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群股份(601366):利群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第三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进展暨回购比例达到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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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5年09月22日 18:36:10 中财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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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
利群股份:利群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第三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进展暨回购比例达到4%的公告

证券代码:601366 证券简称:
利群股份 公告编号:2025-044
债券代码:113033 债券简称:
利群转债
利群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第三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进展暨回购比例达到 的公告
4%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回购方案首次披露日 | 2024/10/10 |
回购方案实施期限 | 2024年10月10日~2025年10月9日 |
预计回购金额 | 15,000万元~30,000万元 |
回购用途 | □减少注册资本
□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用于转换公司可转债
□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 |
累计已回购股数 | 41,131,678股 |
累计已回购股数占总股本比例 | 4.50% |
累计已回购金额 | 200,094,020.21元 |
实际回购价格区间 | 4.30元/股~5.15元/股 |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利群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0月9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第三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不低于人民币15,000万元且不超过30,000万元,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股份回购,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8.00元/股,回购的股份将用于转换公司
可转债。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0月1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2024年第三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暨落实“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79)。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股份期间,公司回购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每增加1%的,应当在事实发生之日起3个交易日内予以披露。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2025年9月22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
41,131,678股,已回购股份占公司总股本(2025年8月31日的总股本913,932,943股)的比例为4.50%,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5.15元/股,最低价为4.30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00,094,020.21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股份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规定。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利群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9月23日
中财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