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光生物(002880):最近一年的财务报告及其审计报告以及最近一期的财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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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5年10月12日 22:05:39 中财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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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
卫光生物:最近一年的财务报告及其审计报告以及最近一期的财务报告

财务报表附注
2024年1月1日—2024年12月31日
深圳市
卫光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
(除特别注明外,本附注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元)
一、企业的基本情况
深圳市
卫光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系由深圳市卫武光明生物制品有限公司整体变更设立,2012年12月29日,依据深圳市光明新区发展和财政局文件(深光发财〔2012〕396号)批准,公司以经审计的2012年8月31日的净资产折股,公司由有限责任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6月8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新股2,700万股,并于2017年6月16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192471818P,注册资本22,680万元。
法定代表人:张战。
公司注册地址:深圳市光明区光明街道碧眼社区光侨大道3402号办公楼一层。
本公司所处行业为医药制造业,生产经营血液制品。
本公司除子公司深圳市
卫光生物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主要从事投资管理业务,深圳市卫光生命科学园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主要从事物业租赁、物业管理业务,深圳市卫光瑞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主要从事基因工程药物和疫苗制造业务,其余子公司均从事单采血浆业务。
本财务报表业经本公司董事会于2025年4月21日决议批准报出。
二、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一)编制基础
本公司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为基础,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具体会计准则等规定(以下称企业会计准则),并基于制定的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进行编制。
(二)持续经营
公司至报告期末至少12个月内具备持续经营能力,无影响持续经营能力的重大事项。
三、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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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报表附注
2024年1月1日—2024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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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企业合并
1.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合并方以支付现金、转让非现金资产或承担债务方式作为合并对价的,在合并日按照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合并方以发行权益性工具作为合并对价的,按发行股份的面值总额作为股本。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与合并对价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面值总额)的差额,应当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2.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对于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合并成本为购买方在购买日为取得对被购买方的控制权而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以及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所取得的被购买方符合确认条件的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在购买日以公允价值计量。购买方对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体现为商誉价值。购买方对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经复核后合并成本仍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计入当期营业外收入。
(七)控制的判断标准和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1.控制的判断标准
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作为基础予以确定。具备以下三个要素的被投资单位,认定为对其控制:拥有对被投资单位的权力、因参与被投资单位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单位的权力影响回报金额。
2.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1)统一母子公司的会计政策、统一母子公司的资产负债表日及会计期间 子公司与本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或会计期间不一致的,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按照本公司的会计政策或会计期间对子公司财务报表进行必要的调整。
(2)合并财务报表抵销事项
合并财务报表以母公司和子公司的财务报表为基础,已抵销了母公司与子公司、子公司相互之间发生的内部交易。子公司所有者权益中不属于本公司的份额,作为少数股东权益,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股东权益项目下以“少数股东权益”项目列示。子公司持有母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视为母公司的库存股,作为股东权益的减项,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股东权益项目下以财务报表附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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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合并取得子公司会计处理
对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视同该企业合并于自最终控制方开始实施控制时已经发生,从合并当期的期初起将其资产、负债、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纳入合并财务报表;对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以购买日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为基础对其个别财务报表进行调整。
(4)处置子公司的会计处理
在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处置价款与处置长期股权投资相对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等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方的控制权的,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对于剩余股权,按照其在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处置股权取得的对价与剩余股权公允价值之和,减去按原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原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的份额之间的差额,计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收益,同时冲减商誉。与原有子公司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等,在丧失控制权时转为当期投资收益。
(八)合营安排的分类及共同经营的会计处理方法
1.合营安排的分类
合营安排分为共同经营和合营企业。未通过单独主体达成的合营安排,划分为共同经营。
单独主体,是指具有单独可辨认的财务架构的主体,包括单独的法人主体和不具备法人主体资格但法律认可的主体。通过单独主体达成的合营安排,通常划分为合营企业。相关事实和情况变化导致合营方在合营安排中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发生变化的,合营方对合营安排的分类进行重新评估。
2.共同经营的会计处理
本公司为共同经营参与方,确认与共同经营中利益份额相关的下列项目,并按照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确认单独所持有的资产或负债,以及按份额确认共同持有的资产或负债;确认出售享有的共同经营产出份额所产生的收入;按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因出售产出所产生的收入;确认单独所发生的费用,以及按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发生的费用。
本公司为对共同经营不享有共同控制的参与方,如果享有该共同经营相关资产且承担该共同经营相关负债,则参照共同经营参与方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否则,按照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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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合营企业的会计处理
本公司为合营企业合营方,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的规定对合营企业的投资进行会计处理;本公司为非合营方,根据对该合营企业的影响程度进行会计处理。
(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本公司编制现金流量表时所确定的现金,是指库存现金以及可以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在编制现金流量表时所确定的现金等价物,是指持有的期限短、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
(十)金融工具
1.金融工具的分类、确认和计量
(1)金融资产
根据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本公司将金融资产划分为以下三类:
①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管理此类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是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且此类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与基本借贷安排相一致,即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该类金融资产后续按照实际利率法确认利息收入。
②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管理此类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又以出售该金融资产为目标,且此类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与基本借贷安排相一致。该类金融资产后续按照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但按照实际利率法计算的利息收入、减值损失或利得及汇兑损益计入当期损益。
③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将持有的未划分为以摊余成本计量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包括利息和股利收入)计入当期损益。在初始确认时,如果能消除或减少会计错配,可以将金融资产不可撤销地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该指定一经做出,不得撤销。
对于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本公司可在初始确认时将其不可撤销地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该指定在单项投资的基础上作出,且相关投资从发行者的角度符合权益工具的定义。该类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除获得的股利财务报表附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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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属于投资成本收回部分的除外)计入当期损益外,其他相关利得和损失均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且后续不转入当期损益。
(2)金融负债
金融负债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
①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该类金融负债以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形成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②金融资产转移不符合终止确认条件或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所形成的金融负债。
③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该类金融负债采用实际利率法以摊余成本计量。
2.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的确认方法
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以活跃市场中的报价确定其公允价值;如不存在活跃市场,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其公允价值。在有限情况下,如果用以确定公允价值的近期信息不足,或者公允价值的可能估计金额分布范围很广,而成本代表了该范围内对公允价值的最佳估计的,该成本可代表其在该分布范围内对公允价值的恰当估计。本公司利用初始确认日后可获得的关于被投资方业绩和经营的所有信息,判断成本能否代表公允价值。
3.金融工具的终止确认
金融资产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予以终止确认:(1)收取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止;(2)金融资产已转移,且符合终止确认条件。
金融负债的现时义务全部或部分得以解除的,终止确认已解除的部分。如果现有负债被同一债权人以实质上几乎完全不同条款的另一金融负债所取代,或现有负债的条款被实质性修改,终止确认现有金融负债,并同时确认新金融负债。以常规方式买卖金融资产,按交易日会计进行确认和终止确认。
1.预期信用损失的范围
本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含应收款项,包括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应收款项融资、租赁应收款、其他应收款进行减值会计处理并确认坏账准备。
(十一)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2.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
预期信用损失的一般方法是指,本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评估相关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显著增加,将金融工具发生信用减值的过程分为三个阶段,对于不同阶段的金融工具减值采用不同的会计处理方法:(1)第一阶段,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财务报表附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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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有客观证据表明某项其他应收款已经发生信用减值,则本公司对该其他应收款单项计提损失准备并确认预期信用损失。
(2)基于账龄确认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账龄计算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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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包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其他应收款项,按照一般方法,即“三阶段”模型计量损失准备。
信用风险特征组合、基于账龄确认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账龄计算方法和单项计提的判断标准同不含融资成分的认定标准一致。
(3)按照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判断标准
本公司对其他金融资产进行单项认定并计提坏账准备,对于已破产、解散、财务发生重大困难等表明其他金融资产已无法收回的进行单项认定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十二)存货
1.存货的分类
存货是指本公司在日常活动中持有以备出售的产成品或商品、处在生产过程中的在产品、在生产过程或提供劳务过程中耗用的材料和物料等,主要包括原材料、周转材料(包装物、低值易耗品等)、在产品、产成品(库存商品)等。
2.发出存货的计价方法
存货发出时,采取加权平均法确定其发出的实际成本。
3.存货的盘存制度
存货盘存制度为永续盘存制。
4.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的摊销方法
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采用一次转销法摊销。
5.存货跌价准备的确认标准和计提方法
资产负债表日,存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当期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时,提取存货跌价准备,并按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但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按照存货类别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的,存货跌价准备在原已计提的金额内转回。
在确定存货的可变现净值时,以取得的确凿证据为基础,同时考虑持有存货的目的以及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影响。
(十三)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
1.合同资产
本公司将已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而有权收取对价的权利(且该权利取决于时间流逝之外的其他因素)作为合同资产列示。合同资产的减值准备计提参照附注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财务报表附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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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合同负债
本公司将已收或应收客户对价而应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提供服务的义务列示为合同负债,同一合同下的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以净额列示。
(十四)长期股权投资
1.共同控制、重大影响的判断标准
共同控制,是指对某项安排的回报产生重大影响的活动必须经过分享控制权的参与方一致同意后才能决策,包括商品或劳务的销售和购买、金融资产的管理、资产的购买和处置、研究与开发活动以及融资活动等。重大影响,是指当持有被投资单位20%以上至50%的表决权资本时,具有重大影响,或虽不足20%,但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时,具有重大影响:在被投资单位的董事会或类似的权力机构中派有代表;参与被投资单位的政策制定过程;向被投资单位派出管理人员;被投资单位依赖投资公司的技术或技术资料;与被投资单位之间发生重要交易。
2.初始投资成本确定
对于企业合并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如为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应当在合并日按照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按照购买日确定的合并成本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以支付现金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为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以发行权益性证券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为发行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通过债务重组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其初始投资成本按照债务重组准则有关规定确定;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按照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准则有关规定确定。
3.后续计量及损益确认方法
本公司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对联营企业的权益性投资,其中一部分通过风险投资机构、共同基金、信托公司或包括投连险基金在内的类似主体间接持有的,无论以上主体是否对这部分投资具有重大影响,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有关规定处理,并对其余部分采用权益法核算。
(十五)投资性房地产
本公司投资性房地产的类别,包括出租的土地使用权、出租的建筑物、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财务报表附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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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计使用寿命(年) | 预计净残值率(%) |
13-35 | 0-3 |
7-10 | 0-3 |
3-7 | 0-3 |
6 | 0-3 |
3-7 | 0-3 |
(十七)在建工程
本公司在建工程主要为自营方式建造和出包方式建造。在建工程结转为固定资产的标准和时点,以在建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为依据。预定可使用状态的判断标准,应符合下列情况之一:固定资产的实体建造(包括安装)工作已经全部完成或实质上已经全部完成;已经试生产或试运行,并且其结果表明资产能够正常运行或能够稳定地生产出合格产品,或者试运行结果表明其能够正常运转或营业;该项建造的固定资产上的支出金额很少或者几乎不再发生;所购建的固定资产已经达到设计或合同要求,或与设计或合同要求基本相符。
(十八)借款费用
1.借款费用资本化的确认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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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寿命(年) | 使用寿命的确定依据 |
50-70 | 权证记载 |
3-5 | 预计收益期 |
5-10 | 预计收益期 |
10 | 预计收益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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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月1日—2024年12月31日
本公司将无法预见该资产为公司带来经济利益的期限,或使用期限不确定的无形资产确定为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使用寿命不确定的判断依据为:来源于合同性权利或其他法定权利,但合同规定或法律规定无明确使用年限;综合同行业情况或相关专家论证等,仍无法判断无形资产为公司带来经济利益的期限。
每年年末,对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进行复核,主要采取自下而上的方式,由无形资产使用相关部门进行基础复核,评价使用寿命不确定判断依据是否存在变化等。
3.研发支出的归集范围及相关会计处理方法
本公司研发支出的范围主要依据公司的研究开发项目情况制定,主要包括:研发人员职工薪酬、直接投入材料费用、折旧费用与长期待摊费用、无形资产摊销费用、其他费用等。
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研究阶段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开发阶段的支出,满足确认为无形资产条件的转入无形资产核算。
划分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的研究阶段和开发阶段的具体标准:为获取新的技术和知识等进行的有计划的调查阶段,应确定为研究阶段,该阶段具有计划性和探索性等特点;在进行商业性生产或使用前,将研究成果或其他知识应用于某项计划或设计,以生产出新的或具有实质性改进的材料、装置、产品等阶段,应确定为开发阶段,该阶段具有针对性和形成成果的可能性较大等特点。
本公司在研发项目取得相关批文或者证书(如:根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药品注册管理办法》的规定所获得的“临床试验批件”、“药品注册批件”、或者获得国际药品管理机构的批准等)之后发生的支出,在评估项目成果对企业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或可变现价值高于账面价值时,作为资本化的研发支出;其余研发支出,则作为费用化的研发支出。
无法区分研究阶段支出和开发阶段支出的,将发生的研发支出全部计入当期损益。
(二十)长期资产减值
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使用权资产、无形资产等长期资产于资产负债表日存在减值迹象的,进行减值测试。减值测试结果表明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计提减值准备并计入减值损失。
可收回金额为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的较高者。资产减值准备按单项资产为基础计算并确认,如果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资产组是能够独立产生现金流入的最小资产组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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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时,商誉的账面价值分摊至预期从企业合并的协同效应中受益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测试结果表明包含分摊的商誉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确认相应的减值损失。减值损失金额先抵减分摊至该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商誉的账面价值,再根据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中除商誉以外的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所占比重,按比例抵减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
上述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以后期间不予转回价值得以恢复的部分。
(二十一)长期待摊费用
本公司长期待摊费用是指已经支出,但受益期限在一年以上(不含一年)的各项费用。长期待摊费用按费用项目的受益期限分期摊销。若长期待摊的费用项目不能使以后会计期间受益,则将尚未摊销的该项目的摊余价值全部转入当期损益。
(二十二)职工薪酬
职工薪酬,是指本公司为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或解除劳动关系而给予的各种形式的报酬或补偿。职工薪酬主要包括短期薪酬、离职后福利、辞退福利和其他长期职工福利。
1.短期薪酬的会计处理方法
在职工为本公司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实际发生的短期薪酬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企业会计准则要求或允许计入资产成本的除外。本公司发生的职工福利费,在实际发生时根据实际发生额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职工福利费为非货币性福利的,按照公允价值计量。本公司为职工缴纳的医疗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以及按规定提取的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在职工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根据规定的计提基础和计提比例计算确定相应的职工薪酬金额,并确认相应负债,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2.离职后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本公司在职工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根据设定提存计划计算的应缴存金额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根据预期累计福利单位法确定的公式将设定受益计划产生的福利义务归属于职工提供服务的期间,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3.辞退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本公司向职工提供辞退福利时,在下列两者孰早日确认辞退福利产生的职工薪酬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本公司不能单方面撤回因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裁减建议所提供的辞退福利时;本公司确认与涉及支付辞退福利的重组相关的成本或费用时。
4.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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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向职工提供的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符合设定提存计划条件的,应当按照有关设定提存计划的规定进行处理;除此外,根据设定受益计划的有关规定,确认和计量其他长期职工福利净负债或净资产。
(二十三)预计负债
当与或有事项相关的义务是公司承担的现时义务,且履行该义务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同时其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时确认该义务为预计负债。本公司按照履行相关现时义务所需支出的最佳估计数进行初始计量,如所需支出存在一个连续范围,且该范围内各种结果发生的可能性相同,最佳估计数按照该范围内的中间值确定;如涉及多个项目,按照各种可能结果及相关概率计算确定最佳估计数。
资产负债表日应当对预计负债账面价值进行复核,有确凿证据表明该账面价值不能真实反映当前最佳估计数,应当按照当前最佳估计数对该账面价值进行调整。
(二十四)收入
本公司在履行了合同中的履约义务,即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按照分摊至该项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确认收入。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是指能够主导该商品的使用并从中获得几乎全部的经济利益。履约义务是指合同中本公司向客户转让可明确区分商品的承诺。交易价格是指本公司因向客户转让商品而预期有权收取的对价金额,不包括代第三方收取的款项以及本公司预期将退还给客户的款项。
履约义务是在某一时段内履行、还是在某一时点履行,取决于合同条款及相关法律规定。如果履约义务是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则本公司按照履约进度确认收入。否则,本公司于客户取得相关资产控制权的某一时点确认收入。
本公司根据在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前是否拥有对该商品或服务的控制权,来判断本公司从事交易时的身份是主要责任人还是代理人。在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前能够控制该商品或服务的,本公司为主要责任人,按照已收或应收对价总额确认收入;否则,本公司为代理人,按照预期有权收取的佣金或手续费的金额确认收入,该金额按照已收或应收对价总额扣除应支付给其他相关方的价款后的净额,或者按照既定的佣金金额或比例等确定。
本公司按照业务类型确定的收入确认具体原则和计量方法:
1.销售商品合同
本公司与客户之间的销售商品合同通常仅包含转让商品的履约义务,在某一时点转让商品控制权并确认收入:销售部门对纳入可签约客户名录的医药公司进行严格考察评估和审财务报表附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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划和库存量安排发货,发货前编制销售通知单。库管员根据审核后的销售通知单安排发货,并编制冷链运输签收单,公司一般在货物发出当天由计财部开出销售发票,货单票同行;经客户验收合格并签收后,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按照分摊至该项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确认收入。
2.提供服务合同
本公司与客户之间提供的服务合同包含技术服务费等履约义务,客户在本公司履约的同时即取得并消耗本公司履约所带来的经济利益,属于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按照履约进度确认收入。否则,属于在某一时点履行履约义务,本公司在客户取得相关服务控制权时确认收入。
(二十五)合同成本
合同成本包括为取得合同发生的增量成本及合同履约成本。为取得合同发生的增量成本(“合同取得成本”)是指不取得合同就不会发生的成本。该成本预期能够收回的,本公司将其作为合同取得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
为履行合同发生的成本,不属于存货等其他企业会计准则规范范围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作为合同履约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该成本与一份当前或预期取得的合同直接相关,包括直接人工、直接材料、制造费用(或类似费用)、明确由用户承担的成本以及仅因该合同而发生的其他成本;该成本增加了未来用于履行履约义务的资源;该成本预期能够收回。
本公司将确认为资产的合同履约成本,初始确认时摊销期限不超过一年或一个正常营业周期的,在资产负债表计入“存货”项目;初始确认时摊销期限在一年或一个正常营业周期以上的,在资产负债表中计入“其他非流动资产”项目。
本公司将确认为资产的合同取得成本,初始确认时摊销期限不超过一年或一个正常营业周期的,在资产负债表计入“其他流动资产”项目;初始确认时摊销期限在一年或一个正常营业周期以上的,在资产负债表中计入“其他非流动资产”项目。
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的账面价值高于下列两项的差额时,本公司将超出部分计提减值准备并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因转让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预期能够取得的剩余对价;为转让该相关商品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
以前期间减值的因素之后发生变化,使得前述两项差额高于该资产账面价值的,应当转回原已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并计入当期损益,但转回后的资产账面价值不超过假定不计提减值准备情况的下该资产在转回日的账面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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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六)政府补助
1.政府补助的类型及会计处理
政府补助是指本公司从政府无偿取得的货币性资产或非货币性资产(但不包括政府作为所有者投入的资本)。政府补助为货币性资产的,应当按照收到或应收的金额计量。政府补助为非货币性资产的,应当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不能可靠取得的,按照名义金额计量。
与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按照经济业务实质,计入其他收益。与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计入营业外收入。
政府文件明确规定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确认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政府文件未明确规定补助对象的,能够形成长期资产的,与资产价值相对应的政府补助部分作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其余部分作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难以区分的,将政府补助整体作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确认为递延收益的金额,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按照合理、系统的方法分期计入当期损益。
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确认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企业以后期间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确认相关费用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用于补偿企业已发生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取得政策性优惠贷款贴息,财政将贴息资金拨付给贷款银行,由贷款银行以政策性优惠利率向本公司提供贷款的,以实际收到的借款金额作为借款的入账价值,按照借款本金和该政策性优惠利率计算相关借款费用;财政将贴息资金直接拨付给本公司的,本公司将对应的贴息冲减相关借款费用。
2.政府补助确认时点
政府补助在满足政府补助所附条件并能够收到时确认。按照应收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在期末有确凿证据表明能够符合财政扶持政策规定的相关条件且预计能够收到财政扶持资金时予以确认。除按照应收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外的其他政府补助,在实际收到补助款项时予以确认。
(二十七)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
1. 递延所得税的确认
根据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与其计税基础之间的差额(未作为资产和负债确认的项目按照税法规定可以确定其计税基础的,确定该计税基础为其差额),按照预期收回该资产或清偿该负债期间的适用税率计算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或递延所得税负债。
财务报表附注
2024年1月1日—2024年12月31日
2.递延所得税的计量
递延所得税资产的确认以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
资产负债表日,有确凿证据表明未来期间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确认以前会计期间未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如未来期间很可能无法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则减记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
对与子公司及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除非本公司能够控制暂时性差异转回的时间且该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不会转回。对与子公司及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当该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转回且未来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时,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
3.递延所得税的净额抵消依据
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本公司将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以抵销后的净额列示:拥有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的法定权利;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是与同一税收征管部门对同一纳税主体征收的所得税相关或者对不同的纳税主体相关,但在未来每一具有重要性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转回的期间内,涉及的纳税主体意图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或是同时取得资产、清偿债务。
对于因租赁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及所得税负债,本公司将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以抵销后的净额列示。
(二十八)租赁
本公司在合同开始日,将评估合同是否为租赁或包含租赁。如果合同中一方让渡了在一定期间内控制一项或多项已识别资产使用的权利以换取对价,则该合同为租赁或包含租赁。
1.承租人的会计处理
在租赁期开始日,本公司对除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以外的租赁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并在租赁期内分别确认折旧费用和利息费用。
(1)使用权资产
在租赁期开始日,使用权资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该成本包括租赁负债的初始计量金额,在租赁期开始日或之前支付的已扣除租赁激励的租赁付款额,初始直接费用等。
对于能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将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在租赁资产预计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若无法合理确定,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
当可收回金额低于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时,将其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
财务报表附注
2024年1月1日—2024年12月31日
(2)租赁负债
租赁负债按照租赁期开始日尚未支付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进行初始计量。租赁付款额包括固定付款额,以及在合理确定将行使购买选择权或终止租赁选择权时需支付的款项等。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采用租赁内含利率作为折现率;若无法合理确定租赁内含利率,则采用本公司的增量借款利率作为折现率。按照固定的周期性利率,即本公司所采用的折现率或修订后的折现率计算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内各期间的利息费用,并计入财务费用。
2.作为承租方对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进行简化处理的判断依据和会计处理方法 对于租赁期不超过12个月的短期租赁,以及单项资产全新时价值较低的租赁,本公司选择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将相关租金支出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3.作为出租方的租赁分类标准和会计处理方法
本公司在租赁开始日,将实质上转移了与租赁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几乎全部风险和报酬的租赁确认为融资租赁,除此之外的均为经营租赁。
(1)经营租赁会计处理
经营租赁的租金收入在租赁期内按直线法确认。对初始直接费用予以资本化,在租赁期内按照与租金收入相同的确认基础分期计入当期收益,未计入租赁收款额的可变租金在实际发生时计入租金收入。
(2)融资租赁会计处理
在租赁开始日,将应收融资租赁款,未担保余值之和与其现值的差额确认为未实现融资收益,在将来收到租金的各期间内确认为租赁收入,并终止确认融资租赁资产。初始直接费用计入应收融资租赁款的初始入账价值中。
(二十九)公允价值计量
1.公允价值初始计量及会计核算
根据相关会计准则要求以公允价值对相关资产或负债进行初始计量,且其交易价格与公允价值不相等的,将相关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但其他相关会计准则另有规定的除外。
2.估值技术
以公允价值计量相关资产或负债,采用在当前情况下适用并且有足够可利用数据和其他信息支持的估值技术,主要包括市场法、收益法和成本法。在估值技术的应用中优先使用相关财务报表附注
2024年1月1日—2024年12月31日
可观察输入值,只有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无法取得或取得不切实可行的情况下,才使用不可观察输入值。
以交易价格作为初始确认时的公允价值,在公允价值后续计量中使用了涉及不可观察输入值的估值技术的,在估值过程中校正该估值技术,以使估值技术确定的初始确认结果与交易价格相等。在公允价值后续计量中使用估值技术的,尤其是涉及不可观察输入值的,将确保该估值技术反映了计量日可观察的市场数据。公允价值计量使用的估值技术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更。
将公允价值计量所使用的输入值划分为三个层次,并首先使用第一层次输入值,其次使用第二层次输入值,最后使用第三层次输入值。第一层次输入值是在计量日能够取得的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未经调整的报价。第二层次输入值是除第一层次输入值外相关资产或负债直接或间接可观察的输入值。第三层次输入值是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不可观察输入值。公允价值计量结果所属的层次,由对公允价值计量整体而言具有重要意义的输入值所属的最低层次决定。在考虑相关资产或负债特征的基础上判断所使用的输入值是否重要。
如能够获得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的报价,将该报价不加调整地应用于该资产或负债的公允价值计量,则优先使用第一层次输入值作为公允价值提供了最可靠的证据。在使用第二层次输入值对相关资产或负债进行公允价值计量时,根据该资产或负债的特征,对第二层次输入值进行调整。这些特征包括资产状况或所在位置、输入值与类似资产或负债的相关程度、可观察输入值所在市场的交易量和活跃程度等。只有在相关资产或负债不存在市场活动或者市场活动很少导致相关可观察输入值无法取得或取得不切实可行的情况下,才能使用第三层次输入值,即不可观察输入值。
(三十)重要会计政策变更、会计估计变更
1.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2024年12月,财政部发布《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的通知》,明确了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担保类质量保证金的会计处理方法。此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不产生影响。
2023年10月,财政部发布《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的通知》,此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无影响。
2.重要会计估计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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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月1日—2024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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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月1日—2024年12月31日
计税依据 |
当期销售额 |
销售货物或提供服务的增值额 |
应缴流转税额 |
应纳所得额 |
不同企业所得税税率纳税主体情况如下: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部分货物适用增值税低税率和简易办法征收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9)9号)、《关于更新增值税、消费税税收优惠管理办法的公告》(深圳市国家税务局2012年第10号)、《深圳市国家税务局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简易征收备案通知书》(深国税光简征(2013)0015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简易增值税征收率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57号),罗定市卫光单采血浆有限公司、新兴卫光单采血浆有限公司、钟山光明单采血浆有限公司、隆安光明单采血浆有限公司、平果光明单采浆血浆有限公司、德保光明单采血浆有限公司、田阳光明单采血浆有限公司、万宁卫光单采血浆有限公司、安康卫光单采血浆站有限责任公司等 9家子公司经当地主管国家税务局审核,本公司及 9家子公司从2013年起,增值税按照简易办法依照6%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2014年7月1日起,增值税按照简易办法依照3%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财务报表附注
2024年1月1日—2024年12月31日
财务报表附注
2024年1月1日—2024年12月31日
期末余额 |
1,234,951.46 |
272,458,649.56 |
1,069,625.72 |
274,763,226.74 |
注:期末银行存款流动性受限金额1,000.00元,系保证金;期末其他货币资金流动性受限金额31,789.68元,系碳排放权账
财务报表附注
2024年1月1日—2024年12月31日
财务报表附注
2024年1月1日—2024年12月31日
期末余额 |
144,008,331.26 |
7,780,761.60 |
151,789,092.86 |
389,038.08 |
151,400,054.78 |
2. 期末无应收票据质押情况。
3.期末无已贴现但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票据
4.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 | | |
账面余额 | | 坏账准备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 - | - | - |
7,780,761.60 | 100.00 | 389,038.08 | 5.00 |
7,780,761.60 | 100.00 | 389,038.08 | 5.00 |
7,780,761.60 | 100.00 | 389,038.08 | 5.00 |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票据
组合1:商业承兑汇票
期末余额 | | |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7,780,761.60 | 389,038.08 | 5.00 | | |
7,780,761.60 | 389,038.08 | 5.00 | | |
5.坏账准备情况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 |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核销 | 其他变动 |
| 389,038.08 | | | |
| 389,038.08 | | | |
财务报表附注
2024年1月1日—2024年12月31日
财务报表附注
2024年1月1日—2024年12月31日
期末余额 |
139,835,596.21 |
19,800.00 |
579,000.00 |
7,572,759.81 |
132,861,636.40 |
2.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 | | |
账面余额 | | 坏账准备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579,000.00 | 0.41 | 579,000.00 | 100.00 |
139,855,396.21 | 99.59 | 6,993,759.81 | 5.00 |
140,434,396.21 | 100.00 | 7,572,759.81 | 5.39 |
| | | |
账面余额 | | 坏账准备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579,000.00 | 0.98 | 579,000.00 | 100.00 |
58,318,808.85 | 99.02 | 2,915,940.44 | 5.00 |
58,897,808.85 | 100.00 | 3,494,940.44 | 5.93 |
(1)重要的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579,000.00 | 579,000.00 | 100.00 |
579,000.00 | 579,000.00 | 100.00 |
|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579,000.00 | 579,000.00 | 100.00 |
财务报表附注
2024年1月1日—2024年12月31日
财务报表附注
2024年1月1日—2024年12月31日
|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579,000.00 | 579,000.00 | 100.00 |
(2)按账龄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期末余额 | | |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139,835,596.21 | 6,991,779.81 | 5.00 | 58,318,808.85 | 2,915,940.44 |
19,800.00 | 1,980.00 | 10.00 | | |
139,855,396.21 | 6,993,759.81 | 5.00 | 58,318,808.85 | 2,915,940.44 |
3.坏账准备情况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 |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核销 | 其他变动 |
579,000.00 | | | | |
2,915,940.44 | 4,077,819.37 | | | |
3,494,940.44 | 4,077,819.37 | | | |
4.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情况
应收账款
期末余额 | 合同资产期
末余额 | 应收账款和合同
资产期末余额 | 占应收账款和合同资
产期末余额
合计数的比例(%) |
13,823,200.00 | | 13,823,200.00 | 9.84 |
11,735,750.00 | | 11,735,750.00 | 8.36 |
11,604,486.95 | | 11,604,486.95 | 8.26 |
7,278,000.00 | | 7,278,000.00 | 5.18 |
6,416,187.37 | | 6,416,187.37 | 4.57 |
50,857,624.32 | | 50,857,624.32 | 36.21 |
(四)预付款项
1.预付款项按账龄列示
期末余额 |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1,945,218.87 | 91.16 | 1,991,915.84 |
73,706.98 | 3.45 | 101,875.04 |
87,835.48 | 4.12 | 50,049.00 |
26,999.00 | 1.27 | 5,900.00 |
财务报表附注
2024年1月1日—2024年12月31日
财务报表附注
2024年1月1日—2024年12月31日
2,133,760.33 | 100.00 | 2,149,739.88 |
2.按预付对象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单位情况
期末余额 |
428,372.14 |
303,000.00 |
264,000.00 |
202,104.98 |
124,854.00 |
1,322,331.12 |
(五)其他应收款
期末余额 |
19,235,888.92 |
2,160,773.48 |
17,075,115.44 |
1.按账龄披露
期末余额 |
14,488,665.43 |
3,543,014.17 |
243,980.79 |
960,228.53 |
2,160,773.48 |
17,075,115.44 |
2.按款项性质披露
期末余额 |
1,283,998.24 |
276,151.55 |
15,227,145.38 |
1,400,000.00 |
1,048,593.75 |
2,160,773.48 |
17,075,115.44 |
财务报表附注
2024年1月1日—2024年12月31日
财务报表附注
2024年1月1日—2024年12月31日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未来 12个月预
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
信用损失(未发
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
用损失(已发生信
用减值) |
420,722.56 | | 862,283.00 |
862,467.92 | - | 15,300.00 |
| | |
| | |
| | |
1,283,190.48 | - | 877,583.00 |
4.坏账准备情况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 |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1,283,005.56 | 877,767.92 | | | |
1,283,005.56 | 877,767.92 | | | |
5.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款项性质 | 期末余额 | 账龄 | 占其他应收款期
末余额合计数的
比例(%) |
水电费 | 15,227,145.38 | 1年以内
11,733,860.04 ; 1-2年
3,493,285.34 | 79.16 |
技术服务费 | 1,400,000.00 | 1年以内 | 7.28 |
应收个人公积金 | 697,654.74 | 1年以内 | 3.63 |
应收个人社保 | 461,183.40 | 1年以内 | 2.40 |
其他 | 423,543.00 | 3年以上 | 2.20 |
| 18,209,526.52 | | 94.67 |
(六)存货
期末余额 | | | | |
账面余额 | 跌价准备/
合同履约成
本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跌价准备/
合同履约成
本减值准备 |
355,282,527.12 | | 355,282,527.12 | 322,145,290.39 | |
189,961,746.85 | | 189,961,746.85 | 198,000,218.98 | |
243,537,703.23 | | 243,537,703.23 | 148,064,753.70 | |
3,802,030.19 | | 3,802,030.19 | 3,799,770.41 | |
财务报表附注
2024年1月1日—2024年12月31日
财务报表附注
2024年1月1日—2024年12月31日
期末余额 | | | | |
账面余额 | 跌价准备/
合同履约成
本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跌价准备/
合同履约成
本减值准备 |
878,092.23 | | 878,092.23 | 973,184.46 | |
793,462,099.62 | | 793,462,099.62 | 672,983,217.94 | |
(七)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期末余额 |
153,315,430.54 |
153,315,430.54 |
(八)其他流动资产
期末余额 |
1,503,409.10 |
1,072,169.75 |
3,483.80 |
2,579,062.65 |
(九)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期末余额 |
24,129,824.62 |
5,000,000.00 |
23,059,506.27 |
4,999,952.29 |
2,480,000.00 |
7,000,000.00 |
5,000,000.00 |
1,000,000.00 |
1,000,000.00 |
4,000,000.00 |
77,669,283.18 |
注1:股权投资项目一根据股权资产价值评估确认公允价值变动增加3,016,874.74元。
注2:股权投资项目三根据股权资产价值评估确认公允价值变动减少 17,067,517.70 元。
注3:公司持有的其他股权投资项目因在相关市场信息无公开报价且公允价值信息不足,故采用成本作为公允价值期末最佳估
计值。
财务报表附注
2024年1月1日—2024年12月31日
财务报表附注
2024年1月1日—2024年12月31日
房屋及建筑物 |
|
672,299,650.15 |
183,285,097.45 |
|
183,285,097.45 |
|
855,584,747.60 |
|
17,446,557.20 |
37,197,228.28 |
37,197,228.28 |
|
54,643,785.48 |
|
|
|
|
|
|
800,940,962.12 |
654,853,092.95 |
(十一)固定资产
期末余额 |
633,898,970.81 |
5,965.00 |
633,893,005.81 |
1、固定资产情况
房屋及建筑物 | 机器设备 | 运输设备 | 电子设备 | 其他设备 |
| | | | |
341,646,932.22 | 287,641,363.90 | 14,128,302.93 | 102,070,459.12 | 297,877,065.77 |
26,159,789.42 | 63,052,389.44 | 908,865.49 | 7,570,300.17 | 32,163,994.78 |
351,351.12 | 9,606,552.83 | - | 4,766,522.96 | 939,207.79 |
25,808,438.30 | 53,445,836.61 | 908,865.49 | 2,803,777.21 | 31,224,786.99 |
财务报表附注
2024年1月1日—2024年12月31日
财务报表附注
2024年1月1日—2024年12月31日
房屋及建筑物 | 机器设备 | 运输设备 | 电子设备 | 其他设备 |
- | 2,007,527.53 | 863,304.00 | 3,354,179.30 | 1,027,790.48 |
- | 2,007,527.53 | 863,304.00 | 3,354,179.30 | 1,027,790.48 |
| | | | |
367,806,721.64 | 348,686,225.81 | 14,173,864.42 | 106,286,579.99 | 329,013,270.07 |
| | | | |
94,457,618.62 | 137,190,114.17 | 10,590,852.09 | 63,539,586.31 | 162,149,418.49 |
12,432,611.28 | 25,323,468.04 | 1,110,597.39 | 13,496,135.78 | 18,969,901.85 |
12,432,611.28 | 25,323,468.04 | 1,110,597.39 | 13,496,135.78 | 18,969,901.85 |
| | | | |
- | 2,003,264.70 | 852,284.32 | 3,353,454.72 | 983,609.16 |
- | 2,003,264.70 | 852,284.32 | 3,353,454.72 | 983,609.16 |
| | | | |
106,890,229.90 | 160,510,317.51 | 10,849,165.16 | 73,682,267.37 | 180,135,711.18 |
| | | | |
| 5,965.00 | | | |
| | | | |
| | | | |
| 5,965.00 | | | |
| | | | |
260,916,491.74 | 188,169,943.30 | 3,324,699.26 | 32,604,312.62 | 148,877,558.89 |
247,189,313.60 | 150,445,284.73 | 3,537,450.84 | 38,530,872.81 | 135,727,647.28 |
注:期末已经提足折旧仍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原值为271,502,126.67 元。(未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