力生制药(002393):天津力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议事规则(2026年1月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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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6年01月15日 16:35:49 中财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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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
力生制药:天津
力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议事规则(2026年1月修订)

天津
力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办公会议事规则
(2026年 1月修订)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按照健全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规范经理层人员有效履行职责,提高办事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天津
力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天津
力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办法》,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党委会研究讨论是经理层决策重大问题的前置程序,重大经营管理事项必须经党委会研究讨论后,由经理层作出决定。未经党委会研究讨论的重大事项,经理层不能决策,确保党委会作用在决策层、执行层、监督层得到有效发挥。
第二章 会议召开
第三条总经理办公会由总经理召集和主持。总经理因故不能出席会议时,由其委托一名副总经理召集和主持。
第四条总经理办公会分为例会和临时会议。例会原则上每月召开不少于一次,临时会议根据工作需要安排。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及时召开总经理办公会:(一)董事长提议时;
(二)总经理认为必要时;
(三)有重要事项必须立即决定时;
(四)有突发性事件发生时。
第五条出席人员半数以上参加方能召开总经理办公会,参会人员无特殊情况应按时出席会议,确因故不能出席会议时,会前应向总经理或主持会议的副总经理请假,对会议议题有意见或建议亦应同时提出。
第三章 参加范围
第六条总经理办公会参加人员包括:总经理、副总经理、总工程师、财务总监、总经理助理等。
第七条董事会秘书、总法律顾问列席总经理办公会。董事、监事可自行安排列席总经理办公会。
第八条公司党委委员可列席总经理办公会,并充分表达党委意见和建议;有相关监督职能的部门根据需要可列席总经理办公会;有关职能部门和公司所属企业负责人可根据议题内容需要,由会议主持人决定邀请或要求列席会议。
第四章 议事范围
第九条总经理办公会议事范围如下:
(一)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计划、基本管理制度、内部机构设置及公司分支机构的设立和撤销方案,公司一般规章制度、职工绩效考核及收入分配体系调整方案;(二)负责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董事会临时授权事项;
(三)需提交党委会、董事会进行审议的其他经营管理重大事项议案;(四)根据公司财务预算方案,进行资金借贷和资金运筹等工作;公司年度预算计划内具体项目的实施计划和资金支付计划、涉及金额为人民币50万元及以上,3000万元及以下的对外投资(包括设立合资企业、资产收购等)、资产处置(包括资产出售、出租、剥离、置换、分拆、抵押等)、委托理财等事项;
(五)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5%以下的贷款;
(六)公司章程和董事会临时授权的事项;
(七)其他需总经理办公会研究、决策、通报事项。
第五章 会议程序及方式
第十条总经理办公会会议通知应至少提前1天告知所有参加和列席会议人员或机构,并提供上会研究的有关材料。
第十一条总经理办公会议题由总经理确定。副总经理、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及各职能部门、公司所属企业应至少提前2天提出需要会议讨论研究的议题,通过OA总经理办公会议题申请流程提交各级审批,审批通过后由总经理办公室汇总并报总经理确定。
第十二条总经理办公室根据总经理确定的议题做好会议安排,通知有关部门或所属企业会议召开时间。
第十三条总经理办公会研究议题时,依据上会材料,先由职能部门负责人或所属单位负责人作情况汇报。总经理在充分听取与会人员发言的基础上,综合各方面的意见、建议,就议题作出决定。
第十四条总经理办公会由总经理办公室指派专人做好会议记录(纪要)。会议记录(纪要)内容主要包括:会次、时间、地点、主持人、参加人员、列席人员、会议的主要议题、发言要点及议定事项。会议记录(纪要)作为公司档案保存,保存期限为永久。
第十五条总经理办公会决定的重要事项和交办事项的贯彻落实情况,由总经理办公室负责督促检查,并向总经理报告。
第十六条总经理办公会审议“三重一大”事项,应按照公司《天津
力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办法》,履行党委会的前置程序后,再做出决策。充分体现公司党委在法人治理结构中发挥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领导作用。
第六章附则
第十七条本规则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第十八条本规则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
第十九条本规则未尽事宜,按《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有关规定执行。
天津
力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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