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K]GOLDWAY EDU(08160):於二零二二年八月五日举行的股东周年大会之投票结果
香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及香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聯交所」)對本公告之內容概不負責,對其準確性或完整性亦不發表任何聲明,並明確表示概不會就本公告全部或任何部分內容而產生或因依賴該等內容而引致之任何損失承擔任何責任。 Goldway Education Group Limited 金教育集團有限公司* (於開曼群島註冊成立的有限公司) (股份代號:8160) 於二零二二年八月五日舉行的股東週年大會之投票結果 金教育集團有限公司(「本公司」)欣然宣佈,本公司之股東週年大會(「股東週年大會」)於二零二二年八月五日下午四時正舉行,日期為二零二二年六月三十日之通函(「通函」)(隨附股東週年大會通告)所載之全部建議決議案已獲本公司股東按投票表決方式正式投票。除另有界定外,本公告所用詞彙與通函所定義具相同涵義。 於股東週年大會提呈之決議案之投票表決結果如下:
由於上述第1、2(a)、2(b)、2(d)、2(e)及3至7項決議案各自均獲不少於50%之贊成票,該等決議案已獲股東正式通過為普通決議案。由於第8項決議案獲不少於75%之贊成票,該決議案已獲股東正式通過為特別決議案。有關上述決議案詳情,股東可參閱通函。 於股東週年大會日期: (1) 已發行股份總數為522,500,000股,其乃賦予持有人權利出席股東週年大會及於會上就決議案投票之股份總數; (2) 並無任何股份持有人有權出席股東週年大會但根據GEM上市規則第17.47A條所載須於股東週年大會上放棄表決贊成決議案; (3) 概無任何股東須根據GEM上市規則的規定放棄表決權; (4) 概無任何人士曾在通函中表示有意於股東週年大會上表決反對有關決議案或放棄表決權;及 (5) 所有董事親身或以電子通訊方式參加股東週年大會。 本公司之香股份過戶登記分處卓佳證券登記有限公司獲委任於股東週年大會上擔任監票人。 董事退任 由於第2(c)及第2(f)項決議案未獲股東於股東週年大會通過,謝佩芳女士(「謝女士」)及何健先生(「何先生」)分別辭任非執行董事及獨立非執行董事,自股東週年大會結束後生效。何先生亦不再擔任本公司審核委員會、薪酬委員會及提名及企業管治委員會成員,自股東週年大會結束後生效。本公司並不知悉謝女士及何先生與董事會有任何意見分歧,且董事會並不知悉有關彼等辭任之事項需提呈聯交所及股東垂注。 董事會謹藉此機會就謝女士及何先生在任期間對本公司作出的寶貴貢獻表示謝意。 何先生退任後不符合GEM上市規則的規定 何先生辭任獨立非執行董事及本公司審核委員會、薪酬委員會及提名及企業管治委員會成員後,本公司未能符合以下規定:(i)根據GEM上市規則第5.28條及本公司審核委員會職權範圍之審核委員會必須由最少三名成員組成之規定;(ii)根據本公司薪酬委員會職權範圍之薪酬委員會須由最少三名成員組成之規定;及(iii)根據本公司提名及企業管治委員會職權範圍之提名及企業管治委員會須由最少三名成員組成之規定。 為遵守GEM上市規則及本公司審核委員會、薪酬委員會及提名及企業管治委員會之職權範圍,董事會正處於識別合適人選階段,以根據GEM上市規則自二零二二年八月五日三個月內盡快且無論如何填補何先生之空缺職位。本公司將適時作出進一步公告。 承董事會命 金教育集團有限公司 主席兼執行董事 張曉 香,二零二二年八月五日 於本公告日期,執行董事為張曉先生、許家輝先生及陶樺瑋先生;及獨立非執行董事為石傲枝先生、余立彬先生及胡超先生。 本公告乃遵照聯交所GEM上市規則之規定提供有關本公司之資料,各董事願共同及個別對此負全責。各董事經作出一切合理查詢後確認,就彼等所深知及確信,本公告所載資料在各重大方面均屬準確及完整,且無誤導或欺詐成分,而本公告並無遺漏任何其他事項,致使本公告或其中所載任何聲明產生誤導。 本公告將由刊發日期最少一連七日載於聯交所網站www.hkexnews.hk「最新上市公司公告」網頁內。本公告亦將刊載於本公司網站www.goldwayedugp.com內。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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