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5亿土地交易“闹乌龙”,杭州今年溢价率最高地块取消成交

时间:2024年11月29日 14:02:37 中财网
  今年11月20日,杭州出让三宗宅地,其中一幅因溢价率达到64.55%而引发关注,这一溢价率创下近三年来杭州土拍溢价之最。

  更关键的是,高溢价拿地的是一位名叫“洪礼昌”的自然人,这是杭州土拍中第一次出现自然人拿地,地块起拍价2.71亿元,最终成交价是4.46亿元。

  不过,洪礼昌拿地后不久,在“浙江省自然资源网上交易中心”官网上,洪礼昌竞得的“杭政储出[2024]125号地块”状态却变成了“该资源未成交”,意味着这次交易已被取消。

  “杭州宅地竞拍采用‘先竞后审’的方式,应该是后续审查中发现该自然人不符合竞买资格。”杭州一位房地产业内人士对第一财经表示。

  记者从浙江省自然资源网上交易中心获悉,杭政储出[2024]125号地块于10月21日发布出让公告,同时附有一份“出让须知”,其中第八条特意加粗强调:“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具备房地产开发资质的法人、其他组织可参加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活动(联合竞买的竞买各方均应具备)。”

  第十五条则明确指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采取资格后审方式,即先竞买,后审查资格。竞买申请人应认真、全面、系统阅读《挂牌出让文件》《浙江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规则》,竞买人申请竞买即视为对上述内容、规则等无异议。”

  从地块出让须知可以看出,参与竞买者须满足两个条件,一必须是“法人或其他组织”,这意味着自然人不可参与竞买;二则是需要具备房地产开发资质。

  “出让须知”中还称,交易结束后将对竞得(入选)人竞买资格、购地资金开展审查,经审查,不符合上述规定的,将取消竞得资格,已缴纳的竞买保证金不予返还(使用保函参加竞买的,要求兑付保函);已签订《出让合同》的,出让人有权解除合同,受让人无权要求返还定金,出让人并可请求受让人赔偿损失。

  此外,在土地竞拍开始前,所有报名方还要填写一份“竞买资格及购地资金承诺书”,要求写明申请人主体和投资决策主体,并承诺“竞得土地后存在违反上述承诺情形的,同意出让人取消竞得资格或解除土地出让合同,并没收竞买保证金(使用保函参加竞买的,要求兑付保函)或土地成交价的20%”。

  在地块刚成交引发市场关注时,就有来自杭州本地研究机构的消息称,拿地的自然人洪礼昌是来自浙江绍兴的民营企业经营者。如果后续按照“出让须知”规定执行,在地块交易被取消后,洪礼昌事先缴纳的5423万元竞买保证金可能也很难拿回。

  这一次的“乌龙拿地”,可能源于浙江不少地方已经放开拿地限制,自然人也可以拿地,比如义乌、丽水等。今年浙江丽水还曾大力宣传推广个人拿地、“量体裁衣”造别墅。不过,杭州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依然要求竞买人为法人或组织,且须具备房地产开发资质证明材料(由建设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

  记者了解到,杭政储出[2024]125号地块或将重新上架、择期出让。不过,64.55%的近三年土拍最高溢价率纪录也被一并取消了,今年杭州的宅地溢价率纪录回到了由绿城和坤和联合体在7月份土拍中创造的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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