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后2股发布业绩预告-更新中

时间:2025年03月11日 19:25:35 中财网
【19:25 梅雁吉祥公布业绩预告】

证券代码:600868 证券简称: 梅雁吉祥 公告编号:2025-012

广东梅雁吉祥水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业绩预告相关事项监管工作函
的进展及延期回复公告

该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 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广东梅雁吉祥水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
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出的《关于广东梅雁吉祥水电股份有限公司业绩
预告相关事项的监管工作函》(以下简称《工作函》),公司按照
《工作函》要求,于2025年2月26日就工作函的相关问题进行了回
复(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发布的《关于业绩预告相关事项监管工作函
的回复公告》)。

根据《工作函》要求,公司对报告期内开展的业务逐条对照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业务办理》附件
第七号《财务类退市指标:营业收入扣除》有关规定进行核实。截
至目前,公司2024年营业收入、营业收入扣除项目金额等相关事项
仍需进一步核实,公司拟延期十个交易日进行回复。公司将组织各
方加快工作进度,尽快完成《工作函》的回复和披露工作。敬请广
大投资者谅解。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和《中国证券
报》《上海证券报》,公司所有披露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
的信息为准。

特此公告。


广东梅雁吉祥水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3月12日

【18:30 莫高股份公布业绩预告】

《关于甘肃莫高实业发展股
份有限公司业绩预告相关事项的
问询函》中需要会计师发表意见问
题的专项说明
大信备字[2025]第9-00001号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WUYIGECERTIFIEDPUBLICACCOUNTANTSLLP.
No.1 Zhichun Road,Haidian Dist.
学院国际大厦 22层 2206
Beijing,China,100083
邮编 100083
《关于甘肃莫高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业绩
预告相关事项的问询函》中需要会计师发表
意见问题的专项说明
大信备字[2025]第9-00001号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二部:
贵部上证公函[2025]0106号《关于对甘肃莫高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业绩预告事项的工作函》(以下简称“工作函”)收悉,针对工作函中提到的需要会计师对工作函所述问题发表明确意见,我们对甘肃莫高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莫高股份”或“公司”)就工作函回复的内容与相关资料、数据进行了认真核对,并实施了询问、检查等程序。由于对莫高股份2024年度财务报表的审计工作还在进行中,本回复函中的会计师意见并不代表我所发表的最终审计意见,最终以经审计后出具的审计报告和需要会计师出具的相关文件为准。

现将有关问题的意见回复说明如下:
问题1.请公司:(1)区分主要产品和业务披露2024年营业收入情况,包括交易金额、产品名称、结算模式、毛利率、成本明细、期后回款、货物流转、销售退货情况等,并说明是否存在不是由自有产能进行生产、下游客户指定供应商或原材料等情形,相关收入确认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2)区分主要产品和业务披露2024年前五大供应商和客户的交易内容、合作年限、应收应付情况、其他业务往来等,以及供应商、客户、最终销售客户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其他交易安排等,是否存在关联交易非关联化的情形。

【公司回复】
(1)区分主要产品和业务披露2024年营业收入情况,包括交易金额、产品名称、结算模式、毛利率、成本明细、期后回款、货物流转、销售退货情况等,并说明是否存在不是由自有产能进行生产、下游客户指定供应商或原材料等情形,相关收入确认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公司2024年实现营业收入34,642.44万元,主营业务收入33,043.56万元,其中,葡萄酒业务营业收入6,575.69万元;降解材料业务营业收入11,081.43万元;膜袋业务营业收入8,674.33万元;药品业务营业收入6,712.11万元。公司营业收入构成情况如下所示:
序号业务名称营业收入(万元)毛利率(%)
1葡萄酒6,575.6953.85
2降解材料11,081.43-20.84
3膜袋8,674.33-2.29
4药品6,712.1148.05
主营业务合计 33,043.5612.89
5其他业务收入1,598.8845.25
合计34,642.4414.38 
一、葡萄酒业务
(一)公司葡萄酒业务2024年营业收入情况如下表
序号产品名称交易金额 (万元) (含税)营业收入 (万元)毛利率(%)
1中高档葡萄酒6,166.755,457.3159.53
2普通葡萄酒1,263.771,118.3826.11
合计7,430.526,575.6953.85 
1、结算模式
银行转账、银行承兑汇票。

2、期后回款情况
2024年,葡萄酒收入确认采用先款后货方式,本年度确认收入的销售款项已全部收清。

3、货物流转情况
按照合同和订单约定,兰州市及周边县区由公司自行配送,其他区域由第三方物流运送至指定地点。

4、销售退货情况
截至披露日,未发生2024年产品销售退货情况。

5、收入确认政策
直销模式:通过公司专卖店、酒庄、酒堡销售,包括团购、自有电商平台等,收到货款且将商品交于客户时确认收入的实现。

经销模式:按照合同约定,商品销售遵循先款后货原则,经销商先付款,公司根据经销商的订单发货,商品发出并经经销商验收入库,在提货单上签字或盖章确认后,公司确认收入的实现。对销售量大、信誉度好、合作时间长的经销商给予适当的赊销政策。

代理模式:对于销往超市的部分,按照合同约定,超市将商品实际对外销售并经双方核对确认后即确认收入的实现。

公司葡萄酒业务收入确认政策符合会计准则规定。

(二)公司葡萄酒业务成本明细情况如下表
成本构成项目本期金额(万元)本期金额占成本比例(%)
1.劳动机械费用(原料成本)1,718.6756.63
1.1人工费(种植)1,410.4546.48
1.2机械燃油及修理30.301.00
1.3水电费14.430.47
1.4折旧及摊销125.114.12
1.5农资及其他物料138.384.56
2.人工费(加工)73.912.44
3.包装材料1,025.7833.80
4.制造费用及其他216.367.13
合计3,034.72100.00
公司葡萄酒业务全部由自有产能进行生产,不存在下游客户指定供应商或原材料等情形。

二、降解材料业务
(一)公司降解材料业务2024年营业收入情况如下表
序号产品名称交易金额 (万元) (含税)营业收入 (万元)毛利率(%)
1生物降解聚酯(PBAT)及其副产品10,201.199,027.60-27.61
2生物基注塑粒料1,250.541,106.6712.42
3淀粉基母粒及其他1,070.29947.164.79
合计12,522.0211,081.43-20.84 
1、结算模式
银行转账、银行承兑汇票。

2、期后回款情况
公司降解材料业务均按照合同约定给与客户适当账期,账期为0-60天,截至2024年年末,当年新增应收账款1,884.45万元,至披露日期后回款224.45万元,超账期应收账款1,660.00万元。

3、货物流转情况
按照合同和订单约定,由第三方物流运送至指定地点。

4、销售退货情况
截至披露日,未发生2024年产品销售退货情况。

5、收入确认政策
公司销售收入以产品控制权是否转移为原则确认收入,即购货方收到货物在销货单上签字或盖章后,验收合格或验收异议期满即确认收入的实现。

公司降解材料业务收入确认政策符合会计准则规定。

(二)公司降解材料业务成本明细情况如下表
成本构成项目本期金额(万元)本期金额占成本比例(%)
1.原辅料10,682.3879.77
2.人工费348.882.61
3.制造费用1,944.3314.52
4.其他415.253.10
合计13,390.84100.00
公司降解材料业务均是由自有产能进行生产,不存在下游客户指定供应商或原材料等情形。

三、膜袋业务
(一)公司膜袋业务2024年营业收入情况如下表
序号产品名称交易金额 (万元) (含税)营业收入 (万元)毛利率(%)
1普通白色地膜4,204.784,204.78-3.44
2普通黑色地膜3,423.173,423.17-0.26
3可降解地膜216.81216.8114.24
4软体膜袋937.41829.57-9.20
合计8,782.178,674.33-2.29 
1、结算模式
银行转账、银行承兑汇票。

2、期后回款情况
公司膜袋业务均按照合同约定给与客户适当账期,账期为0-270天,截至2024年年末,当年新增应收账款1,695.09万元,至披露日期后回款477.98万元,超账期应收账款120.15万元。

3、货物流转情况
按照合同和订单约定,由第三方物流运送至指定地点。

4、销售退货情况
截至披露日,未发生2024年产品销售退货情况。

5、收入确认政策
公司销售收入以产品控制权是否转移为原则确认收入,即购货方收到货物在销货单上签字或盖章后,验收合格或验收异议期满即确认收入的实现。

公司膜袋业务收入确认政策符合会计准则规定。

(二)公司膜袋业务成本明细情况如下表
成本构成项目本期金额(万元)本期金额占成本比例(%)
1.原辅料7,958.2989.69
2.人工费254.062.86
3.制造费用563.096.35
4.其他97.891.10
合计8,873.33100.00
公司膜袋业务有少量产品采用委托加工方式生产,销售金额1,239.98万元,占膜袋收入比例为14.29%,委托加工方为甘肃莫高宏远农业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莫高宏远”),受托加工方分别为甘肃俊禾农业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甘肃昊信塑业有限责任公司、永昌县旭泽农资有限公司,前述受托加工方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委托合同约定,莫高宏远提供原材料并支付加工费,受托方严格按照和莫高宏远约定的技术标准、质量标准、规格型号加工生产,并由受托方负责配送至莫高宏远指定库房或区域,运输费由莫高宏远承担。莫高宏远独立于受托方与下游客户签订销售合同进行交易,对其所销售地膜具有自主定价权,承担地膜的交付风险和交付之后的信用风险,如地膜质量出现问题由公司承担违约责任。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应用指南(2018)关于主要责任人与代理人的判断,莫高宏远在此项业务中为主要责任人,因此,委托加工生产地膜的销售收入确认采用总额法。

除上述少量委托加工外,公司膜袋业务均是由自有产能进行生产,不存在下游客户指定供应商或原材料等情形。

四、药品业务
(一)公司药品业务2024年营业收入情况如下表
序号产品名称交易金额 (万元) (含税)营业收入 (万元)毛利率(%)
1复方甘草片7,462.216,603.7248.97
2口服溶液122.48108.39-7.66
合计7,584.696,712.1148.05 
1、结算模式
银行转账、银行承兑汇票。

2、期后回款情况
药品收入确认采用先款后货方式,年末确认收入的销售款项已全部收清。

3、货物流转情况
按照合同和订单约定,由第三方物流运送至指定地点。

4、销售退货情况
截至披露日,未发生2024年产品销售退货情况。

5、收入确认政策
公司销售收入以产品控制权是否转移为原则确认收入,即购货方收到货物在销货单上签字或盖章后,验收合格或验收异议期满即确认收入的实现。

公司药品业务收入确认政策符合会计准则规定。

(二)公司药品业务成本明细情况如下表
  中财网
各版头条
成本构成项目本期金额(万元)本期金额占成本比例(%)
1.原料药2,732.0278.35