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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新科技(300424):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的提示性公告

时间:2025年11月03日 21:55:14 中财网
原标题:航新科技:关于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的提示性公告

300424 2025-111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航新科技 公告编号:
债券代码:123061 债券简称:航新转债
广州航新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权益变动方式涉及股份协议转让和表决权委托,不触及要
约收购,不构成关联交易。

2.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将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
变更。

3.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不存
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存在违反相关承诺的情形。

4.本次权益变动尚需交易各方按照协议约定严格履行相关义务、
提交深圳证券交易所进行合规性确认以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可
能涉及的其他批准后方可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
公司办理过户登记手续。

5.本次权益变动能否最终实施及完成时间存在不确定性,提醒广
大投资者注意风险。

广州航新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11月3日收到公司控股
股东广州恒贸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出具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衢州创科未来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和杭州畅昇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出具的《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2025年10月27日,广州航新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航
新科技”、“公司”或“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广州恒贸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广州恒贸”)与衢州创科未来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衢州创科”)、杭州畅昇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杭州畅昇”)签署《股份转让协议》,广州恒贸将其持有的航新科技36,705,964股股份(占公司股1
本总额的14.9557%)分别转让给衢州创科和杭州畅昇,股份转让单
价为14.57元/股,转让对价合计为534,805,895.48元。其中衢州创科协议受让航新科技24,434,390股股份(占公司股本总额的9.9557%),杭州畅昇协议受让航新科技12,271,574股股份(占公司股本总额的5%)。

同日,衢州创科和杭州畅昇签署《一致行动及表决权委托协议》,
前述股份转让完成后,衢州创科和杭州畅昇作为一致行动人,在航新科技重大决策事项中采取一致行动。为确保双方保持一致行动,杭州畅昇拟将其持有的航新科技12,271,574股股份(占航新科技股本总额的5%)对应的表决权委托给衢州创科行使。

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衢州创科持有航新科技24,434,390股股份
(占公司股本总额的9.9557%),合计持有航新科技36,705,964股股份(占公司股本总额的14.9557%)对应的表决权。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变更为衢州创科,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变更为胡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
的《关于控股股东签署<股权转让协议>暨控制权拟发生变更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5-110)、《广州航新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1
由于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航新转债”处于转股期,公告中涉及上市公司总股本、持股数量、持股比例等均按照上市公司截至2025年10月27日数据计算。截至2025年10月27日,公司总股本为245,431,474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广州航新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等相关公告。

二、本次权益变动前后股份及表决权变化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交易各方的股份及表决权比例变动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本次权益变动前   本次权益变动后   
 持股数量 (股)持股 比例表决权数量 (股)表决权 比例持股数量 (股)持股 比例表决权数量 (股)表决权 比例
广州恒贸36,705,96414.9557%36,705,96414.9557%----
衢州创科----24,434,3909.9557%24,434,3909.9557%
杭州畅昇----12,271,5745.0000%12,271,5745.0000%
衢州创科及其一 致行动人合计----36,705,96414.9557%36,705,96414.9557%
注:本次权益变动前,广州恒贸通过“广州恒贸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证券账户持有19,130,831股,占比7.7948%;通过“深圳前海恒星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一广州恒贸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证券账户持有17,575,133股,占比7.1609%。“深圳前海恒星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广州恒贸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证券账户为广州恒贸开设的证券产品户全称,该产品户是以广州恒贸为主体进行独立核算、独立记账。

三、其他说明
1.本次权益变动方式涉及股份协议转让和表决权委托,不触及
要约收购,不构成关联交易。本次权益变动不存在违反《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或《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相关规定的情形。

2.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
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各信息披露义务人已履行权益变动报告义务,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披露的《广州航新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广州航新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3.本次权益变动尚需交易各方按照协议约定严格履行相关义务、
提交深圳证券交易所进行合规性确认以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可
能涉及的其他批准后方可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
公司办理过户登记手续。

4.公司董事会将持续关注相关事项的进展,并积极督促交易各
方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5.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
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前述指定媒体上披露的公告为准。本次权益变动能否最终实施及完成时间存在不确定性,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

四、报备文件
1.《股份转让协议》;
2.《一致行动及表决权委托协议》;
3.《广州航新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4.《广州航新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特此公告。

广州航新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十一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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