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兴兴福一年定开 : 东兴兴福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2020年第1号)
东兴兴福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 基金招募说明书 ( 更新 ) 摘要 ( 2020 年第 1 号) 基金管理人: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二零 二零 年一月 二十一日 重要提示 东兴兴福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于 2019 年 2 月 18 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 2019 】 219 号文注册募集。 基金管理人保证本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 国证监会注册,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投资 价值和市场前景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投资 者认购(或申购)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招募说明书。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本 基金在投资运作过程中可能面临各种风险,包括:因整体政治、经济、社会等环 境因素对证券价格产生影响而形成的系统性风险,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统性风险, 由于基金投资人连续大量赎回基金产生的流动性风险, 基金管理人在基金管理实 施过程中产生的基金管理风险等。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属于证券投资基金中的中低风险品种,其预期风险与 预期收益高于货币市场基金,低于混合型基金和股票型基金 。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主要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 市的债券 ( 包括国债、央行票据、金融债、次级债、地方政府债、企业债、公司 债、可转换公司债券(含分离交易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可交换债券、短期融资 券、超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等 ) 、债券回购、资产支持证券、银行存款、同业 存单、货币市场工具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 金融工具 ( 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 ) 。本基金不投资于股票、权证等权益类资产。如 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 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进行投资决策前,请仔细阅读本 基金的招募说 明书、基金合 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信息披露文件,全面认识本 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的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 状况等判断基金是否和投资者的风险承受能力相适应。 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 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编制、披露与更新要求,自《信息披露 办法》实施之日起 一年后开始执行。 基金管理人承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 资产,但不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一、基金合同生效日期 2019 年 4 月 10 日 二、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概况 名称: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 2008 年 5 月 28 日 注册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5 号(新盛大厦)B 座12、15 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5 号(新盛大厦) 12 、 15 层 法定代表人:魏庆华 组织形式: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智勇 联系电话: 010 - 66551816 传真: 010 - 66551452 注册资本: 275796.0657 万元人民币 股权结构:(截止 2018 年 9 月末) 序 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 % ) 1 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1,454,600,484 52.74 2 山东高速股份有限公司 119,989,367 4.35 3 中国证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82,463,160 2.99 4 福建天宝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61,530,568 2.23 5 上海工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55,159,200 2.00 (二)主要人员情况 1 、董事会成员 魏庆华先生,1964年10月出生,博士研究生学历,高级经济师,中国国籍, 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曾就职于福建清流县外贸局;曾任清流县人民银行股长、副 行长;三明市人民银行办公室副主任(主持工作);闽发证券三明支公司总经理、 闽发证券副总裁、总裁,东兴证券副总经理,东兴期货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东 兴证券总经理、财务负责人。现任东兴证券董事长,东兴证券投资有限公司董事 长。 谭世豪先生,1964年1月出生,硕士研究生,高级经济师, 中国国籍,无 境外永久居留权。曾任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国际业务部科员、主任科员、副处 长、处长,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东方”)股权及投 行部经理、助理总经理、资产经营部副总经理,邦信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中国东方人力资源部副总经理;东兴证券副董事长。现任东兴证券董事、副总经 理,东兴证券(香港)金融控股有限公司董事长。 张涛先生,1972 年 8 月生,中共党员,博士研究生学历,中国国籍,无境 外永久居留权。曾任华泰证券总裁办公室总裁秘书、投资银行一部业务经理、福 州办事处副主任、上海总部投资银行业 务部副总经理(主持)、深圳总部副总经 理(主持)兼深圳彩田路营业部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兼总裁助理、副总裁,钟山 有限公司董事、副总裁,钟山金融控股有限公司董事长。 2018 年 11 月至今任东 兴证券董事。 2019 年 2 月至今任东兴证券总经理、财务负责人。 江月明先生, 1971年8月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持有中国律师执业资格 证书,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01年7月至2016年8月历任中国东方 经营处置审查办公室职员、高级主任,总裁办公室经理、高级经理、助理总经理, 风险管理部助理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办公室(上市办公室)副总经理(主 持工作);现任中国东方董事会办公室(上市办公室)总经理,兼任东富(天津) 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东方邦信创业投资有限公司董事。2017年3 月至今任东兴证券董事。 屠旋旋先生,1973年8月出生,大学本科,经济师。屠旋旋先生曾就职于 中国银行上海市分行、东方资产上海办事处,上海大盛资产有限公司;曾任上海 国盛(集团)有限公司资产管理中心副主任、上海国盛集团资产有限公司经营部 总经理、总裁助理;现任上海国盛集团资产有限公司副总裁,上海正浩资产管理 有限公司董事长,上海经济年鉴社总经理。2007年8月至今任东兴证券董事。 王云泉,男 , 1969 年 3 月出生, 硕士 研究生 ,高级经济师、会计师 。 曾就 职于山东省交通厅人事处、山东省交通开发投资公司办公室、山东基建股份有限 公司。 2006 年 12 月至今,历任山东高速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 2007 年 4 月至 2015 年 6 月,兼任山东高速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第四届董事会 秘书; 2009 年 6 月至 2015 年 8 月,兼任山东高速股份有限公司总法律顾问; 2011 年 1 月至今,任山东高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2017 年 7 月至今,兼任山东高速 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秘书; 2013 年 9 月至今,兼任山东高速投资发展有 限公司董事长; 2017 年 12 月至今,兼任山东高速(深圳)投资有限公司董事 长(法定代表人)。 2018年6月至今任东兴证券董事。 郑振龙先生,1966年3月出生,博士研究生,厦门大学管理学院教授,中 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曾任厦门大学研究生院副院长、经济学院副院长、 金融系副主任(主持工作)。现任厦门大学闽江学者特聘教授、国务院学位委员 会学科评议组成员,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兼任华福证券独立董事,厦门国 际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福建华通银行独立董事。2017年3月至今任东 兴证券独立董事。 张伟先生,1977 年 4 月出生,博士研究生,具有 FRM (金融风险管理师)资 格。 2001 年 8 月至 2012 年 2 月,历任中国人民银行研究生部教研部研究实习员、 副主任兼助理研究员;中国人民银行研究生部行政部副主任兼副研究员。 2012 年 3 月至今任清华大学五道口金融学院校友办主任兼副研究员。主要从事宏观经 济、货币政策、汇率体制、股票投资、外汇投资、金融稳定机制、金融危机预警 机制等方面研究。 2017 年 3 月起任东兴证券独立董事。 宫肃康先生,1965 年 3 月出生,硕士研究生,注册会计师,中国国籍 ,无 境外永久居留权。曾任中央财政金融学院税务系教师、北京市新技术产业开发试 验区财政审计所专管员。现任北京天平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执行董事总经 理、北京天平健税务师事务所执行董事总经理。 2017 年 12 月至今任东兴证券独 立董事。 孙广亮先生,1963 年 7 月出生,本科学历,律师,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 居留权。曾任中国法律事务中心律师、众 鑫律师事务所律师,现任北京市华堂律 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主任,大商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大恒新纪元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017 年 12 月至今任东兴证券独立董事。 2 、监事会成员 许向阳先生, 1965 年 7 月出生,本科学历,律师,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 居留权。曾任中国政法大学讲师,国家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政策法规司副处长、 处长,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法律部处长,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总裁办公室、 资产处置审查办公室副总经理,哈尔滨办事处、法律事务部、机构管理部总经理。 2011 年 7 月至今任东兴证券监事会主席。 叶淑玉女士, 1957 年 5 月生,物理学学士、中欧 EMBA ,高级工程师、会计 师。曾任福州无线电七厂质检科副科 长兼厂团总支书记;福州电子工业局团委委 员;福州智达电脑品管部副经理;福建新世纪电脑集团 有限公司副总裁;实达电 脑集团人力资源处处长、监事;实达电脑与美国 Compaq 合资公司副总经理;上 海外高桥房地产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现任东 煌企业集团董事局主席助理,福建大 东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福建天宝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裁兼董 事会秘书。 2017 年 3 月至今任东兴证券监事。 罗小平先生, 1960 年 5 月出生,硕士研究生,高级经济师。曾任华夏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投行部副总经理、并购部和证券营业部总经理、中华企业咨询有限 公司执行总裁; 中国诚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战略发展中心总监。现任中国诚通控 股集团有限公司专职派出 董事、中国物流有限公司董事、中国诚通香港有限公司 董事。 2011 年 11 月至今任东兴证券监事。 郝洁女士, 1971 年 4 月出生,硕士研究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 曾任信达资产管理公司财务部会计,宏 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总经理助理、 副总经理,现任东兴证券财务部总经理,兼任 东兴证券投资有限公司董事、 东兴 期货有限责任公司董事。 2017 年 3 月至今任东兴证券职工监事。 杜彬先生,1973 年 2 月出生,本科学历,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 曾就职于中国人民银行;曾任中国民族国际信托投资公司国际业务部副经理、资 产管理部总 经理,中国民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法律及合 规政策部经理,合规部副 总经理、总经理,合规部兼风险管理部总经理,合规风控部总经理;现任东兴证 券合规法律部总经理、 东兴证券投资有限公司董事、东兴资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监事、 东兴期货有限责任公司监事、上海东策盛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监事。 2014 年 8 月至今任东兴证券职工监事。 3 、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张涛先生和谭世豪先生,简历请参见上述关于董事的介绍 许学礼先生,1963 年 12 月出生,博士研究生学历,高级经济师,中国国籍, 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曾任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助理研究员; 中国南山开发公司 上市小组成员;深圳证券交易所高级研究员;广州尊荣集团副总经理;深圳汉君 雄投资公司副总经理;亚洲控股有限公司总裁助理;大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副总 经理;东兴证券首席风险官。现任东兴证券副总经理、合 规总监、首席风险官, 东兴证券(香港)金融控股有限公司董事。 银国宏先生,1974 年 3 月出生,博士研究生学历,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 居留权。曾任中国教育科技信托投资公司证券营业部研究咨询部经理;中 信建投 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研究所所长助理;东兴证券研究所总经理,公司助理总经理兼 研究所、机构业务部总经理、资产管理业务 总部总经理、基金业务部总经理。现 任东兴证券副总经理,衍生品部总经理,东兴期货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上海伴 兴实业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 张军先生,1975 年 5 月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 留权。曾任北京市园林局香山公园科员;中诚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信托经理;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行 监管部审核一处科员、副调研员、副处长;东兴证 券首席风险官。 2018 年 8 月至今任东兴证券副总经理,兼任东兴证券(香港) 金融控股有限公司董事。 刘亮先生,1974 年 10 月出生,本科学历,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 曾就职于 福建省政府办公厅证券办;中国证监会福建特派员办事处,福建监管局 主任科员、副处长、处长;东兴证券助理总经理、总经理办公室总经理、场外市 场业务总部总经理、新疆分公司总经理;东兴证券董事会秘书、董事会办公室总 经理。 2016 年 11 月任东兴证券副总经理,现兼任福建分公司总经理。 陈海先生, 1970 年 12 月出生,本科学历,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 曾任闽发证券深圳营业部会计主管,闽发直属营业部分析师,总部信息研究中心 股评部经理,北环东路证券营业部助理总经理;东兴证券北环东路营业部助理总 经理、营销总监,福州五一中路营业部江厝服务部负责人,福州江厝营业部总经 理、福建分公司副总经理,公司助理总经理、资产管理业务总部业务一部总经理、 资产管理业务总部总经理。现任东兴证券副总经理,东兴证券(香港)金融控股 有限公司董事,东兴证券(香港)有限公司董事。 张锋先生, 1973 年 12 月出生,硕士 学位 ,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 。 曾任中国银行总行营业部出口处职员;中国东方资 产管理公司股权部、实业部、 评估部助理经理、副经理;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北四环中路证券营业部负 责人、总经理、企业融资部总经理、财富管理部总经理。 2018 年 8 月至今任东 兴证券董事会秘书,现兼任助理总经理和机构客户部总经理。 4 、合规总监 许学礼先生,简历请参见上述关于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介绍。 5 、本基金基金经理 张琳娜女士,金融学硕士毕业, 11 年证券基金行业从业经历。 2007 年 4 月 至 2012 年 2 月任益民基金集中交易部交易员、副总经理, 2012 年 3 月至 2018 年 1 月任英大基金交易管理部副总经理,固定收益部总经理、基金经理, 2018 年 1 月 12 日加入东兴证券。现任东兴安盈宝货币市场基金基金经理、东兴兴利 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东兴兴福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东 兴兴瑞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东兴兴财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 金经理。 6、基金业务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 银国宏先生,简历请参见上述关于经营管理 层人员的介绍 王青女士,现任基金业务部总经理。 孙继青先生,现任基金业务部基金经理。 张琳娜女士,现任基金业务部基金经理。 张旭先生,现任基金业务部投资总监。 7、上述人员之间均不存在近亲属关系。 三、基金托管人 (一)基金托管人情况 名称: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泰证券) 住所:济南市市中区经七路 86 号 办公地址:济南市市中区经七路 86 号证券大厦 10 楼 法定代表人:李玮 成立日期: 2001 年 05 月 15 日 批准设立机关和批准设立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机构字【 2001 】 69 号 基金托管业务批准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 [2015]3037 号 注册资本:人民币 6,271,763,180 元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联系电话: 0531 - 68889568 传真: 0531 - 68889445 联系人:史恒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原名齐鲁证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泰证券”或 “公司”)是全国大型综合类券商,目前有员工 7600 多人,在全国 28 个省、市、 自治区设有 41 家证券分公司、 280 多家证券营业部,控股鲁证期货股份有限公 司、鲁证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中泰金融国际有限公司、中泰证券(上海)资产管 理有限公司、中泰创业投资(深圳)有限公司,参股万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齐 鲁股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中证信用增进股份有限公司、证通股份有限公司,形 成了集证券、基金、期货等为一体的综合性证券控股集团。多年来,公司积极致 力于为广大投资者提供证券代理买卖、投资咨询、财务顾问、证券发行与承销、 收购兼并、资产重组、资产管理、融资融券、金融产品代销、证券投资基金代销、 股指期货中间介绍等全方位的专业化证券投、融资服务。 公司按照“各种专业化证券业务协同发展”的战略目标,全力推进包括经纪、 信用、投行、资产管理、金融创新等在内的全牌照业务体系建设。经纪业务,秉 持“以客户为中心”的核心服务理念,拥有一支专业的财富管理队伍,帮助客户 实现资产保值、增值的目标,打造综合金融服务平台,有效满足了客户日益增长 的财富管理需求。信用业务,公司通过融资融券、股票质押回购、约定购回等方 式为客户提供便捷、多元化的融资服务。投资银行业务,拥有一支 700 余人的专 业团队,其中保荐和准保荐代表人 100 多名,能够为企业提供 IPO 上市、再融 资、债券融资、新三板 推荐挂牌和定增、资产证券化、创新性融资等一体化的综 合金融服务。近几年,为全国 300 多家企业提供股权、债券融资服务,实现融资 额 3200 多亿元;为 200 多家企业提供财务顾问服务;推荐了 530 多家企业在新 三板挂牌,挂牌数量行业排名第 3 位;为 150 多家企业提供新三板做市服务,做 市家数行业排名第 6 位。资产管理业务,公司资管子公司拥有公募基金业务和私 募资产管理业务资格,能够为客户提供现金管理类、货币类、债券类、权益类、 量化类等多元化金融产品。研究业务,形成了 140 余人的研究和机构销售团队, 拥有社会知名经济学家及众多“新财富”明星分析师,在宏观、策略、固定收益、 金融工程等核心领域超过 20 个行业有较强的话语权和强大的市场影响力,未来 将向着衔接产业资源及资本市场的新型卖方研究所迈进。此外,公司还具有金融 产品代销、证券投资基金托管、私募基金外包服务、股票收益互换、利率互换、 场外期权和上交所首批股票期权的经纪、自营参与人、主做市商、报价系统做市 商等业务资格,并已实现了各项业务的协同发展。 凭借良好的专业能力和业绩表现,中泰证券得到了社会各界的广泛认可。 2007 年以来,公司多次 被山东省政府授予“山东省金融创新奖”“山东省金融发 展贡献奖”;公司先后荣获“金钥匙奖”“中国最具成长性证券经纪商”“中国最 佳证券经纪商”“最具成长性投行”“最具创新力证券公司”“优秀保荐机构”“金 牛投行进步奖”“证券公司投资者教育与服务优秀单位”“中国最佳中小板、创业 板保荐机构”“中国区突破债券投行君鼎奖”等称号; 2017 年,公司本部荣获全 国文明单位称号。 2 、主要人员情况 中泰证券托管部根据业务发展需要共设置了三个业务中心(托管服务中心、 外包服务中心和 PB 交易中心)、七个业务团队(产品管理团队、营销渠道团 队、 技术支持团队、创新研发团队、合规风控团队、直销团队和综合团队),部门人 员共计 78 人。其中,主要负责公募基金托管业务相关环节的是托管服务中心, 托管服务中心目前员工 17 人,设置了估值核算岗、信息披露岗、投资监督岗、 账户管理岗、资金交收岗、投资清算岗等岗位,对重要岗位建立了轮岗与备岗机 制。 3 、基金托管业务经营情况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15 年 12 月 24 日正式获得公募基金托管资格。 中泰证券在申请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人资格的进程中及获得公募基金托管资格后, 稳步有序地开展了基金托管业务,在营业创收的同时也积累了业 务经验,不断完 善业务流程,为公募基金托管业务的上线夯实业务基础。截止 2018 年 3 月 8 日, 中泰证券已服务包括基金专户、证券公司资管计划、期货公司资管计划、私募基 金等多个类型产品 1230 只,托管规模 239.98 亿。 (二)基金托管人的内部控制制度 中泰证券托管部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监管机构的相关规定,提高内部控 制水平,努力防范和化解托管业务风险,确保托管业务的稳健运行和受托资产的 安全完整,确保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中泰证券托管部的组织结构体现职责明确、相互制约的原则。各岗位有 明确的分 工,操作相互独立。内部控制采取事前预防、事中监控和事后稽核三种方法。主 要采取以下内部控制制度: 1 、建立科学、严格的岗位分离制度,明确划分各岗位职责,清算交收、估 值核算及投资监督岗位之间不得兼岗,同一业务操作的经办、复核和审核等各岗 位之间不得兼岗。 2 、建立完善的资产分离制度,托管基金资产与经纪业务客户资产、自有资 产以及不同托管基金资产之间分别建账,独立核算。 3 、核心业务运作区域、综合办公区域之间实行物理隔离,通过录像监控, 电话录音等技术手段实现内部控制。 4 、对各类突发事件或故障,建立完善有效的应急机制。 5 、按照监管规定从托管费收入中计提风险准备金,用于弥补因中泰证券违 法违规、违反基金合同、技术故障、操作错误等原因给基金财产或基金份额持有 人造成的损失。 6 、托管部维护畅通的信息沟通渠道,建立清晰的报告机制。报告机制包括 一般事件和特殊事件的报告机制。一般事件的报告建立逐级上报程序。如出现重 大违规、异常紧急或涉及被报告人等特殊事件,按照中泰证券重大事项报告机制 办理。 (三)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运作基金进行监督的方法和程序 1 、监督方法 依照《基金法》及其配套法 规和基金合同的约定,监督所托管基金的投资运 作。严格按照现行法律法规以及基金合同规定,对基金管理人运作基金的投资比 例、投资范围、投资组合等情况进行监督,对违法违规行为及时予以风险提示, 要求其限期纠正,同时报告中国证监会。在日常为基金投资运作所提供的基金清 算和核算服务环节中,对基金管理人发送的投资指令、基金管理人对各基金费用 的提取与开支情况进行检查监督。 2 、监督流程 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的投资指令或实际投资运作中违反法律法规、基 金合同和本托管协议的规定,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基金管理人限期纠正。基金 管理人应 积极配合和协助基金托管人的监督和核查。基金管理人收到通知后应在 下一工作日前及时核对并以书面形式给基金托管人发出回函,就基金托管人的疑 义进行解释或举证,说明违规原因及纠正期限,并保证在规定期限内及时改正。 在上述规定期限内 , 基金托管人有权随时对通知事项进行复查 , 督促基金管理人 改正。基金管理人对基金托管人通知的违规事项未能在上述规定期限内纠正的, 基金托管人有权报告中国证监会。 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的指令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和其他有关规定,或 者违反基金合同约定的,应当拒绝执行,并立即通知基金管理人及时改正。如 基 金管理人拒绝改正的,基金托管人有权报告中国证监会 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依据交易程序已经生效的指令违反法律、行政法 规和其他有关规定,或者违反基金合同约定的,应当立即通知基金管理人,并及 时向中国证监会报告。 四、相关服务机构 (一)基金份额发售机构 基金销售机构的具体名单见基金份额发售公告,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情况变 更或增减销售机构,并在基金管理人网站公示。 1 、直销机构 ( 1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直销中心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平安里西大街 28 号中海国际中心 6 楼 联系人:陈智勇 直销中心电话: 010 - 57307309 传真: 010 - 57307388 公司网站: http://www.dxzq.net ( 2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网上直销系统 交易系统网址: https://tradefund.dxzq.net/etrading/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选择其他符合要求的机构代理销 售基金,并及时公告。 2 、代销机构 基金管理人委托的代销机构,代销机构具体信息见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二)登记机构 名称: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5 号(新盛大厦)B 座12、15 层 法定代表人:魏庆华 办公地址:北京市 西城区平安里西大街 28 号中海国际中心 6 楼 联系人:王广辉 电话: 010 - 57307359 传真: 010 - 57307366 (三)律师事务所 名称: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丰盛胡同28号太平洋保险大厦10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丰盛胡同28号太平洋保险大厦10层 负责人:朱小辉 电话:010-57763888 传真:010-57763777 经办律师:吴冠雄、李晗 (四)会计师事务所 名称: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 1 号东方广场东方经贸城西二办公楼 8 层 10 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 1 号东方广场东方经贸城西二办公楼 8 层 10 室 执行事务合伙人:崔劲 联系电话: 010 - 85207108 传真: 010 - 85181218 经办注册会计师:李燕、李瑶帆 五、基金名称和基金类型 (一)本基金名称: 东兴兴福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二) 本基金类型: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本基金运作方式:契约型,定期开放模式运作 本基金存续期:不定期 六、基金的投资目标和投资方向 (一)投资目标 本基金在积极投资、严格控制风险的前提下,追求基金资产的长期、稳定增 值,力争获得超越业绩比较基准的投资收益。 (二)投资范围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主要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 市的债券(包括国债、央行票据、金融债、次级债、地方政府债、企业债、公司 债、可转换公司债券(含分离交易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可交换债券、短期融资 券、超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等)、债券回购、资产支持证券、银行存款、同业 存单、货币市场工具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 (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 本基金不投资于股 票、权证等权益类资产。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 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金投资债券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 80% (每 次开放期开始前一个月、开放期及开放期结束后一个月的期间内,基金投资不受 此比例限制);开放期内,在每个交易日日终,本基金应当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 净值的 5% 的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在封闭期内,本基金不受上 述 5% 的限制。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当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变更时,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从法规的规定或在履行 适当程序后对上述资产配置比例进行适当调整。 七、基金的投资策略 1 、固定收益类资产配置策略 ( 1 )期限配置策略 为合理控制本基金开放期的流动性风险,本基金将适当的采取期限配置策略, 即在保证每个开放期有适当的流动资产的基础上,将基金资产所投资标的的平均 剩余存续期限与基金剩余封闭期限进行适当的匹配。 ( 2 )期限结构策略 收益率曲线形状变化的主要影响因素是宏观经济基本面以及货币政策,而投 资者的期限偏好以及各期限的债券供给分布对收益率形状有一定影响。对收益率 曲线的分析采取定性和定量相结合的方法。定性方法为:在对经济周期和货币政 策分析下,对收益率曲线形状可能变化给予一个方向判断;定量方法为:参考收 益率曲线的历史趋势,同时结合未来的各期限的供给分布以及投资者的期限偏好, 对未来收益率曲线形状做出判断。 在对于收益率曲线形状变化和变动幅度做出判断的基础上,结合情景分析结 果,提出可能的期限结构配置策略,包括:子弹型策略、哑铃型策略、梯形 策略 等。 ( 3 )类属配置策略 对于债券资产而言,是信用债、金融债和国债之间的比例配置。当宏观经济 转向衰退周期,企业信用风险将普遍提高,此时降低信用债投资比例,降低幅度 应该结合利差预期上升幅度和持有期收益分析结果来进行确定。相反,当宏观经 济转向复苏,企业信用风险普遍下降,此时应该提高信用债投资比例,提高幅度 应该结合利差预期下降幅度和持有期收益分析结果来进行确定。此外,还将考察 一些特殊因素对于信用债配置产生影响,其中包括供给的节奏,主要投资主体的 投资习惯,以及替代资产的冲击等均对信用利差产生影响,因此,在中国市 场分 析信用债投资机会,不仅需要分析信用风险趋势,还需要分析供需面和替代资产 的冲击等因素,最后,在预期的利差变动范围内,进行持有期收益分析,以确定 最佳的信用债投资比例和最佳的信用债持有结构。 2 、证券选择策略 根据发行人公司所在行业发展以及公司治理、财务状况等信息对债券发行人 主体进行评级,在此基础上,进一步结合债券发行具体条款(主要是债券担保状 况)对债券进行评级。根据信用债的评级,给予相应的信用风险溢价,与市场上 的信用利差进行对比,发倔具备相对价值的个券。 3 、短期和中长期的市场环境中的投资策略 在一般情况下 ,本基金坚持中长期投资理念,对于投资组合中的债券进行中 长期投资。但是,由于市场的波动,亦会导致证券的价格在短期内偏离其合理价 值区间,在此种情况下,本基金可能进行短期波段性操作,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 方面: ( 1 )所买入的证券在短期内出现价格急剧波动,严重高出其合理价值区间, 本基金将全部或者部分卖出该证券,以实现投资收益,而市场价格经过自身内在 机制调整,重新回到合理价值区间时再重新买入。 ( 2 )由于市场出现未能预见的不利变化,导致前期投资决策的基础条件不 复存在,此时,为有效控制投资组合风险,本基金亦将进行短期操作 。 4 、资产支持证券等品种投资策略 包括资产抵押贷款支持证券( ABS )、住房抵押贷款支持证券( MBS )等在内 的资产支持证券,其定价受多种因素影响,包括市场利率、发行条款、支持资产 的构成及质量、提前偿还率等。本基金将深入分析上述基本面因素,并辅助采用 蒙特卡洛方法等数量化定价模型,评估其内在价值。 八、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 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中债综合全价(总值)指数收益率 中债综合全价(总值)指数是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编制的综合反 映银行间债券市场和沪深交易所债券市场的跨市场债券指数,指数样本由银行间 市场 和沪深交易所市场的国债、金融债券、企业债券、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 公司债等组成。根据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和投资比例,选用上述业绩比较基准能客 观合理地反映本基金风险收益特征。 如果今后由于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中所使用的指数暂停或终止发布、市场中 有更科学客观的业绩比较基准、外部投资环境或法律法规发生变化等情形发生, 在对持有人利益无实质不利影响的前提下,本基金的管理人可以在与托管人协商 一致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后,适当调整业绩比较基准并及时公告。 九、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属于证券投资基金中的中低风险品种,其预期风险与 预期收益高于货币市场基金,低于混合型基金和股票型基金。 十、费用概览 (一)基金费用的种类 1 、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2 、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3 、除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外,《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 信息披露费用; 4 、《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会计师费、律师费、仲裁费和诉讼费; 5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 6 、基金的证券交易费用; 7 、基金的银行汇划费用; 8 、基金的证券开户费用、账户维护费用; 9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他 费用。 (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1 、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0.70% 年费率计提。管理费的计算 方法如下: H = E × 0.70% ÷当年天数 H 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 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 金托管人发送基金管理费划付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前 5 个工作日内从 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假或不可抗力致使 无法按时支付的,顺延至最近可支付日支付。 2 、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本基金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0.10% 的年费率计提。托管费的计 算方法如下: H = E × 0.10% ÷当年天数 H 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 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 金托管人发送基金托管费划付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前 5 个工作日内从 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托管人。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日或不可抗力致使 无法按时支付的,顺延至最近可支付日支付。 上述“一、基金费用的种类中第 3 - 9 项费用”,根据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规 定,按费用实际支出金额列入当期费用,由基金托管人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三)不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下列费用不列入基金费用: 1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或 基金财产的损失; 2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处理与基金运作无关的事项发生的费用; 3 、《基金合同》生效前的相关费用; 4 、其他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不得列入基金费用的项 目。 (四)基金税收 本基金运作过程中涉及的各纳税主体,其纳税义务按国家税收法律、法规执 行。基金财产投 资的相关税收,由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基金管理人或者其他扣 缴义务人按照国家有关税收征收的规定代扣代缴。 十一、对招募说明书更新部分的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 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证 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及其他 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本基金管理人对本基金实施的投资管理活动进行了更 新,主要内容如下: (一)根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修订的基金合 同更新“重 要提示”、“绪言”、“释义”等章节中《信息披露办法》的名称、新增 有关产品资料概要的释义与相关内容。 (二)根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修订的基金合同 更新“基金的信息披露”章节。 (三)根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修订的基金合同 更新全文中有关信息披露文件备案的描述。 (四) 根据《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 及修订的基金合同 和托管协议,更新 “基金合同的内容摘要”、“基金托管协议的内容摘要” 的相关 内容 。 上述内容仅为本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的摘要,详细资料须以本更新招募说明书正文所载 的内容为准。欲查询本更新招募说明书详细内容,可登录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网站 http://www.dxzq.net 。 东兴证券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 20 年 1 月 21 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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