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铜业(000878):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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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5年08月06日 20:20:19 中财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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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
云南铜业: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878 证券简称:
云南铜业 公告编号:2025-062
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没有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一)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5年 8月 6日下午 14:30分
网络投票时间为:2025年 8月 6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
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 8月 6日上
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
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 8月
6日上午 9:15至下午 15:00的任意时间。
(二)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华云路
1号中铜大厦 3222会议室。
(三)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
相结合的方式。
(四)召集人:
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
(五)主持人:副董事长孙成余先生
(六)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一)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出席现场的股东及股东代表 3人,代表股份 637,479,818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1.8163%,其中:关联股东
云南铜业(集团)有限公司持股 637,469,718股,占公司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1.8158%,需回避表决。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716人,代表股份
175,173,65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7428%。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2人,代表股份 10,100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5%。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714人,代表股份 175,163,552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7423%。
(二)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715人,代表股份
175,163,65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7423%。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1人,代表股份 100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714人,代表股份 175,163,552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7423%。
(三)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等出席
了本次会议。
三、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
议表决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关于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
金暨关联交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59,628,91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91.1261%;
反对 15,376,04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8.7776%;
弃权 168,69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
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96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59,618,91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1.1256%;
反对 15,376,04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8.7781%;
弃权 168,69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
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963%。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
的相关规定,该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
云南铜业(集
团)有限公司、
中国铝业集团有限公司回避对此议案的表决,
其所持表决权股份数量分别为:637,469,718股、39,736,165
股。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
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会议审议通过该议案。
(二)逐项审议《关于
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
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
2.01.本次交易的整体方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43,486,10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81.9108%;
反对 31,585,05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18.0307%;
弃权 102,49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1,800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8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43,476,10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1.9098%;
反对 31,585,05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18.0317%;
弃权 102,49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1,800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85%。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
的相关规定,该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
云南铜业(集
团)有限公司、
中国铝业集团有限公司回避对此议案的表决,
其所持表决权股份数量分别为:637,469,718股、39,736,165
股。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
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会议审议通过该议案。
2.02.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具体方案-交易对方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43,494,40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81.9155%;
反对 31,577,45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18.0264%;
弃权 101,79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1,800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8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43,484,40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1.9145%;
反对 31,577,45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18.0274%;
弃权 101,79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1,800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81%。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
的相关规定,该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
云南铜业(集
团)有限公司、
中国铝业集团有限公司回避对此议案的表决,
其所持表决权股份数量分别为:637,469,718股、39,736,165
股。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
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会议审议通过该议案。
2.03.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具体方案-标的资产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59,638,81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91.1318%;
反对 15,270,84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8.7175%;
弃权 263,99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2,000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50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59,628,81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1.1312%;
反对 15,270,84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8.7180%;
弃权 263,99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2,000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507%。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
的相关规定,该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
云南铜业(集
团)有限公司、
中国铝业集团有限公司回避对此议案的表决,
其所持表决权股份数量分别为:637,469,718股、39,736,165
股。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
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会议审议通过该议案。
2.04.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具体方案-交易价格及定
价依据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43,414,90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81.8701%;
反对 31,632,65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18.0579%;
弃权 126,09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4,600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72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43,404,90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1.8691%;
反对 31,632,65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18.0589%;
弃权 126,09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4,600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720%。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
的相关规定,该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
云南铜业(集
团)有限公司、
中国铝业集团有限公司回避对此议案的表决,
其所持表决权股份数量分别为:637,469,718股、39,736,165
股。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
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会议审议通过该议案。
2.05.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具体方案-发行股份的种
类和面值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59,593,91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91.1061%;
反对 15,445,94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8.8175%;
弃权 133,79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4,600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76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59,583,91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1.1056%;
反对 15,445,94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8.8180%;
弃权 133,79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4,600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764%。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
的相关规定,该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
云南铜业(集
团)有限公司、
中国铝业集团有限公司回避对此议案的表决,
其所持表决权股份数量分别为:637,469,718股、39,736,165
股。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
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会议审议通过该议案。
2.06.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具体方案-发行对象及发
行方式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43,453,30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81.8921%;
反对 31,585,95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18.0312%;
弃权 134,39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4,600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76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43,443,30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1.8910%;
反对 31,585,95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18.0323%;
弃权 134,39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4,600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767%。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
的相关规定,该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
云南铜业(集
团)有限公司、
中国铝业集团有限公司回避对此议案的表决,
其所持表决权股份数量分别为:637,469,718股、39,736,165
股。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
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会议审议通过该议案。
2.07.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具体方案-定价基准日、定
价原则及发行价格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43,407,30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81.8658%;
反对 31,642,15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18.0633%;
弃权 124,19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3,400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70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43,397,30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1.8648%;
反对 31,642,15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18.0643%;
弃权 124,19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3,400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709%。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
的相关规定,该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
云南铜业(集
团)有限公司、
中国铝业集团有限公司回避对此议案的表决,
其所持表决权股份数量分别为:637,469,718股、39,736,165
股。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
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会议审议通过该议案。
2.08.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具体方案-发行数量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43,532,40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81.9372%;
反对 31,506,85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17.9861%;
弃权 134,39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4,600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76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43,522,40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1.9362%;
反对 31,506,85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17.9871%;
弃权 134,39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4,600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767%。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
的相关规定,该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
云南铜业(集
团)有限公司、
中国铝业集团有限公司回避对此议案的表决,
其所持表决权股份数量分别为:637,469,718股、39,736,165
股。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
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会议审议通过该议案。
2.09.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具体方案-上市地点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59,628,41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91.1258%;
反对 15,352,74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8.7643%;
弃权 192,49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4,600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09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59,618,41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1.1253%;
反对 15,352,74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8.7648%;
弃权 192,49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4,600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099%。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
的相关规定,该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
云南铜业(集
团)有限公司、
中国铝业集团有限公司回避对此议案的表决,
其所持表决权股份数量分别为:637,469,718股、39,736,165
股。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
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会议审议通过该议案。
2.10.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具体方案-锁定期安排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59,569,51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91.0922%;
反对 15,379,74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8.7797%;
弃权 224,39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65,900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28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59,559,51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1.0917%;
反对 15,379,74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8.7802%;
弃权 224,39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65,900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281%。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
的相关规定,该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
云南铜业(集
团)有限公司、
中国铝业集团有限公司回避对此议案的表决,
其所持表决权股份数量分别为:637,469,718股、39,736,165
股。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
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会议审议通过该议案。
2.11.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具体方案-过渡期间损益
安排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59,609,01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91.1147%;
反对 15,430,94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8.8089%;
弃权 133,69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4,600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76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59,599,01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1.1142%;
反对 15,430,94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8.8094%;
弃权 133,69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4,600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763%。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
的相关规定,该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
云南铜业(集
团)有限公司、
中国铝业集团有限公司回避对此议案的表决,
其所持表决权股份数量分别为:637,469,718股、39,736,165
股。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
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会议审议通过该议案。
2.12.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具体方案-滚存未分配利
润安排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59,597,61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91.1082%;
反对 15,430,94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8.8089%;
弃权 145,09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45,900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82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59,587,61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1.1077%;
反对 15,430,94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8.8094%;
弃权 145,09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45,900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828%。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
的相关规定,该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
云南铜业(集
团)有限公司、
中国铝业集团有限公司回避对此议案的表决,
其所持表决权股份数量分别为:637,469,718股、39,736,165
股。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
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会议审议通过该议案。
2.13.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具体方案-业绩承诺及补
偿安排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43,494,30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81.9155%;
反对 31,488,85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17.9758%;
弃权 190,49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3,300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08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43,484,30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1.9144%;
反对 31,488,85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17.9768%;
弃权 190,49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3,300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087%。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
的相关规定,该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
云南铜业(集
团)有限公司、
中国铝业集团有限公司回避对此议案的表决,
其所持表决权股份数量分别为:637,469,718股、39,736,165
股。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
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会议审议通过该议案。
2.14.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的具体方案-发行股份的种类和
面值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59,579,61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91.0980%;
反对 15,447,84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8.8186%;
弃权 146,19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3,300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83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59,569,61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1.0974%;
反对 15,447,84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8.8191%;
弃权 146,19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3,300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835%。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
的相关规定,该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
云南铜业(集
团)有限公司、
中国铝业集团有限公司回避对此议案的表决,
其所持表决权股份数量分别为:637,469,718股、39,736,165
股。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
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会议审议通过该议案。
2.15.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的具体方案-发行对象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43,424,70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81.8757%;
反对 31,561,95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18.0175%;
弃权 186,99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3,300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06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43,414,70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1.8747%;
反对 31,561,95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18.0186%;
弃权 186,99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3,300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068%。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
的相关规定,该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
云南铜业(集
团)有限公司、
中国铝业集团有限公司回避对此议案的表决,
其所持表决权股份数量分别为:637,469,718股、39,736,165
股。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
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会议审议通过该议案。
2.16.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的具体方案-定价基准日、定价原
则及发行价格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43,423,00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81.8748%;
反对 31,621,35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18.0514%;
弃权 129,29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4,300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73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43,413,00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1.8737%;
反对 31,621,35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18.0525%;
弃权 129,29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4,300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738%。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
的相关规定,该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
云南铜业(集
团)有限公司、
中国铝业集团有限公司回避对此议案的表决,
其所持表决权股份数量分别为:637,469,718股、39,736,165
股。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
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会议审议通过该议案。
2.17.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的具体方案-认购数量和募集配
套资金总额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43,447,00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81.8885%;
反对 31,510,25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17.9880%;
弃权 216,39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5,800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23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43,437,00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1.8874%;
反对 31,510,25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17.9890%;
弃权 216,39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5,800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235%。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
的相关规定,该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
云南铜业(集
团)有限公司、
中国铝业集团有限公司回避对此议案的表决,
其所持表决权股份数量分别为:637,469,718股、39,736,165
股。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
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会议审议通过该议案。
2.18.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的具体方案-上市地点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59,599,51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91.1093%;
反对 15,359,24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8.7680%;
弃权 214,89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4,400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22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59,589,51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1.1088%;
反对 15,359,24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8.7685%;弃权 214,890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 34,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1227%。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
的相关规定,该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
云南铜业(集
团)有限公司、
中国铝业集团有限公司回避对此议案的表决,
其所持表决权股份数量分别为:637,469,718股、39,736,165
股。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
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会议审议通过该议案。
2.19.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的具体方案-锁定期安排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59,582,41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91.0996%;
反对 15,301,64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8.7351%;
弃权 289,59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3,300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65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59,572,41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1.0990%;
反对 15,301,64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8.7356%;
弃权 289,59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3,300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653%。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
的相关规定,该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
云南铜业(集
团)有限公司、
中国铝业集团有限公司回避对此议案的表决,
其所持表决权股份数量分别为:637,469,718股、39,736,165
股。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
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会议审议通过该议案。
2.20.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的具体方案-募集配套资金的用
途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43,482,50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81.9087%;
反对 31,477,25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17.9692%;
弃权 213,89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3,900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22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43,472,50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1.9077%;
反对 31,477,25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17.9702%;
弃权 213,89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3,900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221%。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
的相关规定,该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
云南铜业(集
团)有限公司、
中国铝业集团有限公司回避对此议案的表决,
其所持表决权股份数量分别为:637,469,718股、39,736,165
股。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
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会议审议通过该议案。
2.21.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的具体方案-滚存未分配利润安
排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59,570,51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91.0928%;
反对 15,396,04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8.7890%;
弃权 207,09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5,400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18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59,560,51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1.0923%;
反对 15,396,04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8.7895%;
弃权 207,09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5,400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182%。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
的相关规定,该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
云南铜业(集
团)有限公司、
中国铝业集团有限公司回避对此议案的表决,
其所持表决权股份数量分别为:637,469,718股、39,736,165
股。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
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会议审议通过该议案。
2.22.本次交易的决议有效期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59,597,31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91.1081%;
反对 15,353,14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8.7645%;
弃权 223,19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3,900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27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59,587,31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1.1076%;
反对 15,353,14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8.7650%;
弃权 223,19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3,900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274%。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
的相关规定,该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
云南铜业(集
团)有限公司、
中国铝业集团有限公司回避对此议案的表决,
其所持表决权股份数量分别为:637,469,718股、39,736,165
股。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
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会议审议通过该议案。
(三)审议《关于<
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
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其摘
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43,468,10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81.9005%;
反对 31,483,55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17.9728%;
弃权 221,99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9,500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26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43,458,10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1.8995%;
反对 31,483,55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17.9738%;
弃权 221,99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9,500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267%。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
的相关规定,该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
云南铜业(集
团)有限公司、
中国铝业集团有限公司回避对此议案的表决,
其所持表决权股份数量分别为:637,469,718股、39,736,165
股。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
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会议审议通过该议案。
(四)审议《关于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
金构成关联交易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59,608,51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91.1145%;
反对 15,373,94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8.7764%;
弃权 191,19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7,200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09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59,598,51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1.1139%;
反对 15,373,94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8.7769%;
弃权 191,19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7,200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091%。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
的相关规定,该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
云南铜业(集
团)有限公司、
中国铝业集团有限公司回避对此议案的表决,
其所持表决权股份数量分别为:637,469,718股、39,736,165
股。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
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会议审议通过该议案。
(五)审议《关于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及重组
上市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59,611,41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91.1161%;
反对 15,352,84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8.7644%;
弃权 209,39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8,200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19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59,601,41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1.1156%;
反对 15,352,84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8.7649%;
弃权 209,39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8,200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195%。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
的相关规定,该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
云南铜业(集
团)有限公司、
中国铝业集团有限公司回避对此议案的表决,
其所持表决权股份数量分别为:637,469,718股、39,736,165
股。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
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会议审议通过该议案。
(六)审议《关于本次交易履行法定程序的完备性、合
规性及提交的法律文件有效性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59,567,11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91.0908%;
反对 15,453,04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8.8216%;
弃权 153,49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9,800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87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59,557,11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91.0903%;
反对 15,453,04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8.8221%;
弃权 153,49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9,800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876%。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
的相关规定,该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
云南铜业(集
团)有限公司、
中国铝业集团有限公司回避对此议案的表决,
其所持表决权股份数量分别为:637,469,718股、39,736,165
股。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
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会议审议通过该议案。
(七)审议《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9
号——上市公司筹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第四
条规定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59,558,41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91.0859%;
反对 15,461,24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8.8262%;
弃权 153,99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9,800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87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59,548,41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1.0853%;
反对 15,461,24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8.8267%;
弃权 153,99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9,800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879%。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
的相关规定,该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
云南铜业(集
团)有限公司、
中国铝业集团有限公司回避对此议案的表决,
其所持表决权股份数量分别为:637,469,718股、39,736,165
股。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
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会议审议通过该议案。
(八)审议《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
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及第四十三条规定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59,536,21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91.0732%;
反对 15,376,44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8.7778%;
弃权 260,99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7,200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49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59,526,21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1.0727%;
反对 15,376,44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8.7783%;
弃权 260,99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7,200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490%。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
的相关规定,该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
云南铜业(集
团)有限公司、
中国铝业集团有限公司回避对此议案的表决,
其所持表决权股份数量分别为:637,469,718股、39,736,165
股。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
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会议审议通过该议案。
(九)审议《关于本次交易相关主体不存在<上市公司
监管指引第7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
易监管>第十二条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情形
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59,570,01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91.0925%;
反对 15,463,24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8.8274%;
弃权 140,39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7,200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80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59,560,01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1.0920%;
反对 15,463,24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8.8279%;
弃权 140,39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7,200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801%。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
的相关规定,该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
云南铜业(集
团)有限公司、
中国铝业集团有限公司回避对此议案的表决,
其所持表决权股份数量分别为:637,469,718股、39,736,165
股。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
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会议审议通过该议案。
(十)审议《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
册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59,643,91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91.1347%;
反对 15,358,14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8.7674%;
弃权 171,59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9,800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98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59,633,91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1.1342%;
反对 15,358,14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8.7679%;
弃权 171,59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9,800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980%。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
的相关规定,该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
云南铜业(集
团)有限公司、
中国铝业集团有限公司回避对此议案的表决,
其所持表决权股份数量分别为:637,469,718股、39,736,165
股。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
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会议审议通过该议案。
(十一)审议《关于本次交易信息公布前公司股票价格
波动情况的说明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59,539,31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91.0750%;
反对 15,396,64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8.7894%;
弃权 237,69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69,700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35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59,529,31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1.0744%;
反对 15,396,64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8.7899%;
弃权 237,69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69,700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357%。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
的相关规定,该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
云南铜业(集
团)有限公司、
中国铝业集团有限公司回避对此议案的表决,
其所持表决权股份数量分别为:637,469,718股、39,736,165
股。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
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会议审议通过该议案。
(十二)审议《关于公司本次交易前十二个月内购买、
出售资产情况的说明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59,567,71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91.0912%;
反对 15,357,04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8.7668%;
弃权 248,89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62,400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42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59,557,71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1.0907%;
反对 15,357,04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8.7673%;
弃权 248,89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62,400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421%。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
的相关规定,该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
云南铜业(集
团)有限公司、
中国铝业集团有限公司回避对此议案的表决,
其所持表决权股份数量分别为:637,469,718股、39,736,165
股。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
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会议审议通过该议案。
(十三)审议《关于公司与交易对方签署附条件生效的
交易协议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59,571,21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91.0932%;
反对 15,289,94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8.7284%;
弃权 312,49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59,900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78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59,561,21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1.0927%;
反对 15,289,94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8.7289%;
弃权 312,49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59,900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784%。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
的相关规定,该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
云南铜业(集
团)有限公司、
中国铝业集团有限公司回避对此议案的表决,
其所持表决权股份数量分别为:637,469,718股、39,736,165
股。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
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会议审议通过该议案。
(十四)审议《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
次交易相关事宜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43,450,50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81.8905%;
反对 31,392,15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17.9206%;
弃权 330,99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59,900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88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43,440,50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1.8894%;
反对 31,392,15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17.9216%;
弃权 330,99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59,900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890%。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
的相关规定,该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
云南铜业(集
团)有限公司、
中国铝业集团有限公司回避对此议案的表决,
其所持表决权股份数量分别为:637,469,718股、39,736,165
股。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
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会议审议通过该议案。
(十五)审议《关于评估机构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
的合理性、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的相关性以及评估定价的公
允性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43,463,00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81.8976%;
反对 15,374,44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8.7767%;
弃权 16,336,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47,400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325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43,453,00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1.8966%;
反对 15,374,44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8.7772%;
弃权 16,336,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47,400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3262%。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
的相关规定,该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
云南铜业(集
团)有限公司、
中国铝业集团有限公司回避对此议案的表决,
其所持表决权股份数量分别为:637,469,718股、39,736,165
股。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
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会议审议通过该议案。
(十六)审议《关于批准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
配套资金相关的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及备考审阅报告的
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59,669,91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91.1495%;
反对 15,289,54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8.7282%;
弃权 214,19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46,900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22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59,659,91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1.1490%;
反对 15,289,54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8.7287%;
弃权 214,19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46,900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223%。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
的相关规定,该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
云南铜业(集
团)有限公司、
中国铝业集团有限公司回避对此议案的表决,
其所持表决权股份数量分别为:637,469,718股、39,736,165
股。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
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会议审议通过该议案。
(十七)审议《关于本次交易摊薄即期回报的影响及采
取填补措施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43,538,30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81.9406%;
反对 31,421,25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17.9372%;
弃权 214,09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46,900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22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43,528,30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1.9396%;
反对 31,421,25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17.9382%;
弃权 214,09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46,900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222%。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
的相关规定,该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
云南铜业(集
团)有限公司、
中国铝业集团有限公司回避对此议案的表决,
其所持表决权股份数量分别为:637,469,718股、39,736,165
股。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
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会议审议通过该议案。
(十八)审议《关于提请股东会批准控股股东免于以要
约方式增持公司股份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43,371,89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81.8456%;
反对 31,637,06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18.0604%;
弃权 164,69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47,700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94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43,361,89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1.8445%;
反对 31,637,06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18.0614%;
弃权 164,69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47,700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940%。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
的相关规定,该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
云南铜业(集
团)有限公司、
中国铝业集团有限公司回避对此议案的表决,
其所持表决权股份数量分别为:637,469,718股、39,736,165
股。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
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会议审议通过该议案。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大成(昆明)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朱宸以、张欣馨
(三)结论性意见: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与
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和《公
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
合法有效;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一)
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
决议;
(二)北京大成(昆明)律师事务所关于
云南铜业股份
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 8月 6日
中财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