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后2股发布业绩预告-更新中
证券代码:600868 证券简称: 梅雁吉祥 公告编号:2025-012 广东梅雁吉祥水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业绩预告相关事项监管工作函 的进展及延期回复公告 该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 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广东梅雁吉祥水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 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出的《关于广东梅雁吉祥水电股份有限公司业绩 预告相关事项的监管工作函》(以下简称《工作函》),公司按照 《工作函》要求,于2025年2月26日就工作函的相关问题进行了回 复(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发布的《关于业绩预告相关事项监管工作函 的回复公告》)。 根据《工作函》要求,公司对报告期内开展的业务逐条对照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业务办理》附件 第七号《财务类退市指标:营业收入扣除》有关规定进行核实。截 至目前,公司2024年营业收入、营业收入扣除项目金额等相关事项 仍需进一步核实,公司拟延期十个交易日进行回复。公司将组织各 方加快工作进度,尽快完成《工作函》的回复和披露工作。敬请广 大投资者谅解。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和《中国证券 报》《上海证券报》,公司所有披露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 的信息为准。 特此公告。 广东梅雁吉祥水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3月12日 【18:30 莫高股份公布业绩预告】 《关于甘肃莫高实业发展股 份有限公司业绩预告相关事项的 问询函》中需要会计师发表意见问 题的专项说明 大信备字[2025]第9-00001号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WUYIGECERTIFIEDPUBLICACCOUNTANTSLLP. No.1 Zhichun Road,Haidian Dist. 学院国际大厦 22层 2206 Beijing,China,100083 邮编 100083 《关于甘肃莫高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业绩 预告相关事项的问询函》中需要会计师发表 意见问题的专项说明 大信备字[2025]第9-00001号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二部: 贵部上证公函[2025]0106号《关于对甘肃莫高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业绩预告事项的工作函》(以下简称“工作函”)收悉,针对工作函中提到的需要会计师对工作函所述问题发表明确意见,我们对甘肃莫高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莫高股份”或“公司”)就工作函回复的内容与相关资料、数据进行了认真核对,并实施了询问、检查等程序。由于对莫高股份2024年度财务报表的审计工作还在进行中,本回复函中的会计师意见并不代表我所发表的最终审计意见,最终以经审计后出具的审计报告和需要会计师出具的相关文件为准。 现将有关问题的意见回复说明如下: 问题1.请公司:(1)区分主要产品和业务披露2024年营业收入情况,包括交易金额、产品名称、结算模式、毛利率、成本明细、期后回款、货物流转、销售退货情况等,并说明是否存在不是由自有产能进行生产、下游客户指定供应商或原材料等情形,相关收入确认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2)区分主要产品和业务披露2024年前五大供应商和客户的交易内容、合作年限、应收应付情况、其他业务往来等,以及供应商、客户、最终销售客户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其他交易安排等,是否存在关联交易非关联化的情形。 【公司回复】 (1)区分主要产品和业务披露2024年营业收入情况,包括交易金额、产品名称、结算模式、毛利率、成本明细、期后回款、货物流转、销售退货情况等,并说明是否存在不是由自有产能进行生产、下游客户指定供应商或原材料等情形,相关收入确认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公司2024年实现营业收入34,642.44万元,主营业务收入33,043.56万元,其中,葡萄酒业务营业收入6,575.69万元;降解材料业务营业收入11,081.43万元;膜袋业务营业收入8,674.33万元;药品业务营业收入6,712.11万元。公司营业收入构成情况如下所示:
(一)公司葡萄酒业务2024年营业收入情况如下表
银行转账、银行承兑汇票。 2、期后回款情况 2024年,葡萄酒收入确认采用先款后货方式,本年度确认收入的销售款项已全部收清。 3、货物流转情况 按照合同和订单约定,兰州市及周边县区由公司自行配送,其他区域由第三方物流运送至指定地点。 4、销售退货情况 截至披露日,未发生2024年产品销售退货情况。 5、收入确认政策 直销模式:通过公司专卖店、酒庄、酒堡销售,包括团购、自有电商平台等,收到货款且将商品交于客户时确认收入的实现。 经销模式:按照合同约定,商品销售遵循先款后货原则,经销商先付款,公司根据经销商的订单发货,商品发出并经经销商验收入库,在提货单上签字或盖章确认后,公司确认收入的实现。对销售量大、信誉度好、合作时间长的经销商给予适当的赊销政策。 代理模式:对于销往超市的部分,按照合同约定,超市将商品实际对外销售并经双方核对确认后即确认收入的实现。 公司葡萄酒业务收入确认政策符合会计准则规定。 (二)公司葡萄酒业务成本明细情况如下表
二、降解材料业务 (一)公司降解材料业务2024年营业收入情况如下表
银行转账、银行承兑汇票。 2、期后回款情况 公司降解材料业务均按照合同约定给与客户适当账期,账期为0-60天,截至2024年年末,当年新增应收账款1,884.45万元,至披露日期后回款224.45万元,超账期应收账款1,660.00万元。 3、货物流转情况 按照合同和订单约定,由第三方物流运送至指定地点。 4、销售退货情况 截至披露日,未发生2024年产品销售退货情况。 5、收入确认政策 公司销售收入以产品控制权是否转移为原则确认收入,即购货方收到货物在销货单上签字或盖章后,验收合格或验收异议期满即确认收入的实现。 公司降解材料业务收入确认政策符合会计准则规定。 (二)公司降解材料业务成本明细情况如下表
三、膜袋业务 (一)公司膜袋业务2024年营业收入情况如下表
银行转账、银行承兑汇票。 2、期后回款情况 公司膜袋业务均按照合同约定给与客户适当账期,账期为0-270天,截至2024年年末,当年新增应收账款1,695.09万元,至披露日期后回款477.98万元,超账期应收账款120.15万元。 3、货物流转情况 按照合同和订单约定,由第三方物流运送至指定地点。 4、销售退货情况 截至披露日,未发生2024年产品销售退货情况。 5、收入确认政策 公司销售收入以产品控制权是否转移为原则确认收入,即购货方收到货物在销货单上签字或盖章后,验收合格或验收异议期满即确认收入的实现。 公司膜袋业务收入确认政策符合会计准则规定。 (二)公司膜袋业务成本明细情况如下表
除上述少量委托加工外,公司膜袋业务均是由自有产能进行生产,不存在下游客户指定供应商或原材料等情形。 四、药品业务 (一)公司药品业务2024年营业收入情况如下表
银行转账、银行承兑汇票。 2、期后回款情况 药品收入确认采用先款后货方式,年末确认收入的销售款项已全部收清。 3、货物流转情况 按照合同和订单约定,由第三方物流运送至指定地点。 4、销售退货情况 截至披露日,未发生2024年产品销售退货情况。 5、收入确认政策 公司销售收入以产品控制权是否转移为原则确认收入,即购货方收到货物在销货单上签字或盖章后,验收合格或验收异议期满即确认收入的实现。 公司药品业务收入确认政策符合会计准则规定。 (二)公司药品业务成本明细情况如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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