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东方(600327):大东方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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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5年12月10日 18:05:45 中财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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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
大东方:
大东方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327 证券简称:
大东方 公告编号:2025-041
无锡商业大厦
大东方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5年12月10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江苏省无锡市中山路343号公司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 760 |
|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 404,959,019 |
|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比例(%) | 46.3458 |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会,由公司第九届董事会2025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召开,于2025年11月25日在《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发出召开会议通知的公告,于2025年12月10日以公司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结合方式召开。现场会议由林乃机董事长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列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9人,列席9人,其中董慧独立董事、郑永强独立董事、朱晓明董事、邵琼董事以网络视频连线现场会议的方式出席本次会议;
2、 董事会秘书的陈辉列席本次会议并履行相关职责,部分高管列席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
大东方关于转让控股孙公司股权及债权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股东
类型 | 同意 | | 反对 | | 弃权 | |
|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 A股 | 403,588,619 | 99.6615 | 1,009,400 | 0.2492 | 361,000 | 0.0893 |
(二)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议案1为普通决议议案,经出席本次股东会的全体股东或股东代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过半数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
律师:池名、徐丹丹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贵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以及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无锡商业大厦
大东方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11日
中财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