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鹏辉能源(300438):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登记完成

时间:2025年10月14日 16:25:21 中财网
原标题:鹏辉能源:关于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重要内容提示:
1、股票期权简称:鹏辉JLC1
2、股票期权代码:036609
3、授予登记数量:1460.00万份
4、股票期权授予人数:312人
5、授予登记完成日:2025年10月14日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的有关规定,广州鹏辉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完成了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授予登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简述
(一)激励方式
本激励计划采取的激励形式为股票期权。

(二)股票来源
本激励计划涉及的标的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三)授予数量
本激励计划拟向激励对象授予的股票期权总量不超过1,560.00万份,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50,334.34万股的3.10%。其中,首次授予不超过1,460.00万份,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50,334.34万股的2.90%,占拟授予权益总额的93.59%;预留不超过100.00万份,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50,334.34万股的0.20%,占拟授予权益总额的6.41%。

公司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20%。本激励计划中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
行权安排行权时间行权比例
第一个行权期自授予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之日起24个 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50%
第二个行权期自授予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之日起36个 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50%
若预留部分股票期权于2025年9月30日之前授予,则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的行权期及各期行权时间安排与首次授予股票期权一致。若预留部分在2025年9月30日之后授予,则预留部分股票期权的行权期及各期行权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行权安排行权时间行权比例
预留授予第一个行权期自首次授予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之 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50%
预留授予第二个行权期自首次授予之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之 日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50%
激励对象必须在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效期内行权完毕。若达不到行权条件,则当期股票期权不得行权或递延至下期行权。若符合行权条件,但未在上述行权期全部行权的该部分股票期权由公司注销。

(九)激励对象公司层面的绩效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考核年度为2025年-2026年二个会计年度,预留部分的激励对象考核年度为2025年-2026年二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行权期考核年度业绩考核目标(满足全部指标)
第一个行权期2025年营业收入不低于100.00亿元
第二个行权期2025年-2026年营业收入合计不低于220.00亿元
注:上述营业收入以经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合并报表所载数据为计算依据。

若预留部分股票期权于2025年9月30日之前授予,则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各年度业绩考核与首次授予保持一致;若预留部分股票期权于2025年9月30日之后授予,则预留部分股票期权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行权期考核年度业绩考核目标(满足全部指标)
预留授予第一个行权期2025年-2026年营业收入合计不低于220.00亿元
预留授予第二个行权期2025年-2027年营业收入合计不低于340.00亿元
注:上述营业收入以经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合并报表所载数据为计算依据。

公司未满足上述业绩考核目标的,所有激励对象对应的当年计划行权的股票期权均不得归行权,由公司注销。

(十)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绩效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绩效考核按照公司现行薪酬与考核的相关规定组织实施,并依照激励对象的个人绩效考核结果确定其行权比例。个人业绩系数为:
个人年度KPI考核结果个人业绩系数
当个人绩效为合格或以上100%
当个人绩效为需改善由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决定
当个人绩效为不合格0%
注:具体绩效考核分数确定根据公司绩效考核制度组织实施。

若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达标,持有人当年实际行权的数量=个人当年计划行权数量×个人绩效系数
激励对象当期计划可行权的股票期权因考核原因不能行权或不能完全行权的,则不能行权的股票期权由公司注销,不可递延至下一年度。

二、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和批准情况
1、2025年7月29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2、2025年7月29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对象名单的议案》。

3、2025年7月30日至2025年8月8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及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截至公示期满,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及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对本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2025年8月9日,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及公司监事会分别发表了《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监事会关于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4、2025年8月15日,公司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时,公司就本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在本激励计划草案公
序号姓名职务国籍获授的股票 期权数量 (万份)占授予股 票期权总 数的比例占本激励计 划公告日公 司股本总额 的比例
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1甄少强董事、总裁中国32.402.08%0.06%
2鲁宏力董事、董事会秘书中国10.900.70%0.02%
3潘丽财务负责人中国10.900.70%0.02%
小计54.203.47%0.11%   

二、其他激励对象    
1核心骨干(共309人)1,405.8090.12%2.79%
首次授予部分合计(共计312人)1,460.0093.59%2.90% 
三、预留部分100.006.41%0.20% 
合计1,560.00100.00%3.10% 
注:1、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累计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公司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20%。

2、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八)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后,不会导致公司股票期权分布情况不符合上市条件的要求。

特此公告。

广州鹏辉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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