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媒股份(300770):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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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5年08月22日 17:56:04 中财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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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
新媒股份:关于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

证券代码:300770 证券简称:
新媒股份 公告编号:2025-028
广东南方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南方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8月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并于2024年8月23日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含),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49元/股(含),本次回购的股份将用于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回购实施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鉴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权益分派、特别分红权益分派及2024年度权益分派已分别于2024年9月30日、11月26日及2025年6月6日实施完毕,根据公司《回购报告书》,本次回购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49元/股(含)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46.13元/股(含)。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0)、《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37)、《关于回购股份的债权人通知公告》(公告编号:2024-038)、《关于2024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暨回购股份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4-053)、《关于特别分红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6)、《关于2024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2)。
截至2025年8月22日,公司上述回购股份方案回购期限已届满,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已实施完毕,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回购股份的实施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有关规定,公司于2024年10月9日首次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实施了股份回购,并于次日披露了《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4)。回购期间,公司依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的规定,于2024年11月5日、12月2日、2025年1月6日、2月6日、3月4日、4月2日、5月7日、6月3日、7月2日和8月
4日分别披露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进展的相关公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告。
截至2025年8月22日,公司累计通过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1,292,31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5640%,最高成交价为43.17/ 34.88 / 50,016,405.48
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元股,成交总金额为 元(不含交易费
用)。至此,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回购期限已届满,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已实施完毕,公司实施回购符合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本次回购股份实施情况与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的说明
鉴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权益分派、特别分红权益分派及2024年度权益分派已分别于2024年9月30日、11月26日及2025年6月6日实施完毕,根据公司《回购报告书》,本次回购价格上限已由不超过人民币49元/股(含)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46.13元/股(含)。除回购价格上限调整外,公司本次实际回购的实施期限、回购股份数量、回购比例、回购价格、回购资金总额等均符合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回购方案,实际执行情况与原披露的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公司实际回购资金总额已达回购方案中回购资金总额的下限,且不超过回购方案中回购资金总额的上限,本次回购公司股份已按披露的方案实施完毕。
三、本次回购股份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回购股份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经营、研发、债务履行能力等方面产生重大影响。本次回购股份实施完成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公司股权分布情况仍然符合上市条件。
四、本次回购股份期间相关主体买卖股票的情况
回购期内,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首次披露回购事项之日至披露本公告前一日,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情况。
五、回购股份实施的合规性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实施过程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相关规定,具体如下: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六、预计股份变动情况
1,292,318
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已实施完毕,公司累计回购股份 股。根据本次
股份回购方案和《回购报告书》,公司本次回购的股份将依法予以注销并相应减少注册资本,预计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股份性质 | 回购股份注销前 | | 本次变动
增减(股) | 回购股份注销后 | |
| 股份数量(股)占比(%) | | | | |
| | | | 股份数量(股) | 占比(%) |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 0 | 0 | 0 | 0 | 0 |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 229,130,909 | 100 | -1,292,318 | 227,838,591 | 100 |
三、股份总数 | 229,130,909 | 100 | -1,292,318 | 227,838,591 | 100 |
注:上述变动情况为初步测算结果,暂未考虑其他因素影响。公司具体的股份结构变动情况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最终登记情况为准。
七、已回购股份的后续安排及相关说明
本次回购股份全部存放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存放期间不享有股东大会表决权、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质押等相关权利。根据本次股份回购方案和《回购报告书》,本次回购的股份将依法予以注销并相应减少注册资本。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办理回购股份注销、减少注册资本以及工商变更登记手续等相关事宜。
公司将根据后续进展情况及时履行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八、备查文件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回购专用账户持股数量查询证明。
特此公告。
广东南方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8 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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