / 笔 2 、赎回费用。 本基金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 额时收取。 本基金的赎回费率如下: 持有期限( Y ) 赎回费率 赎回费率 Y < 7 日 1.5% 7 日≤ Y < 30 日 0.1% Y ≥ 30 日 0% 注: 投资人通过日常申购所得基金份额,持有期限自登记机构确认登记之日起计算。 投资者可将其持有的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额赎回。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 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对持续持有期少于 7 日的投资人,将 赎回费全额计入基金财产;对持续持有期不少于 7 日的投资人,所收取赎回费用总额的 25% 计入基金财产,其余用于支付市场推广、注册登记费和其他手续费。 3 、本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 4 位,小数点后第 5 位四舍五入,由此产生 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 T 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在当天收市后计算,并在 T+1 日内公告。 遇特殊情况,经履行适当程序,可以适当延迟计算或公告。 4 、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调整费率或收费方式,并最迟应于新的费 率或收费方式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5 、 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的情形下根据市场情况履行 相关程序后制定基金促销计划,定期或不定期地开展基金促销活动。在基金促销活动期间, 对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不利影响的前提下,按相关监管部门要求履行必要手续 后,基金管理人可以对基金销 售费用实行一定的优惠。 (三)其他费用 本基金其他费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十六、对招募说明书更新部分的说明 本基金管理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 理办法》、 《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 办法》及其它有关法 律法规的要求,结合本基金运作的实际情况,对本基金的原招募说明书进行了更新 。本次主 要更新的内容为: (一) 在“重要提示”部分,对招募说明书所载内容的截止日与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 表现截止日进行更新; (二) 在“基金管理人”部分,对管理人的相关信息进行了更新; (三) 在“基金托管人”部分,对基金托管人相关信息进行了更新; (四) 在“相关服务机构”部分,对基金份额发售机构、审计基金财产的会计师事务 所的相关信息进行了更新; (五) 在“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部分,对申购、赎回开始日及业务办理时间的相 关信息进行了更新; (六) 在“基金的募集”部分,对基金的募集信息进行了更新; (七) 在“基金合同的生效”部分,对基金合同的生效信息进行了更新; (八) 增加“投资组合报告”部分,根据《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5号》及《基 金合同》,披露了本基金最近一期投资组合报告的内容; (九) 增加“基金的业绩”部分,披露了基金自合同生效以来的投资业绩; (十) 在“其他应披露事项”部分,列明了基金合同生效以来的其他应披露事项。 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 20 年 1 月 17 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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