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讯]哈尔斯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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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5年09月02日 22:10:28 中财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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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Fi.CN讯:
哈尔斯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20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的方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及股票回购专项贷款,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或其他法律法规允许的方式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股份,回购资金总金额不低于人民币8,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16,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1.00元/股(含),回购股份用于未来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回购股份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2日、4月24日、4月26日分别刊登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的方案公告》(公告编号:2025-037)、《关于取得金融机构股票回购专项贷款承诺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2)以及《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5-044)。
2025年5月21日,公司披露了《关于调整股份回购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0),公司实施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后,公司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11.00元/股(含)调整为10.85元/股(含)。
二、回购股份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现将公司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截至2025年8月31日,公司本次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尚未买入公司股票。
2025年9月2日,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37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8%,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8.14元/股,最低价为8.03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990,991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回购方案的要求。
三、其他说明
公司首次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的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9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具体说明如下: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公司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
()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
()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3、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回购价格区间、资金来源均符合回购股份方案的有关规定。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实施本次回购方案,并根据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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