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山纸业(600103):十届二十五次董事会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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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5年08月25日 17:55:37 中财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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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
青山纸业:十届二十五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福建省
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十届二十五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福建省
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十届二十五次董事会会议于2025年8月12日发出通知,2025年8月22日在福建省福州市五一北路171号新都会花园广场16楼公司总部会议室以现场加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董事11人,实际参加董事11人,公司5名监事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林小河先生主持,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2025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在提交董事会前已经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2025年半年度会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有关会计政策要求,如实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及生产经营状况,财务数据准确无误,不存在遗漏。同意将2025年半年度报告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并及时披露。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的相关规定,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等事项。董事会全体成员能够保证2025年半年度报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8月26日在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福建省
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福建省
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二)审议通过《董事会关于 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该事项在董事会召开前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提交董事会。
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要求,公司编制并披露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公司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8月26日在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福建省
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特此公告。
福建省
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8月26日
中财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