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骐环保(300929):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证券代码:300929 证券简称:华骐环保 公告编号:2025-026 安徽华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安徽华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通知于 2025年 5月27日以电话、邮件等通讯方式向各位董事发出,会议于 2025年 5月 30日上午 10:0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王健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应到董事 8人,实到董事 8人,其中 1人以通讯方式表决,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安徽华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为进一步健全公司中长期激励约束机制,实现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骨干人员的激励与约束,使其利益与企业的长远发展更紧密地结合,做到风险共担、利益共享,充分调动其积极性和创造性,推进公司可持续高质量发展,实现公司和股东价值最大化,在充分保障股东利益的前提下,按照收益与贡献对等的原则,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拟定了《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拟向激励对象实施本激励计划。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发表了审核意见。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等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金燕女士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并需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顺利进行,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形成良好均衡的价值分配体系,激励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骨干人员诚信勤勉地开展工作,保证公司业绩稳步提升,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公司特制订《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发表了审核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金燕女士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并需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三)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为了具体实施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同意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下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有关事项: 1、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负责具体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以下事项: (1)授权董事会确定激励对象参与本次激励计划的资格和条件,确定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日; (2)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或缩股、配股等事宜时,按照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授予/归属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 或缩股、配股、派息等事宜时,按照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4)授权董事会在限制性股票授予前,对激励对象因离职或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认购的获授权益数量做相应的调整,将激励对象放弃的权益份额直接调减、调整到预留部分或在激励对象之间进行分配; (5)授权董事会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与激励对象签署《限制性股票授予协议书》; (6)授权董事会确定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预留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授予数量和授予日等全部事宜; (7)授权董事会对激励对象的归属资格、归属数量进行审查确认,并同意董事会将该项权利授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行使; (8)授权董事会决定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是否可以归属; (9)授权董事会办理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归属时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向证券交易所提出归属申请、向证券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务、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 (10)授权董事会根据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办理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变更与终止所涉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取消激励对象的归属资格、对激励对象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做取消归属处理,办理已身故的激励对象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继承或取消归属事宜; (11)授权董事会对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计划进行管理和调整,在与本次激励计划的条款一致的前提下不定期制定或修改该计划的管理和实施规定。但如果法律、法规或相关监管机构要求该等修改需得到股东会或/和相关监管机构的批准,则董事会的该等修改必须得到相应的批准; (12)授权董事会可根据实际情况剔除或更改同行业及对标企业样本; (13)授权董事会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件明确规定需由股东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2、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就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向有关政府、机构办理审批、登记、备案、核准、同意等手续;签署、执行、修改、完成向有关政府、机构、组织、个人提交的文件;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以及做出其认为与本次激励计划有关的必须、恰当或合适的所有行为。 3、提请股东会为本次激励计划的实施,授权董事会委任财务顾问、收款银行、会计师、律师、证券公司等中介机构。 4、提请公司股东会同意,向董事会授权的期限与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效期一致。 上述授权事项中,除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章、规范性文件、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或《公司章程》有明确规定需由董事会决议通过的事项外,其他事项可由董事长或其授权的适当人士代表董事会直接行使。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金燕女士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并需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四)审议通过《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鉴于“智能化污水处理设备产业化项目”已按计划完成募集资金的投入,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董事会同意对上述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 643.35万元(含尚未支付的项目尾款及活期利息收入,具体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算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生产经营活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安徽华骐蔚蓝智能装备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被担保人安徽华骐蔚蓝智能装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蔚蓝装备”)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蔚蓝装备 100%股权。为满足子公司融资需要,公司为蔚蓝装备向银行申请人民币不超过 2,000万元借款提供担保,用于流动资金贷执行的担保合同或银行批复为准,同时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的授权人签署与担保相关的协议等必要文件。上述担保额度及授权事项的有效期自公司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 董事会认为本次为蔚蓝装备的借款提供担保主要是为满足子公司融资需要,融资主要用于流动资金贷款。蔚蓝装备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对其日常经营有绝对控制权。此次担保风险可控且公平、合理,未损害上市公司、股东的利益。本次担保行为不会对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良影响。本次担保不构成关联交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董事会同意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安徽华骐蔚蓝智能装备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审议,同意公司于 2025年 6月 17日下午 14:30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安徽华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 5月 30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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