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后206公司发回购公告-更新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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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5年09月01日 23:10:44 中财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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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32 英科再生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英科再生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回购方案首次披露日 | 2025/4/8 |
回购方案实施期限 | 2025年4月8日~2026年4月7日 |
预计回购金额 | 4,000万元~8,000万元 |
回购用途 | □减少注册资本
√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用于转换公司可转债
□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 |
累计已回购股数 | 848,200股 |
累计已回购股数占总股本比例 | 0.44% |
累计已回购金额 | 23,011,177.05元 |
实际回购价格区间 | 25.43元/股~28.48元/股 |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英科再生资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及股票回购专项贷款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份,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人民币41.44元/股(含),回购金额不低于人民币4,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8,000万元(含),回购股份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英科再生资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5-005)。
公司2024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41.44元/股(含)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41.38元/股(含)。具体情况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英科再生资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6)。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公司在回购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截至2025年8月31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848,2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44%,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28.48元/股,最低价为25.43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3,011,177.05元(不含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股份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的回购股份方案。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6:32 科汇股份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科汇股份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回购方案首次披露日 | 2025/4/30,由董事长提议 |
回购方案实施期限 | 2025年4月29日~2026年4月28日 |
预计回购金额 | 900万元~1,600万元 |
回购用途 | □减少注册资本
√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用于转换公司可转债
□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 |
累计已回购股数 | 43.54万股 |
累计已回购股数占总股本比例 | 0.4160% |
累计已回购金额 | 611.50万元 |
实际回购价格区间 | 13.00元/股~16.30元/股 |
一、 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山东科汇电力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或回购专项贷款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份,回购的股份拟用于实施股权激励及/或员工持股计划,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7.00元/股(含),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9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1,600万元(含),回购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30日、2025年5月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
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预案》(公告编号:2025-027)、《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5-031)。
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完毕后,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17.00元/股(含)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16.90元/股(含)。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6月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2)。
二、 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在回购股份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截至2025年8月31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435,405股,占公司总股本104,670,000股的比例为0.4160%,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16.30元/股,最低价为13.00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6,114,951.35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的回购股份方案。
三、 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6:32 宏微科技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宏微科技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回购方案首次披露日 | 2024/12/6 |
回购方案实施期限 | 2024/12/4~2025/12/3 |
预计回购金额 | 2,500万元~5,000万元 |
回购用途 | □减少注册资本
√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用于转换公司可转债
□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 |
累计已回购股数 | 1,313,216股 |
累计已回购股数占总股本比例 | 0.6169% |
累计已回购金额 | 2,301.56万元 |
实际回购价格区间 | 13.00元/股~26.53元/股 |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2024年12月4日,江苏宏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第二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和股票回购专项贷款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2,5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含)。回购的股份将在未来适宜时机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或用于转换上市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30.12元/股(含)。回购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2月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宏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二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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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公司在回购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2025年8月,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114,577股。
截至2025年8月月底,公司已累计回购股份1,313,216股,占公司总股本212,884,675股的比例为0.6169%,购买的最高价为26.53元/股、最低价为13.00元/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23,015,558.23元(不含交易佣金等费用)。
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要求。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6:32 天奈科技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天奈科技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回购方案首次披露日 | 2025/1/11,由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
长兼总经理郑涛先生提议 |
回购方案实施期限 | 2025年1月10日~2026年1月9日 |
预计回购金额 | 5,000万元~10,000万元 |
回购用途 | □减少注册资本
√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用于转换公司可转债
□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 |
累计已回购股数 | 40万股 |
累计已回购股数占总股本比例 | 0.11% |
累计已回购金额 | 1,747.62万元 |
实际回购价格区间 | 43.46元/股~43.85元/股 |
一、 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江苏天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5年1月1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和/或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并将回购股份在未来适宜时机用于员工持股计划和/或股权激励。公司本次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63.47元/股(含),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含),本次回购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本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5年1月11日、2025年2月1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天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4)及《江苏天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5-013)。
因公司实施2024年度权益分派,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人民币63.47元/股调整为63.32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6月2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天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0)。
二、 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在回购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截至2025年8月31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4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366,415,836股的比例为0.11%,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43.85元/股,最低价为43.46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7,476,215.55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股份进展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
三、 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6:22 旺能环境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旺能环境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旺能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1月26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专项贷款资金等合法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本次回购股份将用于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若公司未能在本次回购实施完成之日起36个月内将已回购的股份用于前述用途的,未使用部分的回购股份应予以注销。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人民币22.00元/股,回购总金额不低于人民币10,000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2024年11月28日、2024年12月5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暨取得金融机构回购专项贷款承诺函的公告》(2024-96)、《回购报告书》(2024-99)。
因2024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司对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进行调整,由22.00元/股调整至21.71元/股,自2025年7月11日生效。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2025年7月4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2025-56)。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在回购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截至2025年8月31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9,366,3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2.16%,最高成交价为20.20元/股,最低成交价为14.00元/股,成交总金额为人民币149,984,396元(不含交易费用等)。本次回购符合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三、其他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等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第十七条、十八条的相关规定。具体情况如下: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后续将按照相关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方案,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6:22 美格智能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美格智能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美格智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1月1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4年11月14日召开了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或专项贷款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A股社会公众股,用于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本次回购金额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35.15元/股(含),具体回购股份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4年11月5日、2024年11月15日、2024年11月20日刊登在《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87)、《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91)、《回购报告书》(2024-094)。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在回购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一、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情况
公司于2024年12月27日实施了首次回购,截至2025年8月31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568,5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22%;回购股份的最高成交价为34.67元/股,最低成交价为29.01元/股,已使用资金总额为17,947,344.00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实施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以及公司既定的回购方案。
二、其他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第十七条、十八条的相关规定,具体如下: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时,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3、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继续在回购期限内实施本次回购方案,并根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6:22 海翔药业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海翔药业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浙江海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9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公司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回购”),在未来适宜时机用于股权激励或者员工持股计划。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5,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7.46元/股(含)。本次回购的实施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10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5)。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应当在回购期间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情况
截至2025年8月31日,公司累计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85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5%,最高成交价为6.29元/股,最低成交价为6.24元/股,成交总金额为5,326,664元人民币(不含交易费用)。公司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既定的回购方案。
二、其他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间段等均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具体如下:
(一)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股份:
1、自可能对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将在回购期间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等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6:22 跃岭股份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跃岭股份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用于股权激励。本次回购金额不低于人民币1,5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含),具体回购资金总额以实际使用的资金总额为准。回购价格不超过16.00元/股,该价格未超过董事会通过回购股份决议前三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具体回购价格将综合公司二级市场股票价格、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确定。按照回购资金总额人民币1,500万元-3,000万元,以回购股份价格上限人民币16.00元/股测算,预计本次回购股份约为937,500股至1,875,0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比例约为0.37%至0.73%。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在《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3)。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回购期间,上市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一、回购方案实施的进展
截至2025年8月31日,公司暂未回购股份,根据相关规定,公司将于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的次一交易日予以披露。
二、其他事项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6:22 香山股份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香山股份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广东香山衡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18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3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低于人民币6,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12,000万元(含)的自有资金及/或股票回购专项贷款,回购价格不超过35元/股(含),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份,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鉴于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已实施完毕,自2025年5月6日起回购价格上限由35元/股(含)调整为34.90元/股(含)。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2日、2025年4月24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2)、《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报告书》(公告编号:2025-025)和《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5-026)。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间,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股份回购的进展情况
截至2025年8月31日,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1,076,8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82%,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31.00元/股,最低价为30.31元/股,回购总金额为33,069,421.00元(不含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符合公司回购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其他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等均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相关规定。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股票:
(1)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后续将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将在回购期间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6:22 万润股份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万润股份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中节能万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万润股份”)于2025年4月23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5年5月21日召开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万润股份:关于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及股票回购专项贷款,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用于减少公司注册资本。本次用于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亿元(含本数),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含本数),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6.55元/股(含本数),回购期限为自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分别于2025年4月25日、2025年5月30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万润股份:关于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2)和《万润股份: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5-033)。
由于公司实施2024年度权益分派,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有关规定,公司将回购股份的价格上限由16.55元/股(含本数)调整为16.45元/股(含本数),调整后的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自2025年6月6日(除息日)起生效。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5年5月30日披露的《万润股份:2024年度分红派息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5-034)。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股份期间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截至2025年8月31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1,712,700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922,959,225股的0.1856%,购买股份的最高成交价为13.82元/股,最低成交价为11.31元/股,已使用资金总额为20,868,649元(不含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股份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及股票回购专项贷款,回购价格未超过16.45元/股。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的要求。
二、其他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具体情况如下: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公司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继续在回购期限内实施本次回购方案,并根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6:22 芯瑞达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芯瑞达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安徽芯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年 4月 2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或股票回购专项贷款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股份用于未来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本次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含)。若按回购金额上限2,000万元,回购价格上限26.96元/股测算,拟回购股份数量不超过741,840股,约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33%;若按回购金额下限1,000万元,回购价格上限26.96元/股测算,拟回购股份数量不超过370,920股,约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17%。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回购股份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5年 4月 23日、2025年 4月 29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回购股份方案暨取得股票回购专项贷款承诺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3)和《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5-026)。
因公司实施2024年度权益分派,公司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自2025年7月10日起由不超过26.96元/股调整为不超过26.71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7月2日在《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1)。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有关规定,公司在回购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股份进展情况
截至2025年8月31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187,9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0841%,最高成交价为19.86元/股,最低成交价为19.747元/股,成交总金额为3,721,901.80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要求。
二、其他说明
1、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的股份数量、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股票:
(1)自可能对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3、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将在回购期间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6:22 四川美丰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四川美丰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一、回购股份事项概述
四川美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
年5月8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该议案经公司于2025年5月23日召
开的2024年度股东会以特别决议形式审议通过。经公司股东会
决议,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
社会公众A股股份,用于注销减少注册资本。本次回购资金总额
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7,000万元(含),
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0.07元/股。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
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回购期限自公司股东会审议
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
司于2025年5月9日、5月13日、5月21日、5月24日、5月
27日、6月4日、6月19日、7月2日、8月2日在《中国证券
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
披露的相关公告。
另,根据《回购报告书》,因公司在回购期间实施了2024
年度权益分派[详见公司于2025年6月7日发布的《2024年度
分红派息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5-29)],故自股价除权除
息之日起需按规定相应调整回购价格上限。公司于2025年6月
7日发布《关于2024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股份回购价格上
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30),将回购价格上限由10.07
元/股调整为9.90元/股。
二、回购股份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2025年修订)》《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2025年修
订)》的相关规定,回购期间,公司需于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
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公告
如下:
截至2025年8月31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
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回购股份4,873,63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0.8721%,最高成交价7.38元/股,最低成交价6.80元/股,支
付的总金额为34,337,381.17元(不含交易费用)。
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既
定的回购股份方案。
三、其他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的数量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
托时段等均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2025年修订)》《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2025
年修订)》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相关规定。
(一)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
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
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
计划,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
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6:22 丽珠集团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丽珠集团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2月24日召开了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2024年第二次A股类别股东会及2024年第二次H股类别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部分A股股份方案的议案》,于2025年5月29日召开了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2025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会及2025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实施回购公司部分A股股份方案的议案》及《关于授予董事会回购本公司H股的一般授权》。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 A股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公司于2024年12月25日发布的《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79),公司将以不低于人民币60,00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100,000.00万元(含)的回购总金额,以及不超过人民币45.00元/股的回购价格,回购公司部分A股股份,用于注销减少注册资本。
截至2025年8月31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了公司A股股份共计13,383,05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48%,购买的最高价为人民币41.99元/股,最低价为人民币33.21元/股,已使用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90,929,437.15元(不含交易费用)。上述回购符合公司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
二、回购 H股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回购本公司H股的一般授权,公司将通过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进行场内回购,每次回购价格不高于相关回购日前5个交易日平均收盘价的5%,回购的H股股份将用于注销减少注册资本。
截至2025年8月31日,本次回购H股的一般授权下,尚未进行H股回购。
后续公司将根据实施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6:22 山东赫达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山东赫达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山东赫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
月15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
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回购股份全部用
于转换上市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回购价
格不超过人民币18.00元/股。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
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年 4月 16日、2025年 4月 18日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5-013)、《回购股份报告书》(公告编号:2025-015)。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
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在回购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一、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公司于2025年5月16日首次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
中竞价交易方式实施本次回购股份。截至2025年8月29日,公司
债券代码:127088 债券简称:赫达转债
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
回购公司股份1,777,700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0.5106%,其中,最
高成交价为14.289元/股,最低成交价为11.10元/股,成交总金额
21,130,571元(不含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要求,符合公司既定的回购
方案。
二、其他说明
回购股份的时间、数量、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
段等均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
股份》的相关规定,具体如下:
(一)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公司股份:
1、自可能对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
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公司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
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回购方案,并按
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债券代码:127088 债券简称:赫达转债
【16:02 高能环境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高能环境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回购方案首次披露日 | 2025/7/25,由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李卫国
先生提议 |
回购方案实施期限 | 2025年7月24日~2026年7月23日 |
预计回购金额 | 10,000万元~15,000万元 |
回购用途 | □减少注册资本
√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用于转换公司可转债
□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 |
累计已回购股数 | 117.66万股 |
累计已回购股数占总股本比例 | 0.08% |
累计已回购金额 | 815.3550万元 |
实际回购价格区间 | 6.84元/股~7.02元/股 |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北京高能时代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高能环境”)于2025年7月24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方案》,同意使用公司自有资金及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0,000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8.80元/股,回购用途为用于公司后续的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回购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详见公司于2025年8月9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高能环境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编号:2025-061)。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有关规定,现将公司实施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2025年8月31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117.66万股,已回购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约为0.08%,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7.02元/股,最低价为6.84元/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人民币815.3550万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费用)。
上述回购股份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方案的要求。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6:02 国电南瑞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国电南瑞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回购方案首次披露日 | 2025/4/15,由时任董事长山社武先生于2025/4/7
提议 |
回购方案实施期限 | 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
预计回购金额 | 5亿元~10亿元 |
回购用途 | □减少注册资本
√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用于转换公司可转债
□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 |
累计已回购股数 | 20,947,491股 |
累计已回购股数占总股本比例 | 0.261% |
累计已回购金额 | 461,634,688.09元 |
实际回购价格区间 | 21.71元/股~22.31元/股 |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2025年4月7日,国电南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时任董事长山社武先生向公司董事会提议回购公司股份。2025年4月14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A股股份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本次回购的股份用于未来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5亿元(含本数),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含本数),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34.13元/股(含本数),回购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股份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即从2025年4月14日至2026年4月13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8日、4月1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董事长提议回购公司部分股份的提示性公告》(临2025-016)、《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A股股份方案的公告暨回购报告书》(临2025-018)。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截至2025年8月31日,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
20,947,491股,占公司总股本8,032,088,259股的比例为0.261%,购买的最高价为22.31元/股,最低价为21.71元/股,支付资金总金额为461,634,688.09元(不含交易费用)。上述回购股份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6:02 红塔证券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红塔证券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回购方案首次披露日 | 2025/7/18,由公司董事长景峰先生提议 |
回购方案实施期限 | 2025年8月4日~2026年8月3日 |
预计回购金额 | 1亿元~2亿元 |
回购用途 | √减少注册资本
□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用于转换公司可转债
□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 |
累计已回购股数 | 221.69万股 |
累计已回购股数占总股本比例 | 0.047% |
累计已回购金额 | 2,001.45万元 |
实际回购价格区间 | 8.94元/股~9.07元/股 |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7月17日及2025年8月4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以及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将使用自有资金1亿元(含)至2亿元(含),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公司股份,用于减少公司注册资本。本次回购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7月18日及2025年8月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方案》《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截至2025年8月31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股份221.69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047%,购买的最高价为人民币9.07元/股,最低价为人民币8.94元/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人民币2,001.45万元(不含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股份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6:02 中航机载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中航机载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回购方案首次披露日 | 2025/4/19 |
回购方案实施期限 | 2025/4/21~2026/4/20 |
预计回购金额 | 30,000.00万元(含)~50,000.00万元(含) |
回购用途 | □减少注册资本
√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用于转换公司可转债
□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 |
累计已回购股数 | 475.71万股 |
累计已回购股数占总股本比例 | 0.10% |
累计已回购金额 | 5,993.54万元 |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中航机载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18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2025年度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议案》,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30,000万元(含)-50,000万元(含),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股份回购,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17.13元/股(含),本次回购的股份将全部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19日披露的《中航机载系统股份有限
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A股股份方案的公告暨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临2025-021)及《中航机载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2025年度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19)。
因公司实施2024年度权益分派事项,本次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
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17.13元/股(含)调整为不超过17.06元/
股(含)。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6月12日披露的《中航机载系
统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实施2024年度权益分派后调整股份回购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30)。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截至2025年8月31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回购股份数
量为4,757,100股,已回购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10%,回购的最高价为人民币12.80元/股,回购的最低价为人民币12.52元/股,
累计支付的总金额为人民币59,935,353.59元(不含交易费用)。
上述回购进展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公司本次
回购股份方案的要求。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6:02 亚普股份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亚普股份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回购方案首次披露日 | 2025/4/17,由董事长提议 |
回购方案实施期限 | 2025年4月29日~2026年4月28日 |
预计回购金额 | 10,000万元~20,000万元 |
回购用途 | √减少注册资本
□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用于转换公司可转债
□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 |
累计已回购股数 | 113.82万股 |
累计已回购股数占总股本比例 | 0.22% |
累计已回购金额 | 23,484,390元 |
实际回购价格区间 | 16.48元/股~22.00元/股 |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亚普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1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25年4月29日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本次回购股份用于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回购金额不低于人民币1亿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含),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24.36元/股,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5年4月17日、4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7)、《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5-025)。
因公司实施了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根据回购报告书,公司本次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24.36元/股调整为24.01元/股,调整后的回购股份价格上限于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除权除息日生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5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2)。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2025年8月,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股份89.82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18%,购买的最高价为21.50元/股、最低价为20.63元/股,支付的金额为18,912,570.00元(不含交易费用)。
截至2025年8月底,公司已累计回购股份113.82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22%,购买的最高价为22.00元/股、最低价为16.48元/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23,484,390.00元(不含交易费用)。
上述回购进展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要求。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6:02 杰克股份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杰克股份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回购方案首次披露日 | 2025/4/8 |
回购方案实施期限 | 待董事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 |
预计回购金额 | 7,500万元~15,000万元 |
回购用途 | □减少注册资本
√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用于转换公司可转债
□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 |
累计已回购股数 | 4,872,678股 |
累计已回购股数占总股本比例 | 1.0228% |
累计已回购金额 | 131,061,568.56元 |
实际回购价格区间 | 24.60元/股~31.94元/股 |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杰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股权激励,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37元/股(含),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7,500万元(含)且不超过15,000万元(含),回购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8日在《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2)。
公司实施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37.00元/股(含)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36.53元/股(含),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6月10日在《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4)。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截至2025年8月31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股份
4,872,678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0228%,购买的最高价为31.94元/股,最低价为24.60元/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131,061,568.56元(不含交易费用)。
上述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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