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FI.CN 中财网

上市公司撤销监事会的脚步不妨缓一缓

时间:2025年10月10日 16:27:26 中财网
  皮海洲 :上市公司撤销监事会的脚步不妨缓一缓
  最近,随着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交通银行纷纷发布公告,宣布公司章程修订已获监管核准,不再设立监事会,上市公司撤销监事会一事因此受到市场的关注。

  实际上,早在4月29日,工商银行农业银行建设银行中国银行交通银行五家国有大行就集体宣布撤销监事会,9月25日的各大行公告,只是告之公司章程已获监管核准的事实,即撤销监事会一事已得到相关部门的核准。

  不仅如此,除了五大行之外,其他银行的监事会也在加速撤销。据不完全统计,到目前为止,42家上市银行中,已有20余家上市银行宣布取消或推进撤销监事会。

  银行之所以成了撤销监事会的先锋,是与其主管部门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的推动密切相关的。根据去年7月1日起施行的新《公司法》第121条规定,股份有限公司可以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在董事会中设置由董事组成的审计委员会,行使本法规定的监事会的职权,不设监事会或者监事。随后,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发布相关通知称,金融机构可以按照公司章程规定,在董事会中设置由董事组成的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法和监管制度规定的监事会职权,不设监事会或者监事。正是因为有了主管部门的推动,上市银行成了撤销监事会的先锋。

  如何看待上市银行撤销监事会一事?本人以为,既然新《公司法》有此规定,,所以上市银行也包括其他上市公司,作出撤销监事会的决定,这是合规合法的。不过,在撤销监事会这件事情上,上市公司没有必要搞一刀切,尤其是不能赶进度。实际上,从目前中国股市制度建设来看,上市公司撤销监事会的脚步不能迈得太急,而是应该要缓一缓,先把相关的制度完善了再说。

  其实,在撤销监事会这件事情上,新《公司法》并没有一刀切。撤销监事会并不是新《公司法》的强制性要求,而是给予上市公司一个选择,即上市公司可以做,也可以不做。上市公司可以撤销监事会,也可以不撤销监事会。

  而从目前中国股市制度建设的现状来看,实际上是不支持上市公司过快地撤销监事会的。虽然有观点认为,以审计委员会取代监事会将有助于提升公司治理效率、降低运营成本,但这种观点言过其实,即便是从降低运营成本的角度,监事会三个成员的薪酬也不该是公司的负担。

  就目前的制度建设来看,审计委员会很难真正取代监事会来行使监事会的职权。从公司的机构设置来看,监事会其实是与董事会平级的,而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的下设机构。更重要的是,监事会的一个重要职责就是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这其中就包括对审计委员会成员的监督。如果撤销了监事会,由审计委员会来行使监事会的职权,如此来说,谁来监督董事会成员尤其是审计委员会的工作呢?

  尤其重要的是,在审计委员会的组成中,半数以上的成员必须是独立董事。而从目前的独董制度来看,独立董事基本上是一个挂职的职务,是无须到公司上班的,基本上是不用到岗的,而由这样的独立董事组成的审计委员会,又如何能够履行监事会成员的监管之职呢?

  所以,要撤销监事会,首先就必须完善相关的制度,不仅要让审计委员会能够独立行使监督职权,而且还必须推出职业独董制度,审计委员会成员中的独董必须由职业独董担任,而职业独董每月至少要安排不低于一周的时间到公司上岗,只有上岗了才能进一步了解公司及相关人员的情况,从而更好履行相应的监督之责。也只有独董能够上岗了,能够切实履行监督之责,撤销监事会一事才能提上日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