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讯]永安药业:关于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的预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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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5年11月07日 20:45:55 中财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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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Fi.CN讯: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本次拟减持的基本情况
1、减持原因:自身资金需求。
2、股份来源:
洪仁贵、方锡权、王志华、熊盛捷、李少波先生本次拟减持的股份来源于公司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并已上市流通的股份(含因权益分派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获得的股份)。
3、减持股份数量及比例
| 序号 | 姓名 | 持股数量 | 本次计划拟
减持股份数
量(股) | 减持股份数量
占公司总股本
比例 | 减持股份数量占
剔除公司回购专
用账户股份后的
总股本比例 |
| 1 | 洪仁贵 | 180,000 | 45,000 | 0.0153% | 0.0156% |
| 2 | 方锡权 | 281,250 | 70,300 | 0.0239% | 0.0243% |
| 3 | 王志华 | 281,250 | 70,300 | 0.0239% | 0.0243% |
| 4 | 熊盛捷 | 150,000 | 37,500 | 0.0127% | 0.0130% |
| 5 | 李少波 | 49,500 | 12,300 | 0.0042% | 0.0043% |
| 合计 | 942,000 | 235,400 | 0.0799% | 0.0814% | |
注:表格中所涉数据在尾数上如有差异,系四舍五入所致。
4、减持方式: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5、减持期间: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之后的3个月内,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禁止减持的期间除外。
6、减持价格:按照减持实施时的市场价格确定。
(二)股东承诺及履行情况
本次拟减持股东均为公司在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均承诺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将不超过其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25%;在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在任期届满前离职的,在其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六个月内,仍将遵守上述承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履行了上述承诺,未出现违反承诺的情形。
(三)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拟减持股东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第五条至第九条规定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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